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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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省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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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云南省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篇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学业辅导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1、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2、所有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参加分配。

所有经费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人员、辅导人员、后勤人员劳务报酬、学生活动经费、水电、器材、耗材等设施设备、考核奖励,改善课后服务条件等方面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1、学校提取10%用于管理及公用支出。

2、收费:小学35人以下25元/生,36-45人40元/生,46人以上55元/生,(班主任:非班主任=6:4,仅限语数老师);初中班主任30元/生。

3、绩效考核:1000元/人,其中基数800元,200元考核,具体见**小学成果奖细则。

4、课时工资:35人以下,35元/节;35人以上,按照1元/生/节计发。

5、结余费用处理:

(1)、初中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计发,35人以下,30元/节;35人以上,按照1元/生/节计发。

(2)、相关竞赛获奖指导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200元、100元/生,市级相应加100元,省级国家级再加100元/生。

(3)、相关活动学生发奖(奖金及奖品方案由学校审批)。

(4)、剩余所有费用,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平均分配。

在场人签字:

**镇**小学校

2021年4月15日

云南省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唐山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被定为首批课后延时服务的五所试点学校之一,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

计划

于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课后延时服务工资分配意见如下:

面向全体,对参加服务的教师同工同酬。

参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的所有教育、教学人员。

以每学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的课时量为分配依据。

(一)、基数的确定。

根据五所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所有参与教育、教学的人员,每人每天发放延时基本补偿工资5元。

(二)、课后延时服务教师工资的确定。

每天基本工资5元+课时服务工资=每天延时服务的工资

1、课时的界定

(1)班级课时:以春、秋、冬季作息时间为例,按照教育局规定延时服务的时间,我校一二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6:45,计60分钟,按照40分钟1课时,为1.5课时;三四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00,计75分钟,折合2课时;五六年级延时服务时间为15:45—17:10,计85分钟,折合2课时。

我校共67个班,以班为单位,每天总课时122课时。

(2)社团活动小组课时:延时服务时间为16:20-—17:20,计60分钟,折合1.5课时。

我校社团音美14个,体育11个,文学社1个,计算机小组1个,比特活动小组1个,每天总课时42课时。

(3)各段领导每天1课时。

(4)校级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天0.25课时,共计1课时。

2、每课时工资的界定

(1)每学期延时服务费用总额/具体服务天数=每天延时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天数为实际授课17周,除去节假日,共计68天。按照我校总额的发放标准,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为3319元。

(2)每天的延时服务费用-每天基本工资总量=每天课时服务总额

我校在一线服务的教育教学人员205人,每天基本工资总量为1025元,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

(3)每天课时服务总额/总课时数=每课时工资

每天课时服务总额2294元,每天总课时169节,每课时工资为13元。

(三)、对于剩余金额,因高年级时间比较长,对超出部分,折合课时,适当补贴。

云南省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篇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课后服务费的收取必须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强制和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不开展课后服务而收费和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等行为。

2、课后服务费由我校总务处按照核定标准统一收取后全额上缴财政,纳入学校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全额返还用于课后服务的成本性开支。此项资金单列收支,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收支平衡。课后服务费分两部分使用,主要用于发放参加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以及因课后服务活动发生的设施设备添置维修、耗材购买及开展各类比赛活动等费用。

3、服务对象为我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学生、留守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需服务群体;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子女给予免费学习辅导帮助。

4、学校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提前告知家长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并签订课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5、课后服务费支出主要分为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各类比赛活动等支出和教师工作补助支出两类。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规定凭正规财税发票和附件报支;教师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安保值班等人员劳务费用凭发放花名册报支。

1、学校根据xx县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教发〔2021〕xx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费用发放方案,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合理分配报酬。

2、学校制定的课后服务费用发放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并在本校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工作开展的需要,本着两个“有利于”(有利于学校“托管”活动组织与实施开展;有利于通过“托管”活动更加有效地调动全校广大教职员工的长远工作积极性,让更多的教师安心乐教和专心执教,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1)课后服务费支出包括:教职工工作补助、服务绩效奖励、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耗材购买和各类比赛活动等按支出。学校在核算人员工作补助费用总量时,原则上结合教师岗位职数以及每节托管课时核定补助标准进行概算。

(2)服务费进行全校统筹,各年级发放标准一致,参加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补助支出,所有支出由教代会按学期进行审议。

(3)原则上学校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享受的工作补助总额不得高于本单位的平均标准。

4、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水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学期统筹安排使用。

(1)学校原则上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每节课时每个班只能安排一名教师。

(2)学校课后服务费支出用于教职工工作补助发放,尽量减少学校活动及设备添置等使用经费支出。

5、课后服务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所有课后服务人员的工作补助发放都应按照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实行,与岗位职责、实际工作量紧密联系。

6、我校具体发放办法:我校共x个班,每班每天课后作业辅导x节课,学期共计xx课时,期中社团活动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管理人员每人每周某某x课时,20周某某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后勤保障人员每周某某x课时,20周某某xx课时,每课时按xx元标准发放。

7、教职工在参与课后服务的过程中,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受到上级相关部门处理的,不得享有本学期的课后服务工作补助。

根据以上条例,本校课后服务人员在按照“按劳分配、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中,特别强调在对教职工分配工作任务量时一定要结合平时该员工在学校实际履职工作量。原则上已经请了产假、病假、事假以及因个人原因学校内部作为“病弱照顾”对象,实际上完全没有履行实质性工作职责的不得借以课后服务之名享受岗位待遇。学校应充分结合教师平时工作的实际任务量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规范发放。

1、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课后服务制度,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2、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由县局给予学校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理。

(1)考核方案未经教代会通过的;

(2)虚设考核方案或平均发放的;

(3)截留、挪用、克扣、挤占课后服务费的。

1、本办法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行(试行一年)。

2、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

云南省课后服务费分配方案篇四

根据《xx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发[2019]2号)、《xx市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x教基字[2019]22号)和《xx县关于印发xx县教育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函[2017]92号)要求,为对参加学生课后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进行客观评价,激发参加课后服务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并且确保课后服务经费使用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在坚持教师自愿的前提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奖励性原则。为了充分调动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对于课后服务期间服务内容有创新、有温度、有深度,能够让家长满意,能够让学生大有收获,学校好评的教师,予以奖励。

3、按劳分配原则。完善与新时代教师岗位职责、实际工作、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联系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按劳分配。

以财政补贴为主。

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对象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

课后服务经费的发放由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两部分组成。

(一)课后服务过程性奖励

1、课后服务经费以学期为时间节点进行考核统计,学期末统一核算发放。

2、学校安排专人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考勤检查(学校制定专门的课后服务点名表),每迟到一次计-1个工作量,无故缺勤一次计0个工作量,当日无课后服务费。

3、课后服务教师必须尽职尽责,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课后服务监管制度以及健全应急措施,确保课后服务活动组织有序、有效、有益,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若课后服务期间出现一次失职或安全事故,当日无课后服务费、无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

4、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要有活动记录表,要记录详细,符合要求者记1个工作量,材料记录不全者记0.5个工作量,午间课后服务每次记0.5个工作量。

5、课后延时服务期间,若出现违反师德行为,或因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老师,本月课后服务费全部扣除,并结合违纪行为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追究责任。

(二)课后服务终结性奖励条件:

1、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有创新、有效益、表现突出的老师以及课后延时服务得到家长和学生好评的教师。

2、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发展,无私奉献,不计报酬,牺牲个人时间,默默付出,做出贡献的教师。

3、学期末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课后延时服务调查问卷,按照得分确定奖励教师。

(三)说明:

1、过程性奖励与终结性奖励占服务经费的比例为9:1。

2、过程性奖励得分根据日常服务情况和查阅材料确定;终结性奖励得分根据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得分按比例确定。

3、本课后服务费管理分配方案适合用于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费发放,如果上级文件政策有变动,将按照上级文件政策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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