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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租用协议书篇一
出让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________________,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东: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亩,林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二
xx乡xx村xx农业社(以下简称甲方)土地承包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彻底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xx村xx农业社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将大洞河桥头二荒地块作为建设高山易地移民居民点建房用地。经农业社与土地承包户充分协商,本着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就土地补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用地补偿面积亩,补偿标准为每亩3000元。补偿金额为元(大写:)
二、土地界畔:以界柱和丈量为准。
三、补偿款付款方式:由农业社在xx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故意干挠、阻止施工,若乙方故意造成甲方施工中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违约须支付另一方违约金1000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乡xx村xx农业社乙方:
法定代表:村民代表(签字):
xx年xx月xx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三
人工幼龄林:补偿全部造林投资及培育费,造林投资按每亩400元计算,培育费的补偿标准,前三年按造林投资的7倍补偿,从第四年开始,按照前三年补偿标准每年增加25%。
人工中龄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85%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人工近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5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人工成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2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二、天然林林木的补偿标准
天然林林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补偿。
防护林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
特种用途林和珍贵树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疏林地的林木和零星树木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照每亩3000元补偿。
灌木林林木按照每亩1000元补偿。
三、林地补偿标准
用材林地、经济林地按照每亩4200元补偿。
疏林地、灌木林地、新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每亩3360元补偿。
防护林林地按照每亩8400元补偿。
特种用途林林地按照每亩12600元补偿。
苗圃地按照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其中,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照每公顷13.5万元计算。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原则上不应该占用,特殊情况经批准征用、占用的,防护林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按照用材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四、其它林木补偿标准
房前屋后树木(杨、柳、刺槐等)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五、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
安置补助费=(征用林地面积/人均林地面积)×该林地平均年产值×6倍。其中,林地平均年产值按每公顷4000元计算。
六、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
征用、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73号)执行。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四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甲方地界内,有偿占地建坟,建坟地址位于甲方小底村西小底西组吴小朋南谷砣地供乙方使用。
一、甲方提供长27米、宽20米土地为乙方建坟使用,并负责协调有关事项,甲方及农户应为乙方使用提供方便。
二、乙方在上坟期间,注意防火,否则后果自负。
三、乙方必须在建坟前,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两千元整。
四、使用期限为永久性使用。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坟占地协议书坟占地协议书。
甲方:xx乡小底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xx镇xx村。
20xx年11月12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地一块,经甲、乙双方协商作为乙方坟地使用,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坟地占地面积为1.2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整。(小写:元整),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二、如遇政府及大型项目开发,不论时间长短,乙方将无条件搬迁,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坟地搬迁费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不予退还占用费。
三、所占用坟地四界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四、乙方在占用期间,只能在亩界线内进行埋葬,不得多占。
五、乙方在占用期间,要进行绿化,定时清除杂草,防止火灾发生。
六、如上坟引起火灾,将按烧毁面积进行赔偿,并负责做好烧毁面积附着物的平茬工作。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证明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六
受让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____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 ,北至____,西至____,东至____ 。森林类别: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____元。支付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鉴证人(签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协议书8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林地长期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xx,林地面积为xx平方米(折xx亩)。
2、现该地块的林地甲、乙双方自愿交易。
1、甲方的林地转让价每年xx元/亩。
2、乙方同意按以上支付给甲方林地价款:计人民币xx元,付款时间及条件成就按双方签订协议书时间生效。
3、转让期限:xx年,如乙方未能向甲方交纳转让金,视为该协议终止。
1、甲方承诺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林地的所有权,若乙方未能顺利取得该林地,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及包赔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该林地转让价款,应付该地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
1、甲方仅承担该林地转让前的税、费;转让后有关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有对该林地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代表:
乙方(印、章):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七
按照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沿海防护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推动全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全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建设与保护沿海防护林的重要意义,以建设绿色“滨海新城”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我镇征占用林地的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促进社会、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治理目的
(一)通过专项治理,使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势头得到全面有效遏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通过专项治理,使一批生态脆弱区域和群众反映强烈地段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得到依法处理,恢复林地使用性质。
(三)通过专项治理,使广大群众保护林地的意识明显增强,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镇村干部真正担负起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林地监管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保障林地资源安全。
治理重点
(一)重点治理区域。
南境村、近院村、深土村、大店村4个临海村。
(二)重点治理内容。
1月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1、非法占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林地的建设项目;
2、非法侵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有查处未恢复原状的积案;
3、历年来查处的积案和新发生毁林占地案件。
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9月17日起至10月30日止,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17日—9月20日)。
成立深土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有关事宜。
(二)宣传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
召开沿海村征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动员大会,部署具体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征占用林地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三)清理阶段(9月20日—30日)。
根据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现场会的要求,201月以来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大清理,各村要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将被占用林地具体地点、面积、占用时间、当事人等相关资料,按照已查处和未查处分别建立台帐,统一上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相关领导带领清查组人员到各重点村逐片逐块清理核实。
(四)整治阶段(9月30日—10月30日)。
积极配合和拥护县政府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相关举措,对处于基干林带、沙荒风口且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地带,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请求他们积极配合,多部门合作采取强制措施,恢复原状进行造林,对于顶风作案的`业主一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除按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外还要强制恢复原状,并实施造林恢复植被。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宣传力度。
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把这次治理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多形式进行宣传,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精心部署,务求实效。
各村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划定专区,确定专人负责,把山头地块和责任直接落实到村两委的具体人身上,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
(三)加强巡查,强化监管。
各村要加强本辖区内的巡查、管护工作,特别是各村两委具体负责的山头地块,以便于发展情况能及时上报,及时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八
出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普洱市林业局有关集体林、自留山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转让地点:
二、出让林木、林地四至界线:
三、出让树种:
四、面积:亩。
五、转让期限: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林权证)移交给乙方。
2、在林木资产转让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和法律效力的连续性;不受村民小组换届或更换签约人所享有的权利,参与解决纠纷与矛盾,协调上下关系,确保转让合同中林木资产转让及采伐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将年月的合同范围为林木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任何人不得干涉及其不得进行利润分成。
4、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再转让本合同所指定范围内的.林木资产。
5、甲方负责协调乙主道路运输的顺利进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村所签定合同范围内全部理权和受益权。
2、乙方一次性支付林木转让费。
3、乙主砍伐不能超过合同所规定界线,否则后果自负。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背上述条款。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另一方交易额倍的经济损失,甲方不履行职责造成惭方不能正常进行林木采伐,赔偿乙方损失部分的 倍的经济损失。
八、相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协商无法解决时,由本地司法机关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定日期:年 月 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九
乙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今有甲方私有的林地经营权及其树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林木归乙方所有。转让期内。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甲方共计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担保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十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11000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的林地11000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山鸟岭
南至:杨木蒋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连沟梁
森林类别:用材,地类:林地。
2、转让期限。至20xx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770万元。现金支付。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1540万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浙江金稻草新能源有限公司
代表人:手机:
乙方:共有人:
中证人:
20xx年12月13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树种树龄。
面积(株数)。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
(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
(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
(6)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
(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
五、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
(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
(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
六、附件。
(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
(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鉴证机关(盖章):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法定人:
乙方:
法定人:
为了发展土地资源,发展农村经济建设。药材爱纳香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信。
(一)乙方将合法拥有的位于_______流转给甲方。具体林地和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以实际流转面积为准。
(二)乙方所有林地或熟地具体位置坐落在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山坡,总面积____________亩四个界限: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三)乙方:所有林地、熟地内的牧草、林木、杂树及附着物由乙方自己清除干净,如有坟墓、人行路、公路、田边、田沟、房前房后最好不要妨碍以上的几点要求,避免发生纠纷。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受到任何伤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林木砍伐清理由乙方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才发手续。
转让期从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转让期限满。药林和其他经济作物和林地归还乙方,如方需要继续承包,可以从新订合同。
(一)甲方为带动乙方共同致富,甲方提供药林种苗。乙方负责播种、除草施肥管理,甲方负责收购按每斤______元收购。
(二)林地使用权一经同意流转协商,乙方将原持有的林权证交给当地林业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现场登记并协助甲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一)药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及其他附着物的使用权因此而获得的其他各项权益乙方不分配收益。
(二)甲方在林地使用期间依法自主经营,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
(三)林地使用权合作期满,只要国家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政策有重大政变,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是否继续,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四)有权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在林区设置防火剂安全管理,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
(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按相关规定配合甲方办好林地使用权更变登记手续,变更期限与合同年限相同。
(二)甲方按合同取得林地使用权后,若出现林地或熟地使用权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不得应向甲方的正常经营,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合同期间国家所扶持的所有药林项目乙方不得干涉,所得的项目资金由甲方管理并全部用于基地建设开发。
(四)协助甲方搞好林地和财产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制止盗伐林地哄抢药林的行为发生。
(一)乙方流转的林地使用权必须设有林地权属争议,若有产生林地权属争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合同期内如遇到林地或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归乙方所有林地药林林木及附着物补偿,甲乙双方按原合同甲方占七乙方占三的比例分配。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未能全面覆行合同义务,承担的应是同等的责任;即赔偿应一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件,影响合同的覆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覆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拒详情及合同不能覆行部分不能覆行或者需要延期覆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此项证明理由充分不可抗拒发生的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队覆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覆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覆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合同。
如产生合同纠纷先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调解,调解不了在起诉到册亨县人民政府法院裁决。
(一)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4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林业局、林业站各备案一份,合同签证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证机关(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
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使山林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于,其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为亩。
第二条租用年限
以上山林地租赁期限为年,租用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续租,将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以上山林地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年总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整(元)。
2.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
第四条山林权属
山林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如有必要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乱砍林木。
4.根据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间路、建造必要的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
6.乙方根据发展需要在清理山林期间(不涉及到原有成材林木的砍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7.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砍伐证的情况下砍伐成材林木。
4.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林间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甲、乙双方指定第三方)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盖章):
年月日
乙方代表(盖章):
年月日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十五
出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普洱市林业局有关集体林、自留山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书。
一、转让地点:
二、出让林木、林地四至界线:
三、出让树种:
四、面积:亩。
五、转让期限: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林权证)移交给乙方。
2、在林木资产转让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和法律效力的连续性;不受村民小组换届或更换签约人所享有的权利,参与解决纠纷与矛盾,协调上下关系,确保转让合同中林木资产转让及采伐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将年月的`合同范围为林木全部有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任何人不得干涉及其不得进行利润分成。
4、本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再转让本合同所指定范围内的林木资产。
5、甲方负责协调乙主道路运输的顺利进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村所签定合同范围内全部理权和受益权。
2、乙方一次性支付林木转让费。
3、乙主砍伐不能超过合同所规定界线,否则后果自负。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背上述条款。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另一方交易额倍的经济损失,甲方不履行职责造成惭方不能正常进行林木采伐,赔偿乙方损失部分的倍的经济损失。
八、相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未尽条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协商无法解决时,由本地司法机关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签定日期: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深圳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股,占_____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_____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_____股,以每股_____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林地租用协议书篇十七
一、转让林地简况:
转让山场为荒山,坐落在xxx自然村。地名为瓦约空,总面积574.9亩(表面积为1120亩)。
山场四至:
东:
南:
西:
北: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柒拾年。自xx年六月一日至xx年六月一日。(有效期为双方签订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转让价款
xx年六月一日,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变更手续全部完成后7日内将林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并办理合同交接手续。若逾期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20xx年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负责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有待见面商议)
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7、在乙方合理开发期间,如有村民进行恶意破坏,除追究个人责任外,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双倍保证金;若乙方违约,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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