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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一
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是对企业的核心资产进行全面系统的保护,不断的`更新企业系统的安全防护,找出企业系统的潜在威胁和漏洞,识别,控制,消除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
电子商务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不能认为存在永远不被攻破的系统,当然无论是何种模式的电子商务网站都要考虑到为了系统安全所要付出的代价和消耗的成本。
作为一个安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应该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合理使用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技术,作为系统的研发设计者,也必须在设计的同时考虑到成本与代价的因素。
在这个网络攻防此消彼长的时代,更应该根据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来检查,评估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策略,采用适合当前的技术手段,来达到提升整体安全的目的。
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巨大商机背后同样隐藏着日益严重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不仅为企业机构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使社会经济的安全受到威胁。
在电子商务运作的大环境中,时时刻刻面临着安全威胁,这不仅仅设计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管理上的漏洞,而且与人们的行为模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1.1信息内容被截取窃取。
这一类的威胁发生主要由于信息传递过程中加密措施或安全级别不够,或者通过对互联网,电话网中信息流量和流向等参数的分析来窃取有用信息。
1.2中途篡改信息。
主要破坏信息的完整性,通过更改、删除、插入等手段对网络传输的信息进行中途篡改,并将篡改后的虚假信息发往接受端。
1.3身份假冒。
建立与销售者服务器名称相似的假冒服务器、冒充销售者、建立虚假订单进行交易。
1.4交易抵赖。
比如商家对卖出的商品因价格原因不承认原有交易,购买者因签订了订单却事后否认。
1.5同行业者恶意竞争。
同行业者利用购买者名义进行商品交易,暗中了解买卖流程、库存状况、物流状况。
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进入系统,改变用户信息、销毁订单信息、生成虚假信息等。
电子商务安全策略是在现有情况,实现投入的成本与效率之间的平衡,减少电子商务安全所面临的威胁。
据电子商务网络环境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技术来制定安全策略。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二
[摘要]信息经济时代,现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在计算机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的推动下,国民经济电子商务化日趋扩延。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竞争情报呈现许多显著特点,研究电子商务环境下基于信息安全基础上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在当前显得迫切而意义深远。另外,本文对企业竞争情报的数据挖掘也做了一定探讨。
信息经济快速运行产生了大量的对企业发展、决策与生存相关的竞争情报,同时这些竞争情报深藏在纷杂海量的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数据信息中,在这些动态变化的海量数据中要迅速挖掘和提取有价值的数据并为企业决策提供资料辅助,成为许多现代企业决策的必然选择。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作成为一个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支撑,但若忽视了信息安全问题,企业竞争情报的获取和利用变得更为不利,因此笔者把电子商务环境下基于信息安全基础上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作为本文研究主要方向。
一、企业竞争情报系统概述。
企业竞争情报系统(competitiveintelligencesystem,cis)是指帮助企业从海量数据中甄选对于企业商业竞争有用的信息,cis指为企业收集、存储、加工、分析、发布竞争情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om利用计算机技术处理来自多个信息源的与企业竞争相关关的商业信息,并使这些信息有序化,从中提取出对企业有用的数据。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不同于传统的企业信息系统,具有很强的目的性,信息来源不只包含企业内部数据库,还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环境的信息,并且还有对关键情报的管理,以及对特定竞争企业信息的追踪等。企业竞争情报系统一般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竞争情报收集子系统;竞争情报分析子系统;竞争情报服务子系统。其中竞争情报收集子系统是企业cis的重要构成,它是企业cis的输入系统,是竞争情报工作的基础。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竞争情报的特点。
1.近十年来全球电子商务发展对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
20世纪90年代初中期,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都在十亿美元以下,在全球贸易总额中比例几乎忽略不计。到了,全球电子商务交易迅速升温,急剧增长数十倍达到了250亿美元,之后的到20xx年期间更是快速发展,从1000亿左右飞升到4.9万亿美元。而20xx年,则达到了6万亿美元以上。十年来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步伐快速,但也遇到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尤其要注重商务信息系统安全问题。近十年来全球电子商务发展对商务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2.我国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络呼唤提升商务信息系统安全性。
截至20xx年6月,我国网民人口总数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的2.11亿。目前,我国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位居世界第二。互联网普及率也达到了12.3%;宽带网民数达1.22亿。当前,我国网民人数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2%,网页数和网页字节总数分别为44.7亿个和122,306gb。高速发展的计算机互联网络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愈来愈广阔的市场平台,但网络的商务安全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据调查,网民对互联网最反感的方面是:网络病毒29.8%,网络入侵或攻击(包括木马)17.6%等。我国1.62亿网民在网络上的信息安全问题是比较普遍的,因此,我国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络客观上也要求提升商务信息系统安全。
3.企业竞争情报来源途径广泛,渠道多为非正式渠道。
网络商务、电子商务环境下,市场竞争激烈加剧,现代企业应能通过调查、跟踪、收集、研究竞争企业的情报信息,并通过一定的科学的计算分析方法来获取和利用相关商业秘密。企业竞争情报来源途径广泛,渠道多为非正式渠道,如通过收集竞争企业自书刊、杂志等渠道公开发表的文献和资料,获得有关商业信息;收集、整理并分析竞争企业招聘广告、合同书等,以此了解竞争企业人才资源情况;通过竞争企业的商品展销会、鉴定会、新闻发布会、产品促销会等,分析竞争企业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并分析竞争企业的商品行销部门、采购部门等方面的报告、评估和宣传资料等。
三、基于信息安全基础上的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作用。
除了考虑一定的信息安全问题外,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随着企业对竞争情报的日益重视,企业纷纷建立各自的竞争情报系统,以处理与企业竞争相关的各种情报。
1.在企业战略决策中,竞争情报系统具有参谋和辅助决策作用。
在企业管理层做出战略决策之前需要对来自各种渠道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判断,进而在此基础之上进行企业战略决策;在进行企业决策之前,需要不断搜集竞争对手的信息、情报等数据,不断地对企业战略决策进行修正,这些都离不开竞争情报系统的有效运行。
2.企业竞争情报系统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导向作用。
竞争情报系统可以起到很强的预警和引导作用,通过它对市场信息的分析、分析和判断,竞争情报服务子系统作为数据输出系统,它面向企业各级决策层和各类用户提供情报产品和情报服务。在系统分析结果显示市场不利于企业产品销售时,可以实施适度对策加以调整;在系统分析结果显示某类产品需要提早进入市场,从而更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它会影响企业产品的生产和推出,从而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导向作用。
四、结束语。
电子商务正在引导一场史无前例的经济革命,在这个大背景下,随着企业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数据、信息成为重要的经济资源,随着信息资源总量的日益膨胀,企业面对堆积如山的数据,企业竞争情报系统正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参考文献:。
[1]赵永刚:解析“三角经营商法”.商场现代化,20xx(15)。
[2]杨金胜:创新开拓研制千元价格超市门禁管理系统.商场现代化,20xx(01)。
[3]姬志刚: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社会.科技咨询导报,20xx(20)。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三
在网络购物中出现的付款收不到货,或者货物不符合实际等此类事件屡见不鲜,这些事件暴露出来的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不容小觑;还有些威胁到网络安全事件,如用户信息或贸易内容被窃取、中途篡改信息、病毒网络化、同行业者恶意竞争,甚至是身份假冒、交易抵赖等等。
这些现象与问题暴露出了我国电子商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极大地妨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本文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的立法和执法。
一方面,电子商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完成的商务活动,因此,我们应该调整现行的法律法规,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与法律规范,让法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
在我国针对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规范主要有《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这些法律虽然适用于电子商务,但并没有针对电子商务的交易环境做出明确的规定。
因此,我们必须在严格遵照目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破坏网络交易秩序、危害网络交易平台的行为应依法给予严厉惩治。
电子商务犯罪是伴随电子商务产生而产生的,电子商务犯罪是指利用电子商务活动,侵害电子商务交易并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上述提到,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立法讨论仍只限于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的层面上,而对于具有抽象性、易删改性和易复制性的电子证据方面,因其来源与制作信息具有隐蔽性等特性,我国法律还未明确的界定,这给电子商务犯罪的认定造成了困难。
鉴于电子商务犯罪存在于虚拟空间这样的特殊性,本文认为,我国应加紧完善立法,尽快地将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型的证据纳入证据法领域。
只有这样才能弥补电子商务犯罪中的证据采集难、案件侦查难、罪名裁定难以及量刑难等方面的漏洞,才能更有力地惩治、打击电子商务犯罪活动。
首先,要制定准入制度,对想从事网络服务或经营的单位(个人)进行限定。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四
中国如今的电子商务市场一直保持着40-50%的市场增长率,它的交易规模已经占到了中国消费总额的5%,并开始表现出明显的gdp拉动力。从起,中国的电子商务表现出来星火燎原般的势态,可以预测的是:中国的电子商务,必将成就中国另一轮的经济飞跃。
2绪论。
伴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从零到有,并逐步向高水平、规范化发展。十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始终保持40-50%的高速发展,20的中国电子商务并为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相反却在金融危机中爆发出更强的生命力和适应力。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超过35000亿元,同比增长48.5%,高于的41.2%。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是指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在交易过程中的安全性,由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对交易过程进行保护的法律。目前,我国就电子商务安全问题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法律立项实施,但是依然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隐患,需要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
安全管理是有效降低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存在风险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进行电子合同签订,安全中心不仅要监督买方的及时付款,同时还要监督卖方是否提供与合同一致的货物。在这些交易环节中,由于网络虚拟交易的缘故,存在非常大的安全管理隐患。为了有效防止这些安全隐患的爆发,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和伤害,需要国家政府出台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形成一套互相关联、互相约束的管理制度体系。
电子商务的运行和交易是基于计算机网络平台而展开的,所以安全问题大体上可以分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和电子商务系统本身交易安全。没有网络,电子商务就不可能存在,网络作为基础,其安全性与电子商务安关系密切,在网络安全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系统特有的设计加以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实现电子商务的整体安全。通俗的说,电子商务的安全就是“电子”和“商务”双重要求下的安全。
3.2.1信息安全环境。
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和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在京联合发布的《2009年中国的网民网络信息安全状况调查系列报告》中显示2009年52%的网民曾遭遇过网络安全事件网民处理安全事件所支出的相关服务费用共计153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严重。根据相关调查显示90%以上的网民计算机遭遇过病毒、木马、黑客的攻击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环境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3.2.2技术与意识现状。
盗版软件使用泛滥;软件认知低,不懂得区分使用;交易双方欠缺诚信,即使交易在设计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依然存在欺骗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购物(b2b、b2c)作为电子商务的其中分支之一,已经成为了一种消费时尚、热门购物渠道。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为2500亿元,较20翻了一番。而20网络购物的市场规模应该已超过4300亿元。网购人群也大幅度增长,2009年至少在网上买过一次东西的中国的网民数历史性地突破了1亿人,达到1.08亿人,增长46%。而在年,使用过网络购物的互联网用户更是接近2亿人。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发展最迅速,与网民利益最相关的网络应用。
与此相比,电子商务诚信环境却不如人意,甚至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出现恶化的局势。2010年,有近28%的互联网用户遭遇过虚假钓鱼网站、诈骗交易、交易劫持、网银被盗等针对网络购物的安全攻击。目前对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威胁影响最严重的还是钓鱼网站,在网购用户所遭遇的安全威胁中有72.4%是钓鱼网站的欺骗行为,2010年1-10月,平均每天新增的与网络购物相关的钓鱼网站约为1500个。钓鱼网站的典型的诈骗方式主要分为三大类:低价诱惑、交谈诈骗、电话诈骗。
因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特殊性,交易双方不曾谋面,所以关于电子商务的信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防止电子商务的欺诈行为给网民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网络企业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都相继实行信誉管理方法,如信誉评价和信誉等级系统的建立,网络诚信公约(自律)等等,但由于电子商务发展较晚,管理经验不足,这些方法和系统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提升。如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中心推出“中国电子商务诚信评价规范”,其中的诚信红蓝标识制度,认知度极低,据调查发现,有97%人不知红蓝标识的含义。就目前而言,在线信誉评估、等级系统,在设计完善的提前下,可以较为有效的降低了交易风险,因为其交易双方的历史信用表现,信用等级都是公开信息,可以作为买卖双方交易选择的参考,且其失信成本远远大于其利益获得,好的信用必然可以提升销售量,这也从侧面迫使销售者提供最好的服务,避免了双方欺诈行为。交易讲究的诚信,信誉系统能最有效地维持双方可信的商务关系。如目前国内最大的网购平台淘宝网,它的网商信誉评价和信誉等级系统相对成熟,这种评价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了诚信、安全的购物保障,大大提升了网络购物体验”。但它依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信用评价流程不合理,在买到相对低劣的产品时,你选择退货的同时就丧失了评价的权利,两者只能选其一,那到底是留着不需要的产品而去评价,还是选择退货?恶意中差评现象猖獗,甚至出现恶意差评师这一职业,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另外对于返修产品缺乏保障,笔者就遇到过产品寄回返修,迟迟没有反应,损害消费者利益。信用可信度有待验证,专业刷钻组织的出现,使得信用体系的可靠性降低。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五
电子商务因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流行发展趋势而备受关注,其安全立法问题也得到了国际性组织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尽快营造全球范围内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环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要创造一个适应和规范电子商务安全交易、发展的法律境,政府部门职责首当其冲,在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和安全立法中发挥其主导作用。及时了解电子商务即时情况,制定出台相应的安全保障法律法规,鼓励、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规范、维持必要的网络市场秩序,这已经成为当前世界各国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电子商务的广泛性和无界性使得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相应法律、行为准则和规范办法来推动本国电子商务安全、健康的发展,旨在抓住信息技术的机遇,提高自身竞争力,从而会的优势,同时也减少电子商务的交易纠纷、欺诈行为,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为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扫平障碍。
电子商务因其基础网络这个开放又隐蔽的环境,而显得比较特殊,其商贸交易行为需要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秩序的维持,目前我国已经相继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行为准则,设立了相应的部门来规范、监管和保证电子商务的安全。但与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和国内电子商务现实状况相比,显得比较尴尬。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较多空白,强针对性的立法需要加快,先行法规则亟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不足之处有:电子交易流程行为规范、用户隐私保护、法律效力不足,法律滞后,情况描述不清,没有有效惩戒措施,难以对电子商务中的失信者和破坏者造成较强的约束力。因此强快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立法和改进已经迫在眉睫。
现行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具有较强针对性质的较少,大多分散各类法规之中,或是零星提及电子交易安全问题,目前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四类:
(1)综合性的法律。如:《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关对商贸交易的安全保障条文。
(4)对监督交易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如会计法、票据法、银行法等。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两个对电子商务具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法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颁布也具有重要意义。该法赋予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标志着我国的信息化立法迈出重要步伐。
电子商务发展壮大为商贸交易带来极大便捷和迅速优越性,成为了经济的强劲增长点,为全球经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此同时,因为其特点,也对社会各个领域特别是立法带来了困难和压力。
首先电子商务的立法,需要考虑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异,协调困难。电子商务基于网络,而网络却已经全球联通、跨越了地域的界限。它所面对的不只是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市场,而是全球一体化的大市场。各国由于社会制度、政治状况、经济发展程度等不同而导致了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同,要制定可以有效协调、高度一体化的商业和法律规则,谈何容易。
其次是电子商务交易处理、传输的实质就是对信号脉冲的传输和对数字流的处理,这种虚拟的平台上,双方的不曾谋面,使得信息资源对商家的商业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信息得到广泛传播的同时,由于互联网既开放又隐蔽的特性使得信息的真伪有待验证,恶意的攻击、恶意的失信难以发现,即使发现也难以揪出终端背后的那个失信或破坏者,有法难断或者有法却找不到应受惩罚的人,而且对于包括制作版权、著作权、商标使用权、数据库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电子商务横跨领域之广、利益关联群体之多,和其有别于传统商务模式的无形化给税收体制及税收管理模式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再次,电子信息领域,技术日新月异,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进步速度已经超国家适时地调整其法律框架的能力。法律的变革无法做到像电子技术更新一样的快,也由于新的意想不到的问题的不断出现,使得适时的法律调整总跟不上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步伐。这是需要我们对于现行法律框架从根本上进行反思,困难而想而知。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六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计算机开始走入家家户户,在此背景下,以淘宝为代表的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开始蓬勃发展。然而作为新兴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够完善,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定义及主要的信息安全问题,提出信息安全的目标,并详细介绍现有的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和商务交易安全是保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两条防线,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没有网络安全,商务交易安全就像断了根基,根本无从保证;如果没有商务交易安全,即使网络安全做得再好,也无法实现保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目标。因此,网络安全是商务交易安全的基础,商务交易安全是网络安全的上层建筑。同时,网络安全和商务交易安全也有很多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网络安全不可能在根本上保证,在不可能绝对安全的网络环境下,仍然要保证电子商务安全。第二,假设存在绝对安全的网络环境,商务交易安全也未必能保证,商务交易安全需要更高层次的特殊保障。
在电子商务的运行过程中,最核心的安全问题就是信息安全攻击。所谓信息安全攻击就是一切能够威胁到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信息截获。信息截获是指信息在正常的传输过程中被未授权的第三方访问,从而产生信息泄露的后果。
2.信息伪造。信息伪造是指未授权的第三方在信息的传输过程中插入伪造的信息流,从而干扰信息接收者的判断。
3.信息中断。信息中断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破坏,从而使信息变得不可利用。造成信息中断的原因不仅有恶意破坏,还有可能是计算机网络软硬件故障造成的。
4.信息篡改。信息篡改是指未授权的第三方不但截获了信息,还伪造了信息传送给信息接收者。
三、信息安全技术的目标。
1.信息的完整性。信息的完整性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中断,不被篡改,且信息间的次序不变。信息的完整性被破坏可能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是非人为因素,即由传输介质自身问题导致的信息中断;二是人为因素,即被第三方恶意破坏导致信息传输故障,也是信息安全技术作用的重点。
2.信息的机密性。信息的机密性是指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第三方截获,即使被截获也无法被破译。维护信息的机密性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的隐私,保护电商的商业机密。
3.信息的不可抵赖性。信息的不可抵赖性是指信息传输的双方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曾经传输过该信息,对于曾经发生的交易行为不可否认。信息的不可抵赖性能够有效地保障电子商务的可靠性。
4.交易者身份认证性。交易者身份认证性是指在电子交易中双方可以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并确认对方的身份没有被第三方假冒。对交易者进行身份认证主要是为了保障支付货款等过程中的信任。
1.防火墙。防火墙又称防护墙,是处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间的一种执行控制策略的网络安全系统。防火墙只允许授权的数据输入,只允许经过授权的内部员工、客户、推销商等人安全访问,简单地来说,防火墙可以决定被外界访问的内容以及可以访问内部内容的人员。
2.信息加密技术。信息加密技术是维护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将传输的信息转化为第三方无法破译的密文,从而阻止第三方截获信息后获取有效数据。信息加密的过程主要有将明文转化为密文的加密过程和将密文转化为明文的解密过程。
3.数字签名。数字签名是用来确定发信人身份的技术,类似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物理签名,可以防止他人恶意伪装身份进行诈骗。数字签名是以信息加密技术为基础的,它是信息的发送者设置的一段数字串,经过公钥加密基础处理后传送给接受者,接受者可以通过这串数据判断信息的发送者,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不可抵赖性。
4.安全认证协议。安全认证协议是结合了数据加密等多种安全技术为一体的技术,是对不同企业的不同加密技术整合得出的统一的技术标准。目前被广大企业所接受的安全认证协议有两种,分别是安全套接层协议和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五、结论。
在电商行业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安全面临着信息截获、伪造、中断、篡改的风险,因此,信息安全技术成为保障客户和企业利益的必备手段。信息安全技术肩负着维护信息的完整性、机密性、不可抵赖性以及交易者的身份认证性的任务。目前应用的信息安全技术主要包括防火墙、信息加密技术、数字签名、安全认证协议等。相信未来还将有更多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为电子商务的发展保驾护航。
h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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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七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时代的日新月异,我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连最基本的购物和消费都在默默变化着。近年来,随着亚马逊、阿里巴巴等电子商务如火如荼地闯入大众的视野,“电子商务”这个在十几年前闻所未闻的名词如今成为人们口中常谈的对象。在大众的口中,“电子商务”这个名词依旧略显陌生和专业,人们常常用“网购”和“网上支付”来代替“电子商务”,实际上说的是一回事。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空间的束缚,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购物行为,刺激了消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增长。
第三方的电子交易平台在网络上对于信息进行储存、记录、处理、发布和传递,以此来协助一次网络消费行为的完成。一般情况下,这些信息都具有真实性和保密性,属于大众的隐私。但是,现在的网络环境比较恶劣,有很多网络陷阱以及刻意挖掘用户信息的“黑客”,从而导致基本信息出现失真、泄露和删除的危机,不利于正常电子商务交易的完成。对于电子商务信息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信息的真实性;第二,信息的实时性;第三,信息的安全性。首先,是信息的真实性。电子商务上的基本信息是卖家和买家进行认识对方和分辨商品真实性可靠性的唯一途径,应该绝对真实。一旦出现虚假信息,则属于欺骗消费者,是危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其次,是信息的实时性。信息的实时性主要是指信息的保质期。因为很多信息只在一段时间内有效,具有时效性,一旦错过这段关键时期,那么该信息则失去自身的价值,变得一文不值。最后,就是信息的安全性,这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电子商务出现的安全性问题主要表现为客户的信息被删除、篡改从而失真,同时也表现为用户的信息被窃取从而达成其他目的,使得用户的隐私被侵犯,正常的生活受到打扰。
2.1备份技术。相信备份技术对于大众来说不是很陌生。但是很多人却错误的将备份理解为拷贝,从而片面的看待这个问题。电子商务对于网络环境有很大的依赖性,网络环境自身却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这就导致电子商务的发展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如果没有一个数据库对于基本信息进行存储,那么一旦出现系统故障或者误删的情况则信息永远消失,这对于商家来说是极其可怕的,因此,电子商务的第三方有一个信息储存库,旨在在必要的时刻段时间内将客户的信息及时恢复。这种恢复不是简单的、传统意义上的恢复,而是通过备份介质得以完成的。这样的话,在系统故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信息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可以借助储存在备份介质中的信息将信息还原到原来的备份状态。
2.2认证技术。所谓认证技术其实一个专业术语,道理实际上很简单,就是我们常说的登录口令。认证技术的目的主要在于阻止不具有系统授权的用户进行非法的破坏计算机机密数据,是数据库系统为减少和避免各种破坏电子商务安全的重要策略。登陆口令是我们正常用户进行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的方式,是大众在网络环境下的身份证。我们每一个用户在使用某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之前都被要求进行注册,从而决定或者获得自己的登陆口令即用户名和密码。这些登录口令都是都是独一无二的,是我们进行网上交易的身份认证和识别。因为电子商务平台往往具有开放性,一旦没有身份认证后果将不堪设想。人们的信息安全更是没有任何保障。
2.3访问控制技术。访问控制技术也可以理解为访问等级制度,电子商务的系统会根据用户的不同等级对于用户对于系统数据的访问进行一定的控制。等级较低时,则用户的访问权限有限,一些重要的关键的信息则被系统禁止访问,只要当等级较高时才能获得相关权限,这就保证了一些重要信息不会被窃取。关于用户的访问权限也有两层含义,首先是用户能够获得数据库中的信息种类和数量,另一层含义则是指用户对于获取的数据库信息进行怎样的操作。
电子商务的便利性和优点远远大于其存在的信息安全技术风险给人们带来的不便,尽管信息安全技术问题层出不穷,但是大众们依然亲睐和依赖电子商务。但电子商务想要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虏获更多人的心,则必须在信息安全技术问题上下一点功夫。其次,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掌握一定的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它既能帮助我们在需要的时候解决自己原来束手无策的问题,更能让自身的网购行为变得更加安全,减少甚至避免了很多不必要麻烦的出现,因此,不管你从事任何行业,都需要对于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进行一定的了解。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八
电子商务是网上公开直接虚拟交易的商务模式,它直接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支付、谈判、下单等,在这个过程中蕴藏了大量的商务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引起了网民、企业、行业、国家的广泛观众。根据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以及重要性分析,电子商务的安全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的完整性;
2、信息的保密性;
3、信息的不可否认性;
4、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信息;
5、系统的可靠性;
6、资金的安全性。
5.1.2涉及领域。
通过吸收国外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自身电子商务发展特色以及社会主义国情特色,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性的立法主要涉及以下几大方面:
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交易双方的个人真实信息;
3、保密和信息的合法性访问;
4、数字签名以及第三方认证;
5、计算机犯罪和侵犯问题的有效控制。
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保障问题,从其整体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两大层次:第一,电子商务首先表现的是商品交易模式,它的安全需要通过民商法来进行规范保护;第二,电子商务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的,它的安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计算机及网络的自身安全程度,这需要网络的安全管理法律来加以约束和保护。从第一点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安全法律隶属于商法的范围。
因此,在立法过程中,重点还是需要从商法的角度,结合其依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特色,从全面化的角度出发,制定出高效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
从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模式角度出发,电子商务的安全法律主要有以下两种选择:第一,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法律中加入电子商务安全性法律内容;第二,另外指定电子商务安全单行法。这两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前者的立法成本低但是保护力度不够强,后者的立法程序复杂,所需资源多,但是保护力度大。在实际操作中,到底选择哪种模式,也是当下法律界正在研究分析的重点问题。本文提出的建议是分为两步走:先采用第一种模式,等条件成熟后而且又加强的需要,再进行第二种模式的立法。这样不仅可以快速成立相关法律体系,同时也可有效解决资源浪费的问题。
5.3.1健全电子商务法律,注重法律的滞后性。
健全的电子商务立法体系不仅要包括有网络服务和网络管理的法律制度,同时还需要电子商务主体的立法和市场管理制度,以及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的法律制度、网上商务行为制度、电子税法制度、客户个人隐私权保护法。只有建立系统性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发挥电子商务安全法的作用。
在加强电子商务安全法建设的同时,同时也应该注重法律的滞后性带来的法律效力减弱。法律的滞后性首先表现为法律立法的程序,这是个严格的过程,需要问题显现的非常明白,并对该问题进行有充分的调研数据后,才可能形成立法的基本条件和背景,这个过程是繁琐的,是复杂的,是需要长时间的。另外,法律要建立起威信,必须较长的时间,在这段长时间里,网络的发展是非常快的,会发生不同程度内容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会经常超过法律设定的范围,这些问题在客观上都表现为电子商务法律的滞后性,使得法律无法体现超前性,大大降低了法律的约束作用。
5.3.2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
立法部门在实际的工作经验中,可能只是了解法律相关体系知识,对于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支付模式等相关内容可能存在误解或者不了解的情况,这容易导致立法部门在立法的过程中,过于偏向法律的可行性,而忽略了电子商务法律的可行性。所以,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使其真正深入了解电子商务整体运营过程以及涉及内容、存在的漏洞、需要加强的节点以及关联的群体等内容,从根本上制定高效可行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从而降低因误解带来的时间拖延、资源耗费等其他损失。
另外,加强立法部门对于电子商务的学习了解的同时,应加强立法部门工作人员对于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视度,从思想上加强工作人员对于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注重,从而加快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实施进度。
5.2.3系统化完善,架构法律体系。
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对电子商务中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立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应多加考虑它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联度,从而架构其整体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法律的有效性。具体内容如下:
1、在中国民法基本法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交易安全的理念和内容;
2、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立法上,应针对电子商务在网络虚拟环境下运行的特点,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的法律措施。
3、在商事单行法的立法上,可以适当突破现有民法的一些制度,基于商法的特殊性及独立性,满足电子商务较高的安全保护需求。
4、在法律解释上,全面清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剔除掉不利于电子商务安全的言论,对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进行重新正确的认识和解释。
5.2.4配套奖惩措施,提高安全法律威信度。
奖惩措施是任何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制度,这里的奖惩措施具有两个重要的含义:
第一,是对电子商务安全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良性事件和恶性事件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惩罚,或是进行高度的奖励和惩罚,从而在加强良性循环的同时,对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恶性事件作出严厉的惩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从而有效提高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第二,是对进行非法盗取电子商务信息或是破坏电子商务交易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的法律制裁,以及对保护电子商务安全的良好事迹进行表扬。我国目前针对盗取电子商务信息或是破坏电子商务交易的不法分子还未建立有效的不法分子,才会使得这些不法分子妄想钻空子、踩地雷,这也是导致我国电子商务安全出现问题的一大关键因素。因此,建立电子商务奖惩措施,有利于提高对不法分子的控制以及提高人民对电子商务安全的保护意识。
5.2.5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结合自身特色国情。
电子商务是全球性的电子商务,它是无国界、无种族之分的。所以,我国在建立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可立足于国际立法的趋同性取向,借鉴国外成功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自身特色国情。中国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只有争取与国际立法接轨,才能参与全球性的经济竞争。例如,新加坡在制定《电子&交易法案》时几乎全部采用了《电子商务示范法》的相关内容,同时根据《电子商务示范法》的总体精神以及自身国情,增加了部分内容。所以,我国在制定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时,应尽量吸收国外原有的成果,再结合我国的特色国情,在降低立法成本、节省立法时间的同时,也提高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高效性和实用性。
6和展望。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电子商务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我国计算机网络科学的逐步发展,某些非法分子对于电子商务安全模式已经越来越熟悉,如果电子商务再不加强安全防范以及法律法规的严加约束,电子商务的安全将成为我国经济法律的一大问题,这对我国经济、网民、电子商务企业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因此,尽快建立我国的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建立有效可行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法规,从国家政治制度角度出发,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进行强而有力的安全管束,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稳步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已经在我国人民生活中扮演的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电子商务的安全立法问题已经成为我国法政界、金融界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研究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工作,建立科学高效的电子商务安全法律,为我国的电子商务的稳步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本文研究的主要贡献在于:探讨了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现状以及立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本研究以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和特色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安全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形成本研究的整体背景,接着分析我国安全立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自身所学知识,提出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的对策,希望对电子商务安全立法工作的开展能提供一些帮助。但是由于水平的限制以及实际经验的不足,加上我国目前电子商务法律问题整体上处于不成熟与多样化的阶段,使得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加上文字功底不够等等,影响到了研究的效果,使得论文尚有以下不足之处:
1、研究过程中,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现状只选取了几个主要的现状进行描述,考虑到本研究报告的篇幅问题,并没有对全部的现状进行描述。
2、在对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现状进行分析时,只对我国电子商务安全问题的难点以及现状进行代表性的描述,并未形成系统化的描述。
3、在提出改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立法的对策时,由于自身能力的不足,只能提出几点略有建设性的问题,无法进行深度的分析。
因此,作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研究本论文中没有解决的问题。同时,希望相关工作着也能够就本文所没有解决的问题给予一定的建议和探讨。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九
项目目标:完成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研制和开发,并进行市场化运作;对电子商务安全标准进行研究。主要功能: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有:(1)提供访问电子商务网站用户的身份认证、授权;授权用户在线删除,添加,更新本人信息;实现了允许一种用户可以以多种身分访问电子商务程序的身份验证和授权的功能。
(2)过滤当前用户请求中是否含有违反http协议的数据存在,包括参数缺失、参数异常、参数过多;过滤当前用户请求中是否含有违反当前请求页面的数据存在。
(3)对称式和非对称式的加密解密技术:包括数字签名算法、消息摘要技术、密钥交换方法、提供基于数据库的密钥管理服务的内容。
(4)收集功能模块的日志信息,然后生成统一的日志信息,并进行分类存储(本课题提供数据库存储形式),然后提供查询、删除等功能(用户可以对日志信息按日期、模块名进行查询、删除等操作)。
(5)随时对受保护的电子商务应用程序进行安全监控,若发现恶意代码的攻击,即刻发出报警信息。
(6)监控系统和电子商务应用程序的运行情况,若系统或应用程序出现异常,即刻发出报警信息。约束条件:本系统运行时需要java运行环境人员所需工具所需资源:开发本项目需要参加人员熟练掌握java、xml、tomcat、mysql、jsp、struts等,开发工具使用eclipse、editplus、mysql等。
1.2项目组织与进度。
1.3开发软件所需要的工具软件运行环境。
二、软件开发设计与程序编码。
2.1软件开发设计。
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采用了模块化的设计理念,遵循j2ee的开发标准,充分利用了j2ee程序开发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开放源代码的应用软件。整个软件系统是在tomcat5.5.9条件下进行的研发,开发工具选用的是eclipse3.1,mysql4.1提供了数据库支持。此外,还使用了诸如spring,hibernate,struts,dom4j,log4j等免费软件和技术。从软件设计与软件开发的角度看,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设计规划遵循了如下设计原则:
(1)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封装了许多功能强大、易于使用的软件功能模块,对于统一安全接口标准研究十分必要。
(2)软件的开发大量采用组件化、j2ee技术,独立于操作系统与数据库系统。软件内部的模块大量采用bean,进行业务逻辑的封装,可以方便利于网络层的请求响应调用。
(3)系统采用xml文件格式来响应业务请求,这样可以实现系统逻辑各层之间良好的通讯和接口。
(4)全面考虑电子商务安全的各种需求,设计统一的标准化的软件结构,使各种网络安全技术运行在软件框架之下,共同保护电子交易安全。
(5)提供开放的api接口,这样使其他公司的软件产品可以轻易的集成到这个软件系统平台上。
2.2程序编码。
安全代理:安全代理模块就像一个数据采集器;在电子商务安全控制中心中分析的所有http信息都是通过安全代理模块采集的。此外,安全代理模块还负责在分析后将反应结果返回给用户。开发安全代理模块所使用技术:servletfilter。
(1)认证授权模块。身份验证和授权认证模块提供一种基于jaas体系结构的认证解决方案。身份认证是用户或计算设备用来验证身份的过程,即确定一个实体或个人是否就是它所宣称的实体或个人。授权确定了已认证的用户是否能够访问他们所请求的资源或者执行他们所请求执行的操作。
(2)数据过滤模块。数据过滤模块实现两种分析算法:模式匹配算法和行为建模算法。一种是基于误用检测算法的模式匹配,另一种是基于异常检测算法的行为建模。
(3)协议过滤模块。根据电子商务网站管理员的人工配置和http协议细节执行协议过滤算法,针对于安全数据中出现的冗余信息、检测出的缺失信息,以及异常信息分别进行安全分析,并且触发相应的安全动作。
(4)安全监控模块根据安全分析的结果与事先定义的安全动作,模块采用相应的指定动作。此外,这个模块将向安全代理模块发送动作指令。如果发现黑的客入侵,就随时触发“拒绝”动作,然后发送警告给应用程序的管理员。同时,将恶意的入侵请求存入到数据库作为入侵分析的日志文件。因此,攻击者将会收到一个出错页面或者请求被禁止的页面。
(5)应用监控。应用监控模块主要实现了对于访问电子商务应用程序、安全代理模块的应用配置和应用监控功能。实现了应用程序和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动态配置、实时监控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响应速度。
(6)加密解密模块。加密解密技术对于用户要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操作,可以有效地保护信息的安全。加密解密模块的实现方案使用平台通用开发包jce(javatmcryptographyextension),它的加密解密算法的强度较高,算法灵活,适应于多种平台,从而使得用户的敏感信息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提供完善的加密解密服务接口,提供密钥管理功能,包括密钥存储、检索和密钥自动更新的功能,提高密钥的安全性和保密措施。
(7)日志管理模块。日志管理模块的总体实现方案基于开放源代码项目—log4j,主要实现了为电子商务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的功能模块生成统一格式的日志信息,对产生的运行日志、安全日志进行统一的日志管理,针对不同来源的日志将其保存到不同的日志文件。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
近年来,伴随着通信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空前繁荣,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并且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网上购物、网上缴费等众多电子交易方式为人们缔造了便利高效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电子商务网站来传递各种信息,并进行各种交易。电子商务网站传递各种商务信息依靠的是互联网,而互联网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网络,任何一台计算机、任何一个网络都可以与之相连。它又是无国界限制的,没有管理权威,这样使电子商务又面临着众多的威胁与安全隐患,严重制约其进一步发展与应用,因此,安全问题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障碍和关键。
1、窃取信息。
(1)企业或个人在进行网上交易中,数据信息在未采用加密措施情况下,在网络上传送,非交易双方的第三方攻击者便可在传送信道上对数据进行非法的截获,监听,获取数据中的信息,造成交易双方网上传输的信息泄露。
(2)交易双方在网上交易信息被第三方非法截获后,交易一方提供给另一方使用的文件很可能第三方非法使用。
2、篡改信息。
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传输的`过程中,攻击者在掌握了信息格式和规律下,采用各种手段对截取的信息进行篡改和删除,这样就使信息失去了真实性和完整性。
3、身份仿冒。
攻击者运用非法手段盗用合法用户身份信息,发送假冒的信息或者主动获取信息,致使被假冒一方的信誊受损或盗取被假冒一方的交易成果,从而破坏交易的可靠性。
4、恶意破坏。
由于攻击者可以接入网络,则可能对网络中的信息进行修改,掌握网上的机要信息,甚至可以潜入网络内部,破坏网络的硬件或软件而导致交易信息传递丢失与谬误。计算机网络本身容易遭到一些恶意程序的破坏,而使电子商务信息遭到破坏,严重威胁着电子商务的发展。
5、其他安全威胁。
随着电子商务在人们日常中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的安全威胁种类也日益繁多,存在于各种潜在方面,如:业务流分析,操作人员的不慎重所导致的信息泄露,媒体废弃物所导致的信息泄露等都对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构成不同程度的威胁。
1、机密性。
传统的贸易大多是通过书信或者可靠的通信渠道来发送商业文档,虽然速度和效率都不高,但却能达到保密的目的,而电子商务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维护商业机密是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因此要预防非法的信息存取和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所以保证电子商务信息的机密性就变得非常重要。
2、完整性。
电子商务极大地简化了传统贸易过程,减少了认为的干预,同时也伴随着贸易各方商业信息的完整、同一问题,保持贸易各方的完整性是电子商务应用的基础。由于数据录入时合法或非法的行为,可能导致贸易数据的差异。信息在传输的过程中也有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重复或次序的差异。因此要预防对信息的各种非法操作,保证数据在传送的过程中完整性。
3、认证性。
网络环境是一个虚拟的环境,而电子商务就是在这个虚拟平台上进行的,贸易双方一般都不见面,需要一些技术和策略来进行身份确认。当个人或实体声称身份时,电子商务服务需要提供一种方式来进行身份认证。
4、有效性。
在交易的过程中贸易双方需要确定很多信息,电子商务以电子形式取代了纸张来确认这此信息,保证信息的有效性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因此要对网络故障、硬件故障、系统软件错误及计算机病毒所产生的潜在威胁加以控制和预防,以保证贸易数据在确定的时刻和地点是有效的。
1、防火墙(firewall)技术。
防火墙是一种隔离控制技术,在某个机构的网络和不安全的网络(如internet)之间设置屏障,阻止对信息资源的非法访问,也可以使用防火墙阻止专利信息从企业的网络上被非法输出。
2、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作为一项最基本的技术,是电子商务的基石,贸易方可根据需要在信息交换的阶段使用。数据加密是对信息进行重新编码,从而达到隐藏信息内容,使非法用户无法获取交易双方的真实信息。
在网络应用中一般采取两种加密形式: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采用何种加密算法则要结合具体应用环境和系统,而不能简单地根据其加密强度来做出判断。
(1)对称加密。
在对称加密方法中,对信息的加密和解密都使用相同的密钥。也就是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这种加密算法可简化加密处理过程,贸易双方都不必彼此研究和交换专用的加密算法,如果进行通信的贸易方能够确保私有密钥在交换阶段未曾泄露,那么机密性和报文完整性就可以得到保证。不过,对称加密技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果某一贸易方有n个贸易关系,那么他就要维护n个私有密钥。对称加密方式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无法鉴别贸易发起方或贸易最终方。因为贸易双方共享一把私有密钥。目前广泛采用的对称加密方式是数据加密标准(des),它主要应用于银行业中的电子资金转账(eft)领域。des对64位二进制数据加密,产生64位密文数据。使用的密钥为64位,实际密钥长度为56位(8位用于奇偶校验)。解密时的过程和加密时相似,但密钥的顺序正好相反。
(2)非对称加密/公开密钥加密。
在internet中使用更多的是公钥系统,即公开密钥加密。在该体系中,密钥被分解为一对:公开密钥pk和私有密钥sk。这对密钥中的任何一把都可作为公开密钥(加密密钥)向他人公开,而另一把则作为私有密钥(解密密钥)加以保存。公开密钥用于加密,私有密钥用于解密,私有密钥只能由生成密钥对的贸易方掌握,公开密钥可广泛发布,但它只对应于生成该密钥的贸易方。在公开密钥体系中,加密算法e和解密算法d也都是公开的。虽然sk与pk成对出现,但却不能根据pk计算出sk。
常用的公钥加密算法是rsa算法,加密强度很高。具体做法是将数字签名和数据加密结合起来。发送方在发送数据时必须加上数字签名,做法是用自己的私钥加密一段与发送数据相关的数据作为数字签名,然后与发送数据一起用接收方密钥加密。这些密文被接收方收到后,接收方用自己的私钥将密文解密得到发送的数据和发送方的数字签名,然后用发布方公布的公钥对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如果成功,则确定是由发送方发出的。由于加密强度高,而且不要求通信双方事先建立某种信任关系或共享某种秘密,因此十分适合internet网上使用。
3、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技术是实现交易安全核心技术之一,它实现的基础就是加密技术。以往的书信或文件是根据亲笔签名或印章来证明其真实性的。但在计算机网络中传送的报文又如何盖章呢?这就是数字签名所要解决的问题。数字签名必须保证以下几点:接收者能够核实发送者对报文的签名;送者事后不能抵赖对报文的签名;接收者不能伪造对报文的签名。现在己有多种实现数字签名的方法,采用较多的就是公开密钥算法。
4、数字证书。
(1)认证中心。
在电子交易中,数字证书的发放不是靠交易双方来完成的,而是由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第三方来完成的。认证中心就是承担网上安全电子交易认证服务、签发数字证书并确认用户身份的服务机构。
(2)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用电子手段来证实一个用户的身份及他对网络资源的访问权限。在网上的电子交易中,如双方出示了各自的数字证书,并用它来进行交易操作,那么交易双方都可不必为对方身份的真伪担心。
5、消息摘要(messagedigest)。
消息摘要方法也称为hash编码法或mds编码法。它是由ronrivest所发明的。消息摘要是一个惟一对应一个消息的值。它由单向hash加密算法对所需加密的明文直接作用,生成一串128bit的密文,这一串密文又被称为“数字指纹”(fingerprint)。所谓单向是指不能被解密,不同的明文摘要成密文,其结果是绝不会相同的,而同样的明文其摘要必定是一致的,因此,摘要成为消息的“指纹”以验证消息是否“真身”,消息摘要解决了信息的完整性问题。
结语: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交易手段将更加多样化,安全问题会变的更加重要,本文分析了目前电子商务的安全需求,使用的安全技术及仍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了与电子商务安全有关的协议技术使用范围及缺点,但必须强调说明的是,电子商务的安全运行,仅从技术角度防范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完善电子商务立法,以规范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现实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从而引导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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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一
4月20日,uc优视公司与支付宝共同宣布,基于手机浏览器+网络安全支付服务这一架构,双方共同推出国内首个实现浏览器内支付的uc-支付宝移动支付解决方案,让用户通过手机网购、付费时无须复杂的操作,使用uc浏览器就能快速完成支付。
随着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的不断成熟,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主要瓶颈被打破,移动电子商务迎来了一个发展高潮。
cnnic的数据显示,截至20xx年12月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已达3.03亿,进一步逼近pc网民规模,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面临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很多传统电子商务企业都嗅到了这一商机。当当、淘宝等都已推出了手机客户端解决方案。早在20xx年2月,淘宝就开通了手机版淘宝网页。不久前,凡客诚品的手机客户端和手机凡客网上线,目前每日手机客户端产生的订单额占到日交易额的3%。京东商城也在布局移动电子商务。然而,支付问题成为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瓶颈。
除此以外,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很多业务的开展都对移动支付提出了很急迫的需求。“移动互联网的功能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访问和发布信息,我们在探索如何让消费者应用手机去满足其生活中的更多需要,这也是我们面临的挑战。”支付宝ceo彭蕾指出,去年以来,越来越多消费者愿意通过手机进行消费,20xx年春节通过支付宝完成的无线支付交易同比增长15倍。她补充说,通过手机实现的新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如团购、运营商店、游戏等。这些新应用和商业模式的出现,也都对手机的支付环境提出更高的要求。
uc优视董事长兼ceo俞永福指出,移动互联网产业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三个:一是广告,二是游戏,三是电子商务。除了广告以外,其他的两个盈利模式都面临如何支付的问题。我国传统互联网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突破发展,得益于独特的货到付款模式,以及后来的电子支付,解决了支付问题。“移动支付是移动互联网企业重要的‘造血’机制——盈利渠道,支付渠道不打通,行业发展就会陷入瓶颈。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非常重要的问题,也存在一个巨大的机会。”俞永福说。
移动运营商、银联、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移动支付终端和芯片制造商都看到移动支付巨大的市场潜力。20xx年3月中国电信成立支付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久前,中国联通挂牌成立了联通沃易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旨在发展移动支付业务。中国移动此前入股了浦发银行,并计划成立支付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运营商的移动支付主要用于自身网站电子商务业务的支付,或者是传统交易的支付,而没有真正往移动电子商务领域扩展。
由于软件、网络、终端环境都很复杂,用户无法在手机上直接沿用pc互联网支付方式,这阻碍了移动互联网从阅读等浅层应用向手机购物等深层应用的发展进程,极大地制约了移动互联网与电子商务行业的良性发展。
“有支付才有未来,但若支付不安全不快捷,同样没有未来。”支付宝无线事业部总经理诸寅嘉认为,在从浅层应用到深层应用发展的第二轮发展关键点上,支付需要安全、无缝地与用户需求结合,应用内支付是不二之选。
打造全新支付体验。
4月20日,在支付宝推出的手机安全支付基础上,uc优视联手支付宝推出了手机浏览器+安全支付服务这一移动支付解决方案,首批推出了基于android、symbian等平台的uc浏览器7.7版本,今后还将支持iphone、wp7、blackberry等手机平台。
淘宝无线业务负责人邱昌恒认为,用户将手机作为电子商务终端,就是为了方便,所以支付方式要足够简单。另外,用户为了方便而来,还会因为不安全而离开。因此,uc优视联手支付宝推出的手机浏览器+安全支付服务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用户对于便捷、安全的需求。
用户在下载安装加载了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的uc浏览器7.7版本之后,在支付环节会出现支付宝付款页面,第一次使用时需与支付宝账号进行关联,后续支付都将进入快速支付方式,200元以下的小额支付可无需输入密码。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移动支付的体验。
在安全性上,支付宝安全支付提供了身份认证、可定制的验证方式(包括密码与短信)、基于http与私有安全算法的安全传输机制、对手机硬件对应的识别码,以及定期更新密钥等业内领先的安全措施与机制。
在便捷性上,用户在手机上支付不必跳出当前应用,在当前页面即可快速完成,相比wap支付减少4~5个跳转步骤。同时,在关键的支付资金来源方面,支付宝也在余额、卡通支付的基础上增加了无需登录网银的快捷支付,用户只需输入10家合作银行的卡号及支付密码即可支付,且无支付额度限制。快捷支付是当前在线支付领域最先进的支付方式,达到了线下刷卡的支付成功率水平。
可见,该方案解决了困扰移动支付产业多年的终端、网络环境复杂的问题,使移动互联网用户只要使用手机浏览器访问商户网站就能直接完成安全支付,实现快速便捷的手机安全支付,打通了移动互联网行业长期不畅的移动支付渠道。该方案帮助用户摆脱了繁琐的移动支付流程,消除了对移动支付的安全隐忧。
“与pc互联网时代一样,支付宝会做好底层支付服务,把应用和场景带给合作伙伴,力挺各位向前走。”支付宝ceo彭蕾认为,接下去的几年将是移动互联网支付快速发展时期,并且很可能奠定未来的市场格局。“只有移动互联网入口与支付系统结合后,才真正意味着移动互联网真正成熟,迎来更广阔的市场。对用户来说,这也是更便捷生活的开始。”彭蕾说。
俞永福指出,uc-支付宝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的发布,为用户扫清了在使用移动支付之路上的拦路虎,激发了他们的使用热情,不仅驱动移动电子商务迎来新的蓝海,小说阅读、音乐下载、手机网游、商旅、团购网站等整个移动互联网行业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在发布会上,很多嘉宾认为,uc-支付宝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为商户和用户都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的体验,将大大释放移动互联网的活力。诸寅嘉认为:“uc-支付宝移动支付解决方案覆盖了当前移动互联网的主流用户群,创业者完全可以放下收钱难的心,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决定用户付钱的产品与服务方面,这既有利于用户,也将为整个产业带来积极正面的影响。”
邱昌恒分析,解决好移动支付,就像是拿掉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移动电子商务在未来两年之内会有一个巨大的爆发,在两年,最多不超过三年以后,就可以追得上pc电子商务的积累。
易观国际预测,20xx年底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将快速增长到2.21亿个,从而超过pc上网支付用户数,移动电子商务也将迎来全面爆发的元年。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二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成为当今商务活动的新模式。
许多企业开始通过internet进行商务活动,电子商务也具有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与此同时,其安全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
如何建立一个安全、便捷的电子商务应用环境,对信息提供足够的保护,已经成为商家和用户都十分关注的话题。
从整体上讲,电子商务的活动大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电子商务信息必须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传输;(二)在网络上传输的信息需要进行加密;(三)进行商务活动的双方必须得到某种身份认证,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因此,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体现在网络安全、信息加密技术以及交易的安全。
计算机网络安全与商务交易安全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由于互联网在设计之初只考虑方便性、开放性,使得互联网非常脆弱,极易受到入侵或恶意破坏,使得网络信息系统遭到破坏,信息泄露。
(一)黑客入侵。
导致信息被截获和获取,或者被篡改。
黑客即hacker音译,专指对别人的计算机系统非法入侵者。
20世纪70年代,这个词是褒义词,专指那些独立思考、遵纪守法的计算机迷,他们智商高,对计算机的最大潜力进行智力上的探索,为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而当今世界,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掌握了黑客技术,使黑客现象发生了质的改变。
不少黑客专门搜集他人隐私,恶意篡改他人的重要数据,进行网上诈骗、对他人网上帐户盗窃,给社会及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破坏性。
因此人们普遍认为黑客就是信息安全的最大威胁。
黑客入侵的动机有以下几种:(1)偷盗窃取。
黑客实施网络攻击的`一个目的就是利用黑客技术为个人私利而大肆进行各种各样的偷窃活动。
随着企业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应用网上银行支付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的人群越来越多,也为黑客及其他计算机犯罪利用计算机网络盗窃个人或银行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当用户进行网上购物时,用户只要输入用户密码、银行信用卡密码,即完成了网上购物和支付程序。
黑客一旦觊觎用户的密码和信用卡密码,则用户在银行账户上的资金便容易被窃取。
(2)蓄意破坏。
在3月,黑客使美国数家电子商务网站如:amazon、ebay、cnn陷入瘫痪,黑客使用了分布式拒绝服务的攻击手段,用大量垃圾信息阻塞网站服务器,使其不能正常服务。
国内网站新浪、当当网上书店、ec123等也先后受到黑客攻击,服务器上的各类数据库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二)病毒破坏。
电子商务离不开计算机网络,而病毒制造者通过传播计算机病毒来蓄意破坏互联网计算机的程序、数据和信息,以达到某种非法目的。
病毒破坏已经成为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面临的信息安全重大威胁。
目前,破坏计算机的流行病毒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
(1)蠕虫病毒。
蠕虫病毒是无须计算机使用者干预即可运行的独立程序,它通过不停地获得网络中存在漏洞的计算机上的部分控制权来进行传播。
蠕虫病毒与其他病毒的最大不同在于它不需要人为干预,并且能够自主不断地复制和传播。
在产生的破坏性上,蠕虫病毒也不是普通病毒所能比拟的,网络的发展使得蠕虫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蔓延整个网络,造成网络瘫痪。
(2)病毒邮件。
电子邮件是互联网的一项基本而普遍的功能,是企业实施电子商务频繁使用的信息传递工具。
然而,某些病毒制造者也看中了深受人们喜欢的电子邮件,并将其作为传播病毒的重要手段。
(3)公开发放的病毒。
在计算机网络中有一种“共享软件”,它是由计算机用户免费使用、复制以及分享的软件。
如果计算机病毒以这种方式公开发布,就可进入各种领域,并进入各个计算机网络,对计算机网络造成极大的危害。
(三)预置陷阱。
预置陷阱是指在信息系统中人为地预设一些陷阱,以干扰和破坏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在对信息安全的各种威胁中,预置陷阱是危害最大、最难预防的一种威胁。
一般分为硬件陷阱和软件陷阱两种。
(1)硬件陷阱。
指“芯片级”陷阱。
例如,使芯片经过一段有限的时间后自动失效,使芯片在接收到某种特定电磁信号后自毁,使芯片在运行过程中发出可识别其准确位置的电磁信号等。
这种“芯片捣鬼”活动的危害不能忽视,一旦发现,损失非同寻常,计算机系统中一个关键芯片的小小故障,就足以导致整个网站服务器系统乃至整个连接信息网络系统停止运行。
这是进行信息网络攻击既省力、省钱又十分有效的手段。
(2)软件陷阱。
指“代码级”陷阱,软件陷阱的种类比较多,黑客主要通过软件陷阱攻击网络。
“陷阱门”又称“后门“,是计算机系统设计者预先在系统中构造的一种结构。
网络软件所存在的缺陷和设计漏洞是黑客进行攻击服务器系统的首选目标。
在计算机应用程序或系统操作程序的开发过程中,通常要加入一些调试结构。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完成之后,如果为达到攻击系统的目的,而特意留下少数结构,就形成了所谓越过对方防护系统的防护进入系统进行攻击破坏。
(四)信息的假冒。
当攻击者掌握了网络信息数据规律或了解了商务信息后,可以假冒合法用户或发送假冒信息来欺骗其他用户,主要有两种方式:(1)伪造电子邮件:虚开网站,给网上用户发送电子邮件,收订货单;伪造大量用户,发电子邮件,穷尽商家服务器的资源,使合法用户不能正常访问网络资源,使有严格时间要求的服务不能及时得到相应;(2)假冒他人身份:如冒充他人消费、栽赃;冒充主机欺骗合法主机及合法用户;冒充网络控制程序,套取或修改使用权限、保密字、密钥等信息。
(五)交易抵赖。
交易抵赖包括多个方面,如发信者事后否认曾经发送过某条信息或内容;收信者事后否认曾经收到过某条消息或内容;商家卖出的商品因价格差而不承认原有的交易。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恶意抵赖同样会在网络上发生。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三
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规定:“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照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简单来说电子支付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支付协议。
1、ssl(securesocketslayer,安全套接层协议)。ssl协议层包括两个协议子层,ssl记录协议与ssl握手协议。ssl记录协议基本特点是连接是专用的和可靠的。ssl握手协议基本特点是能对通信双方的身份的认证、进行协商的双方的秘密是安全的、协商是可靠的。
2、set(secureelectronictransaction,安全电子交易协议)。set协议运行的目标包括保证信息在互联网上安全传输、保证电子商务参与者信息的相互隔离、解决网上认证问题、保证网上交易的实时性、规范协议和消息格式。set协议所涉及的对象有消费者、在线商店、收单银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以及认证中心(ca)。
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银行利用计算机处理银行之间的业务,办理结算。
第二阶段是银行计算机与其他机构计算机之间资金的结算,如代发工资等业务。
第三阶段是利用网络终端向客户提供各项银行服务,如自助银行。
第四阶段是利用银行销售终端向客户提供自动的扣款服务。
第五阶段是最新阶段也就是基于internet的电子支付,它将第四阶段的电子支付系统与internet的整合,实现随时随地的通过internet进行直接转账结算,形成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平台。
支付类型。
电子支付的业务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
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广义地讲,网上支付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实现从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
电话支付。
电话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线下实现形式,是指消费者使用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小灵通)或其他类似电话的终端设备,通过银行系统就能从个人银行账户里直接完成付款的方式。
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是使用移动设备通过无线方式完成支付行为的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移动支付所使用的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pda、移动pc等。
支付工具。
一笔支付交易可以通过纸基或电子支付工具发起。
一些支付工具,既可以纸基方式发起,也可以电子方式发起。如贷记转帐,既可在银行柜面填写单据,以签名/签章方式对支付进行授权,也可利用网上银行功能以电子化方式授权发起;如银行卡,既可以纸基通过签名方式进行授权,也可在终端(pos/atm)通过刷卡与密码发起。
支付交易可通过纸基与电子化步骤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支票可被截留并以电子化方式进行处理,截留地点与时间的不同(如在pos或在交换中心)反映了电子化程度的差异。
支付交易也可包含现金与非现金步骤,如付款人以银行存款发起汇款,而接收人以现金支取。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电子支付的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可以分为三大类:
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eft)、电子划款等。这些方式各有自己的特点和运作模式,适用于不同的交易过程。以下介绍下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和智能卡。
电子现金。
电子现金是(e-cash)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市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帐户并在帐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购物了。
电子钱包。
电子钱包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网上购物顾客常用的一种支付工具,是在小额购物或购买小商品时常用的新式钱包。
电子钱包一直是全世界各国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热门话题,也是实现全球电子化交易和因特网交易的一种重要工具,全球已有很多国家正在建立电子钱包系统以便取代现金交易的模式,现在,我国也正在开发和研制电子钱包服务系统。使用电子钱包购物,通常需要在电子钱包服务系统中进行。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电子钱包的软件通常都是免费提供的,可以直接使用与自己银行帐号相连接的电子商务系统服务器上的电子钱包软件,也可以从因特网上直接调出来使用,采用各种保密方式利用因特网上的电子钱包软件。现在世界上有visacash和mondex两大电子钱包服务系统,其他电子钱包服务系统还有hp公司的电子支付应用软件(vwallet)、微软公司的电子钱包mswallet、ibm公司的commercepointwallet软件、mastercardcash、europay的clip和比利时的proton等。
电子支票(electroniccheck,e-check或e-cheque)。
电子支票是一种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数字传递将钱款从一个帐户转移到另一个帐户的电子付款形式。这种电子支票的支付是在与商户及银行相连的网络上以密码方式传递的,多数使用公用关键字加密签名或个人身份证号码(pin)代替手写签名。
用电子支票支付,事务处理费用较低,而且银行也能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商户提供标准化的资金信息,故而可能是最有效率的支付手段。
智能卡。
智能卡是在法国问世的。20世纪70年代中期,法国rolandmoreno公司采取在一张信用卡大小的塑料卡片上安装嵌入式存储器芯片的方法,率先开发成功ic存储卡。经过20多年的发展,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卡,即在塑料卡上安装嵌入式微型控制器芯片的ic卡,已由摩托罗拉和bullhn公司于研制成功。
在美国,人们更多地使用atm卡。智能卡与atm卡的区别在于两者分别是通过嵌入式芯片和磁条来储存信息。但由于智能卡存储信息量较大,存储信息的范围较广,安全性也较好,因而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预计到美国智能卡使用占全球的比例将从现在的2%增加到20%。美国纽约jupiter通信公司公布的一份报告称,,美国联网商业的营业额预计将达73亿美元,其中几乎有一半的金额将用智能卡、电子现金和电子支票来支付。
近十五年来,中国国家金卡工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目前,ic卡已在金融、电信、社会保障、税务、公安、交通、建设及公用事业、石油石化、组织机构代码管理等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卡)、社会保障ic卡、城市交通ic卡、电话ic卡、三表(水电气)ic卡、消费ic卡等行业ic卡应用已经渗透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对提高各行业及地方政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改变人民的生活模式和提高生活质量,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的中国ic卡市场总体规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全年企业卡片销量超过16亿张,为历年之最,同时较上年度的10.8亿张增长了55%,预计全球ic卡同期出货量将在30亿张左右,我国就占据了其中的一半还多,无可争议地成为全球ic卡的制造中心。
支付流程。
支付流程包括:支付的发起、支付指令的交换与清算、支付的结算等环节。
清算(clearing),指结算之前对支付指令进行发送、对帐、确认的处理,还可能包括指令的轧差。
轧差(netting),指交易伙伴或参与方之间各种余额或债务的对冲,以产生结算的最终余额。
结算(settlement),指双方或多方对支付交易相关债务的清偿。
严格意义上,清算与结算是不同的过程,清算的目的是结算。但在一些金融系统中清算与结算并不严格区分,或者清算与结算同时发生。
发展情况。
20被称为中国的电子支付元年,这一年中国电子支付市场高速增长,并且很多电子支付法规也得到了完善,中国的电子支付实现了飞跃式增长。20,电子支付产业依然保持着快速的增长,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电话支付等多种支付形式的出现加快了整个产业发展的步伐,在企业业务结算中,电子支付与其它交易结算形式相比,使用率较高,在某些企业中已超过了60%。货到付款、邮政汇款、银行电汇等传统形式仍有一部分忠实的使用者,所占比率分别为39.4%、12.3%和6%。
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额规模达到160亿元,比上一季度增长了33.3%,与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倍多。20第2季度,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中互联网支付(非独立)达115.14亿元,互联网支付(独立)达52.05亿元,第三方手机支付达3.39亿元,第三方电话支付达0.76亿元。年第三季度,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规模中支付宝以47.1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腾讯财付通以18.0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中国银联电子支付以13.3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三。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交易额总规模在2007年第4季度已达到229.24亿元。在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中,支付宝,chinapay和财付通位列交易额排名前三位。
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交易额总规模在第1季度已达到454.67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达417.59亿元,第三方手机支付达35.2亿元,第三方电话支付达1.88亿元。20第2季度达到539.89亿元环比增长19%。其中互联网支付达505.12亿元,第三方手机支付达32.81亿元,第三方电话支付达1.96亿元。年第3季度达到661.99亿元,环比增长率达23%,也高于上季度19%的环比增长率。其中互联网支付达623.58亿元,第三方手机支付达36.25亿元,第三方电话支付达2.16亿元。
20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对中国网络经济和各个行业带来了深刻影响。但是具体至发展快速的网络购物行业而言,经济危机反而成为继非典之后网购市场发展的新一个契机。经济危机下网络购物最核心的几大优势更为明显地凸显出来。国内的.电子支付行业仍在稳步前行,并且,金融危机对整个电子支付行业来说反而是一个非常好的机遇。
支付特征。
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电子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而传统的支付方式则是通过现金的流转、票据的转让及银行的汇兑等物理实体来完成款项支付的。
2、电子支付的工作环境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即互联网);而传统支付则是在较为封闭的系统中运作。
3、电子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如internet、extranet,而传统支付使用的则是传统的通信媒介;电子支付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一般要求有联网的微机、相关的软件及其他一些配套设施,而传统支付则没有这么高的要求。
4、电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用户只要拥有一台上网的pc机,便可足不出户,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支付过程。支付费用仅相当于传统支付的几十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
在电子商务中,支付过程是整个商贸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也是电子商务中准确性、安全性要求最高的业务过程。电子支付的资金流是一种业务过程,而非一种技术。但是在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技术问题。
控制法规。
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采用的信息安全标准、技术标准、业务标准等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银行应针对与电子支付业务活动相关的风险,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银行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并针对不同客户,在电子支付类型、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等方面做出合理限制。
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
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的除外。
银行应在客户的信用卡授信额度内,设定用于网上支付交易的额度供客户选择,但该额度不得超过信用卡的预借现金额度。
银行应确保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的安全性,保证重要交易数据的不可抵赖性、数据存储的完整性、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并妥善管理在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中使用的密码、密钥等认证数据。
银行使用客户资料、交易记录等,不得超出法律法规许可和客户授权的范围。
银行应依法对客户的资料信息、交易记录等保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应当拒绝除客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
银行应与客户约定,及时或定期向客户提供交易记录、资金余额和账户状态等信息。
银行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电子支付交易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银行应采取必要措施为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保密。
银行应确保对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系统服务商有合理的授权控制:
银行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其部分电子支付业务外包给合法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但银行对客户的义务及相应责任不因外包关系的确立而转移。
银行应与开展电子支付业务相关的专业化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并确立一套综合性、持续性的程序,以管理其外包关系。
银行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方式进行客户身份认证和交易授权的,提倡由合法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如客户因依据该认证服务进行交易遭受损失,认证服务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境内发生的人民币电子支付交易信息处理及资金清算应在境内完成。
银行的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应保证对电子支付交易信息进行完整的记录和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
银行应建立电子支付业务运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电子支付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安全的事项。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四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日益融合,internet已进入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家庭、个人,都可以通过internet获取资源,共享信息。全新的电子商务是在internet的广阔联系与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的丰富资源相互结合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相互关联的动态商务活动,这种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给传统的交易方式带来了一场革命。通过在网上自由传输的一串串字节,基于广泛互联和完全开放式平台,internet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模式,包括各种金融业务。
电子商务将参与商务活动的各方,商家、顾客、银行或金融机构、信息卡公司或证券公司和政府等利用计算机网络统一地处在电子商务的统一体中,全面实现网上在线交易过程电子化。电子商务包括两个基本环节,即:交易环节和支付结算环节,主要涉及的是企业及个人的对外交易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支付、结算和税务等对外的财务往来业务,势必要求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能够通过网络进行直接的转账、对账、代收费等业务往来,而支付结算业务绝大多数是由金融专用网络完成的。因此,离开了银行,便无法完成网上交易的支付,从而也谈不上真正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应用普及必须有金融电子化作保证,即通过良好的网上支付与结算手段提供高质高效的电子化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和网络为金融电子化创造了条件,电子银行、电子钱包、电子付款以及智能信用卡等已开始应用。但是,要真正发挥金融电子化对电子商务的保证作用,还需要建立完整的网络电子支付系统,提供验证、银行转账对账、电子证券、账务管理、交易处理、代缴代付、报表服务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
电子支付是指以商用电子化工具和各类电子货币为媒介,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通过电子数据存储和传递的形式在计算机网络系统上实现资金的流通和支付。由于运作模式的不同,各种支付系统在安全性、风险性和支付效率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
在电子商务中无论采用哪一种付款工具,都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安全性、处理成本低、且广为全球金融市场所接受,而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所以,保证支付工具的真实与识别该使用者的合法身份就是金融业在网络环境下实现电子支付所面临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使用安全的电子支付模式,ssl和set是目前实现安全电子支付的两种主要模式。
1、ssl支付模式。
ssl(securitysocketslayer)即安全套接层协议,主要用于提高应用程序之间的数据的安全系数,采用了公开密钥和专有密钥两种加密:在建立连接过程中采用公开密钥;在会话过程中使用专有密钥。加密的类型和强度则在两端之间建立连接的过程中判断决定。它保证了客户和服务器间事务的安全性。
ssl协议在运行过程中可分为六个阶段:
(1)建立连接阶段:客户通过网络向服务商打招呼,服务商回应;
(2)交换密码阶段:客户与服务商之间交换双方认可的密码;
(3)会谈密码阶段:客户与服务商之间产生彼此交。
[1][2][3][4][5]。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五
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内容仍然还是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者构成。
但是,和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在“三流”中对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在“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过程中,信息技术的使用使电子商务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方式去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信息技术主要是应用在网上信息检索、定单确认、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过程中,“资金流”的传递主要还依赖传统的支付方式完成。
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逐渐成熟,对“资金流”电子化、信息化的需求也日益高涨起来。
因为,传统的支付方式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环节的完整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交易者追求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要求,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严重瓶颈。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报告:截至12月底,内地上网用户总数为9400万,但在这些用户中,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用户比例却很小——在过去一年中只有近4成左右的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活动,而在这4成网民中,也只有不到1/4的人使用过在线支付。
可见,传统支付方式仍然是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
但是,使用传统支付方式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在给交易者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成本(比如使用货到付款为支付方式时,就存在着收款成本和收款人道德风险损失等)的同时,更严重地降低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整体效率。
这就好像把电子商务变成了一架被牛车拉着行走的飞机,极大地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
根据支付活动的运作模式的不同,可将电子商务领域中现有的支付方式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依靠传统支付体系实现的传统支付方式;依靠internet网络完成的网上支付方式和依靠通信网络完成的移动支付方式。
其中,网上支付方式和移动支付方式因为都具有区别与传统支付方式不同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internet网络/通信网络)驱动电子资金流动的特征,常常也被统称为“在线支付”或“电子支付”。
1.1传统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下结算”,即: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只利用网络完成信息检索、定单处理、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而“资金流”的传递则是使用现金、票据等传统金融工具来实现的一类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在线支付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时候,是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的主要途径。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传统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到付款,银行转账和邮局汇款这三种,其中货到付款是目前国内电子商务活动中最流行的支付方式之一。
银行汇款具有交易的可跟踪性,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或欺诈行为,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从银行获取相应的账户信息和交易细节证据。
1.2网上支付方式。
和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网上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其本质是在internet网络上实现传统支付方式的电子化,是传统支付体系向网络的延伸。
这是最能体现电子商务优势、代表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未来的支付方式之一。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网上支付方式包括有网上银行卡,电子现金,电子钱包和电子支票四种。
其中,使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网上支付方式。
目前国内买家在使用银行卡支付前必须在相应开户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获取数字证书。
同时,消费者每次在网上进行的支付交易也将被严格记录,方便在出现问题时跟踪追查和获取证据。
电子钱包的最大优点就是一“卡”多用途,特别是在网上支付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单一点击完成购物支付过程,不必重复填写到货地址、账户信息、认证信息等内容,从而提高了支付效率。
1.3移动支付方式。
移动支付方式是伴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手机在国内的广泛普及而产生的,其主要特征就是“网上交易、掌上结算”。
移动支付方式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其功能相当于电子钱夹,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
目前移动支付的应用(特别是在小额支付领域中的应用)正在快速增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回顾我国电子商务几年来的发展历程,支付问题始终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严重阻碍。
而支付问题的核心就是如何保障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支付安全问题。
过去人们一直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从技术的角度保障和提高支付安全性,但是支付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相比之下,技术因素之外的管理问题、社会问题才是我国目前支付环境中存在的更严重、更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这些技术层面之外的问题主要包括有:
2.1认识问题。
支付环境中存在的认识问题其实和中国传统的谨慎思维方式有关。
因为对支付环境的安全心存疑虑,使人们更倾向于使用传统支付方式来完成电子商务的资金结算、缺乏主动使用在线支付方式的热情和动力。
这种需求不旺的情况反过来又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对在线支付方式进一步投入的积极性。
供需双方一个“保守”、一个“懒惰”,结果就形成了一个“不安全,所以我不用:你不用,我就不提供”的恶性循环,如此循环下去就很难形成被广泛认同的现代支付体系。
2.2信用问题。
对于信用问题,以往我国一直提倡以“道德”为准绳,靠人们“自觉”去维持。
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一直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信用体系。
然而,电子商务应用中交易双方互不照面、仅在虚拟空间中完成交易过程(特别是支付过程)的特性,在极大地考验着整个社会的诚信。
尤其是和在线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直没能彻底解决,人们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违约、欺诈的成本很低,因而和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问题更加突出。
信用问题的普遍存在使交易双方难以建立相互的信任,因而宁愿选择传统的支付方式。
货到付款能成为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主流的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交易双方对对方信用的否定。
2.3标准化问题。
无论是传统支付、网上支付还是在线支付,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整个支付环境的标准化问题。
支付标准的不统一表现在企业、网站、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独立、各行其是,数据内容、功能种类、技术平台、认证方式等等涉及支付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差异,而且彼此之间因为缺乏统一标准而无法实现共享和互连,结果导致整个支付环境混乱不堪,让交易者无所适从,同时也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2.4法律问题。
伴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日益成熟,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在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特别是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今后在线支付方式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
不过,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这些新的支付方式而专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在这些支付方式中可能存在的伪造、更改、注销、刑侦等问题都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
这些会阻碍电子商务支付环境的改善,不利于电子商务应用的更快发展。
突破电子商务应用中的支付“瓶颈”、改善支付环境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总的来看,要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的支付难题就必须建立全面统一的现代化支付体系。
具体来说包括有:
3.1政府牵头、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因此特别需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六
pki(publickeyinfrastructure)即公钥基础设施,是利用公钥密码理论和技术建立起来的、提供和实施安全服务的基础设施。它由公开密钥密码技术、数字证书、证书发放机构ca和关于公开密钥的安全策略等基本成分共同组成,包括加密、数字签名、数据完整性机制、数字信封、多重数字签名等基础技术。在公钥密码技术中,为每个用户生成一对相关的密钥:一个公开密钥,通过非保密方式向他人公开;一个私有密钥,由用户自己保存。且公钥和私钥不能由一个推出另一个。用公钥加密,私钥解密,起到信息保密功能;用私钥加密,公钥解密,起到数字签名功能。
1.1数字签名。
数字签名(digitalsignature)是电子签名的一种特定形式,起到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作用。数字签名的使用包括签名和验证签名两个阶段。签名过程:签名方首先使用hash函数根据需要签名的原始数据(明文)生成一份固定长度的摘要,决定了生成的摘要是唯一的,且不同的明文散列变换得到的摘要结果总是不同。然后通过某个约定的算法用私钥对摘要加密,生成数字签名,最后将相应的数字签名附在原始数据后。签名验证过程:接收方收到密文后,使用对方的公钥对附在原始数据后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获得原摘要,再使用hash函数对数据明文进行运算,得到一份新的摘要,如果两份摘要完全一致,则验证数字签名为真。
1.2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也叫数字标识(digitalcerticate,digitalid),相当于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环境中的身份证,用于证明在网上进行信息交流及商务活动的各主体(如人、服务器等)的身份。数字证书由一个权威机构(ca认证中心)发放的,其中包含了用户身份的部分信息、用户所持有的公开密钥及认证机构的数字签名。使用数字证书进行数据传输时,发送方与接受方首先交换数字证书,确认彼此的身份,同时双方都得到了彼此的公开密钥。随后,发送方使用接收方的公钥对要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而接收方收到密文后则使用自己的私钥解密,这样信息就可以安全无误地到达目的地了。
2.1保证了信息传输的保密性。
对传输中的数据流加密,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窃取是对交易安全的保证。由于私钥的唯一性,确保只有接收方才能成功地解密该信息。
2.2保证了数据的完整性。
数据完整性是指数据的接收方可以经过检查,确认收到的数据是否在传输、存储过程中被修改。如果敏感数据在传输和处理过程中被篡改,接受方就不会收到完整的数据签名,验证就会失败。反之,如果签名通过了验证,就证明接收方收到的是没经修改的完整性数据。
2.3保证了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
在传统贸易中,贸易双方通过在交易合同、契约等书面文件上手写签名或印章来鉴别贸易伙伴,确定合同、契约的可靠性并预防抵赖行为的发生。应用pki技术后,由于只有发送方拥有私钥,所以使用私钥对消息进行签名,一定是申请者本人的操作,签名者无法否认,并对其发生的行为不能抵赖,所以数字签名完全可以代替现实过程中的“亲笔签字”,在技术和法律上有保证。
2.4验证交易者身份。
在网络支付中,为了避免欺诈的发生,网上银行必须证明自己并非虚假网站,而用户也必须证实自己是帐号的合法持有人。pki安全体系的是确认身份的重要技术,有助于在网络系统虚拟环境中检验个人或机构的身份,确认这些电子数据所代表的身份以及这些身份的真实可信性。pki安全体系能够全面支持电子商务在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广泛应用,并起着重要作用,确保交易信息的安全性,从而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要促进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全过程、各环节的深化应用,规范网上银行、网上支付平台等在线支付服务,相信数字证书以及相关安全技术在未来的电子商务发展中会获得更广泛的使用。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七
摘要:在当今经济生活状态下,电子商务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经成为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元素。但从当前互联网环境来看,存在着许多潜在的安全威胁。作为极具价值的敏感信息,电子商务信息的安全保护迫在眉睫。研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具有重要保障意义。
关键词:信息安全;电子商务;问题;保护技术。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电子商务依托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快速发展起来。所谓电子商务,正是将商务活动与电子信息技术结合起来的商务模式,相对传统商务模式来说,电子商务的整个商务过程基本都处于电子化和网络化。电子商务对传统商务模式的改变并非仅仅体现在模式的变革上,同时给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带来了巨大变革。因电子商务效率较高、成本较低,能够提供更多的商机给中小型公司而迅速普及。但基于互联网本身开放性、共享性及无缝连通性等特点,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风险,而这些风险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不仅涉及其系统安全,同时涉及其应用与数据库安全,为避免潜在安全问题带来的损失与破坏,电子商务领域及互联网安全技术领域一直在致力于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的研究。而在分析研究当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前,我们首先应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隐患有一定了解。
电子商务的发展,给我国商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因电子商务全程通过网络完成,且无纸化存档等,所以极易受到网络安全的影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通常包括两项内容:其一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其二为商务交易安全。这两项安全环节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前者是电子商务安全的基础,后者是电子商务安全的基本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与商务交易安全两者具有密切联系。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隐患,也主要存在于计算机网络安全与商贸交易安全环节中。电子商务信息中最为常见的安全问题,是对电子商务信息的窃取与篡改。因电子商务进程中调制解调器之间传送的明文信息并未采用加密措施,入侵者即可利用这一漏洞将这些信息截取下来并对其进行分析,通过对电子商务信息规律与格式的寻找,从而掌握电子商务过程中传输的信息内容。入侵者在对信息的规律和格式掌握后,即可将两个同类型的解调器增添在之前的网络调制解调器之间。通过这措施,原网络调制解调器中的信息数据即可在入侵者的操控下传往另外一端的解调器上。在电子商务信息犯罪中,篡改信息是十分常见的犯罪,任意一个路由器或者网关上都可以被应用。
在对信息进行窃取的过程中,入侵者对电子商务信息数据进行掌握后,便可对已经通过的数据信息实施随意更改,对该网上的机要信息、文件全面掌握,还可潜入对方网络内部,对合法的网络用户冒名顶替,对假冒电子商务信息进行传输或接受,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其实,这些危及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所有行为归结来说都属于数据攻击,攻击者通过截获电子商务基本信息、通过伪造或者强制中断电子商务信息的传输,对电子商务信息进行错误的修改等,都给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基于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所存在的隐患,当前电子商务对信息安全保护服务具有较为迫切的需求。
电子商务要求电子商务信息具有保密性,即保证企业一些文件或商业信息的机密性,确保其不会被非法者截获或破解,以使非法者即便截获信心也无法读懂其含义,从而为电子商务企业用户隐私权提供极大的保护。此外,数据的完整性与数据的不可否认性也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所需要的。在传输数据的过程中,应保证数据传输中的真实性,确保其不会在中途被篡改,与原用户所发送的信息保持一致性。数据传输过程在传输与接收双方中还需要保证信息的透明与不可否认性,避免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问题。此外,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还要求确定交易者的正确性,即确定对方不是骗取信息的第三方,以对信息的丢失与泄露有效防止。
为满足电子商务信息在安全保护方面的要求,需选择合适的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当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领域中被应用较多的技术主要为加密技术、认证技术及防火墙技术和ssl、set等。
加密技术主要是对数据的加密,通过将敏感的明文数据通过确定的密码变换为较难识别的密文数据来保护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技术。通过对密匙的不同使用,可通过同一加密算法对同一明文进行加密,使其成为不同的密文,当需要打开密文时,即可利用密匙实施还原,让密文以明文数据的形式成现在阅读者面前,这一过程即解密。对称密钥加密和非对称密钥加密,是密匙加密技术中最为典型的两类。对称密钥技术是指控制过程中使用相同的密匙在加密与解密过程中,对密匙的保密是该种技术保密度的主要取决因素。双方在发送信息时,必须对彼此的密匙进行交换,des,3des等是其常用的分组密码算法。对称密匙系统不仅具有较快的加密解密速度,且在数字运算量上比较小,保密度高。不过对称密匙在管理方面比较困难,需要保存较多的密匙,容易在传递的过程中泄露密匙,对数据的安全产生直接影响。非对称密钥技术是将不同的密匙应用于加密和解密控制中,其中加密密匙具有公开性。在计算上,公开的加密密钥或密文与明文的对照对解密密匙进行推算是不可能的,利用这一点非对称密匙技术即可实现对电子商务信息安全的保护。在这种加密技术应用中,每个用户都由一个公开密匙和一个私人密匙,两个密匙不能从一个推出另一个。非对称密匙技术分配简单,便于管理,且可实现数字签名和身份认证,但在处理速度上相对对称密匙技术较慢。
电子商务中的安全交易仅仅依靠基本的加密技术,虽然可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但这种保障却并非完全的。因此,信息鉴别和身份认证技术也是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认证技术所涉及的内容较广,除数字摘要、数字签名外,数字信封、数字证书等都包含在内。认证技术在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中应用,主要是为了鉴别交易者的真实身份,避免发生电子商务信息被篡改、伪造、删除等潜在风险。数字摘要技术主要是在单向哈希函数的帮助下促进电子商务信息文件的转换运算,然后对某一定固定长度的摘要码进行获取,并把其加入文件中通过信息传输给接收者,接受者需要通过双方约定好的函数进行换算,确保结果与发送来的摘要码相同即可认为文件是完整未被篡改的。数字签名即是用发送者的私钥对文件摘要进行加密,附在原文中共同传输给接受者,被加密的摘要只有用发送者的公钥才能解开,类似于其亲笔签名,对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具有一定保障作用。数字信封指发送者加密信息采用对称密匙,用接收者的公钥来对其进行加密后,接收者会受到“信封”与文件,需要通过自己的私钥将“信封”打开,在这一过程中其可得到对称密匙打开文件,保证了文件的私密性。数字证书是pki执行机构ca所颁发的用户数字身份证,可为网上交易的不可否认性提供保障,同时为信息的完整与安全性及电子签名的可靠性提供保障。
在企业网络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中,防火墙技术师比较传统的技术,通过限制公共数据和服务进入防火墙内,来保护防火墙内电子商务信息的安全。防火墙技术主要包括包过滤型和应用代理型。在防火墙技术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都贯穿着包过滤方式,当前这种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已经开发出静态与动态两种不同版本。静态版本与路由器技术同一时期产生,可对每个包是否符合已定义好的规则进行审查;动态版本通过对动态设置包过滤规则的采用,可在过滤规则中中对过滤条目自动增加或更新。应用代理型主要包括第一代应用网关型防火墙与第二代自适应代理型防火墙。前者可隐藏原本内部发出的数据,具有公认的安全性;后者可对网络中的所有数据通信进行保护筛选,最突出的优点为安全性。防火墙这种网络安全技术,除了比其他安全保护技术简单实用外,还具有相对较高的透明度,在不改变原有网络应用系统的前提下,也可以实现相应的安全保护目标。不过,与众多客户进行通信对商业活动进行展开,是电子商务企业业务的突出要求,防火墙技术对电子商务级别的信息安全防护需求可能无法独立承担,比较适合作为一种基础的信息安全保障手段。
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中,网络通信协议保护技术也是比较常应用的一种技术。该种技术主要包括两种,即ssl(安全套接层协议)和set(安全电子交易公告),这两种协议已经成为电子商务信息中网络安全标准。ssl针对的是计算机之间的整个对话过程,通过整体加密协议来保证电子商务信息的安全。该种协议所提供的安全保护服务主要包括三种,第一种为对数据进行保密,第二种为对客户端和服务器的合法性进行保证,第三种为对数据的完整性进行维护。在采用的方法方面,ssl安全协议通常会选择哈希函数和机密共享,通过这些方法在客户端与服务器之间对安全通道进行建立,来保证电子商务信息达到目的地的完整准确性。set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立足信用卡这一基础而展开的一种电子支付系统协议,其保障对象主要是支付信息的安全。在数字签名的作用下,set协议对电子商务信息的完整性可最大限度地保障,并且可对消息源给予认证。set协议对双重签名技术加以采用,可为顾客隐私提供更加严密的保护以防止发生用户信息被侵犯的情况。在双重签名技术的保障下,对于订购信息与支付信息的一致性,商家和银行需共同进行验证,防止信息被修改。且set兼容性较强,在不同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平台上均可运行。面对互联网中无处不在的信息安全隐患,电子商务相关单位或企业在展开电子商务活动的过程中,应对信息安全隐患全面了解,加强重视,并对何时的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加以选择应用,对本单位或企业的电子商务信息设法保护。
参考文献。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八
针对电子商务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文章提出了一种利用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相结合的加密机制来确保信息安全。文章首先介绍了电子商务常见的安全隐患,接着介绍了公钥基础设施-pki以及两种加密体制,最后重点探讨了确保电子商务信息机密性和完整性解决方案,从而为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提供了理论基础。
最近几年,电子商务以其便利快捷的特点迅速发展起来,但是安全问题一直是阻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虽然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为互联网络安全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设施,但是电子商务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仍然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就是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解决方法。
1.截获信息。未加密的数据信息在网络上以明文形式传送,入侵者在数据包经过的网关或路由器上可以截获传送的信息。
2.篡改信息。当入侵者掌握了信息的格式和规律后,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将网络上传送的信息数据在中途修改,然后再发向目的地,从而导致部分信息与原始信息不一致。
3.伪造信息。攻击者冒充合法用户发送假冒的信息或者主动获取信息,而远端用户通常很难分辨。
4.中断信息。攻击者利用ip欺骗,伪造虚假tcp报文,中断正常的tcp连接,从而造成信息中断。
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技术的完善,这些技术包括:密码技术、鉴别技术、访问控制技术、信息流控制技术、数据保护技术、软件保护技术、病毒检测及清除技术、内容分类识别和过滤技术、网络隐患扫描技术、系统安全监测报警与审计技术等。其中密码技术和鉴别技术是重中之重,pki及其加密体制是实现这两种技术的载体。
的定义和功能。pki是对公钥所表示的信任关系进行管理的一种机制,它为internet用户和应用程序提供公钥加密和数字签名服务,pki的功能主要包括:公钥加密、证书发布、证书确认、证书撤销。
2.对称密码体制。对称密码体制的基本特点是解密算法就是加密算法的逆运算,加秘密钥就是解秘密钥。在对称密码系统中发送者和接收者之间的密钥必须安全传送,而双方实体通信所用的秘密钥也必须妥善保管。常见的对称加密算法包括des、三重des和idea等。
3.非对称密码体制。非对称密码体制也称公钥密码体制。非对称密码体制的基本特点是存在一个公钥/私钥对,用私钥加密的信息只能用对应的公钥解密,用公钥加密的信息只能用对应的私钥解密。著名的非对称加密算法是rsa。rsa使用的一个密钥对是由两个大素数经过运算产生的结果:其中一个是公钥,为众多实体所知;另外一个是私钥,为了确保他的保密性和完整性,必须严格控制并只有他的所有者才能使用。rsa加密算法的最基本特征就是用密钥对中的一个密钥加密的消息只能用另外一个解密,这也就体现了rsa系统的非对称性。
rsa的数字签名过程如下:s=mdmodn,其中m是消息,s是数字签名的结果,d和n是消息发送者的私钥。
消息的解密过程如下:m=semodn,其中e和n是发送者的公钥。
4.数字签名。数字签名通常使用rsa算法。rsa的数字签名是其加密的相反方式,即由一个实体用它的私钥将明文加密而生成的。这种加密允许一个实体向多个实体发送消息,并且事先不需交换秘密钥或加密私钥,接收者用发送者的公钥就可以解密。
5.散列(hash)函数。md5与sha1都属于hash函数标准算法中两大重要算法,就是把一个任意长度的信息经过复杂的运算变成一个固定长度的数值或者信息串,主要用于证明原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为电子文件加密的重要工具。一般来说,对于给出的一个文件要算它的hash码很容易,但要从hash码找出相应的文件算法却很难。hash函数最根本的特点是这种变换具有单向性,一旦数据被转换,就无法再以确定的方法获得其原始值,从而无法控制变换得到的结果,达到防止信息被篡改的目的。由于hash函数的这种不可逆特性,使其非常适合被用来确定原文的完整性,从而被广泛用于数字签名。
将对称和非对称加密体制相结合,能够确保电子商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机密性。下面是具体的应用模型。
假设alice和bob拥有各自的一个公钥/私钥对,由共同信任的第三方颁发的数字证书以及一个对称秘密钥。现在alice欲发送消息给bob,并且要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即消息内容不能发生变动;同时alice和bob都希望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即不容许除双方之外的其他实体能够察看该消息。
加密过程:alice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则格式化消息,然后用hash函数取得该消息的哈希值,该值将被用来测试消息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接着alice用私钥对消息和散列值进行签名。这一签名确保了消息的完整性,因为bob认为只有alice能够生成该签名,这是由于只有alice能够使用自己的私钥为该消息签名。但这仅仅保证了消息的完整性,而没有确保其机密性。为此,alice必须向bob提供它用来给消息加密的对称秘密钥,以使得bob能够用其解密被alice加密过的消息。alice用bob的公钥将自己的对称秘密钥签名(加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数字信笺,并且只有bob才能将其打开(解密),因为只有bob能够访问用来打开该数字信笺的私钥。这样就为alice向bob传输对称秘密钥提供了机密性。
文章利用公钥加密体制确保了电子商务信息的完整性,利用对称加密体制实现对较长信息的加密,并保证了信息的机密性。文章的理论研究和实现方法,对于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中消息的完整性和机密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电子商务信息安全需要不断地检查、评估和调整相应的安全策略。没有一劳永逸的安全,也没有一蹴而就的安全。
电子商务电子支付安全论文篇十九
从理论上说,问题,便可以构架的一个环节,但却转移通常标志着商实现同样重要,在的电子签名、数字支付作为电子商务商家通过解决三“流”出一个最基本的电子商是最重要的环节。在现品所有权的转移,在对未来的电子商务法律制证书等会有更加严格的的关键环节,凸现了电(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务网站。资金流虽然只是其中实社会的商务环节中,货币的应的电子交易流程中,支付的订过程中也将对涉及支付行为描述与界定。无论如何,在线子商务的明显特征。经过了互联网业界对电子商务的说法仍然是安全问环境是紧密联系的接的因素。在线支的高涨与低落后,目前得失评判也不尽相同,题。电子商务目前的所,与具体的技术比,商付领域的问题,才是整的b2c领域可以说硕果仅存。但对于在线支付,较为普遍的谓困境,与整个电子商务的大务模式上的成熟与否不是太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瓶颈。cnnic最新的调查表明,有使用过在线支付的比例也仅仅近到(现金)付款的方式,以及通支付的网民中,大多数也具有使因而放弃使用在线支付。近三成的网民尝试过在线的交易,其中三成,大多数网民更愿意使用传统的货过银行或邮局汇款进行,而不使用在线用在线支付的认知与条件,由于各种原同样在2002cnnic报告中,的原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首先足不出户实现现实生活中的商务商品;另外一个很大的驱动因素地理位置的限制寻找稀有商品。,除了普遍认为的安全问题之外即对商家、或者说通过互联网方上反映我们的电子商务环境与气我们可以看到,驱动网民使用在线交易在于互联网交易的快捷与方便性,可以行为;其次,网民希望买到价格便宜的是网民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的特性,跨越影响网民对在线支付接受度的调查表明,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非技术的因素,式进行交易有不信任感,这也一定程度候尚未形成。互联网实验室体系研究报告》中构:银行卡支付体面对的目标市场、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我国电子商务系、商业支付工具与银运营模式、典型应用、)的'研究者在《中国在线支付资金流解决方案的三层总体架行间结算体系,并分别从各自安全性、实现的客户价值等多传统商业运营在线化的最大交易的顺利进行。营造在线交易一。从整个安全体系的角度来说理下手。“硬环境”指基于技术银行在线业务本身防止在线的欺成本ssl方案、用户的密码保护以及基于硬介质的智能卡方案等商来说,如p2p支付与移动支付对用户的认证与交易过程的跟踪方,消费者、商家、银行及支付整个交易流程的安全。障碍在于是否有相应的安全环境以确保的安全体系,是电子商务的核心课题之,在线支付的安全要从“硬环境”的治的安全环境,以确保银行卡支付系统与诈与入侵,其解决方案包括最简单的低方案、虚拟卡号与虚拟帐号方案、set等。对于具有增值功能的支付工具服务,它们往往会增加一层安全措施,通过,来实现安全服务的增值。产业链的各服务商都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架构以实现互联网实验室金流要构建三层体有在线支付机制混(系,但是形成统一的银乱因素的唯一途径。)认为,虽然解决电子商务资行卡支付体系,是消除我国现我国现阶段的银行卡支付体系具有如下的特点与优势:低风险的借记卡支付体系:银行方面根据支付指令实现风险。对于每个借记帐户,各银限,基本满足在线b2c支付的要由于我国使用的“信用卡”,目贷记卡,银行在接受支付指令时也极少存在国外信用卡支付体系即时扣款或冻结,不存在透支或拒付的行都有每日1000-5000元不等的消费上求,又降低了欺诈和盗用帐号的风险。前并非真正意义的信用卡,大多属于准实时验证有限的透支上限并给予反馈,普遍出现的盗用与拒付现象。高安全度:安全问题是影术角度来说具有很指令,通过商家、安全协议加密,在译的可能,但其强信息(帐户及密码,商家无法得到敏响在线交易的最主要问高的安全度。从支付流支付服务商到达银行的普通的浏览器便可实现度已经满足国际通用的)的页面由支付网关或感信息,也免去了卖方题,我国目前的支付体系从技程可以看出,消费者发出支付过程中,信息通过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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