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交易的基础,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在合同中明确交易的对象、数量、质量、价格等关键信息。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双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并同意其中的内容。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一
1、甲方有选定项目承建方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认权。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当乙方调换设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工程师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范围内项目的专项报告。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7、甲方有权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督导,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8、甲方有权派出业务人员督导乙方的监理服务。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属于甲方所有。
10、当甲方发现监理人员不按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v^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来自于和/或属于第三方的软件,甲方在使用时,应当依照乙方与第三方对该软件使用的约定依法使用。乙方应将该等约定的书面文件的复印件交甲方参阅。
5、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因其发生收购、兼并、重组而发生变化;如甲方被收购、被兼并、被重组,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随之转移至收购、兼并或重组之单位。
6、甲方在领受本合同项下的信息系统后,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任何被甲方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的复制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甲方承但。
六、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总价为:
其中硬件系统价格为:
软件系统价格为:
集成价格为:
2、项目增减。
如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第()项条款规定对项目作出有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增减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拟定价格为原则,商定具体变更后的价格。
3、付款方式。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
硬件系统。
硬件系统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支付硬件系统价格()%,计人民币()元;
余款计人民币()元,在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软件系统。
按附件()所列的软件开发或项目进行的里程碑阶段分期付款,在每个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里程碑软件或项目价格。
余款人民币()元,在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总集成。
集成款人民币()元,在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信息系统验收合格并运行()天后,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全部支付。
七、保密。
1、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或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首次从对方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和或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生产管理的方式方法与资料、产品技术资料、客户名单、销售渠道企业战略及其他被认为是商业秘密的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任何一方为本项目需要,向对方透露有关资料或信息且认为是其商业秘密需要保密时,应事先予以注明。但不管有任何其它约定,乙方自主开发的属于乙方的软件源代码及其文档资料、系统设计书等为乙方的商业秘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3、上述商业秘密信息,该获取方只能将该信息用于服务于本项目,而且只能由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没有必要接触该类信息的人员,不得接触。
4、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商业秘密;除非由对方的书面许可,或该信息已被对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或已在社会上公开,该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应当在()年内不得对外透露。
解释:信息系统本身就是以信息集合为特征,且这些信息又正是交易双方的商业秘密。因此保密条款就成为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尽量对保密条款进行详细的约定是必要的。
八、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十一、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
如乙方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延期(10)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10)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如延期时间超过(10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且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顺延。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该软件价格的()%,支付违约金。
4、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违约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5、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项目以强行实施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
十三、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人签署后生效。
2、如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l一方进入破产、解散、被依法关闭撤销或已进入清算阶段;
l一方发生资不抵债之情形;
l出现了合同规定的或法定解除事由。
除本合同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发生上述情况,将被视作违约,另一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追究该方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v^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乙方成员: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三
代表人:。
地址;。
受委托方:。
代表人:。
注册地址:。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8、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水电等费用;。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1、保洁费(含化粪池清掏费和垃圾清运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4、门禁、监控、消防系统运行费公共照明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xx元收取,无水泵的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xx元收取;。
9、供暖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个供暖年度xx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xx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xx元、地下每车每季xx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1元、地下每车半小时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范文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
第五条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七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八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条维持公共秩序,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一条协助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
3、停车费;。
4、装璜垃圾清运费。
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四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五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议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房屋及设施维修计划。
6、按《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其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协助做好协调和思想工作,帮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上年度相关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乙方按《宁波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参考标准》中级服务等级标准实现目标管理,具体详见附件。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按全额收取。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的,按下列方法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应按费用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条公共设施日常维修费。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按多层住宅每年每平方米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收取,并按照下列标准执行:日常小修、养护费用,从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日常维修费中承担;大中修费用、更新费用,由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照《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和《住宅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由乙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用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业主、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双方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v^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南门街道办事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三条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十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_年_____月_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四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乙方及其职员不得接受项目承建单位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对其为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乙方保证与为本项目工作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报酬,保证员工切身利益不受侵犯。
5、乙方没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按时足额发放报酬的,应当自行承担全部相应的责任、损失和后果。
6、若本合同发生需求变更,变更后的需求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以需求变更补充文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执行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及其为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均应依法承担在监理工作期间所获知的本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责任,如出现泄密情况,甲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9、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之间因本合同履行需要发出的任何交往文件、信函、传真等通知或联络,均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作为送达地址。一方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10、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五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监理范围: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六
(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方义务。
第四条监理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方应在所监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采取傍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形式,并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方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方使用委托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方。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工程最终验收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与监理有关的资料并移交委托方。
委托方义务。
第九条委托方在与监理方签定本合同后,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方免费提供工程相关。
资料.
第十条委托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规定的工作环境。
和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方承担,则应在专用条。
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免费向监理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二条委托方应当在专有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三条委托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项目联络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项目联络人,要提前三日通知监理方。本工程的项目联络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委托方应当将授予监理方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方主要成员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己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并在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委托方应在不影响监理方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2)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协助安排监理服务机构在监理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自备的设备、物品的进场时间。
第十六条委托方应免费向监理方提供临时办公用房、通讯设施。
第十七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必要的配合人员,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监理方在委托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 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程实施方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方的建议权。
(2) 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集成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服务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才成为有效的工程建设依据;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方应当书面报告委托方并要求设计方更正。
(4)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方发出书面通知,协调结果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报告》。
(5) 征得委托方同意,监理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方进行书面通知。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通知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方作出《书面报告》。
(6) 工作中使用的硬件、软件及系统集成、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向承包方获取上述相关内容的质量证明文件的权利。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方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方停工整改、返工。承包方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7) 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主持工程验收及出具验收报告的监理证明文件的权力。
(8) 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委托方不得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监理方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行使工程变更审核权,确认其必要性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方批准时,监理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方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方调换有关人员。
第二十条在所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方或承包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方和承包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方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方、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委托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三条当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委托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五条当委托方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方串通给委托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方责任。
第二十六条监理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商议并签署一份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工程超期部分附加工作的监理附加费。
第二十七条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了委托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方赔偿,按第三部分第六条计算,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该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款的50%。
第二十八条监理方有责任对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及施工时限向委托方提交证明报告,但不因承包方的违规操作而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但有责任维护委托方的权益,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二十九条监理方向委托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方责任。
第三十条委托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七
本合同书由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合同:
一、本合同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书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业主:(盖章)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甲方的权利。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乙方的权利。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5)工程设计文件。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九
甲方: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补充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监理服务补充合同。
自本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合同及文件如有与本补充合同不符的,概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一)监理服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入伙准备阶段,保修阶段。
(二)监理服务内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和文明施工控制、信息资料管理、施工各方关系协调及协助甲方进行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
监理范围概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和工程施工阶段(开工起至小业主入伙)建设用地红线内所含全部工程内容(以招标时的平面规划图为准)的建设监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3.园区配套工程:小区给排水工程、小区燃气工程、小区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小区道路工程、小区绿化及园建工程、小区围墙(包括组团围墙)工程及小区附近租用土地的大配套环境工程,变配电、场区道路、雨污水、室外照明等。
4.项目用地范围内甲方委托的其他工程。
(一)按约定的监理服务范围,本监理服务合同的监理服务费用为元/m2,服务费总额暂定人民币(rmb,定义为固定监理酬金,不因政府规定及物价等任何原因而调整。)但监理酬金总金额中应有万元(总酬金的10%)用于本工程监理部现金奖励,由监理公司按甲方项目部考核及发放名单直接发放给本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并且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监督此部分金额是否实现奖励约定,若期间违反约定,则甲方有权扣除奖励金额。
(二)建筑面积为暂定量,结算面积以监理服务范围主体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参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三)监理酬金为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及责任对甲方提供服务的价格,其中已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要求的'全部监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全部税项、办公费、电讯费、邮递费、交通费、提供要求份数报告的复印费及装订费在内。
(四)总监理服务费用须在甲方收到乙方正式签署的付款申请并分期提供完税发票(发票金额应包括各项奖金及奖励款)后,按以下付款办法支付予乙方:
1.每月由监理方申报该月监理费用并提供相关资料等(包含甲方每月在pdc平台上对监理项目部的过程评估,过程评估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正常付款,评估为不合格的需待监理项目部完成绩效改进计划后支付),经甲方审核后十五日内支付(甲方付款日为每月12日、23日,遇节假日适当调整)。甲方按月支付监理费,每月监理费用为元(总酬金的90%/总工期),同时计算奖罚。
2.本合同工程入伙满三个月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前甲方会在pdc平台上对监理公司的整个履约过程进行后评估,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留5%做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双方进行保修结算,保修结算完成后28日内,支付剩余监理费用。
3.监理方服从甲方对各月监理人员数量和工种的安排,申报的监理人员数量和工种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五)如非监理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限延长,延长时间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甲方不予增加任何监理费用,超过3个月则按具体延长时间、经甲方现场确认的监理人员数量及工程量清单中人员工资情况给以补偿。
(六)因监理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延长期间不支付上述任何报酬。
1.甲方提供资料:
1)乙方进场时甲方提供地质勘探报告一份。
2)开工前一周甲方提供基础施工图一套。
3)开工前一周提供主体施工图纸一套。
2.甲方派驻工地总代表:先生,全权代表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并履行相应权利及义务。
1.监理期间,基本监理人员数量要求如下:曲江监理组织人员一览表依据监理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可通过抽查等方式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时,应由甲方最后确定并按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经济技术文件进行复审及确认。
对乙方与施工承包人、供货承包人之间的分歧进行协调和裁定。向监理单位免费提供办公室和值班宿舍。网络点一个(网费自理)。其他未尽事宜按附件中的《监理合作纲要》约定执行验证。规定的程序办理。办公电费甲方承担、工作餐费用由乙方自理。
4.监理公司项目?咳嗽北涠,须提?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我方项目经理部申报,待我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应代之以同等技能的人员,该人员在其前任离岗前一周内同时到岗。
5.若监理人员履行合同不力,我方有权要求更换监理公司相关人员,监理公司在接到我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同等技能的人员,该人员在其前任离岗同时到岗,否则甲方有权对月度支付的监理费用进行调整。
6.监理公司项目部在未得到甲方项目经理部书面批准之前,不得擅自撤离甲方项目现场。
7.对于监理公司的人员配置、进场时间要求,若有变动,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监理资料审批时效要求不超过2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需要充分的延迟理由。
1.乙方必须在进场后一个月内现场备齐以下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见技术标书)。
2.以上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到场,未按要求进场的,甲方将自行购买或租用并配备给现场监理人员,并从监理费用中扣除实际发生费用(购买或租用设备的成本)+购买(或租用)成本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结算费用中扣除乙方报价单中所含的此部分费用。
1.乙方工作见合同附件1《监理工作内容》。
2.有关质量必须符合同附件2《万科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规定》和合同附件4《万科房屋接收标准》的要求。
奖惩办法参见合同附件3《监理合作纲要》。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和解或调解、和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3.如乙方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和承担相应的职责,或者以实际行动实质性违反合同规定,在甲方发出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出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甚至解除合同的决定。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当一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包括由于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监理合同、或者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一致认为乙方不能胜任甲方项目的监理任务)必须对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部分或全部转让时,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知会对方。
2.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的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负全部责任。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战争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合同。
4.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均属合同的补充文件。
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没有提到的内容或提到但不全面的内容以本补充合同为准,若《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具体条款内容与本补充合同不一致,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6.如有其他事宜本合同中未体现,可再签订补充合同,另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十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2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6建设监理投标书;。
2.7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签约地点: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十一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___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总费用为:____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报送监理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本合同书签于:____年__月__日地点: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监理依据是_________。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书,并按本合同书开展监理工作。
第三条。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对本工程建设效益全面向国家负责。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监理单位,根据本合同书进行监理工作,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力并对甲方负责。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十二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履行期间,在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下列关于勘察费结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b)。
a不论工作进行到何种程度,发包人均应全额支付勘察费。
d不论工作进行到何种程度,定金不退,并应根据工作量比例支付勘察费。
2、某工程设计合同约定的合同价为100万元,定金为合同价的20%。设计工作完成40%时,发包人因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决定取消该项目的建设,通知设计单位解除设计合同。按照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应赔偿设计单位的违约金额为(c)万元。
a20b40。
c50d100。
3、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当组成合同的文件出现矛盾时,应按合同约定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优先顺序正确的是(d)。
a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b、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协议书。
c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投标书d中标通知书、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
4、下列关于施工合同计价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a工期在18个月以上的合同,因市场价格不易准确预期,宜采用可调价格合同。
b业主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即招标的,因工程量估算不够准确,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c采用新技术的施工项目,因合同双方对施工成本不易准确确定,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d设备安装工程因无法估算工程量,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5、根据标准施工合同的约定,工程接收证书的颁发日期标志(d)。
a缺陷通知期开始b工程的竣工日期
c承包商的合同义务完成d应当由业主承担照管主要工程的责任。
6、施工合同中,通常基于工程的性质和承包工程量等因素约定工程预付款,其目的是(b)。
a担保发包人能够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b发包人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
c表明发包人与承包人合作的诚意。
d防止承包人擅自变更、终止施工合同。
7、下列关于施工进度计划的说法中,错误的是(d)。
a承包人应当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b工程师无权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不同意见。
c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认可,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缺陷应负的责任。
d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将作为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的依据。
8、某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xx年9月10日,承包人在9月1日向工程师提出了将在9月17日开工的延期申请,理由是主要施工机械正在大修,工程师在9月2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要求其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于9月25日运抵施工现场,实际开工日期为9月30日,根据标准施工合同,该工程的合同工期自(a)起计算。
a9月10日b9月17日。
c9月25日d9月30日。
9、某工程开工通知写明的开工日期为20xx年2月1日。承包人因主要施工机械未到场向工程师递交了延期开工1周的申请,但未获得工程师批准。工程实际在20xx年2月5日开始动工。20xx年12月5日,承包人在自检合格后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于20xx年12月20日通过了竣工验收。按照标准施工合同的规定,承包人的施工期应为(a)。
a自2月1日始,至12月5日止b自2月1日始,至12月20日止。
c自2月5日始,至12月5日止d自2月5日始,至12月20日止。
10、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发包人采购的建筑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在由承包人保管前,应经过(b)共同验收。
a发包人与监理人b监理人与承包人。
c发包人与承包人d监理人与供货人。
监理合同信息表篇十三
1、国际上通常将企业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别,中型施工企业的定位是(ad)。
a、作为大型工程的阶段性专业化和体系专业化的分包商。
b、建筑工程总承包c、零星工程修建。
d、以联合的方式承包中、小型工程e、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工程。
2、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是(abc)。
a、信息服务功能b、场所服务功能c、集中办公功能。
d、确定招标方式功能e、信息发布功能。
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运行原则能够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秩序和发挥更大的市场功能,其内容包括(abcd)。
a、信息公开原则b、依法管理原则。
c、公平竞争原则d、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办事公正原则。
e、不包括属地进入原则。
4、按照我国有关规定,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abcd)。
a、工程项目报建b、发布招标信息c、授予合同。
d、申领施工许可证e、办理工程保险。
5、我国的建筑市场由于受计划管理模式的影响,在招标市场尚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abcde)。
a、推行招标的力度不够或者想方设法逃避招标。
b、实施招投标程序统一,漏洞较多,有不少的项目有招投标之名而无实。
c、招投标中不正当交易和fu败现象比较严重。
d、政企不分,对招投标活动行政干预过多。
e、行政监督体制不顺,职责不清,限制了市场竞争。
6、下列关于招标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ce)。
b、邀请招标又称为无限竞争招标c、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招标。
e、答案d中的招标方式称为议标。
7、建设单位的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是(bcde)。
a、招标单位可以是任何单位b、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c、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d、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e、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8、招标前期准备应满足的要求有(abde)。
a、建设工程已批准立项,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了报建手续,取得批准。
b、建设资金能满足建设工程的要求,符合规定的资金到位率。
c、建设用地已依法取得,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技术资料能满足招投标的要求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关于标底,下列描述正确的是(bcde)。
a、一个工程可以编制几个标底。b、标底必须送招标管理机构审定。
c、标底审定后必须及时妥善封存、严格保密、不得泄漏。
d、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e、标底价格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10、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开标时当场宣布无效(abcd)。
a·未加密封或逾期送达的b·无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印鉴的。
c·关键内容不全的d·字迹辨认不清的。
e·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印鉴的。
11、堪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前,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介绍下列情况(cdef)。
a·由哪些单位参与投标竞争b·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c·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质、气候条件。
d·现场的通讯、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等。
e·工程在施工现场的位置f、可提供的施工用地和临时设施等。
12、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应规定统一表格让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填报和提交有关资料。其中资格预审单位概况包括(acd)。
a、企业的资金运转情况b、企业的发展前景c、企业简历。
d、企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情况e、企业的主要销售渠道。
13、下列属于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的是(abce)。
a、投标须知,包括所有对投标要求的.有关事项。
c、设计依据资料,包括提供设计所需资料的内容、方式和时间。
d、设计文件编制的依据e、招标可能涉及的其他有关内容。
14、评标的条件(原则)是(bcdf)。
a、投标单位技术力量强b、投标合理、工期适当c、有较好的信誉。
d、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有保修期内进行保修的措施e、愿意让利。
f、主要工种有施工方案、大型工程有施工组织设计,且先进合理,切实可行。
15、下列关于投标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c)。
a、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人或其他组织。
b、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c、投标人可以以低于合理预算成本的报价竞标。
d、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16·对业主来说,招标就是择优。择优有不同的侧重面,一般主要包括下列(abcd)。
a、较低的价格b、先进的技术c、优良的质量。
d、较短的工期e、较好的维修。
17、为了在竞争中取胜,投标人的投标班子应该由以下几类人才组成(abc)。
a、经营管理类人才b、技术专业类人才。
c、商务金融类人才d、财务类人才e、贸易类人才。
18、发生国际联合承包的契机是(abc)。
a、必须与当地公司联合承包b、一家公司难以独立经营。
c、发挥联营各方优势,增强竞争力d、可以不与当地公司联合承包。
e、一家公司可以独立经营。
19、所谓投标决策,包括的内容(abc)。
a、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或是不投标。
b、倘若去投标,去投什么性质的标。
c、投标中如何采用以长制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
d、投标的区域e、投标的目的。
20、通常情况下,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abcd)。
a·本施工企业主管和兼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b·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
c·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则招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d·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e·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达不到招标要求,但装备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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