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培养人的全面发展和成才的过程。总结应当围绕主题展开,避免偏离主题或写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接下来是一些总结的样例,可以供你参考和借鉴。"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浙江省省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售房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浙江省省直单位________________协议书》。
二、因乙方享受甲方自建经济房,乙方在甲方的服务期应不得低于十年,其中自入住之日起的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正常离退休人员除外)。乙方在甲方服务期未满离校者,不论何种原因,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乙方所购房在离校时的`市场商品价与乙方购买该房房款总额的差额,并根据未满服务年限进行折算,即违约金额度=(所购房评估价-购房时房款总额)×未满服务年份。该违约金在乙方离校时无条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购房后,不得擅自改变该房用途;服务期满后上市交易前需经甲方同意,在同等价格时,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协议未明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二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乙方应按与建设单位工程决算总额的'_______%缴纳管理费于甲方。由甲方按其相应比例(_______%)在建设单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终管理费结算经双方核实后一次付清。
2、乙方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进行项目部运作,包括项目部组建、劳务分包、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承建过程中资质论证和税金缴纳等,甲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配合及指导、监督。如在工程进行中发生损害甲方信誉和违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为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双方共同协作。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乙方督促建设方工程款及时到位支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后应在两天之内支付给乙方,不能影响乙方工程进度,如延误一天按此次工程款的_______%支付利息。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三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的《 合作协议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公司发展及日常管理需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补充内容:
1、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种植大棚20个、露天土地30亩。后续公司发展乙方有权无偿向甲方继续追加土地20亩。
2、甲方以办公场所、土地、大棚作、资金为入股条件。作价102万、占股51% 。乙方以团队、资金、技术、一年劳动报酬入股。作价98万、占股49% 乙方注册资本由甲方提供。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四
因本质押贷款为甲方留学爱尔兰共和国之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贷款用途。
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贷款,甲方用于支付其在爱尔兰共和国的留学学费和生活费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第二条贷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不得少于甲方申请的爱尔兰共和国学校载明的学习期限。
第三条甲方的声明和承诺。
3.3甲方同意将上述剩余贷款中能够支付第二学年学费及生活费的足值金额以定期存款的储蓄形式存入甲方,并授权甲方冻结该存款,冻结期限为12个月。
第四条乙方的声明和承诺。
4.3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为其办理从贷款中向爱尔兰学校支付第一学年学费及生活费的汇款手续。
第五条本补充协议与正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章):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五
(1)工程名称:江苏涌涞1#车间(3)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
2、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2)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不可以用宿迁本地农民工,若发现使用本地民工,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以及在工程施工全过程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3、付款方式:
(2)本工程付款在1#车间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30%,二层封顶后付工程总价的60%,砌墙捄灰室内地坪结束后付工程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两年后房屋正常使用,全部。
4、开竣工日期:开工 ,竣工: , 若遇停水停电,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和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工期顺延。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二、什么情况下签订建筑合同补充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据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质量、价款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造成履行困难的情形下,才能通过“协议补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以利于主合同的履行,从而实现当事人订立主合同的目的。
1、补充协议的当事人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严格一致。
3、严格防止与原合同发生内容矛盾。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六
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小区宽带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协议”),为更好的开展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并签订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处以本协议为准,具体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出资款及所有经营收入均汇入专一账户,账户名称:青羊区承信通讯器材经营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西路支行,账号........。
专用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任何一方不得挪用、侵占、分割。
2、乙方为该项目财务负责人,每月向所有投资人提供财务报表;项目备用金为5000元,5000元以上的费用须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3、本合作项目与“青羊区承信通讯器材经营部”之间的合法经营协议由甲方负责完成,并交乙方一份,甲乙双方除按国家规定承担税费外,乙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4、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条款履行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赔偿20万元作为补偿。
5、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起诉。
1、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青羊区承信通讯器材经营部”的授权委托书。
3、“青羊区承信通讯器材经营部”与移动签订的相关文件。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阁楼赠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中央华景项目购买的.号楼单元号,建筑面积中阁楼面积平方米为甲方赠送给乙方无偿使用的,不计入房产证面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乙方阁楼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按规定应缴纳的供暖费、物业费等各项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以上面积以房产局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八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___年___月____日共同签署了《______》,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就_______等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
二、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其他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四、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五、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汇总申报缴纳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增值税。
六、本通知自1月1日起施行。
对资管产品在20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财政部税务总局。
附相关内容: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十
财税〔〕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
二、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其他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四、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五、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汇总申报缴纳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增值税。
六、本通知自1月1日起施行。
对资管产品在20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政策【背景】。
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简称“36号文”),5月起营业税改增值税在金融业等行业全面推开。之后连发两个补丁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财税〔2016〕70号)。针对36号文实施后各方反映的问题和疑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简称“140号文”),进一步明确了金融业的营改增政策。考虑到资产管理行业在收益分配、核算等方面的特殊情况,今年1月再次下发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简称“2号文”),将对资管产品征收增值税的时间由2016年5月1日推迟到2017年7月1日。原本“大限”已至,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简称“56号文”),新通知将时间再次推后半年施行,并对2号文内容做了进一步明确。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十一
一、资管产品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
二、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其他业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三、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四、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
五、管理人应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汇总申报缴纳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增值税。
六、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7年6月30日。
进一步明确资管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人。
140号文出台后,财税部门对资管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人的规定进行了解读,但业内对资管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人范围的理解一直存在较大争议。56号文采用正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人的范围,为纳税人判定是否受法规影响提供了指引。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包括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股债结合型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
当然,对于名单中没有列举的其他资管产品和资管产品管理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明确了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的界定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保留了最终解释权。
对于名单中界定模糊或者没有明确规定的资管产品,建议管理人应与税务机关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并结合相关产品监管法规审慎地作出判断。
4.2017增值税发票开具最新政策。
5.2017增值税发票最新政策。
6.2017国家增值税有关新政策。
7.2016年再融资最新政策全文。
10.2017年南海休渔期新政策。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十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17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1月6日。
增值税补充协议篇十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间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 600 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 》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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