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合作的法律框架,有助于减少纠纷和风险。起草合同时应该注重各方的利益平衡,避免一方过度损失或受到不公平待遇。如果你对合同的内容不确定,可以参考以下范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一
专家建议劳动者注意收集自己用工事实的证据,防止发生纠纷时,无据可循。专家指出: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报名
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
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对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则删除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句话,也就是说企业裁员故意抬高门槛、找茬,如“末位淘汰,终止劳动合同”等等,今后企业随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将受到全面遏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执行。
此外,新法还加强了对老职工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 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即便是劳动者真的不愿意续签,单位终止合同的同时,也还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遇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请注意上述相关事项,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二
市劳动仲裁处专家表示,无论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事实存在,在本身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老范应得到经济补偿金。老范没合同,但他为单位工作近10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照现行的《劳动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方式予以补偿;工作时间未满一年者不补偿。也就是说,老范至少可以拿到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同样的事情若是发生在明年,那结果就完全不同了。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对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约束。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则删除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句话,也就是说企业裁员故意抬高门槛、找茬,如"末位淘汰,终止劳动合同"等等,今后企业随意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将受到全面遏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执行。
此外,新法还加强了对老职工权益的保护,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合同的,只要劳动者提出,便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即便是劳动者真的'不愿意续签,单位终止合同的同时,也还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为了体现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合同法》打破了经济补偿金笼统算法,根据劳动者的收入,确定了普通劳动者和高薪劳动者两种计算方法。高薪劳动者,是指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工资3倍的,其补偿标准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而对一般劳动者则按实际工资补偿,且无十二年的限制。
专家建议劳动者注意收集自己用工事实的证据,防止发生纠纷时,无据可循。专家指出:任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凭证,都可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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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三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其实没签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时辞职,还是要根据法定程序来:转正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实际中,在通知单位后,单位同意提前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没签劳动合同影响的是你该拿的钱除了实际工作的工资待遇,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单位又没有帮你买社保、漏发加班工资等的,都可以在辞职时一并主张。
1、双倍工资职工入职公司满一月后,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职工可要求公司支付自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即最多可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双倍工资的,可以收集类似工卡、打卡记录、在职公司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投诉未果,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说道说一句,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准备好上述的证据和劳动仲裁申请书就可以申请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保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意识的用人单位,往往也会漏缴、不缴员工的社保。劳动者离职的,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3、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加班是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工资的计算: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主张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劳动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称为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和你实际入职工作的时间有关,具体做法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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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四
如果单位非让你走,哪也没有办法,但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获取相应赔偿,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你的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也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五
公司辞退员工,尤其是当无故被辞退时,劳动者该如何护卫自身权益,对于新劳动法中,辞退员工规定及赔偿标准,详细了解下吧!
“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做了一年多了,当初签订的是2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就不让我做了,直接辞退了我,想问下我该得到多少次赔偿,企业法辞退员工有哪些规定?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以上就是一位职场员工小王的烦恼,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可分为以下两种种情况:
根据新《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6、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些是不需要支付辞退补偿金,但是如果是辞退无过错的员工,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像上文中的这位员工,就是属于无故被辞退,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辞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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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六
即便在试用期内,你与用人单位之间也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必须明确的第一点。
在试用期内,如果是你不胜任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你。如果不是你的原因,用人单位要辞退你,这便属于用人单位违约、违法,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你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按照已满一年来支付相当于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这是必须明确的第二点。
即便在试用期间,你仍然拥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老板安排你出差,但不给出差补贴,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也没有合同依据的,你因此而被公司解雇的话,责任不在你方。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解雇你,你可以请求公司支付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我在煤矿工作十四年业主每次只与我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被辞退有赔偿吗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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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七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本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一方利用任何一种行为手段而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均违反了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因此自然允许利益受损者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意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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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年月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九
1、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最长能主张11个月的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因此适用此一年的仲裁时效,即时效从主张权益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
3、“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劳动合同,将日期补签至实际用工之日的行为,已经构成双方间的“合意”,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4、员工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因此其适用前提条件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双方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同样不能再请求二倍赔偿。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筹备期间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2、公司人力资源主管、法务主管、高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二倍工资,除非上述人员能举证证明曾向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合同,遭到恶意拒绝。
3、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二倍工资,同时可依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4、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将劳动合同拿走隐匿,或劳动者授意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
5、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情况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6、双重劳动关系中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7、对于瑕疵合同,如果具备相关要件,可免除二倍工资责任。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只是内容上有瑕疵,所以在试用期合同的期间内,用人单位无需付二倍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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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一
2007年8月21日,安徽人夏先生应聘到广州天河区一家职业技术学院任保安班长,工作了个把月后,单位仍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夏先生虽然心里有意见,但初来乍到刚找到工作,他不想因此丢了饭碗,所以也就没有强求。
结果这一拖就是大半年。2008年4月,《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相继颁布实施,相关的宣传也铺天盖地,夏先生从报纸上大致了解了有关信息,便再次向单位提出签合同。单位开始说可以考虑,但到了5月中旬,夏先生没有等来合同书,反而接到单位要求其离职的通知。
一告
索赔万元工资 结果缩水大半
夏先生一气之下,便于5月30日将单位告上劳动仲裁部门,索赔近4万元的损失。其中包括:依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向单位索取今年2月到4月的双倍工资13548元;同时还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12000元、以及经济赔偿金1万多元。对于经济赔偿金的索赔,夏先生同样是依据新出的《劳动合同法》85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但仲裁的结果下来后,夏先生傻了眼,第一项的双倍工资的索赔所得只有4200元,因为仲裁委认为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应为基本工资,由于夏先生的基本工资是1400元,而这3个月的工资已发,因此单位应再付4200元给夏先生。另外,夏先生要求的加班费也只裁决1千多元;对于经济赔偿金,裁决的结果是分文未得,理由是单位并非故意拒付加班费,而是双方对加班费存在争议。
从4万元的索赔到5千多元的所得,巨大的落差实在令夏先生大失所望。他随即到天河区法院起诉,坚称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应该是基本工资和加班费的总合,而非仅为基本工资。
二告
单位无法反证 赔偿万元加班费
今年9月,天河区法院对此作出一审判决,对于双倍工资,法院同样只支持了4200元,理由同样是计算标准是以基本工资为准。
针对夏先生要求单位补发的加班费,法院作出了一项颇为经典的判决。法院认为,既然夏先生主张自己加了班,那么单位要举证夏先生没有加班,就应该提供当时的加班情况的书面记录,证明当时是别人在加班,而不是夏先生。结果,由于单位无法举证证明,法院就采纳了夏先生的说法,推定他当时是在加班,因此判决单位支付加班费12000元。另外,对于夏先生关于经济赔偿金的索赔,法院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他的起诉。
法官释疑
双倍工资、加班费均按基本工资算
虽然一审结果让夏先生多得了1万多元,但他还是想不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工资指的就是基本工资,为何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基本工资,而不包括加班费?夏先生随后向广州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夏先生想不通,他的“老东家”更想不通:为什么法院只听夏先生单方面的说法,一定要我们以书面证据证明加班情况呢?于是,用人单位也提出了上诉,认为法院不应支持夏先生要求的加班费主张。
法律未明确 建议出台司法解释
10月27日,此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判决)。记者了解到,当天恰好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关于执行劳动法的情况,旁听了该案后,代表们对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和加班费由谁举证的问题也大感兴趣。
对于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不少代表认为法律既然没有明确工资的计算标准,法院为何断定以基本工资计算呢?广州市中级法院余明永副院长解释称,法律确实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但目前的司法实践都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的,包括节假日的双倍工资、三倍工资,目前也是以基本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最高法院或者全国人大出台解释,将这一情况细化规定,以做到有法可依,避免争议。
律师说法
员工声称加班 单位无法反证就要输
而对于加班费由谁举证的问题,大多来自各企业高层的人大代表们对此很有意见。代表们认为,法院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加班纪录,在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加班纪录的情况下,直接判令用人单位偿付加班工资的作法不妥当。他们还表示,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保存加班纪录,现在又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据不太合情理。
员工处弱势 单位负举证责任
对于这一点,记者采访了广州的游长安律师。游律师认为,虽然法院的判决乍一看起来,单位确实是有点冤;但从长远来看,应该是合理的。因为与员工相比,单位处于强势,因为举证责任应该由单位来承担,这一点是《劳动法》的规定。
如果法律规定由员工来举证,有些单位根本就没有记录,员工怎么证明自己加了班呢?所以按目前规定,由员工口头提出、单位举证否认比较合理。此外,因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时间还不长,一些单位还不习惯保存加班记录,但相信时间久了,他们会主动保存,否则吃亏是自己。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二
2010年1月,朱先生应聘成为嘉兴某染织厂的正式员工,收入待遇各方面都挺好,就是有一点,单位一直没和他签劳动合同。2013年1月,朱先生在印花车间工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手食、中、环指,虽经治疗痊愈,但与厂里如何赔偿的问题产生纠纷。2014年1月13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朱先生与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单位一次性赔偿朱先生各种费用;同时,朱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即日起终止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协议签订当日,单位即支付了相应款项。但双方的'纠纷并未就此止息。
前不久,朱先生听人家讲起,像自己这种没和用人单位签过劳动合同的,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朱先生翻了翻劳动合同法的法条,觉得其中“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很符合自己的情况,于是朱先生又开始了维权之路。
今年3月,朱先生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4000元,被驳回仲裁请求。
5月,朱先生又向秀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仲裁,支持其诉讼请求。但仍旧被驳回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期间的双倍工资具有一定的时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朱先生所主张的自2010年2月到2010年12月的双倍工资已超过仲裁时效,不能被法院支持。至于,2011年1月之后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因《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朱先生早在2011年1月即已依法视为与用人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属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朱先生也就无权再要求支付2011年1月至劳动合同解除期间的的双倍工资,更无从谈及是否超过仲裁时效。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三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年月日;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自签字之日起公司已结算完毕以往所有工资及费用;双方今后无涉,双方均自愿放弃诉讼或仲裁的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四
在讨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为什么国家会通过法律形式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就是:
【问题一】劳动合同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是世界各国普遍的、通常的做法。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来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方式和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来合理使用劳动力、控制企业经营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劳动者的特长。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要明确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从而有效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上述规定,单位面临的第一个直接后果是: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入职之日起30天内,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想的挺美!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
赔偿期限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没有规定的,主张赔偿将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字面理解(文义解释),仅是从入职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需要赔偿二倍工资。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只有11个月。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二倍工资赔偿的仲裁或诉讼,最多也只能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赔偿。石祖新律师特提供北上广、江苏、浙江的最新案例供大家参考(案例附在文尾)。
【问题四】那超过一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就没有惩罚了吗?
非也。此时单位将需要承担第二个法律后果:
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题五】那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好处呢?
1、今后无需再因签不签劳动合同的事情犯愁。
2、单位不能随意的调岗降薪----工资一般只能涨不能跌,职务一般只能升不能降;。
3、只要劳动者不犯错(且要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否则将需要支付赔偿金。
只能说,你想多了。
立法者早就考虑到会有这种人、这种事,好处怎么能让你都占了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经单位通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那就更谈不上了。
【延伸问题】未签劳动合同除以上两项惩罚外,用人单位还将面临以下风险:
一、因未签合劳动同,员工可能会随时辞职,且较大可能无需向单位赔偿。这样一来,单位对员工的约束力变弱,单位的用工管理将面临各种变数。
二、将不能以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且需要支付补偿金。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单位将无法证明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和录用条件,因此,即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履行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题七】劳动者如何获得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呢?
应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有同学说,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不也可以吗?实践中,劳动监察部门通常主要解决违法用工、拖欠工资、超时加班等问题,涉及法定赔偿的事项会告知你去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八】如何确保仲裁委/法院能支持你的赔偿主张呢?
石祖新律师在此提醒,应充分重视劳动仲裁或诉讼时的举证问题。
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要想赔偿获得获得仲裁委或法院的支持,核心问题是你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要及时搜集能够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确切证据,而且最好是在离职前就能够收集或固定相关证据,否则离职后的取证工作将变得十分困难。
【问题九】那么,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呢?
比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问题十】最后,还应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
从离职之日起,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想要尽早拿到赔偿,一定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哦。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样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相应比例的年终奖等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备用金人民币元(大写),甲方将于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实际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
3、甲方为乙方缴纳四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自愿放弃其它所有诉求。
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六
说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6条规定,木材厂在招聘你时,须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厂一直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但不管怎么说,你与该厂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部《
关于
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的问题还涉及到工伤认定问题。《劳动法》第5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从所述情况看,木材厂显然没有进行报告和处理。所以,你本人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认定。如果你对该认定有异议,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当你被确认为工伤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应按照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由于脾脏被全部切除之病状属于五级伤残,所以,木材厂应按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另外,根据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规定,木材厂除应按国家规定为你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给你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你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与木材厂就上述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你可以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七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李某于xxxx年3月20日与被申请人重庆某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xxxx年3月4日到3月3日.合同到期后,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到xxxx年3月4日.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内,被申请人派申请人到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从事人事工作,月平均工资为2770元.在xxxx年3月4日,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以违纪为由向申请人出具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关联单位向申请人出具了因违纪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申请人没有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重庆某某门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贵委裁如所请.
xxx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八
生活中很多朋友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找到工作后未与老板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发生争议的时候还好,似乎劳动合同可有可无,但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比如拖欠工资等问题时,这对我们劳动者维权是非常不利的。
出问题了不能盲目使用暴力或非法行为,例如人身攻击、到公司捣乱等等,这样只会使对方有机会抓住你的把柄。
2).考勤卡、工资卡、社保卡等 3).同事证明、工作来往等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利用这些证据将黑心老板绳之以法了! 这有一个法律常识就是:
劳务纠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劳动仲裁有时间限制、且成本较低、程序较为简便,所以如果不是分歧特别大,内容特别复杂的都可以先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那么,该找谁来做劳动仲裁呢?一般是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 劳动仲裁委会向你索要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时,只要将你在最开始收集的'那些证据(如工作服、工作卡等)都拿出来就行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应缴社保费而未缴的,还可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
现在您应该对未签劳动合同而老板拒绝发工资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有一定了解了吧。即便如此,还是提醒您在以后的工作过程当中一定记得要事先跟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当发生争议时对您的维权是很不利的。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十九
基本上没有问题,只要有实际用工,则无形式上的合同并不会过多影响仲裁结果。在我国法律规定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劳动合约,如果劳动单位未签劳动合约给劳动者,在离职时劳动者享有和签署劳动合约相同的离职待遇赔偿,并且在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单位要求支付双倍的劳动合约,如果对方拒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基本上是稳胜。无形式上的合同并不会过多影响仲裁结果,但是您需要证明实际用工的存在。并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时代在飞速发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如今的雇佣关系中,劳动合同是维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一条重要纽带。从某种程度上说,劳动合同的订立,既是对劳动者的保护,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保护。在劳动合同的种种细节之上,存在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各式博弈。除此之外,倘若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而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却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劳动关系证明。
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条、记录工资发放的存折等);。
(4)、社保缴费记录清单(在社保局打印);。
(5)、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厂牌、工卡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6)、入职表、招工表等招用记录;。
(7)、考勤记录;。
(8)、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9)、用人单位出具或者签章的劳动者获奖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10)、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2、辞退证明或者不让你上班的录音等证据。
3、工资单或者工资银行明细。
4、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去工商局可以打印的。
6、仲裁申请书(自己去劳动仲裁那边拿表格填写)。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二十
在现在这个小公司上了两个星期的班了。每天老板按时上下班,坐在我后面,做什么他都一目了然,很不自在,办公室气氛平时也很压抑紧张,同事间很少交流,都是不停得做自己的事情,老板平时骂人比较难听,这种时候气氛更压抑。
今天听我的搭档讲才知道,我入职的那天也就是我前任被辞退的一天。事先什么都没跟她沟通,我入职那天突然跟她讲你可以走了,下午不用来上班了。今天又有一个人被炒了,后天走人。我们这都没签劳动合同的。
搭档讲现在他的工作一步步转向我,教会我了,他没价值了,说不定就会是下一个被辞退的、听得我心里很惶恐。
找了一个半月的工作,结果选择的却是这样一个公司。今天的心情难以言说。对新工作的激情荡然无存,甚至觉得自己没必要这么认真,混到过了年赶紧撤人。
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篇二十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决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的工资发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工资将于公司规定的发放时间予以发放。
2、乙方必须在离职之前交接完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予以结算工资。
3、《劳动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原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及双方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效力。
4、乙方放弃其他涉及劳动关系的权益。
5、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费用赔偿费用。
6、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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