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合同编号编(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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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合同编号编(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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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经过双方或多方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合同的内容应该全面,并且覆盖各个方面的权益和责任。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要求,请根据具体合同条款进行判断和操作。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一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购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 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 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 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____ 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___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________ 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 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 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 银行或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二

甲方(售方):

乙方(购方):

_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

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账单4份;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3份;4、品质证明书1份。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___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___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___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____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售方应在发货后___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___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份,以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售方:_________;购方:_________。

发货人: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三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购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___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________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银行或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供方:

购方: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四

________市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法定地址。

运输地址。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商品价格包括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的拒收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双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供应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他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买方国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买方国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

供方:……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由……代表。

购方:……公司(以下简称购方),由……代表。

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

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包装从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舷运抵_______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________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他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他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括: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

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银行或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

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这些情况延续3个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

所有可能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对于双方均为终局裁决,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

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

本合同用_____文书就。供方提供________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附件1。

本附件为____和____于____签订的第__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__________供应下列设备:

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条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第三条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第四条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帐单3份。

铁路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3份。

装箱单3份。

第五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第七条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第八条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五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质量。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第六条?_____:由卖方按发票金额__%投保。

第七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_____单或_____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_____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途径。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规则进行_____。_____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_____费用除非_____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六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七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八

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____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双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

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双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双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双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双方法定地址。

运输地址。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九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运输地址。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5关于外贸商务信函范文。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十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在清单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商品应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1中载明。清单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作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1)到达站名称;

(2)卖方名称;

(3)买方名称;

(4)货件号;

(5)毛重;

(6)净重;

(7)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1)发票一式三份;

(2)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3)包装单一式三份;

(4)本合同副本;

(5)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称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赔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它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其它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附件

附件:清单1(略)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十一

________国______市____外贸公司(下称外贸公司)与____国_____市公司(下称公司)签定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和价格。

________外贸公司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1向________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1由____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________公司相应地在____国界车上交货条件下按本合同附件2________向外贸公司提供商品。商品以美元计价,系____国界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的费用。

根据附件2由____国向____国供货的总值为________美元。

第二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售方有权按雙方商定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供货。购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

第三条结算。

本合同所供货物之价款,在易货基础上以美元计价,不通过银行记帐。货物交接后,由售方商务代表到购方结算,或将结算凭证寄给购方进行结算,并凭下列单据办理:

1、发货帐单2份;

2、盖有发货站戳记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2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购方接到上述单据核对无误后给售方出以等值易货贸易结算凭证予以确认。

第四条包装。

卖方应在包装货物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保证货物在储存、海运、陆运、吊装时完好无损。

第五条商品的品质和保证。

所供商品的品质应由品质证明书加以确认,该证书确认商品品质符合生产国的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

所供商品的品质性能应与标准样品相一致,标准样品在签定合同时交给买方,在保证期内留存买方并在对供货品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供雙方使用。

保证期为供货后9个月。

第六条索赔。

购方可按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文件或协定)所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下列方面提出索赔。

1、货物的数量。

如货物数量与明细单注明的数量不符,在包装完整和没有外部损伤(内部短缺)的情况下,购方有权凭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如果货物的发运系按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发出,而国境交接站雙方铁路交接中发现不足,并不属铁路方面的过失,可根据雙方铁路方面编制的商务记录提出索赔。

2、货物的质量。

如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时,可根据商品检证或无利害关系的权威机关的代表参与制成的记录提出异议。

如售方所供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或与雙方确认的样品不符时,购方有权要求售方或者削价、或者更换货物。如果售方自收到异议之日起60天内不作最后决定,或不同意检验证书中确定的削价百分比时,则购方有权将品质不合格的货物按售方提供的地址退给售方。售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异议审理期限内将退货地址通知购方。

如果在每批货物中发现残次品占20%以上,收货人则将退回全部货物。由于质量原因退回货物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售方承担。

在这种情况下,售方没有免除向购方补发数量相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责任。

在终点站检验货物的数量和/或质量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而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售方对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部分义务或全部义务无法履行的责任不予承担。经雙方协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也可相应推迟。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应自灾情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性质、毁坏程度及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如对方有异议,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一方凭其所在国有权机关的认证书豁免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雙方谈判解决。如雙方不能达成协议,则提交____国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关仲裁。

第九条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两国贸易协定)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雙方法定地址。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十二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国________。

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

第二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1.委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广告资料:甲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2.支持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定购,甲方应。

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者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者未经不正确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他保证。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推销:乙方应积极地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壮大。

2.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者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3.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第一个12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__元。以后每12个月递增50%。

4.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5.“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般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甲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者拒绝。

6.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客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

7.市场情况报道:乙方应负责每月。

(或者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道,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五条佣金。

1.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_______%付给乙方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

2.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

(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3.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者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______%佣金予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四条第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

(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且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4.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

(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超额50%时,奖励佣金为_____%;。

(2)超额100%时,奖励佣金为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时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给乙方。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书面确认。

第七条协议的终止。

1.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者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者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八条有关商标使用或者注册的情况;。

时。

2.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

第八条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全部或者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者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第九条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___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或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情况得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或延期履行。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转让。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者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_______两国文字缮就,共有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不适用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者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者投标交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授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十三

_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定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帐单4份;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3份;;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购方: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

发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签字):_________ 购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十四

目录。

第二条技术资料。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

第四条设备质量。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

第六条保证。

第七条不可抗力。

第八条仲裁。

第九条通知。

第十条语言。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附件1设备技术说明书。

甲方________(供方)与乙方________(购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供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1,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条技术资料供方应向购方提供设备使用及维修技术资料一份。

第三条供货条件-包装和标记供方应在设备全额信用证开立之后的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包装从________________发运设备。

供方有权从任何对其方便的港口发运设备。

供方应把设备运至商定的________________港。

自设备从船航运抵__________港口时起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供方转移到购方。

供方承担设备运输的一切费用及运抵港口前的保险费。

设备从__________港口继续运到安装地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发货前________________天内供方应向购方通知发运情况,明确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名称、计划发运日期及其它有关信息。

购方应支付履行海关手续的所有费用和一切与设备运入__________境内有关的开支。

设备和技术资料用密封集装箱或其它包皮装运并附具包装清单,标记使用英语刷写。

发货单证包:

1)发货帐单(三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四条设备质量按本合同所供设备的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如生产厂家有保证书,应用保证书加以确认。

第五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条件所供设备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美元(cif价)。购方应在合同签定后的________天内开立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兑信用证。该信用证在开立时起的________天内有效。

开证行应为______________银行或_______________的某家银行。

一切与在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购方承担,而一切与议付行收取信用证有关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支付在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后进行:

1)发货帐单(3份)。

2)海运提单。

3)装箱单。

4)保险单。

第六条保证供方保证所供设备在投入使用日起的__________个月内,但不超过发货日起的___________月内正常工作。

第七条不可抗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按此种不可抗力情况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情况是指双方不能预见或预测的由于非常事件而出现的情况,即:影响履行所承担义务的火灾、风暴、地震和其它自然现象,以及战争、任何性质的军事行动,各国政府的封锁与制裁等。

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停止的2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发生和停止的情况。收信人所在国邮局在收到通知函日加盖的日期作为得悉该信息的日期。

协约双方国商会出具的证明书将成为证明上述情况发生及延续时间的必要证据。

如有些情况延续3个多月,每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同时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对方赔偿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八条仲裁所有可能由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或分歧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解决。

如果无法解决纠纷,则该纠纷应提交_______________下设外贸仲裁委员会按其业务规章审理(提交一般法院审理者除外),该委员会的决定对于双方为终审,必须执行。

第九条通知一切通知等双方均应按本合同条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语言本合同用__________语书就。供方提供英文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供货单证。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所有在此以前的有关谈判和往来信函均告失效。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有关全权代表签字后方能生效。

任何一方都无权在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之前将自己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在苏联________签署,一式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本附件为________和________于________签订的第________号购货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________供应下列设备:

顺序号码。

1、商品(设备)名称。

2、计量单位。

3、单价。

4、数量。

5、每批价格。

6、货币名称。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十五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1中载明。清单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作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1)到达站名称;

(2)卖方名称;

(3)买方名称;

(4)货件号;

(5)毛重;

(6)净重;

(7)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1)发票一式三份;

(2)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3)包装单一式三份;

(4)本合同副本;

(5)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称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赔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它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罚则。

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其它条件。

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外贸合同编号编篇十六

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帐单3份。

铁路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3份。

装箱单3份。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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