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学习和思考的重要一环,能够深化对书籍内容的理解和吸收。写读后感时要注意结构的合理安排,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的构建。以下是一些经典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一
只有再风雨中能为彼此付出生命的情感才能算是真正的友谊。
――题记。
小狼威尼的妈妈和哥哥姐姐都丧生于猎人的枪口之下,它则被卖给了酒店的老板,在酒馆的院子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这里,客人们经常那它取乐,镇上的狗也总是欺负它,只有酒馆老板的儿子吉姆可怜它、照顾它。吉姆是一个不幸的孩子,他和威尼一样孤单。两颗孤独的心很快就靠在了一起,他们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然而,好景不长,吉姆因病离开了人世。威尼怀着对吉姆无尽的思念,一直守在吉姆的墓前。小时候噩梦般的经历给威尼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痛,它痛恨醉汉和狗,总是忍不住攻击他们,它终究没有逃脱跟自己亲人一样的命运,也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
我闭目沉思。威尼有错吗?为什么猎人们要用尽千方百计来杀害这只比人还要重感情的狼呢?没错,我承认威尼攻击过醉汉和狗。但,那是因为他们总是伤害威尼。
我很喜欢这只重感情的小狼。它用自己的方式安慰吉姆,逗吉姆开心。吉姆死后,它没有离开这给它留下了无数悲伤的小镇和树林,而是默默地守在吉姆的墓前。这一点就算人也未必能做到呢。在吉姆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里,威尼因见不到吉姆而不安。有一天,吉姆冒着会被父亲训斥的风险,乞求父亲让自己与威尼相见,见到威尼的吉姆似乎健康了许多。
我认为,一对真正的朋友不但要互帮互助,而且无论如何都不能忘记对方。吉姆和威尼正是一对合格的朋友。他们没有因为长期没见到对方而将对方从记忆中抹去。
我们常说,×××和×××是一对很好的朋友,可真正的朋友又有多少呢?又有多少友谊能和这超越生死的友谊相提并论呢?友谊不是一幕短暂的烟火,而是一幅真心的画卷;友谊不是一段长久的相识,而是一份交心的相和。
《西顿动物记》告诉我,友谊,就好比一条简单的线。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它都会把你从沼泽地里拉出来。这线,是坚固的,除非是你亲自剪断它。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二
通过读《我的第一本动物宝宝成长图画书》,我了解了动物宝宝们是在什么环境中成长的,感受到了它们出生时的可爱与笨拙,成长时的`顽强与坚韧。
自然界就像一个隐藏着无数秘密的天然大花园,里面栖息着成千上万的动物。有光彩夺目的百鸟之王—孔雀,有凶狠残暴的“恶魔”—袋獾,也有勤劳的除害员—刺猬,还有很多很多其他动物。通过阅读,我明白了当一个爸爸、妈妈的辛苦和不易。例如,丽鱼妈妈产下卵之后,立刻将卵吞进口中。为了给宝宝们提供充足的氧气,丽鱼妈妈必须连续十天不吃不喝。想必当时丽鱼妈妈一定十分饥饿,但是为了让宝宝顺利出生,她还是选择了忍饥挨饿。瞬间,我被这种伟大的母爱感动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道:“原来大自然是那么地神奇,那么地有趣!
在这本书中,我不仅可以学习到动物宝宝们在诞生、成长、生活习性等方面的丰富知识,还可以感受到温馨的亲情教育、动人的生命体验。
怎么样?《我的第一本动物宝宝成长图画书》是不是很值得读呢?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读了《西顿动物记》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称为世界动物文学之父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那么生动,那么有魅力。机智勇敢的狼王老暴,认真负责的`乌鸦银斑等形象,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
毛丽这种勇敢无私的母亲形象,让我的心灵颇为震感。因为白尾兔的敌人十分多,连人类都是它们的天敌,于是,毛丽毫不自私地将生存技巧全部教给了豁豁耳,希望它能快乐地生存下去。当我读到豁豁耳面临被黑蛇吃掉的危险,毛丽如剑一般的穿过森林,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它时,我明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最无私的!
情不自禁地,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在日常生活中,我的妈妈对我也是无微不至地关心呵护。记得有个乌云密布的早晨,妈妈再三叮嘱我带伞,可我却还是忘带了。中午,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落下来。我正在认真写作业,忽然有同学告诉我,有人找我。我头一抬,看见穿着雨衣的妈妈站在窗口。她把伞递给我,有点生气地说:你怎么还是忘带了?淋湿了感冒好玩啊?什么时候才能听话一点?伞拿着,我还得赶紧上班去听着妈妈絮絮叨叨的话语,我心里暖暖地。我明白,爱之深才会责之切!
动物与动物之间有这样的情,更何况人与人之间呢?所以我们要用自己的孝心报答父母对我们点点滴滴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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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四
动物记是一本记录人与动物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作品从动物的真善美、动物的悲惨处境、人类的残忍和与动物的关系。书中的每个故事直击我们的灵魂,拷问人类的罪与罚、责任与义务、道德与良知。
比如:活熊取胆这篇文章描述了人类对小动物残忍的手段,和熊妈妈拼命保护小熊的护子之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谁说动物没有感情,没有意志,没有尊严?这只母熊用杀子和自杀的悲壮之举向人类宣告,为了抗议和摆脱人类的暴行,动物也会履行这个高贵的原则:不自由,毋宁死!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类要是没有同情心,就比禽兽还凶残,比恶魔还冷酷。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金钱至上,无休止地挥舞屠刀,使人心变得坚硬和冷漠。我们应该尽自己的努力来爱护和保护它们。
警醒吧,聪明过度的人类!有一句话说得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也许放下屠刀后,你未必能立地成佛,但放下屠刀后你一定能立地成人。人类的道德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动物世界和我们整个地球的生态环境。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它们吧!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五
银斑是一大群乌鸦的首领,它率领着鸦群在自己的领地上幸福而快乐地生活着。银斑不仅拥有令人惊讶的智慧、丰富的生存经验和高超的御敌本领,而且还具有非凡的勇气,这一切使它成为了鸦群当之无愧的引导者。
作为领袖,银斑从来没有贪图享受。每当遇到险情时,它都是冲在最前面,,把危险和苦难留给自己,把安全和幸福留给他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是在和劲敌猫头鹰的斗争中度过的,最终献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
银斑虽然离开了我们,但它的身影却永远留在我的心中,震撼着我,感动着我,它就象一颗耀眼的明星,永远的闪烁在我的心中。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六
记读后感何臻昀暑假里,我和爸爸去逛新华书店。我们走到了儿童读物区,我一眼就看到了那套《西顿动物记》,便让爸爸给我买下它。爸爸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简介,又看了看价格,便同意了。回到家,我立刻拆开包装,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西顿动物记》一共有10本,爸的送了我其中的5本,分别是:《孤熊华普的一生》、《春田狐的爱》、《永远的领袖银斑》、《田野主人豁豁耳》和《红颈环的林中悲歌》。这些书除了《永远的领袖银斑》之外,都是讲妈妈、爸爸对自己的孩子的保护、关心、爱和生存本能的事的。而《永远的领袖银斑》是讲乌鸦群的领导者银斑对自己的乌鸦群的关心和非常照顾这个乌鸦群当中的弱小者,并且教给它们一些飞行的技巧,以致于它们不会合理地使用飞行这一技巧当中的某些本领。后来它(银斑)在和猫头鹰的争斗和对抗中失去了生命,其它乌鸦很怀念它。在这本书中也详细描写了银斑的两位助手——“蓝眼睛”和“棕眼睛”。其它的书不管是《田野主人豁豁耳》还是《红颈环的林中悲歌》或者是《春田狐的爱》,它们的结局都会令人热泪盈眶,很让人感动。它们的结局都是妻离子散的,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不忍在往下看下去了。在实际生活中,我也感受到了来自于爸爸、妈妈的爱。虽然他们的爱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愿意为自己的孩子而不惜牺牲,但是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他们无时无刻都在爱着我们。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七
雪被汽车轧瘪在路面上,叫人心里难受;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变成乞丐的富翁还是成为了富翁,成为富翁的乞丐却还是变回了乞丐,两人又回到了最初互换角色的开始。但我对类似的文章那么容易忘却,难道是我自己麻木的着了魔,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几天都没看到你来我们教室送她了!
它主要讲的是:作者去参观熊场,看到了熊在被人抽取胆汁时痛苦的表情――两眼暴突、四肢发抖。看到这里,我很揪心,假如站在那儿的不是熊而是我们,那抽取胆汁时钻心的痛楚,是任何人都无法承受的。
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有亲情和友情。亲燕为了喂食雏燕,每天都会不辞辛苦地外出捕捉昆虫达两三百次。为什么动物都知道要保护弱小,而我们人类却还要去捕杀他们。人类和动物本是一家人,环境的恶化已经使有些动物无家可归了,如果人类再大肆捕杀,那么最终所有的动物都将灭绝,人类也不可能再单独延续生命。
星云大师曾经说过:“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只为别形躯。”在一切众身平等的情况下,如何让动物得到应有的待遇,是身为人类的我们该好好思考的。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八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保护好他们。”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不断的开垦森林,建造房屋,让地球伤痕累累,动物们失去了原来美好的生活,被迫离开了森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动物历险记的书,作者是英国的柯林·丹,在法辛林里遭遇了一场大旱,法辛林里的树木快要砍光了,也快要被人类给毁了。狐狸和大灌一起召集大家开会,突然,失踪一年的蛤蟆回来了,大罐告诉蛤蟆说:“蛤蟆,你的家已经被人类给毁了。”
蛤蟆说:“人类怎么能这样呢。”
蛤蟆又说:“有了,有了,我在回来的路上,发现了一个叫白鹿森林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可以在那里生存,没有人会伤害我们。”
于是,他们在护理队长的保护下出发了,但是,还是有动物牺牲了,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危险有大火、倾盆大雨、被汤姆·葛里格斯的狗们包围了、狐狸过河遇险、两只刺猬在高速公路上被车压死、两只雉鸡被枪打死、几只野鼠被屠夫鸟吃掉。
从中我明白了地球不但是我们的家园,也是动物们的家园,我们不能为了自己而破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给他们美好的'环境,让他们更好的生存下去。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九
这几天,我读完了《春田狐的爱》这本书,这本书很感人,就下来就有我把大家带进这个狐狸爱子的故事吧!
由于大森林里缺乏食物,狐狸妈妈维克森偷偷地来到了农场想要偷鸡给孩子们吃,农场里的这些鸡就是他的目标,等到鸡一到栅栏边就扑上去咬住鸡的脖子,他做的这一切惹怒了农场主,这让维克森一家遭到了无情的追捕,狐狸妈妈维克森为了保护孩子鼓起勇气自己跑了出去,想把猎人引开,可是聪明的猎人识破了维克森的诡计,选择了去追小狐狸和他的丈夫疤脸,此刻间,维克森失去了丈夫和三个孩子,还有一个孩子也被猎人用铁链拴起来了,维克森试着把铁链用沙子盖住……维克森下决心想尽一切的办法都要把小狐狸救出来,可是贴脸还是牢牢地拴在小狐狸的脖子上,最终维克森含着泪决定把猎人给它们设计的陷阱给小狐狸吃,维克森心想:“你吃了这块肉就能和爸爸还有自己的兄弟待在一起了!”想到这里维克森跑出了猎人的家。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虽然在我们眼里狐狸不是很善意的动物,但是它也知道保护孩子和家人,关键时候挺身而出,可最终还是失去的自己的家人,让它悲痛欲绝。这个故事还让我觉得人类还是挺残忍的。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
暑假里,我和爸爸去逛新华书店。
我们走到了儿童读物区,我一眼就看到了那套《西顿动物记》,便让爸爸给我买下它。爸爸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简介,又看了看价格,便同意了。
回到家,我立刻拆开包装,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西顿动物记》一共有10本,爸的送了我其中的5本,分别是:《孤熊华普的一生》、《春田狐的爱》、《永远的领袖银斑》、《田野主人豁豁耳》和《红颈环的林中悲歌》。
这些书除了《永远的领袖银斑》之外,都是讲妈妈、爸爸对自己的孩子的保护、关心、爱和生存本能的`事的。而《永远的领袖银斑》是讲乌鸦群的领导者银斑对自己的乌鸦群的关心和非常照顾这个乌鸦群当中的弱小者,并且教给它们一些飞行的技巧,以致于它们不会合理地使用飞行这一技巧当中的某些本领。后来它(银斑)在和猫头鹰的争斗和对抗中失去了生命,其它乌鸦很怀念它。在这本书中也详细描写了银斑的两位助手――“蓝眼睛”和“棕眼睛”。
其它的书不管是《田野主人豁豁耳》还是《红颈环的林中悲歌》或者是《春田狐的爱》,它们的结局都会令人热泪盈眶,很让人感动。它们的结局都是妻离子散的,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不忍在往下看下去了。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一
“是一只老鼠。”我说,接着补充了一句,“也许是一只田鼠。”
“不。”他蹲下来,看着那只老鼠,摇摇头说,“这是一只旅鼠。”
“真的?”我惊叫起来,这就是北极旅鼠?除了颜色深一点之外,它看上去与我们家乡的田鼠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我仔细地端详着它那黑色的绒毛和尖尖的嘴巴,近乎自言自语地说。
“是的,这就是神秘莫测的北极旅鼠,人们研究了好几个世纪,却始终解不开它们的奥秘。”说着,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并自我介绍说,“我是丹尼斯,从纽约来的。”
丹尼斯·马洛拉斯先生是纽约动物协会的成员。
他坐到草地上,抓起那只旅鼠,很内行地让它张开了口,露出了尖利的牙齿:“它们虽然是哺乳动物,但在所有动物之中,甚至也包括昆虫在内,是繁殖能力最强的动物,也许只有细菌分裂才能如它们相媲美。它们一年能生七八胎,每胎可生12个幼崽。更加有趣的是,只需20多天,幼崽即可成熟,并且开始生育。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他直直地望着我。
“意味着它们繁殖得很快呗。”我半开玩笑地面答说。
“繁殖得有多快呢?”他追问道。
“这……”我无言以对了。
“让我们算笔账你就知道了。”他把老鼠放进一个纸袋里,从背包中取出了本子和铅笔,“一对旅鼠从三月份开始生育,假使它们一年中生了7窝,每窝12只,一共84只,这是它们的第二代,也就是儿子和女儿。再假设每胎都是6公6母,则为6对。20天后,第一胎的6对开始生育,每胎12只,一下子就可生出72只,一共可以生6胎,则为432只。40天后,第二胎的6对也投入了生育大军,它们一共可以生5胎,若每胎12只,则为360只。以此类推,那么,它们的孙子和孙女能有多少呢?一共可以有1512只。这是第三代。不要忘了,40天以后,第三代的第一胎共36对也开始繁殖了,它们的第一胎就可以生432只,一共可生5胎,为2160只。还有第三代的第二胎到第七胎呢,所以第四代一生可以生出6480只小老鼠。照这样推算下去,第五代为25920只,第六代为93312只,第七代为279936只,第八代,也就是这一年的最后一批为559872只。你看看,从三月份的2只,到八月底九月初就会变成967118只的庞大队伍!就是由于气候、疾病和天敌的消耗等原因中途死掉一半,也还有50万只!天哪,这简直像是一个天文数字!”他把推算的结果摆在我的面前,用手指着那些数字说。
我迟疑地接过他的本子,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数字,内心深表怀疑。于是自己动手,重新推算了一遍,所得的结果竟然和他的完全一致。“是的,”我喃喃地说,“这实在是一个可怕的数字。”
“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如此广阔的北极草原上,有时候,它们的密度竟能达到每公顷有250只之多!这还只是旅鼠的第一大奥秘。”看着我惊讶的表情,他显得有点得意。
“幸好它们只是一些小老鼠,如果再大一点,例如是兔子或者山羊之类,还不把地球上所有的草都吃光了。”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不会的,大自然是要进行干预的。”他把本子收了起来,望了一眼那个盛老鼠的纸袋子,“实际上,旅鼠并非每年都大量繁殖,而是有节制的,并且有丰年和歉年之分,大约四年左右一个周期。在平常年份,旅鼠只进行少量繁殖,使其数量稍有增长。而在歉年或叫做小年当中,它们的计划生育很严,甚至可以使其数量基本上保持不变。只有到了丰年,当气候适宜和食物富足时,它们就像听到一声令下,齐心合力地大量繁殖起来,使整个种群的数量急剧地膨胀。一旦达到一定的密度,例如一公顷有几百只,奇怪的现象就发生了:这时候,几乎所有的旅鼠一下子都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它们东跑西颠,吵吵嚷嚷,永无休止,停止进食,似乎大难临头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似的。这时的旅鼠不再胆小怕事,见人就跑,而是恰恰相反,在任何天敌面前它们都显得勇敢异常,无所畏惧,具有明显的挑衅性,有时甚至会主动进攻,真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更加难以解释的是,这时候,连它们的毛色也会发生明显的变化,由灰黑变成鲜艳的橘红,使其目标变得特别突出。所有这些奇怪的现象加在一起,惟一可能而且合理的解释是,它们千方百计地去吸引像猫头鹰、贼鸥、灰黑色海鸥、粗腿秃鹰、北极狐狸甚至北极熊等天敌的注意,以便多多地来吞食它们。这与自杀没有什么区别,就像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的敢死队差不多。”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我却怎么也笑不出,陷入了迷惘的沉思。在这个星球上,一切生物都在为了生存而竞争,而那些可怜的旅鼠怎么会想方设法去自杀呢?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不去大量繁殖,不就可以避免这种悲剧!
丹尼斯大约猜透了我的心思,收敛了笑容,认真地说:“这就是旅鼠的第二个难解之谜。但是,无论怎样地暴露自己,因为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多,而天敌的数量却总是有限的,要靠这种方法来减少数量收效甚微。因此,它们似乎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显示出一种非常强烈的迁移意识,纷纷聚集在一起,渐渐地形成大群,开始时似乎没有什么明确的方向和目标,到处乱窜,就像出发之前的乱忙,正在做着各种准备似的。但到后来,不知是谁一声令下,也不知道是由谁带头,它们忽然朝着同一个方向,浩浩荡荡地出发了。而且往往是白天休整进食,晚上摸黑前进。沿途不断有老鼠加入,队伍愈来愈大,常常达数百万只。它们逢山过山,遇水涉水,前赴后继,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线奋勇前进,决不绕道,更不停止。一直奔到大海,仍然毫无惧色,纷纷跳将下去,被汹涌澎湃的波涛吞没,直到全军覆没为止。这就是所谓‘旅鼠死亡大迁移’。”说到这里,丹尼斯似乎也感慨起来,两眼眺望着远处的天边,仿佛是在自言自语,“真是滑稽可笑!真是不可思议!这就是旅鼠的第三大奥秘”。
“它们这种大迁移是不是因为发生了大饥荒,而试图去寻找一块水草丰美的新领地而误入歧途呢?”
“不像。”丹尼斯摇了摇头,“旅鼠是一种啮齿类动物,主要以草根、草茎和苔藓之类的植物为食,这些植物遍布北极草原,即使达到每公顷250只的密度也还是地广鼠稀,不可能发生严重的饥荒。而且,它们不是偶然的来一次大逃亡,而是周期性的,每隔几年就来一次,而且沿着一定的路线,所以不大可能是因为饥饿所致。更具有说服力的是,它们在迁徙途中即使遇到食物丰美的地区也不停留。由此可见,导致它们大迁徙的原因决不是因为饥荒,而是另有他图。”
“我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也许它们只是聚在一起,到处乱跑,而把大海当成它们经常穿越的小河沟也说不定。因为它们的视力很差,鼠目寸光,看不到远处的东西,所以很难把大海和小河沟区别开来。”
“不!不!”他坚定地摇摇头,“有人专门研究了各地旅鼠迁移的方向,结果发现,它们最终的目的都是奔向大海。例如,瑞典和挪威中部的旅鼠是往西奔向大西洋,而挪威北部的旅鼠则是往北奔向巴伦支海。奇怪的是,还没有发现哪个地方的旅鼠是往南迁移的,其实只要它们稍微往南走一点,就可以找到食物丰富且气候温和的天堂。由此可见,它们似乎是按照某种严格的指令行事,明白无误地都把大海看作自己最终的归宿。”
“还有一个问题,”我急不可耐地打断了他的话,“如果所有的旅鼠都这样匆匆忙忙地跳进大海去自杀了,那么它们不是早该断子绝孙了吗?”
“这一点你就放心好了,它们还不至于傻到那种地步。”他笑了笑,似乎早就料到我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当它们要进行大迁移时,总是忘不了留下少量的伙伴看家,并担任起传宗接代的神圣任务。这看上去真是天意。”
“那么,旅鼠为什么会有如此超强的繁殖能力而过一段时间又要来一次集体大自杀呢?”我终于提出了这一问题。
“不知道。”他耸了耸肩膀,“这是动物学中,特别是有关动物行为的研究中一大难解之谜。”“有什么假说吗?”我仍不甘心。
“没有。”他摇了摇头,“因为这些行为如此稀奇古怪,以致人们连可能的假说也提不出来。”说着,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沾在身上的草叶和尘土,“许多动物学家和动物行为专家对北极的旅鼠进行了详细的观察和研究,总想解开其中的奥秘,但是都失败了。因此,我虽然没有对旅鼠进行过专门研究,所知道的这些只不过是道听途说,但我总是觉得,过去的事实似乎表明,看来用通常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是难以解开旅鼠之谜的。”我们边走边谈,慢慢地往海边走去。刚刚走到悬崖的边缘,他却突然大叫一声,纵身就要跳将下去。着实把我吓了一大跳,我一把揪住了他的背包带。这回轮到他哈哈大笑了,他笑得弯下腰去,顺手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真认为我会像旅鼠那样不顾一切地跳下去吗?决不会的。在旅鼠的奥秘还没有弄清楚之前,我自己却先跳到海里去自杀,岂不是比旅鼠还要荒唐滑稽?”笑了一阵,他忽然若有所思地说:“不过,人类也许应该从旅鼠身上学到点什么。例如,如果人类也毫无节制地繁衍去,也许有一天不得不走旅鼠的道路。”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二
《永远的领袖银斑》这本书是西顿动物记中的一本。
这本书是讲一群乌鸦的故事。有一只乌鸦来到了首领银斑的队伍,因为这只乌鸦还比较年轻,所以同们们给它取了一个外号――蓝眼睛。
蓝眼睛在棕眼睛和银斑的帮助下,学习到了可靠的飞行技术和枪的危险,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成员,也成为了一名辅导员。
但银斑为了保护整个乌鸦群告诉了猫头鹰它自己就是首领银斑,银斑就被猫头鹰吃掉了。蓝眼睛也就继承了首领银斑的职位。
我在这个故事中知道了要为别人着想,不能只为自己着想,这样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让你活在别人心中。而且作为一个领袖,必须要有知识和责任心。
年轻时的乌鸦是蓝色的眼睛,再在一些就变成棕色的眼睛,等到完全老了就变成黑色的眼睛,这可是一个小知识哟。
动物之迷读后感篇十三
大家知道棉尾兔吗?棉尾兔是兔子的一种,在北美洲的中西部数量众多。为什么叫棉尾兔呢,那是由于它的尾巴短而且蓬松,环绕起来像一个棉花球。这种兔子的耳朵很长,眼睛很大,而且眼睛是棕色的。我想,这样的大眼睛是用来更好地观察敌情的吧。鹰、狐狸、狼甚至人类都是棉尾兔的天敌。因为棉尾兔的皮毛可以做衣料,肉可以食用,这就导致了每年有85%的成兔和幼兔被猎杀,大多数的棉尾兔在自然条件下的存活期一般不会超过一年。
豁豁耳,是棉尾兔中的一只乖巧聪明的公兔。说起它名字的来历,那可是相当惊险的一幕——一只大蟒蛇咬住了它的耳朵,要不是妈妈毛丽与大蟒蛇斗智斗勇,豁豁耳也许就不可能化险为夷了。但是耳朵上的伤口却成了它的名字——豁豁耳。妈妈毛丽与豁豁耳这对母子俩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经历了大蟒蛇的事件后,豁豁耳不再像以前那么顽皮了。它用最短的时间掌握了妈妈教给它的所有生存技巧,理解了大自然对弱小动物的无情。经历了种种困难的豁豁耳已经变得成熟了,不但学会了保护自己,还在危急的时刻能够智斗兔子大块头,挺身而出保护妈妈。但是不幸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在狐狸的一次追赶中,妈妈毛丽为了保护豁豁耳,跳进了冰冷的湖水中,再也没能游上来。
这本书给我的心灵带来了深深地震撼,对母亲这个角色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母亲毫无保留地传授着自己的生活经验,深怕孩子在现实中吃亏,这是做母亲的本性;在一次次面对生命威胁的时候,母亲总会选择把危险留给自己,把生存的希望留给自己的孩子,这是做母亲的本能。这是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选择,这是一种毫不犹豫的选择,这是每个做母亲的必然选择!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人类如此,动物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母爱,如同温暖的阳光洒到孩子身上,拥有母爱就会拥有坚强,拥有幸福;拥有母爱便会没有黑暗,没有恐惧!母爱至高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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