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是可行的,能够解决问题并达到预期的目标。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我们充分调研和分析,了解市场和竞争情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成功的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二
为倡导和弘扬“三个人人”企业文化,充分肯定一年来各级员工在公司“四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的成绩,切实评出先进、评出干劲、评出积极性,现将本年度评先评优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评优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主任:
1、两个先进综合单位(奖金各20xx元);
3、十个先进班组(奖金各500元);
4、三个先进科室(奖金各500元);
5、二十佳优秀员工(奖金各300元);
6、二十佳优秀班组长(奖金各300元);
7、十佳优秀管理者(奖金各300元);
8、三名忠诚销售标兵(奖金各500元)
(一)先进综合单位:
(二)单项先进单位:
1、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1)无工伤事故、无环保事故、无设备事故、无重大器材事故;
(2)在无以上事故的前提上,以产量超额比例多者为优胜单位。
2、质量最优单位:
(1)无退货、无索赔、无降等、无整改单;
(2)黄牌少于3张、改单和降等次数少于6次;
张次数最少者为优胜单位。
3、双达标先进单位:
(1)产量完成年度计划;
(2)生产消耗成本全年累计无亏损;
(3)按公司“双达标评比”文件,被评为次数最多者。
4、综治先进单位:
(1)无工伤事故、无设备事故、无环保事故、无重大器材事故;
(3)满意度较高,无集体到公司或上级上访事件;
(4)无违反计划生育事件;
(5)员工稳定,人员流失率低。
5、设备综合利用率最优单位:
(1)无重大设备事故;
(2)设备综合利用率最高(技改时间除外);
(3)全年满负荷开机、完成全年计划产量。
6、出满勤优胜单位:
(1)无旷工人员;
(2)出勤率100%(法定假种除外);
(3)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综合先进及单项先进以车间为单位申报。综合先进单位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质量最优单位、双达标先进单位仅限生产车间申报。其他单项先进机修车间、机电中心也可申报。机电中心的设备方面的指标以所维护车间的总指标考核。车间含所属成品工段,单项先进可以兼报。
(三)先进班组:
以班组为单位参评(含成品),此奖项可与优秀班组长奖项交叉评选。
(1)在本车间中各项指标最好最出色;
(2)全年无安全、质量、设备、贵重器材损失事故;
(3)无计生、综治、群体上访事件,全班无违章违纪人员;
(4)班组成员之间团结友爱,请假人次少,集体荣誉感强,工作作风优良。
(四)先进科室: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项工作能圆满完成;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三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教学效果、工作实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教师职务晋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据,现根据上级有关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对教师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特校、县职业技术学校。
教师的考核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考核教学效果和工作实绩。
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品质的表现;
能:指业务知识、教育教学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和出勤率;
绩:指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评估、班主任和少先队工作评估、教研与成果、常规工作、差生转化工作等)。
1、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客观公正、上下结合的原则。
2、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考核审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人数的10%。
3、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育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
(2)称职: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称职: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称职: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1、县直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各镇学校校长的考核,由镇教委负责;各校教师的考核,由校长负责。实行一级考核一级。
2、教师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学期考核、学年考核三种。平时考核可以随时进行。学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月和7月份进行。学年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7月份结合学期考核同步进行。学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为基础。
3、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2)正式调动工作单位的,参加新工作单位的学年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学年内请病假(公伤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教师,当年度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5)离退休教师,以审批执行时间为准,下半年批准离退休的不参加学年度考核。
(6)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的学年度考核。
(7)受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教师,处分期间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8)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不能参加考核。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学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教师在所在单位认真总结、汇报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自报考核等次,群众评议,各单位根据被考核教师平时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考核小组对处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
4、学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在镇工作的,由镇教委考核小组评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考核小组评定。对不称职和因处分不定等次的.,各单位要给每个人写出书面报告。
(一)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2、教师在聘任期内,学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所对应的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教师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所在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教师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影响调整工资(即在国家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可视同称职等次按有关规定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教师,应调整其工作岗位。其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为非领导职务。
(三)教师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在3个月内作出辞职,调换工作或缓聘、短聘处理。
2、连续两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我县教师聘任制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的规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1、县直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送县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农村学校校长、教师考核评定等次,受奖励或短聘、缓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组提出意见,报镇教委批准,县教育局备案。
(一)各单位都要设立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人事政工的领导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一般3一5人为宜。
(二)县教育局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处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各单位也要相应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师考核工作。
(三)县、镇、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2、设立教师个人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计划、总结;听评课记录;所教学科的竞赛、考试成绩记录;奖惩记录;教育教学论文;考查、考核总结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记录考核鉴定表等)。
3、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4、审核本单位对教师提出的考核意见。
5、受理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诉。
6、发放考核结果的书面通知书。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是加强我县教师队伍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镇教委、县直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做到力求客观、全面、科学、实事求是、准确地对教师工作作出评价。
各镇、县直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各自的实际,具体制定教师考核的实施细则。各镇中小学报镇教委审定;县直学校报县教育局审定。
本方案从20xx学年度起实施,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五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的重要作用。为了认真贯彻市教育局,瑞教政(20xx)14号文件精神,重塑我校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了如下考核方案:
组长:xx。
成员:xx。
1、每学期6月份由学校根据“五考核”的方法,对照考核细则计算出教师师德得分,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教师公布。
2、考核结果直接与奖金挂钩。
3、考核结果做为教师评优、评先、评职称的依据。
(一)、依法执教(15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各种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能按要求按时完成政治学习心得、总结等相关师德材料,每缺一项扣1分。
3、认真记载政治学习笔记,有专门的政治学习笔记本,内容较完整,字迹工整,无笔记本扣2分,缺少内容扣1分。
(二)、爱岗敬业(25分)。
1、坚持出满勤,旷课1节扣5分,事假1天扣1分,每学期非住院病假累计10天扣1分。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备课欠1节扣1分,按时上课,不无故缺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若发现积压1次扣1分。
3、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后20%的学生的计划和提高措施。
4、值日教师应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否则,因工作疏忽或不到岗而给学校造成损失给当事者扣5分。
5、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每次扣1分。
(三)、热爱学生(25分)。
1、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3分。
(四)、为人师表:(25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
2、仪表端庄、穿着得体、整洁大方,装饰符合教师特点,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对学生起示范作用。
3、对学生讲话态度谦和,语言文明,不说粗话脏话。
(五)、团结协作(10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否则扣除3—5分。
依据市教育局《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办法》每年组织评议。
其中:一、二、三年级教学人员:
自评占10%,家长评议占15%,教师互评占35%,领导评议占40%。
四、五、六年级教学人员:
自评占10%,家长评议占10%,学生评议占15%,教师互评占30%,
领导评议占35%。
优秀:15%;良好:40%至50%;合格:30%至40%;
不合格:0至5%。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关于20xx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成立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本校12月在编教职工。党政正职由教育局考核。见习期教师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2、本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为15人。其中1人为“记功”、其余为“嘉奖”。
依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标准,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为:
1.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鉴别能力、政治领悟能力、政治执行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奉献、担当作为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以学生为中心,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产生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行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
本年度教职工考核按照个人小结、民主推荐、教代会推选、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公示上报五个程序开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个人小结: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年级组内进行交流。
2、民主推荐: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分别在年级组、行政组、教辅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二是分别在教研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教辅人员由行政人员推荐,三是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各组推荐等级及人数比例分别为:优秀(a等)30%;良好(b等)40%;一般(c等)30%(具体人数见推荐表)。
由人事干部汇总推荐情况(组室推荐占比10%,教研组推荐占比10%,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占比30%,学期考核占比50%),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
3、教代会推选:由教代会代表在确定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中推荐1人为记功,14人为嘉奖。
4、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代会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次。
5、确定候选人的原则:根据三个层面推荐情况,采用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鉴于优秀人数限制,若组内推荐得票数高、但近两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者,礼让他人(有突出贡献者除外)。中层以上人数不超过优秀档次人数的三分之一。
6、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12月9日—15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校园网公布方案。教职工完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12月16日—22日:教职工组内交流、民主推荐、教代会推荐、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12月23日—29日:名单公示。汇总、填表、上报工作。
12月30日:材料上交。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七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威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商洛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文件精神,重塑我校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了如下考核方案:
1.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我校要充分听取信任广大教师,鼓励老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力求达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2.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学校要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考核的方式方法,力求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采用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期末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学年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学生家长评议:组织各授课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进行评议。
2.教师评议:按全校教师、年级或教研组织教师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无记名测评。
3.年级评议:年级教师代表组成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3),按照《商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如实记录教师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年终对照评分表,进行逐项评分。
1.等次: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确定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80—89分者,定为合格;79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原则上“优秀”等次控制在考核人数的30%以内。
2.公示:考核小组对于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两类教师进行重点审核,对于涉及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考核小组将考核优秀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指定一名领导与本人谈话,允许本人提出申诉,并进行核实。
3.存档: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考核总结材料报中心小学备案,同时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及教师日常行为记载簿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档案。
1.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评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培训学习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教师年度考核优秀者当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凡推荐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2.业道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一年,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一年;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校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八
1、为人师表,工作勤恳踏实。
2、钻研业务,教学效果较好。
3、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公益。
4、原则上当年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
1、教育局下达学校名额:“优秀”20人,“嘉奖”和“记功”共计13人。
2、本校各组分配名额:共设语文、数学、英语、物劳计、化生、政史地、音体美、行政、后勤九大组,各组优秀推荐名额和实际名额见下表:
略
1、各组按推荐名额组内推荐:25分(附上票数)。
2、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全体教职工按各组实际名额推荐:25分。
根据以上四次推荐得分累计从高到低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人选。遇同分情况,则优先向班主任、满工作量、热心公益活动、评职称人员倾斜。
因学生、家长举报投诉或其它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
(1)述职发言。
(2)无记名投票。
(3)公开唱票。
20xx、20xx、20xx年已获得“三等功”的.教职工不再推荐年度考核“优秀”。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九
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我校绩效考核同年终考核一并进行。统一定于8月18日----8月23日进行考核。
组长:赵立新(石匣学校校长)
副组长:程玉明(石匣学校党支部书记)
巨秀明(石匣学校副校长)
组员:赵海平(石匣学校总务主任)
秦俊如(石匣学校政教主任)
1、为实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学年绩效考核分三块进行:(一)中层领导、(二)中学教师、(三)小学教师(含保育教师)。
2、因特岗教师教师绩效工资不进财政专户,无法同其他教师一起进个人专户,故本学年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分二块进行:(一)特岗教师、(二)在编教师。
3、马厩主教在小学教师组考核,不再享受领导补贴,可相当于一个教研组长,享受教研组长补贴。
4、中学教导员在中学在编教师组考核,以教学成绩同教师排队,不再享受教导员补贴。
5、寒暑假期、星期日,学校临时安排值班护校补贴不再纳入绩效考核,所需补贴由学校预算外资金发放。
6、因本学年特岗教师、新入编教师年终无奖金,故本学年年终奖金各归本人。
7、因本学年上班时间为9个月,故本学年考核绩效以9个月计算,本年2、7、8月按职称归入本人。
8、其余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学年初制定的.《石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修改稿)》执行。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略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略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一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教职工晋升、聘用(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收入待遇的重要依据。为使学院的年度考核更公平公正,在学校确立的考核标准基础上,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评优考核方案。
对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坚持工作量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且达到一定工作量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评优采取先入围再评议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同时满足一定条件即可入围参评,入围后进行学院内述职,由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依据票数多少决定考核优秀人选。
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入围条件为:
1.教学方面:当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始课时量不少于140学时。
2.科研方面:当年满足下列七项条件中的一项,即可视为科研工作符合条件。
(1)在核心期刊(北大版、南大版)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2)在省级期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3)获批立项一项以上厅局级以上课题;
(4)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一部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获厅局级以上奖项一项以上;
(7)受省级以上政府组织委托撰写研究报告一篇以上。
(二)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评优采取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在学校分配的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内,学院年度评优的名额分配采取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7:3的比例分配。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违反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
(四)学院会议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次数超过30%者;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次数不到50%者。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二
为了更有效地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高,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组长:李悟
副组长:王宋
成员:邱子仪、潘清赞、王能、李明学、王赞国
20xx年,已由省教育厅和县教科局认定的省、县级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任职总结。(含师德修养、教育教学实绩、完成骨干教师职责情况)。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
(1)县级公开课以上(附教案、图片)
(2)校级公开课(附教案、图片)
3、听课,主要是听徒弟的评价课每学期15节。
4、写一篇论文,获校级一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发表在县刊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发表)。
5、指导、带教校内青年教师。
(1)指导、带教活动正常开展。(骨干教师管理手册记载)
(2)所带教教师校级教学评比中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县公开课和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
被考核对象将考核材料交教研室。考核给分与县考核同。
1、任期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最终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参加评先评优的条件之一。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三
为了加强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增强透明度,我校经领导班子讨论,全体教师通过“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1、任课节数:语文、数学、英语每节课记1.2分,其他科记1分。
2、全乡考试,同年级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包括县抽考)
3、教案、作业检查:优秀加3分,良好加2分,及格加1分。单元测试,不漏单元,有试卷评析,加2分。
4、示范课加0.5--2分,平时听课优秀加1.5分,良好加1分,及格加0.5分。
1、能行成良好的班集体,对学生正确管理,耐心做学生的思想工作,不体罚。做好后进生的家访工作,并记好家访记录,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及格加1分。
2、校内活动按优秀、良好、及格分别记3分、2分、1分。(校内活动包括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校内劳动)。
3、流动红旗评比,学校开展纪律、卫生、间操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获得一次单项流动红旗加1分。
4、班刊、班报及班级表簿的完成按优秀、良好、及格记3分、2分、1分。(以学校检查为准)
5、每学期写出班主任计划、总结、写出学生操行评定,按时发放家长通知书记2分。
6、根据学校当前工作要求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开好班会和主题班中队会,并做好记录,主题班中队会要将材料上报政教处、少先大队(每学期至少两次)记2分,工作计划《教师教育教学考核方案》。
1、学校领导班子、教研组长,要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档案工作,及时上交。2分。
2、班主任要有班主任工作手册,班主任及时交工作计划、总结。德育工作计划、总结。4分。
3、任课教师要有教师工作计划、总结。要完成远程教育档案,按要求完成电教课的教案及课件,4分。
1、基本功练习看教案、钢笔字练习本,简笔画练习本,看讲课板书。2分。
2、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包括远程教育校本培训)、开会,缺席一次,少一次笔记减0.5分。
1、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提前半小时到校,晚半小时离校。值周领导、保安人员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在学校门口负责检查师生上班上学,下班放学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值勤领导周一:王宝江周二:陈希周三:宫建新周四:刘智周五:魏纯清幼儿园:王妍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2、值勤领导、保安人员、值周教师要负责课间、午休时间的学生纪律,值勤领导、值周教师要认真参加纪律、卫生、间操检查评比,并做好记录,分出等级记2分,良好记1分,不分等级记0分。
3、值周教师要负责办公室卫生,冬季生炉子,要负责教师饮用的开水。
值周工作按优秀、良好记2分,1分。
全勤加5分,病事假要有请假条或打电话、别人代假、急事来不及请假要事后销假,事假每天减1分,扣款20元,(5天内)病假每天减0.8分,扣款20元,6天以上每天扣款30元,迟到、早退每次减0.2分并扣款2元。中途脱岗每次减0.2—0.7分扣款2—8元。旷工每天减5分。扣50元。(注:有住院手续可酌情,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不扣款)
1、单项奖:教师参加校、乡、县级各类比赛,校级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分。乡级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县级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学生参加乡县级比赛的要给指导教师加相应的分数。
2、学校年终评选模范班主任和先进工作者,各项得分累计以多为胜,先进工作者班的评选科任教师按所任学科年级平均分计算,班主任、科任、领导的比例按3:1:1的比例分配。
3、评选先进一般在乡统考前两名中产生,以分多为胜。
4、教师之间有打架、骂人违法乱纪现象的,工作不服从分配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学生有严重体罚,家长反映极大的,统考后两名者,搞小集团,不利团结的不予评选先进工作者。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1、领导小组:
2、职 责:
校 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 公 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 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 师 代 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 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 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五
通过每月对各级、各岗位保安员仪容仪表、工作纪律、当月工作等情况进行具体的.考核,使评审员及被考核保安员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适用于公司所有保安。
1、保安部负责监督各管理处、项目组的每月保安员考核情况。
2、管理处主任负责对本单位队长、副队长每月工作的具体综合考核及监督管理处保安员考核情况。
3、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负责对保安班长、副班长的每月工作考核及监督各班组保安员考核情况。
4、保安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负责对班组保安员的每月工作考核。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保安工作手册
3、各管理处制定的管理制度
1、首先,每月初普通保安员考核由各保安组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根据公司制定的各岗位考核标准对本班组保安员当月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然后将考核情况汇总报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
2、其次,保安队长或主持工作副队长在月初对每个班组班长、副班长当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监督各班组的考核情况是否正常,有无存在瞒报、有失公平、公正之处,然后将总体考核情况汇总报管理处主任。
3、管理处主任对保安队长、副队长的当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监督检查保安队的整体综合考核情况。
4、考核分数实行百分制,各级保安员当月工作成绩突出得100分以上者,每分奖励5元,当月考核96分(不含96分)至100分者不进行处罚,考核分数96分至90分(不含90分)者,按照考核标准每分5元正常处罚,当月考核90分至85分(不含85分)者,按照考核标准双倍进行处罚,当月考核85分以下者除进行3倍处罚以外,再进行下岗培训一个星期,下岗期间拿试用期工资,培训后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连续两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的予以辞退,当月考核低于80分(含80分)以下者予以辞退。同时每季度对各管理处全体保安进行全面考核一次,对季度考核总分第一名者授予”明星保安”称号,考核总分末位保安予以辞退。
一个季度的个人总考核分、军事、业务考试分相加。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六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大力加强工作作风、师德教风和校风学风建设,努力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营造 “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促进学校工作的发展,使学校的评优评先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便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确保各类先进的代表性、导向性,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审小组
组 长:童启辉
副组长:周军发
组 员:鲁江生 吴爱萍 符燕英 汪桂禹 汪 锋 胡芳宇 胡云富
三、各类优秀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本学年度班主任综合考核分排名在前;
3、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
4、积极做好流失生劝返工作;
6、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各种临时性的工作。
乡级优秀班主任在全乡班主任中评比产生。县、市级及以上优秀在乡优秀班主任中评比产生。具体参见《望仙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
(二)优秀教师、其他先进个人及职称优秀(含优先考虑的)
1、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3、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培德育人。
4、本年度个人教学综合考评在全乡20名以上。
5、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
四、评优方法和程序
1、成立评优评先评审小组。(职优由专业技术委员会评审)
2、相关处室根据全乡教师年度考核排名及优秀指标提高两个指标,确定优秀候选人,上报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评审小组依据各处室上报的优秀候选人,对其综合评比,确定优秀人选,推荐上报,并进行公示。
4、每位教师每年可享有不种类别的优秀、先进的机会。行政人员优秀指标单列。
五、评比原则与要求
评比原则:
(一)已评到县级或县级以上的优秀或先进个人,三年内不再考虑同级优秀。乡级优秀或先进个人可连续评选。
(二)教师有下列突出成绩者可直接评为先进个人:
1、本学年度个人优质课、课件制作或所辅导的学生在竞赛中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
2、体育竞赛获得县团体第二名以上的主要辅导教师。
3、为学校的'科研成果获得省、市重点课题而做出主要贡献的教师一人。
4、优秀教师必须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中评比产生。
(三)一票否决制(下列情形之一)
1、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条例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在学校工作安排中,无大局观念,我行我素,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
4、违法违纪,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群众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6、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7、教师继续教育考试,被定为不合格的。
8、原则上一学期内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20天的。
9、教学效果和工作效果明显差的或在本学期教育教学综合考核中排名倒五以下的。
评比要求:
1、各处室、评审小组要结合评选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坚持以评比促进步、促和谐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育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使评选工作真正起到激励、促进的作用。
2、在评选活动中要注意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严禁评比活动走过场,严禁私下拉关系,严禁弄虚作假。
六、优秀人员待遇
1、在职称评聘、晋升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2、可优先享有外出学习、进修深造的机会。
3、在推选高一级人才培养候选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本方案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为了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教师爱岗敬业,以评优、评模促发展、让真正优秀的教师得到应有的待遇,通过评优评模树立典型、标准,更好带动学校发展。经全校职工会议决定,特拟定板桥。
一、评优评模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评优评模工任职责
各成员高度以事实、过程、结果为依据,学校各部门认真收集每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的表现,及学生成绩结果,及时公布教师上交资料情况。教务处细致、认真做好每一位的出勤情况。工会积极收集教师反馈的各种意见,及时修订学校《量化考核方案》,努力做公平公正、公开。
三、评优评模原则
以每学期量化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察每位教师。
xx小学
2012年9月1日
板桥小学2012年年终考核结果公示材料
根据板桥,以下3名教师确定2012年年度考核优秀
联系电话:
板桥小学评优评模领导小组 2017年1月10日
板桥小学2017优秀教师结果公示材料
根据板桥,以下 7名同学确定2017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板桥小学评优评模领导小组 2017年9月9日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七
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齐心协力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重塑富有实力大新店、打造充满活力新新店”的奋斗目标,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按月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加减分。具体分为三大块:
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40分,
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
三是述职测评25分。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分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1、严格考勤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层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存办公室备查。科级干部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在自己办公室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集中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事情可找人替班。发现缺岗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值班、值夜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特别严重的作待岗处理。
4、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派餐单、派事单、维修单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用车、文印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违反一项每次扣3分,费用不予报销。
5、落实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各工作片按照办公室划定的卫生管理区域,各工作片根据实际指定人员轮流打扫,每天上午上班前打扫一次,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齐有序。办公室负责卫生检查,每发现少打扫一次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分、1分。对打扫不到位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新打扫,经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4分、2分,并通报批评。
6、明确会议和办公纪律。到市、区办公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安排交通工具的,每天补助交通费、伙食费共计15元,凭办公室填制的派事单当月结算。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镇里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以旷工论处。
7、实行工作日查岗制度。一般干部在岗、下村、开会等情况,必须向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不能说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和有关领导3分、1分,分别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处罚30元、10元。
8、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9、落实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二、五集中学习日制度。实行撰写工作日志制度,每人每周撰写工作日志不得少于5篇,每周一进行检查,一般干部由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检查,科级干部由书记或镇长检查,每少一篇扣2分。
10、做到遵纪守法。对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5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
加减分因素:
1、对引进新上项目落户新店的,对引资人员每引进100万元计5分。
2、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经核实认定,酌情扣1——10分。
3、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和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10分、7分、5分、3分。属于部门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4、正面宣传新店镇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录用,有稿酬的加倍奖励;没有稿酬的,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百字分别奖2分、3分、5分、10分,每百字分别奖励现金20元、30元、50元、100元,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
5、单项工作在区内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分管中层干部、直接责任人加5分、3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区末尾的,分别扣分管中层干部和直接责任人10分、5分。
6、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每少参与一次扣1分,活动中获奖者,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2分。
(三)述职测评(基本分25分)
1、述职(5分)。采取书面述职和大会述职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定期述职制度,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定对策。中层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述职,一般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每缺少一次扣10分。
2、基层评议(5分)。年终由全体机关干部对机关干部平时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进行民主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上的计5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下的计3分,其中得分列末三位的计2分。
3、平时表现分(5分)。年终由中层干部对所属人员打分,根据平时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表现,打分后报分片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中层干部平时表现分由分管领导和分片领导负责打分。
4、班子综合评议(10分)。年终由党政班子会议综合评定,最高为10分,最低为0分。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格次可评定为“优秀”。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并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主要人选;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定为“称职”;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可定为“不称职”。
2、考核分在75分以上、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的人员,方可享有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且位居后三位的,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接受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另行安排工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4、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的,免去现职。
(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
(2)分管工作年度考核在全区排序末尾的。
5、年度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6、年终按照实际得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不在编人员的经济补贴,取全体在编人员的平均分。有下列情况者,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经济补贴:当年调入、调出人员;休假人员;离职学习三个月以上的等。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经济补贴:
(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
(2)累计旷工20天或事假30天以上或病假半年以上的;
(3)当年受政纪、法纪记过以上、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受行政撤职处分。
8、办公室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公开通报,处罚、奖励金额当月兑现。罚金实行专项管理,用于开展机关日常文体活动和有关奖励。
9、考核政策中未尽事宜,以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八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考评体系,更好的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员工。
(一)商店店长考核评分细则。
1、未按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卖场,扣5-10分/次;。
2、未按要求做好商店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扣2分/次;。
3、未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店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店内租赁柜台及联营厂商的日常管理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店内整体环境的管理和控制,扣3分/次;。
6、为做好店内固定资产管理,造成损失的`,扣5分/次;。
7、未做好店内每月奖金分配,引起纠纷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5分/次;。
(二)商店值班经理考核评分细则。
1、未按考勤管理办法做好超市人员的出勤情况记录工作,扣2分/次;。
2、未能根据商店经营需要做好人员配置工作,扣5分/次;。
3、店内员工未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仪容仪表不符合相关规定,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品陈列、补货、促销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超市的卫生工作,未能保持卖场的干净整洁,扣2分/次;。
(三)理货员考核评分细则。
1、未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扣1分/次;。
2、开业中未能保持商店环境的整洁,扣2分/次;。
3、未做好商品的上货、陈列、整理、补货、打价签等工作,扣2-5分/次;。
4、未做好一货一签、价签对位,扣3分/次;。
6、未使用文明用语迎接顾客,未协助顾客购物,扣3分/次;。
8、收付货款时未能做到唱收唱付,不当面点清货款,造成损失的,扣2-5分/次;。
(四)收银员考核评分细则。
1、不遵守商店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消费者利益,扣2-5分/次;。
2、未正确使用收银设备,未做好收银设备的基本保养,造成设备损坏的,扣3分/次;。
3、收银时未使用文明用语,扣2分/次;。
4、未遵守相关规定,与顾客发生纠纷的,扣2-5分/次;。
5、未做好商品信息反馈工作,扣2分/次;。
6、货款未当面点清,造成损失或纠纷,扣3分/次;。
7、收付货款未做到唱收唱付,扣2-5分/次。
年度考核评优方案篇十九
为鼓励各部门积极自主开展
安全
管理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和全员性,最大限度的调动各部门参与安全管理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要求能够有效落到实处,对在安全管理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成绩
突出的部门进行鼓励,拟从2012年第二季度起在天津爱
玛本部和营销公司开展全厂安全管理评比活动,现将评比方案规划如下:一、考评周期:
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考评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三周。
二、参与考评的.部门:
第二季度评比活动涉及的部门包括天津爱玛本部各生产部门和营销公司,具体为车架制造部、烤漆制造部、组装制造部、铝合金制造部、生产管理部、设备工程部、三轮车事业部、自行车事业部和营销公司运营部,后期将根据评比活动的深入逐渐完善评比方案和扩大评比范围。
三、考评组成员:
考评组由参与考评活动的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四、活动开展方式(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1、月度考核:
1)、每季度的前两个月,行政管理部根据本评比细则每月对各部门进行一次考评,每季度汇总一次,取平均分的30%作为季度考评汇总得分的一部分。
2、季度考核:
1)、行政管理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第三周组织各相关部门安全管理专员开展安全评比活动。
2)、考评时,以小组为单位,每组4人,指定一名组长(组长实施轮换制度),组长负责对本考评小组成员进行统一协调,并负责对被考评部门提出的质疑进行最终解释。
3)、每个考评小组至少负责对3个部门的考评工作,考评时,该考评组成员不得对其所属部门进行考核。
4)、考评结束后,各考评组于2日内将考评结果提交安全科,由安全科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和整理。
5)、考评结果整理完成后,安全科通过公司宣传栏和办公平台进行公示,确
保考评活动的透明性。
6)、考评时,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3、考评得分:
最终考评得分由每月考评得分和季度考评得分分别加权计算获得,具体计算方式为:
最终得分=月度考评得分平均值×30%+季度考评得分×70%。
五、评比规则:
1、行政管理部根据各部门得分情况对考评结果按高低分顺序进行排列,根据排列名次分别对各相关部门进行奖励。
2、进行排名和奖励的前提为所属部门/班组均达标,达标基准分数为70分,若所有班组均未达标,则本季度不进行奖励;达标班组不足3个,则仅对达标部门/班组进行奖励。
六、奖励规则:
1、根据考评结果,对获得前三名的部门分别发放“第二季度安全管理第一名”、“第二季度安全管理第二名”、“第二季度安全管理第三名”锦旗。
2、根据考评结果,分别对获得前三名部门给予人民币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或物资鼓励等。
七、本考核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管理部安全科所有。
八、附件:
考核细则(注:评比细则将会根据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的提高和进步适时进行更新)。
2012年第二季度安全管理评比细则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7211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