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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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全(14篇)
时间:2023-11-04 05:01:08     小编:LZ文人

总结是我们反思过去经历的一种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成长和变化。在写总结之前,先要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理解。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不妨参考以下这些范文,或许会有所帮助和引导。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

首先,向同志们拜个晚年,向同志们并通过在座的各位向全市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表示新春的祝福和衷心的问候。对同志们过去一年辛勤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祝贺!

当今时代,一个最强的音符就是科学与和谐。对各级政府而言,科学就是把人民的积极性调动到最高程度;和谐就是把人民的愿望实现到最好效果。民政乃民生之政,关系到科学的发展,关系到社会的和谐,非常重要。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格外看重。

2

12。

日,省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

2010。

年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完成情况,研究安排部署。

2011。

年的民生工作,卢书记发表了对民生工作的重要讲话。年初,我们的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对民政工作都做了专题研究。今天这个会议,就是贯彻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民政工作指导思想的会议。刚才,我们听取了罗山、光山做好民政工作的经验交流,表彰了先进单位,金局长对去年包括“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今年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这是我们今天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希望大家回去后迅速传达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总结工作。

1500。

余万元,帮助近。

900。

4.8。

亿元,农村低保覆盖面已达。

4.66%。

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全市这一块的资金接近。

5

6

个亿。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力度,惠民的手段和平台越来越广泛。同时,去年我市出台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三是救灾救济和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四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双拥共建工作续写新的辉煌。五是以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为手段,各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回顾过去几年,全市民政工作在解决群众具体困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二,突出重点。

一要以完善规范化管理为重点,努力提高城乡低保工作水平。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方针,全市有

46。

万群众吃上了低保。基数这么大,问题少不了。从基层反映的情况看,主要在于参保对象确定不准、人情保等方面群众有意见。对此,各县区政府和民政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和规范管理工作。要加大“阳光操作”的力度,严格执行低保各项政策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坚决清理清退。要严格操作规程,真正做到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同时,要随时注意舆情动向,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避免被动。

二要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国防建设。

我市已经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新一轮创建验收工作即将开始既要树立必胜信心,又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而又实,确保一次验收,一次通过要继续大力开展以“互办实事”为载体的各项双拥共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着力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问题

三要以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重点,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要重点抓好选举部署、教育培训、法规宣传、选民登记、投票选举、验收总结等环节的工作,严肃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要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入开展“难点村”治理转化工作,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完善民主议事制度,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强化居委会在城市工作中的重要职能,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要以全面实施临时困难救助为重点,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按照省里安排,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是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当前,由于受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今年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将非常突出,各县区要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及早谋划,认真排查,统筹安排,扎实做好春荒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及新发自然灾害救助等各项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体生活上不出问题

第三,加强领导。

2011。

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民政工作夯实基础、突破难点、强化保障、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务必要始终保持“不甘落后、敢为人先”的干劲,不断创新,狠抓落实,促进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力量。

各级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把民政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督导。民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取得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和制度衔接,合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要转变部门工作作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宗旨意识强、政策业务精、工作能力棒的干部队伍。要推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上山下乡,深入基层,加强调研,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解决。要抓好内部管理制度等软件建设,同时,加强民政基层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把乡镇民政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的主要任务。要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严格资金划拨、发放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三要切实加强目标管理,强化责任制落实。

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目标管理的长效机制要狠抓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落实刚才,各单位的责任书中,各项工作任务已经明确,重点工作都已量化年底,要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市民政局要按照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好目标任务分解,明确具体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每一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专人管

同志们,民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扎实的作风,实现我市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开门红!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同志们:

刚才,*同志通报了2023年一季度全县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当前民政领域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安排,我都同意,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各分管领导就分管的工作分别作了汇报,请大家继续抓好各项工作。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正视差距,进一步增强抓好民政工作的紧迫感。

一直以来,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都很辛苦,特别讲大局、特别重实干、特别有吃苦奉献精神、特别有创先争优意识。局党组对工作很重视,分管同志情况较熟悉,大家都在用心用情研究工作,值得肯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可圈可点。比如:两项改革经验做法受到市县领导充分肯定;婚俗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推进;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工作有序开展等等。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总体来看,各项工作责任都压得很实,任务都进行了分解,也落实到了人,建立完善了各项督促机制。但个别股室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有效性不够,斗争精神不足。

(二)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民政部门承担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未成年人保护、养老服务、救助管理等诸多县委县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目前全县60岁老年人*万人、未成年人(0-17周岁)*万人、救助保障对象*万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万人、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对象*万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人)。2022年发放各类救助资金*亿元,2023年全县新(续)建民政项目*个,计划总投资*亿元。管理对象特殊、项目资金多,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压力不可谓不大。

(三)工作推动还有待加力。对照年度目标任务,部分工作深度谋划还不够,工作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比如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未成年人保护站(点)建设等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力加压。同时对一些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和汇报沟通。

二、突出重点,抓实抓细民政领域当前重点工作。

(一)关于项目工作。要立足县情,把向上争取民政项目资金作为补齐全县民政领域基础设施短板的重要渠道。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各方面更多地关心支持,大力包装申报储备民政项目。要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强化要素保障,失能半失能养护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项目要加快工作进度;*敬老院、*敬老院年底前要建成投运。要严格按照“一项目一牵头领导、一项目一工作专班、一项目一推进方案”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同时要加强督促指导和通报约谈,每月条理式向县政府报告项目推动情况。

(二)关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要紧盯重点任务,坚持“六个导向”,务实对标补短,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序开展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力争今年内完成7个规划编制。其中已初步完成的1个规划(*红色文化旅游示范片区)要抓紧完善并实施,二季度要完成的3个规划(*银耳(食用菌)产业发展片区、*茶旅融合发展片区、*优质粮油片区)要尽快实质性编制,三、四季度要完成的2个规划(*山地生态养殖和*产城融合片区)要抓紧做好前期工作。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面摸排改革风险,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注重正面宣传引导。

(二)关于养老服务工作。加快实施城乡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加快构建“1+n”农村公办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目前全县有15个公办敬老院,目前已实施“公建民营”改革敬老院9个),全县所有街道和有条件乡镇建成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目前建成2个,正在建设1个)。

(三)关于未成年保护工作。对标《*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实施关爱未成年人“七大行动计划”。要通过整合资源、分类施策等方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年底前全面完成*、*2个未成人保护工作站建设。

(四)关于社会救助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3月29日、4月24日民政部、民政厅召开的2022年民政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去年年末,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审计暴露出全县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关系保、人情保屡禁不止;优亲厚友、漠视困难群众诉求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个别干部无视法纪,骗取、侵占救助资金,性质十分恶劣。大家要树牢法纪意识,管好用好群众的救命钱,严禁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制定整改方案,责任到人,限时整改,确保全面整改销号,并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针对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回头看”。对审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加强教育管理。

(五)关于社会服务工作。要全力推进婚俗改革,积极与省市对接,着手准备婚俗改革现场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合力攻坚,采取措施完成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任务。要强力整治农村大操大办,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凝聚工作合力,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六)关于社会治理工作。牵头开展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工作。要拓宽基层自治渠道,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议(说)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持续推进“道德银行”示范创建,推动全县村(居)民道德素养整体提升。启动壁州街道及其三个城市社区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标准、创新公开形式、固化公开机制,推进全县村务公开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

三、压实责任,确保民政工作各项目标全面完成。

(一)强化领导,努力提升民政事业发展合力。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工作调度。作为民政部门,自身更要加强汇报和沟通,争取省市县支持,争取部门配合,同时还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事业方面,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自身建设。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民政干部队伍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干部很辛苦也很清苦,我们要带着感情去关心和关爱民政干部,包括政治上的关心,对做得好的、人民认可的、信得过的干部,要积极推荐,大胆使用,真正树立鼓励干事创业的正确用人导向。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把得住本分,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弘扬孺子牛精神,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实。

(三)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督促指导。要大胆履职尽责、逗硬通报问责,建立健全并常态落实好“四不两直”、“两书一函”、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回头看”等管用举措,敢于亮剑、敢于逗硬、敢于得罪人,坚决把各方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要知责担责尽责,上下左右联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分管负责人要重心下移、靠前指挥调度,真正形成主动自觉地齐抓共管的联动合力。

同志们,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在新的赶考路上,推动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坚定信心、砥砺奋进,打好民政工作翻身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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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同志们:

刚才,传达了袁志刚副市长对全市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五位局领导就分管工作分别讲了意见,我完全同意,会上还印发了《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请大家一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20xx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以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市民政事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

(一)“阳光民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十项“阳光民政”工程,制定实施方案和指导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宣传动员,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市各地通过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善办事流程、压减审批时限、设置公开栏(电子公开屏)、发放办事指南、建立民政网站、落实公开制度等措施,使各项民政工作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普遍提高。全市共投入社会救助资金4.2亿元,救助灾民10.5万人,保障了14.6万名城乡低保群众基本生活,8050名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救助城乡患大病困难群众1.88万人次,资助11.87万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和城居保,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24人。积极应对国富市场火灾事故,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城乡低保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村和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2865元和每人每月450元,比“”末分别增长107.9%和82.9%,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了141.2元/月和240元/月,比“”末分别增长127.7%和4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4951元和4380元,比“”末增长70.7%和190.6%,基本民生得到持续改善。

(三)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围绕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顺利通过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考核。庄严举行张楠烈士骨灰安葬仪式、薛永清烈士遗体告别仪式和烈士纪念日敬献花蓝仪式,积极做好在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沧州籍消防战斗员的善后工作,受到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肯定。严格执行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末增长11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达到5.8万人,比“”末增长44%。积极推进“阳光安置”工程,顺利完成20xx年度、20xx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受到退役士兵一致好评。

(四)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扎实推进。完成5725个村的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率99.91%。全面落实“四有一创”工作机制,完成39个社区居委会工作和服务用房建设项目,全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了90.2%,比“”末增长28.9%。积极推进“阳光社会组织”工程,依法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全市各类社会组织达到1307家,比“”末增长92%,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五)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农村互助幸福院和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到了65%和75%,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30张,比“”末增长30%。谋划启动了老年人健康远程监测信息惠民工程,被列入国家试点项目。严格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保障了833名孤儿基本生活待遇。开展第十四届“福彩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212万元,资助1001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全年完成福利彩票销售7.42亿元,比“”末增长113.3%,为更好履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提供了资金保障。

(六)专项社会事务规范有序。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发了《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投入奖补资金335万元,支持116座骨灰堂和2处生态公墓完成提升改造任务。加强市区地名标志管理,在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综合考核中位列第一名。完成了323个重点村村庄标志设置、7个县(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以及青县、任丘、河间等县(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上报工作。严格落实婚姻登记证件免费发放政策,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工作,登记合格率100%。

(七)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并启用了网上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市局同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之间全部实现公文网上办理。开工建设了民政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期工程,为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民政部门互联互通奠定了基础。对市烈士陵园进行了全面改造,市军供服务保障楼项目开工建设,市儿童福利院附属设施建设、市区殡葬设施建设项目取得积极进展。一年来,全市民政部门共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8大项、734小项,其中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671个,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八)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局党组对照“三严三实”标准和“八破八立”要求,坚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务、政务、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法规和警示教育,不断加大廉政教育的频度和力度。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保持了民政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

回顾过去一年的奋斗历程,成绩喜人,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首先,“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和宗旨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其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担当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第三,“阳光民政、真抓实干”的举措和作风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继续坚持并不断发扬光大。全面、客观、冷静地审视民政工作现状,我们提档升级、转型发展的任务仍然非常繁重,还有许多突出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对做好新常态下民政工作的探索和研究不够深入,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化程度还不高;工作发展不平衡,地区之间、条线之间、业务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基层民政力量仍然比较薄弱,民政部门不断扩大的职能与现有的工作力量和工作手段还不相适应;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水平还不能适应“阳光民政、现代民政”的发展要求,等等。对此,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着力解决。

二、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作风建设也进入了新常态,相应地带动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也赋予了民政工作新的任务、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新常态下民政工作“怎么看、怎么干”?我们必须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自觉把各项工作置于新常态下来审视、思考和推进。我认为,当前至少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一)新常态下民政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以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职能不断扩展。

一方面是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近期,中央、省、市相继部署扶贫攻坚工作,赋予民政部门“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任。当前,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10.2万人,对这部分对象实施救助性脱贫,民政部门重任在肩。近日,我市计划将农村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到3000元/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争取更多的救助资金,持续提升救助水平。同时,还要推进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对象进行全面甄别并建档立卡,强化动态管理,实施精准救助,实现救助资金效益最大化。还有,沧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五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民政工作的就有28项,可以说每一城建设都有民政部门参与。

另一方面是职能不断扩展。主要是党和政府赋予了民政部门一些新的职责。比如,xx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在落实《决定》分工方案中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今年2月14日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都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这些工作都是社会关注度高、长期积累问题多的领域,民政部门过去涉及不深入,从政策制定、工作手段、工作方式等诸多方面都还没有做好准备,责任和压力非常大。还有在优抚安置工作中,近年来增加了国民党抗战老兵的关爱救助、见义勇为人员的政策落实等,优抚对象也大幅增加。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提升。社会组织以前主要是培育和监管,现在又增加了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与行政机关脱钩、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还有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工作,以前都是简单提及,现在国家都陆续出台文件,加大力度来推进。

面对不断加重的任务和拓展的职能,我们千万不能有推的思想,推也推不掉,要切实把责任担当起来,把工作开展起来。

(二)新常态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五大支柱性政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对民政工作的着力点和侧重点也带来了深刻变化和调整。

一是新型城镇化要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党的确定的国家发展战略,是一场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建设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并明确了河北建设全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的定位。河北又围绕这一战略提出打造若干个微中心城市和节点城市。这些对于沧州来讲,是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调整行政区划布局无疑与城镇化建设密切关联。去年,王大虎市长多次单独调度民政部门,安排部署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项工作已经从过去听命令式的被动实施转变为当好参谋、主动作为。所以我们一定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统筹推进此项工作,当前的重点是大力推进撤乡设镇、撤镇设街、村改居工作。

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赋予了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新内涵。当前养老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经济命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有效增加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公共产品供给,省政府、市政府都将养老服务业纳入了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点之一,这不仅是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需要,更有利于拉动内需增长、释放消费需求、扩大就业创业。对民政部门来讲,这既是政府赋予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个直接参与经济建设的新课题。我们要在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围绕老年人需求,搞好市场调查,制定发展规划,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努力在医养结合上做文章,实现医疗、养老无缝隙对接,并突出抓好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农村养老以及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尤其是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的三个重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必须紧紧盯住,加快进度,大力推进,切实将养老服务业打造成新的增长点。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对构建“大救助”格局提出了新要求。20xx年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去年公布的《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以及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对整合各类救助制度、开展“救急难”、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以及整合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制度,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从完善制度规定、明确认定程序、建立落实机制、加强供养机构管理和改革等方面认真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在灾害救助方面,由过去的注重单一救灾应急转变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应对,也为我们提出了新课题,同样需要转变思路,更新观念,找准工作着力点。

四是社会治理的不断创新为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带来了新变化。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社会治理创新力度,在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出台了数项改革制度,要求我们在管理与服务方面及时跟进。比如,随着社会组织登记权下放、直接登记等制度的实施,对推动社会组织由重审批向重培育、重监管、重作用发挥转变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社区减负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的实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开展,对基层自治组织回归本位、建设服务型基层政府也提出了新要求。

(三)新常态要求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既是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也是对新常态下包括民政部门在内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方式和工作状态的新要求。

一是对传统工作方式提出了新挑战。党的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我们树立法治思维,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分散多元,依靠传统手工操作模式、简单粗放服务手段和“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履职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需求,对我们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运用市场机制和手段、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等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要求我们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市场化步伐。

二是对工作标准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提出要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省委书记赵克志提出要在全省各个行业开展增比进位,省厅赵凤楼厅长在今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了排名评比要求。沧州市委提出了率先发展要求,要求全市各项工作都要走在全省前列。民政部在今年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快民政标准化工作,对实施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市局提出要全面提升阳光民政建设水平,在阳光民政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上都要有一个大的提升。这些都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更高要求。

三是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新标杆。党的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尤其是干部作风问题摆到突出位置,相继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出严厉要求,并重新修订了《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今年,省委和市委又决定在全省、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和“一问责、十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剑指“为官不为”和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并要求把“夙兴夜寐、激情工作”作为常态,大力弘扬“5+2”、“白加黑”、“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民政部门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民政部门行使的每一项权力,管理的每一笔资金,都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民政部门的作风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有更高的标准,在践行“三严三实”上必须有更严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民政部门所处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市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只会越抓越严、越抓越紧,积极主动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上树标杆、做表率,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

花繁柳密处,拨得开才是手段;风狂雨急时,立得定方见脚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对于我们来说,即提出了严峻挑战,也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可以说沧州民政事业正面临着实现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重大窗口期和机遇期。大家要切实增强转型意识、率先意识、机遇意识、改革意识、担当意识,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弯道超越”、转型发展。

三、在新常态下奋力实现民政新作为。

20xx年,面对新常态以及诸多改革举措所蕴藏的重大契机,只要我们善于从繁杂的事务中提纲挈领,就一定能顺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展现新作为,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越。

(一)要强化改革创新。民政工作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方方面面都需要改革创新。我们要以“坐不住”的使命感、“等不起”的责任感、“慢不得”的紧迫感抓改革、抓创新,努力打造沧州民政工作的转型升级版。要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和建立现代民政治理体系,加快提升现代民政治理能力,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全面转型。要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下气力解决面临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的各种关切,引领各项民政工作实现发展和突破。去年,民政部、省民政厅在各地相继确定了一批不同类型的改革试点、示范单位,但落到沧州的不多,预计今年仍有一批试点,我们要千方百计争取,让沧州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并抓实抓好、出经验、出成果。

(二)要推进依法行政。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办事,把民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推动工作,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加快完善民政工作程序规范和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通过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让整个民政活动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判。

(三)要加强设施建设。服务设施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各地要按照量力而行、适度超前原则,千方百计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投资项目的总盘子,在争取中央、省支持的前提下,一方面要争取当地财政投入最大化,另一方面要大力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民政服务设施建设领域。要加快推进已启动的各类项目,市局重点要抓好市儿童福利院和救助站搬迁、军供服务保障楼项目、民政信息化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各县(市、区)也要按计划推进已动工的项目,力争早峻工、早使用。同时,要抓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和单项规划的科学编制工作,做实做强民政“十三五”规划项目库,为今后五年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要改进工作作风。要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和“一问责、十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要采取多种措施,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和努力工作,做到干民政、爱民政、学民政、精民政,真正爱岗敬业。要在民政干部职工中形成一种导向和氛围,就是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始终保持“夙兴夜寐、激情工作”的良好精神状态。要激励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紧密结合实际,潜心研究实践,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拓性、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摒弃“拨一拨、转一转”的被动工作状态,改变“等点靠站”的消极态度,做到事事往前赶不拖沓、件件及早抓不懈怠,合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五)要狠抓工作落实。要把抓落实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工作导向,理清工作思路,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前行。各县(市、区)民政局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和全面提升阳光民政建设水平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完成时限的要求,研究细化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人人有责任、件件有落实。要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加强督查督办,把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和依据。要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对标先进、赶超发展、增比进位,尤其是在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方面,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沧州作为省里重点打造的沿海强市,争取上级支持必须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同时,我们还要牢固树立两个意识,一个是底线意识,一个是风险意识。具体来讲,就是要守住三条底线。一是坚决守住安全管理底线。强化责任,明确措施,狠抓落实,针对各类隐患定期排查、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安全问题。二是坚决守住信访稳定底线。把握民政系统的信访特点,坚持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明确责任,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苗头隐患全部登记造册,逐一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落实化解稳控责任。三是坚决守住廉洁从政底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大民政重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此外,还要防范两大风险。一是防范舆情风险。积极、妥善应对社会舆情,避免发生因与公众沟通不畅导致重大问题发生。二是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民政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好民政部门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的职责和作用。

同志们,“十三五”规划已经起步,民政工作即将迎来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黄金时期,我们作为沧州民政事业的承载者和推动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发作为,为推进“五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总结“十三五”时期和2020年工作,展望“十四五”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具体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继续深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与情怀,推动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刚才,x个旗县区从不同角度作了交流发言,汇报了2020年工作的亮点和2021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大家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把各方面的工作做的更好。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回顾。

第一,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成绩斐然。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表中央、自治区和x市对民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共同努力,持之以恒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成效显著。x年至x年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连续三年位列自治区优秀等次,x年至x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x年至2020年市民政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等多项工作均走在自治区前列。

2020年我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获自治区“优秀”等次。特别是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广大民政工作者闻令而动,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实现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目标,有力服务了x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x医院和x也分别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

第二,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明显增强。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部署要求,截止“十三五”末,已将x万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建立综合认定指标体系,在全区范围内得到推广,首获国际化标准isox认证。扎实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社会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十三五”以来,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x亿元;

年均保障城乡低保对象x万人、特困人员x万人,年均实施临时救助x万人次;

为近x万人次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

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年均增长x%和x%;

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年均增长x%和x%;

对x万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关爱保护。

在脱贫攻坚收官的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围绕五类重点对象,反复比对排查,及时将x万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等重点对象纳入低保和特困保障范围,累计临时救助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x人次。切实做到了“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交出了合格答卷。

第三,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建立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形式多元化发展,十三五以来,采取上争支持、内生动力、多方联动,先后通过福彩公益金投入、基本预算投资和财政列支等方式筹资,强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市养老床位达到x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x张;

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深化x服务平台改革,在部分区域已初步形成了“一刻钟服务圈”。全面实现了高龄津贴普惠制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分别惠及x万和x万老年人。

截至2020年,全市已建成民办养老机构x所,床位x张,入住老年人x人,公办养老机构福利中心、老年养护院、福利院、公建民营机构x所、床位累计x张,入住老年人x人,已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x所,床位数达x张。

第四,基层社会治理和民主建设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第九届、第十届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打造城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红山区通过“国家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验收,完成“党建引领、三社联动、信息化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主题实验,“金点子”大赛作为典型实验成果被民政部全国推广。阿鲁科尔沁旗“全国农村牧区实验区”中期验收完成,村级重大事务契约化管理得到民政部验收组肯定。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标准要求,共有x个村达到了规范社区化管理标准。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十三五”以来,直接登记社会组织x家,累计培育扶持社会组织x余家,社会组织数量达到x家;

基本实现全市性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参照“三岗十八级”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探索建立了持“社工证”专业社工激励保障制度。

2020年,在全区率先完成了第十一届村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做法和成绩得到了自治区的充分肯定。x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全面完成。

第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了“婚姻登记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制度”,停收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费用;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十三五”以来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x人次,长期滞留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置x人,安置后寻亲成功x人。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为x万困难群众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x万元,积极开展殡葬领域系列专项整治,建成并启用自治区首家网上祭祀平台“x祭祀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福利制度基本建立。建立x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在社区搭建x个“儿童之家”。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普查x万余条地名,设置城乡地名标志和门户牌x万余块;

稳步推进《x市地名志》《x市地名文化》编纂工作。全市福利彩票累计销售x亿元,上缴公益金x亿元,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截至2020年,已在全市x个旗县区实施惠民殡葬普惠制,全市已有乡级儿童督导员x人,村儿童主任x人,实现乡村儿童工作人员全覆盖。

“十三五”时期,各级民政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素质能力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民政工作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x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双拥优抚安置等职能已转隶到其他部门,但全市民政系统在这些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成效应当充分肯定。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我市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要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x市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衔接。继续保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兜底政策稳定,调整优化低保渐退政策措施,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主动发现等机制,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已脱贫人口等重点对象基本生活,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制定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

第二,健全工作体系,提升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水平。在社会救助方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推动出台我市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通过加强低保信息公开公示、近亲属备案、生存认证等方式,推进动态管理,精准认定。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建立市本级社会救助资源数据库,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巩固提升农村牧区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在儿童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适度扩大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实现养育、康复、教育、医疗、社会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水平。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持续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宣讲重点内容。推动建立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市、县、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加强疫情等突发事件下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及时完善工作机制和防控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加快未成年人服务热线在全市范围内开通运行。在社会福利方面,完善两项补贴政策措施,制定规范管理操作指引,探索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服务水平。探索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有效途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照护服务。持续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x流浪救助开放日活动和在极端天气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对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动员引导公益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切实加强志愿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强公益金使用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等工作,促进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做好养老服务,是我们民政部门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民政部门必须要履行好的重要工作责任。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有利契机,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2020年x月x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又印发《x自治区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其中民政承担重要任务,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以只争朝夕、勇于担当的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目前市局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我市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施细则。这里我重点强调几点:一是约束性指标要全面完成。《实施方案》提出,到x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大于x%,各地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x%,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x%,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x%,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x%,这x项约束性指标已纳入自治区对盟市政府考核的依据。今年我们也要按照自治区任务目标全面推进,但从目前来看,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和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还有很大差距。大家要及时向本旗县区党委、政府报告,及早谋划部署,确保任务落实。二是要统筹推进各项任务。《实施方案》对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各方面的工作做出了部署,明确到x年,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普遍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以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和失能老人社区帮扶率达到x%,等等。今年,在城市养老方面,我们将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养老市场消费能力。研究制定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试点地区继续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农村养老方面要有大的突破。要积极推进闲置敬老院公建民营或转型经营工作,开展旗县区敬老院、农村牧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相衔接的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建设试点。深入推进敬老院整合达标升级行动。各旗县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分解任务,一体推进,尽快补齐养老服务工作短板。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和保障。加快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开展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继续扶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认真落实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机构。各旗县区要要结合当前“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可能地将指标任务纳入本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党委政府考核内容、纳入当地财政支持范畴,有序推动任务落实。今年,市局也将推动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政府对旗县区的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出台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助力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四,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民主自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法规,加强对新当选的“两委”班子成员的工作培训,指导帮助“两委”班子成员尽快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助力提升“两委”班子的履职能力。积极申报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指导x区、x县做好全国第一批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村(社区)协商活动。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体系。在这里我重点说一下社工站建设相关工作,去年x月x日,民政部召开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明确到“十四五”末要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对照目标要求,我市的工作基础非常薄弱,甚至可以说是严重滞后,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各级和各地不够重视;

二是没有清晰的思路,有的旗县区对这项工作很陌生,感觉无从下手。首先我们要有一个正确认识,要认识到这项工作是民政工作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工作,是解决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基层力量薄弱问题的好办法、管用办法,是提高民政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其次要解决思路不清的问题,对于我们来说就是,深入研究并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加大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推进苏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要鼓励先行先试,这方面,基政科要研究并拿出具体意见方案。就在上周,x区铁东街道成立了我市第一个社工站,可以说是为我市社工站建设开了一个好头,成立只是第一步,更好的发展和运行还有很多路要走,在这里希望x区再接再厉,继续打造出一批社工站工作样本。同时,各旗县区也要研究制定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加强基层社会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加以推进。按照自治区要求,市局将对社工站建设情况进行月调度并定期通报,以促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社会组织方面,着重开展好社会组织“两个覆盖”百日攻坚行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信息库,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x%以上、新建党组织个数达到x个以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领各类社会组织遵守政治行为规范,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继续优化社会组织审批服务,本着方便快捷和减轻社会组织负担的原则,全面使用社会组织法人库开展登记管理工作,实行登记、变更、注销、年检、执法“一网通办”。

第五,持续强化公共服务,深化专项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做好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x月份将红山区婚姻登记处和元宝山婚姻登记处申报第一批x自治区婚姻登记“跨旗县区”试点,其他旗县区将按照自治区要求统一安排推进。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持续推进文明殡葬改革,年内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普惠制全覆盖,积极协调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快补齐公益安葬短板,在“七一”前,以填补殡葬基础设施“空白点”为重点,加快推动已确定项目的开工建设。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稳妥有序推进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城乡地名标志和门户牌管理维护。按时完成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

第六,持续聚焦民政事业安全发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虽然当前全国所有地区均已都列为低风险地区,但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形势和要求没有变,我们民政部门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部门,在疫情防控方面决不能有丝毫松懈,更不能有厌战思想,要以强有力的措施巩固好我们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遏制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督查检查常态化机制,从严从细排查化解安全隐患,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营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第七,认真做好“十四五”民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民政“十四五”规划是引领保障新发展阶段民政事业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意义非常重大。大家要对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当地民政事业发展实际,积极同当地发改部门和市局业务科室沟通对接,做好x市和各旗县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有关民政内容的研究审核,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编制养老服务、殡葬、儿童福利等专项规划,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级、衔接配套、保障有力的民政规划体系。统筹考虑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目前,市局在编制市本级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方面,初步确定了一个基本框架,主要包括:推进“x大工程”,实施“x个重点项目”,实现“x个发展目标”。即: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儿童福利领域、殡葬领域、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工作“x大工程”,实施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x市养老服务领域建设、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x市北部区域精神病人福利院、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领域建设、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x大项目”,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体系、殡葬事业发展、儿童福利体系、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x个发展目标”。这个初步“框架”是考量了自治区“十四”期间拟定的目标任务和部署安排,并结合我市实际充分酝酿形成的,希望各旗县区认真对照,全面梳理本地区相关领域的工作实际,在编制本旗县区“十四五”规划时综合把握。

第八,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发挥民政力量。在上周,市委市政府连续召开了两个重要会议,分别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和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创建文明城市和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推动的重点工作,在这两项工作中,我们民政部门也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社区治理、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希望我们各旗县区、各科室认真对照和梳理我们在这两项工作中承担的具体任务,拿出真招实招,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贡献出民政力量,从而也通过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动我们民政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狠抓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积极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围绕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和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创新思路,制定具体实践项目,充分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以增强政治功能,提升支部组织力为重心,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

二是夯实民政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要加强民政干部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深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养老助残、儿童保护、基本殡葬服务等业务领域地方标准,形成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备的地方民政标准体系。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要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互联网+民政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金民工程”项目实施,不断提升民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供给能力,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服务。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以乡镇民政助理员、村民政协理员为主体,以乡镇、村级社会工作站点为依托,以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队伍为补充的基层民政工作格局,使基层民政机构更加健全,人员更加齐备,运行更加顺畅。要持续提升民政综合业务工作水平,在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方面,今年我们要下大力气解决信息报送和调研报告,数量、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全面加强调度和通报的频次和力度,切实形成一批好的信息和调研报告。同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信访办理、机要保密等制度要求,使民政工作更多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是要树立“严实细”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2020年,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民政重点工作评估被自治区评为“优秀”等次,这是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班子精心谋划、狠抓落实的结果,是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埋头苦干、奋勇争先的结果。今年我们将进入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推动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扬“严实细”的工作作风,保持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建党100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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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五

同志们:

经济发展新常态,带来民生保障新变化。去年我市主动适应变化,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经济、社会基本面保持稳定,民政系统也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如何适应新变化,构建民政新常态,是我们今后面临的共同任务。刚才,宁波同志总结、安排了工作,我都赞同。大安区政府、自流井区民政局分别就基层能力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言介绍了经验,请大家认真学习借鉴。20xx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抓规范、抓改革、抓基础,民政事业取得了新的成效,我代表市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祝贺!下面,讲三点意见,供大家研究落实。

一、解放思想,探索构建民政工作新常态。

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如何认识民政在“四个全面”中的地位作用、机遇挑战,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趋势,对于准确把握民政工作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民政转战略求保障提出了新任务。

党的提出了到20xx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作出了着力次级突破加快崛起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要努力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群众生活更加幸福。民政作为民生中公共基础性保障的托底部门,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特殊群体的保障情况直接影响到小康社会的水平,民政部门担负着保基本、补短板的重任。

(二)全面深化改革对民政转机制求突破提出了新课题。

去年,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作出了《自贡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214项任务中明确给民政部门的有24项,其中牵头6项,配合18项,涉及养老、社会组织、社会救助、行政区划、基层民主等内容。要解决底子薄等老问题和快速老龄化、治理能力相对滞后等新情况,各级民政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市委关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抓紧研究措施,用踏石留痕的精神逐项推进,力求取得突破。

(三)全面依法治国对民政转方式求公正提出了新要求。

近年来,经过不懈努力,民政创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在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等方面都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总体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推动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但是,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相比、同广大群众期待相比,民政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主要表现为:有些民政重点领域和重大制度,政策上有缺项;有些政策没有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修改,政策之间衔接配套不够紧密,存在碎片化现象;一些地方存在象征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一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等,这些都亟待在民政法治实践中逐步加以解决。

(四)全面从严治党对民政转作风求实效提供了新动力。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新一届党中央对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全市民政系统的党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把执政为民的目标和服务对象的需要结合好,以良好作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特别要针对30万常年服务对象,管理使用好9亿元民政事业经费。民政服务对象大多数属于困难群众,一旦发生服务差错事故或者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甚至被贪污等情况,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实施精细化治理、规范化服务,管好“自己人”、管好“救命钱”。

二、勇于担当,在新常态中主动作为。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开局之年、“”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常态,依法履职尽责,增强民政工作协同性、系统性和社会性,力争圆满完成“”规划的各项任务,为全市“十三五”顺利开局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围绕服务大局,增强民政工作协同性。

首先,明确定位,要把民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民政工作不仅仅是民政部门的工作,而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一项社会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民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来研究和思考,找准着力点、切入点,增强协同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搞“单打独斗”。例如:根据当前经济形势,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切实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助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了20条具体措施,这就需要各方面的协同。

其次,明确重点,要抓好市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民政的工作落实。今年,市委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涉及了民政工作中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热点工作,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都要认真研究,特别是市民政局要仔细梳理,按照季度细化分解任务,提出落实的工作意见,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再次,明确目标,要实施好民政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省上下达给我市的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任务涉及民政的是: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5%,城乡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230元、110元,建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个;新增养老床位2200张、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85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5个,为79470名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这些任务我们必须尽早分解下达到点位、落实到具体的对象,及时筹集资金、调拨资金、发放到人。涉及项目建设的,要按照建设要求尽快办理各种手续,力争早日动工,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围绕规划编制,增强民政工作系统性。

做好“”规划收官工作。市、区县都要认真对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梳理,瞄准差距较大的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圆满收官,为“十三五”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要及时总结“”期间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

精心编制好“十三五”规划。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民政领域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夯实民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研究、分析,探索构建民政新常态。加强对上的对接和争取,力争把民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列入省上和市上的“十三五”规划。同时,也要认真思考,作好编制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防灾减灾、社区建设、老龄工作等“十三五”专项规划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围绕精准式服务,增强民政工作社会性。

开展标准化建设。依法推进民政事业,营造公平公正环境,实施均等化服务,一定要有规范、有标准。近年来,民政部、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标准化建设,相继就婚姻登记、救助管理、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我们要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硬件上档次、服务上水平。

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做到服务对象核定更加准确、服务内容和评价标准更加科学具体。在核定低保和五保对象、受灾困难群众、优抚对象时,要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居民家庭信息核对平台丰富核对手段,通过推广和规范听证、评议、协商、部门联动等方法完善核对机制。积极探索,梳理并细化社区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目录和评价标准,逐步实行菜单式管理、星级评价,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到其他方面的工作上。

提高社会参与度。做好民政工作既要靠行政机制和政府力量,更要靠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不断满足群众的多样化期待。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把市场运行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更多的通过市场融资、购买服务、市场经营管理等方法,在社会救助、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养老服务、慈善事业等方面集聚优质要素,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能。要加快发展社会志愿服务事业,完善社区“三委两站一会”治理模式,增强社会自治能力。要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推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护理险、受灾房财险等民政民生系列险,增强民生保障渠道。

三、苦练内功,在新常态中增强服务能力。

(一)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尤其要把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指标纳入重点发展规划,从政策制度、资金项目、土地供给、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把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

(二)加强民政队伍建设。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思想政治建设,培养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关心民政干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培养干部、选用干部,根据市委要求,着力选拔有状态、有思想、有本事、有实绩的干部,形成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建设书香机关。洪金书记高度重视机关干部学习,强调要通过学习增强工作本领。我们要从加强学习开始,多读书、读好书,坚强自己的内心,做一个有品位的人,以豁达的胸怀,满怀对群众的感情思考民政工作、开展民政工作。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着服务硬件滞后、人少事多的困难,特别在基层就表现得更加明显。市和区县都要重视基础建设,尽量改善民政工作服务条件。特别是对于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一般事务性工作要逐步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向社会组织转移。总之,既要让马儿快快跑,还要让马儿多吃草,这样才有可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民政社会环境建设。民政部门要主动汇报、沟通,争取党委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重视。各级政府要按照保基本、补短板的要求,增加投入,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要优化社会舆论环境,主动宣传,积极应对灾害等突发事件舆情,争取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吸引民间和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公共服务,提升民政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同志们,民政工作新常态对我们提出了新要求,做好20xx年民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探索构建新常态,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为建设“五个自贡”、构建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六

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是我们在“十三五”开局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刚才,大安区政府、荣县民政局作了交流发言,从一个方面反映了我们区县民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开来同志全面总结安排了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具体,我完全同意;张力副厅长代表省民政厅亲临会议,给我市民政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充分体现了省民政厅对自贡民政工作的重视与关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

近几年来,全市民政工作开展情况总的来说不如人意,用概括的语言来讲,我们民政工作做了一些努力,但作用发挥不够,争取支持有所成效,但力度还不够,干部工作努力,但合力不够。今天,为什么一个年度的例行会议,这么大陈仗来出席,就是全市民政工作,在全省综合考核中已经排到了末位。我市是老工业城市,全市现有低保人口16.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7.6万人,这么大的群体需要我们实施社会救助,搞好社会福利。如果民政工作做好了,对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支持作用很大。这几年的民政工作,跟我们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我们民政工作队伍本是一支具有优良传统,战斗力很强的一支队伍,这几年战斗力下降了,与民政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无关,应该说随着年龄增长,做民政工作就经验更加丰富,但由于班子队伍的建设抓得不紧,工作成效就显得不突出。今天请政府主要领导参会,就跟大家打个招呼,在宏观经济形势严峻,经济下行压力很大的情况下,要把民政工作抓好,真正把民政工作作为社会保障兜底的重要基石抓在手上。今年在市里两会期间,政府对经济会不会硬着陆的问题,会不会增加失业人员的问题,有明确的表态,这要求我们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把短板补齐,为我市稳增长促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

二、创新方法,务实抓好民政工作

(一)要深刻把握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一是要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市是老工业城市,在民生改善领域还存在明显的短板,特别是部分群众的生活还很困难,今年在五项重点任务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补短板,我们贫困人口总量大,城乡居民中还有部分群众可能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陷入生活贫困,短板不补上,全面小康就难以真正实现。对民政工作来说,如何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如何给予生活特殊困难的群众以力所能及的救助,更好地托住民生基本底线,是必须面对和解决好的现实问题。

二是要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课题。从现实来看,有不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发端于基层。社区工作做得好,能够与居民实现良性互动,化解一大批矛盾和问题;基层组织建得好,一些社会问题和基层群众关心期盼的公益事业也会得到比较大的发展,总的来说,民政部门要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更好地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更有效地发挥好基层治理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的进行探索。

三是要把握民政工作内涵和外延发生的新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的职能总体在不断强化,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宽。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由特定目标群体向全体城乡居民扩展;民政工作的功能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民政工作的方式方法也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逐步向整体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管理的方向转变;民政工作的机制也由政府主导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向转变。

民政工作必须适应新要求和新变化,主动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定位、找准努力方向和着力重点,更加有效地做好工作。

(二)要以创新的理念推进工作提升实效

一是要围绕“精准”要求,切实加强以社会救助为主体的民生保障工作。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民政部门要体现和落实好“精准”要求,真正让符合条件的弱势困难群体享受到应有的救助,把民生底线托住、托好。在救助过程中,要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发生。今年社会救助工作要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的衔接,要以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抓手,以加强精细化管理为要求,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线与社会救助线“两线合一”。

二是要善于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去年市里对全市养老服务作了规划,点位基本明确,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去推进规划实施。在这个过程中,关键是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能,进一步发挥好政府在托底“五保”、提供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善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努力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作用、面向社会的养老服务机构,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民政部门要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实施、政策制订、市场管理等方面加强研究、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推动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三是要探索新模式,不断深化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去年,市上印发了《关于社区公共服务准入(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创新社区(村)社会治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民政部门要就贯彻落实的情况,做进一步调查研究,努力推进公共服务规范化、透明化,努力构建以村和社区自治管理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要积极培育发展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助推作用。

(三)要不断创新民政工作的方法

一是要带着情感去做民政工作。“为民”是民政工作的灵魂和精髓,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民政工作服务的对象中,有不少是社会的弱势困难群体,他们生活困难、情况特殊、心理上往往也比较脆弱,特别需要关怀。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民政战线的干部职工既要以强烈的责任、又要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情感努力工作,把为民理念体现到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更加注重社会责任的担当,更加关心贫困群众的生活,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二是要聚焦问题去做民政工作。民政工作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事事都直指民生关切。工作做得实不实,是否能够满足大多数人的期盼,是否能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这是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级各部门必须要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原因,找准对策,真正将民政工作办成暖人心、聚人心的惠民工作。

三是要严守规矩去做民政工作。民政系统项目多、资金量大,在权力运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等领域,仍有滋生腐败的可能。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建立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被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要借助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专业力量,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民政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管,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每一分钱都要用到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身上,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截留挪用。要始终坚持阳光操作的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管理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杜绝腐败问题发生。

三、加强领导,确保民政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结合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确保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领导有力、组织健全、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用心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财政对民政工作的投入,统筹解决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后、专业服务力量短缺等问题,为民政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通力合作,发挥部门间联动效应,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尤其要对关系民生保障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从政策制度、资金项目、土地供给、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把关系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要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民政事业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关心基层民政干部,充分激发和调动他们的工作能动性,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要加强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筑牢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要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工作协调配合等方面有新变化。广大民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综合协调、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总之,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全市的民政工作能够上一个新的台阶!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七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民政工作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最原始、最古老的国家行政管理工作。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情况,提出做好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意见。

一、20xx年我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情况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指导支持下,全省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圆满完成了任务。省“十件民生实事”民政事项达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水平均进入全国前列,医疗救助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县(市、区)全部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97%的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牵头办理了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系列提案。顺利完成了第六届村委会、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有序推进,全省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46835个,比上年度增加13.6%,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格局。扎实开展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效应对“威马逊”超强台风袭击,全年全省4711户因灾“全倒户”完成重建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组织开展首个“烈士纪念日”活动,按时限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我省上报的广州、茂名、云浮、阳江4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二是打造了一批亮点。民政部开展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我省再获优秀省份殊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方式和手段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共计1585个,具有广东特色的核对机制基本建成,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社工人才及服务机构日益壮大,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累计达到3.2万,民办社工服务机构780余家,均占全国五分之一,慈善志愿服务深入推进,响应民政部号召组织社工参与云南鲁甸灾害救援成效显著。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消了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备案项目,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试行运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率先完成。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全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206.8亿元,成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史上首个单省销量突破200亿元的省份。《广东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意见》被民政部以“参阅文件”形式印发,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调整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政策,出台军休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医养结合初见成效。高龄老人津贴普遍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开局良好,全省已有160多万老年人获得“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阳光殡葬”建设成效显著,“殡仪馆开放日”活动以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和推广。省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赴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工作扎实有效。各地市民政工作也是亮点纷呈。三是增强了发展后劲。修订了《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出台了《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广东省民政查灾核灾工作规程》、《广东省民政厅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细则》等法规文件,为规范民政事务、提升工作水平提供了指引。完成了省厅编制权力清单工作,促进了转变政府职能。由省厅牵头的9项改革试点和11项改革重要举措扎实推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社会救助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4805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基层人手不足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全省民政系统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同时,我省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研究谋划民政长远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还做得不够;二是养老服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社区公共服务站和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四是基层民政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做好20xx年我省民政工作的意见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民政工作特别是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政部门要把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主线,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努力打造法治民政。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做好我省民政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政部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任务,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贡献。

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一是确保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事项。各地要按照省公布的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保障、医疗救助标准以及惠民殡葬政策要求抓好落实。今年省里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财政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适当补助,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将此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这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地方临时救助配套政策,将临时救助制度覆盖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在各级社会救助窗口增加临时救助服务内容;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强救助能力建设,落实乡镇(街道)受理社会救助的主体责任,规范社会救助窗口受理转办流程。建立健全核对机制,推进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建立敬老院运营补贴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暖心行动”。三是简化低保、五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程序,强化宣传力度,编印办事流程、申请指南宣传画册,贴农村公开栏,送农户家里,放办事窗口,让政策、流程公开透明,通俗易懂,家喻户晓。四是逐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在做好孤儿保障的基础上,重点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深圳市、佛山市三水区两个试点地区,要加快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进度。逐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年内各地级以上市要力争有1个以上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省厅层面,将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争取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机构收住民政对象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和医养融合等方面的政策。市、县层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6月底前制定出台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意见。各地要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的经验,尽快出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专项规划,以及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二是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转变工作思路,从过去以机构建设为重点向机构建设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并重转变,力争取得跨越式发展。省厅今年将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重点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倾斜。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力争每个街道都有一个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的福利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要设立老人午休床位,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力争今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4万张。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 “双千”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办法,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免费培训。各地要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配合,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继续教育、职称和就业培训体系。在养老服务行业中逐步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做好老龄工作。修订《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进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落实,年底前全省要实现普惠型全覆盖。“银龄安康行动”要上新台阶,投保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覆盖人群300万人以上。组织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抽样调查。五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抓紧出台我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搭建各类平台,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扶贫济困功能。完善城乡社区社会捐助救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擦亮做实深圳慈展会、广州慈善项目推介会及各地慈善品牌。积极宣传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实施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推动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继续推动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在稳增长、谋发展、建机制、强管理、树形象上下功夫,确保全国福利彩票销售排头兵位置不动摇。

(三)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抓重点环节。积极应对新生自然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第二季度开展全省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今后因灾全倒户重建完成情况,都实行异地交叉检查。二是抓制度规范。推动出台《广东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明确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比例的政策。三是抓基础建设。加快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作。加强自然灾害信息管理,推进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创建1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抓队伍建设。举办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育发展救灾专业队伍,加强防灾减灾演练,强化灾害救助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分级登记标准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下沉基层、服务社区。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规定》,拓展社会组织名称资源。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制,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改革。二是完善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登记管理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管。依托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和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推动省、市、县(市、区)登记管理信息的三级联网、部门联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和抽查审计,做好已成立社会组织按直接登记方式管理的过渡衔接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配合加强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四是规范组织行为。出台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法人治理机制。修订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章程等示范文本,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制定社会组织预防腐败工作暂行办法。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提高保障能力。五是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推进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商民主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和工、青、妇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民生活动。扩大社会组织正能量宣传。

(五)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加强专题调研,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系列提案工作措施,充分运用省人大“村改居”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纯社区、纯农村调研成果,指导全省工作。推动出台加强全省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村民议事协商规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政策文件。二是加强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配合民政部做好我省5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期评估,积极申报第三批实验区。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探索推行“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机制,拓展异地务工人员参与基层自治渠道。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区事务。三是贯彻实施《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按照新的模板样式,第二季度前完成村(居)务公开栏改造升级。继续开展好第五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完成年度10%创建任务,确保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居)达标。抓好乳源、博罗等9个省定点联系县(市、区)村务公开示范化创建工作,年底达到省级示范化水平。全面加强村(居)委会成员的培训教育,继续实施“展璞计划”。推进农村和“村改居”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力争实现全省全覆盖。四是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和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全省城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覆盖面分别提高到80%和35%。实施城乡社区“基石计划”,每个地级以上市都要建有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示范工程。结合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全省20%的城区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六)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一是完善优待抚恤体系。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积极推动抚恤优待标准城乡一体化。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完善烈士评定程序,认真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精心安排“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尽快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复退军人服务工作意见,加快建立全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二是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上半年组织对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年底召开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即将修订出台的国家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精心组织双拥模范城(县)评比工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制订《广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实施办法》,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进行阳光安置。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积极打造我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品牌。协调落实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完成军休干部、军休职工及国家计划移交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军供保障。

(七)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社工专业化、志愿服务(义工)全民化”的目标,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社会工作发展制度。抓紧《广东省社会工作师执业管理办法》论证工作,推动司法、工会、残联等部门适时出台专项政策。二是加快推动民政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在制度设计、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将专业社会工作与其他民政业务工作统筹考虑,重点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婚姻管理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发挥专业社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三是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应用,出台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细则,制定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开展志愿服务示范创建与国际志愿者主题宣传活动。

(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殡葬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上半年组织开展全省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推动殡葬管理责任制落实,推进惠民殡葬、阳光殡葬和绿色殡葬建设。继续组织开展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着力推动实施“长青计划”,重点推进火化设备节能减排,加快完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鼓励和支持救助管理机构创建国家等级,不断推动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相关试点工作。三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能力。全面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推动各级登记机关场所升级改造。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促进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九)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各地在建立相关机构组织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好质量控制、经费管理、保密等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普查13个步骤的工作,即:制定方案、培训人员、收集资料、实地踏勘、标准化处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数据库、制作成果、验收、成果审定、上报归档、编纂出版地名出版物以及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确保今年实现年度普查县级政区总数40%的任务目标。同时要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国家、省级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配合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肇庆、深圳等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

最后,再强调一下抓好民政信访工作。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源头预防,推动责任落实,狠抓制度建设,呈现出信访总量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局面。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不少,特别是复退军人集体访、重复访现象仍处于高发频发态势,涉法涉诉事件增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及时收集和报送数据,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完善网上信访建设,坚持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上下协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同志们,新的一年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良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向各级党委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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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八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我县民政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继续开拓创新,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始兴作出新的贡献。刚才,肖欣局长作了工作总结和布置,肖局长的讲话符合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符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各位副局长将在会议的下半节将就分管的工作作具体安排,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上半年我县民政工作成绩明显,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的半年,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抗灾救灾、维护稳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面对自然灾害和困难、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建设幸福始兴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突出表现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深入推进,拓展了扶贫济困的新渠道。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双拥优抚安置三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抗冰雹洪灾取得阶段性胜利;社会组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职社会工作在改革中发展。此外,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老龄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管理、殡葬改革等取得新成效。

总之,过去的半年,我县民政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县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大家向全县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民生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最关注,社会各界最敏感,困难群众最急需的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以,做好民政的每项工作都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县、镇民政部门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突出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来说,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要巩固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三大保障体系的保障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农村和社区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努力抓好低保救助与五保供养、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的相互配套,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增进军民团结,密切军民关系。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一站式”服务模式,继续做好优抚对象相关服务工作。二要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启动和推进城乡综合减灾工作,下半年要出台救灾救助应急预案,推动全县救灾减灾工作的发展;要健全灾害救助制度,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强化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未雨绸缪加大救灾工作力度,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要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要积极争取资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三要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复员退伍军人上访问题,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

要转变观念,敢于创新发展,从法制高度解决民政工作的保障机制问题,要加强执法工作,在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上下功夫,提高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凝聚力量,共谋发展。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服务对象也涉及到社会各阶层。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民政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献爱心、解难题。要加强上下衔接、横向沟通以及部门协作,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有关政策信息,争取更大支持。要与相关县直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主动衔接、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对上争取支持、对下指导帮助的工作。要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做好各项民政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是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民政工作队伍。要切实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同志们,民政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生态幸福新始兴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20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20xx年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20xx〕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xx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xx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xx年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xx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20xx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

同志们:

在县委工作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结束之后,民政局及时召开这次民政工作会议,全面 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 组织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真抓实干,为做好今年民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刚才宗高局长所做的“全面贯彻科学 发展观,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的工作 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 经济 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双拥优抚、退伍安置、老年工作等近30项工作,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容将会不断增加,民政干部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重大。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主要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为百姓解难,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和民主 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做好,把所辖区域的工作管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民政局在党组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齐心协力谋发展,今年在县直部门的综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成绩的肯定。搞好今年的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 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学习,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在民政系统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权利观,促进“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周国知同志有许多感人的 事迹和崇高的思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始终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我们向周国知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爱民、亲民、自觉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全体民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向周国知同志那样,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我们要结合学习周国知的事迹,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的队伍素质, 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孺子牛”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进步。

四、当前主要工作。

春节将至,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全县个别地方的困难群众生活是很艰苦的,会后,要立即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家底,把亲邻互助、干部包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决不能疏漏一人,要让全县所有困难群众有一桌丰盛的年饭,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一

一直以来,民政工作以其广泛的影响力作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并对城市建设产生重要影响。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的任务,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开拓进取,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跃上新台阶。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第13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第15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以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为新起点,以“三个最大化”为统领,以构建与现代化特大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大民政格局为目标,以“四个一流”为要求,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有35项工作荣获市、厅级表彰,44项工作荣获省、部级表彰,整体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积极应对,救灾减灾工作实现新突破。20xx年,全市干旱、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频发,受灾群众达197万人次。全市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4万人,发放灾害救助金5171万元,启动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1278户4013间,完成650户危房改造任务。夷陵区组织开展的自然灾害标准化救助试点,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的制度空白,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予以推介。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全国、全省和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别新增7个、12个和19个,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二)完善机制,社会救助工作得到新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13个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平均增幅10%以上。深入开展以“三覆盖、三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宜都、当阳、伍家岗、西陵4个县市区民政局获省民政厅表彰。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提高了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标准,免费集中收治贫困重度精神病患者1117名,超额完成年初任务39.6%。积极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远安和长阳被纳入全国试点单位。抓好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新增3所“全省模范福利院”。资助2810名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筹集资金148万元开展“文明生活万户行”活动,救助困难群众2.3万户。

(三)拓展内涵,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累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27亿元,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筹集资金296万元,帮助372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了“住房难”。投入资金287万元,免费集中收治重点优抚对象826名。投入资金2387万元,完成了657座零散烈士墓和30座零散烈士碑塔亭的抢救保护工作,抢救保护工程进度全省领先。认真贯彻执行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接收退役士兵1455人,培训退役士兵912人,推荐就业602人。军休干部各项待遇全面落实,“双和谐”创建不断深入。

(四)夯实基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呈现新气象。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专门意见,社区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安排得到制度性保障。伍家岗区万达社区成为全省社区换届选举试点,省民政厅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选聘分离”的经验。完成了全市173个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直选率达到50%以上,选优配强了社区“两委”班子。争取1400余万元资金建设城乡社区服务设施。

(五)纵深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拓展新领域。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向县市区和农村延伸,在各县市城关镇(五峰除外)实现了“一本三化”服务管理体系全覆盖。秭归县在农村创建“幸福村落”,探索了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模式。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登记体制一元化改革,试行了慈善救助类和社会服务类直接登记审批,发展了387家“社区型”社会组织,培育了8家“枢纽型”社会组织,启动了91家市属学术性、公益性社会团体的等级评估工作。

(六)重点突破,社会福利事业获得新进步。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由特定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在城镇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筹集440万元为6414名困难群众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城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已有376位老人享受了意外保险补贴待遇。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养老中心建设,全市已建成87个试点并投入使用,服务对象由3万人扩大到18万人。推进了“孤儿快乐成长行”结对帮扶活动,全面落实了991名孤儿养育政策。城区和5个县市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惠及高龄老人5万名。募集4180万元慈善款物资助了3.57万名困难群众,解决了他们就医、上学、生活等方面的突出困难。福彩发行再创新记录,销量达到4.78亿元,同比增长18.32%,稳居全省同等市州首位。

(七)优化流程,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开创新局面。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提高审批效率,全年新成立社会组织101家。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已达2204家,从业人员达到1.42万人,规模居全省同等市州之首。13个县市区全面建立殡葬费用减免制度,8万多名群众受益。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夷陵、西陵、伍家岗区婚姻登记机构被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兴山县、夷陵区建立了救助管理站,实现县级社会救助机构全覆盖。宜昌市救助管理站成功跻身国家一级站行列。建立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联动救助管理机制,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万多人次,有效解决了流浪乞讨人员滞留街头的社会问题。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宜昌市及宜都、枝江、当阳市分别荣获“全省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称号。

(八)提升质量,民政品牌建设创造新佳绩。把全面推进民政特色品牌建设作为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工作,扎实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我市“亲亲福园”、“飘动的绿丝带”、“一米阳光”品牌先后被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命名为全国、全省民政系统优质服务品牌。“民政爱民直通车”10件实事全部完成,并入围宜昌市直机关第一届“十佳服务品牌”。还组织开展了首届“宜昌民政十大创新品牌”创建活动,展现了全市民政品牌建设新成效。

(九)项目驱动,基础设施建设再结新硕果。坚持项目驱动,全方位推进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老年公寓迁建扩建、市福彩营运大楼等市级民政服务设施启动建设,五峰“民政园”等一批县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展顺利,60个城乡社区服务和71个基层服务设施项目加速推进,完成率达到70%。总投资13亿元的社会投资项目“宜昌侨亚养老城”落户点军,进一步增强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承载力。

(十)创先争优,队伍自身建设展现新面貌。强化民政核心宗旨和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宜昌民政人“勤政为民、争创一流”的精神区位。深入开展“民政调研月”、“金点子论坛”、“我为民政创新建一言”、“四联四推四争”主题实践活动和基层服务窗口创先争优活动,民政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等深入推进,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加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树立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级民政部门真抓实干、全体民政工作者的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全市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民政工作与人民群众多元化的诉求和期待还有差距,民政领域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有待从体制机制上创新突破,民政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等,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奋发作为,着力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20xx年,是全市民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围绕宜昌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新时期民政职能作用的关键年份,推动民政工作既有良好的政治优势、政策优势、环境优势,也面临各方面的挑战。因此,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提出的“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为总要求,以适应和服务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为总目标,以推进和实现“三个最大化”为总揽,以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为驱动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建设新进步”的安排部署,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创新举措,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努力在履行职能、服务全局上彰显新作为,在提升内涵、加快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20xx年的工作任务,刚刚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已经作出了系统部署,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的思路,在这里,我主要强调五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让困难和优抚群众生活得更幸福,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一是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以贯彻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为契机,建立健全机构,出台具体办法,认真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完善低保标准科学调整体系,全面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有效实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开展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医疗救助,加强新农合、居民医保与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提高救助水平和效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着力推进“五保”供养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行为,促进健康发展。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促进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科学设计临时救助制度,在提高标准、完善程序、拓展领域、丰富形式上全面创新,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中的补充作用。积极开展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努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二是切实加大防灾救灾工作力度。各地民政部门要以未灾先动、闻灾速动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继续实施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核查与评估机制,及时抓好各种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切实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创新灾后重建工作方式,全面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工作机制,推进自然灾害标准化救助试点由点到面,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全方位推进防灾救灾工作。三是切实加大优抚安置工作力度。以巩固和发展“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成果为推动,加快完善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优抚安置体系,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扎实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和重点优抚对象免费集中救治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分级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机制,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确保自愿参训率、合格率、就业率达到或高于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确保“只要部队交得出,地方就要接得下”。完成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做好军休房改煞尾工作,以文化建设推进“双和谐”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军休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切实加大特殊群体保障力度。完善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实现自愿条件下100%集中供养。认真开展孤儿普查登记工作,落实孤儿教育、就业保障政策,深化“孤儿快乐成长行”活动,让孤残儿童快乐成长、幸福生活。开展各类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促进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确保集中供养老人和集中养育孤儿的生命安全。此外,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拓展资金和物资募集渠道,筹集更多的善款善物助医、助困、助学、助老,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补充作用。

(二)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面对社会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抓紧开展需求调研,分级制定社会基本养老服务近远期规划,进一步搞好制度设计。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社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推进会议精神,在城镇重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要大力推进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改善基础服务条件,让更多农村老人获得互助式基本养老服务。各地要积极向省争取项目支持,为推进城镇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式养老创造有利条件;要制定和完善扶持各类社会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强化推动;枝江、当阳、兴山、夷陵等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建立和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在全市实现全覆盖;要加强与公交、卫生、旅游等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老年人优待的质量和水平,让老年人享受更多的实惠。二是加快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各地要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推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达标,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管理服务功能。要适应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新形势、新要求,紧跟城市骨架拓展步伐推进社区建设,围绕城镇化建设完善社区建设,实现城乡社区建设与宜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三是大力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按照宜昌发展布局和推进速度,紧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分级开展行政区划的前瞻性调查研究,制定行政区划调整预案,及时做好行政区划适应性调整工作,为完善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功能布局提供基础服务保障。认真研究地名公共服务适应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新课题,争取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一体化的地名管理体系机制,修订地名公共服务中长期规划,推动地名命名前期介入工作,从宜昌地域特征出发加强地名文化研究,在地名命名、使用中注入宜昌浓厚的文化元素,提升地名的内涵质量。推进地名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地名公共服务领域,服务宜昌发展大局和社会公众。四是大力推进殡葬公共服务。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扩展惠民殡葬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服务需求,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把公墓建设作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城市发展和实际需求搞好公墓建设规划,降低安葬成本,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围绕夯实和谐稳定发展的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一是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城乡大力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夯实基层社会管理的组织基础。宜昌城区要进一步推进“三个中心”、“三个站”的建设,完善管理服务功能,强化基层管理服务。各县市和夷陵区要从本地实际出发,推动“一本三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向纵深发展。大力扩展农村社会管理创新试点,推广秭归县“幸福村落”创建经验,积极探索和建立与农村发展现状相适应、与广大群众意愿相融合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二是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强化基层社会管理的组织基础。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主权利,推进村务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提高村务公开质量。继续开展“难点村”的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解决基层组织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开展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选情调查,为村委会新一轮的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建设。适应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需求,以“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为要求,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规范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程序,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一体化建设,抓好非公募基金会登记改革试点工作。以发挥社会组织功能作用为出发点,鼓励行业协会理性竞争,逐步推进行业协会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指导社会组织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四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以推动社会工作人才基础信息工作为着力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育计划,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工作,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大力发展社会志愿者队伍,有计划地推进志愿者服务记录试点工作,优先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民政公共服务领域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四)围绕挖掘和拓展民政融资主渠道,着力提升福利彩票发行水平。一是强化目标驱动。在全市福彩发行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全省福利彩票工作会议又对20xx年的福彩发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压力。各地要把压力转化为动力,从筹集更多社会资金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站位新起点,瞄准新高点,强化驱动力,确保全年福彩销量增长10%以上。二是强化行政推力。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着眼发展全局,继续高度重视福彩工作,把福彩工作作为民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建立健全与销量挂钩的工作责任制度。当前,9个县市民政部门的领导尤其要对福彩市场以及发展趋势进行认真调查,及时研究解决推高发行量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三是深挖市场潜力。市福彩管理站以及各地的分站是福彩发行管理的专门机构,一定要在研究、拓展和管好市场上下功夫,切实按市场规律办事,大力培育市场主体要素,加强市场有效管理,引导市场规范发展。要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大力开发农村市场,加大刮刮乐小卖场、户外固定销售亭等网点的建设,推进各个彩种销售渠道的全覆盖。要适应宜昌城市发展和全市城镇化建设的新形势,抓好网点布局前期调研,积极争取省福彩中心的支持,有序推进网点建设,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四是激发内部活力。今年省厅将推行福彩工作经费、绩效工资、民政宣传协调经费三项费用改革政策,真正形成强劲驱动的三驾马车。三项经费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强队伍建设、扩大发行市场。对此,市福彩管理站和各地要抢抓机遇,真正以三项政策改革激发内部活力,把全市福彩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围绕强化持续发展的承载能力,着力提升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在城镇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在农村加快推进农村老年人互助服务中心建设,特别是要抓住国家和省推进城镇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的契机,大力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加大投入,有重点地推进基层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时,落实省里“137”养老服务机构试点示范计划和农村福利院“霞光计划”等,抓好城乡福利院的改扩建,推动城乡养老机构设施提档升级。二是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统一优化功能布局,精心实施街道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工程,力争到“”末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达标率10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不低于20平方米。要积极争取将一批农村社区的设施建设纳入全省试点,以改善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条件。今年,省里将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投入的力度,各地要早谋划、早争取,实现争取项目和资金最大化,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三是要加快推进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有关各方要齐心协力,加快推进。各县市区要按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需求,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实施应急救助指挥系统、救灾物资储备、自然灾害避难场所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抵御灾害和应急救援能力。在推进以上三个重点领域设施建设的同时,各地要适应社会发展,顺应群众期待,着眼事业发展,立足应需补缺,积极抓好民政其它各个领域的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同时,要着眼于构建与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相适应的现代民政大格局,因地制宜搞好谋划,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适时启动一批有规模、功能全、质量高的民政综合项目建设,构建民政基本公共服务“综合体”,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三、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努力塑造民政为民新形象。

(一)恪尽职守,强化为民服务。要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提升服务和效率的力量源泉。去年以来,全国民政工作热点不断、焦点频繁,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把一颗心真正摆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把心思用到解决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问题上,把精力投入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信于民、问计于民、谋利于民,营造民政事业发展正能量。

(二)与时俱进,强化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宜昌发展宏伟蓝图和目标,着力提升精神区位,始终以旺盛饱满的热情、奋发有为的豪情对待事业,切实把精力和智慧集中到应对挑战、谋划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上,构建强大的发展气场,以精神高位赢得发展高位。尤其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更加务实的作风,牢固树立大民政、大社会、大作为观念,“跳出民政看民政”、“跳出民政想民政”、“跳出民政干民政”,打造与现代化特大城市相适应的现代民政大格局。

(三)追求卓越,强化品牌创建。文化是民政人的精神家园,品牌是提升民政核心竞争力的有效载体,要将文化建设与品牌建设深度融合,协调共进。要不断深化“民政爱民直通车”等创新型为民实践活动,继续打造一批民政为民时代品牌;要在民政12类服务窗口抓好创先争优,打造一批民政基本公共服务特色品牌,进一步形成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的品牌建设新局面,提升发展内涵和服务品质,不断扩大宜昌民政工作的影响力。

(四)严于律己,强化廉洁从政。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履职后,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八项规定”更是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面旗帜”,内容细致,条条切中时弊,都是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为我们做出了表率。全市民政系统要按照“八项规定”、“六个严禁”和市委、市政府的“二十四条规定”,切实简化一切不必要的形式,认真履行民政为民应尽之责。尤其要严格民政资金分配、划拨、发放程序,切实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加强慈善捐赠资金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及时公示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真正做到政治清明、部门清廉、干部清正。

同志们,今年的民政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让我们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共同奋斗,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进一步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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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二

同志们:

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施“两大目标” ,强力推进跨越发展、加快构建和谐利州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加快新时期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徐涛同志全面总结了20xx年全区民政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xx年全区民政主要工作任务,希望各乡镇(街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大会表彰了20xx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这里,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上的广大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民政具体工作,徐涛局长刚才已经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在此,我就不再过多阐述。下面,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实现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的具体途径。做好民政工作,既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区第七次党代会也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坚持不懈抓民生建设,不遗余力提高城乡群众生活水平,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更高要求。新形势呼唤着民政事业的大发展,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这对民政战线的同志更是一个新挑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民政工作如何按照区委提出的实现“两大目标”的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必将引起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关注。因此,全区广大民政干部必须认清形势,认清肩负的责任,增强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赋予民政工作新的使命。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是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在弱势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民政工作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所起的作用,将比以往更为直接、更为重要、更为关键。全区各地和民政部门要站在新的起点上重新认识民政工作,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再创辉煌。

二是新的民政工作理念要求思路要有新转变。民政工作要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理念。必须在四个方面实现转变:在工作对象上,要从传统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向以困难群众为主的全体社会成员转变;在工作内容上,要从过去主要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向既保障群众生存权、又注重维护他们的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益转变;在工作方式上,要从过去靠行政推动为主,向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在工作机制上,要由过去单纯靠政府主导办民政,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合力推动转变。对此,全区各地和民政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三是民政部门肩负的职责要求作风要有新改进。目前,我区民政部门承担着多达30余项业务,直接面对全区城乡群众,服务对象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在我们国家,群众生活一有困难,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这就要求我们民政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要用“爱心”去做民政工作,切实做到“四讲”:一要讲感情,带着深厚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察访群众疾苦,确保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二要讲责任,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履行好每一项职责,对困难群众的事情,要换位思考,当作自己的事情去抓,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三要讲立场,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每个干部的必修课、基本功,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无论从人性上、党性上、心理上、感情上,还是从社会安全和稳定上讲,我们都必须这么做;四要讲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四是创新社会管理要求民政工作要有新提升。当前,我区全面进入“经济、政府、社会”三个转型战略机遇期,矛盾多元交织,公共需求快速增长,新的社会群体不断出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区委区政府将创新社会管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各地各部门在相当长时期内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为此,我们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视角重新审视民政工作,从以人为本的高度系统谋划民政思路,民政部门社会管理应适应形势与任务的变化,进行理念、体制和方法的创新,着重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服务由补缺向普惠转变,着力打造“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的工作格局。

五是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工作要有新举措。当前,我区民政工作主要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与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部分乡镇(街道)领导平时很少过问民政工作,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只是在遇到重大灾情、突发事件时才想起民政工作,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是对民生问题的漠视。二是一些同志工作不深不细与民政工作细致入微的特点不相适应。低保对象底子不清,一些民政对象是否纳入服务视线,低保或救济资金是否落实到户,心中无数,这说明对群众的利益重视不够。三是目前的工作力量、工作手段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5万余人、农村五保对象1700多人,还有大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加上每年因灾需要救济的群众和农村孤寡老人、孤儿等社会弱势群体,民政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是,各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手少、任务重,工作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这些问题,大家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极其关键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新的一年里,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的风险依然存在,在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下,我区将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区民政工作要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大目标”、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助力稳定增势、加快发展,确保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的新发展,在服务民生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突破。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要以强化社会救助功能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础保障水平。要切实以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大病救助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这部分群体的生活水平,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惠及到全区困难群体,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要以巩固双拥成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要巩固去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推进军政军民互办实事,全面形成军地促和谐、共发展的良好局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保证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创业;继续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

三要以加快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水平。要提升社区服务居民能力,推进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各地要抓紧制定当地社区发展规划,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力度,努力打造一批示范精品社区,全区20个“特殊党费”结余资金援建社区阵地建设项目必须在今年5月12前全面完工,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场硬仗,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争取农村社区建设有较大突破。

四要以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新格局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初步形成比较健全的服务体系,基本满足老年群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需求。要加快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国办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的试点覆盖面,并逐步向农村社区推进。

五要以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各地要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有利发展机遇,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拉动内需、扩大投资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中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造福人民群众。近年来,特别是通过地震灾后重建使我区民政服务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仍处在较低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实际,从群众期盼、民政事业急需的实际出发,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利用的原则,重点推进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等一批惠及百姓的民生项目。

六要以实现民政工作新跨越为重点,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一个是要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塑造民政战略文化、管理文化、执行文化和沟通文化。要按照徐涛同志刚刚安排,抓好“书香飘民政,爱心系民情”、打造“书香敬老院”、组建民政对象感恩文艺队伍、开通“580社情民意”民政热线等系列文化建设,创建民政服务品牌,塑造先进民政文化,在全社会树立起民政文化的旗帜。第二个是要以社区“双报道”、社区建“大党委”制等基层组织工作为契机,创新社区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自治机制,发挥社区组织服务社区发展、服务居民群众、促进社区和谐的作用,夯实社会管理服务基础。拓展社区服务,体现便民、惠民、高效,深化社区托老养老服务工作。第三个是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格局。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确保民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能不能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关键在于工作落实。各地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得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长期抓、常落实。特别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副职要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来研究、谋划民政工作,重要工作要亲自抓。要多出思路、多想办法,克服各种困难,为民政工作开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要严格工作责任。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政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要严格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适时进行情况反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民政局要深入基层,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低保金、救灾款、“五保”经费的管理,杜绝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的不良现象发生。

三要加强基层建设。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更要靠基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增加,而基层民政工作基础相对滞后,尤其是在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不足问题非常突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薄弱的问题,千方百计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干事。要提高民政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使民政工作能够顺应形势发展,能够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民政事业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开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同时,要逐步完善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要提高队伍素质。要重点抓住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增强民政系统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提高能力。作为民政部门来讲,关键是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落实能力,不断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三是改变作风。要经常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深入群众,了解困难,听取意见,切实为群众服务好,真正使我们的民政工作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同志们,今年的民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考验同在,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奋发进取,顽强拼搏,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利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三

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区民政 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回顾“十五”期间全区的民政工作,分析“”期间我区民政工作的形势,部署20xx年全区的民政工作。接下来,区民政局的 领导 还要对相关工作作具体安排。这里,我先讲几点意见。

工作、行政区划的调整工作、地名工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等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了大的进步,跃上了一个新台阶。这些成绩的取得,概括起来,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行之有效的办法,并取得了重大的成绩。

(二)各级民政部门在工作中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民政工作内容广泛,涉及的对象也很多,而从事民政工作的人员却相对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民政部门围绕中心,合理确定目标,精心组织人员,抓住各个阶段的重点,分别突破。不管是省级“双拥”模范区、省级敬老模范区的创建和迎检,还是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的审批和普查,以及其他民政工作的推进,都一如既往地体现了“盯准目标、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优良工作作风,值得表扬。

(三)全区民政工作者勤奋工作,开拓创新。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民政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多,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具体工作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老龄工作、社区建设工作、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医疗救助等全新的内容,而且因为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使工作推进的难度比以前进一步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全区民政工作者团结一致,克服困难,任劳任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并展现出了“班长带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良好精神风貌。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经费不足,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进入“十五”以来,民政工作的具体内容不断大幅度增加,但人员编制基本上没有增加,工作经费也很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民政工作者往往只能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有的镇甚至因为人员太少而常常处于日常工作都难以应付的局面。由于 财政收入赶不上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导致少数镇民政专项资金的兑现存在一定程度的拖欠;由于少数镇分管民政工作的 领导 和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出现了没有严格依法行政的情况。由于人员、经费的不足,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也因此减少,民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宣传工作还有差距,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在宣传已经干了的典型工作的同时,对需要干的重点工作和存在的难点问题也要从正面作好宣传,这有利于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十五”期间,民政部门干了不少的事情,取得了很多成绩,也涌现了不少先进 事迹 ,同时也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但都因为宣传太少,各级领导和各有关方面知道得太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力度也就显得很有限,从而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

三是思维创新不够,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思维创新是工作取得新成绩、上新台阶的基础和源泉。“十五”期间,由于我们处于人少事多经费紧的境地,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思维创新不够,因而工作上的闪光点还不够多,前进的步子还迈得不大。

上述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真分析“”期间民政工作的形势,着力推进进全区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关于“”规划

党中央和国务院将“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重要内容写进了“”规划,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设标等社会管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充分认识市场经济体制下民政部门承担的重要政府职能

安置等,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服务社会的职能的重要方面。

“”规划,已经为今后的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民政工作者提供了施展自己才能的平台,为我们理直气壮地干好各项民政工作增强了底气。作为民政工作者,承担着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能。因此,大家一定要鼓足干劲,不负重托,科学、有力、创新地工作,确保“”期间的规划圆满实现,将我区民政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重点突出,找准抓手,扎实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

今年是“”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开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一年。“关心群众疾苦,加大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力度,改善人民生活”,是今年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大家一定要围绕这个重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抓好社会救助机制的完善,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

续完善城镇特别困难低保家庭的特殊救助措施,让这些家庭中的重病对象、重残对象、在校学生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救助。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和寻找就业门路,在他们参加公益劳动的收入计算上可适当放宽。

农村低保方面,要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值得注意的是,农村低保的原则是要求将家庭年人均收入在625元以下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而不是将一个家庭中的某个重残对象或某个重病对象纳入。偏远山区不知道政策的特困农民,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虽然党和政府有了农村低保这个惠民政策,但他们不知道,没有提出 申请,容易被漏掉。我们一定要向村干部交待清楚农村低保政策,把那些特别困难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使他们能够借助农村低保这根拐杖,逐步脱贫致富。今年区政府将扩大农村低保范围、新增享受农村低保3800人以上作为为民办实事之一,大家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农村医疗救助方面,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城镇医疗救助;要继续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白节镇和渠坝镇要加快敬老院建设,力争在6月份前完成这项工作;要认真贯彻新的《“五保”供养条例》,切实做好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坚决不准将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拒之门外;各镇政府要预算适量的资金,加强对临时特殊困难对象的临时救济。

(二)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好社会管理职能

城区福利院建设的方案,确保城镇孤老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法律法规和政策界限要掌握准确,而且程序一定要正确,坚决杜绝好心办坏事和违法违规办事。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基层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要认真搞好优抚基础工作和双拥基础工作,按区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退伍军人的安置任务,并为优抚对象服好务,为市上双拥模范单位的创建打好基础。

必须重申的是,在一切工作中都务必做到勤政务实、清政廉洁,保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四)切实抓好残疾人工作

事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切实解决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扶贫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民间资金进入扶残助残工作领域,形成多元化投入的社会化残疾人工作体系。

(五)认真抓好老龄工作

年人的工作。

同志们,民政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时期更显示出其特殊的重要性。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突出重点,努力工作,为把我区民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四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

应急预案

,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四、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20xx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

在县委工作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结束之后,民政局及时召开这次民政工作会议,全面 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 组织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真抓实干,为做好今年民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刚才宗高局长所做的“全面贯彻科学 发展观,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的工作 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 经济 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双拥优抚、退伍安置、老年工作等近30项工作,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容将会不断增加,民政干部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重大。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主要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为百姓解难,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和民主 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做好,把所辖区域的工作管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民政局在党组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齐心协力谋发展,今年在县直部门的综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成绩的肯定。搞好今年的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 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学习,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在民政系统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权利观,促进“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周国知同志有许多感人的 事迹和崇高的思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始终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我们向周国知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爱民、亲民、自觉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全体民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向周国知同志那样,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我们要结合学习周国知的事迹,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的队伍素质, 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孺子牛”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进步。

四、当前主要工作。

春节将至,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全县个别地方的困难群众生活是很艰苦的,会后,要立即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家底,把亲邻互助、干部包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决不能疏漏一人,要让全县所有困难群众有一桌丰盛的年饭,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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