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还需要精准和准确地描述问题、数据和结果,避免主观性和片面性的表达,以提高报告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在撰写报告时,我们需要运用适当的图表、数据和案例来支持我们的观点和结论。这些报告范文是经过精选的,对于我们理解报告的重要性和写作方法非常有帮助。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一
向阳镇当明村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我系在寒假期间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布置了利用寒假时间对家乡农产品的流通进行调查的任务。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也积极认真的对自己家乡的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现象和结果做出以下报告。
为了使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管理系的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对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解,拓展知识,提高自我的专业技能。
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2月10日。
xx村。
查阅资料、访谈、实地考察。
1、当明村的交通情况:由于我的家乡在农村,所以我所调查的是农村的农产品的流通情况。当明村大部分地区都为山地,因为多山所以交痛不是很好。虽然有了公路,但是路很小并且崎岖不平,所以一般只有农家用的小型货运车可以通过,所以那里的农产品销售往外面的并不多。这样也造成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不高,基本上是自给自足。
2、当明村的主要农产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
很多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赚钱,家里就留下年纪大的老人帮看家带小孩。这样就使务农的人越来越少,农产品也就在不断的减少。
而当地用于买卖交换的农产品主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稻谷买卖销售主要是在本地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的天灾(干旱)和虫灾导致一部分的家庭收入减产,甚至有些家庭种下都没有可以收获的。这样就去找收获好的人家购买,这样也节省了运费。而玉米的销售业是几乎没有。因为在农村玉米一般是用来酿酒或者是做猪吃料。机乎是自己家种植够自己家用。而少部分的也是自己村上相互购买,而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这些农产品主要是运往县城去销售。而这些农产品的销售途径首先是由当地的一下小的商人去各家各户的收购,当收购达小型货车一车以后才运往县城销售给厂商。由于交通的不方便,所以货运的价格就相对较高,这样收购商为了获利就压低收购价格。导致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收入就很低,造成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下降。导致大多数农民现在都在砍掉果树来种植杉树,等将来买树木赚钱。
此次调查的结果使我认识到了,农村物流网络不完善、经济人组织松散、乡村居住分散、交通不方便、运输成本增高、农民信息不灵、并且由于农民的科技这种水平不高,种出来的农产品质量不是很高,等一切因素造成了农产品的价格低廉,这次的调查让我认识到了农村的各方面发展都有待加强,同时也认识到了物流行业对农产品的发展起了决定的作用,我本来就是学物流管理专业的,这次的调查使我对物流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了解,也更加鉴定了学习物流知识扎实自己的物流管理能力。同时也认识到科技对农产品的发展也起到了决定的作用,其实农村的农产品发展不好的最主要一个原因是,农民没有科学种植,导致高投入低收获,并且收获到的产品质量不好价格就低,农民的积极性才会慢慢降低。
总的来说此次调查的结果是农村农产品的流通销售缺乏主要原因:
1、农村的交通不便利。
2、缺乏利用科学技术种植农产品。
3、农产品没有好的销售途径。
1、有句话这样说“要想富,先修路”,我认为要想把农产品很好的运输销售出去首先要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交通便利了,农产品才有更好的机会运出去销售。
2、加大科技的投入,没有科技的投入,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高,就会使产品的价格降低,这样农民就没有利用可图,同样会使农民积极性降低,所以必须大量的投入科学,让农民都把科学用在种植和护理农产品中上,这样就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少种多收获,这样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才得以提高,农产品多了,质量好了运往外地销售才能拿到好价钱,好收入。
3、国家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农产品运输管理,提高农产品流通,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利用科学技术来种植农产品,政府可以派一些农产品研究的专业人员实地勘察,研究当地土质、水质、气候等因素的制约下,引导当地农民种植适合当地的农产品,这样农民们才不会盲目的去种植,农民们种植了适合当地的农产品,引导农民利用科学技术种植,这样农产品才会有丰收,收获季节到来,农民的农产品销售不出的时候当地政府应该积极的为农民寻找销售路线,这样农民种下的农产品就有销售路径,那么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就提高。只要农产品的收入高了,农民回家种地有收入了,农民选择在家务农的机会就更大,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外出打工,农村的土地才能得到充分利用,这样间接的减少了留守儿童的人数。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二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田间实际考察;
调查地点: 本市各乡镇
前言: 人人都知道,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 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 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 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大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 30﹪
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
越来越多, 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 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大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 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大。
3、粮价飞涨。 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 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
1.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以及保护耕地的战略考虑,决定了建设用地的供求关系必然十分紧张。土地利用与管理制度安排不周,执行不力,极易引发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2.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经济发展在制度层面上的冲突,是引发违规违法行为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一是现行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指标刺激用地需求;二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干预过多、力度过大,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三是现行征地制度形成巨大的土地经济价值差,进一步刺激地方政府扩张建设用地的需求,以及用地单位多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欲望;四是不明晰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为建设用地过度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
3.政府和政府官员传统理念和价值观念中对法律的工具化倾向,以及急功近利和投机心态,是造成违规违法行为不可忽视的深层次原因。
4.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部门监管政府更是力不从心;耕地保护责任制尚未形成共识,难以落实共同责任;土地违法案件中,决策者不承担责任,责任承担者不起决定作用。这一系列状况,或属于制度的先天不足,或属于执行过程的偏差和错位,既是违规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的体制性原因,又是其直接和具体的原因。
5.用地审批,主要是农转用和征收审批全过程,确实存在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直接导致部分用地项目不得不“未批先用”,也引发部分项目以此为理由借机“未批先用”。
一是程序复杂环节多。
二是土地报批的要求越来越严,审查事项越来越多。
三是土地报批业务没有办结时限承诺,加之审查内容、报批方式的不断调整,上报审批项目批准时限无法预期。
7、由于承包人年纪大已不能农业种植,无奈放弃农作物种植或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无法再种植农作物。
8、政府划地,由于政府规划,开发商用地。
1、任何与土地利用、管理相关的制度建立、改革和完善,都会引起土地违法态势的变化。增加国家土地政策、土地法律在相关制度规定中贯彻和协调力度,就能有效地减少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增加土地违法行为受到制裁的几率和力度。为此,要对直接涉及土地利用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城乡规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进行土地政策和法律意识渗透,把用途管制、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体现于制度原则和各项具体要求、标准之中。要在与土地利用、管理具有间接联系,或可能发生联系的制度中,加入贯彻、执行土地政策和法律的内容,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制度中加入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等规定;在财税制度中严格规范土地收益的分配和使用,并建立起鼓励节约集约、限制粗放利用的税收调节机制。从而使一个部门势单力薄严防死守、执法监察的局面,转变为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遵守国家土地政策和法律,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遏制土地违法现象发生,打击土地违法活动。
土地利用管理制度自身的改革、完善,则要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摁下葫芦起了瓢”,要有系统和全面考虑,统筹协调相关政策要求,在多目标设定、多条件约束情况下,设计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预防、打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土地利用计划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多方面制约。把计划指标多少与其土地利用和管理实绩相挂钩。对规划计划执行、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问题严重的,适时冻结或核减计划指标。
2、法制宣传。 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 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执法。 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 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
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义自愿的情况下转包给他人 (不改变种 植结构) ,开发商不开发的地要无常还给原先农民,政府谨慎划地。
4、加大农业投入, 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 做好基础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三
跟着社会的成长和人们连续进步的精神文化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构筑愈来愈遭到人们的广泛存眷这同样成为社会主义当代化构筑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此中农村地皮资本利用成为新农村构筑的紧张内容,农村地皮资本的公道有序可连续利用成为新农村构筑中的重中之重。
为更好的明白农村地皮资本利用状况,优化农村地皮资本的利用,为新农村构筑发起切当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发起,暑假期间,我对××村的地皮资本利用近况进行了实地观察、分析探讨,并总结概括以下。
查看目标:经过议定对××村地皮资本利用状况的实地查看,以小见大,比较客观地把握农村地皮资本利用的近况,紧张是找出当前地皮利用进程中的弊端,从而为优化地皮资本配置设备摆设,进步地皮资本利用率,加快新农村构筑步调供给必定的表面根据,并发起切当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发起。
查看时候:20xx年8月9日——15日
查看人员:×××
查看地点:××××
查看方法:实地观察、访谈、查阅资料
查看内容:地皮资本利用状况(包括地皮类别、有效利用环境、地皮筹划近况等等)
××村是一个地皮资本相对贫乏的乡村(在本地具有必定的代表性),人口712人,具有地皮面积近850亩,此中耕大地积641亩,林地约50亩,构筑用地(包括门路、桥梁、河滩等)159亩。
经查看,××村的地皮利用环境有以下几个特点:
1.耕大地积少,地少人多
该村耕地共分三等,别离为
一等(平整黄地皮) 、
二等(凹地、沙地皮等) 、三等(岭地、开辟地等) ,(注:图文不一)各种地皮都比比方下图所示。全村人均耕大地积仅为0.9亩/人,且三等地占了近1/4的比例,良田面积偏少,再加上一些不当策划状况,住房挤占耕地,使耕大地积更加紧急。
单位:亩
2. 地块多,单块面积小,贫乏集约性
固然人均耕大地积很少,但地块较多,均匀每户耕地多于5块,这就使得单块耕大地积太小,不得当农机的推行利用,集约性差,紧张束厄狭隘了工作力。
1.耕地利用不典范环境较多
如今,因为我国履行地皮承包30年巩固,广大农村现存的农用地办理模式,根本上是根据地皮下户时农户、人口的分派地皮订立承包公约,明了30年巩固的。这一做法对地皮资本的公道利用带来了很多弊端。一则村里的人口变动使地皮多寡现象凸显,地皮分派有失刚正。二是一些人垂青面前目今长处,随便变化地皮利用类别,在耕地上建房、种树,紧张蚕食了有限的耕地。
2.粗放策划,有耕地闲置状况
因为耕大地积较少,仅仅靠农作物成果没法保持糊口生涯,大都居民选择了外出务工,有的乃至百口外出。农田便让给其他人种,如许一户种着多户的地,粗放策划,广种薄收,大略畅快不种,造成农田荒凉,紧张威胁了地皮资本的可连续成长。
3.地皮贫乏有效整合,农作物莳植的选择有待优化
耕地的零碎给农户的办理带了诸多的不便,又不宜采取大范围机器化出产,使工作力的出产率下降,同时也紧张制约了地皮的有效利用。其次,在农作物莳植方面,每每是农户想种甚么就种甚么,贫乏精确的方法教导,也造成耕地的出产率下降。
4.构筑用地贫乏筹划,地皮利用率低
1.责任到户,包管质量。按农产承包公约,逐户答答允包地皮面积,明了地皮质量。对少数种地过量、广种薄收粗放策划户赐与得当调整。
2.公道筹划,严厉办理。要以科学公道的立场,根据地皮办理要把握总量、公道布局、节省用地、保卫耕地的原则,从头对乡村地皮利用筹划进行修订美满。农用地特别是根本农田经过议定肯定以后,严厉根据各级签订的责任状,层层当真,年年查抄,严厉监督,严明查处。
3.划块策划,集约办理。在国度政策及法律标准允许的环境下,多方筹措,在遵循刚正刚正的原则下,将地皮划块策划,成长集约型农业。
4.优化地皮用处,进步地皮利用率。由村委会或当部分分联合筹划,专家论证,选择适合的农作物进行耕耘,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5.公道分类,优化配置设备摆设。对耕耘良田要加强办理,确保优种优收。对边远荒凉地皮或还林还草,或莳植经济作物,如构筑果园、药材基地等。
根据法律标准肯定适合的乡村人均构筑用地标准,把人均构筑用地标准作为束厄狭隘性指标,并根据差别地区地皮资本和大众的出产糊口生涯风俗,订定出刚正公道的构筑筹划,既要公道富裕利用地皮资本,又要包管居民的住房质量和出产糊口生涯需求。
在现有房屋的根本之上,筹划指导,尽最大大略包管乡村的街道纯熟,杜绝“死胡同”。在收罗居民定见的前提下,尽量联合房屋构筑,营建精良的村容村貌。
一是要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妥帖办理好农户住新房闲旧屋的题目。二是要处理好国度、集体单位在农村闲置的地皮。三是要搞好无人村旧宅基地复垦和荒凉地皮复耕、利用。
加强法律监督力度,严惩越权批地实际不法占地的题目,对不法占地用地地人或单位要从严从重严明处理,确保地皮资本的公道有序可连续利用。别的还要自动促成地皮市场构筑,依标准范地皮市场秩序,坚定做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加强地皮法律监察工作,强化地皮信访工作,保护好大众长处和农村巩固,大力大举展开宣扬活动,为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营建精良的舆论氛围。
在此根本上,当部分分和村委会也应和谐好构筑用地和农业用地的干系,竭力减缓地皮资本紧急的场面。
为期六天的查看活动固然不长,但却让我成果很多。过去固然也对以上这些地皮资本利用现象有所耳闻,但毕竟贫乏必定的表面根据和实际根据,借暑期实践这个机遇,鉴于国度比年来发起的新农村构筑题目,我便进行了此次查看活动。
固然气候酷热,查看活动也比较辛苦,但这期间使我在讲堂长进修的统计、办理等知识获得了阐扬,也很好地熬炼了我,使我在实地观察、人际交往、谋划测量等方面的本领获得了很好的提拔。看到本身的结果,以及所获得的自动评价,内心感触非常的高兴和骄傲。
同时我也衷心盼望我的查看结果能够为农村地皮资本办理和利用方面的改革供给必定的实际根据,给当前的新农村构筑贡献一份应有的气力。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四
土地是人们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是逐年递减的有限资源。年到年的十二年中,全县耕地面积减少了8.5万亩,相当于减少了12个中和乡的耕地面积。大量的劳力外出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低迷,耕地撂荒面积与日俱增。为此,我们对全县土地撂荒情况进行了调查。
全县现在耕地64.4万亩,其中土19.4万亩,田45万亩,人均耕地仅0.93亩。据现在571个村的调查统计,全县撂荒14670亩,占耕地面积2.3%,涉及农户7456户,21130人。中和乡现在耕地7036亩,而撂荒面积占全乡耕地面积的8%,岚峰占5.2%,二坪占4.2%。在撂荒地中,60%为坡瘠地边远零星地,投入产出比较低。形成土地撂荒的主要原因如下:
1、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从事农业不如从事非农产业的效益高,以种一亩水稻为例,产稻500公斤,收入460元,种子、农药、化肥等物耗115元(按我们30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占25%计算),请人犁田、栽秧、收割等费用180元左右,亩平纯收入165元左右(含自己的劳动量价值),即一个劳动力种一季水稻的净收入为165元,如果种小春生产,投入产出基本持平,瘠薄地、边远零星地更是入不敷出。农民说得好:“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要想奔小康,必须背井离乡”。农业的比较效益差,是耕地撂荒的主要原因。
2、农村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由于“在家种田,不如外出挣钱”和农产品价格多年持续走低等原因,去年,外出劳动力18万人左右(常年外出14万人)带回劳务收入8亿元左右。外出劳力占劳动力资源的50%且为主要劳动力。在家务农的基本为“九九、三八”式劳力结构。
3、户口外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越来越多。20xx年12月至年的二年间,全县农村人口实际外迁20375人(扣减20xx年以来移民安置5386人),在这两万外迁人员中,部分土地进行了合理流转。部分土地形成撂荒,全县由农户外迁而撂荒占20%左右,水口就占33%。
4、土地零星、分散、偏远、瘠薄等管理不便,形成撂荒。如太平镇团碾村二社,有20余户由于偏远、坡高等不便管理而几乎弃耕(每户部分撂荒),又如二坪水磨村唐定国,他主动种了别人不种的较好的几亩土地,而自己的偏远瘠薄地撂荒。
5、基层组织对二轮承包没有全面理解,拒收外迁户中断承包关系的土地,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的状态,特别是基层个别地方对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有种片面理解,认为承包土地30年不变,就是土地承包权不能动,动了就违背中央的政策,因此,即使有许多经商户或外迁的农户要求中断承包关系,基层组织害怕犯错误而拒绝接收,也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加以引导或适当调整,导致农民对承包地初放经营,甚至撂荒。水口镇的外迁户把承包地交给村社,而村社认为承包期未满和“30年不变”等原因,拒不接收外迁农民的承包地51.5亩,占全镇撂荒的33%。
土地撂荒,是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撂荒说明了部分农民正在摆脱土地对他们的束缚,土地不再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这表明了它积极的一面。但是,土地是不能再生的有限资源,是社会财富之源,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1亩,负面影响大。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如果各级重视、措施得当,组织引导得力,是不会出现较大面积撂荒的。现就对如何处理好撂荒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要认真学习理解“土地承包法”中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经营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之规定,对当前农村的撂荒地,村社可按法定程序收回,采取多种方式重新发包。现在,基层对多年撂荒地不问不管,使土地撂荒与日俱增。对现在的撂荒地,可规划种植为桑树、果树和花椒等劳动量不大的经济作物。
2、退耕还林还草要与减少或避免撂荒相结合。去年,退耕还林2.95万亩,今年计划5万亩。为此,对撂荒地而无法转包的坡瘠地,即使没有达到退耕还林还草的要求,也可以列入退耕还林还草的计划。通过还林还草计划,消灭较大面积撂荒是完全可能的。
3、建立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县域土地流转及撂荒的实施意见,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当前,土地流转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有的农民写了个白条或口头达成协议自由转换,没有全面、完整的合同条款,没有村社发包方的监督,更没有专门的流转管理机构,已经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年全县农业税尾欠达到71.7万元,就岚峰一个乡1996年以来,尾欠就达97828元,占全县尾欠数的13.6%,因土地流转不规范,有的农民种了别人土地后又不交农业税,村社只能找原承包人,结果双方都不交农业税,形成农税尾欠和土地撂荒。为此,我们要在尊重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全县土地流转的实施意见,成立县、乡(镇)两级的土地托管和恢复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从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尽量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
4、实施县内移民计划。县内移民,就是本县或本镇范围内,有组织、有计划地从甲地到乙地,从山上到山下落户。山区土地少,且多为坡瘠地,亩产不高,土地级差收入低,又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水土流失,而山下又出现耕地较大面积撂荒。这是一对能克服和避免的矛盾,对那些愿下山种地落户的山民,政府对他们的建房审批、子女入学等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政策应适度放宽。山区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极高,如虎峰镇东山村二社的李德文,就从山上移到山下的正义村落户,种了十几亩土地。已摆脱了原在山区中当山民的贫困。还有部分山民愿下山而找不到田土种,如果乡镇做好工作,为他们牵线搭桥、正确引导、撂荒面积就会大大减少,辖区内移民,既是解决撂荒的一个有效途径,又是山区水土流失得以控制的治本之法,也是消灭山区山民贫困之法,这是一举多得之事。
5、大力提倡免耕法等新型的耕作制度和使用先进的小型农业机械(如小型收割机械、小型潜水泵等),尽量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使之扩大种植面,以及适应当前农村“九九、三八”的劳动力结构,减少农村隐形抛荒或撂荒。
对土地撂荒问题,我们要认真面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既使部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又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使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五
向阳镇当明村农产品流通调查报告 我系在寒假期间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布置了利用寒假时间对家乡农产品的流通进行调查的任务。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也积极认真的对自己家乡的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现象和结果做出以下报告。
一、调查目的:为了使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商贸管理系的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对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解,拓展知识,提高自我的专业技能。
二、调查时间:2012年1月15日至2012年2月10日。
三、调查地点:广西省河池市天峨县向阳镇当明村。
四、调查方法:查阅资料、访谈、实地考察。
五、调查内容:
1、当明村的交通情况:由于我的家乡在农村,所以我所调查的是农村的农产品的流通情况。当明村大部分地区都为山地,因为多山所以交痛不是很好。虽然有了公路,但是路很小并且崎岖不平,所以一般只有农家用的小型货运车可以通过,所以那里的农产品销售往外面的并不多。这样也造成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不高,基本上是自给自足。
2、当明村的主要农产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
很多农民选择外出打工赚钱,家里就留下年纪大的老人帮看家带小孩。这样就使务农的人越来越少,农产品也就在不断的减少。
六、调查结果:而当地用于买卖交换的农产品主要有:稻谷、玉米、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稻谷买卖销售主要是在本地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来的天灾(干旱)和虫灾导致一部分的家庭收入减产,甚至有些家庭种下都没有可以收获的。这样就去找收获好的人家购买,这样也节省了运费。而玉米的销售业是几乎没有。因为在农村玉米一般是用来酿酒或者是做猪吃料。机乎是自己家种植够自己家用。而少部分的也是自己村上相互购买,而柑橘、柿子、山楂、筒果、茶子、板栗,这些农产品主要是运往县城去销售。而这些农产品的销售途径首先是由当地的一下小的商人去各家各户的收购,当收购达小型货车一车以后才运往县城销售给厂商。由于交通的不方便,所以货运的价格就相对较高,这样收购商为了获利就压低收购价格。导致农民销售农产品的收入就很低,造成农民的种植积极性下降。导致大多数农民现在都在砍掉果树来种植杉树,等将来买树木赚钱。
七、调查后的收获与认识:
此次调查的结果使我认识到了,农村物流网络不完善、经济人组织松散、乡村居住分散、交通不方便、运输成本增高、农民信息不灵、并且由于农民的科技这种水平不高,种出来的农产品质量不是很高,等一切因素造成了农产品的价格低廉,这次的调查让我认识到了农村的各方面发展都有待加强,同时也认识到了物流行业对农产品的发展起了决定的作用,我本来就是学物流管理专业的,这次的调查使我对物流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了解,也更加鉴定了学习物流知识扎实自己的物流管理能力。同时也认识到科技对农产品的发展也起到了决定的作用,其实农村的农产品发展不好的最主要一个原因是,农民没有科学种植,导致高投入低收获,并且收获到的产品质量不好价格就低,农民的积极性才会慢慢降低。
八、总结:总的来说此次调查的结果是农村农产品的流通销售缺乏主要原因:
1、农村的交通不便利。
2、缺乏利用科学技术种植农产品。
3、农产品没有好的销售途径。
九、对农村农产品种植和运输的建议:
1、有句话这样说“要想富,先修路”,我认为要想把农产品很好的运输销售出去首先要修路,只有把路修好了,交通便利了,农产品才有更好的机会运出去销售。
2、加大科技的投入,没有科技的投入,产出来的产品质量不高,就会使产品的价格降低,这样农民就没有利用可图,同样会使农民积极性降低,所以必须大量的投入科学,让农民都把科学用在种植和护理农产品中上,这样就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少种多收获,这样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才得以提高,农产品多了,质量好了运往外地销售才能拿到好价钱,好收入。
3、国家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村农产品运输管理,提高农产品流通,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利用科学技术来种植农产品,政府可以派一些农产品研究的专业人员实地勘察,研究当地土质、水质、气候等因素的制约下,引导当地农民种植适合当地的农产品,这样农民们才不会盲目的去种植,农民们种植了适合当地的农产品,引导农民利用科学技术种植,这样农产品才会有丰收,收获季节到来,农民的农产品销售不出的时候当地政府应该积极的为农民寻找销售路线,这样农民种下的农产品就有销售路径,那么农民种植农产品的积极性就提高。只要农产品的收入高了,农民回家种地有收入了,农民选择在家务农的机会就更大,那么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外出打工,农村的土地才能得到充分利用,这样间接的减少了留守儿童的人数。
调查人员:x x
x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六
最近,我们在分管主任带领下,对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听取了市规划国土局、经贸局、农业局、经管局、开发区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先后到密州、辛兴、程戈庄、郝戈庄等乡镇(街办)及部分村庄进行了走访座谈。现将情况综述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牢固树立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观念,以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保持了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一)广泛宣传,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多样式、多层面的学习宣传活动。市里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通过以会代训和举办培训班,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村支部书记进行了专题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组织讲法团巡回宣传、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土地管理成果展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国策意识,为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执法,土地管理工作日趋规范。为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监察责任制,采取巡回检查、电话举报、领导暗访、专项治理整顿、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措施,切实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严格审批手续,依法审批建设用地的同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去年,在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查处违法用地792宗,面积1888亩,罚款2568万元,处结率100%,保证了目前建设用地急增的情况下未发生违法用地问题,实现了土地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土地管理工作基本走向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强化服务,保障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保护土地的关系,较好地解决了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执法管理与热情服务的问题,为全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首先,本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去年共办理建设用地1316宗,面积9346亩。其次,加大土地开发复垦力度。目前,已申报国家级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个,省级立项土地整理项目5个,市、县级以上项目近30个,新增耕地面积44万亩,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再是,积极做好补偿安置工作。认真执行农民补偿安置的有关规定,依法足额落实土地补偿和人口安置补助费,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深化改革,土地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为适应市场经济需求,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和土地市场运行机制,积极进行土地储备、经营用地招拍卖、土地有偿使用等方面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完成土地收益26亿元,实现土地储备1827亩,对44979亩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和挂牌出让,实现政府收益9000万元,行政划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征收各种费用2652万元。
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各项工作走在了潍坊市乃至全省的前列。但从调查情况看,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用地需求与保护耕地的矛盾愈加突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少数干部群众尤其是基层群众的土地忧患意识和法制观念还不强,对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耕地保护的问题较为突出。二是经济建设与土地供给的矛盾十分突出。我市到20xx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已基本用完,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势头不减,很多已签署协议急等用地的项目至今尚未审批,据了解,仅开发区就有22项,涉及土地4000多亩。三是土地执法难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土地违法案件主体多涉及各级政府,查处和处理的难度较大;管理体制不适应,特别是基层土地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不严等问题时有发生。四是部分企业土地利用率低,建筑设计标准、密度、容积率达不到要求,土地资源浪费问题还没从根本上解决。
土地是国家最重要、可调控的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是实施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为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随着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管理工作形势严峻。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深入地宣传《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的一系列规定,宣传我市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合理利用土地和依法保护耕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增强其法制观念、耕地保护观念和可持续发展观念,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把依法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为土地管理法深入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地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效益。
(三)强化服务,为经济建设提供有效保障。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建设用地的关系,千方百计满足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首先,土地管理部门要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参谋作用,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争取上级支持,尤其是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大项目、基础设施用地等尽量列入国家或省重点计划,力争不占用我市建设用地指标。其次,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实施好建设用地指标置换、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建设用地指标周转等各项政策,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尽量满足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三是,强化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国家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执法监察机制。要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建设项目实行严格把关,杜绝一切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要切实抓好执法队伍的管理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执法,廉洁勤政,恪尽职守,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土地管理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七
项目规模:该项目区总面积为247.78亩,土地利用现状为未利用地和旱地,主要进行土地开发,以期达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根据测算,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4.39亩,新增耕地率79.84%,具体规模为:项目区位于茅田乡,项目区面积247.78亩,开发后新增耕地154.39亩。
项目预算:项目预计总投资:47.00万元,亩均投资:2430.54元。 建设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该项目根据恩施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建始县土地利民体规划具体目标(20xx-2020年),本项目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建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始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建始县耕地面积动态平衡的具体措施。
茅田乡位于恩施州建始县东北部,属大巴山脉南沿分支巫山东延部分,地处北纬30°38′至30°51′,东经109°46′至109°56,与重庆市巫山县接壤。平均海拔1250米左右。
该项目区位于建始县茅田乡三道岩,仅涉及茅田乡1个行政村。项目区总面积为247.78亩,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为荒草地和有林地,主要进行土地开发,预期达到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最终目的。根据测算,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154.39亩,新增耕地率79.84%。
表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
表2涉及权属调整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情况
(1)坚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效率和自愿的原则;
(4)有利农业生产,方便群众,生活,尽量保持村界的完整性;
(5)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经营。
项目区内土地均为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现状与登记发证情况一致,土地权属界限清楚,无边界纠纷,便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整理。
(1)成立权属调整领导小组。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土地的领导为组长,乡国土资源局局长及项目涉及的村镇主要领导和项目涉及行政村的村民代表为主要成员的土地权属调整领导小组,在充分尊重原土地所有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统一协调新地耕地的确权工作。
(2)土地开发整理前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包括项目区域的确切边界,项目区域内宗地的数量、类型、质量;项目区域内的土地权属类型、数量;原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完成后,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就现有土地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成后,国土资源部门将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评价,作为实施土地整理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或修正依据。
(4)土地整理后的农用地分配,坚持参与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不变和集中连片、便于利于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项目区内各组织的原有土地比例,根据路渠等线状地物重新调整权属界线,确认边界四至时埋设界桩。
(5)从各方面利益考虑,实施土地整理的地块,整理后农民原有承包耕地面积不得减少(扣除应分摊的新增路渠用地),但同一承包有有若干地块时,面积小者尽量向面积较大者集中。土地整理后新增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给农民耕种,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拥有有限承包权。
(6)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编制完成后,向全体权利人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土地所有权人、承包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经公告并征求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土地分配结果进行权属调整,权属调整工作完成后,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与核发土地证书。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餐厨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行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推进收运、处置一体化运营。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保障餐厨废弃物治理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并将其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园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城市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括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按照规定的时限组织建设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和处置设施。鼓励区域合作,共建共用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收运体系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第七条鼓励通过净菜采购、改进食品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食品加工废料。
鼓励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采取符合环境保护技术标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方式对餐厨废弃物进行深加工,提高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八条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作业规范,推广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等减量化方法,并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餐饮服务企业等级评定。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在法定时限内反馈当事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依法移送责任部门处理。
第二章产生。
第十条倡导餐饮服务企业按照餐饮业作业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进行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共同做好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分类收集、密闭存放餐厨废弃物,不得混入其他垃圾,不得随意倾倒、排放;。
(二)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使用正常;。
(五)不得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七)单位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时,及时报告所在区(园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二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油水的,应当设置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油水分离装置,对油水实施油污分离,单独收集废弃食用油脂。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选择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许可的单位签订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收运协议。
禽畜屠宰单位对其产生的加工废料或者残渣油脂应当单独收集,不得混入按照规定需要无害化处理的不可食用的产品;采用冷冻或者冷藏方式暂存的,暂存场所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本市连锁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选择一个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并按照第十一条规定向住所所在区(园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备案和申报手续。
餐饮集中场所可以由其管理者选择一个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统一进行餐厨废弃物收运。
第十四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确定的市、区两级事权,在同级城市维护管理费中列支。
第三章收运。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单位。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的收运活动。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开招标前,应当组织编制收运单位招标方案,明确收运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标准、运送场地等事项。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中标的收运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协议(以下称收运服务协议),并颁发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许可证。
收运服务协议应当明确收运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规范、收运的餐厨废弃物去向、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八条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道路运输营运证、车辆行驶证;。
(二)具有全密闭、自动卸载装置;。
(三)按照规定喷印所属企业名称、标志、标号、反光标贴,车身颜色醒目且相对统一;。
(四)安装装卸计量系统、行驶记录仪或者卫星定位装置,并能够正常使用;。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餐厨废弃物收运人员应当规范作业,主动向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出示工作证件,并如实填写收运单据。
收运单位应当加强收运人员收运规范教育,定期开展培训,提高收运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收运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频次清运餐厨废弃物;。
(三)分类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四)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洒滴漏;。
(六)在收集当日内将餐厨废弃物送至处置场地;。
(八)编制本单位餐厨废弃物收运应急预案,并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一条从事废弃食用油脂专项收运服务单位需要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临时贮存的,其贮存场所的选址、污染防治设施及运行应当遵守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并接受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第四章处置。
第二十二条餐厨废弃物实行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可以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餐厨废弃物处置装置,就地处置餐厨废弃物。
采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应当按照《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或者餐厨废弃物处置场的运营单位(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
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等融资方式实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活动。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招标前应当组织编制处置单位招标方案,明确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处置数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事项。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的处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协议(以下称处置服务协议),并颁发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证。
处置服务协议应当明确处置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规范、餐厨废弃物经处置后的产品及其去向、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实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
(五)生产的产品出厂前应当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并将销售流向记入台账;。
(七)设备停产检修的,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八)编制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应急预案,并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报相关信息;。
(十)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使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的行为,以及餐饮服务企业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用油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在线监测和电子数据信息报送系统,实行联单管理,强化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过程的监督,并定期将监测统计数据向社会公布。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经由信息共享机制获得的信息与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台账检查、实地抽查、在线监测、现场核定、现场派驻等方式对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定期公布检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
(四)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改正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不得关闭或者停用监测设施。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管理实际需要,定期牵头组织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环境保护、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第三十二条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六个月书面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申请停业、歇业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防止环境污染的处置方案;。
(三)停业、歇业的客观事由证明材料;。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三条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实行四联单管理制度。联单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由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向所在区(园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
(二)收运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餐厨废弃物随同余下的联单交付处置单位;。
(三)处置单位应当验收餐厨废弃物,核实联单填写的内容,加盖公章后,将联单第二联交由收运单位留存;将第三联自留存档,第四联纳入处置台帐管理。
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联单,期限不得低于二年。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中标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目录向社会公布。
区(园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以及行政执法等情况汇总后,每季度报送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收运和处置应急机制。
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正常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有关单位收运、处置餐厨废弃物。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未取得收运服务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放任其他单位和个人收运餐厨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需要立即清除的,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不能及时清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依法实施清理,清理费用由收运单位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产生垃圾的弃置、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6月15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6月25日颁布的《南京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九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与日俱增,案件类型也日益复杂。农地承包合同纠纷已成为三大涉农案件(其余两类为农村税费纠纷和农村征地纠纷)之首。在这些纠纷的背后交糅着各种利益冲突和传统观念与现代文明的碰撞,农村土地问题纠纷已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理性思考有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认真总结这类案件的审判经验,对于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稳定农村社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笔者所在法院近几年受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情况,分析笔者所在地区这类案件的类型特点及问题成因,探讨审理实务中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和一些具体问题,并根据一些案例提出了几点思考和体会。
1、案件总量明显增加。笔者所在法院近几年受理的案件统计显示,20xx年我院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4件,20xx年受理18件,20xx年仅1-5月就已受理23件。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重也逐年增大。
2、集体诉讼和类似诉讼增多。由于村社组织将集体土地承包给他人后引发纠纷,村民起诉,要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或要求将承包地收回重新发包。此类案件往往原告众多,而且容易引发群体上访,法院审理难度大。本院20xx年受理了合川市狮滩镇任家村3社78户农户诉被告李隆富、任家村3社的纠纷后 ,20xx年又分别受理了任家村1社97户农户诉被告李隆富、任家村1社和任家村5社97户农户诉被告李隆富、任家村5社两起同类型案件。此外,20xx年2月,我院第一人民法庭受理了云门镇太平村3个社、吉福村5个社、任沟村1个社和水碓村1个社分别诉重庆万寿生物医药开发有限公司共10起相同类型的案件。这类纠纷主要反映在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的土地承包中。
3、村社当被告的多。虽然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既有农户之间的纠纷,也有村组起诉村民或农户的,但目前村组当被告的案件较多。20xx年我院受理的18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村社当被告的就有6件,比例高达的33%。村社当被告或因发包土地过程中单方提高承包费标准,或因一地多包,或因收回村民土地,或因农户转让承包经营权后另行发包。其中,既有剥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土地经营权的违法行为,也有执行当地政策和依约履行承包合同的“合法”行为。
4、征地或租地补偿费用纠纷增多。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紧靠城镇的土地被大量征用,征地补偿费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配,成为农民密切关心的问题,伴随着征地款而引发的分配收益纠纷日益突出。同时,很多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表面看,可能是诉请继续履行承包合同,或者请求返回承包经营权,但其实质是请求分配因土地被征用或租用而产生的各种补偿费。因笔者所在法院辖区自然资源丰富,近年来,随着辖区内草街水利枢纽工程、富金坝水电站、西师育才学院、以及一些中小型水泥厂、矿石场的兴建,大量纠纷因征地补偿费或租地费分配引发。以前因种地无利可图而漠视甚至放弃土地经营权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在利益的驱动下突然也对其经营权珍视起来。
本院受理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大致有以下几类:
1、确认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主要是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出生、死亡、婚嫁、农转非、参加工作等变更引起的纠纷。包括:(1)没有取得承包地的,是否有土地承包经营权;(2)结婚后,户口未迁出,是否应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3)死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随承包地存在;(4)取得承包地后,因升学、进城等,户口也迁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随承包地存在;(5)自动放弃承包地,进城经商务工办企业,但户口仍在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存在。
2、经营权流转纠纷。由于国家“三农”优惠政策的出台,农村土地越来越俏。因以前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完备、不配套,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而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频频发生。一是转包转让型纠纷。税改前,种田效益不高,一些农户将土地让给他人承包,其税费也相应地由接受者承担。现在不仅土地税费全免,而且国家还倒补贴,原承包户主张转包要求被转让户退还其承包地,接收户主张转让不愿退,于是双方发生纠纷。二是代耕代种型纠纷。以前不少农民弃田荒地,外出务工经商,又不承担税费和提留等。村干部为不使税费落空,让其他农户代耕代种,代耕代种农户又履行了税费义务,且税改时这些耕地面积又纳入了代耕代种农户的计税面积。现在原承包户回来了,找代耕户或村组集体要求收回自己的承包地,双方发生纠纷。
3、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前文已经提到,随着城市开发建设的加快和城乡建设的迅猛发展,征地或租地补偿费用纠纷逐年增多。需要说明的是,这类纠纷不但包括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各类补偿费纠纷,也包括原土地承包者请求土地实际耕种者返回已经领取的土地补偿费纠纷,还包括表面上诉请返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实质上因返还土地不能而希望返回土地补偿费的纠纷。前两者案件是单纯的给付之诉,后者则需要先确定原告是否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其承包经营权是否遭到侵害。
4、承包合同纠纷。一是因承包方违约引发的纠纷。包括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拖欠承包费和承包人随意变更土地使用方式等 。其中前者占此类纠纷的绝大多数,承包人有的是因为对发包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有意见,有的是合同对承包费交纳的期限约定不明,有的是因为经营不善,有的是故意不交纳承包费。二是因发包方违约引发的纠纷。如在农业承包合同期限中,发包方将农民的承包地随意收回。这类纠纷既有违约,也包含了侵权。三是因承包合同损害了合同外第三人利益而被请求确认其无效。如本文开头提到的“李隆富”系列案件。
5、经营权侵权纠纷。(1)违法收回“农转非”承包地。农户进入小城镇落户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其土地 。(2)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时对妇女实行有别于男子的歧视性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内强制收回出嫁女承包地。(3)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基层政府为搞退耕还林等政绩工程,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强制收回农民承包地,由村社组织出面进行其他方式的承包。
1、历史原因造成我国农村土地现状比较乱,是纠纷产生的历史性根源。建国以来,我国土地政策多经变化,一直处于一种多变的不稳定状态。短短的50余年,历经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和土地集体所有制两个大的阶段,导致了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大混乱。建国伊始的土地改革运动,实现了中国农民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从而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接下来是互助组运动,1953年开始初级合作社运动,农民的土地入股进行集体经营,1956年上升到高级合作社,剥夺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随后在全国确立了人民公社制度。直到改革开放,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制度,成为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实现了“集体公有,农户经营”。但是因为经营权范围的限制和“政农不分”的中国特色,实施过程中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受到严重限制。历史的原因造成了我国农村土地现状的混乱局面。
2、法律和政策衔接不协调,是纠纷产生的法制性根源。从1983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出台,到20xx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20xx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xx]法释6号)的实施,历经2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对农业土地承包经营中产生纠纷的解决,走过了主要依靠政策调整到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补充,再到政策调整与法律调整并重直到目前主要依靠法律调整的历程。法律、政策的多变性和灵活性与土地变动缓慢的过程性、滞后性产生矛盾。例如我国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曾经推广过“两田制”,而在这种制度被国家认定不利于土地的长期利用之后,很多地区却还在积极的继续施行,与国家政策和法律脱节。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十
按照xx县农经总站的具体要求,笔者就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发生在我镇的一些土地纠纷情况,进行了一次详细调查,并针对土地纠纷发生的一些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其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xx县城正东约xx华里处,下辖x个行政村,x个自然屯,现有农村住户xxxx户,农业人口有xxxxx人,农村劳动力xxxx个,耕地面积为xxxxxx亩,人均占有耕地xx.x亩。其中,有耕地的农户为xxxx户,占全镇总农户数的xx%,没有耕地的农户为xx户,占全镇总农户数的x%。
二、调查情况
自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一免两补”政策出台以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随之而来的一些土地纠纷现象也时有发生。经过调查,全镇x个行政村,除了xx村(后来的移民村)以外,均有过土地纠纷现象的发生。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有xx村、xx村、xx村。据详细调查,到目前为止,全镇共发生过土地纠纷xx起,占农户总数的x.x%,其中,有xx起通过了法律部门立案进行了解决。在我镇发生土地纠纷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村干部责任心不强,造成土地纠纷。
在一轮土地承包向二轮土地承包过度期间,由于一些村的领导干部对土地发包这一问题认识的程度不够,在工作过程中不认真负责,遗留下来了很多问题,也造成了一些不该发生的土地纠纷。在我镇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有一例:原xx村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有xx来户农民本来在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分到了土地,可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却没有分到土地。后来该村被告上了法庭,但由于该村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没有留下机动地,所以该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圆满解决。
2、农民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土地纠纷。
前些年,由于粮食产量低、经济效益不好,致使一些农民不愿种地,甚至随便弃耕土地,或在外出打工时,私自把自己的土地转包给他人,根本就不通过发包方进行正常的土地流转,等后来发现土地值钱了,知道自己不种地确实亏大了时,才想找村里要回自己的承包地,但由于时间较长,遗留下来的问题又十分复杂,所以,在处理这些土地纠纷问题上,也就加大了难度。
3、乡村干部强加干涉,引发土地纠纷。
在税费改革以前,由于一些农户欠农业税,或欠集体的各种款项,其土地被村里没收,一些村干部甚至把个别农户的承包地强行对外转包,或干脆收回其土地,作为村里的机动地对外发包,用来偿还农户的各种欠款,致使一些农民流失了土地,等农民知道自己被剥夺了土地的经营权时,便会向村里讨回自己的承包地,所以,同样会引发出一些土地纠纷。
4、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形成土地纠纷。
前些年,由于一些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完全处于盲目的、自发的、无政府状态。自己的土地想种就种,不想种就不种,甚至出现了双方不签定任何书面协议,就互换、转包或转让其土地的现象。时间一长,一方不想承认私下达成的口头协议,这样也很容易形成土地纠纷。在我镇原地营子村就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村民秦玉成和韩敬昌私下换地,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两家的土地只剩下了一家的土地,所以,形成了土地纠纷,经过镇政府多次协商解决,至今也毫无结果。
三、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纳入工作主干线。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整个农村基本政策的核心内容,而农村土地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制度,则是党在农村一系列基本政策的基石,为此建议各级人民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人地关系问题,真正把此项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深入基层,经常检查和落实。
经过调查,发现形成土地纠纷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也有一些土地纠纷的本身就是一种矛盾。比如说,户在人不在,有人没有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等,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如何解决这些矛盾,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要深入村屯、调查研究、完善和制定一些配套的政策和措施,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便化解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如果解决不好这些矛盾,就会影响整个农村的社会稳定,甚至还会引发出一些新的矛盾。
3、提高认识,认真宣传土地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关系着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经过调查,发现一些土地纠纷的发生,完全是因为没有正确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而造成的,为此,我们一定要通过广播、电视、“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以稳定、规范、维权、发展为重点,树立起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意识,增加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和责任感。
4、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的素质。
经过调查,发现一些土地纠纷,是由于一些乡村干部素质不高,对一些政策的解释和执行政策时发生了偏差所造成的,乡村干部是农村政策的宣传者和执行者,如果乡村干部本身就不懂政策,不懂《农村土地承包法》,凡事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根本不顾人民群众的利益,势必会造成一些隐患,为此,建议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抓好乡村干部的素质教育,时刻把党和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为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一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田间实际考察;
调查地点:本市各乡镇
前言:人人都知道,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大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30﹪
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
越来越多,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大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大。
3、粮价飞涨。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
1.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以及保护耕地的战略考虑,决定了建设用地的'供求关系必然十分紧张。土地利用与管理制度安排不周,执行不力,极易引发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2.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经济发展在制度层面上的冲突,是引发违规违法行为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一是现行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指标刺激用地需求;二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干预过多、力度过大,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三是现行征地制度形成巨大的土地经济价值差,进一步刺激地方政府扩张建设用地的需求,以及用地单位多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欲望;四是不明晰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为建设用地过度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
3.政府和政府官员传统理念和价值观念中对法律的工具化倾向,以及急功近利和投机心态,是造成违规违法行为不可忽视的深层次原因。
4.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部门监管政府更是力不从心;耕地保护责任制尚未形成共识,难以落实共同责任;土地违法案件中,决策者不承担责任,责任承担者不起决定作用。这一系列状况,或属于制度的先天不足,或属于执行过程的偏差和错位,既是违规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的体制性原因,又是其直接和具体的原因。
5.用地审批,主要是农转用和征收审批全过程,确实存在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直接导致部分用地项目不得不“未批先用”,也引发部分项目以此为理由借机“未批先用”。
一是程序复杂环节多。
二是土地报批的要求越来越严,审查事项越来越多。
三是土地报批业务没有办结时限承诺,加之审查内容、报批方式的不断调整,上报审批项目批准时限无法预期。
7、由于承包人年纪大已不能农业种植,无奈放弃农作物种植或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无法再种植农作物。
8、政府划地,由于政府规划,开发商用地。
1、任何与土地利用、管理相关的制度建立、改革和完善,都会引起土地违法态势的变化。增加国家土地政策、土地法律在相关制度规定中贯彻和协调力度,就能有效地减少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增加土地违法行为受到制裁的几率和力度。为此,要对直接涉及土地利用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城乡规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进行土地政策和法律意识渗透,把用途管制、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体现于制度原则和各项具体要求、标准之中。要在与土地利用、管理具有间接联系,或可能发生联系的制度中,加入贯彻、执行土地政策和法律的内容,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制度中加入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等规定;在财税制度中严格规范土地收益的分配和使用,并建立起鼓励节约集约、限制粗放利用的税收调节机制。从而使一个部门势单力薄严防死守、执法监察的局面,转变为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遵守国家土地政策和法律,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遏制土地违法现象发生,打击土地违法活动。
土地利用管理制度自身的改革、完善,则要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摁下葫芦起了瓢”,要有系统和全面考虑,统筹协调相关政策要求,在多目标设定、多条件约束情况下,设计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预防、打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土地利用计划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多方面制约。把计划指标多少与其土地利用和管理实绩相挂钩。对规划计划执行、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问题严重的,适时冻结或核减计划指标。
2、法制宣传。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执法。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
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义自愿的情况下转包给他人(不改变种植结构),开发商不开发的地要无常还给原先农民,政府谨慎划地。
4、加大农业投入,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做好基础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二
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xx年第一季度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共计发放宣传册、宣传页220份,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协议139份,发放专用收集容器205个,对806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进行了统一收集。
投入7台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运输车辆,每日运行13――18个车次,及时、全面地对已经签署收集运输协议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进行了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现在已经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8002.84吨。
对市区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及时、高效的`进行了分拣、制浆、除渣、厌氧。
高温发酵等处理,厂区内设备运行良好,无机械事故,无人身安全事故。
20xx年第一季度产生沼气426318立方,通过管道全部输送至国环电厂进行燃烧发电,产生生物油脂约计93.062立方,共销售至河北辛集金瑞化工121.32吨,产生渗滤液5026.08立方,进入渗滤液系统进行处理。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三
近年来,因餐厨废弃物管理无序产生的各类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利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的“垃圾猪”“潲水猪”造成了食品安全隐患;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入下水管网导致城市排污管网的堵塞及生态环境污染;特别是一些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地沟油,又经非法渠道回流到餐桌的事件,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市民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因此,我市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将启动餐厨垃圾处置项目、逐步建成中心城区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作为“双创”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有效解决餐厨废弃物安全管理和处置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我市“双创”工作,亟需对餐厨废弃物管理进行立法。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8.《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9.《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12.《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3.《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海口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名称。
《办法》原名称为《海口市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由于原名称与其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及餐厨废弃物治理原则不对应,且包含内容范围较窄,故删除了原名称中的“无害化处理”。
《办法》名称中采用了“餐厨废弃物”而不是“餐厨垃圾”,理由有以下两点:首先,“餐厨废弃物”比“餐厨垃圾”外延宽,因此,名称中用“餐厨废弃物”更为准确;其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36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琼府办〔2010〕87号)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出台的其他通知,均采用了“餐厨废弃物”的概念,因此为了与国家和海南省相关文件保持一致,采用了《海口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这一名称。
《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和过期食品,不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为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杜绝“地沟油”的产生,将“废弃食用油脂”包含在“餐厨废弃物”内,同时考虑到“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废弃物”量较少,在我市尚未能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对居民家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处理的条件尚不成熟,故将“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排除在“餐厨废弃物”之外。
(三)关于管理体制。
《办法》第四条规定了管理体制,确定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餐厨废弃物的日常管理。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食药监、质监、环保、工商、农业、公安、商务、规划、土地、发改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如此规定,主次有别,职责明确,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
(四)关于规划和建设。
《办法》第二章规定了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规划和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要求,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规划的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用地的确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利用政府资金建设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从而在规划和处置设施建设方面保障了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五)关于特许经营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经营服务管理模式、申请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的条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择优选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核发“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行政许可与特许经营权合二为一,由主管部门与被许可经营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经营区域、违约责任等内容。
(六)关于联单管理制度。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和处置的联单管理制度,联单一式四联,由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如实填写后各留存一联存档,最后一联由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留存。通过联单管理,对餐厨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建立了档案,管理部门可以追溯餐厨废弃物产生的时间、数量、种类,以及经何种途径收集、运输和处置,掌握产品的最终流向,这对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口市属于热带滨海城市,一年四季气候温和,市民夜间活动的时间较长,对夜间临时摊点的需求较多,夜间流动商贩经营现象非常普遍。如何对流动摊贩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行有序管理是难点之一。为不让流动摊贩产生的餐厨废弃物成为管理的空白区,《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临时占用道路、广场及其他室外公共场所不定点设摊、搭棚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摊贩,应当配备专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将餐厨废弃物定点放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应当定时、定点收集运输”。
(八)关于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管,《办法》在以下几方面做出规定:
第一,在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与处置的各环节对企业进行全面规范。《办法》确定了“餐厨废弃物台账制度”“全过程联单制度”和“收集运输与处置企业停歇业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针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等各单位的不同特点,对每个环节各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具体的规范,力图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无缝监管。
第二,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管。首先,《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了监督检查及执法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的具体措施。其次,《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制度”“执法联动机制”和“投诉举报制度”,使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九)关于法律责任。
为了保障《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第五章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或个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等上位法的已有规定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十四
土地违法行为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农民,开发商,村干部,乡领导;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田间实际考察;
调查地点:本市各乡镇
前言:人人都知道,土地是国之根本,没有土地就没有粮食,我国是人口大国没有粮食将是什么样子!但目前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越来越严重,为了进一步了解土地现状,特点和规律,减少土地流失,针对目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呈上升趋势,主要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人员是土地承包人和开发商以及政府。
(二)特点
1、违法使用土地主要在广大农村和城乡集合部占现有土地的30﹪
4、违法使用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居高不下,据调查由于外出打工的人
越来越多,人口老年化越来越重在自家承包地栽树和其它非农业行为的也会越来越严重,政府为了加大开发速度也会不断的占用农田,开发商利益驱使圈地也会越来越大。
二、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危害
3、粮价飞涨。由于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使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粮食产量减产,直接导致粮食涨价。
三、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原因分析。
1.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以及保护耕地的战略考虑,决定了建设用地的供求关系必然十分紧张。土地利用与管理制度安排不周,执行不力,极易引发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2.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经济发展在制度层面上的冲突,是引发违规违法行为的一个深层次原因。一是现行财税体制和政绩考核指标刺激用地需求;二是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配置干预过多、力度过大,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三是现行征地制度形成巨大的土地经济价值差,进一步刺激地方政府扩张建设用地的需求,以及用地单位多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欲望;四是不明晰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为建设用地过度扩张打开了方便之门。
3.政府和政府官员传统理念和价值观念中对法律的工具化倾向,以及急功近利和投机心态,是造成违规违法行为不可忽视的深层次原因。
4.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部门监管政府更是力不从心;耕地保护责任制尚未形成共识,难以落实共同责任;土地违法案件中,决策者不承担责任,责任承担者不起决定作用。这一系列状况,或属于制度的先天不足,或属于执行过程的偏差和错位,既是违规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的体制性原因,又是其直接和具体的原因。
5.用地审批,主要是农转用和征收审批全过程,确实存在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直接导致部分用地项目不得不“未批先用”,也引发部分项目以此为理由借机“未批先用”。
一是程序复杂环节多。
二是土地报批的要求越来越严,审查事项越来越多。
三是土地报批业务没有办结时限承诺,加之审查内容、报批方式的不断调整,上报审批项目批准时限无法预期。
7、由于承包人年纪大已不能农业种植,无奈放弃农作物种植或由于承包人的土地左右原因自己的土地已无法再种植农作物。
8、政府划地,由于政府规划,开发商用地。
四、对策。
1、任何与土地利用、管理相关的制度建立、改革和完善,都会引起土地违法态势的变化。增加国家土地政策、土地法律在相关制度规定中贯彻和协调力度,就能有效地减少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增加土地违法行为受到制裁的几率和力度。为此,要对直接涉及土地利用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城乡规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进行土地政策和法律意识渗透,把用途管制、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的思想体现于制度原则和各项具体要求、标准之中。要在与土地利用、管理具有间接联系,或可能发生联系的制度中,加入贯彻、执行土地政策和法律的内容,如干部选拔任用、政绩考核制度中加入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等规定;在财税制度中严格规范土地收益的分配和使用,并建立起鼓励节约集约、限制粗放利用的税收调节机制。从而使一个部门势单力薄严防死守、执法监察的局面,转变为相关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遵守国家土地政策和法律,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遏制土地违法现象发生,打击土地违法活动。
土地利用管理制度自身的改革、完善,则要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摁下葫芦起了瓢”,要有系统和全面考虑,统筹协调相关政策要求,在多目标设定、多条件约束情况下,设计土地利用和管理制度,预防、打击土地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土地利用计划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多方面制约。把计划指标多少与其土地利用和管理实绩相挂钩。对规划计划执行、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问题严重的,适时冻结或核减计划指标。
2、法制宣传。加大土地法等相关法的宣传,做到每个村民及村干部,乡领导,以及政府,开发商,都要知法,懂法,依法。
2、依法执法。加大打击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使用土地和非法占用土地的个人和集体。
民的土地集中成片以承包人名义自愿的情况下转包给他人(不改变种植结构),开发商不开发的地要无常还给原先农民,政府谨慎划地。
4、加大农业投入,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加大对现在确实还在种植的农民的直补,做好基础农田,道路、水利合理化规划建设,解决农民种地难的一系列问题。
废弃土地调查报告篇十五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计划安排,我委在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于月日至日深入部分镇街和部门,对××年以来我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年来,根据国家有关宏观调控精神,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实施我市“一路三化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重大决策,各级成立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发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系列文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安排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国土、财政、建设、农业、监察、审计等部门紧密配合,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加大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使各级干部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得到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得到增强,依法管理土地步入有序轨道。如××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来重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相继制发了《关于××场控规控建情况的紧急报告》、〈〈关于严格控制建设及建设用地的通知〉〉、〈〈关于禁止土地非法转让的通知〉〉,××年来无新的违规建筑和违法占地。
(二)加大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针对目前我市部分镇街违规越权办理城镇建设相关手续、违法收取土地出让金和建设配套费的较为普遍现象,近年来市政府多次部署、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镇街调查摸底,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镇街违规越权办理建设相关手续调查处理的通报〉〉(××府函【】号),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存在原因,提出了解决办法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于迅速遏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三)规范、执行土地管理各项制度。通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土地管理机构。建立了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用地贮备收购制度,统一了建设用地审批、房地产权证的发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主体及相关政策,不断规范完善各项制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比如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对所有建设用地实行集体会审和用地公示制度,符合招标拍卖条件的一律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并规定底价,××年共收取土地出让金万元××年达亿元今年月入库数万元有效地抑制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增加了政府的土地收益。
(四)加强拆迁工作管理。坚持依法拆迁,坚持政策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情理法拆迁,坚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完善政策,加大宣传,齐抓共管,公开阳光作业,确保了东部新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既保证了建设发展,又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较好成效。
(五)狠抓遗留问题的解决。结合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狠抓了“两证”遗留问题办理,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加大了对历年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清理兑现力度,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工业园区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率不高。新增建设用地难和存量建设用地闲置的矛盾并存,据最新统计,个工业园区闲置一年的土地占供地总量的闲置一年以上未动工的占。××开发区个别单位用地闲置长达十年以上。
(二)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依法办事的关系各地实际运用中依然有差距,对贯彻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管理防止新的遗留问题发生的政治敏锐性、警觉性在认识上依然有差距。个别地方认为按规定办手续,占用时间长,发展受到了影响。
(三)土地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手段薄弱,对如何预防构建防范体系研究不够。今年市政府通报××年以来部分镇街违规越权办理建设相关手续项目是个。
(四)对群众反映东部新城征地拆迁补偿后期工作的一些迹象应引起足够重视,防止新的不稳定因素的出现。对遗留的城镇、场镇国有公房“两证”的办理同样应引起重视,防止象××办事处、××场办公楼未完善手续的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上来,切实增强对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落实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作为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验。必须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土地管理各项改革,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加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档案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土地法制,建立严格、科学、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建设,规范土地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放活土地二级市场,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工作,必须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实行用地集中统一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必须按“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严禁违规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价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和公布基准地价,健全地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严格实行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
(三)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一是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加强建设用地跟踪管理。严禁闲置、囤积、炒卖土地。对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二是加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以利社会各界监督,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防止有案不查、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妥善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四)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法制秩序。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也不得擅自修改。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及村镇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土地存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五)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我国国情和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本着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走新型工业化、城市化道路。进一步提高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对违反法律法规批地、占地的,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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