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自己,为未来打下坚实基础。总结是对事物本质的概括,需要有深度的思维和全面的观察。如果您需要一些总结的范文来参考,不妨看看以下几个案例,可能会给您带来新的思路。
劳动定额论文篇一
从2011年4月到6月,历时近两个月的劳动定额实训终于要进入论文答辩阶段了.整个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许多困难和问题,但在小组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圆满完成了此次实训.现将工作总结如下:首先,我们的经验有以下几点:
一、计划详细,循序渐进。每一次去企业前,我们都做了非常详细的计划,包括具体的流程、工作,时间,责任人等。详细清楚的计划让我们明确自己的去企业的目的,需要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同时,这也使我们的工作能够按照着我们的计划按时完成。
二、明确分工,任务清晰。分工问题其实并不像老师写给我们的那样简单,甚至按照老师说的来做在实际操作中是行不通的。因此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小组进行了详细分工,使每个成员都清晰了解自己的任务。
三、团结协作,各施其才。小组的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能够在这个过程中积极主动的承担自己所擅长的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小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了做好此次劳动定额,我们聚在一起,一次又一次的讨论,提出遇到的问题,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的成果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却是凝聚着我们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
其次,是我们在这次实训中的教训,希望以后弟弟妹妹们能够引起注意,吸取我们的教训。
一、万变不离其宗,学好理论知识。在整个实训过程中,由于大家对课本的理论知识掌握不牢固,思路不清晰,导致安排了任务却不知道具体怎么做,从而使自己感觉茫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组工作的进程。
二、遇事一起商量,办法多于问题。在实测操作过程中,我们的测时和写实都遇到了问题,老师讲的内容对于我们来说不适用,于是便有了问题和冲突,内部组员起了很大的分歧,但最终我们大家能够平静下来,一起想解决的办法,而不是做太多的争执。遇事先冷静,再一起商量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才能更好地促进工作的开展。
总的来说,这次劳动定额实训对于我们所有的组员来说,都是一次很好的锻炼。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摸索着前进,不仅学会了劳动定额的制定,更学会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当然,答辩后我们还会对我们此次的工作进行整体的梳理和总结,让我们在此次劳动定额实训中的收获真正吸收,从而更好地运用到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去。
劳动定额论文篇二
幸福是有什么决定的?一天,诗人和歌唱家争论起这个问题来。
诗人非常肯定地说:“给人带来幸福的是金钱。举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吧,想当初谁也不肯出版我的诗集,就是因为我没钱。后来我姨妈留给我一笔遗产,我用它出了诗集不然的话到今天也没有人知道我的诗。”
歌唱家却说:“是命运决定了一切。我也拿自己来说:“以前没人愿意听我唱歌,我只能每天站在海边唱。偶然有一天,一位伯爵乘船经过,听到我的歌声,就请我到他的舞会上去唱。从此以后,我才出了名。”
诗人和歌唱家争论了半天,也没争出个结果来。于是他们想做个试验,他们来到海边的一间破茅草屋里,找到一个小伙子。这个小伙子特别穷,一文不名。诗人给小伙子一百枚金币,说:“一年以后,我们再来找你,看这笔钱是否会对你有帮助。”
小伙子拿着钱,心里乐开了花。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他把金币放在帽子里面,朝一家食品店走去,他饿了想先去买点吃的。
谁想没走几步,一只大乌鸦从天而降扑下来,抢走了他的帽子。他的钱一个也没有了!
所以,一年后,出现在诗人和歌唱家眼前的仍旧是哪间破旧的茅草屋和一贫如洗的小伙子。
歌唱家对诗人说:“你看吧,命运决定一切。乌鸦从哪里来的?他又为什么偏偏叼走他的帽子呢?谁又知道帽子里装了钱?这就是命!”
诗人坚决不同意。他说:“如果乌鸦不叼走他的帽子,小伙子靠那笔钱是可以生活的舒舒服服的。”
争论仍然没有结束。这回轮到歌唱家来证实自己的观点了。
歌唱家在衣兜里摸了半天,掏出一个小铅球来,这个小铅球是什么时候跑进他的口袋里去的,他自己也说不清了。
“对不起,我只有这个,你拿去吧。或许会对你有点用处。”
诗人和歌唱家走后,小伙子看着手中的小铅球琢磨起来:“卖掉吧,他连一个铜板也不值呀。可他总该有什么用处吧!”
小伙子认真的动着脑子。
“啊!也许这个小东西可以做一个坠子呀!”
小伙子找来了竹竿、长线和鱼钩,把小铅球坠在长线上,转眼就做成了一根漂亮而又实用的鱼竿。
小伙子来到海边,耐心的钓起鱼来。
没想到一下子就掉到了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鱼。用这条鱼做的汤,味道真是好极了!
鱼钓得多了,自己吃不完,小伙子就开始卖鱼。
不就,小伙子就用卖鱼的钱买了一张网,这样就能捕的鱼了。后来又有了一跳船。再后来,小伙子用卖鱼的钱盖了新房,还娶了一个美丽的姑娘。
几年后,诗人和歌唱家再次来到小伙子家,漂亮的新居,美满的生活,一切都让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小伙子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俩。他俩又开始为那个老问题争论起来。
“命运!”歌唱家说。
“金钱!”诗人说。
看着两人争得面红耳赤,小伙子说:“金钱很重要,命运也很重要,但是依我看最重要的还是劳动和毅力。诗人先生,你姨妈的遗产虽然帮你出了诗集,但更重要的是,你虽然穷困,却从未停止写诗。歌唱家先生,那位伯爵是帮了你大忙,使你扬名,但更重要的是,你遇到他之前,你一直没有停止过练习歌唱。至于我嘛,我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全是我劳动的结果,这才是幸福的所在啊!”
劳动定额论文篇三
俗话说得好:“劳动者是传统美德的保卫者”。没有错,劳动者是中华民族大家族的一种中华传统美德,跟孝并称。从古时候大禹治水到现如今的三峡工程,勤快聪慧的华夏儿女用辛勤的劳动,造就了灿烂中华文明。
有一些人懒惰,不爱劳动,例如大家身旁一些状况:有一些彻底不喜欢打扫,有些人叫那些人打扫,她们便说:“不能用人工智能技术吗?”叫她们洗个碗吧,她们却找到诸多托词和原因。
还记得有一次,大家班里有一个同学们没清扫完地就提早离去,由于他说要去看看祖父,那一天,哪个同学们或许觉得无忧无虑,实际上,更高的指责掩藏在她的后边。夜里,她慢慢地酒足饭饱了,昂首挺胸地回家了关起灯睡觉了。第二天,她赶到院校,进了课室,过了一会儿,吴老师进来了,有一个人告知吴老师哪个同学们昨日懒惰沒有打扫,哪个同学们立刻找借口说:“我昨天是要提早去看看祖父。”由于她了解,要被罚打扫一个星期。吴老师亲切跟她说,劳动者能鼓励孩子勤劳、积极的工作责任心,有益于塑造每日任务观念、使命感和责任感。劳动者能鼓励孩子关注教师,善待他人,并不是总是享有他人的服务项目,也可以积极为别人服务项目,变成教师的小帮手。最终她不高了头,认可自身的不正确,主动接纳被罚打扫一个星期。
爸爸是个爱劳动的榜样。有一次父亲对我说:“歇息的情况下,你能干点家务。”父亲言而有信,有一次,父亲吃过饭,自身拿着碗赶到厨房里洗,可是我吃过饭却把碗丢给母亲,自身拿着平板玩了起來。之后,父亲知道,要我回来,先将我重重地打过一顿,又重重地对我说:“一屋不扫,缘何扫天地!”我感触很深,因此,我之后都害怕懒惰了,刚开始自身积极地家务劳动了。在劳动者中,我感觉到很快乐,也觉得到自身刚开始长大以后。
不管高新科技多么的发展,劳动者仍然是欢乐之源,幸福快乐之本!大家的考试成绩,靠的是大家的手,而不是大家的嘴唇。
劳动定额论文篇四
劳动,这个脍炙人口的品质。创造了人类的文明,促进了时代的发展,增添了历史的灿烂。
在人类刚刚出现在这片土地上时,我们的先祖,就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和寻找出石具,衣物,食材,让整个人类可以得到繁衍和壮大。
锋利的武器,可以抵御野兽的侵略,带来丰富的食物;五花八门的工具,可以辅助种植蔬菜和水果,填饱饥肠辘辘的种族;晶莹的蚕丝,可以纺织出美丽的华服,体现出我族儿女的风采。无数的先祖,通过自己的努力,日复一日的辛勤劳动者,他们为我们创造出如今的盛世,以及美好的生活。
就像180万年前一样,人类用劳动点缀了梦想,用汗水创造希望。劳动是一个最优质的特点,可以通过劳动,来创造出无数多姿多彩的世间万物。源远流长的人类文明,有多少充满着咸涩的汗水?辉煌华丽的建筑,有包含着多少人付出的心血。
劳动,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惊喜。劳动是我们最需要拥有的品势。梦想,目标,希望,只要付出劳动,不吝汗水,我们终究达到顶峰。劳动不仅仅可以提高我们的身体素质,还可以让我们的精神灿烂。劳动是本能,是责任,是一个人的品质提现。
劳动创造了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
劳动定额论文篇五
时光飞逝,无声无息中,春暖花开的5月正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地向大家走来。我觉得,祖国今天的收获,大多不能离开热爱本职工作的人民。
而在当今社会弘扬劳动模范精神是大家的责任。据了解劳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创造了大家的幸福生活。但我觉得,是劳动创造了大家幸福的源泉,是劳动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编织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编织了大家每个宏伟的梦想。当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当荒野变成沃土,当一股原油喷涌而出,有哪些能代替那种舒适和快乐?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有一种精神值得大家钦佩和赞美。这种精神就是劳动模范精神。每一个人都有达成价值的时间,创造性劳动也可以说是达成生活价值和理想的最好表现。
在平时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要向劳动模范学习。要维持名利正常状态意识,提升事业进取精神,树立正确的生活价值观和道德观,面对挫折永不放弃,勇于拼搏,自强不息。每一个人都要尊重劳动创造,弘扬劳模精神,当然这部分都不应该是一句两句的口号,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行动起来。因此大家都好好地脚踏实地地行动起来吧,积极做一个有责任的社会人,为祖国进步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劳动定额论文篇六
不久前,中央电视台播放了一个《广而告之》的节目:有一个约十四五岁的男孩,早晨起来被子从来不叠,衣服从来不洗,出去玩够了,回家张口便吃,吃完往沙发上一倒,听着音乐看书,真可谓悠哉乐哉。而他的父母呢?洗碗、扫地……屏幕上的八个字做了最好的总结:“保姆妈妈,少爷儿子。”这反映了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倾向:学生不做家务活了。那么,学生到底要不要做家务劳动呢?有的家长、学生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只要学习好就行了,学生不用做家务活。这样的家长,生怕学生因做家务活分散了精力,影响学习。所以,家长不让学生做,学生自己也心安理得地不做,甚至连小手绢也由家长洗。
这样的学生,即使学习再好,也只能是“高分低能儿”。老师曾给我们读过一则新闻:一个研究生出国不到一年就死了。究其原因才知道,他自幼受奶奶宠爱,一点家务活也不做。上大学后,臭袜子、臭鞋、脏衣服一包一包捎回家让奶奶洗。父母因他学习成绩好,也不责备他。结果出国后缺乏生活自理能力,又无人照料,不合群,就这样孤独地死了。多么可悲!
活生生的事实表明,那种认为只要学生学习好,不需做家务活的看法是错误的。这对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以及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有害无益的。
但是,这并不等于说让学生多做家务劳动就好。有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笨,不会有什么大出息,学习上差不多就得了。因此让学生干大量的家务活,有的甚至以赚钱为主,学习为辅。这样一来,孩子分散精力过多,势必影响学习。而成绩愈下降,家长愈认为自己的看法正确,愈将家务活大量地推给孩子,造成恶性循环。这样下去,只能给社会增加“废品”,于人于已于社会全不利。
我以为,学生适当地从事一些家务劳动是有益的。一是可以“劳其筋骨”,学习“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本领;二是可以减轻父母以及家庭的负担,造成和谐美满的家庭气氛;至于第三,做点饭,洗洗衣服,美化美化环境,不仅可以调节调节紧张的大脑,也是一种生活的乐趣呢。
我希望全社会的人都重视这个问题,让学生做适量的家务活,健康地成长。千万不要给社会培养“废品”和“高分低能儿”!
劳动定额论文篇七
人们常说,劳动最光荣。是的,劳动不仅是光荣的,也是伟大的。没有人们的辛勤劳作就没有如今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劳动也是辛苦的,悯农中写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劳动也是神圣的,劳动创造了文明,造就了这么多年璀璨的历史。爱迪生为人类奉献了他短暂的一生,用劳动创造了许多便利人民生活的发明。他与世长辞的那一天,举国上下都熄灭了灯火,包括自由女神的火炬。
劳动还是公平的。一个人通过劳动可以创造财富,但一个人如果不劳动,只能平凡地过完他的一生。
劳动更是美妙的。人们通过劳动可以充实自己的生活,劳动造就了如今的世界,劳动真是妙不可言啊!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一个人的任何成果都是劳动得来的,都应该被尊重。因此,我们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
我们应该珍惜别人的点滴劳动成果,珍惜这些用汗水,用心换来的成果,让我们一起行动吧!
劳动定额论文篇八
五一、国际劳动节,这个谁也懂。这个在小小年纪得孩子都懂,这是谁的节日?是劳动人的节日吗?不是,这是干部们的节日,这是教师们的节日,这是有钱人的旅游节,这是……,但就好像不是劳动人的节日。
在每年五一节,这个举世闻名的节日里,有多少劳动人们还抗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他们一天还是东头的日头顶到西头;他们还是忙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他们没有多少怨言,只有默默的工作;他们在此时没有一点分心的劳作,在这一天中他们没有时间看看电视中向往的劳动模范;在这一天中他们没有时间看看羡慕的旅游观点;在这一天中他们没有时间给家里人打电话的时间;这就是劳动人民的节日.
在五一、劳动节这一天中,听到各个建筑工地“轰隆隆”的机器声,听到各个工地的“咯嘣嘣”的钢筋声,听到打工人呐喊声,听到许多超市的优惠声,这是给谁的方便啊!这是给谁的优惠政策?劳动人是没有份,他们不是舍不得钱,而是他们没有时间享受着优惠的待遇啊!
如今的社会,真是“累死受苦人”别人看不到,别人更想不到这些人的辛苦。在这个节日里,许许多多旅游者,许许多多酒场,旅馆住的人,有多少是劳动人啊!没有,他们没有时间过这个特殊的日子。他们的愿望不高,只希望自己的劳动能够得到证实,他们的奖金能够一视同仁,但是没有,没有相同的待遇,只有级别的相差。
五一,劳动节。劳动人没有太多的向往,他们只希望自己也可以坐下来嫌息嫌息;他们只希望自己抽空给家里人打个电话;他们只希望自己的劳动得到证实,不要有级别的差距;为什么会拍马屁的人就有丰厚的礼品?为什么会拍马屁的人在劳动上付出的少,而在奖金中得到的多啊!
如今是有许多人层关系,是有许多贿赂层次,这个别人不说人们也懂。这些没有老实巴交人的份,这些贿赂和人层关系只有会拍马屁和有亲戚关系的人才有,但是这些事情你不能摆在桌面上啊!这些事实不能对那些默默无闻,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人的面前明摆啊!这样做对你的工作以及单位有理吗?这样做恐怕难服人心啊!每个单位是离不开这些默默无闻的劳动人民的,他们的付出是国家的财产,他们的作业是国家的骄傲,他们的离开是国家的损失啊!我们的领导人。
说了这么多,肯定有许多单位领导人不愿意听,不管咋说,最后还是希望人们再不要歧视那些劳动人民,希望在劳动付出的待遇上能够一视同仁,不要伤这些劳动人民的心。
劳动定额论文篇九
(一)就业促进工作成果继续扩大。
1、积极推进“一万、五万”工程实施。围绕“十一五”期间帮助50000名失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对10000名失地人员技能培训的总体目标任务,强化了促进失地人员就业的扶持政策、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及就业服务“四个体系”建设,以失地(失业)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就业促进和技能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本年度,全区新增就业岗位62944个,其中面向区内劳动力新增就业15527人,分别有6540名失地人员和8987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与此同时,对2382名失地人员进行了职业技能(自主创业)培训。新增就业岗位、区内劳动力就业数量及技能培训人数等主要工作指标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0%、155%和119%。
2、全面落实各级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截止12月底,全区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345本(其中当年发放1447本),共有3883人享受社保和岗位补贴,其中2679人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64人享受各类用人单位和商贸服务型企业社保补贴,740人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总金额达1042万元。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149个,有744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总金额达299.5万元。此外,根据苏高新委[2004]124号文件精神,对固锝电子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实施了政府奖励,为40家吸纳我区“3545”以上失地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兑现了失地人员综合补贴,通报表彰了16名企业人事经理或经办人员,累计兑现上年度政府奖励和综合补贴金额101.8万元。
3、大力实施就业援助和帮扶。在继续组织开展“送政策、采岗位、促就业”活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新建了10家失地人员就业援助基地,先后举办了24场失地(失业)人员招聘专场,其中大型招聘专场4场,把失地(失业)人员招聘专场办到社区,把近3万个就业岗位送到失地(失业)人员家门口。1-12月份,共帮助2655名“3545”以上大龄失地人员和1144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了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目标,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此外,2007年,还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建立了农民工工作小组,加大了对农民工特别是外来劳动力的就业援助和帮扶力度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4、扎实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围绕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在2006年成功创建11个省和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今年全区34个建成社区全部投入了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并成功通过考核验收,参创率和创建成功率达到了两个100%,其中15个社区被评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与此同时,我区还紧密结合各镇(街道)及行政村的实际,积极组织“充分就业村”、“充分转移乡镇”创建试点,镇湖、横塘两个街道及其所属的12个行政村分别通过了“充分转移乡镇”、“充分就业村”的考核验收。在创建工作中,各镇(街道、分区),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枫桥街道开展了“零距离服务”和“三送”(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活动,浒关分区建立激励机制,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列入社区工作考核指标等,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5、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和平台建设。围绕为广大失地(失业)人员提供更为优质、便捷、高效和就近服务,不断加强以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为重点,以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为基础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今年,新成立了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8个镇(街道、分区)分中心,新开通了网上职介超市,辖区内已建成的34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管员及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实现了四级联网。加大了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以镇湖街道10个行政村为试点单位,启动了我区劳动就业信息“村村通”工程,经过努力,全区43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六到位”。
6、着力完善就业失业服务。加强了服务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分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相继充实了工作人员,重新调整聘任了138名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通过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专题培训和自行举办的各种劳动保障政策业务培训,全区劳动保障协管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加强了就业失业服务,根据统筹城乡就业失业服务要求,在枫桥街道的7个社区进行了通过四级劳动保障网络由社区发放失业金的试点。2007年,共为851名困难职工发放生活补助金77万元,为463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其中外来人员3041人,累计发放金额达2102万元,为20836名职工办理了退工及失业金审核手续,其中外地务工人员8965人,审核失业金总金额4123万余元;此外,今年还为1753名自谋职业人员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累计托管档案达到6462份。
(二)自主创业推进力度明显加强。
1、全面启动实施“千人创业扶持”三年计划。为推动三年计划的落实,制定了《2007年度自主创业工作实施计划》,提出了本年度推进自主创业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具体措施。全年,共扶持418名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超额完成了启动年的目标任务,为三年计划的圆满完成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2、扎实营造自主创业氛围和环境。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自主创业政策和典型宣传的同时,3月份,区召开富民工作会议上,对自主创业“十佳”进行了通报表彰,还请自主创业典型介绍了创业事迹,枫桥街道等单位还重奖了创业之星;4月份,在全市召开的自主创业推进会上,区管委会交流了我区推进失地人员自主创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从5、6月份,在全区开展了以“营造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为主题的自主创业宣传月活动,并利用《城市商报》高新区版进行了专题系列宣传报道;10月份,又在全区范围举行了“活力高新区创业在金秋”主题自主创业推进月活动,各单位纷纷通过举办自主创业培训班、召开自主创业联谊会、座谈会等形式,扎实推进自主创业工作开展,与此同时,面向社会征集了50个适合失地(失业)特点的创业项目,与区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举办了大型自主创业推介会,吸引千余名有志自主创业人员参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3、着力解决自主创业瓶颈问题。针对失地(失业)人员在自主创业中经常遇到的缺少资金和经营场地等“瓶颈”问题,区专门建立了100万元的区级失地人员自主创业基金,制定出台了《苏州高新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试行)》,并在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上举行了首发仪式,将首批30万元区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给10名自主创业的失地(失业)人员。为扎实推进自主创业工作开展,今年,各镇(街道)分区在按规定建立失地人员自主创业基金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具有本地区特色的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同时,各地还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自主创业载体建设,其中,横塘街道的自主创业实训基地已经挂牌成立,通安和浒墅关镇的自主创业基地建立工作也已起动,一个由职能部门牵头、区、镇(街道)两级联手推进的促进自主创业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
4、不断完善自主创业服务制度和机制。今年以来,区及各镇(街道、分区)先后开办了10多个创业意识、创业实训和创业提高培训班,614名有自主创业愿望或已经走上创业之路的失地人员参加了培训;枫桥街道和浒墅关开发区分别成立了自主创业联谊会;充分利用举办失地人员招聘专场等时机,积极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自主创业政策咨询等活动,为失地(失业)人员解惑支招。与此同时,区、镇两级自主创业指导和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继续得到加强,功能作用初步发挥,“一条龙”、“一站式”等服务制度逐步完善,自主创业指导和服务中心工作的运作实现了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区域城乡一体的新型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区域以城保、农保、征地养老和高新区医保为主体的社保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工作不断呈现新的亮点,区域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
1、认真做好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围绕稳步扩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扎实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基金征缴、专项稽核、社保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及社保待遇发放等重点工作。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率达到96.7%,人均缴费基数达到1627元,明显高于上年;以实施生育保险新政策为契机,先后举办了10多期培训班,对600多家企业的经办人员实施了培训;对830家用人单位实施了社会保险专项稽核,查出少、漏、逃缴社保基数3500余万元,共补缴社保基金1500余万元;截止12月底,参保单位4311家,比上年底增加586家,参保人数达28.08万,比上年末净增3.02万人,2007年,共征缴各类社保基金23.66亿元,增幅达31%。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4.1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14亿元、医疗保险6.50亿元、工伤保险0.52亿元、生育保险0.52亿元、失业保险1.53亿元、转移收入0.27亿元;1-12月份,共支付各类城保社保基金约2.92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7331.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96.70万元、医疗保险471.50万元、工伤保险1024.10万元、生育保险3573.70万元、失业保险2351.70万元及转移支出3668.70万元。与此同时,退管工作得到加强,全区26个社区配备了退管协管员,精心组织了“银龄风采”庆祝老年节文艺汇演,组织3014名退休人员参加了健康体检,各项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2、扎实做好区新型医保制度推行和完善工作。制定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实施,完成了对区域原四种不同医疗保障办法的整合。为保证区医保的顺利推行,在面上宣传的同时,制作发放了10万多份宣传张和宣传画,组织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做工作,区还举行了隆重实施仪式;组织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加班加点,采取上门采集与核对相结合的办法,完成了20.3万余人的基础信息登记和录入工作;投入270余万元,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硬件招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网络试运行及医保证卡、表式的设计制作、发放、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及各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春节前后各镇(街道、分区)组织有关人员,放弃休假,采取上门收缴、设点收缴等办法,赶在4月底前完成了对17.3万多人的参保收费工作,使区医保的参保率达到99.01%,目前,区医保的参保人数达到17.5万人。2007年区医保基金收入4517.60万元,5-12月份累计支出2014.90万元,其中市居民和少儿医疗保险人员转移支出1182.20万元,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832.70万余元。针对实施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下半年,着力加强了有关管理,及时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了完善,逐步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积极将区医保网络向村卫生室进行延伸,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上门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对区医保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区医保制度不断得到完善。
3、不断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农保收费制度,全面实施了银行代收费办法,定期对农保征缴数据进行分析,建立了重点催缴人员数据库,逐步完善了农保费催缴办法,实现了将农保费用收缴率稳定在95%左右的年度目标任务,12月份达到98.25%。年初,还调整了农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免除了低保边缘人员的个人缴费,提高了农村社会养老补贴标准,保持了农保待遇在苏州大市范围的领先水平。截止12月底,全区参加农保的纯农人员有29056人,共有14284名老年农民享受农保养老待遇,年度累计收缴农保费5276.80万元,发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724.30万元。
4、稳步推进区征地保养制度实施。2007年全区新增征地一次性安置人员916人,被抚养人353人,享受征地保养人员1824人,截止12月底,全区享受征地保养金人员总数为57244人,年度累计支付征地养老金、待业金、伤残补助金、丧葬费1.70亿余元。为提高征地保养人员待遇,今年1月和10月两次调整征地保养金标准,目前,“5560”以下和以上征地保养人员的征地保养金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220元和280元,在苏州大市范围保持了领先水平。此外,征地保养人员领取保养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了100%。区医保与原征地医疗保险和市区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衔接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先后为区医保制度实施前,参加区征地医疗保险的61503人,支付医药费307.80万元,72名参保人员享受到征地医疗保险救助金。与此同时,下半年起,还就完善区征地养老保险制度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提出了制定并实施征地新办法思路和建议,为明年全面实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5、认真做好居民、少儿医保制度实施和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发放工作。2007年度,为参加区医保人员中符合市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5.4万人集体办理了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支付市居民医保费1062万元,为3.2万多名少儿办理了参加市少儿医保的手续,为其中的15000多名少儿办理了退费手续。从1月份起,全区共有406名无固定收入的城镇户籍老居民享受到了每人每月150元的养老补贴。
(四)劳动关系和谐局面得到维护。
围绕年初提出的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年”建设要求,积极探索新思路,全面实施了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中小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各类劳动纠纷事件得到了积极妥善处理,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局面得到维护。
1、制定并全面推行了劳动保障诚信制度。针对劳动监察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对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和途径,引导企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制定并实施了《高新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在以对企业进行报送书面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年检)为基础,从十一个方面对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将区域企业诚信等级分为a、b、c三级,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对不同诚信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管理。目前,已评出“苏州高新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劳动保障诚信a类企业45家,对初步被确定为劳动保障诚信c类的7家用人单位逐一进行了约谈。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实施以来,诚信导向作用已初步凸显,为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进行了有效的尝试。
2、率先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在继续积极实施建筑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区域部分中小企业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的状况,积极完善预防机制,2月份,以区党政办的名义制定下发了《苏州高新区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经过积极宣传发动以及上门走访,截止12月底,区域共有154家企业签订了《工资保证金专户认定书》,其中115家已与银行签订《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协议》,累计缴存工资保证金550余万元,3家企业提供了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176万余元。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遏制了欠薪事件发生。
3、积极有效地实施劳动监察执法。围绕难点,突出重点,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打击非法用工和夏季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缴费、民营职介参保等10个专项劳动监察执法检查。7-8月份,结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区域内非法使用童工、严重超时加班、扣发工资等非法行为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年初以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925家,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38家,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375份,补缴社会保险131万余元,涉及职工1817名,为8056名职工追发工资待遇329.6万元。还先后13次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非法职介活动进行打击,共取缔各类非法职介325家(次)。
4、认真做好日常监察管理和劳动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全面实施了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备案制度,截止12月底,全区进库有效劳动合同达到25.3万余份;加大了定期书面材料审查力度,对1264家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了定期审查(年检),比去年同期增长126%;积极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与区工会等部门协调,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培育,督促54家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在东渚、镇湖等地尝试开展区域性集体协商,50余家中小企业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指导苏州科技工业园(狮山街道工业园)参加“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评比并获得成功。劳动信访方面,先后接待处理劳动来信、来访投诉2750件,受理投诉举报347件,劳动监察立案115起,结案115起,结案率100%,处理网上咨询投诉40余件,处理省长、市长、区长信箱群众投诉20多件,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0余起,受理企业及职工个人工伤事故认定申报492件,办理伤残鉴定176起。此外,还承办区“两会”建议、提案12件。
5、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007年,区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同比上升53%,且主要集中工伤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和加班工资约定及支付等方面。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继续积极做好劳动纠纷案件预防工作,深入重点企业授课,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力争做到“防患未然”;另一方面继续贯彻“重在基层,重在宣传,重在调解”的工作方针,积极发挥乡镇仲裁办事处的作用,下发了《关于明确高新区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明确了各镇(街道、分区)管辖劳动争议的职责和范围,在东渚镇劳动所进行了现场示范开庭;三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劳动纠纷。2007年全年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90起,其中立案处理413起,结案处理386起,涉及经济标的1096.8万余元。
6、积极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因应《劳动合同法》实施,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向管委会提出了关于全面加强我区劳动保障和监察执法力量的报告(建议),初步拟定了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加强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举办了12期培训班,对1100多家企业人事经理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为明年《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做好了前期准备。
(五)劳动保障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有了新提高。
1、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坚持把工作创新作为提高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年初,局专门组织召开工作创新座谈会,提出了15个创新项目,为抓好落实,局还下发了《关于逐项落实工作创新项目的通知》。今年以来,从区医保办法的制定、实施、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的组织、对各镇(街道、分区)自主创业载体建设的指导和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和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及网上劳动合同备案、网上职介超市的开通等,均充分体现了工作创新。
2、注重加强内部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整理并公布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有关工作流程;围绕加强作风建设,积极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工作、学习和管理制度;加强了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改善办事环境,规范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文明服务,社保中心还组织开展评比“服务之星”等活动。此外,还把开展工作调研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推进劳动保障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针对当前全区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诸如:如何完善区域征地保障办法,如何加强全区劳动保障力量建设,如何加快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3、积极发挥机关党、团组织作用。年初,针对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成立了局机关党总支部及机关、社保、监察三个支部,选举产生了党总支和各支委成员。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深化劳动保障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参观学习、知识竞赛、户外拓展、登山比赛等活动。同时,坚持以党建带团建,积极指导共青团组织开展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活动,既活跃了工作氛围,起到了凝心聚力作用,又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区劳动保障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2007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
(一)就业创业的“瓶颈”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失地(失业)人员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就业的稳定性普遍有待进一步提高;失地人员特别是西、北部乡镇失地人员的就业观念滞后问题仍有待进一步转变;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促进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载体和平台建设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尚不明显。
(二)区域劳动关系中不稳定因素仍然比较多。
因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各类劳动信访、投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上升的幅度仍然较大;从宏观上把握劳动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理念和观念仍进一步转变。
(三)社会保险实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
主要表现在:城乡社会保险“全覆盖”还存在死角,区医保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还不完全到位,参保人员对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反映比较大,在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方面仍有不少具体问题需要解决。此外,农保费用的收缴率还不够稳定。
此外,劳动保障执法能力、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机关内部建设及有关业务管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机关及事业单位内部、各事业单位之间以及机关与各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工作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
2008年,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法实施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域开发建设中心工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赋予的年度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扎实推进就业惠民、创业富民、社保安民工作开展,着力在巩固完善和发展提高上下功夫,力求在推进工作创新和打造工作亮点上取得实效,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上求得突破,全面提升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为打造最具竞争力的一流高新区做出新贡献。
(一)就业创业工作。
围绕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充分转移乡镇及“村村通”工程建设为抓手,以稳定就业、创业促就业和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为工作重点。
1、继续抓好“一万、五万”工程计划的实施。年内完成对不少于2000名失地人员的职业技能(自主创业)培训;新增就业岗位35000人,其中面向区内劳动力新增就业不少于10000人。
2、继续抓好各级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的落实。重点通过兑现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费税减免、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和提供优质服务等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促进灵活就业,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继续抓好苏高新委[2004]124号等区域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就业促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建设,全面落实促进失地人员就业工作考核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
3、建立失地(失业)人员就业岗位储备库。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切实发挥失地人员就业援助基地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加大力度,拓宽渠道,积极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不断完善保护性推荐安置和困难群体就业托底机制。年内要完成就业岗位储备库建立工作,开发不少于1000个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除,确保区内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双失业”、纯农户及单亲等就业困难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率达100%。
4、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就业创业要求,加强就业创业载体及平台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在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及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为主体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网上职介超市”作用的基础上,巩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充分转移乡镇”创建和“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继续开展“送政策、送岗位”活动,把就业岗位送到“家门口”。年内,区及各镇(街道、分区)举办失地(失业)人员招聘专场不少于20场,建成社区(含社区服务中心)100%达到新一轮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其中达到省充分就业社区标准的不少于30%;100%的行政村按照“六到位”要求,高标准实现劳动保障“村村通”。努力使社区经过登记并且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失地劳动力和其它人员的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
5、深化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推进工作。按照“千人创业扶持”三年计划要求,着力抓好自主创业载体和平台建设,积极打造工作“亮点”,因地制宜推进自主创业载体建设,各镇(街道、分区)至少建立1个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基地,力争在解决制约失地人员自主创业的“瓶颈”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做好《苏州高新区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暂行)》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区级自主创业基金在促进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中的帮扶作用;切实发挥区、镇(街道、分区)两级失地人员自主创业指导和服务中心机构作用,不断深化“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度,扎实做好自主创业项目推介进社区工作,通过项目推介和组织开展自主创业联谊活动,把自主创业项目、经验和服务送到社区,送到有志创业的失地(失业)人员“家门口”,年内重点扶持350名失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二)社会保障工作。
2008年,社会保障的着力点是稳定、完善以城保、农保、区医保和征地保障为主体的区域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是推进实施区域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轨”工程,在社会保险政策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保障对象的“全覆盖”。
1、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办法。根据市政府[2004]139号和[2007]128号文件精神,出台《苏州高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积极启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轨”工程,确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同等“城保”养老金待遇。在此基础上,做好征地新、老办法的衔接工作,适时提高第四年龄段征地保养人员的保养待遇和标准。
2、进一步完善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抓好区医保基金的收缴工作,确保区医保基金收缴率不低于98%;积极与区社会事业局等部门协调,着力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建设,增加区医保村级医疗定点机构的数量,切实方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妥善解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镇(街道、分区)的村卫生室100%达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其中,符合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准的开通率达到100%;加强区医保计算机管理网络建设,完善区医保的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待遇。
3、巩固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提高农保管理水平,逐步将农保计算机网络向行政村延伸;加强农保工作考核,继续完善银行代收农保费制度,采取银行代收与农保协管员上门催收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农保费用催缴工作力度,提高农保参保率,适时提高农保待遇,确保农保费用收缴率稳定在96%以上。
4、稳步做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加强对企业社保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扎实抓好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各项社保待遇发放等常规工作,稳步扩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
5、妥善解决部分无保障居民的社保问题。在继续做好市少儿、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老居民养老补贴办法实施工作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消除社会保障“盲区”,全面解决因“老政策”造成的部分无保障居民的养老补贴问题,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对象的“全覆盖”。
6、抓好“三险合一”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适应农保网络“村村通”、区医保网络“进村入市”和征地新办法实施工作需要,做好社保中心现有计算机系统升级准备及实施工作,建立“三险合一”的区域性计算机网络管理平台。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要围绕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以实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为重点,以劳动合同和管理“充分覆盖”为目标,全面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工程,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1、全面实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推进劳动管理重心下移,按照网格化动态管理要求,扎实做好50个劳动监察网格划分及“网格化”管理实施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络体系,确保网格划分建立、劳动保障协理员配备、经费保障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四到位”,扩大劳动监察管理工作的覆盖面。
2、继续全面实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根据《高新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积极与工会等部门协调,认真做好劳动保障a类企业的培育和c类企业的转化工作,引导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诚信守法。年内新增达到劳动保障诚信a类标准的企业不少于200家。
3、继续推行中小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全面实施《苏州高新区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办法》,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在现有基础上,餐饮服务类等重点企业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覆盖率要达到100%。
4、探索建立企业人事经理持证上岗制度。以《劳动合同法》实施为契机,在加大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的同时,加强对企业人事经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企业人事经理队伍素质;探索建立重点企业人事管理人员对企业违规情况自检报备登记制度,逐步推行区域企业人事经理持证上岗制度。
5、继续实施企业劳动合同报告(备案)制度。按照“劳动合同充分覆盖”的要求,力争区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达到100%,采取网上自行申报备案与监察督促申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年底前备案的有效劳动合同数量与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数量基本一致。年内完成对不少于1500家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审查,企业参保职工劳动合同书面报告率达到95%以上。
6、认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工作。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投诉举报调查,积极组织实施各种劳动保障专项检查;完善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单位劳动关系的监控;探索建立企业有关信息反馈和内部情况通报制度;针对区域企业存在的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应对和处理办法和方案,确保将辖区内用人单位的群体性劳动纠纷事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
7、认真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认真抓好新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和贯彻,继续执行“重在基层、重在调解、重在预防”的方针和原则,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权限,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仲裁办事处(分庭)作用;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快速处理机制方式和方法,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率力争达到100%。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和队伍自身建设。
2008年,区、镇两级劳动保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围绕“真情相助、公正执法、严细求实、善思创新”,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能力建设。以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法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努力使全区各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做到政策熟、业务通、会做事;劳动保障机关要着力增强对企业进行规范的引导能力、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调查研究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及依法行政、保障企业及劳动者权益的服务能力。
2、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具体工作,继续深化“真情相助,服务第一位劳动者”这一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推行“五心”服务即:接待群众热心、听取问题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提供帮助诚心、解决问题真心;围绕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步简化、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做到礼貌接待、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加强机关基层作风建设。
3、开展评先创优活动。继续在全区劳动保障系统开展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4、加强机关党(团)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好以党建带团建,促工会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公正执法教育,积极开展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努力塑造规范有序、快捷高效、和谐协调、创新进取、奋发向上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形象。
劳动定额论文篇十
五一长假,碰上难得的好天气,女儿嚷着要去郊游。好在近处的大渠荡公园便是个绝好的去处,骑上单车,拎上准备好的水和食物,就出发了。一路上车水马龙的,好不热闹。终于到了卢浮宫,广场上的那组雕塑,吸引了女儿的注意,非要爬到大象的背上去,劝了半天才作罢。
大渠荡公园美不胜收,桃红柳绿,美景如画,有的垂钓,有的散步,有的拍照,有的划船,有的放风筝,“妈妈,你看……”原来是一个香烟头。“不爱护环境。”我找出一个袋子,装了进去:“你做得真好。宝贝!”我亲了她一下。最近中心小学在举办一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活动,倡议:“不用餐巾纸,小手帕回到我身边”的活动,我们都觉得从小培养孩子的这种意识,挺好的。想不到玩玩,她还想着了,真是个好孩子。
这时身边有个游客吃完的饮料瓶扔在了地上,抹了嘴唇的餐巾纸也随意扔在了碧绿的草地上。女儿偷偷在我耳边说:“妈妈,他怎么这样啊,不爱护环境,他是不是没文化呀,我们范老师说没有文化的人往往素质低,乱扔垃圾。”我差点笑出来,原来这件事在有些大人眼里是小事,在孩子眼里是这样的大事,还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我刚想说话,女儿有说:“妈妈,我们要帮助他。”她拿起刚才我找出来的袋子跑了过去,把那叔叔扔的垃圾都拣了起来,脆脆地说:“叔叔,垃圾不能乱扔,不然公园就不美了。”那叔叔的脸刷的红了,眼中有些恼羞成怒,我赶紧把她叫回来。“晨晨,那边还有,妈妈帮你一起拣。”
我和女儿一左一右,沿着白沙滩,在沙地上和草地上拣了不少果皮、废纸、饮料瓶等,不一会儿就是一袋子,虽然周围人的目光很多也很复杂,我承认如果没有女儿我最多做到自己不乱扔垃圾,要顶着周围人的目光去拣垃圾,真的有点困难,看来做善事也是需要勇气的。谢谢你,我的孩子,是你的正气鼓励了我的勇气。令人宽慰的是,随着我们的脚步,有“劳动最光荣,只有劳动才能创造美好的明天!”如今,我已经渐渐懂事了,也逐渐对劳动有了许多新的理解。
劳动是探索与科研成功的奠基石。19世纪的着名发明家爱迪生为了发明出电灯造福一方百姓,不懈地探索与追求,通过数千次的实验,发明了用钨丝制成的白炽灯,安迪生的成功无疑是劳动的结晶。
同是身处19世纪的物理学家诺贝尔为了发明更先进的引爆物——xx来代替威力较低的火药,坚持不懈地在试验室里进行实验,甚至为此付出了极其惨痛的代价,但加倍的劳动使诺贝尔在众多科学家中脱颖而出。到如今,我们依然将他铭记于心。作为21世纪的我们,更理应扬起风帆,朝着目标勇往直前,而能通往成功彼岸的唯一道路即是劳动。“天才只是1%的灵感加上99%的努力”。
其实,劳动不仅使许多科学家摘得了成功的桂冠,劳动同样也是享受生活时不可缺少的调味品。如果大家多多留意一下在零食专卖店中的一些有趣的现象,我们不难发现:“手剥杏仁”总是比“杏仁肉”卖得好;“手剥小核桃”也总是比“核桃肉”卖得快……导致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并非是价格与质量,而为家人下一次厨房。
妈妈看到了我这一举动,既是惊讶,又有一丝的欣慰。我二话不说卷起袖子,先从冰箱里拿了一条已经冻成的“石头鱼”,心里想:亲,我来拯救你了,姐姐要带你脱离这极冷之地,去一个温暖的地方。
接着就把它往热水里放,妈妈无意间看到了我这一举动,赶忙跑过来从热水里捞出鱼,带些责备地说:“傻丫头,哪里有人把鱼放在热水里直接烫的呀,你是想让我们吃水烫鱼啊!”接着,妈妈帮我把鱼鳞剃好,让我直接跳级做最后一步死动作:煮鱼。
我深吸一口气,随心而作:放了些糖和麻油,然后就这盘花了我2个小时的却不堪入目的鱼端上了桌子。老爸一看见那鱼,扑哧一声就笑了出来,我瞪了老爸一眼,老爸这才强撑住了不笑,说:“女儿呀,这就是意外的五一节礼物吗?实在是太意外了……哈哈哈!”我看着前仰后合的爸爸,自信心一下子锐减,妈妈安慰我说:“丫头,你把瞎说的,鱼不可貌相,我尝尝。”妈妈刚入了口,就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我端起盘子准备把这回了我一世英名的鱼大卸八块。
妈妈拦住了我,说:“哎,丫头,做鱼就像学习,好的成绩不是靠一朝一夕的努力就行的,你妈我第一次煮的鱼比你这个还要难吃呢!老妈相信你有‘贤妻良母’的潜力。”
过了十分钟,老妈又端上刚才那盘鱼,不同的是,这鱼无论是色泽,还是香味都俱全,我竖起大拇指对妈妈说:“老妈,你这‘起死回生’的功夫实在是太高超了,自愧不如啊……”看来,我还是要好好学习,任何事都不容易,感谢妈妈,教会我这个道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个初夏,我在劳动中学会感恩!
劳动定额论文篇十一
电力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国民基础行业,直接关系着人们的日常工作与生活。要确保电力能源的稳定供应,必须要做好电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也就是电力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所谓项目质量管理指的是借助于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对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从而确保电网工程施工质量能够满足预期目标的活动。通过科学的项目质量管理活动可以实现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从而避免在建设项目时出现事故,同时也可以保障电网工程项目建成后的正常使用。在进行电网工程建设时必须要重视起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这也是本次研究的主题。
在当前阶段,我国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整体处于不协调状态。大多时候都是当地供电相关单位来负责协调进行电网工程发展规划。在开展项目管理时,往往都是项目经理来负责,重点加强监理质量管理。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质量管理队伍,做好电网工程建设的所有环节工作以及质量问题整改。在完成上述方面的工作后,就可以实现组织问题的优化。要解决组织问题,需要借助于监理工作,但是不能完全依赖于监理工作。总的来看,这些年来我国电网工程建设工作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可其中依旧存在着很多不足。此外,我国经济发展普遍存在着地域差异较大的情况,这也显著影响了电网工程的施工质量。
在当前阶段,我国电网工程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同时在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3.1工期紧张。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电网改革的推进,很多地区都开始大规模开展电网工程建设。然而与庞大的电网工程数量和规模相比,电力工程建设力量却相对较为薄弱。再加上电力行业的特殊性,电网工程建设工期要求相对较高。如此一来,就导致电网工程建设工期紧张的情况出现。很多电网工程建设企业为了赶工期,往往都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这对于未来电网工程的应用存在负面影响。
3.2部分群众对电网工程建设不理解。
很多电网工程建设都需要在居民集中地区进行,有些群众觉得输变电工程建设会有电磁辐射,所以在电网工程建设时会对其进行抵制与阻挠。群众的阻挠一方面会影响电网工程的选址,另一方面也会影响电网工程的工期。如此一来,就会导致电网工程无法如期完成,继而也就影响了当地电网工程的整体规划。
3.3配套设施不完善。
一般来说,新建的的电缆沟需要和市政道路一起建设,但是很多地区的市政规划部门迟迟没有安排市政道路进行建设,而电力施工部门的建设任务过重,但却无法如期开始建设,这也导致电网工程建设周期加长。
3.4施工单位水平相差较大。
正如前文所讲的那样,当前我国电网工程建设任务相对较重,工程建设力量出现明显不足。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地区只好将电网工程建设任务交给一些施工水平相对较差的单位。再加上电网工程工期比较紧张,有些施工单位水平本来就差,再赶工期,施工质量自然也就难以达到相关要求。
在前文研究中笔者剖析了电网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接下来就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4.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电网工程建设虽然是由建设单位来进行的,但实质上却是在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而服务。在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与阻挠,站在政府的立场上,有必要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政府要在合理范围内对电网工程建设提供一定的帮助,并且推动电网部门建设完善的管理机制,并且助推电网管理制度的扩展。此外,还要为电网工程建设单位设置相应的惩戒机制,鼓励电网部门创新管理制度[1]。
4.2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在当前阶段,很多电网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的素质都呈现出普遍不高的状态。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如果工作人员素质不高,那么电网工程建设质量也不会高到哪去。针对当前缺乏专业电网工程建设工作人员而且年轻人不喜欢投身一线工作的现状,如何更好地提升老一批工作人员的水平已经成为电网工程建设单位所重点考虑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通过培训来提高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年轻员工教导老员工现代智能技术,鼓励老员工教导新员工专业技术,从而实现互补提升。
4.3做好施工质量监控工作。
质量监控工作是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对工程工期和质量影响很大。若是质量监督工作无法做到位,那么就很难掌握好施工具体过程,继而导致返工次数增加,成本也就随之上升。电网工程建设是电力行业的基础,如果没有打好基础,未来将有可能会导致无可估量的社会财产损失,同时也会使得人民群众对电力部门的信任荡然无存。针对于此,电网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要严格自我要求,通过加强施工质量监控来尽可能降低失误发生概率。同时要科学规划质量监督细则,在施工质量监督前期规划时,要将相关规划制定成册,发放给所有工作人员学习。在后续的图纸审核、材料购买标准以及安全自检规则等方面都要加以明确,从而使每个环节都有据可依。在施工中后期,也要做好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工作,从细节入手,最终确保工程质量。
4.4做好决算日常资料整理工作。
要做好最终决算,首先要做的就是日常资料的整理工作。如果做不好这项工作,那么就很难进行最终决算。决算资料要安排专人进行归档管理,同时要收集工程批准文件以及相应的明细合同。会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工程财务制度来进行操作,结合规定项目开展核算,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建立起辅助流水账,从而精确反映出日常各种开支状况。物资部门要把每一笔货物的来源和去向都记录下来,并且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对账明细,从而确保设备使用以及材料订单都能详细记录下来以供日后核对。在完成工程后,各部门还要建立起竣工核算小组,并且结合实际情况来制定出完善的.竣工核算结果。各小组要仔细核对自己部门的资产,并且做好工程涉及财产的盘点清查工作,加快工程竣工决算速度[2]。
4.5监督材料使用。
施工材料是电网工程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科学使用材料有助于电网工程建设成本的降低。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要时常监督材料的使用,一旦发现存在浪费材料的情况要立即进行处理。与此同时,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也要清查好施工材料和设备,把剩余的材料重新归入仓库,把设备也妥善存放,清理完毕后进行固定资产核对。对于那些可以再利用的材料与设备必须要再次利用,如果剩余的材料可以退还给供货方,那么还要与供货方进行接洽与核对。在退回的款项方面,财务部门要实时跟进,并且归入到最后的决算工作当中。
4.6完善时效约束机制。
在某些电网工程竣工以后可能会有拖延决策的情况出现,归根结底就是因为没有相应的机制来规定决策时间。这样一来,即便施工单位延迟决策也不会有人管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财务部门必须要重视起竣工决策方面的促进工作。要切实掌握整个工程的进度以及资金材料使用,这样工程决算速度也就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工程管理部门也要做好工程建设控制与监督工作,从而保障资料的完善[2]。
5结束语。
笔者在本次研究中对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探讨,文章深入探究了电网工程建设管理的发展现状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之策。同时也希望本次研究可以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李鑫源.乡村电网工程建设中精细化管理的应用路径[j].乡村科技,2017(04).
[2]刘常伟.加强电网工程建设管理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01).
[3]张进.试谈电网工程建设中的造价管理经验和教训[j].山西建筑,(26).
劳动定额论文篇十二
法官定额制度,即从编制上确定未来法官数量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分别提出“对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的定编工作进行研究,在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确定法官编制”、“实行法官定额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说明》中指出,确定法官编制“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法官不搞审判和法官素质不高的问题。要通过对法官的定编,将具有较高素质、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做其他工作,如作为法官助理,协助法官进行工作”。可见,实行法官定额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减少法官数量等措施,促进法官队伍精英化,提高法官队伍素质。这一举措符合当今国际先进司法理念和潮流,有其积极意义。然而,该制度的实施面临着许多亟待改革与完善的现实问题。
一、法官定额的合法性问题及与法院现状的冲突《法官法》第2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亦即我们通常所言之“审判人员”。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说明》,定额后的法官是“具有较高素质、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由此可见法官法所规定的法官与定额后的法官显然不是同一概念,前者的范围远大于后者。因此,要使实行法官定额制度具有合法依据,对法官法予以修改则是必然要求。
由以上论述也可知,法官定额制度的实施必然要剥夺相当一部分现任法官的法官资格。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官,一是现在审判岗位因法官定额而被通过某种程序免除法官职务的法官,如在竞争上岗中被淘汰;二是在法院综合部门工作因法官定额而失去原有的法官资格的法官。现任法官被免除法官资格,对其切身利益的影响是必然的,其产生消极抵触情绪也是在所难免的。因此,实行法官定额制度在法院内部引发矛盾不可避免,在一定时期内还可能对法院整体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由此,一个现实的课题摆到了我们面前,改革必然要牺牲部分人的利益,但如何使法官定额制度的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产生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程度值得我们研究。
二、确定法官员额的若干相关因素考量实行法官定额制度,表现为法官人数保持基本不变,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全国范围内法官员额保持稳定,另一方面也要求每一司法区域内法官人数不得随意增减。同时,这种稳定不仅仅是量的确定,质的稳定性则更为重要。因为实行法官定额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要求法官队伍中每一分子的素质趋于同化,形成相互认同的司法技能、法律心理和思维方式,而这一目标只有在相对稳定的法官群体内部才能实现。
那依什么标准来确定法官员额这一定数?笔者认为,从以上所述法官员额稳定性要求来看,确定法官员额的基本标准自然也应当是一个常量。因为一个波动性大的标准只能导致诉讼需要与可利用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经常性失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在综合考虑中国国情、审判工作量、辖区面积和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在现有编制内,合理确定各级人民法院法官员额。”根据这一原则,从我国国情出发,笔者认为应以司法管辖区域单位面积人口数量为确定法官员额的基本标准。因为我国成功地实行了人口控制政策,从目前的状况看,某一司法管辖区域单位面积上的人口数量基本上是稳定的。而且从我国不同司法管辖区域看,诉讼规模与单位面积上人口数量大致成正比,亦即审判工作量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单位面积人口数量,虽然从九十年代以来,诉讼案件有逐年攀升的趋势,但从近年来的统计数字看,案件数量的增幅回落,案件数量趋于平稳,大起大落的现象已是少见。因此,以司法管辖区域单位面积人口数量为标准确定该区域法官员额能保持诉讼规模与司法资源之间的大致平衡。
此
[1][2]。
劳动定额论文篇十三
有一首歌唱过“小喜鹊造新房小蜜蜂采蜜忙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青青的叶儿红红的花儿小蝴蝶在玩耍不爱劳动不学习我们大家不学它……”劳动最光荣,我们要热爱劳动。
我和奶奶一起拿着剪刀篮子走进了菜地。刚走进菜地就被那一棵棵白菜吸引了,我用手拿着白菜用力的往外拉可怎么拉他都纹丝不动。我不放弃嘴里喊着:“一,二,一,拉。”每喊一遍我都拉一次。拉了许多次后,我还是败给了白菜。奶奶看见后说:“你这样拔怎么能拔出来,要用剪刀剪。”我按照奶奶说的,做了起来,很快一颗颗白菜采了下来。一颗颗白菜像一个个可爱的娃娃一样躺在了篮子里。
采完白菜后,我和奶奶又来到了石榴树前,我踮起脚尖往上够,够不到,我又跳起来可还是够不到,“,哎,这石榴长得太高了我怎么菜呀?”奶奶看着我有些着急拿着个凳子过来说:“你踩着凳子上去采,不过小心摔跤。”我踩着凳子用力采着一个又一个饱满的石榴。这些石榴的露出了几颗红红的牙齿可爱极了。
过了不久,菜篮子已经被我和奶奶装满了,里面有:白如玉的白菜,红如火的辣椒,绿油油的青菜,还有红通通的苹果,笑开口的石榴。看着满满一篮子的蔬菜和水果,心里很有成就感。我和奶奶拎着这一篮子菜,回的了家里。妈妈把这些蔬菜做成了一道道美味的菜肴。吃着这些自己的劳动成果,很开心。
名人高尔基曾今说过“我知道什么是劳动:劳动是世界上一切欢乐和一切美好事情的源泉。”劳动即能给人带来财富,也能给人带来快乐和美好的生活。所以我们要热爱劳动,劳动最光荣。
劳动定额论文篇十四
确定企业施工定额含量时,应结合企业测定的劳材机的实际消耗量,掌握各工序的人工、材料和机械使用的消耗量必须普遍比社会平均消耗水平要低,而且要考虑企业大多数生产者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原则,对照定额子目,录入测定或计算调整后的施工定额含量,没有或不便实际测定消耗量的子目可以通过对各类典型工程的项目责任成本进行分析,确定企业工程实体消耗量与各行业定额之间的幅度差,进行调整后作为企业的施工定额含量,确保定额含量的经济性和先进性,从而建立起企业的施工定额体系。
为了使企业施工定额能够准确直接地反映企业真正的工程成本水平,企业施工定额在建立后应在实践中不断进行修订和补充,使其更加完整及准确。因此,要不断通过对有代表性的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测算和分析,收集、积累系统的成本消耗资料,进一步检验定额中有关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做到随时积累数据,定期组织修订。经划分确定为企业施工定额子目的定额,要与项目部下达的工序责任成本进行多次对照和实际测定比较,如与施工定额子目中工料机的消耗量不符时,要随时做好记录,定期汇总修订。同时,要结合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补充新增的子目,调整相应的定额含量,进而逐步完善企业的施工定额体系。在修订企业施工定额时,一定要注意将不正常施工状况下的特殊数据予以剔除,如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失误、工程质量事故、赶工等情况造成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使用的消耗量增加,或因客观条件巨大变化产生损益的,均不能作为修订定额的参考依据。
5结束语。
企业施工定额的建立虽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只要认真地组织和策划,循序渐进,是可以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建立后的企业施工定额是动态发展的,在应用中必须随时监测,定期地进行修订与补充,逐步予以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和体现企业的实际水平。企业施工定额的建立和完善,对企业参与工程竞标时的准确报价,科学地控制工程实际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和竞争,都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企业施工定额应当成为建筑企业当前比较迫切的一项重要工作。
劳动定额论文篇十五
建设定额的编制在电力工程的施工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定额的预算可以有效的对电力工程项目进行合理的报价,也能够为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减少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
一、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的概述
(一)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的意义
电力工程的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工作,通过一套科学的电力工程定额管理体系来对施工中锁需要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劳动力等方面的成本支出的定额标准,通过对工程施工所需费用的详细核算,以确保工程施工的经济收益。
(二)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编制的原则
1、动态管理的原则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施工设备和工艺技术也在不断的更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人力、物力有了新的变化,使得不同的工程在不同的时期的造价成本产生变化。因此,建设定额的编制要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建设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另外,建设定额的编制还要考虑到工程项目的具体规模和企业自身的特殊情况,从而能够精确的核算各个施工环节的成本消耗,要对施工期间的各个相关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才能使建设定额的编制符合工程的实际需求,避免因定额出错而产生一系列的经济损失。
2、简单适用的原则在工程建设定额编制时,要对施工所需的技术及工艺进行充分的研究,要坚持对新工艺技术的使用,才能在工程施工时降低工程的建设成本。同时,建设定额的编制应当科学合理、规范系统,其方案应当简洁易懂,以便于相关管理人员的查询使用。在建设定额的核算中,应当在工程规模的基础上对施工成本支出进行合理的计算,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标准,并根据施工项目的需求以及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定额的差异。
3、新型技术同步开发的原则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个领域的技术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在建设定额的编制中,应当通过计算机信息技术对定额进行动态的管理,以便对不同使其的工程建设成本消耗进行动态的定额。施工单位要能够对市场变化进行合理的定额与更新,从而使得建设的定额价格更能符合实际的变化,从而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收益。
4、专业管理的原则由于建设定额的编制需要专业性强、工程管理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因此在定额编制时应当由组织管理水平较高的相关专家来进行建设定额的编制,才能确保建设定额的实用性、简易性及专业的程度,才能使用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需求。
二、电力工程建设定额的控制对策
(一)工程决策阶段的控制
工程项目的决策依据是科学的可行性分析、投资的预算决定着工程的建设定额,其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投资的决策、工程的规模及其建设的方案等。因此,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定额的控制。
1、科学合理的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积极的与相关的科研机构做好工程项目前期的预备工作,做好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以便能够制定出精确客观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报告要对关系到建设定额的影响因素,例如工程项目所在地的选址、工程的规模等进行可行性方案的比较,对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条件、工程占地规模等等进行详细的比较,从而选择出经济效益最高、技术最可行的建设方案。
2、科学合理的编制建设成本预算在工程成本的预算过程中,要对工程进行时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还要同期在建的类似工程的造价进行比较,以免出现预算高估的情况,真正起到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成本的作用,为工程建设定额的决策提供数据的支持。
(二)工程设计阶段的控制
电力工程的设计阶段应当执行定额的设计、保证设计的质量和深度,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实行定额设计定额设计是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的主要手段,其设计的基础是可行性分析阶段的投资预估成本,因此必须确保投资成本的预估质量,然后才能为定额设计提供合理的额度,才能合理控制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预算。设计机构要严格实行定额设计,工程方要将定额设计的内容写入委托设计合约,对设计超额的部分进行严格的审核。如果不是因为工程的客观需求,就要对设计机构的主观问题进行一定的惩罚。另外,定额设计的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对各个工程建设环节提出相应的细化定额,以便在设计时能够实行具体的控制。
2、确保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定额设计要确保设计的合理性,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范设计,除了要减少超标准的设计,还要尽量对设计进行优化,在满足设计标准和实际需求的前提下,采用更经济实用的设计规划。定额设计虽然对工程造价有一定的限额要求,但是也要保证设计的深度。在设计时要考虑到工程建设的各种实际需求,要避免因考虑不周而造成工程支出的提高,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加强施工组织的设计,精确编制施工的预算,还要考虑到各种影响设计估算的因素。
(三)工程施工阶段的控制
1、加强设计修改的'管理施工期间如果发生设计的修改,就会对工程的工期、施工质量和成本的控制带来一定的影响,所以必须加强对设计修改的管理。首先,在施工准备阶段要提高设计的直来年个,尽量减少设计修改的数量,并对期中出现的问题要尽早尽快的处理;其次,要加强对设计修改的审查,要严格执行相关的规范程序的要求,尽量减少修改的成本,同时要避免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2、加强施工设备和建材的采购管理为了对工程的建设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就要加强对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设备和建材的采购管理。要强化市场信息的管理,以便能够有效的掌握建材和施工设备的价格以及供需的动态,降低采购的成本。工程建设期间要对工程的进度进行合理的优化,以便能够对施工材料进行有计划的购买。
(四)竣工阶段的控制
工程竣工以后,建设单位要按照施工合约的要求,对工程量进行严格的核算,组织专业团队对工程建设期间的各种数据、票据和变更进行检查,对其中出现的不合理情况进行甄别,以便造成工程建设定额的增加,降低工程的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电力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投入大、影响的因素多,对其建设定额的控制是个系统的工程,必须要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的控制和管理,才能有效的控制建设的定额,以便得到最大限度的工程投资收益。
参考文献:
[1]沈孝军.电力工程定额编制现状及优化对策[j].中外企业文化旬刊,(11)
劳动定额论文篇十六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大学生劳动关系管理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行为,然而由于其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我国现有的劳动法体系中,对大学生勤工助学缺少明确、有效的法律保护。在现实中,勤工助学大学生不可避免地成为不稳定劳动关系中的弱势群体,面临维权的困境。
一、勤工助学中劳动关系的不平等。
大学生勤工助学中的劳动关系呈现出明显的不平等性,大多数情况下用人单位均处于优势地位,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对勤工助学大学生的劳动合法权益进行损害,从而减少自身的成本,获取相关利益。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导致多方面的不平等。在传统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比,自然处于优势地位,而对于缺少社会经历和经验的勤工助学大学生来说,其优势更加明显。这直接导致信息获取上的不平等,勤工助学大学生往往对于工作性质、国家以及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工风险、工作安全保障等事宜毫无概念,甚至一无所知。
2.劳动合同确立中的不平等。虽然《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意见》规定可以订立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社会经济主体地位以及信息获取的优势,利用大学生勤工助学的短期性和时间不固定性,故意不与勤工助学大学生提及、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或协议,从而逃避其用工风险和成本。考虑到我国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劳动者尤其是勤工助学大学生更是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缺乏与用人单位谈判的能力和资本。
3.实际工作中劳动关系的诸多不平等。社会经济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劳动合同确立中的不平等最终导致大学生在实际勤工助学工作中面临诸多不平等待遇:劳动报酬偏低。许多用人单位甚至故意压低工资,远远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早在几年前,媒体就曝光了几家知名连锁餐饮企业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对大学生非法用工的事件。劳动工作时间过长。由于勤工助学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淡薄,某些用人单位往往无限期地延长其劳动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并对延长工作时间不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相应补偿,这种情况在餐饮等服务行业中尤为明显。勤工助学大学生缺少劳动保险。用人单位在与勤工助学大学生确立短期或者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时,即使签订了劳动协议或口头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以勤工助学大学生不是劳动主体、工作时间过短或者不固定等多种理由不为其购买劳动保险,直接导致勤工助学大学生的劳动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一旦发生工作事故,往往无法得到相关保险和补偿。
二、勤工助学大学生劳动关系不平等成因分析。
1.劳动主体资格的模糊性和不明确性。由于我国目前的劳动立法中对劳动者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尤其未对勤工助学大学生的劳动主体资格进行明确界定,存在立法缺失,致使勤工助学大学生劳动者主体资格无法得到明确,其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得到劳动法的保护。
2.我国劳动保障体系不完善。虽然我国目前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但在劳动主体资格缺失的情况下,勤工助学大学生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或争议,往往找不到有效的维权途径,绝大多数由于承担不了维权成本或学业的要求无法承受较长的纠纷解决时间,只好选择忍气吞声屈服于用人单位。
3.大学生自身经济原因和法律权利意识淡薄。大学生勤工助学主要是出于两种考虑:一种是增加自身社会经历;另一种是为了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经济困难,具有强烈的就业欲望。在目前劳动市场就业竞争激烈、压力巨大的现状下,勤工助学大学生非常珍惜就业机会,对于劳动关系中的不平等甚至受到用人单位的欺诈、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会选择退让。我国大学生法律权利意识淡薄,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往往不能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一旦遇到维权困境,甚至不知从何途径进行维权,加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权援助,致使勤工助学的大学生只能接受现实。
三、勤工助学劳动关系中大学生的劳动主体资格的认定。
对勤工助学劳动关系中大学生劳动主体资格的认定,是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解决其维权困境的根本途径。现行劳动法中并没有对勤工助学大学生的法律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只是在1995年颁发的《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第十二条中提及了相关问题。条文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见,在校大学生并不在合法劳动主体范围中。但从实际情况出发,虽然大学生勤工助学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但在整个劳动法律保障体系中,也应该予以相对的明确和保护,毕竟大学生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有通过自身劳动获取报酬的权利,应该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和合法的劳动者身份,更需要受到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
1.《若干意见》对勤工助学大学生的规定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的界定是相冲突的,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分为广义上的劳动者和狭义上的劳动者,前者指具有劳动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即劳动市场中的劳动者;后者指具有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显然勤工助学大学生可以在合法的劳动者范围内。在我国飞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颁行于1995年的《若干意见》还带有一丝计划经济的色彩,与现实的社会发展尤其是高等教育的现状存在不和谐之处:第一,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大学生已不是过去的由国家完全负责培养的就业不存在问题的“天之骄子”,大学生有充分接触社会、增加社会经验、适应就业压力的迫切需要;第二,高等教育的市场经济化,国家教育经费的严重紧缺已迫使国家开始寻求由国家完全承担大学生培养成本向建立成本分担机制转变,目前高昂的学费对大学生尤其是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压力极大;第三,大学生勤工助学满足了市场上诸多用人单位临时用工的需求,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用工方式,需要法律规范。可见,根据《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认为在校学生课余打工不是劳动者,既没有法律依据,也缺乏社会基础。
2.对公民是否是劳动者的判断,主要依据公民是否具有劳动者资格。在我国相关立法中,主要通过对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认定,对劳动主体资格进行认定,劳动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按照相关立法凡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其劳动权利能力不因种族、民族、信仰、性别、财产状况等因素的不同而受到限制或剥夺。我国一般从五个因素来确认公民是否具有劳动能力行为:年龄、健康、智力、自由和就业愿望。大学生具备支配自己劳动能力所必需的行为自由;只要勤工助学大学生年龄符合法律规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疾病限制和残疾限制;智力完备,精神正常且具有完成工作所需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就应该认定其具有劳动行为能力,从而认定其劳动者主体资格。
3.《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勤工助学活动主要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说明在校大学生的勤工助学已经在事实上形成劳动关系。同时,我国现行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是非农业劳动力市场,而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校内勤工助学,即助研、助管、图书管理、学校文明监督等;校外勤工助学,即家教、科技开发、信息咨询、市场调查等。这些工作全部属于非农业领域且不在我国现行《劳动法》不适用的五种社会群体(公务员和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的劳动者,以及农村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佣人)。综上所述,大学生具有劳动主体资格,是合法的劳动者,应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
四、勤工助学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保护。
1.完善我国劳动法相关法律体系,确立勤工助学大学生的合法劳动者主体资格。对于如何确立劳动者主体资格问题,可以借鉴大陆法系的人格从属性标准,通过对于劳动者提供劳务是否具有形成的权限,作为区分劳动者与自营作业者的标准。德国法律规定从几个方面来考察公民是否具有劳动者身份,如通过在工作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考察被雇佣者是否按照雇佣者的指示来工作;被雇佣者是否对工作具有主动性,是否通过自身行为完成工作;被雇佣者是否使用雇佣者提供的劳动资料;雇佣关系是否持续存在。在勤工助学劳动关系实践中,可以对大学生是否属于合法劳动者的范围进行判断和确定,从而使其劳动权利受到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
2.学校作为对大学生的直接管理部门,应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从而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大学生勤工助学。通过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大学生法律维权中心等专业性指导机构,在用人单位的选择、工作内容确认,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保险购买以及劳动报酬支付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指导和维权援助。同时,当大学生的劳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学校相应的维权机构也可以出面为其进行法律维权,降低大学生的法律维权成本。
3.加大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的帮助。通过新闻媒体调查暗访等监督方式,对用人单位的用工不法行为及时曝光,从而配合劳动部门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对勤工助学大学生合法权益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面对越来越多的在校大学生走向社会进行勤工助学,虽然有些学校成立了维权机构,但其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社会法律维权组织的出现可以缓解学校维权机构的压力,为勤工助学大学生维权提供获取更有效帮助的平台。
4.加强在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在大学生维权过程中,法律途径往往被很多学生所放弃,或是缺少面对纠纷的勇气,或是因为不懂法律知识,更主要的是缺乏法律权利意识。学会“为权利而斗争”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并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当面对工作困境,面对社会竞争,面对法律纠纷时,我们无法退缩。社会在进步,法治社会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无论是社会还是学校,不仅仅是针对大学生勤工助学劳动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更应该全方面地对大学生进行相应的法律培训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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