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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一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二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三
设团长一名,团支书一名,副团长一名,全权负责团内一切事物。其职责制订、实施团学期工作计划;
2、审阅各部学期工作报告(计划);
3、对各部部长和成员考核、审查;
4、对具有特色的综合性活动统筹安排;
5、召开例会和临时性会议。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一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撰写新闻稿,负责对日常新闻稿件的审阅、筛选、修改、校对,及时报道校园热点新闻事件。
2、负责查阅、核对发稿情况,整理、统计各部的稿件数量(每月底进行)。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2名,干事4~6人。
该部职责负责团的对外采访工作及新闻事件的收集,尤其是围绕当前学校的热点问题,比较有深度地进行采访报道。
2、协助新闻中心完成相关活动的调研工作。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负责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制作。
2、负责对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粘贴及展览。
1、报名:12月5日~8日中午11:00~1:00在学林路团纳新咨询处登记个人信息。
2、面试:12月10日~11日中午11:50~1:00和晚上7:00~8:30都可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为西礼堂校会三楼,面试时需交团报名表,见附2。报名展板海报部的同学,如有意从事绘画设计在面试时需交一幅绘画作品,内容自拟;有意从事书写工作则需交一张自己写的软笔书法,内容自拟。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四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五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六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进入活动场所。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学。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七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舞蹈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舞蹈学习的有序进行,同时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学生音乐舞蹈方面的素养,培养一批舞蹈苗子,特此针对舞蹈社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舞蹈社团是校教导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是社团的宗旨。
三、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团成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四、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五、社团社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社团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管理各项社团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七、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红舞鞋、练功服),()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八、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八
第一条社团名称:xx大学吉他爱好者协会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是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是经我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的合法文艺性社团。
第三条社团宗旨:意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增进同学们的友谊。
第四条成立条件:大学时科学前沿的开拓者,因为我们年轻,是最具活力,最具激情的群体。我们敢做,我们敢拼。而也正是这股活力注定我们要不断的追求丰富、精彩而有意义的生活。音乐作为经典艺术的经典代表是我们这群年轻的“小知”分子的经典追逐对象。
比如:近年兴起的流行音乐,吸引了千千万万的音乐爱好者。音乐已是我们年青一代释放自己的清楚活力的重要阵地,是我们年轻一代可以用来丰富自己课余生活的重要途径。这不仅是音乐的优美旋律散发着青春的芬芳,而且是一种比较自由随意表达自我的形式,易于自娱自乐。
吉他作为流行音乐的主要工具,有着非同一般的魅力。大学毕业便要步入社会,社会是我们一展十年寒窗酿出来的鸿鹄之志的舞台,这个舞台不仅要求我们拥有过硬的专业本领,同时也要求我们拥有成熟的心态和社交能力。音乐可以愉悦人的情操,提升个人的修养与品位。吉他则是音乐较为广泛的表达形式。所以音乐应是我们的必修课程,同时吉他的轻灵洒脱和弹起来的欢快淋漓,节奏的轻盈跳跃和充满青春活力更是我们大学期间最向往的课外娱乐的境界。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全校90%以上的同学都喜欢音乐,二而其中80%的同学都有学习的意向。
我们协会以普及基础吉他知识和增进当代大学生艺术情操为责任,以举办各种吉他娱乐和汇报演出及排练节目参与学校各种晚会为重要活动内容的社团。我们的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氛围,丰富大学生课外生活,给大家一个发挥、发展与展示自己爱好与特长的舞台。
综上,学习音乐是大学生的一种需要,创办吉他协会更是一种必然。
于是,基于以上条件,xx大学吉他爱好者协会便应运而生了。
第五条:以娱乐和丰富课余生活为主。
第六条:必须是合法、安全活动为主。
第七条:能够增进会员之间友谊,提高会员对吉他的兴趣和爱好,从而提高琴艺。
第八条:能够培养出更高层次的人才。
第九条:经费来源:(一)会费;(二)赞助;(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本社团设有教学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四个部门。
第十三条:教学部
负责对社团成员进行关于吉他的教课工作;
对社员的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和考核;
组织社员参加各种比赛;
第十四条:宣传部
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的工作;
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第十五条:外联部
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为社团拉赞助;
第十六条;秘书处
负责拟定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
制定相关活动的策划;
制作各个活动的记录,总结;
协助社长完成相关任务;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xxx年10月七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九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十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老年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我校离退休职工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成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中国石油大学离退休处老年大学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大学离退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有关书画活动,弘扬祖国文化,歌颂祖国、宣传礼貌社会。
(3)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书画特长。
第五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联谊会,密切会员间的信息交流;
(2)组织策划会员的书画交流活动;
(3)组织策划本会会员内部书画展览;
(4)组织会员参与社会上各种书画交流活动;
(5)开辟与协会有关的交流平台,供会员交流;
(6)为协会会员供给各种与协会相关的服务。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提交入会《会员登记表》,提交理事会讨论经过;
(3)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含相关活动经费);
(4)会员对自我的安全负全部职责;
(5)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有下列情景之_者即为退会:
(1)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可口头申请);
(2)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经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查和经过理事会的年度规划及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1)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共7人组成,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理事3人,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离退休处备案(协会根据实际情景能够减少或增加成员);
(2)理事会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
(3)理事会的职权是:
a)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b)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规划和财务状况;
c)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理事会各组成人员的职责:
a)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b)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活动的会籍管理。
c)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各类文件的书写和收发及整理,协会通知的拟定和整理。负责协会的物资帐务处理,保证帐物相符,并协助做好安全与后勤工作。
(5)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诚协会组织工作,不计报酬;
b)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c)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协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能够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2)离退休处下拨的资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会员会费的交纳: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即在每年度末缴纳下年度的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
(1)会员交纳的会费及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须用于本协会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会员缴纳的书画装裱费用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1)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全部要开具正规发票,有活动参与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后,交会长审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3)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4)协会理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廿一条、协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协会理事会和离退休的监督。
第廿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廿三条、协会的安全管理:
(1)协会所有的活动开展必须在贴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会员开展活动时必须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2)会员一般情景下只能在协会指定的场所开展活动,若有新增地点,必须在活动开展前报理事会审批;
(3)会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和协会的形象、协会名誉的行为;
第廿四条、协会的活动管理:
(1)协会每年按计划组织活动,活动计划发至个人;
(2)协会会员不得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与本协会主
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开展不健康的活动;
(3)相关活动公告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协会活动地点公布,重要的紧急活动另行电话通知。
第廿五条、协会的宣传管理:
(1)协会的所有宣传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协会每次活动信息的发布,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2)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办公室的宣传工作;
(3)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的,各小组长是本次活动宣传报道的第一负责人。
第廿六条、协会的会籍管理:
(1)协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的管理由协会办公室负主要职责;
(2)协会会员一旦入会,会籍保存一年,履行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下一年。自动延续其会籍;
(3)按年度建立会员名册,妥善保存相关的材料。
第廿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过。
第廿八条、修改后的章程报离退休处备案。
第廿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三十条、协会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景。
第三十一条、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离退休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离退休处备案之日起生效。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十一
社团部规章制度
社团部成员以学生会总章程为工作指导。本制度如与学生会总章程有冲突,以总章程为准。
社团部全面展开学生社团日常工作管理与活动,具体工作职能为以下几个方面: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学院文化氛围。
2.对院内学生社团进行日常活动管理、扶持及监督,协调好各社团之间的关系。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社团活动月,服务和凝聚学生社团。
4.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协助院团委对学生社团及个人进行评比和表彰。
1.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处理各方关系。
2.交际能力强,有良好的大局观,性格积极开朗,遇事乐观向上。
3.有较强的团队合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反馈的能力。
4.具备认真负责的态度、踏实稳重的品质、对待学习和工作乐观积极。
5.具备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意识。
1.社团部成员职责分配制度
(1)部长:根据学院院需要,结合社团部特点,合理安排本部活动,优化配置人员,并对主席团负责。
(2)副部长:协助部长,及时总结部内工作,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2.正副部长选拔制度
每年由学生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成员选拔制度
成员选拔制度:由部长副部长根据社团部的工作性质进行公开选拔,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后可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4.成员评优制度:
(1)成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端正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较强的责任感以及团队合作精神,时刻注意维护学院学生会社团部的良好形象。
(2)成员积极参加院部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3)成员期末综合测评成绩居全班前50% 。 5.成员辞退制度
本部部员提前退出,须首先向部长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部长批准后再主席团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推出。
1、会议制度
(1)每周至少安排1次会议,由部长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副部长作阶段性工作总结,成员可对工作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会议需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与存档工作。
全体会议我部成员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勤,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长请假。
(3)会议期间全体成员需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吵闹喧哗。
2、值班制度
部内成员应记清值班时间,值班人员由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安排,应对特殊情况应灵活调整。
3、请假制度
大型活动和全体会请假直接报请秘书长,值班和部门会议都小型活动请假报请副部批准。
1、部门谈心制度
每月部门成员至少自主安排一次与部长副部长的谈心交流活动,活动时间地点自定,旨在加深本部部长、副部长与成员们的沟通交流。
2、部门互评制度
每月本部各成员通过书面方式交流评价本部其他成员的工作表现,从而促进成员工作素质的完善与工作能力的提高。
1、临时购买的发票预先垫付,发票写清事项后交由生活部负责。
2、活动中造成重大失误者影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3、本部成员综合测评成绩应居班级前50%。
4、懂礼貌,守规矩,严格要求自身言行,突出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十二
(一)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团体。
(二)学生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三)学生社团的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活动。
(四)学生社团口号:参加一个社团,培养一种兴趣;学会一门知识,练就一项技能;体会一个成功,享受一份快乐。
(一)学校成立社团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三)活动课程要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四)每社团辅导老师一至二名,社团辅导老师由教师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计划、组织、执行、评价、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
(五)社团活动每周两课时,固定活动时间。周四下午,低年级社团3:50—4:50。中高年级社团、校级社团,3:50—5:20。
(六)活动内容安排上,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七)学校负责合理安排各社团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八)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九)每次活动时间,师生必需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不准迟到、早退。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十)各社团教师要制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活动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十一)辅导老师需在每一次的活动中注意积累各种原始材料(方案、计划、总结、活动图片、校本课程、活动记录等),为日后的展示评比活动提供充分的保障。
(一)考核项目:
1、活动成果;
2、校本教材;
3、教案;
4、活动记录;
5、其它材料(计划、总结、点名表、章程、制度、教师、学生活动感受等);
6、师生出勤情况。
(二)学校社团考核小组对各社团平时活动情况、期末成果展示情况、纸质材料准备情况以及师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学期末对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三)平时活动考核。要求要有教案(活动设计)、点名册、活动记录、校本教材,学生活动效果良好。考核组各成员根据要求每次给各社团评相应的分数,满分100分,评分结果列入期末社团综合考核。
(四)辅导教师考核。要求辅导教师提前到活动场地做好活动准备,不迟到、不早退,要能掌控学生活动情况,不能放任学生自由活动。辅导教师有事要提前请假,无故旷工一次扣元钱;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该老师元。
(五)期末活动展示评比。各社团每学期末要进行成果展示,并积极参加学校演出活动,并对社团各种纸质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根据平时考核、成果展示、纸质材料考核情况给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六)评优表彰。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团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社团,并对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老师给予表彰。并从学校优秀社团中择优推荐社团参加区优秀社团评比。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学生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社团内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之解释权属钢二路小学德育处。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十三
学生社团是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为促进学生社团正常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2、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通过,报学校教学处批准,并在教学处备案。
3、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新成立的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教学处备案。
(4)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包括:活动报告、活动时间、发起人名单、指导老师签名。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处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第1条的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1、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2、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吸收新社(会)员或作其它方面的调整,必须先指导老师认可,然后报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开展五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校内活动校团委审批;跨校级活动报校团委和教学处审批,校团委备案。活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负责人、内容、经费等。
4、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均须向校团委和教学处备案。
5、学生社团每学年必须在公共场合向全校师生举办一次成果汇报展览,各社团须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
6、学生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并批准。团委有权整改、停刊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
7、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各社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课时安排不少于6课时,时间由导师和社团协商安排。
(5)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学术讲座。
(6)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1、奖励
(1)校团委每学期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授予一批“优秀社团”、“社团优秀干部”、“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2)校团委为“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3)各学生社团内部每年评定1~2名“优秀社团干部”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教学处评定3~5名优秀社团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社团干部在学年评优中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优秀会员“由校团委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对“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5)社团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社团部所组织安排任务的,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或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由社团部视情况决定并上报团委批准后给予加分奖励获授予荣誉称号。
2、处罚
(1)社团虚报活动,举办的活动性质与报评不相符的,补报的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属于虚报。虚报三次的,取消社团评优资格,暂停审批处分。
(2)社团连续两月无任何活动的,一律予以暂停审批处分;连续三月无任何活动的,予以注销。
(3)社团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损学校声誉内容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的政治性、纯商业性活动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其他违规活动并导致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十四
(一)、发掘我院各类文艺人才,并积极培养有文艺特长的文艺爱好者,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二)、负责完成院、校交代的各项文娱活动,包括节目的排演,舞台服装的准备等。
(三)、举办具有我院特色的文娱活动,如圣诞狂欢夜等,建立我校良好的学生会形象。
(四)、通过文娱活动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更加宽广的舞台,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
1、部门例会每星期二中午12:30召开,部长、副部长以及全体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
2、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正规请假条递交文娱部,得到批准方可不参加此次会议。
3、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自动退出文娱部。
4、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的严肃,与会人员一律关机,不得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具体扣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
①.请假无正规假条→0.5分;
②.无故旷会→1分;
③.不服从管理→1分;
(2)具体加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
①.工作积极→0.5分
②.为本部争得荣誉→1分;
1.各个部长和委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门的规章制度。
2.对于校、院布置的工作,各部长及委员必须无条件认真执行,并积极落实完成.
3.对部长与委员的日常考勤情况,监督人必须认真,要真实有据,发现徇私舞弊、虚报、瞒报等情况,经本部查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文娱部将对各委员进行日常随机抽查,包括工作记录、个人日常考核积分表以及突击检查个人时,要求系密切配合本部的工作。如违反不听部长或上级领导,将给予本人扣除积分(3分)处理,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文娱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校学生会的发展有着画龙点睛的完善作用。我们将围绕以上工作职责,遵循以上制度,认真组织搞好院、校的文艺活动。我们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够感受到我院良好的文化艺术气氛,使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精彩纷呈!
社团规章制度条例篇十五
1、宏帆中学街舞社于20xx年9月17日在学生处团队办公室正式成立,是学校举办的正规社团。
2、热爱宏帆,热爱生活,热爱街舞。冲着街舞而来,敢于吃苦,出来混日子不想上自习的绕道走。
3、社团自愿加入,由于现在人数较少,想参加的同学可以在社团活动时间直接到二教楼八楼舞蹈房隔壁街舞社的教室(计算机室楼上)报到加入。每周社团活动时会有az街舞工作室专业的舞蹈老师来为我们上课。社员有严格遵守街舞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各团员团结互助,有矛盾和平解决,不得与其他团员辱骂打架,否则视情节轻重加以处分直至驱逐出团。
5、积极宣传hiphop嘻哈文化(包括mc、dance、dj、graffiti、parkour、skate),吸引新玩家加入,帮助新人。
6、社团组织的活动社员要积极参加,主力社员必到,有事不能到或早退要向管理人员请假,无故擅离者按情节处分。
7、一切涉及钱的活动实行aa制。
8、社团街舞交流群:xxxxxxxx。群内回定期发送一些与嘻哈文化相关的视频的活动海报,有望提高舞技的社员多多观看。群内应多交流与街舞有关话题,不得使用暴力黄色及辱骂词语,不得发布色情黄色图片,一旦违反,立即踢掉。
9、社长和副社长由每学年第一次社团活动中的battle选出。负责各种活动、组织排练、组织社员参加街舞圈内的新人比赛。社长平时的吩咐社员应服从,有意见可以提出。另外会选出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同志社员排练和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
10、社团活动不得迟到或早退。
11、街舞社是一个跳舞的地方,不是给一些不学习的人一个逃课的平台,来了之后必须跳舞,若有生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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