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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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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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所学知识的提炼和归纳。写总结时,要注重条理清晰、语言简练,突出重点,使读者一目了然。这些总结范文的思路清晰,内容丰富,对我们写总结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汉源县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汉人社发〔20xx〕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由局长黄康任组长,副局长李成军、李鸥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一是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采用送法律法规上企业、现场讲解宣传、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雅府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业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银行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川人社办发〔20xx〕180号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督促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实行两款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在每次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工地通过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会、及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款支付前,施工单位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单位对花名册上面每个人进行电话核实并向他们公示举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本部门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自查无扣分。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文件精神,我局超前部署,协同配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b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下发《民乐县司法局关于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局机关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在此基础上,局领导多次研判清欠形势,梳理“两节”拖欠工资重点隐患,落实重点欠薪隐患的清欠责任,为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10月份开始,各司法所根据各自职能在本辖区内开展了欠薪线索专项摸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年终集中结算支付”方式导致拖欠。这种结算支付方式较为普遍,农民工当月领取生活费,除几个传统节日结算部分工资外,年底结清。据我们多年来了解,年终结算的工资总额要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60%以上。尽管平日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投诉举报,导致日常监管困难,甚至出现“盲区”。

二是工程项目因质量和合同纠纷导致拖欠。合同、价格、质量、决算等各种纠纷以及承包人工程亏损,都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在清欠工作中,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约占70%。

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导致拖欠。施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现象较多,有的层层转包,导致资金层层克扣,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一)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依法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突击性工作”变为“常年性工作”,把农民工维权工作常态化,做到相关责任部门时时讲,施工企业天天抓,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源头防控,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三

我区20xx年的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务开发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稳定规模,突出重点,提高档次,增加效益”工作方针,强化技能培训,突出品牌打造,着力市场开拓,深化维权保障,促进了农民增收,提升了我区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水平。

截止11月份,我区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劳务转移输出规模扩大,外输比例提高。全区转移和输出农民工2841人,完成下达目标任务101.46%。在总量扩大的基础上,劳务开发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从劳动力流向看,就地转移2732人,外输89人,外派劳务20人,向外输出比例提高;从职业技能结构看,转移输出技能性农民工约占农民工总数的45,比去年提升5个百分点。

(二)劳务收入大幅增加,劳务经济质量提高。全区劳务总收入实现0.26亿元,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12.74%,全区劳务经济开始由数量型向数质并重型转变,劳务经济质量明显提高。

(三)技能培训成效明显,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2194人,其中在岗培训119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9.1%,劳动技能培训50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6%,新型农民培训完成2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品牌培训2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50%。

(一)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

我区各级党政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把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来抓,作为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明确了今后我市劳务开发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下达了20xx年全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的目标任务,把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列入了区政府考核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着力搞好技能培训,突出打造劳务品牌。

20xx年,全区坚持把搞好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升劳务经济水平的关键性举措来抓,大力实施就业培训、阳光培训工程。力推项目管理和招投标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培训管理工作,做到了教材、标准、验收、输出、管理“五个统一”,农民工技能培训成效明显提高。

联系制度,经常性地了解输送的农民工的工作、生活情况,二是加强与乡镇就业指导站联系,引导广大青年合理流动,与法律服务站共同维护外出务工青年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等。其次,是协调党政及有关部门为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或在家领办项目提供政策、资金、物资帮助。再次,营造氛围,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政策措施、办法等进行大力宣传,从而营造一个为转移农村剩余青年劳动力服务的好环境,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运用多种方式,拓展就业渠道。实现转移才能真正达到培训的目的,我们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中始终贯彻这一思想,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就业为目标,实行培训与就业挂钩的方法,确保培训质量,拓展就业渠道,使培训工作实打实,不走过场。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四

xx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x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五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桐山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在全乡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排查及治理工作,现就我乡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1、高度重视,制定方案。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将专项检查分为普法宣传和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分析总结阶段,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同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春节前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处理,工资类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活动的指导、督促,我乡成立了桐山乡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谭辉辉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刘奇勇担任,社事服务中心、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具体配合落实,企业、施工单位清理排查、组织调度拖欠资金落实到位。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向用人单位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咨询活动,进一步普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4、积极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为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影响大、恶劣的群体性的事件,制定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和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快速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

5、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而农民工则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来去不自由。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农民工不愿意签,有农民工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其签的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只是口头约定,一旦发生欠薪案件,双方争议较大,处理难度大,双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2、用人单位的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埋下隐患。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在工程施工之前及时签订分项承包合同,企业运作不规范,导致部分承包商工程中途逃匿或撤包后,农民工无法找到承包商,只有找项目部要钱。但是,项目部又无法拿出合法的承包合同、考勤管理、加班登记来清算工程款和核对工资数额,恶意讨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带来的隐患,给建筑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3、工资支付制度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工资支付方式不合法,在周转资金较为困难,只能按照工程进度适当的给承包商给付一定的工程款(材料费、人工费等)后,没有监督的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更没有正规的工资发放表留存,而是完全任由承包商自行按约定俗成的方式每月借支一部分给农民工作为生活费,剩余的年底一次性结清。这些承包商支付形式不规范、不合法,建筑企业不能按法律法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人手中,从而造成工资支付方面漏洞重重,投诉案件频发。

4、未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工人流动性太大,购买社会保险不现实,实际操作性不强,与职工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将社会保险费以工资的形式发放。

1、建立和完善“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查处机制。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电话、110社会联动、群众团体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2、建立和健全“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及时将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签定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拖欠工资行为较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仅要重点监控,而且要向社会公布,采取联合制裁措施,使之处处受到节制。

3、抓紧建立企业欠薪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是应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后,凡是没有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的企业,特别是建筑类的企业要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

4、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首先要立足于防范,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对工资拖欠导致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预案,提早介入,积极应对。一旦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靠前指挥,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置,特别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严防事态扩大。在应急处置中,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及时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切实提高对欠薪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乡、街道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信息,并及时依法妥善解决。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一批欠薪应急资金,防范重大突发事件。

5、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治理欠薪必须从劳动合同这个源头抓起,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并且要切实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杜绝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现象。

6、加大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对企业经营者,特别是劳动保障信用不高的经营者,要集中开展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六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平均海拔超过4000米的特殊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从“治边稳藏”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根治欠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维护了雪域高原的用工秩序。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要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关于根治欠薪的各项决策部署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党组书记李富忠如是说。

2022年1月29日,20名拉孜县农民工来到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局,送上了一面写有“尽职尽责为人民,排忧解难树形象”的锦旗。

这14个字的背后,是人社厅工作人员不畏艰辛、多方协调,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及时跟进、调查取证,成功追回欠薪的故事。

“看到你们实打实为我们办事,我们干起活来没了后顾之忧,挣钱过好日子的心气更足了。”拿到工资后,农民工代表如是说。

2012年以来,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围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启了从问题导向迈向法治治理的新进程。

《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十年间,西藏先后出台30余项系列文件,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制度框架下,西藏全面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建设,依法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农民工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举措,截至目前,自治区实名制管理项目共9797个,实名登记118.7万人次,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9020个,实现银行代发工资145.63亿元。

“从2019年起,自治区、地(市)、县(区)成立的根治欠薪联席会议升级为领导小组,并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重要节点成立专班,各部门分工合作,依法治理力度再次提级。”西藏自治区人社厅二级巡视员洛旦告诉记者,当地人社部门先从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和工资银行代发制入手,逐步向其它领域推进;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考核、平安西藏建设考核范围,每年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督查,促进根治欠薪深入推进。十年来,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网络逐渐织密,实现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共管共治。

“我们21个人在某公路项目上打工,从8月3日开始,项目部以没钱为由,一直推脱不支付我们的工钱……”2019年9月,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收到农民工吉依呷在网上的留言后,立刻以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向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下达欠薪案件督办函。

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立即行动,经核查,该工程属某道路施工项目一标三分部,其土方班组负责人拖欠吉依呷等20名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该标段马上支付工人工资20.5万元,剩余工资由业主方直接代发,保证农民工足额拿到工资。

这是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果断处理欠薪案件的一个片段,也是治理重心下沉的具体体现。十年来,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在基层治理能力建设上不断加码,在提高效率和处置有据间找到了支撑点,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治理效率与队伍素质直接关联。西藏自治区先后组织1500余人次参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线上线下培训等;组织开展实名制管理培训100余场次,参训人数5万余人次……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基层能力建设是执法基础。十年来,西藏自治区重视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建设,配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明确专项经费支持范围;规范执法标准和监察管辖范围,规范办案文书、办案程序,使监察执法规范化。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200余名工作人员,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了联系方式,12333劳动保障维权、行业部门投诉电话保持24小时通畅,让农牧民投诉有门。”拉萨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拉巴次仁如是说。

“西藏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山南市加查县人社局依法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农民工工资,逾期未履行。该公司行为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故决定予以列入。”

2022年3月,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2022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2017年,西藏出台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2018年,又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目的都是用制度守护社会诚信环境,让失信者受限、守信者受益。

“市场准入、招投标、税收优惠等方面全方位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违法者保持高压态势。“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戚志刚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自治区共评定企业abc等级2638家,推送重大劳动保障违反行为130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管理名单39个,持续巩固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治理态势。

法治宣传是西藏自治区人社部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预防措施之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出租车顶灯、人行天桥电子屏幕等,人社部门全方位宣传根治欠薪相关信息,以汉藏双语制作发放宣传单、手提袋、海报等宣传品,向自治区内农民工和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截至目前,自治区人社部门共印制宣传册115.9万余份,举办现场法律讲座689场次,发送手机宣传短信105万余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十年来,西藏自治区各地人社部门逐渐摸索出源头治理的心得。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分靠政府监管,九分靠企业落实。依法规范管理,不发生工资拖欠,既是保障广大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要求,也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2022年2月17日,在林芝市人社部门举办的辖区内川藏铁路等重大项目劳资专管员和负责人的培训班上,西藏劳动监察局副局长王成刚现场解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培训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后来在实地检查中,参加过培训的企业对实名制制度力度重视程度特别高,落实也特别到位,极大促进了企业规范用工。”林芝市人社局副局长玉珍如是说。

在那曲市,凡施工企业投标新开工项目,必须由招标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无欠薪证明后才能参与投标。无欠薪证明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限制了欠薪企业参与新项目建设,大大减少了企业欠薪行为。

在日喀则市,人社部门联合相关单位开发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管理平台,将农民工工资专户、工资代发情况、考勤记录等信息全部录入,每月按工资支付周期进行数据分析,人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落实按月足额支付或拖欠工资的情况进行处置,从而实现将欠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各类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均实现了“两清零”,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入库率达100%,案件数、涉及人数和涉案金额同比分别下降42%、33%、40%,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七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不断深化,务工的农民工逐年增多,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但因建筑工程领域层层转包而引发的欠薪行为却屡禁不止,在全国很多地方仍较突出。近年来,因欠薪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案件呈上升趋势,大量农民工春节前夕因找不到“包工头”,无法短期内要到工资采取群体性上访,拉横幅,打旗子,围堵政府机关及交通要道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对人民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几年,我县欠薪的人数、金额大幅上涨,20xx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1件,立案70件,结案70件,为农民工讨薪2828万元,建筑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占总案件的90%,个体经济组织占总案件的5%、企业占案件的5%,建筑行业是治理的关键和重点。

(一)建设领域监管困难,欠薪形势依旧严峻。

在20xx年立案的70件案件中有60件涉及建设领域,欠薪金额高达2803万元,欠薪金额居高不下,屡创新高。

(二)建设领域欠薪案件多办难以立案,调处难度大。

建设行业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调查取证难,因此多数案件难以立案,无法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解决此类问题往往只能采取协调处理的办法。

(一)建设领域层层转包严重。

郧西县95%以上建筑项目存在层层转包现象,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下,农民工投诉时能提供劳动合同的不多,口头约定多,不能提供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欠条等证据,大部分农民工不知道包工头的真实名字及建筑公司的名称,证据不足难以立案。由于开发商或建筑商直接将工程发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招来农民工干活,由于层层转包,造成劳动关系认定难、用工主体认定难。

(二)部门协作难。

每年年底从中央到省市人社、发改委、公安、住建等12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但实际上只有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局一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欠薪劳动案件通常在年前集中爆发,防不胜防,平时农民工大多外出或在本地打工,怕讨薪耽误时间,年底了才集中投诉,劳动监察难以迅速处理,需要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处理,但实际上主要靠劳动监察单打独斗,郧西县早在20xx年4月就出台了《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联席会议由人社等部门组成,每个部门的职责也规定的很明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度较大,阻力较大。

(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难。

《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社厅、湖北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下发了,该文件明确了办案方法,办案程序、认定标准及人社、检察院、公安三部门协作方式,是办案指南,但由于未明确说明“无故”、“无能力支付”等由哪个部门认定,加之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同一条文的理解不同,办案思路不同以及规避风险等原因导致案件移送公安难,有时一个案件多次移送公安仍被退回,每次退回的"理由都不尽相同,不得以只有找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即便如此有些案件移送一年也没有进展,这样投诉者不理解对劳动监察部门怨声载道,也只得耐心解释,忍气吞声。由于建筑行业监管不力,层层转包想象严重。

(一)畅通投诉渠道。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论坛,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指派专人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回答各种咨询、调查处理各种案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的信访件,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立,有始有终。竭尽全力解决劳动者最直接、最现实问题,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

(二)落实监管职责。

严格依照国办发[20xx]1号,鄂政办发[20xx]74号文件要求做好各自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发力,保持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在工资支付保障金,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投标,贷款融资等方面严格把关,将欠薪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三)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用工管理。

在建筑行业劳动用工方面,创新监管方式,为每一个新建建筑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时对建筑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配合调查、拒不整改的违反企业予以重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一)建立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

建议市局联合公安、法院、检查院等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在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联合协作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沟通会,案件讨论会,对协同办案的难点问题进行破解,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早介入、早预防、早谋划。

(二)建议尽快出台《两法衔接办法》。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及问责制度,确保文件能贯彻执行,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实现“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目标。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八

原告人代表:陈克明(男,1968年4月2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大坪乡孟坪村1组01010号,身份证号码432424196804211818,手机号码13974218812)。

被告人:澧县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鑫鼎国际项目部(地址:澧县鑫鼎国际综合楼即澧州大道与十一支交汇处)。

主要负责人:刘连平(男,1965年1月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阳街道办事处桃花滩社区居委会5组,身份证号码430723196501040415,手机号码13707369367)。

李振清(男,1952年12月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关心社区居委会062号,身份证号码432424195212051019,手机号码13511153568)。

汪春生(男,1970年4月1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车溪乡詹家村11组11053号,身份证号码432424197004165010,手机号码17773618228)。

诉讼请求:责令被告偿还农民工工资1150000元(壹百壹十五万元整)。

事实和理由:2013年,由澧县鑫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鑫鼎国际综合楼,位于澧县澧州大道与十一支交汇处,施工单位总承包方为澧县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质为挂靠名义),但实际合伙承包人为刘连平、李振清、汪春生三人。同年6月陈克明(原告人代表)以承包农民工工资的方式简称清包,承接了该工程的所有劳务作业。于2015年6月23日,刘连平、李振清、汪春生三人在鑫鼎国际项目部将未支付的剩余农民工工资(115万元整)亲笔签署了一张工资欠条证明(后附有原件照片),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讨薪,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拖延支付。直到2016年2月4日,刘连平、李振清、汪春生三人再次签署了一份承诺书,内容包含将剩余农民工工资承诺在2016年12月30日前付清,如到期没付清将按2分利息计息,直到本息付清为止(后附有原件照片)。原告及工友们在承诺得不到兑现的情况下,联名上诉到澧县劳动局领导办公室以及劳动监察大队,得到的答复是该项目未存预留储备金,没有办法发工资,建议走司法程序;劳动监察大队还表示他们权力受限,无权扣人、扣物、冻结账户,如果按程序移交公安,他们还得花自己的经费请公安部门办事,这样一来,你们觉得监察大队的办事效率会有多高呢?这难道不是政策上的漏洞吗?由于农民工们根本没那笔钱也打不起这种官司,所以恳求政府多多关注,望问题得到处理解决。转眼4年过去了,原告(陈克明)一直催促找到鑫鼎国际项目部的刘连平、李振清、汪春生三人讨薪,但至今未收到他们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同时在此期间也一直找过澧县沣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领导,该施工单位采取不理睬也不出面处理解决的不作为的态度,实在让人悲愤不已,义愤填膺。所以本人及代表工友们实在是忍无可忍,被逼无奈,讨薪未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此下策,望问题能得到解决。

特恳请各位领导,将心比心,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原告人代表:陈克明。

2017年3月2日星期四。

附件(均为原件照片):一、工资欠条证明一张。

二、承诺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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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九

我叫钟,湖北红安人,38岁,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毕业。自1992年来汉正街当“扁担”至今整整2019年,经历了当“扁担”的甜酸苦辣。

汉正街“扁担”们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维权意识淡薄,加之过去没有一个组织依靠,就像大海中航行的轮船没有港湾,我们感到很飘泊、茫然,觉得是城市的边缘群体,不能分享城市的快乐,倾吐自己所思、所想。

我总是在想,要是能让我们“扁担”加入工会组织,有组织关心,那该多好啊!当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来自随州的“扁担”戴华修和来自仙桃的赵天文,他们摇头说:“工会是城里有单位人的事,我们想加入工会是在做白日梦。”我不甘心,想试一试,2019年1月18日,我通过《长江日报》表达想加入工会组织的愿望,没想到引起市委书记、市长等领导的重视。市、区、街工会迅速召开研究会解决这个问题,对第一批有入会意愿、工作相对稳定的15名汉正街“扁担”,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批准入会。

2019年1月23日,街工委、办事处、街工会为我们15名“扁担”举行了隆重的入会仪式。当时我非常激动,没有想到我们这些农民工“扁担”也能成为中华全中国总工会的会员。

也是这一天,在街工会的推荐下,我作为汉正街“扁担”会员代表,参加市总工会举办的团年会,同市委书记同桌吃团年饭。和市委书记在一张桌子上吃年饭是我做梦也没想到的事情。

加入工会后,我们这些“扁担”就有了自己的“家”,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维护。以往,我们这些“扁担”经常会受到一些不法托运部的欺负,成为工会会员后,工会协同汉正街农民工服务中心维护“扁担”们的合法权益,不法托运部被取缔,打人抢托运业务的行为得到惩治,商户打“扁担”的行为也很少发生了。每当有人想欺负我们时,我们总是拿出工会会员证,会员证成了“扁担”们的护身符。

2019年3月30日,区总工会和街工会安排我和“扁担”会员刘昌云作为汉正街“扁担”代表,参加省、市总工会领导一起举办的全市农民工权益状况座谈会。在座谈会上,我第一个发言,代表汉正街“扁担”吐露心声。会后,市总工会还向汉正街“扁担”们发放100份调查问卷,我们反映的情况还写进了市总工会的《武汉市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状况。

调查报告。

》中。

加入工会后,各级组织把“扁担”们与有单位的城市职工、农民工一样看待,不仅关心我们的身体健康,还让我们参加各种文化活动。这一年来,我们作为来武汉打工的农民工,真切感受到各级政府在关心我们,城里人也在慢慢接受我们,我们感觉离城市更近了。

在生活和福利方面,区工会和街工会组织我们参加了社区流动窗口社保,免费为我们体检、动员我们参加大病疾病医疗互助保险。2019年1月4日,区总工会向汉正街农民工免费发放100份大病疾病医疗互助医疗保险,街办事处发放了100床保暖棉被。

在文化生活方面,我们收获也很多。2019年2月22日,街工委、办事处、街工会举办了首届农民工趣味运动会。我们“扁担”会员参加的积极性很高,充分体会到运动带来的快乐。街工会还组织我们“扁担”参观汉正街博物馆,了解汉正街的历史,为农民工包场演出地方花鼓戏《状元与乞丐》,丰富了我们的文化生活。“五一”期间,街工会组织我们“扁担”会员代表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东西湖区石榴红村参观,让我们和城里人一样,分享生活的快乐,增长我们的见识,也融洽了城乡会员之间的感情。10月26日,我们“扁担”会员到汉正街农民工培训学校学习,听了一堂《同城同心,共创文明》的课,促使我们融入和谐的城市生活,为城市的繁荣作出贡献。

2019年1月4日,市总工会获悉我们“扁担”有看工会书刊的愿望,很快便在汉正街工会成立了全省首所“农民工书屋”,我第一天就借了4本书回家看。元旦期间,我们还收到区工会的贺年卡和。

慰问信。

这些都温暖了汉正街每一位农民工的心。

汉正街“扁担”们加入工会一年来,普遍有了城市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并深切体会到,工会组织是我们汉正街“扁担”温暖的家,工会引领我们积极向上。

觉得该。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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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断出台新法规加强农民工讨薪保障的力度。这些新法规在维护农民工权益、减少欠薪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来探讨农民工讨薪新法规所带来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首先,新法规明确了企业雇主应负的管理责任。过去,有些企业对农民工的欠薪问题躲避责任,难以追究。但新法规的出台,使得企业雇主不再能够一次次逃避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起管理责任,保证农民工的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这对于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推进企业规范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新法规强化了法律援助和救助机制。农民工一旦遭遇劳动纠纷,往往面临着巨大的法律费用和诉讼压力。然而,新法规对于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援助和救助机制。例如,设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基金,为农民工提供经济支持,使他们更有底气与企业对抗,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农民工的讨薪成功率,增强了他们的讨薪信心。

第三,新法规明确了公共监督的重要性。在过去,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缺乏有效监管和处罚力度,给了一些企业“玩忽职守”的空间。然而,通过新法规,明确规定了公共监督的要求和责任,并加强了对企业欠薪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使得企业无法逃避舆论监管和法律追究,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第四,新法规加强了企业信用管理。针对一些恶意拖欠工资的企业,新法规实行了联合惩戒制度。这意味着在一个地方拖欠工资并被处罚的企业,将在其他地方也受到相应的限制和制裁。这对于那些有意逃避欠薪责任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和威慑。这种联合惩戒制度不仅给予了农民工更多的保障,也给不良企业敲响了警钟,使他们不敢再轻易拖欠工资。

最后,新法规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争议解决机制。通过设立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障部门和仲裁机构,加强了工资争议的调解和解决力度。这使得农民工在工资争议发生时能够便捷地获得法律保障和认可,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农民工讨薪新法规给农民工权益保障带来了积极的变化。它明确了企业雇主的管理责任,加强了法律援助和救助机制,要求公共监督的重要性,增强了企业信用管理的力度,并完善了工资争议解决机制。然而,要真正实现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让每一位农民工都能够公平、合法地获得应有的报酬。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一

司法实践中不少单位在经营不善时,往往采取转移资产、变卖设备、逃匿消失等手段隐匿财产,这样一来,即使农民工胜诉也会因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无法拿到工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据此,农民工可以避免陷入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一规定将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赋予了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一般来说,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法院会在15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必须在15日内提出异议或清偿债务,逾期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此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配偶、子女或其他人等时,债权人就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将恶意欠薪行为纳入了犯罪的范畴。

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时,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二

农民工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辛勤劳作,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讨薪问题一直被诟病,许多农民工因为无法追回欠薪而一直陷于困境。近日,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发起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新法规的出台有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并提供了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效途径。在阅读并深入思考这一新法规的内容后,我对于农民工讨薪新法规有了一些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首先,新法规明确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根据新法规,用人单位负有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一明确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落实了责任主体,并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这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解决讨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新法规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罚力度。新法规对付欠薪行为明确了书面催告、行政罚款、刑事追究等一系列惩罚措施。这一举措的出台将有效遏制欠薪行为的发生,提高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对农民工薪酬支付的重视程度。同时,加大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将对于农民工群体具有强烈的震慑作用,起到预防和警戒的效果。

再者,新法规还规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争议的仲裁和诉讼期限。根据新法规,农民工应当在工资支付期满后1年内提起仲裁或诉讼,若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这一规定强调了农民工维权的时效性,鼓励他们在一定期限内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这不仅有利于农民工自身权益的保护,也增强了用人单位对于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感。

此外,新法规中还提出了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和信用建设的措施。新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公示工资支付信息,倒逼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档案制度,用人单位将因欠薪行为受到相应的惩戒。这些举措将增加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工资支付方面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意识,同时也促进了用人单位的自律和诚信。

综上所述,农民工讨薪新法规的出台具有重要的意义。新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加大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惩罚力度,规定工资支付争议的仲裁和诉讼期限,同时加强了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和信用建设。这些措施有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保障他们的权益。然而,新法规的实施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到具体行动中,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相信通过新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执行的力度,农民工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中国建设攻坚工程将迎来更好的发展。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三

我公司于20xx年x月为了高质量地完成“农民工夜校”培训工作任务,学院精心组织实施了本期农民工培训。

本期农民工培训仅仅是我公司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一部分。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农民工培训工作,把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银川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事来抓,充分展示“银川市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为了把农民工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落实了一名副总经理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专门设立了“农民工夜校”作为常设办事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证了农民工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我项目部与宁夏经济适用房建设公司商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本期农民工培训在该公司所属“东方尚都”建筑工程在建工地举行,学员为该建筑工地农民工。通过宣传和动员,农民工报名积极踊跃,参训学员共计20xx人。

20xx年x月x日,我公司在“东方尚都”建筑工地隆重举行了农民工夜校培训开学典礼。参加培训班典礼的有宁夏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宁夏金磊建筑安装功能公司、宁夏慧源监理公司。宁夏金磊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导在开学典礼上对本期农民工培训开学表示热烈祝贺,并勉励学员认真学习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素质,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按省、市劳务部门对农民工培训不少于16学时的要求,本期农民工培训从20xx年x月x日开始行课,到20xx年x月x日结束,共计15天。每天晚上7:

00—22:00(共4学时)按钢筋工、给排水工、建筑电工、模板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等不同工种,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应工种的技能训练;各工种学员集中学习《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每个工种学员实际参加培训共计60学时。

《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材办公室评审通过、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全国职业培训推荐教材;《砌筑工》、《抹灰工》、《模板工》、《钢筋工》等专业课程教材是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岗位培训中心组编,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

任课教师由本公司具有中高级职称、建筑行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扎实技术功底的人员担任。

通过为期半个月的培训,学员的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通过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鉴定,并通过省建设厅和省劳动社会保障厅办理了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本期培训,有两点体会较深。一是在建筑工地培训建筑工人,深受培训对象和建设单位欢迎,对学员来说,吃、住、行都很方便,对建设单位来说通过培训,学员的技能、素质都得到了提高,有利于促进建筑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公司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管理。二是培训课程的设置一定要务实,除《进城务工教育》和《法律常识》之类引导性培训外,专业课要突出技能训练,多讲“怎么做”,少讲“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们将在以后的农民工培训中,进一步发扬成绩,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办学质量和效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四

近年来,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在参与和关注这一改革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几个方面的问题及其对策。首先,农民工讨薪的法律保护仍存在尚待完善之处;其次,政府监管力度不够、制度执行不到位是导致农民工讨薪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再次,公众舆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是推动农民工讨薪改革的重要力量;最后,借鉴他人经验与加强对农民工意识形态的教育是农民工讨薪改革工作的重要补充。通过改革实践的体会与思考,我们可以为农民工讨薪的维权之路提供一些有益启示。

首先,农民工讨薪的法律保护仍存在尚待完善之处。尽管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一些雇主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但很少受到法律制裁。此外,农民工本身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足,往往无法有效维权。因此,我们应积极推动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权益的宣传和教育,以提高其维权能力。

其次,政府监管力度不够、制度执行不到位是导致农民工讨薪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监督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疏漏,未能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同时,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工资支付上存在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完善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联动的维权机制。

再次,公众舆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是推动农民工讨薪改革的重要力量。众所周知,媒体舆论在社会监督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媒体的曝光和舆论引导,不仅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农民工讨薪问题,而且可以强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问题的重视,推动改革进展。此外,社会组织的发挥也十分重要。一些非政府组织和公益团体积极参与到农民工讨薪工作中,通过提供法律援助、组织维权行动、监督政府等方式,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最后,借鉴他人经验与加强对农民工意识形态的教育是农民工讨薪改革工作的重要补充。我们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农民工工资保障上的成功经验,如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建立更加完善的维权机制等,从而提高我国农民工的维权效果。此外,加强对农民工意识形态的教育也非常重要。通过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劳动权益等的普及教育,可以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加他们自我保护的能力。

总之,农民工讨薪改革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和社会组织共同努力。在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应积极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政府的监管力度,推动舆论和社会组织的参与,同时借鉴他人经验与加强对农民工意识形态的教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逐步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让农民工获得应有的权益,从而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的目标。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五

近年来,我国农民工讨薪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法规。这些新法规的出台是对现有法律的完善和补充,旨在保护农民工的权益,提高劳动保障水平。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这些新法规的积极意义和不足之处。

首先,新法规着力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新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员工劳动报酬应在第三方账户存入。这一规定的出台,有效地解决了许多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的问题。在过去,一些不良用工单位往往通过迟延支付或挪用劳动报酬等手段,剥夺了农民工合法的收入。新法规的实施,为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新法规强化了监管和处罚力度。新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支付劳动报酬规定,将面临多项严厉处罚,甚至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那些明知故犯的用人单位起到了震慑作用。以往,一些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往往逍遥法外,不少农民工因此失去了追讨工资的机会。新法规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民工工资讨回的成功率。

然而,新法规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尽管新法规有力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但由于部分用人单位的不配合,农民工仍然面临着难以讨回工资的问题。有的用人单位故意隐藏资金,让农民工陷入无法追讨工资的困境。对于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确保新法规的有效实施。

其次,新法规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执行难题,如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补缴问题。有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农民工在退休或发生工伤时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这一问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总之,农民工讨薪新法规的出台,对于提高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新法规加强了工资支付保障和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了农民工讨薪问题。然而,新法规的实施还面临一些难题和挑战,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克服。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新法规,才能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六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人们关注、思考和改进的方向。针对这一问题,我参加了一次讨薪改革的培训班,深入了解了农民工讨薪的现状和改革方向,同时也对改革中的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我将围绕讨薪改革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组织协调、改变观念认知和推动社会责任五个方面展开。

首先,农民工讨薪改革的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当前,许多农民工遭遇讨薪困难,主要是因为法律制度配套不完善、执行监督不到位。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科学、合理、可执行的讨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讨薪责任追究的机制,对拖欠工资的企业、个人进行严厉打击,使责任无处逃避。只有通过健全的制度体系,才能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讨薪改革的效果。

其次,提高法律意识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重要任务。在培训中,我了解到许多农民工并不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知道如何维权。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只有当农民工知道自己的权利,才能勇敢维权,有效解决讨薪问题。

第三,加强组织协调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保障。讨薪问题往往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工会等共同协调和合作。在讨薪改革中,我们应该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政府应加大执法力度,社会组织应提供法律援助,工会应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共同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改变观念认知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关键。许多人对农民工的讨薪问题持冷漠态度,认为这是个体问题,与自己无关。实际上,农民工的讨薪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解决。我们需要改变观念认知,树立“农民工就是我们中的一员”的意识,认识到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性,才能推动讨薪改革的进程。

最后,推动社会责任也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重要任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承担起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责任。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确保及时支付工资。个人也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随意拖欠工资。只有社会各界共同担负起应尽的责任,才能为农民工讨薪改革铺平道路。

总之,农民工讨薪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通过参加讨薪改革的培训班,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讨薪问题的现状和改革方向。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组织协调、改变观念认知和推动社会责任,这五个方面是农民工讨薪改革的重点。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让农民工在一片阳光下工作,实现自身的梦想和价值。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七

6.6万人,超额完成苏州市全年的目标任务的131.6%和132%。其重点工作如下:

年初,我们通过组织对企业用工需求的调查,及对调查数据的综合分析,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外来农村劳动者求职和技能型人才建设需求,确认20xx年职业技能培训紧缺职业(工种)。根据公布的紧缺工作,配合春风行动、妇女招聘专场、残疾人招聘专场和“八一”军嫂招聘专场等,我们开展了大力的宣传活动。

一是将招生简章印制成彩色页面,深入到区、街道、社区和各区的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宣传;

三是通过苏州日报等三大报纸和电视新闻媒体进行报名信息报道,主要以传统、特色、热门和紧缺专业(工种)为重点进行专题的宣传。上半年还制作了城市商报的招生专刊,对就业再就业技能免费培训进行整版的政策宣传,宣传学员成功就业典型案例。

在对各培训定点机构农村劳动者培训工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三月份召开了本年度苏州市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启动大会。在培训的实施过程中,注重加强农村劳动者培训的质量管理。针对今年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中出现的招生、培训、发证的一些新情况,配合我们的“服务提升月”活动,我们对金莎、创元、园林、春光等部分培训定点机构进行走访、调研和电话随访,对培训、招生、宣传、咨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改进。对个别学员反响比较大的学校,我们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整改。我们还及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和外来劳动者免费技能培训招生宣传的通知?,对招生宣传作了统一要求。同时,我们还热忱主动指导各培训定点机构(企业)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培训、人员信息录入,并为其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报的管理、服务。通过优质服务,全程管理,从而达到在树立培训品牌、提高培训质量的同时,全面提升服务形象。

为了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国发[20xx]36号)文件精神,推动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培训工作,提升商贸类企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苏州市区举办了以农村劳动者为主的“20xx年度商贸类营业员技能竞赛”。有苏州人民商场等12家商贸类企业36名职业技能高手参加了操作技能竞赛的总决赛。并现场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竞赛内容分为理论层面和技能层面,其中技能层面包括服装折叠与摆放出样赛,包扎技术赛和模特服饰搭配表演。36名选手均通过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其中4人获得了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2人获得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苏州市开展的企业内外来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有四个方面。

第一,做出上一年度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企业内培训的书面总结;

第三,通过对企业内训工作的总结、走访、查看和检查,确定“20xx年度苏州市区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定点企业名单”,召开企业内训启动会,签订培训协议,全面开展今年的外来农村劳动者企业内训;第四,在企业内实施外来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过程中,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

农民工讨薪工作总结篇十八

我县是江南有名的“鱼米之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农业产业受到强烈冲击,受多种因素制约,至使我县至今仍是国家重点扶贫县。20xx年初,县委在谋划全县发展蓝图时,一方面将招商引资、强攻工业、发展城镇作为主攻方向,另一方面将劳务输出、发展特色农业、加快农民向城镇转移步伐作为强县富民的重要策略。根据县委这一决策,县政府于20xx年5月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三名副县长为副组长的“xx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劳动保障部门(就业局),主任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农业局、经贸委、就业局、政府办主要领导担任,各乡镇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分管劳务培训工作,每个乡镇成立劳动保障所,其工作人员报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0xx年6月出台了《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通知》;20xx年7月制订了《xx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实施方案》;20xx年8月制订了《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农民工培训的通知》。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推进我县农民工就业培训的进程,促进全县农民转移就业的工作力度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结合实际,制订原则

我们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按照《20xx—20xx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县域大、人口多、劳动力转移任务重的实际,研究确定培训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按需培训的原则(即订单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二是坚持引导性培训与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三是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城乡劳动者教育培训合理的层次结构,满足市场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四是坚持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明确目标,确定任务

做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培训是实现农业大县农民转移目标的重要手段。20xx年,我县确定的培训目标:一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的水平和能力;三是大规模提高农民工社会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根据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数量,明确了培训目标和计划,实施了农民工培训工作“百、千、万工程”,即:通过培训使百名创业者进入“小老板”行列;县就业训练中心直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社会力量和用工单位共同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培训达到一万人。整个培训工作做到四个为主:一是培训期限以短期为主;二是培训形式以技能为主;三是培训内容以实用为主;四是培训方向以订单上岗培训为主。

(四)选准基地,形成机制

经省就业局批准,我们确定了以基础较好的县就业训练中心、县希望电脑培训学校、县技能培训学校等民办培训单位作为我县再就业培训基地和劳务输出基地。同时,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xx县职教中心作为我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的培训基地。县就业局组织的技能培训公共科目均由县职教中心负责实施,在县职教中心尚未配备相应的专业培训器材之前,由就业训练中心负责专业科目培训。

为了整合资源,发挥整体作战优势,我们形成了相应的培训机制。首先,由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并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培训内容的审核和经常性监督管理工作。其次,各乡镇政府负责被培训人员的选送,确保培训对象落实到人,并把这项工作列入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三是县政府各部门形成协调合作机制。

如:县农业局负责阳光工程的项目方案拟定和组织实施,建立项目档案;县科技局负责对农民实用性技术培训的指导;县经贸委、建设局、环保局和工业园区办公室负责做好用工单位接收和服务工作,及时提供用工信息;县就业局负责统筹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就业安置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的筹措和工作经费安排,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并制定资金管理方法;县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县物价部门对培训人员收费实行监督;县就业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就业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建立统一、有序、规范地实施培训计划和工作机制常规动作等。

(五)打造平台,注重实效

一是把培训班搬到农村乡镇。为了就近就地为广大乡村劳动者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我们采用把培训班搬到乡镇,通过乡镇劳动保障所把技能送到农民家门口。二是把培训班办到企业中去。为了积极推进农民工就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招商引资成果,努力为县工业园企业用工提供服务,我县把就业培训工作与工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与企业联办培训的机制。

20xx年4月1日,县劳动保障部门组建“企业用工服务办公室”,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订企业招工计划,协助企业招工,协调招工事宜,提供劳动力服务,帮助企业实行“人性化”管理等工作,为企业就业、培训提供了全方位服务。利用园区企业的场地、设备、技能指导师资,与企业联办农民工技能培训班,20xx年,我们采用上述办法,有效地培训了一批又一批农民工。

(六)保障经费,规定待遇

我县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和县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经费。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培训单位不得收学员的培训费用。所有培训费均从上级专项经费和县财政配备经费中解决。为了巩固我县招商引资的成果,更好地发挥劳动力资源配置在招商引资中的促进作用,县政府对城乡劳动力统筹培训后被县内用工单位吸纳的人员,实行下列优惠办法:

(1)劳动者全程免费培训和免费介绍职业;

(2)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培训人员培训期满后在本县企业受聘的,前三个月内最低工资每月不得少于350元。并强调提出:用人单位在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每月不得少于210元。若所发工资低于每月350元底薪者,其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

(3)凡经培训的人员被县内用人单位吸纳后,均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

(4)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农民工就业培训中确需开支的其他费用,均由财政负担。

在学员待遇方面,我们规定:所有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就业局统一发放结业证书,同时,也可参加全国通用技能等级考核,获得全国通用的技能等级证书;阳光工程项目培训由县职教中心发给结业证书;学员结业后,由xx县就业局职业介绍所和县级教中心负责全部推荐就业,就业去向以本县工业园区用人单位为主;学员到县外就业,不受限制,来去自由;本县用人单位招工时凭结业证可优先得到安置和享受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一)有的部门和乡镇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缺乏劳务经济观念和劳动力培训社会化服务观念。没有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当作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资源来开发,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识不强;县乡配套投入能力有限,致使基层农民工培训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

(二)农民要求培训的积极性还不高、主动参与培训的意识还不够强。有的农民存在着“故土难离,不肯走出去;温饱即满,不愿走出去;没有门路,不会走出去;缺少技能,不敢走出去”的落后思想,甘于贫困,甘于落后,缺乏通过培训走出去打工创业的信心和决心,在培训方面舍不得花时间和金钱。

(三)资金的缺乏仍是阻碍当前我县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就业培训的重要因素。我县对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从20xx年开始启动,当年投入到培训方面的硬件建设资金及培训经费尽管达38万元,但仍明显不足,大部分经费需通过到省就业局投标解决,县、乡两级因财政紧张很难全部落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培训配套经费。

(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低影响农民工参与技能培训。农民工多数是通过亲带亲、邻带邻、友带友的方式到外地务工,有的甚至是个人盲目瞎找,没有经过系统的择业指导、就业培训,不具备针对性、适应性的劳务输出能力。而这些人由于组织松散,很难集中开展培训。

(五)技能性培训师资贫乏。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具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如制造业、纺织缝纫业、机械电子业、电气电焊业、计算机软件开发业、养殖畜牲业等方面的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因本地工业不发达而纷纷到沿海发达地区创业和参与经济建设,从而给我县农民工技能培训方面留下不少师资难题。

(六)就业培训的“硬件”建设滞后。我县现有培训农民工的场所小、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功能不配套,很难适应城乡统筹就业培训的需求,难以发挥“一站式”全方位培训服务功能。

(七)职业教育滞后。目前我县作为一个拥有百余万人口的大县,无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也仅一家,职业中学、职教中心等机构,目前从事的教育也都是一些常规性、课本式的教育模式,其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无法承担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

通过一年多来实践,笔者认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必须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资源、满足城市和企业用工需求为重点,以内转、外输为基本途径,以就业市场为导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保障,努力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面向市场、服务企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格局。

进一步强化领导,推进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面广、量大,行业和工种多,仅仅依靠几个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是难以完成这项使命的,必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坚持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一项产业来抓。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具体问题,并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绩效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上的质量、上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告舆论,在全社会营造“打工致富”、“创业光荣”的浓厚氛围。同时,通过典型、示范引导,使广大农民切实认识到“外出打工能挣钱,参加培训挣大钱”,从而使农民树立全新的就业、培训观念,对自身参加培训充满热情、兴趣和责任,提高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投入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就业培训体系。按照“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加快我县劳动就业培训机构建设,建立以就业培训和公共职业介绍为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综合性相结合的大型培训基地,为农民工提供面对面的服务。按照“六到位”要求(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经费、场地、工作和制度)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有条件的乡镇可在行政村配备劳动就业协管员,以便更有利于摸清我县的劳动力资源情况,逐步形成县、乡、村农民工培训三级网络。

四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整合资金资源,落实农民工转移培训专项资金。将阳光工程,工业基金中用于安排企业人才用工培训方面的资金,现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同级财政安排对农民工实施免费培训的资金一起整合在一起,集中使用,便于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五是进一步注重实效,提高质量。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走“教育同市场接轨,培训同市场挂钩”的新路子。在教材开发上,既要讲究规范、统一,又要立足于农民自身的实际和要求,编写一些以卡通式、操作说明式、流程图示等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乡土”教材。

在培训内容的设置上,既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又要适应农民转移就业的现实需要,多实践操作,少理论学习,确保受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快速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能;在培训方式上,要采取学员分散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短期技能培训与长期职业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以就业指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

六是进一步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品牌就是形象,就业是无形的资产。要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特点为基础,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要按照“设置一个专业,开发一种资源,建立一个基地,形成一种产业”的工作思路,结合自身的培训优势,主攻1—2个优势专业。要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思路和“合格一个、输送一个”的原则,切实把好输出人员品德关、身体关、技术关、文化关,切实做到不培训的不输出、培训不合格的不输出、有劣迹行为的不输出、手续不健全的不输出,逐步树立劳务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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