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故乡情的读后感(案例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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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故乡情的读后感(案例16篇)
时间:2023-11-03 03:38:16     小编:书香墨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加深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培养思考和写作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通过阅读的过程中记录下书中的关键情节和触动自己的感想,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在写读后感时有具体的素材可用。其次,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不局限于纸上的观点和评价,可以借鉴其他读者的观点和评价,从多个角度去理解和解读书中的内容。此外,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现实情境,进一步加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发现一些与自己生活相关的启示和感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参考。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一

碾路机的轰鸣扰乱了村里的宁静,黄皮肤的土地包裹上了青色的柏油外壳;藤蔓缠绕的土墙倒下了,彩砖装饰着的钢筋大楼立起来了。老树、小溪与炊烟在岁月的脚步过后便已面目全非,工厂、马路和城市替换掉了故乡原本的颜色。当漂泊的游子怀揣着干涸的心灵寻求故乡的泉水浇灌时,他们却惊诧地发现那片心灵的绿洲已经被黄沙所覆盖。

世上最残酷的事情莫过于长大,时光从每一个少年少女的耳边呼啸而过,夹杂着一去不复回的气魄,但是他们却不能发现,他们在将他们的每一份一精一力浇注在面前的沙地上,与玩伴们一起。只有当往事如烟时,他们才会发现:玩伴们都已远走,往事都已在记忆中成为过去式。唯有那儿时的故乡,仍是微风习习。但如今,那萦绕了他们万千回忆的故乡已如烟云般散去,游子们心中的失落是难以言表的。

但请不要失落。世界上本就没有永恒的东西,时间的魔力足以改变任何事物,它毁灭一切却又孕育一切。在故乡的废墟上孕育着的是希望。

饱经风雨而又满含回忆的故乡倒下了,建起来的是工厂、马路与高楼,与上一代不同,这一代人的童年与青春是注定要在这里生长,总有一天,马路的每个拐角,高楼的每一个视角,又会挂上另一代人的回忆,又会有一批疲惫的游子来到这处心灵的朝圣一地,代代相传,薪火不断。

有的人也会写到:故乡的蓝天被黑烟笼罩,清澈的小溪被污水染黑,工厂与城市丑化了曾经的故乡。但作为一个思考者,我们不能只看事物的表面,工厂纵然污染了环境,但它们作为一个国家的心脏,将充沛的活力源源不断地注入到祖国的每一寸的土地。时代有时代的特征,时代既然不同了,现状当然也会有所不同。故乡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一直保持旧时代的气息,接受城市化的洗礼是它必然的趋势。

城市化并不是那般冷漠的,工厂、伐木场也并没有那么无情。在城市的建设者们眼里,它们都是美的产物。它们背负着污染与破坏的恶名,却甘愿将自己所产生的一精一华运送上四面八方,如今,坐在城市一隅的我们享受着城市带来的便利,我们可以发现,柏油路上的每一枚沙砾,高楼上的每一片砖瓦,衣服是的每一缕其实都来自大大小小的故乡。从宏观上来看,故乡已不仅仅局限于是某一些人的故乡,而是所有人的故乡,每个人莫不蒙受它们的恩泽,它时刻都在我们身边。

所以说:远方的游子啊,为何要哭泣,一浪一迹的旅人为何要踯躅?

天涯何处是他乡?天涯处处是故乡!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二

故乡的情,是走过千山万水才会懂得的绵绵情思;是辗转日日夜夜难以入眠的深深眷恋;是哪怕尘世有清欢,也只要黄土与故山的痴痴念想。

每一位背井离乡的游子心中,都扎根着故乡的记忆,飘着香椿炒鸡蛋的香气,充溢着泥地里打滚儿的纯真,还有金黄的麦子,夏日的晚风,林间的小溪与傍晚的炊烟。梁衡如此,季羡林也如此......他们通过真实的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点滴,潺潺汇成河流,向着爱与泪的方向流去,诉说着村庄山川,草木泥土,诉说着朴实无华,生生不息......

现代作家们大多通过回忆故乡来抒发内心的淡淡乡愁,梁衡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他的那份乡愁,多了一份对逝去事物的无奈与惋惜。儿时的他不懂乡愁是何物,直到长大后回到阔别六十年的故乡,才体会到那份沉甸甸的乡愁。这些在他的《何处是乡愁》一篇中都有所体现。

记忆中院里有两棵树,一棵结核桃,一棵结香椿,如今再次回去,却不见了身影。儿时的片段映入作者的脑海——油灯下一个生病的孩子,枕着母亲的膝盖,闻着香椿炒鸡蛋的清香,听着远处深巷里的狗吠和小河流水的叮咚,梦见了白日里拾核桃的欢乐场景,露出了甜甜的笑......这是童年的影子,故乡的影子,可现在,树不见了,连影子也显得苍白无力。

出了大门外几十步是一条河。从前,它流水潺潺,不舍昼夜,而现在却荒芜干涸,满目凄怆。原来的洗衣歌、柳笛声再也没有响起过。现在村子里没有了学生,童年炸泥巴的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值得凭吊的美好记忆都没有了。明知如此却还回来寻找,作者自己也知道这是矛盾的,因此他写到“矛盾于心成乡愁”,正如作者所言,“乡愁不是大悲、大恸的,它只是一种温馨的淡淡的哀伤”,“乡愁是留不住的回声,是捕捉不到的美丽”。

梁衡用他平稳真诚的语言,从门里到门外,从梦中到梦醒,从旧时到现在,描绘出一张张纯真美好的故乡画卷,画中有记忆里的两棵树,有潺潺的小河,有玩泥巴时的欢声笑颜,还有那个无忧无虑,天真可爱的孩子。他将过去与现在进行对比,更加凸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忆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可现实将这画卷涂黑了,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想,他此时更多的是对“人成各,今非昨”的感慨与世事变迁的无奈。

梁衡回到了家乡,而季老先生却没有。所以他的思乡之病,已病入膏肓。初次看到季先生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是在小时候,那时候未觉出那份思乡深情,如今再看,终是有所体会。

文中提到季先生只在故乡待过六年,随后便背井离乡漂泊天涯,在济南、北京、欧洲三地中前后辗转,到过世界上近三十个国家,但他心心念念的仍是故乡的月。因此他写到:“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他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

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也抵不过故乡的茫茫麦田;无论外面的饭菜多丰富,也不如故乡的粗茶淡饭。“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故乡是记忆中的温柔乡,哪怕只在这温柔乡待过六年,它也扎根在了游子的血液里,随着游子的足迹,流淌着,流淌着,流到心尖上,化成盈盈月光,照耀着黑暗的大地,黑暗的心灵。

月光下晶莹的霜露,打湿了远方匆匆的步履,那涉水而来的漂泊游子,望望月亮,走向更深出......

梁衡、季羡林,还有许许多多古今诗人、作家,他们诉说出了一代人的乡愁记忆,诉说出了黄土之子与故乡的羁绊,也引起了无数人的回忆与感叹。故乡,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可在现如今这个浮躁的社会,我们与家人的牵绊似乎有些淡了,唯有漂泊异乡,才会想起家的温暖。

冰冷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一边是繁华绚丽,另一边却是异乡人的牢笼。太多的人情世故,太多的妥协忍耐,耗尽了我们的耐心,麻痹了我们对故乡对亲人的热情。

我很害怕有一天,科技发展之快让我们离亲人越来越远......希望到那时,我们还能想起故乡金黄的稻子,湛蓝的天空,还能想起在遥远的那边,永远有人热好了饭,等你回家。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三

乡关何处?自古至今,无数人提出过这样一个似乎毫无意义的问题。我们中华民族对故乡有着特别浓厚的感情,每一位游子离乡多年便总会有这种感叹。故乡在这些游子心中打下了一个结——故乡情结。

相信不少人都读过崔颢的《黄鹤楼》。小时候我能把它背出来,而现在却只记得最后两句了:“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只记得这两句,是因为这两句给我的印象最深;之所以给我的印象最深,是因为我想只有这两句才真正体现了作者当时的感情。什么感情?是一种思乡的感情,是心中那个解不开的故乡情结。

在中国,人人知道李白,也几乎人人读过他写的《静夜思》:“床头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诗可以说是中国古今诗坛上最耀眼的一颗明珠,千余年来它照耀着我们这片神州大地,至今仍熠熠生辉,而它所表现的,也正是中华儿女心中那个解不开的故乡情结。

在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听到这样的故事:某一位华裔老人,幼年到外国留学,奋斗多年后,功成名就,子孙满堂。可是到了老年,日日牵挂的却总是那片故土。于是他或衣锦还乡,或叶落归根,或归心似箭却客死他乡。其中有喜有悲,但总离不开他们心中那个解不开的故乡情结。

记得在初一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萧乾写的《枣核》,读来令人感动。它写了一位美籍华裔老人身在美国,心在故土,他多次设法托老友带了几颗枣核,几颗故乡的枣核到美国去,了却了自己的一点心愿。还记得有一位留学生,在飞离祖国前,抓了一把故乡的泥土带在身边,让它日夜伴着自己,仿佛自己还在故乡。这份思乡之情,也就是那个解不开的故乡情结。

日本有一部很有名的电影,名叫《望乡》,我虽没看过,却也时常听别人提起。其中有这样一个场面:在东南亚,一片荒凉的土地上,立着几百个日本女子的墓碑,而这些墓碑竟都是背向着北方——她们祖国的方向。虽然由于身世的特殊,她们都自觉无颜再见祖国家乡的父老乡亲,然而在这一层深深的愧疚之心的深处,不也还是那一份至死未逾的恋乡之情么?由此看来,民族虽有不同,感情却能相通。世界上的人们都共同拥有的,恐怕就是心中的那个解不开的故乡情结了。

故乡的山很美,故乡的水很甜,故乡的人很亲,故乡的情很深……有人说,中国人是属于故乡的。这并不完全正确。中国人之所以属于故乡,是因为中国人属于中国;世世代代的远方游子思恋故乡,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都深深地热爱着自己的祖国。

长长的,长长的故乡情结,只有祖国母亲才能解开!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四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五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学习一篇研究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回到家乡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以及他家乡的美丽。

作者在家乡修改了一些东西,写了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这首歌的开头使用了大量的歌词,使他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家乡,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问题,并指出了歌词的主题、开头和结尾应该是,更多地写出自己对家乡的回忆。从顺序上讲,内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乱,这些都是结构的美。例如: “家乡的山,家乡的云... ”一个“家乡”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写作间,作者用的常用语,隐喻和修辞的化身,好词好句,我觉得他的家乡家乡的情感和美感。修辞才得以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家更生动,形象出的具体表现,让人感觉仿佛在这件事面前,生动,这就是语言的美丽,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脚通过,然后专门值班,所以没有遗憾。

文章我们还有一个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标准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学生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提供指引发展方向不同的人”,我从这句话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个美丽的,美的语言,美的结构,美国的情绪,还必须正确使用修辞手法。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六

多少个人走多少年回乡之路,才能走出20xx里的回乡之路。 鲁迅的故乡是一篇小说,细细地品读下来,却有着诗一般的回想,散文一般的语句氛围。

那是一个由古文向白话文变革的年代,文中的词语或多或少有着一些错别字。读着原文,不知为什么,总觉得那些错别字,比如今矫正后的教科版好。一些富有地方语言味道的字句比如“弶捉”,一些地方特有的动物名称,都让人感到一股意外的亲切感,近代中国改革之路的沧桑感。 鲁迅作为白话文作者第一人,他的文中缺不乏白话文最重要的“读点”。初次读《故乡》,总有一种流水账的感觉。但读完一次,不知为什么,一种似乎是疑惑又仿佛是留恋的感觉,促使我再一次从头读起。鲁迅的《故乡》,用了很大篇幅描写了返乡的所见所闻,并没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多读几次,却可以从字里行间念出他的一些想法与念头。鲁迅的第一想法没有通过直接叙述,而是埋在文中。

第二次读到这里时,我又一次顺着这思路想下去,仿佛明白了鲁迅的用意。鲁迅以成年人身份回到故乡的时候已经是乱世了。他的爷爷已经因贿赂罪入狱病死很多年,父亲也病亡了。山贼官税压得民不聊生。鲁迅在文中借闰土之口,说出来那个年代百姓之苦,说出来自己所期盼的环境。在20xx年的如今,鲁迅所说的问题仍然存在,也有可能是我断章取义,但是我觉得鲁迅的预见的确成真了。 文中像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处,鲁迅的暗喻与埋笔真的很多——甚至有很多都不是他本人故意埋下的,而是他的潜意识纵使他的笔写下了很多讽刺社会的语句。

这篇小说之所以一直作为中学生的课文,甚至在日本中学的课本里,也有一篇课文是鲁迅《故乡》的译文。我想教育者不仅是希望我们学习鲁迅的思想,对社会的呐喊。对我们中学生更有用的是,鲁迅生动而真实的描写。 鲁迅文中的“脑中镜头”很多,而他的描写让这些镜头变得栩栩如生。他拥有很丰富的词语,经历了农村生活后记住的词语。鲁迅的文章无法脱离一种近代中国的文风,乍一读,仿佛是没有深度,缺少繁华的行笔。但是认真读了故乡的人,无法不承认他文笔的成熟与脱俗的描写手法。比起以风花雪月和埋了数层暗喻的现代诗,和《故乡》一比,弱点比比皆是。比起当今流行的情节的小说,鲁迅的《故乡》不仅没有在情节上输给现代文人,更在内涵上打败了大部分文章。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七

季羡林先生是当代的大家,在中国古典文学、语言学、佛学、教育学等领域都有极深的造诣。只有自己深入了解,才能给学生传递最恰当的知识。查阅有关他的资料时,我翻阅清华大学校史,看到了我们未曾知道的一些故事,了解越多越肃然起敬。

1935年,清华大学进行第一批德国交换研究生的选拔,有季羡林、曹禺、张骏祥、田德望、李长植、乔冠华、任华、朱庆永等18人申请,最终只录取了季羡林、乔冠华、敦福堂三人。这些人清华最优秀的人才,能从这些人里脱颖而出,更是不容易的。

季羡林的家境并不好,能够坚持读书,是经历了好些困难的。到德国留学,还是打败了一众优秀学子才取得的机会,他对学习的态度自然是珍惜而热爱的。

然而当时有很多人,家庭条件好的人都到德国留学,却并不是都像季羡林三人一样的学习态度。在《初抵柏林》中,季羡林写道:“当时在柏林的中国留学生,人数是相当多的。原因并不复杂。到德国来镀的是24k金,在中国社会上声誉卓著,是抢手货。所以有条件的中国青年趋之若鹜。……这里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既不用上学听课,也用不着说德国话。”这些人只图一个国外留学的美名,以此换取一些实际的利益。而这些人,没有什么求知的`真心,白白浪费了绝好的学习机会。

“读书无用论”的横行之下,学习既不是唯一的出路,生活中又有各种各样的诱惑,学生的求知欲已不知道被消磨了多少。又如“文科无用”的观念,从何而来?——挣不了大钱。

“学习”在现代社会是普遍缺失的。每当看到人人手中拿着手机沉迷其中,真如同宗教里面吸人心魄的“邪术”一般,就感觉到一种绚烂的荒芜。综艺、影视、娱乐、论坛,段子横行,所有的人都用这一样的句子、一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还生怕自己跟不上时代,学不会新兴的词句。这是网络的时代,是消费的时代,是娱乐至死的时代。

花花世界,令人沉醉,可是关上手机之后呢?只剩下疲惫的双眼,和转不动的大脑。学习的能力已经被人们丢弃了。

一边读这本书,一边对照现实。直让人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正是如此,越读下去越是让我感怀深刻——德国的老师们,严厉与严谨到不近人情的地步。

《我的老师们》一文中,季羡林引用这样一段话:“德国19世纪的伟大东方语言学家埃瓦尔德说过一句话:‘教语言比如游泳,把学生带到游泳池旁边,把他往水里一推,不是学会游泳,就是淹死,后者的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季羡林的老师瓦尔德施密特,就采用这样的教学方式。把梵文的基础教给学生后,季羡林觉得很简单,没什么压力。谁知第二堂课,老师根本不讲解枯燥的语法知识,而是直接开始带领学生练习繁难的语句。一开始练习,季羡林便冷汗涔涔,磕磕绊绊,说不出来,颇觉吃力。

这一课给了他当头棒喝。怎么才能理解这么难的东西呢?季羡林开始了预习,为了两个小时的课,他足足努力了两天,他说:“我自己觉得,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被充分调动起来了。”

自己懂得什么不懂什么,只有自己最清楚,依照自己的学情,充分预习,学习才有了最大的收获。他的老师在无形中,给了他压力,让他在压力中形成了自觉求知的习惯。多么优秀的老师,多么有效的教学方式。

今天这样的时代,对老师的要求实在可以称得上苛刻。但是,春秋时期礼乐崩坏,才有孔子存在的意义。时代日新月异,孩子学习的欲望和能力都在被剥夺,这大概才显得出教师存在的意义。

北宋教育家张载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不敢说自己有如此能力,但是总可以尽一己之力,在浮躁嘈杂的世界里,带着孩子们寻一方宁静,踏上求知的旅程,感受纯粹的“乐知者”的乐趣。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八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九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十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十一

英俊的小伙子似的伸出双手把它紧紧拥入怀中。这里山清水秀,四季如春。其永和的天然松树林下,丝丝泉水涌流,哺育着一方方劳苦大众,更有出名的泰和春酒为之添光,也多了些许神秘的色彩。我的童年、少年,有许多时光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秋,将至。

夜幕降临,四处灯火通明,没有了童年的黑暗,也带走了那时的欢笑。往日的温情和喧哗已被今天的冷漠和寂静代替。人们,都在展示自己和封闭自己。高高的迎客松下,没有人再来乘凉,它只好静立在风中,默默无闻,又是一道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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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十二

“悠悠天宇旷,切切。”“青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每当读这些诗的时候,我总会落下几颗冰冷的泪珠。不过,这次放假我终于可以从相隔千里的上海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黄石了。

这时,我家附近的破旧老屋已经“退休”,代替它的是高耸的大楼,绿化也加强了。看着各色的花草及果树我不仅想:春天时,桃花会害羞地探出粉红的脑袋眨巴眨巴地说:春天真美呀!”夏天时,喇叭花吹起小喇叭,酷似在演奏赞美夏天的歌谣;秋天时,菊花展开她婀娜的姿态,好似告诉秋姑娘,她是秋天的骄傲;冬天的梅花冷艳,幽芳,是一个十足的冷美人呢!我踏上茸茸的草地,尽情的跳呀蹦呀——然而,这时的我已经是一个有着修长的身体和繁忙的工作的大姑娘了!

慢慢地,天上下起了菲菲细雨。在鸟语花香,绿树成阴的草地上漫步真是十分惬意。前方的树林好有一条小路,我的好奇心使我禁不住诱惑,走了进去。微风中,小花小草摇摇还未伸展开的身子,似乎在向我致意。树上的嫩叶,经贵如油的蒙蒙细雨的洗礼正绿的逼你的眼。叶面上的小水珠晶莹剔透地像水晶。随着节奏的高低起伏,片片花瓣般的蝴蝶翩翩起舞。

满山遍野的花花草草树树木木在风中摇曳着。那星星点点的小花使我想到了母亲和故乡,那浓浓的油然而生,故乡啊!故乡到底是什么?那是母亲慈祥的笑,那是光着脚丫奔跑的小毛孩,那是小鸟欢乐的歌唱,那是朗朗的读书声……不知不觉地,我哭了。我迈着杂乱的脚步往前走,脚步沉重了许多。看着那隐隐约约的`小路,我又不仅觉得这位设计师真聪明!因为每一次都以为要迷路了,可前面又出现了一条崭新的路来。这正好包含了那句千古佳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特点。”人们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看来,人们离家多日,也应当对家乡刮目相看啊!我走着走着,竟然走到了一条瀑布前。

瀑布前的大石头上刻着《望庐山瀑布》。这瀑布颇为壮观,大概与庐山瀑布相比也毫不逊色吧!流到池塘里的水清澈见底。池塘里有许多花花绿绿的小鱼呢!因为我爱小鱼,所以买了一包鱼食丢进池里。鱼儿不约而同地游过来,抢啊抢呀,吃到的高兴的游走了,没抢到的垂头丧气地在一旁看着。望着可爱的鱼儿,我开心的笑了。

我登上枣子山,美丽的景色尽收眼底,这真是天空之下,万人之上啊!一座座房子变得矮小,人也和圆点一样。看着穿流不息的汽车和如织的人流。我会心地笑了。

看到家乡如此大的变化,我不仅望望天,看看地。啊!家乡里大概只有湛蓝的天,大地的芬芳没变吧!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十三

我爱我的故乡,爱那充满人情味的美丽田园。

小时候,赤着脚丫满村子的跑,

满脸都是灰也不在意,

只是由着自己的心情,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如今,随着父母来到城市,

城市中的一切仿佛都是富有规律的`,

我变得不再奔放了,

不再像儿时一样如同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了。

我无时无刻不思念着故乡,

思念充满麦香的田野,

思念住满鱼儿的池塘。

思念清晨树梢上欢叫的麻雀,

思念傍晚烟囱里飘出的炊烟,

思念充满人情味的一切。

只能呆呆地望着夜空中的圆月,

其实故乡的月亮最大最圆。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十四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十五

我的家乡是农村,农村没有杂质,没有污点,只有到处是绿,那率让你把事情尽收眼底,当你走向我们家乡最值得骄傲的地方,那就是小河。

小河没有特别的大,却有特别的那样清,白天太阳照射到湖面。当你看到湖面,你肯定会觉得刺眼,湖面就像放在地上的反光镜,你看!那五颜六色的'石头在水里,显得异常干净,异常的惹人喜爱,使你情不自禁的想去摸它!

我的家乡诗情画意,而那条令我向往的小河,景色更诱人!

故乡情的读后感篇十六

“故乡的歌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这首是席慕蓉的诗,也道出了我心中的故乡。

我的故乡在云安,我在那儿土生土长,玩惯了那儿的黄泥,看惯了那儿的瓦房。夜晚,就和小伙伴跑着,闹着,在院子里追逐打闹。白天,就经常到河边捡石子儿,堆城堡。绝对是熟悉了云安的各个角落。

偶尔到新县城玩玩。嗬!多新鲜!光着脚丫在房子里跑的感觉,真是妙不可言。热的时候还可以在有空调的房子里。就像进了冰箱一样,多么凉快啊!而且街上热闹非凡,各个商场开放着,琳琅满目。当时,我就想住进这样的新城,告别那俗气的云安。

可没想到,我这一梦想,到了初中,居然就实现了,因为整个云安要搬迁的缘故,我们也随之住进了新城,真是太美妙了。起初,我兴致勃勃的。可过了不外,我就怀念云安了,怀念那儿上了年岁的土屋,怀念那朝夕相处的伙伴,更怀念的是住在那儿的那段日子。

现在住进了新城的我,总是觉得好孤单,好寂寞。没有了往日的欢声笑语。只能坐在桌前,静静的想在故乡发生的一幕幕美好的情景,昔日的伙伴散了,昔日的邻居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留下的只是略微带点淡黄的回忆。

以前总是不明白,故乡有什么好,为什么那么多的名人都写了无数赞美故乡的诗呢?现在我终于明白,只有告别了故乡的人,才会有对故乡那么多眷恋,那么多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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