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需要遵循一定的结构和格式,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报告需要一定的准备和技巧。首先,在撰写报告之前,我们需要仔细研究和收集相关的信息和数据,确保所提供的内容准确、全面。其次,我们要合理组织报告的结构,包括引言、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跟随报告的逻辑。这些报告范文是基于实际情况撰写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
消防调研报告篇一
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将给师生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学校火灾事故应防患于未然,学校防火工作刻不容缓,防火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政府、教办的.要求对我校消防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加强领导,成立学校防火领导小组,加大领导监管力度。
组长:
成员:
二、自查学校用电线路。学校用电线路不规范或者私拉乱接很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鉴于此,学校对用电线路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我校旧教学楼电线老化比较严重,存在有安全隐患。对于上述隐患都采取了零时措施。
三、自查学校教学用房、生活用房通道,以及周边。学校教学用房、生活用房通道畅通,未发现在通道内堆放杂物。在行课期间通道畅通未关锁。教学用房周边未发现堆放可燃杂物情况。
四、加强教职工防火意识教育。学校多次利用政、业学习加强防火教育,特别是教职工用液化气安全。教职工家庭用火严格按程序操作,液化气罐和气灶应保持规定距离,经常检查气管是否老化、磨损漏气。凡吸烟教师严禁乱扔烟头,烟头须熄灭后扔进垃圾箱。
五、加强对学生的防火教育,教育学生不玩火,不携带火源到学校。严格学生野外用火。
六、我校现有干粉灭火器30个。目前还在保质期内。
消防调研报告篇二
观念及预防知识,增强农村消防工作实效。近年来,我们在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方面也下了不少功夫,但一直成效不是很明显,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是消防宣传教育方法形式呆板、不喜闻乐见,难以引起农牧民学习消防知识的兴趣。长久以来,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教育由于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上习惯套用城市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如“你打我通”的灌输式课堂宣传教育、张贴消防宣传画等等,而大多数农牧民经常或早出晚归、春耕秋种,放牧养牛或外出打工、忙于生计,这些宣传教育形式与农民作息现状和业余生活不相吻合,不够喜闻乐见,难以激发农牧民对消防知识的学习兴趣,进而导致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
二是消防宣传教育内容枯燥无味、不贴近实情,难以增进农牧民对消防知识的理解和消化。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教育与城市消防宣传教育有着截然不同的实际情况和对象特点,如农村牧区消防重点与城市消防重点不同,建筑物间距相对较宽,多为木质结构,房屋周围草囤较多,易发生雷电火灾、烛蜡火灾、自燃性火灾等火灾,这与城市建筑物间距较密,多为钢筋水泥结构,使用现代化生活设施较多,加上娱乐场所较多,易发生煤气火灾、电路火灾、电器水灾,而且容易引发群体性重大火灾。再如城市民众普遍文化水平较高,对书面语言及普通话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都相对较强。而农牧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习惯用方言交流,对书面语言及普通话接受能力和理解能力都相对较弱。然由于我们在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教育过程中,更多的只是套用城市消防宣传教育内容,严重脱离了农村牧区消防的实际情况和对象特点,进而导致消防宣传教育往往停留在墙上、纸上、家门口,难以入村入户、入心入脑。
络。当前,由于农村牧区公共性基础硬件设施建设不够完善,条件较差、消防宣传教育主要依靠张贴消防宣传画、写消防标语、农村牧区广播、下发消防知识小册子等几种有限的宣传渠道,面比较窄,同时种类比较单一,难以形成四通八达的立体消防宣传网
络,进而导致消防知识难以达到妇孺皆知、村喻户晓的宣传效果。联系当前农村牧区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对象特点,分析上述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诸多问题的根源,关键还是在于消防宣传工作没有找准突破口、找好宣传载体和平台。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的同时,必须结合实际,积极寻求新的突破口,创建一种流动性强、生命力强、农牧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新模式,提升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教育效果。
草原文化是内蒙古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的资源宝库。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农牧业大国,草原文化在农村牧区积淀很深,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和渗透力。农牧民总是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受到草原文化的熏陶,进而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思维模式,指导着人们的日常行为。创新农村牧区消防宣传模式,就必须充分利用“乡土文化”这一特殊资源优势,并以此为载体,增强消防宣传教育渗透力,提升消防宣传教育效果。
上到行动上给人以某种制约与塑造。它的约定俗成将成为独立于权力、政令以及法律之外的一种潜在控制力。尤其是在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牧区地区,科学文化水平相对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草原文化这种“不成文习惯法”的控制力尤为突出。将消防宣传融入草原文化这一载体,将产生相对于法律强制性的一种更加自觉的控制力,有效弥补农村牧区文化、法律素质薄弱的缺陷。其次,以草原文化为载体有利于强化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的渗透力。草原文化起源于农村牧区民间传统生活和风俗习惯,群众参与广泛,故而深受群众喜爱,可以说是最贴近民众的“草根”文化。借助草原文化的普及性和通俗性,既能增强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内容的亲和力,拉近农牧民对消防知识的距离,无形中达到对消防知识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同时又能将消防宣传内容通俗化、农村化,牧区化,促进农牧民对消防防火知识、自救知识、扑救初期火灾知识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理解与掌握,进而强化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的渗透力。
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借助草原文化这种形式多样、四通八达的特点,无形中拓展了各种不同形式、不拘一格的宣传渠道,极容易形成一种隐形的立体宣传网
络。如在广西一村庄通过“传锣”防火,以快板、顺口溜、山歌等形式使村民们时时崩紧防火的那根弦,全村十年无火灾事故发生;在山东省的农村消防宣传中采取“村村贴”消防宣传瓷砖壁画形式,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方面要强化职能意识,搞好组织筹划。要通过政府牵头、消防部门指导,由被动宣传向主动筹划过渡。由于草原文化地域性和分散性的局限,很难在大范围得以发展传播,再加上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还处于成长阶段,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其社会管理的职能,充分挖掘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文化资源,举办有组织、有规模、有切实宣传效果的消防宣传活动,这当中消防部门应当扮演“宣传顾问”的角色,做好消防宣传内容的把关工作,及时掌握农村牧区消防宣传工作中出现的误区,找出农村牧区消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而将作品的创作、设计和表演权留给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以推进消防宣传工作的自我认识进程,达到增强农村牧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的目的。真正实现消防宣传由被动宣传向主动掌握过渡。
另一方面要注重紧贴实际,提高融合效果。各地不同的草原文化因受其形成的不同历史原因和时代背景,在时间上、形式上、内容上有着其独特的约定俗成的特点,具有不可随意改变性。以草原文化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就必须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紧贴这一实际,在宣传的内容和方式上下功夫,选择好的宣传形式,注重内容的实效性,切实提高农村牧区消防宣传的效果。要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要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搞好草原文化与消防知识的融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创新的手段开展农村牧区消防宣传,使让消防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总之,以草原文化为载体开展消防宣传,必须进行所借助的草原文化进行充分了解和认识,并在此基础上对草原文化资源进行有效而又合理的开发。通过搭好“草原文化”这个舞台,唱好消防宣传工作这台戏,不断增强农牧民对消防知识的认知和掌握,强化他们消防安全意识和观念,是当前农村牧区消防工作极其有效的方法路子。
消防调研报告篇三
所谓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是指那些在人的身边经常发生,习以为常而又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平时不足以引发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1990至20xx年全国发生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发现人员密集场所造成群死群伤的占火灾总数的30%,死人数占总人数的60%左右。如2000年3月29日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特大火灾、20xx年6月16日北京市“蓝极速网络”特大火灾、20xx年2月2日**天潭酒店特大火灾、20xx年2月15日吉林省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相当一部分火灾是由于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等常见消防违法行为导致的,其危害性非常大。在奥运会即将开幕之际,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刻不容缓,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及社会各界应该加以重视。
全国各地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表明,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安全疏散不畅、消防设施存在习惯性违章。人员密集场所在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常闭式防火敞开、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通道堵塞、占用和出口上锁等违章行为,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严重阻碍了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一)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锁闭。安全出口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但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或虽设置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但营业时均上锁,可利用的只有一个。许多的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都与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第二安全出口锁闭有关。
(二)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作用是在火灾时关闭或降下来,有效阻止火势、烟气蔓延。在日常工作中,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者将常闭式防火门推开忘记关门,或者在防火卷常门下堆放杂物,自然而然地失去其应有的保护作用,导致火灾迅速扩大、蔓延。
(三)内部装修违章使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人员密集场所为追求美观,舒适及环境档次,大部分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增加火灾荷载,火灾发生后蔓延速度快,并极易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顺着窗户、门缝、楼梯间迅速蔓延,扩散到整个空间,使人不到几分钟就会中毒窒息死亡。
(四)疏散通道封堵或设置金属护栏。如2000年3月29日,焦作市天堂音像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该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不足且被堵塞;20xx年2月2日,**天潭酒店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其二层包房的窗户设铁栅栏,人员无法逃生。
(五)建筑内消防设施器材缺少、损坏、停用等现象较突出。建筑消防设施对有效预防和扑救火灾至关重要。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常发现许多人员密集场所灭火器材数量不足或选型不符合要求,甚至已超过使用年限仍然继续使用;有的场所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明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不合格;有的经营者为了整体效果、美观,将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遮挡、堵堵起来,擅自挪用、拆除;有的场所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等建筑消防设施虽已配置,但因员工不会操作使用,维护管理不好,不能正常运行,形同虚设。
(六)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当,违章用火用电现象较多。有些人员密集场所在建筑装修装潢过程中,只注重环境优雅,品位高档,往往忽视对电气设备和电器线路的规范安装使用,长期处于工作状态,用电量大,容易发热漏电打火。有的场所因使用伪劣电气线路设备,电气故障时有发生。还有的歌舞娱乐场所反复更换业主,经营者对电气线路设备情况不熟悉,往往私拉乱接造成线路和设备过载、老化、接触不良和三相电流不平衡等,还有的临时线路环境复杂,受外力损坏,而漏电打火成灾。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人员消防安全素质不高。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对占用消防通道经营等问题是视而不问,问而不管,管而不改,甚至片面强调经营重要性,改了又犯。有时因经营和利益驱动,主动要求员工临时占用。由于消防管理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单位领导关心程度相对不足,职能部门和人员主动开展消防管理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不能主动研究探索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工作措施,消防工作整体处于应付状态,对习惯性违章行为整治力度不大。二是日常管理确有难度。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看,因受经营成本制约,单位不可能派员把守每一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上锁的现象在超市行业尤其突出。随着产权形式多样化,一幢公共建筑的产权往往分楼层分区域分属数家单位所有,各家产权单位在功能上有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办公等,对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等在整体上缺乏统一的管理,消防管理工作各自为阵,出于防范工作需要,各单位在出入口处加装铁栅栏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上述列举的`一些安全疏散方面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实际上都属于现场能够立即整改的行为。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规定,该行为应当责令当场改正,虽然检查多次发现多次整改,也无法依据《消防法》实施行政处罚。但是,根据《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上述行为又属于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从实际操作情况看,由于限期改正的行为属于当场改正,按照法定程序必须要到期复查,被查单位往往千方百计应付复查,有时碍于情面,小题难以大做,查处力度大大削弱,习惯性违章行为仍然普遍存在。
(一)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消防监督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建筑、电气防火的消防知识技能,及时了解掌握新型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积极参与人员密集场所灭火预案的制度,定期组织实际演练,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水平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认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抓住“安全月”、“119消防日”消防宣传和法定消防培训的契机,对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的重要性、必要性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通过开通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参与疏散通道的整治工作。同时,要落实和发动单位开展以疏散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单位职工自防自救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发动全体员工参与疏散通道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通过组织开展领导带队的检查活动,将易产生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场所和地点纳入重点检查对象,定期消除习惯性违章行为。职能部门要通过电子巡更系统等有效形式,切实将防火巡查落到实处。同时,通过明确落实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管理责任人制度,发动全体职工参与消防管理,奖优罚劣。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训练,使场所全体人员都应该熟知必要的消防知识,做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群众和扑灭初期火灾。同时,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四)严格把好审批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和审验分离制度,确保审核、验收的严格性和权威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设计、审核、验收,要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要求,从源头上把好关,不留隐患。对没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验收时还应同时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五)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针对各时期、各阶段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各类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加大现场监督检查频率,特别对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的宽度不符合消防规定的坚决不能营业;其次,必须强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灯必须满足规范要求;第三,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铁栅栏、堆放物品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对于影院的座位摆放、商场的柜台、摊位必须留出符合要求的疏散通道。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对于同一场所因发生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时,应在报刊等新闻媒体上曝光,实行处罚和舆论纠正并重的根治机制。同时,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在实施处罚的同时,还应当撤销原同意其使用或者开业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并将《撤销批准决定书》抄送工商、文化、卫生、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
(六)要大力推广运用消防实用技术。在人员密集场所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实用技术,能够有效预防和遏制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首先,区分不同类型的人员密集场所,贴上外观美观、实用、醒自的提示性、警示性和禁止性消防安全标志。这些消防安全标志的制作要精美,语言一律采用人性化的,这样易于被人们接收和记住,从而自觉抵制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其次,在商场、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推广运用紧急情况下通过手动释放、断电释放或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等方式可以及时关闭的电磁(锁)门禁系统;第三,在超市、歌舞娱乐游艺放映等场所重点推广消防安全推栓和防火型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在娱乐场所的包厢按要求安装图像报警装置和事故广播,以致火灾时能消除娱乐音像,发生警报,引导人员疏散;第四,设计制造嵌入式微型电子感应语音报警器,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门两边、安全出口门锁上、常闭式防火门上和安全疏散通道内。
总之,在奥运会迫在眉睫之际,各项措施都是尽可能的为确保奥运会的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不仅是一次运动省会,更是一次中外文化交流的盛会,它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礼程碑,各机关执能部门要依据奥运会的相关内容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保障人员要熟悉业务技能。面对突发性事故时,沉着冷静,巧用对策,尽可能降低损失,恪尽职守,保持高昂的热情,向世界人民展示中国消防的风采。
消防调研报告篇四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地方建筑特色的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逐渐被开发利用,对推动文化创意、休闲产业发展和展示地方文化特色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类建筑本身普遍存在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缺乏、安全疏散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如何加强消防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筑本身消防安全性能,是保证此类建筑改造利用过程中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从现行消防技术标准来看,这类建筑难以满足防火灭火要求,尤其是在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方面,现行的一些防火处理手段,难以保持建筑原有特色,建筑单位、设计单位难以接受。因此因地制宜的采取一些防火措施,对规范有序地保障这类建筑改造利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也是消防部门面临的新课题。在此,笔者根据本地部分工程改造中遇到的问题和外地一些成功的经验,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供同行参考。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源头管理。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的改造和利用,涉及到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和室内外装饰改造。改造过程中,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变更和结构安全性,决定了一幢建筑能否改造利用。当前,由于缺乏统一归口管理,消防监督又存在“漏管失控”,因此改造利用过程中难免存在“先斩后奏”现象,往往造成消防监督的被动和建设单位投资的浪费。根据国发15号文件精神,必须建立联合审查机制,才能联合发挥监督效能,规范改造使用过程中的各项审批工作。要通过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解决建筑改造过程中在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结构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为消防审批提供前置依据。通过规划、建设、房管、土管、安监、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的联合审查,合理确定使用年限、外观要求等内容,确保工程改造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联合审查机制的建立、统一归口,强化源头控制,避免单位或个人盲目投资造成浪费,确保消防审批既满足相关单位安全要求,又符合地方政府产业发展导向。
二是正确定位功能,从源头上遏制火灾隐患的产生。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有少量是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大多数是耐火等级条件较差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__版)增设了木结构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相关要求,但对老式木结构建筑的改造利用设计,一般难以达到这一要求。尤其是墙体、柱、梁、楼板等构件的耐火性能方面,如果按照现行规范改造,则难以保证原有建筑的特色。三、四级耐火等级废旧工业建筑改造,大部分只是临时过渡使用,如果按现行规范规定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要求改造,既不经济也不合理。因此,这类建筑的防火审核、管理,应根据建筑的改造使用要求,通过合理限定使用功能的方法,按原有建筑的耐火条件,限制建筑内人员,达到确保安全的目的。对木结构老式建筑和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废旧建筑的修缮利用,其功能应定位于一般展览、参观、办公类场所,应该严禁歌舞娱乐、演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存在。对规模较小的餐饮、休闲场所设置,应确保使用明火的部位独立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的建筑内,减少火灾发生几率。对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工业建筑改造为,保证建筑内的人员密集程度与建筑的耐火安全性相适应。
三是采取技术措施,提高建筑耐火性能。对于耐火等级为三、四级的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改作民用建筑使用时,应尽可能根据建筑规范和建筑层数,采取较为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其耐火性能,提高火灾对人员疏散的安全度。废旧建筑再利用,必须保证人员疏散时间内的安全,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们实施消防监督的底线。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是疏散楼梯的安全性。安全疏散楼梯的设置一要考虑总宽度,二是考虑安全疏散距离,三是考虑楼梯间本身的防烟防火能力。当建筑耐火等级较低时,宽度与距离两个指标,都必须高于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以利于火灾时人员快速疏散。疏散楼梯在火灾初期的防烟防火能力可以通过用非燃烧材料分隔,将楼梯间与其它部位形成独立防火分隔,确保人员疏散过程中不受烟气影响。一般情况下,不得采用敞开式楼梯间作为安全疏散通道。再一个方面就是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直接影响火灾时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安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废旧建筑的再利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保持原有建筑特色,因此,在木结构表面刷防火涂料、外包一般防火材料的方法,建筑单位难以接受。上海等地对此类问题的处理有一些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主要是对需要保持原样的外露木结构承重构件,采用外包防火玻璃装饰;对能够隐蔽的木结构承重构件,外包一般非燃烧装修材料或刷涂防火涂料。这样既提高了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又较好地保持了建筑的原有特色。
四是加强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增强建筑抗御火灾能力。对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可以不设自动灭火设施的三、四级耐火等级建筑,要根据其是否具有历史价值等因素,尽可能提高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设防标准。当供水条件基本能满足局部应用系统的技术指标时,优先采用局部应用系统,降低成本造价,提高建设单位的接受程度;当不满足局部应用系统的技术条件时,应严格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大力推广火灾报警,有条件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高建筑防控火灾的预警能力。如果规模较小,可以采用点式感烟感温火灾报警器,提高快速发现火灾的能力。在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过程中,应推广自救式消火栓,方便火灾初期阶段工作人员自救。由于这类建筑火灾荷载相对较大,防排烟的设计要严格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适当加大排烟量,确保人员疏散阶段室内空间安全。
废旧工业建筑和老式木结构建筑的合理改造利用,是提升地方文化建筑水平的重要方面。科学地制定改造利用前置条件,通过限制功能、强化设施建设、加强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保证使用性质与安全程度相适用。
消防调研报告篇五
调研目的:通过实地调研,主要把握图书馆建筑设计的主要特征及设计要素、功能分区原则,切身了解空间要素对于图书馆这类公共建筑的重要性,从而进一步增强自身对空间的感知、流线组织、构思创意。
调研时间:20xx年3月2日~3月12日
调研地点:郑大新区图书馆调研方法:拍照记录,向具体使用者问询建筑使用过程中的利与弊。
调研内容:在调研过程中有侧重的做了以下三方面的资料收集:
1、现代图书馆总体平面功能组合分析(主要是指藏书、借阅、管理、公共空间以及室外空间五大类各部分功能要求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了解现代图书馆建筑的功能关系、流线组织。
2、现代图书馆的室内环境,主要是指采光照明、通风、噪声控制等建筑物理中的环境控制;了解家具与人体活动尺寸的关系,同时简略了解使用者心理特点、行为规律与图书馆建筑的关系,更好的在设计中创造符合师生特点的环境空间。
3、现代图书馆外部空间设计,整体建筑与环境的适应方式以及互动关系,内外空间的界定方式;图书馆造型设计以及建筑内外部材质选取和柱网分配。
调研发现:
一、郑大图书馆概况:
郑州大学图书馆拥有一个新校区中心馆和三个老校区分馆,总建筑面积达84000平方米,新区图书馆建筑面积达3.8万平方米,她的设计融合进了最先进的图书馆理念。通过现代化的图书馆功能布局,人性化的图书馆环境建设,藏借阅一体化的开放式服务,为郑大师生营造了一个优越舒适的知识天堂。进入图书馆大门以后,映入眼帘的是大厅和半圆形的中央出纳台,在离入口很近的地方有左右对称的两个小休息厅,给同学们提供了很方便的休息环境。然后图书借阅区分左右对称两个,空间很宽广。位于一层的最北面,有电梯间和音响书店,教材书店和其他功能配房。在通顶的空间上采用玻璃光棚,使室内光线和谐,以满足读者对光的需求。走到北门后才发现南北门的气势很宏大,给人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另外北门尺度虽然小一点,但在造型处理上比南门更加细腻。
然后在一层的指示处获得如下信息:
一楼书珍本书库
南古籍线装图书合订期刊库:
(北)中外文过刊合订本
二楼社科书库:
(南)中文图书密集书库:
(东)中文图书:南,北区科图法图书,河医大图自科书库:
(北)中文图书
三楼样本书库:
(南)中文图书工具书库:
(北)中文图书,西文,俄文,日文图书
四楼期刊阅读室:
(南)中外文现刊,中文报纸电子阅览室:北
五楼素质阅读室:
(南)中文图书,西文图书咨询阅读室:
(北)中外文现刊,一次,二次文献
这样可以使读者更加快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若想获得更加详细的'信息,可以直接去前台咨询。二三四层的布局相仿,但四层南部多了一个报告厅,五层的东西对称空间中大部分为研究室,以及教师阅览区。
这就是图书馆的整体外观,近似方形的整体,但在立面上又细细雕琢,给人一种气势磅礴的感觉,在侧面开了许许多多重复的条形窗,满足读者在阅览室的人采光需求,以及在外观美感的需要。建筑的整体颜色比较淡雅。
二、重点分析:
室内设计室内空间设计,首先在颜色上,采用一种淡淡的黄色,这样使室内显得更加宽敞明亮。淡淡的颜色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一种舒适的心情,更适合阅读和学习。另外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挺拔的柱子,在顶部采用黑色边框的设计,使柱子显得更加文雅,轮廓更加清晰,一种挺拔的感觉,在室内有秩序的摆放下绿色的室内植物做装饰,在淡淡的黄色中一簇簇绿色开放出来,使人耳目一新,清新自然,把自然风光引入室内,使内外环境合一。现代化的报告厅,室内给人一种金属质感的严谨和肃穆,顶棚的弧形设计,以及灯光的布置,都显现了一种现代化的美感。报告厅整体呈扇形,使视听效果达到最佳。
人性化设计:高校图书馆建筑设计中人性化设计认识的具体化:
主入口处开放的文化广场及活动空间,成为校园空间序列中最重要的部分;夜间灯火通明的图书馆,能满足众多渴求知识的学子在心灵上的追求,成为师生研究、思考、追寻知识、交流思想的场所。图书馆建筑物作为一个空间实体,其色彩、造型、样式、外观应区别于其他建筑物,应有鲜明的个性特色,与周围的环境(如道路、草坪、树木、雕塑、广场)相呼应,组成一个和谐统一的共同体。图书馆建筑只有与四周环境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且在人们观赏它时,具有一定的欣赏价值,才能把图书馆整体建筑的美烘托出来,才能作为一个整体而完整地展现出来。富有视觉冲击力的第一印象,能为图书馆产生增值效应,有效地锁定读者的目光。
二、图书馆内部环境设计图书馆馆内环境包括采光、温度、色彩、绿化、噪音、空气质量、建筑设计、个人空间等诸多方面的内容。馆内环境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读者的阅读心理。
(一)布局设计
布局设计以有利于读者利用为原则。可以把咨询处安排在读者刚进入图书馆的门厅处,目录检索机应该设计在图书馆入口处附近或阅览室、书库入口处,外借处要尽可能安排在一楼并远离阅览室,而电子阅览室和视听室应尽量安排在较高层等。此外还要考虑自习区和阅读区的设计。
(二)室内设计
1、周到的基础设施。在进行书库、阅览室的环境设计时,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是:要将书库、阅览室规划成读者活动的场所,而不仅仅是陈列图书资料的地方。书库要有流畅的通道;利用率高的新书,应该有单独陈列的书库或书架;书架之间距离不宜太窄,避免压迫感;将书架的最上层及最底层空置或少摆放图书,在中间的几层尽量摆放图书,方便读者取阅。家具的安排也影响人际交往,因此在图书馆的阅览区域,桌椅宜成行排列,整齐划一,方便读者独立思考;在休息区域,桌椅宜成组安排,营造人际交往的和睦氛围。适当利用各种屏障或隔断,可减少人们相互接触和环境信息的输入,减少拥挤感。
2、完善的导向系统。一个优秀的图书馆方位设计,应该能让读者感到对环境有控制的能力。图书馆布局一览表应在入门显眼处,路标随处可见,帮助读者弄清方位;联机书目检索终端应遍布馆内;陈列各种宣传、介绍资料供读者免费取阅。
3、装饰品。高校图书馆室内绿化切忌平庸、失调和零乱。应以“绿”为主,以花为点缀。绿色植物既利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降低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又能与室外环境相互辉映,使读者解除疲劳、舒缓心境。室内绿化虽然是附着在固化的钢筋混凝土、玻璃、涂层之上的人工点缀,哪怕只是少许的点缀,也足以使人欣慰。
(三)氛围设计
1、色彩设计。色彩色调是构成室内空间环境的重要因素,图书馆的内部环境要考虑色彩及色调冷暖与读者阅读心理的关系,因为色彩能以最直接、最明显的形式刺激人的视觉,直接影响人对空间的审美感受。图书馆室内色彩的选择通常以稳定、柔和、淡雅为主,整个墙壁要以淡雅、明快的色调为主,可适当点缀色彩和谐的壁画、图片等,以体现高校图书馆应有的青春活力。如墙面宜选用白色、浅灰色和浅黄色,房顶宜选用白色、淡青色,地面宜采用稳重的中性色系,桌椅、书架颜色应与墙壁、窗帘等相协调,桌子宜采用浅色调,窗帘应保持冷色调。再如,在开架书库内,由于图书排列密集、空间狭小,很容易造成一种压抑感,所以书架的颜色应采用淡黄、淡绿、淡蓝等。
2、灯光设计。光的获取有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两种途径。一般情况下,都是自然采光与人工照明相结合。带中庭的空间设计较受到青睐,因为这种设计不但可利用大量的自然光,还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3、温度设计。
4、空气质量设计。
三、人文环境:
图书馆的人文环境指图书馆人员的行为表现。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图书馆人员的外部表现,即工作人员的服饰、表情等方面;二是图书馆人员的语言表达方面;三是图书馆人员的知识结构方面,这决定着图书馆的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总之,心理学者与环境学者均发现,环境能影响人的行为,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图书馆为读者营造一个明快、清新、幽雅、整洁的学习阅读环境,不但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净化人的心灵,而且可以无形中遏制一些不文明的阅读行为。因此,要从图书馆整体形象出发,通过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艺术方法,使图书馆的内外环境达到协调统一,为读者创造出一个适宜的学习环境,体现高校图书馆“以学生为本、以读者为本”的服务理念。设计师们及使用部门在创造图书馆空间时,不仅要满足校园人群的基本信息服务要求,而且应当使其承载贴切的空间行为活动内容,从而更好地体现其良好的环境品质,使图书馆建筑环境的美在满足读者精神需要方面发出灿烂的光辉。
调研过程发现的问题
1、图书馆室内室外互动较少,有明显的空间界定。
2、绿化面积较少。
3、建筑过于严谨,亲和度略低。
消防调研报告篇六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整体防范火灾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尤其是我县“12·15”火灾之后,在全县广泛开展了以防范火灾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系列系列宣传活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所提升,消防设施配备普遍加强,城市防范火灾的基础条件不断改善,然而,由于老城区人口密集、老建筑防火等级较低、消防通道狭窄等原因,其消防安全隐患却难以有效消除,防火环节较为薄弱。为了解我县老城区消防安全状况,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近日,县政协联合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对我县老城区的消防安全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老城区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结构复杂,火灾荷载大且蔓延快。
老城区房屋因建设年代久,多为砖木结构的单层或两层建筑,结构复杂且耐火等级低,为三、四级耐火建筑。房屋紧密相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由于住户多是低收入家庭,他们为了充分利用房子,多采用木板分隔,搭建小阁楼、小房间,内部结构十分复杂,有些地方还有一些家庭小作坊、废品收购站,储存有大量可燃物,部分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装饰工程,还存在着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情况。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火烧连营”,且人员疏散十分困难,还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二)消防通道不畅、设施缺乏、水源不足。
一些居民住宅少则也有几十年或百年之久,街道少而狭,巷道更小,更有违章占用消防通道等,失火时阻碍了消防车的通行。一些城中新建小区为加强管理,在主要人口处设置了铁栅栏、隔离墩,使消防车道被阻,造成老城区在发生火灾时,使消防车很难临近火点施救,从而贻误灭火时机,使小火发展成大火。随着人口的增长,有的民宅就地翻建,横向扩展,有的甚至视国有土地为已有,擅自搭棚、建房、消防栓等被圈占、砸坏、挪作他用。此外,由于老城区形成时间较早,当时大多没有与之配套的市政消防栓。一般乡(镇、街道),包括县城老区的供水主管道普遍存在口径较细、管壁老化等问题,而且随着人口增加、用水增多,水压也逐渐降低。尤其在用水高峰期间,更不能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老区内的河沟水塘等天然水源不少被填埋,“河变路”、“坑变宅”现象较为普遍。因此,一旦遇到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会因缺少消防水源而造成重大损失。
(三)居民安全意识淡薄,电气火灾多发。
从老城区居住人员结构情况来看,主要有三种人,一种人是老人,这是占老城区居住人员成份最多的人,他们往往是旧民宅的主人,恋旧情节让他们舍不得离开这些住了几十年的房子,这些人群无人照料,自己行动不便子女不在身边,容易造成火灾,致使人员伤亡。二是相对较贫困的人家,他们往往无能力购置新居,只好“委屈”住在这里。三是外来人口租赁住房,这些外来人口又以家庭方式为主,一家一户的往往好几口。因此老城区住户特别是以上三种人,物质条件不是十分富裕,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防火安全不够重视,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处置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较差。部分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消防专业业务知识不熟悉,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认识不够,处置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有待增强。而且,老城区电气线路年久老化、乱接乱拉现象、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受潮严重,而且又无力检修、更换,特别是在当今家用电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用电负荷超载,造成电气火灾多发。
二、清除老城区火灾隐患的主要措施。
(一)相关单位整体联动,加强老城区改造。
老城区改造是推进城市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并完善由政府挂帅、各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消防安全网络,并且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处置包括火灾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公安消防作为监督管理的主抓部门,要加强与规划、住建部门的协同配合,优化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建设好消防车道;乡(镇、街道)下设村(居)委会要成立消防安全巡查组,进行日夜不间断巡查,定期挨家挨户对居民家用电器、用火用气设备进行防火检查,制止车辆停放占用消防通道和损坏消防设施的行为;社区民警要经常督促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控制局面,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加大车道水源建设,优化消防安全布局。
首先,在加强政府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公安消防部门作为监督管理主抓部门,要加强与规划、住建部门的协同配合,优化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建设好消防车道;在道路狭窄街道,严禁任何车辆乱停乱放,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全面彻底清理老城区内的违章违法建筑,必须下决心彻底整治,妥善安置,异地拆迁,同时要拆除危险建筑和陈旧的建筑。其次,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建议政府拿出专项资金,尽快对居住人口密集的道路进行消火栓建设,切实解决水源不足的问题;对于老城区,往往无法一下子完全改造,但是可以加强其他消防设施的建设,譬如加建一些消防水池来确保消防水源的稳定,对于棚户区即将拆迁的区域,应指导居民配备扑救初期火灾的水源,如配备一些大的水桶,在火灾发生时,能起到应急作用。
(三)降低人口密度,减轻住房负荷。
老城区旧居民的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迫在眉睫的问题,如何降低人口密度,减轻住房负荷,建议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制定计划,实施逐步搬迁,一时难以搬迁的,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基础上,由片区民警与居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相应责任。二是疏散人口,改善居住环境。由县政府协调规划、住建等部门,通过优化老城区用地布局,减少居住、办公用地,增加绿化、商业服务设施以及道路广场用地。降低人口密度不仅能减轻住房压力,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有效缓解老城区环境承载能力,更避免了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日常宣传工作中,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辖区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应对火灾的综合能力;住建、房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老城区、民宅掌握消防安全状况,对消防问题严重的房屋及时进行维修;对没有经过审批临时搭建的房屋,影响消防通道和疏散的,城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拆除;供电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电路负荷、居民用电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更换使用时间长、老化严重、未穿管保护的线路,以前不规范要求的逐步加以整改;派出所要将居民防火工作纳入派出所目标管理中,确保一名所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警区民警的责任。
老城区人口密集,老旧建筑多,是一个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滞后的地域,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将严重威胁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因而充分认清老城区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重,矛盾多,难度大和涉及面广的严峻形势,加大力度、下大决心加快老城区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在日常管理中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消防组织责任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老城区的用火、用电、用燃气要落实强制性措施,全面提高老城区的火灾防控能力,共筑老城区的平安和谐。
消防调研报告篇七
目前,乡镇没有消防队伍,也没有消防车。现对新形势下消防队伍建设状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困绕消防队伍发展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消防队建设进展缓慢,农村消防工作仍存在盲区。农村消防工作起步较晚,一些乡镇领导及村干部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消防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上。另外,农村消防工作缺乏专项经费保障,尚未建立起运行有效的农村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由于经济落后,各级政府未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导致消防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历史“欠帐”太大,仅有的经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正常开展农村消防工作、配备消防基础设施等问题。
(二)消防队整体战斗力偏弱。整体战斗力不强,灭火救援水平不高。一是队员消防业务素质偏低。从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消防队没有开展专业的消防体、技能训练和培训;部分队员身兼数职,平时工作较忙不能按时参加训练;由于工资待遇、工作生活环境等方面原因,有些消防队队员轮换频繁;部分队员的新老更替不及时,新鲜血液补不上,造成队伍老龄化,从调查情况看,专职消防队队员中,50岁以上占4%,40岁-49岁占15%,30岁-39岁占30%,30岁以下51%。因训练和灭火救援体力等需要,合理的专职队队员年龄结构为:管理层和骨干的年龄一般在30-39岁,大部分队员在30岁以下。三是消防队出警较慢。多数消防队要通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后,向当地的派出所或消防大队发出调动指令再出动;有的队伍中,队员不是集中住宿,而是由队长临时电话通知每名队员,延误了专职队的出警时间;有的队伍中很多专职队员都是身兼数职,在接到报警后不能在第一时间赶到。
(三)消防队经费保障、队员待遇不足。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将消防队的经费纳入了本级财政预算,但普遍存在保障经费不能满足日常运转要求的问题,消防队器材装备缺乏,车辆装备过于陈旧,难以满足灭火作战需要。消防队员待遇低,收入差距较大,为队员缴全“三险一金”的则是极少数。
(四)消防队日常管理不够规范,基础业务工作较为薄弱。从调查情况来看,消防队的日常管理普遍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一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如事关执勤备战的器材装备检查保养、安全管理和涉及队员个人利益的请销假、奖惩等,多数队伍只停留在口头上,未形成具体制度、规定,执勤备战制度不完善,对队员起不到应有的约束作用。二是多数消防队的`管理者大多不具备管理消防队的专业知识,导致专职消防队执勤备战、业务训练、器材装备的日常维护等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为切实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其灭火救援能力,提出四点建议。
(一)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农村火灾防范机制。政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了更好地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镇政府就作为最基层的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镇的消防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让乡镇领导担负起做好农村消防工作责任。
(二)人才资源招收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型。复转退役士兵是队伍独特优势的人才资源。这些人员年龄大多在20岁左右,经过部队2年甚至多年的修炼,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性强、军体素质好、适应能力强、业务培训成本低、战斗力生成快,其独特优势使之成为招收消防员的后备力量,其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必将成为竞争消防员的“储备库”。
(三)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渠道。消防队建立与运行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经费保障问题。器材装备购置与维护、日常执勤备战消耗、队员工资福利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要根据地方经济实际和城镇规模等情况确定专职消防队的保障经费,并应随着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适度增长。政府专职消防队要明确专职消防队员的编制与隶属关系,并根据消防队员的工作实际提高其工资待遇,确保消防队员的工资水平略高于平均工资水平。
(四)进一步抓好消防队管理制度的落实。消防队管理混乱、人员、装备、经费等难于落实的根源在于各项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或没有抓好落实。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消防队的任务范围、长远规划、建队标准、经费保障、车辆装备、队员编制、福利待遇和相关单位在消防队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且建立督察机制,严格督促各管理部门抓好落实。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加强专业的培训指导,进一步规范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生活、训练、学习秩序,实现准军事化标准的管理,促进专职消防队伍健康良性发展。
消防调研报告篇八
随着消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形势的需要,消防监督协管员队伍已逐渐成长为消防部队的一支重要组成力量,有效地置换一线消防监督力量,使消防部队在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建设上更加健全化。而目前各级消防部队征召的消防监督协管员分布在消防部队机关部门及消防大队,担负着协助监督检查、文秘、宣传、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下面,笔者就消防监督协管员如何适应自身岗位工作,从“门外汉”成长为“消防通”谈谈粗浅的认识。
虽然监督员、协管员的岗位分工各有不同,但都是消防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于初来消防部队的协管员们,如何能够胜任这份陌生的工作,在这里,笔者认为首先要做到的就是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和岗位,充分认识到自身岗位对消防部队建设的重要性,在消防监督岗位上,无论监督员还是协管员,大家工作的目标是一样的,所起的社会作用也是一样的。只有先爱岗才能后敬业,而敬业则是圆满完成上级交给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只有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去全身心地投入到消防部队的工作中,才能干出成绩。
消防监督协管员现有的经济收入与身边的消防警官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在政治待遇上,由于其非现役身份决定了在部队调动官兵积极性的立功受奖等奖励措施的比例相对较少,考学提干基本无缘,参加部队的组织活动也相对不经常。在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等问题上,虽然消防部队也为其办理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但还是显得仍有一些落差,这些因素也或多或少影响到了协管员的工作热情。在这里,笔者认为,要学会自我调整心态,摆正位置,客观、理智地分析和看待问题,做到既来之,则安之,定下心来干工作。不要盲目的攀比,也不要悲观失望,要明白只要肯努力在消防部队也是可以有一番作为,也能体现自身价值。只有把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从点滴起步,理性面对现实,才会取得成功。
消防监督协管员入队后,有的人认为自己是临时工,又怕遭受他人“歧视”,心理有着明显的起伏。因此有的人容易形成“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觉得自己反正是编外人员,事情做得好与不好都无所谓,这样往往导致自己的工作陷入被动。在这里,笔者认为一定要摆正自身位置,把自己真正当作消防部队大家庭里的一员,与同事们打成一片,理顺各级关系,为自己适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工作上要端正态度,监督员也是从基层工作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虚心地向他们学习请教,总能学到许多东西,而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不仅沟通了威信,也避免了自己多走弯路。同时,要做好与身边协管员的沟通交流,这样才能真正和群体打成一片,融入到群体之中去。
虽然大部分消防监督协管员接受过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具有相对系统的专业知识,但是对消防业务还是“门外汉”,不仅知道的不多,了解的也不深。消防工作有着很强的专业性,不能全凭一腔热情而没有实际本领,必须埋头钻研。在这里,笔者认为要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消防知识涉及门类众多、内容异常繁杂,需要学习掌握的知识很多,所以在工作中更要认真学、反复学、随时学、处处学,持之以恒,融会贯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整体业务水平,同时在业余时间也要兼顾学习,不断扩充知识面,积极吸纳新理论、新方法,做到全面提高,这样才能成为监督员的得力助手。
俗话说,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因此,日常的积累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个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时代,要相信自己,只要平时注重积累,不放松学习,精心准备,勇挑重担,一旦机会来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消防部队的各种平台很多,只要有准备,有真才实学,总会有发挥才能、展示自我的机会。当协管员做到了让同事认同、让领导赞誉、让群众满意的时候,也说明已经充分具备胜任这份工作的能力了,真正做到了“消防通”。
消防调研报告篇九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20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20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字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消防调研报告篇十
车辆事故的预防是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近期,笔者对一些单位近年来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调研,总体看,各单位对此工作都十分重视,工作也颇有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综合调查的情况,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谈一谈粗浅的看法。
一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不严格。其主要表现为:对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不了解、不熟悉,有的连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也知之甚少,小散远单位更为严重。制度、规章挂在墙上,写在牌上,却未记在心上。对驾驶员轻教重用、重用轻管、只用不管现象严重,导致对一些驾驶员组织、思想和行为失控,引发了车辆事故。
二是“两个经常性工作”不经常。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与“两个经常性”工作相割裂,为防事故而防事故,把预防车辆事故当作一项“临时性”、“突击性”、“运动式”的工作。平时只注重“竞赛”、“活动”,不注意“经常性”,发生了事故或上级检查时,才集中抓一阵,其结果是收益甚微。有的基层单位甚至在记录本上“作文章”弄虚作假,有些干部“离兵”现象严重,谈心、交心活动没有普遍开展,不知道所属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上述问题均导致车辆事故不断。
三是侥幸心理严重,忧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心理很清楚,但思想不重视,认为问题不大,不必大惊小怪。有些驾驶员自恃技术较好而防范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作祟。这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四是消极被动预防,主动性不够。主要是有的领导思想发生偏差,消极保安全,抓训练不能从难从严要求。表面看似乎未发生事故,实质上是以牺牲保障力、战斗力为代价的。另一方面是被动抓预防,领导和机关强调时,抓一阵,防一阵。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摸索规律,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主动抓,却未用心考虑,从而导致车辆事故屡屡发生。另外,应引起各极领导和机关高度重视的是,发生了车辆事故,只要未致人死亡,不论损失多大,大都隐瞒不报,“自我消化”,并且有成为处理事故习惯作法的趋势。
1、拓宽车辆安全工作思路,注重抓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其他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因此,要树立全局观念,通过综合治理,促进车辆安全工作的落实。实践证明,如果各项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事故自然就会减少。抓好驾驶员队伍的全面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是预防车辆事故的根本之策。要拓宽工作思路,从更大范围来思考防事故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法,注意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使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2、抓住主要矛盾,着力在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事故的发生,常常是驾驶员思想不稳定、精力不集中所致。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作风养成和基本技能,是做好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要注意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政治素质提高了,责任心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就会提高,事故隐患就会大大减少。其次,要注重驾驶员的作风养成。事实证明,大凡作风拖拉、纪律松驰的单位和个人,事故发生也较多。因此,要在加强驾驶员的作风、纪律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驾驶员队伍。再次,要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技术素质。有了良好的思想作风、纪律素质,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技能作保证。要加大对驾驶员业务技能的训练力度,不断提高驾驶员在各种复杂道路情况下的驾驶技能和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3、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加大从严治警的力度。从一些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绝大多数是因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造成的。“三松”现象往往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纠正消极保安全的思想,真正把提高管理水平与防事故统一起来,关键应从治理“三松”入手,切实加大从严治警的管理力度。各级领导要有解决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法规的权威性是通过领导从严治军的决心来实现的。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任其发展就会积重难返。坚持从严治军,各级领导必须做到,勤于观察,对问题善于小中见大;精于思考,对问题要防止由小变大;果断处理,对问题经常抓小防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严格制度。事实上,一些车辆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所致。因此,一定要坚持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派车、车场日、保养、干部跟车制度等,做到雷打不动。要在解决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经验告诉我们,发生事故常常是由于工作缺乏严密性造成的,预防车辆事故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薄弱环节上,把“严”字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构成全方位的管理网络。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季节以及装备性能的特点,突出重点,把握好易出问题的环节,及时抓好预防工作。
有“出事”。这种把有没有发生事故作为评价一个单位工作的标准,是一种片面的工作指导方法。一个单位如果发生事故,就对其全部工作实施“一票否决”,既挫伤了官兵的积极性,又会产生错误的工作导向。这种片面化、简单化的工作指导方法,非但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反而会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倾向得以强化。因此,对车辆事故,必须实事求是,要打破“发生事故定乾坤”的思维定势,既要看到事故背后存在的问题,也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功过分明。这样才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把官兵从事故压力中解放出来,从根本上克服消极保安全的错误倾向。另一方面,对事故也不能一概“松绑”。对问题较多或因领导失职而引发的事故,必须严肃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考虑他们的“发展”、“前途”,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事故单位,应该把压力化为动力,分析问题原因,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降下来,其他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思考二:在对事故的查处上,既要从严,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事故,造成了损失,影响士气和稳定,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深刻分析。对事故肇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以教育部队和本人。单位出了事故,领导感到震惊,感情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以感情化替政策,不顾事故性质说过头话,做过头事。否则,就会误导官兵从消极方面吸取教训,从而助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令为准绳,对因玩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定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严重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尤其是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首长和机关,以谋取单位或个人“政绩”的更要从严查处,但对不确定因素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引起的一些事故,则要区分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以便改进工作。
思考三:在总结事故教训时,既要进行必要的集中整顿、更要注重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亡羊补牢”仅仅是对事故的补救措施,但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方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才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根本。现在,一些单位热衷于搞突击性的整顿,而不注重经常性工作,忽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一种典型的安全防范上的形势主义。当然,发生了事故,在一段时间内针对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集中整治是必要的,但重心还应放在经常性上,只有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达到预防车辆事故的目的。
思考四:预防车辆事故,不能以牺牲部队战斗力为代价。尽管安全防事故工作非常重要,但只有提高部队的整体战斗能力,才能在灭火救援中决胜千里,这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点。“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生命”。火灾突发不分气候,不择地段,时间就是胜利。消极保安全不能从实战出发,从难从严抓训练,就不能形成战斗力、保障力。消极保安全的一些土政策,既使保住了安全,也仅仅是短期行为、治标行为,最终是越保事故越多,越保部队整体战斗能力越低。只能通过苦练精兵,使部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把消极保安全转变为积极创安全,把工作中心落实到提高部队应急机动能力上,才能真正铸就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红门劲旅。
消防调研报告篇十一
消防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但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短时间内彻底解决不现实。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找到消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基本模式和基本途径,才能尽快解决影响消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开展,现结合我县实际重点谈一下农村消防工作。
(一)农村消防工作仍存在盲区。农村消防工作起步较晚,一些乡镇领导及村干部对农村消防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消防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部署和要求上,出现上级布置抓一阵,节假日时忙一阵的普遍现象,对个别火灾频发地方熟视无睹,没有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另外,农村消防工作缺乏专项经费保障,尚未建立起运行有效的农村消防经费保障机制。由于经济落后,各级政府未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导致消防工作的开展举步维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严重缺乏,历史“欠帐”太大,仅有的经费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正常开展农村消防工作、配备消防基础设施等问题。
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形同虚设,没有去认真对照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好与不好一个样,罚得不痒不痛。第二,对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只做到了严惩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而对那些平时疏于管理防范,发生火灾后又未组织起有效扑救的责任者显得有些手软。特别是发生火灾后,没有及时做好宣传动员,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总结经验,反思问题,查找不足,寻求对策,事情出了就一了了之,导致干部群众未受到应有的教育。
(三)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消防宣传教育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知识缺乏,法制观念不强。特别是乡级政府没有把消防宣传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无固定的宣传阵地,致使农村消防宣传成为消防工作的一个死角,从而导致多数村民消防知识缺乏,消防法律意识淡薄。
(四)村镇规划达不到具体要求。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城市为依托的农村小作坊、小厂房、小车间增多,且这些小作坊、小厂房、小车间普遍存在“三合一”现象,从建设到投入使用,使用了大量的易燃和可燃材料,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不能同步,形成许多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农村、社区、家庭和“六熟悉”,“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得不到很好的落实。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已出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能逐步得到落实。但警力严重不足,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权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大队更是无法顾及,在农村。社区、家庭和“六熟悉”,“九小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着盲区。
(一)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农村火灾防范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村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了更好地使各乡镇政府履行政府职能,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乡镇政府就作为最基层的一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乡镇的消防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让乡镇领导担负起做好农村消防工作责任。为此,农村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不是签完就算的事情,应该充分发挥它的效力和作用,明确奖惩,落实责任,重在考核,使农村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能够成为推动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此基础上,各乡、镇政府的领导和村委会领导签订责任书,并同经济利益挂钩,奖惩兑现,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此强化各级领导对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同时乡(镇)政府应设立防火安全工作办公室,协调部署农村防火工作,解决农村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等问题。村委会应设立防火安全工作组,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组建义务消防组织(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清除火灾隐患,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氛围。
(二)营造良好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一是改善农村房屋条件,严格执行村镇消防规划,使房屋街道建设符合消防安全布局;户与户之间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提高房屋耐火等级;二是摒弃农村电线敷设零乱无章的旧做法;加强室内取暖做饭等用火管理,杜绝灶间堆放柴草,消除火灾隐患。三是逐步转变农村生活习惯,加强农村草垛治理,村委会要督促村民将草垛进行统一堆放和管理,尽量使草垛不再进村。
(三)加强农村消防宣传。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层层有人管有人抓,有针对性地开展春防、夏秋收季节的宣传教育。同时,要因地制宜,发挥地区特色,充分利用赶集等村民相对聚集的时机和场所,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口号,将消防宣传搬进集贸市场。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广播、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的作用,将消防知识融汇其中。农村消防宣传要注重从娃娃抓起,本着"教育一个人,影响全家人"的出发点,抓好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建立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答、竞猜、游戏、漫画、灭火演练等活动,向学生传授防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四)发挥派出所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对辖区情况熟、联系多的优势,深入贯彻《河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安派出所的工作责任、监督权限、执法程序,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弥补消防监督干部不足的问题,切实加强派出所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要定期组织民警进行系统、针对性强的农村特色的消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业务水平和消防监督管理水平,使广大民警发挥好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形成消防为主、多警联动的格局。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开展好消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消防调研报告篇十二
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其职责是集中多种管理服务职能,整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效地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居民生活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和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与日俱增,居民住宅区的消防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自然成为了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由于消防警力、业务经费、管理体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多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加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缺乏信任基础等原因长期存在,致使委托管理的单位、小区特别是多产权建筑滋生大量的火灾隐患。当前,各类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五)规范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已明确了维修基金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其使用是否公平、合理,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名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完善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尤其应明确公共部分具体设施设备相对应的维修基金使用原则、程序等,建立物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防火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切实解决火灾隐患、经费等问题,对于需要动用房管部门的专项修理基金,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应帮助物业单位协调各业主,或者物业单位以粘贴公告的形式告知各业主,以便尽快地启动维修基金,以保证火灾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总之,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牵系于千家万户的平安幸福,是消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共同努力,物业管理单位充分认清火灾形势和火灾危害,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义务,努力为居民的安居乐业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证,才能营造居民小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消防调研报告篇十三
自《**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依据,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要通过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法人、团体和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氛围。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总之,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强化公安派出所职能作用,对弥补消防监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监督管理渠道,减少失控漏管现象发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监督模式下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是时代的发展的必然产物。
消防调研报告篇十四
近年来,**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在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支队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各队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开拓创新,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坚持经常性的队伍管理、深化执勤训练、不断加强装备建设,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总体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格局。在此,笔者就**市企事业消防队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方向作粗浅的分析。
**市现有专职消防队伍17支,专职队员306人,各类消防战斗车46台,手抬机动泵15台。其中水罐消防车25台、泡沫消防车14台、照明车1台、干粉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车1台、泡沫干粉两用车1台,专职队在特种装备的配备上,有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4台,毒气体检测仪2台。常规装备器材中的空气呼吸器44具,备用钢瓶10个,手持对讲机31个,车载台8个。
**市企事业专职消防支队自1994年5月成立以来,明确了公安消防支队专职指导科负责对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十多年来,支队专职指导科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走向成熟,专职队伍的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能力得到较大的提高,基本适应了企事业单位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但从现实需要上看,无论是在政策保障、企事业单位本身重视、内部管理还是在器材装备上,都存在较大的不足,影响了专职消防队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专职消防队的合法地位和政府、企业办消防的法律义务,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要建立和巩固本单位专职消防队。”但省、市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没有明确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建队规模、地位、作用、器材装备配备、人员编制及经费投入、管理等标准,也没有出台有关扑救外单位火灾的油料、器材损耗以及过路费、养路费如何解决等法规政策,从而使各企业单位专职队在队伍建设和发展中无据可依。
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领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认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为消耗部门,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效益,致使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面临减员,兼并或撤销;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没有政策依据,也不愿加大对专职消防队的投入,从而导致了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经费得不到保障,建设与发展滞后。笔者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八五五分公司中了解到,该企业现有专职队员7人,其中2人残疾(1名只有一只眼睛是好的,1名一只脚是瘸的),队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这种现象的存在,是该单位领导不重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想方设法“为企业增效”所致,致使该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形同虚设,成了名副其实的“老弱病残收容所”,其“发展建设”可想而知。同时,单位分配过多与执勤灭火无关的事务牵扯了消防队的精力。少数单位将所属消防队作为一支后勤队伍,单位植树、绿化、送水等各项公勤杂务都分配给消防队,消防队的训练、学习时间无法得到保证,战斗力明显减弱。
**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以企事业内部管理和公安消防支队管理并存,其中以企事单位管理为主,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为辅。内部管理上,由于各单位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部门不同,专职队人员组成结构不同(有的专职队员属于企业内部职工,有的属于招聘人员,且人员待遇不同)。加之干部管理水平低,管理制度不完善,轻管理、难管理等现象便普遍存在。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上,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专职队伍业务指导基本上是分离状态。支队专职指导科只对专职队的业务具有指导权,没有建设决定权,所以在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上,各单位往往大打折扣,个别甚至不执行。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队伍管理混乱、工作开展不积极、任务完成质量不高,不能有效发挥专职消防队伍的应有作用。
4、装备器材不足,人员少,待遇低。
目前,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主要存在人员少,装备量少质差、队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工资福利待遇低和工作、学习环境差等问题。据统计,17个专职消防队中常规装备器材没有配齐的占80%,现有的43台消防车中有11台到达报废年限,特勤装备极少。最为严重的是黔鹰五七0八工厂,两台水罐消防车都为**市公安消防支队20xx年赠送的已到达报废年限车辆(本厂的两台消防车已老化、无法使用),器材装备只有12盘水带、4支水枪、6套战斗服、2个分水器、2个消火栓板手、2个异型接口。按照城市消防站装备器材最低配备标准来看,各类装备器材缺口较大。在队员的待遇上,由于企业的效益不同,队员的待遇也不同,**企业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一般在500~900元之间,队长指导员享受不了干部待遇,队员享受不到“一线职工”的待遇,超时执勤、加班、训练无补助,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1、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为专职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依据。
**市企事业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应依托《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市企事业单位情况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地方性政策法规,明确企业建队规模、器材装备配备标准、人员编制数目及招聘方法、训练方法、业务经费投入标准、队员的工资待遇、队伍的管理模式、扑救外单位火灾的油料器材损耗以及过路费、养路费如何解决等问题。一旦政策出台,专职建设和发展设就能顺理成章的进行。
2、整合队伍,增强合力。
由于受社会主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专职队组织健全,装备得到更新,战斗力得到加强;效益较差的企业,专职队即使不兼并、不撤消,也形同虚设。在当前公安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情况,要真正发挥好这支队伍作用,笔者建议:一是提请政府将队伍建设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于效益差的企业重点,采取政策支持、减免税费、适当补贴等多种办法巩固和提高专职消防队的生存和发展。二是应在规划需要建立公安消防队伍的地方,提请政府整合专职消防队伍,要将专职队纳入社会消防站布点格局中,该合并的合并,该加强的要加强,建立以现有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当地政府和周围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管理的新型专职消防队伍。新型专职消防队队长和指导员应当地公安消防支队指定或培训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指挥能力的人员担任,队员采取合同制的形式建立。整合的方式有政企联办、企企联办、社会集资等形式。这样,既可以缓解政府经费紧张,又可以解决当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
3、改进管理模式,提高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公安消防部队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对专职队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扎扎实实地抓好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一是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执勤备战条令化,业务训练规范化,器材装备标准化,一日生活制度化。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值班留宿制度》、《车辆装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等,用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消防队员的举止,做到管理有规章、训练有依据、奖惩有制度、奋斗有目标;二是明确职能,强化训练。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细则和考核标准,按照细则标准严格考核,树立典型,奖优罚劣,对在队伍管理、执勤训练、装备器材保养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涣散,训练效果不好,装备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通报批评,激励先进,鼓励后进,使其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三是是在专职队领导和骨干队伍的人选上,尽量建议企业能聘请有一定消防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的综合人才,最好是聘请从公安消防队转业的消防部队干部或班长来担任。
消防调研报告篇十五
近年来,xx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在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支队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各队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断开拓创新,狠抓政治思想教育、坚持经常性的队伍管理、深化执勤训练、不断加强装备建设,战斗力得到显著增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总体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格局。在此,笔者就xx市企事业消防队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发展方向作粗浅的分析。
xx市现有专职消防队伍17支,专职队员306人,各类消防战斗车46台,手抬机动泵15台。其中水罐消防车25台、泡沫消防车14台、照明车1台、干粉消防车1台、抢险救援车1台、泡沫干粉两用车1台,专职队在特种装备的配备上,有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4台,毒气体检测仪2台。常规装备器材中的空气呼吸器44具,备用钢瓶10个,手持对讲机31个,车载台8个。
xx市企事业专职消防支队自1994年5月成立以来,明确了公安消防支队专职指导科负责对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十多年来,支队专职指导科从实际出发,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走向成熟,专职队伍的灭火救援、抢险救灾能力得到较大的提高,基本适应了企事业单位和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但从现实需要上看,无论是在政策保障、企事业单位本身重视、内部管理还是在器材装备上,都存在较大的不足,影响了专职消防队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1、队伍建设和发展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专职消防队的合法地位和政府、企业办消防的法律义务,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指出:“生产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要建立和巩固本单位专职消防队。”但省、市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没有明确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建队规模、地位、作用、器材装备配备、人员编制及经费投入、管理等标准,也没有出台有关扑救外单位火灾的油料、器材损耗以及过路费、养路费如何解决等法规政策,从而使各企业单位专职队在队伍建设和发展中无据可依。
2、企事业领导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不重视,队伍发展缓慢。
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领导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认为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为消耗部门,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效益,致使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面临减员,兼并或撤销;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没有政策依据,也不愿加大对专职消防队的投入,从而导致了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经费得不到保障,建设与发展滞后。笔者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八五五分公司中了解到,该企业现有专职队员7人,其中2人残疾(1名只有一只眼睛是好的,1名一只脚是瘸的),队员平均年龄在40岁以上。这种现象的存在,是该单位领导不重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想方设法“为企业增效”所致,致使该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形同虚设,成了名副其实的“老弱病残收容所”,其“发展建设”可想而知。同时,单位分配过多与执勤灭火无关的事务牵扯了消防队的精力。少数单位将所属消防队作为一支后勤队伍,单位植树、绿化、送水等各项公勤杂务都分配给消防队,消防队的训练、学习时间无法得到保证,战斗力明显减弱。
3、管理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
xx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以企事业内部管理和公安消防支队管理并存,其中以企事单位管理为主,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为辅。内部管理上,由于各单位对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部门不同,专职队人员组成结构不同(有的专职队员属于企业内部职工,有的属于招聘人员,且人员待遇不同)。加之干部管理水平低,管理制度不完善,轻管理、难管理等现象便普遍存在。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上,企事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专职队伍业务指导基本上是分离状态。支队专职指导科只对专职队的业务具有指导权,没有建设决定权,所以在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上,各单位往往大打折扣,个别甚至不执行。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队伍管理混乱、工作开展不积极、任务完成质量不高,不能有效发挥专职消防队伍的应有作用。
4、装备器材不足,人员少,待遇低。
目前,全市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主要存在人员少,装备量少质差、队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工资福利待遇低和工作、学习环境差等问题。据统计,17个专职消防队中常规装备器材没有配齐的占80%,现有的43台消防车中有11台到达报废年限,特勤装备极少。最为严重的是黔鹰五七0八工厂,两台水罐消防车都为xx市公安消防支队20xx年赠送的已到达报废年限车辆(本厂的两台消防车已老化、无法使用),器材装备只有12盘水带、4支水枪、6套战斗服、2个分水器、2个消火栓板手、2个异型接口。按照城市消防站装备器材最低配备标准来看,各类装备器材缺口较大。在队员的待遇上,由于企业的效益不同,队员的待遇也不同,xx企业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一般在500~900元之间,队长指导员享受不了干部待遇,队员享受不到“一线职工”的待遇,超时执勤、加班、训练无补助,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1、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为专职队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依据。
xx市企事业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应依托《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xx市企事业单位情况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地方性政策法规,明确企业建队规模、器材装备配备标准、人员编制数目及招聘方法、训练方法、业务经费投入标准、队员的工资待遇、队伍的管理模式、扑救外单位火灾的油料器材损耗以及过路费、养路费如何解决等问题。一旦政策出台,专职建设和发展设就能顺理成章的进行。
2、整合队伍,增强合力。
由于受社会主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专职队组织健全,装备得到更新,战斗力得到加强;效益较差的企业,专职队即使不兼并、不撤消,也形同虚设。在当前公安消防现役警力不足的情况,要真正发挥好这支队伍作用,笔者建议:一是提请政府将队伍建设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于效益差的企业重点,采取政策支持、减免税费、适当补贴等多种办法巩固和提高专职消防队的生存和发展。二是应在规划需要建立公安消防队伍的地方,提请政府整合专职消防队伍,要将专职队纳入社会消防站布点格局中,该合并的合并,该加强的要加强,建立以现有的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当地政府和周围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管理的新型专职消防队伍。新型专职消防队队长和指导员应当地公安消防支队指定或培训具有一定的管理和指挥能力的人员担任,队员采取合同制的形式建立。整合的方式有政企联办、企企联办、社会集资等形式。这样,既可以缓解政府经费紧张,又可以解决当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
3、改进管理模式,提高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公安消防部队应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对专职队的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扎扎实实地抓好专职队的建设与发展。一是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执勤备战条令化,业务训练规范化,器材装备标准化,一日生活制度化。制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值班留宿制度》、《车辆装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等,用制度和纪律规范约束消防队员的举止,做到管理有规章、训练有依据、奖惩有制度、奋斗有目标;二是明确职能,强化训练。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达标细则和考核标准,按照细则标准严格考核,树立典型,奖优罚劣,对在队伍管理、执勤训练、装备器材保养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涣散,训练效果不好,装备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通报批评,激励先进,鼓励后进,使其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三是是在专职队领导和骨干队伍的人选上,尽量建议企业能聘请有一定消防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的综合人才,最好是聘请从公安消防队转业的消防部队干部或班长来担任。
消防调研报告篇十六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特别是《消防法》的颂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步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和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化以及中国加入wto,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监督工作,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笔者结合自身近十年来消防执法经验,就当前消防执法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剖析,有了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二是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四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对消防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业务多,致使执法干警进行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大为减少,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长此以往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4、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制岗位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法制人员难以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执法责任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肠追究责任,对监督人员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意见
1、要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规立、改、废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特别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规,涉及的消防法规要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要及时废止。
2、切实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及时组织考核。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要以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要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消防调研报告篇十七
本文目录。
沿街店面房的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城镇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即使是原有沿街两侧的建筑,随着城镇的发展,其首层往往也改建成了店面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店面房内,常年以店为家,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店毁人亡。如xx年7月25日,姜堰镇大庆路28号沿街旅社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xx年10月23日,苏州吴江市横扇镇大桥路45号门面房发生火灾,造成8人死亡,损失80余万元。笔者针对当前沿街店面房在消防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沿街店面房的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思考。
一、沿街店面房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百货店、理发店、修理门市部等公共服务用房称作商业服务网点。对于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根据其使用功能,沿街店面房可分为商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对于高层民用建筑,沿街店面房被称为商业营业厅。对于附设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虽然其消防技术要求有所不同,但其火灾危险性基本相同,沿街店面房主要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一是“三合一”现象严重。沿街店面房往往底部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或二层作为仓库、住宿使用,形成了集仓库、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沿街店面房往往被作为经营用房,夹层楼板和楼梯往往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有时,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艺术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不仅降低了建筑本身的耐火等级,还人为增加了火灾荷载。
三是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大部分沿街店面房在建设初期按一层进行设计,其消防设施的设计也按一层进行考虑,内部加了夹层后,其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往往被忽视,有的业主不仅没有按加层后的实际进行配套完善,反而将原有消防设施人为废除。
四是疏散设施达不到规范要求。沿街店面房在改造过程中,由于建筑结构的局限,很难达到规范的要求,撇开内部楼梯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业主出于防盗的考虑,底层门窗周围安装的防盗网、卷帘门等防盗设施,在火灾情况下,妨碍了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影响火场逃生。
二、沿街店面房形成火灾隐患的原因。
一是设计的盲目性。沿街店面房建筑面积不大,一般为几十至几百平方米不等,底层楼层高度为3-5米,有的店面房楼层高度达4-9米。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往往将店面房的楼层高度作为卖点,致使沿街店面房的楼层高度越建越高,楼层高的可分隔成三层,有的甚至可在中间形成一个小中庭,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过于迁就开发商,没有从实际使用需要进行通盘考虑,仅局限在平面局部,就事论事,草率设计。
二是改建的随意性。沿街店面房的经营者多为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由于经营需要,业主往往在门面房内随意改建、搭建和内部装修,另外,由于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同一间店面房今天是美容院,明天可能就换成了卡拉ok房。
三是经营的多样性。沿街店面房经营项目多样,一排沿街店面房中,超市、百货店、饮食店、美容美发店、茶楼、打复印、服装、装饰材料、家庭小作坊等应有尽有。可以说,老百姓有什么样的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店面房,什么项目赚钱快,就经营什么项目,且沿街店面房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屡见不鲜。
四是管理的独立性。一栋建筑内的沿街店面房往往由多个单独的门面房组合而成,各自的门面房自成一体,门面房之间用隔墙进行分隔,各自为政,互不干扰。同时由于面积小、规模小等原因,一般均未经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许可,日常也难以将其纳入管理视线。
三、加强沿街店面房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是改进消防设计。根据对沿街店面房的实际使用情况的调查,一般情况下,对于层高超过5米的店面房,业主都将其分隔成了两层,因此,设计单位在消防设计时,应从实际使用角度出发,按两层对其进行消防设计。对于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底部的沿街店面房,应增设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给水管道可直接由市政管网接入,由于店面房位于底层,只要进水管的管径足够,其消防水喉或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就能基本满足扑救初起火灾需要。对于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店面房,考虑到店面房的独立性及利用室内消火栓扑救火灾的可操作性,可采用将室内消火栓设在建筑的外墙上,或者在建筑附件增设室外消火栓,各门面房自已配置水带、水枪的方法替代。对已经设置了自动报警喷淋的店面在改造过程中应及时增加报警、喷淋设施。
二是简化消防审批。大部分店面房在装修改造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往往也不按图施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店面房的装修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仅图纸这一关,大部分业主无法提供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即使有正规施工图,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申报,受理、审核,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还没有发给业主,装修工程可能已基本竣工,达不到加强源头监督的效果,无论报与不报、审与不审,同样给火灾隐患的滋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针对沿街店面房改建的随意性,消防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应简化消防行政审批,可通过对建筑面积较小的店面房装修工程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出具指导性意见,提高店面房的安全系数。例如,对于店面房增设的夹层的楼板、楼梯、室内装修材料等,及时提出并出具钢楼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外包混凝土等措施予以防火保护,楼板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材料,装修材料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等指导性意见,现场指导的施工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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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的预防是消防部队安全工作的一个重点。近期,笔者对一些单位近年来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进行了调研,总体看,各单位对此工作都十分重视,工作也颇有成效。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综合调查的情况,本文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消防部队车辆事故预防工作,谈一谈粗浅的看法。
一是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和。
规章制度。
不严格。其主要表现为:对条令条例的基本内容不了解、不熟悉,有的连车辆安全的规章制度也知之甚少,小散远单位更为严重。制度、规章挂在墙上,写在牌上,却未记在心上。对驾驶员轻教重用、重用轻管、只用不管现象严重,导致对一些驾驶员组织、思想和行为失控,引发了车辆事故。
二是“两个经常性工作”不经常。车辆事故预防工作与“两个经常性”工作相割裂,为防事故而防事故,把预防车辆事故当作一项“临时性”、“突击性”、“运动式”的工作。平时只注重“竞赛”、“活动”,不注意“经常性”,发生了事故或上级检查时,才集中抓一阵,其结果是收益甚微。有的基层单位甚至在记录本上“。
作文。
章”弄虚作假,有些干部“离兵”现象严重,谈心、交心活动没有普遍开展,不知道所属人员究竟在干什么、想什么。上述问题均导致车辆事故不断。
三是侥幸心理严重,忧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心理很清楚,但思想不重视,认为问题不大,不必大惊小怪。有些驾驶员自恃技术较好而防范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侥幸心理作祟。这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四是消极被动预防,主动性不够。主要是有的领导思想发生偏差,消极保安全,抓训练不能从难从严要求。表面看似乎未发生事故,实质上是以牺牲保障力、战斗力为代价的。另一方面是被动抓预防,领导和机关强调时,抓一阵,防一阵。表面上轰轰烈烈,但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摸索规律,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主动抓,却未用心考虑,从而导致车辆事故屡屡发生。另外,应引起各极领导和机关高度重视的是,发生了车辆事故,只要未致人死亡,不论损失多大,大都隐瞒不报,“自我消化”,并且有成为处理事故习惯作法的趋势。
1、拓宽车辆安全工作思路,注重抓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与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其他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因此,要树立全局观念,通过综合治理,促进车辆安全工作的落实。实践证明,如果各项工作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事故自然就会减少。抓好驾驶员队伍的全面建设,从根本上提高管理水平,是预防车辆事故的根本之策。要拓宽工作思路,从更大范围来思考防事故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法,注意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使安全工作和其他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2、抓住主要矛盾,着力在提高人员素质上下功夫。事故的发生,常常是驾驶员思想不稳定、精力不集中所致。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作风养成和基本技能,是做好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要注意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必须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政治素质提高了,责任心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就会提高,事故隐患就会大大减少。其次,要注重驾驶员的作风养成。事实证明,大凡作风拖拉、纪律松驰的单位和个人,事故发生也较多。因此,要在加强驾驶员的作风、纪律建设上下功夫,通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驾驶员队伍。再次,要提高驾驶员的业务技术素质。有了良好的思想作风、纪律素质,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还必须有过硬的业务技能作保证。要加大对驾驶员业务技能的训练力度,不断提高驾驶员在各种复杂道路情况下的驾驶技能和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
3、着力解决关键性问题,加大从严治警的力度。从一些单位发生的事故情况分析,绝大多数是因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驰造成的。“三松”现象往往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纠正消极保安全的思想,真正把提高管理水平与防事故统一起来,关键应从治理“三松”入手,切实加大从严治警的管理力度。各级领导要有解决问题的勇气和魄力。法规的权威性是通过领导从严治军的决心来实现的。对问题采取回避的态度,任其发展就会积重难返。坚持从严治军,各级领导必须做到,勤于观察,对问题善于小中见大;精于思考,对问题要防止由小变大;果断处理,对问题经常抓小防大。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严格制度。事实上,一些车辆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所致。因此,一定要坚持车辆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如派车、车场日、保养、干部跟车制度等,做到雷打不动。要在解决薄弱环节上下功夫。经验告诉我们,发生事故常常是由于工作缺乏严密性造成的,预防车辆事故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薄弱环节上,把“严”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始终,构成全方位的管理网络。要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季节以及装备性能的特点,突出重点,把握好易出问题的环节,及时抓好预防工作。
思考一:评价单位工作既不能以事故定乾坤,也不能一概给事故“松绑”。调查中发现,有些单位在评价工作时,形成了一个定势,就是看有没有“出事”。这种把有没有发生事故作为评价一个单位工作的标准,是一种片面的工作指导方法。一个单位如果发生事故,就对其全部工作实施“一票否决”,既挫伤了官兵的积极性,又会产生错误的工作导向。这种片面化、简单化的工作指导方法,非但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反而会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倾向得以强化。因此,对车辆事故,必须实事求是,要打破“发生事故定乾坤”的思维定势,既要看到事故背后存在的问题,也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功过分明。这样才有利于调动积极性,把官兵从事故压力中解放出来,从根本上克服消极保安全的错误倾向。另一方面,对事故也不能一概“松绑”。对问题较多或因领导失职而引发的事故,必须严肃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不能考虑他们的“发展”、“前途”,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事故单位,应该把压力化为动力,分析问题原因,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降下来,其他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思考二:在对事故的查处上,既要从严,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生事故,造成了损失,影响士气和稳定,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调查,深刻分析。对事故肇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以教育部队和本人。单位出了事故,领导感到震惊,感情冲动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以感情化替政策,不顾事故性质说过头话,做过头事。否则,就会误导官兵从消极方面吸取教训,从而助长消极保安全的思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令为准绳,对因玩忽职守、违反纪律和规定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严重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尤其是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首长和机关,以谋取单位或个人“政绩”的更要从严查处,但对不确定因素或其他非人为因素引起的一些事故,则要区分情况,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以便改进工作。
思考三:在总结事故教训时,既要进行必要的集中整顿、更要注重经常性的预防工作。“亡羊补牢”仅仅是对事故的补救措施,但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方法,经常性的预防工作才是车辆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根本。现在,一些单位热衷于搞突击性的整顿,而不注重经常性工作,忽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是一种典型的安全防范上的形势主义。当然,发生了事故,在一段时间内针对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集中整治是必要的,但重心还应放在经常性上,只有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达到预防车辆事故的目的。
思考四:预防车辆事故,不能以牺牲部队战斗力为代价。尽管安全防事故工作非常重要,但只有提高部队的整体战斗能力,才能在灭火救援中决胜千里,这才是安全工作的根本点。“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生命”。火灾突发不分气候,不择地段,时间就是胜利。消极保安全不能从实战出发,从难从严抓训练,就不能形成战斗力、保障力。消极保安全的一些土政策,既使保住了安全,也仅仅是短期行为、治标行为,最终是越保事故越多,越保部队整体战斗能力越低。只能通过苦练精兵,使部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把消极保安全转变为积极创安全,把工作中心落实到提高部队应急机动能力上,才能真正铸就一支能打硬仗、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红门劲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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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省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尤其是在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中的打牢火灾预防基础更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会面火灾的发生,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们也清楚的看到,由于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在此。笔者就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一些自己粗浅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影响和制约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受传统认识的影响,社会消防工作在群众中一直认为是消防部门负责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消防部门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执法主体,派出所无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认为自己的人事、经费全部在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没有权力干涉,消防监督工作对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干可不干,不少地方出现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动一动”的被动应付局面。
(二)工作任务繁重及消防经费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派出所担负的任务外延不断扩大,加之派出所的现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层所正式民警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为了应付日趋繁重的社会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搁在一边。另外,民警的频繁流动使一些原先接受过消防知识培训的消防监督员因工作变动调离原岗位,造成青黄不接。再者,由于目前派出所自身经费紧缺,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消防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中正常办公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
(三)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消防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性的综合科学,内容非常广泛,防火工作专业性强,要求从事防火监督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相关的工作经验。而目前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在日常防火检查工作中也就很难发现火灾隐患,由于业务的不熟也直接导致在工作中走马观花。在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监督执法程序较为烦杂,仅靠数次培训很难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善于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以及火灾原因调查等。
(四)考核机制的不完善。在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存在下发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检查考评的少等现象。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把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评,有的虽有列入,但是在总分中占的比例极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认为消防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考核机制的不完善,没有必要的奖惩措施,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派出所责任意识。公安部第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此规定既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门改革和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派出所履行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了一项职能。公安派出所作为“消防基层管理组织”,必须转变思想观念,统一认识,把自觉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作为份内之事,充分发挥其点多面广、接触群众最广泛、辖区情况最熟悉的优势,主动为消防部门分忧,当好参谋。
(二)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所长、分管副所长、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消防监督工作机制;二是采取年初签订目标,年中组织督察,年底进行考评的方法,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纳入公安基础工作考评、目标管理工作考评及年终和月度工作考评等各项考评工作当中,要求基层派出所要将消防监督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计划、同步骤、同实施、同考评、同奖惩;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抓好城镇乡村的消防监督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扬务实作风,坚决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档案、台帐,使派出所能够把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上来;四是确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机制,充分发挥其以点带面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经验;五是把对派出所的消防业务培训纳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长计划短安排,结合公安工作特点,采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训以及以会代训、轮流到消防大队见习等形式进行,再者通过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参加具有典型意义的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验收、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原因调查等,使其在实践中不断增强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会宣传、会检查、会执法、会管理、会组织。
(三)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的资源优势。一是警力资源优势,派出所遍布城乡,覆盖面广,再加上为数不少的联防保安队伍,能够缓解当前消防机构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会资源优势,派出所对辖区场所单位和社会面上的情况比较熟悉,与乡镇、街办、村组、社区等关系密切,能迅速发动社会方方面面开展工作。三是行政执法资源优势,派出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基础,其对辖区情况的熟悉还保证了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不留空白点,减少了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机构在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时,要充分发挥派出所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监督的职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组织网络建设等四个方面工作,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村组和单位,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严格按照规定,结合消防监督工作特点和实际,明确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职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权限,做到管辖明确、任务明确、责权明确。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审批和消防行政处罚的内部审批程序,加强内部监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加强督导,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给派出所,对消防部门来讲并不意味着担子的减轻,而应看作是责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监督机构内部,要将指导派出所抓好辖区消防工作,作为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协调。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协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派出所实际,尽量将消防监督管理融入到整个辖区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消防部门还要不断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监督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及时做好角色转换。
三、派出所消防监督重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的同时,充分发动群众,走“专群结合”的道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二)狠抓消防宣传“四进”工作。目前,群众的消防意识普遍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常识溃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结合辖区特点,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宣传形势上,应当结合单位、企业的特点,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
(三)突出重点单位监督。要本着“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加强重点单位的监督。在工作上,应以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抓日常的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要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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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特别是《消防法》的颂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步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和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化以及中国加入wto,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监督工作,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笔者结合自身近十年来消防执法经验,就当前消防执法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剖析,有了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二是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四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对消防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业务多,致使执法干警进行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大为减少,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长此以往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4、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制岗位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法制人员难以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执法责任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肠追究责任,对监督人员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二、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工作的措施意见。
1、要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规立、改、废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特别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规,涉及的消防法规要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要及时废止。
2、切实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及时组织考核。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要以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要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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