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人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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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人的作文
时间:2021-03-30 08:40:34 小编:LV

篇一:“馋嘴猫”妹妹

  早上,我吃早餐的时候,那“馋嘴猫”又来了,就是我妹妹——小佳。

  如果她看见我吃牛奶的话,也会吵着嚷着要吃,我不给她就会哭,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决定主动出击,让她趁早死了这条心。于是,我笑咪咪地说:“小佳,又要吃牛奶了吧?可惜这是最后一瓶了,你来得真不巧!呵呵呵!”我一边说一边得意地扬了扬手中的牛奶,心想:妹妹听了我的话准会翘起嘴巴,露出很不开心的样子,这样我以前的怨气多少出掉了一点。正当我想入非非的时候,妹妹说话了,她居然一反常态,拉着我的手,说:“姐姐,你还不知道吧,我现在不喜欢吃牛奶了,都吃腻了,我想吃火腿,你家有吗?”“啊?不可能吧?”我张口说道。“真的嘛,我就要吃火腿!”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我忙说:“好好好,我马上帮你去拿。”只要妹妹不跟我抢吃心爱的牛奶,我什么都可以依她。听了我的话,妹妹才破涕为笑。我到楼上给妹妹拿火腿,刚走到楼梯口就听见妹妹“咯咯”的笑声,原来她把我的牛奶喝光了,我气冲冲地说:“你干吗把我的牛奶喝了?你不是说不喜欢吃牛奶了吗?”“哈哈哈哈,姐,你上当了!”正当我还想说什么的时候,爸爸走进来,见我面红耳赤一副生气的样子,知道我又被妹妹欺负了,便凑着我的耳朵边说:“乖女儿,别跟这小狐狸精计较,回头告诉叔叔去,走,爸送你上学去。”我板着脸,朝妹妹瞪了瞪眼睛,说:“哼,看呆会儿叔叔怎么收拾你!等着挨板子哭吧!”“才不怕呢!”妹妹说着朝我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咱们走着瞧!”说完,我乘上爸爸的汽车上学去了。

篇二:我有一个好爸爸

  原谅我,今天告白爸爸,如此直截了当的说,我很骄傲,我有一个好爸爸。

  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感冒了,爸爸给我冲药剂,我记得那时爸爸悉心的模样,很有爱。我知道应该很多人的爸爸都会这样,可在我心里,爸爸很特别……

  爸爸特别到,对着小学一年级的我说:不把这些资料做完,不允许报名上二年级。结果我还是没做完。

  爸爸特别到,从我二年级开始的每个暑假寒假都必须拟定学习计划,包括几点起床,几点做什么,二年级的暑假,被爸爸逼得每天写作文,看图说话,写完后,爸爸给我写范例,让我照着学。

  爸爸特别到,三年级,有好多老师布置的作文,都是爸爸念给我,我听着写。我记得有篇作文叫《假如我有一支七色花》,爸爸给我写了好长好长,那时老师给我评了“优秀”,我很开心……三年级,好漫长的一年,每天回去都得做《黄冈作业本》,老师明明说了后面那个“智力冲浪”可以不做,可是爸爸每次都让我做,问题是我又不会,智商很不够(那时候我一直在纠结“A比B多”到底哪个多的问题),我爸爸总是讲给我听,然后我又听不懂,然后我爸爸一着急就揍我,于是我天天哭……

  爸爸特别到,四年级的暑假让我干家务给我钱拿,说是一件衣服一角钱,一个碗一角钱……结果我辛辛苦苦的记账,貌似总额73。6块。爸爸没主动给我,我也没好意思要。很久以后,我看到很多这样的故事,不过故事里的小孩理直气壮的问妈妈要钱,然后妈妈很伤心的说,妈妈把你一把屎一把尿的带大,然后妈妈要求了什么……那时,我只是庆幸,当时的自己没说出口,因为我受不了煽情。

  爸爸特别到,快中考了,化学一窍不通,爸爸每天陪我熬夜到12点多,讲给我听,虽然听不懂就挨骂,就哭。爸爸特地猜中考作文题,手写很多关于幸福感的作文,不得不说,爸爸的字很漂亮,不过我妈妈字更漂亮,有笔锋。我记得中考填志愿那天下午,奶奶刚去世一个小时,爸爸坚持去学校,由于连着好几夜守着奶奶,眼里布满了好多血丝。我站在教室后面,看着爸爸趴在课桌上静静地休憩。

  近20年的故事,要写本书也写不完呀,但幸福总是未完待续的。

篇三:我最熟悉的人

  一个有点歪的脑袋,一双不大但有神的眼睛,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笑起来就有两个甜甜的酒窝,好似阴霾后的阳光。你要问我她是谁,那我就会告诉你: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人——范忆洁。

  小洁是我在一年级认识的朋友,还记得刚入学时,我抱着一大摞书,手里还拎着一个破了洞的书包,“艰难”地前行着。刚巧被马马虎虎的小洁迎面撞上。我气极了,,冲着她正想发作,却立即被她那甜甜的微笑所折服。小洁连声跟我道歉,还帮我一起拿书,开心地与我交谈。小洁自带一个特异功能:第一秒与你熟识,第二秒让你喜欢上她。唉,没办法,我自然而然地与她成为了朋友。

  小洁有一点最气人,就是怎么吃也出不胖。也许这对你来说没什么,但对我这个想瘦也很难瘦下来的人来说,真是一个羡慕不来的优点啊!每天早上来学校上课时,只要一打开她的书包,就净是薯条呀,薯片呀,饼干呀等等。但小洁可一点儿也不小气,大方的跟我分享这些美食。

  你别看她大大咧咧又这么开朗,可在“工作”上可是高度负责。小洁是二组的组长,整个二组“上上下下”都被她打理得有模有样。就连平时最不爱写作业的李卓,都因为受不了她的“唠叨”,开始写起作业来。由李卓的话就是:“宁愿让手受刑,也不想让耳朵再受刑了,实在是怕了我们组长整天像个催租婆似的催作业了!”也因此,班上“优秀小组长”那栏上常常有小洁的名字。

  小洁更是班上出了名的“热心肠”,她学习很好,只要有人向她请教,她便会细心的讲解,一遍,两遍,三遍……从不嫌烦。谁要有了什么困难,她一定冲在最前面……

  小洁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因为她说绿色是希望的颜色;小洁最崇拜的作家是老舍,因为她说老舍的作品“京味儿十足”;小洁的理想是做一名作家,因为她想成为像老舍一样的“平民写家”!你问我为什么如此了解她,因为我与小洁朝夕相处了六年,她就是我最熟悉的人啊!

篇四:我的同桌

  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长发前面留着齐眉的刘海。一双宝石般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下面长着一张樱桃小嘴。她不高也不矮!你猜到她是谁了吗?她就是我的同桌——郭建宇。

  她很乐于助人,有一次,妈妈听天气预报说今天有小雨,让我带伞上学。我想:这下糟糕了,如果下雨了怎么办啊?我开始担心起来下了第二节课,不一会儿,天空中便下起了豆粒大小的雨滴,上了第三节课,我开始抓耳挠腮,坐立不安,心里心如火焚。不一会儿便放学了。我更加担心了,为什么忘记带伞了呢?

  就在这时,郭建宇说:“你没带伞吧!我可以送你回家!这时,我高兴地跳起来,不用浇成落汤鸡了。”

  我们就一起回家。一路上,她一直把伞往我这边挪,我让她往她那边挪一点,可是她只挪了一点,还偷偷地往我这边挪,生怕我的衣服浇湿了。

  到了我家后,我发现她的衣服都淋湿了,我自己身上却一滴雨都没有,我很愧疚,也很感激他。我对他说了一声:“谢谢!”她说:“不客气!我是你同桌,应该做的。”然后,她就回家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乐于助人,大方的人!虽然她有些缺点,但有些地方也值得我学习!真希望她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篇五:难忘的朋友

  在生活上,每个人最不可缺少的是他们的父母。没有父母就没有这一个个可爱的孩子,也就没有这个世界上的温暖!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人对于我们比较重要,他们教会了我如何学会做人、如何学会去学习、去实践……这些是人生的朋友,他们视如珍宝般地不可替代;他们良师益友般地照亮我们的人生。我们只要在生活中多结识一些这样的朋友,就会给予我们人生一道道金碧辉煌、通向巅峰的大门。

  想起我初中时的那些朋友,心里还真是甜滋滋的,滋润在我的内心里,甜蜜在我的脑海里。

  还记得我们可爱的老师小梅老师吗?说起她来,我每每回味无穷!她今年25岁了,在我们的心中,她永远是十八岁的纯净和心静,正是最吸引我的地方。我忘不了当她上课时的样子,一堂课里总能听见她那轻声细语、甜言蜜语,让我们有一股心旷神怡、超脱境界的感觉,发人回味;课余的时间里,我们总是向小梅老师请教问题,瞧这她很有耐心,很有细心地给我们做指导,对我们学生也是无微不至地关心着。小梅老师那颗纯如冰心、晶莹剔透的心永恒在我们的心中。论起小梅老师的长相来,那可是无言不提啊。一见到她,只见出一位貌美如花、清秀娇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少女,正搂着她那飘飘欲仙的头发。还有她那晶莹剔透、水灵柔美的眼睛更是迷住了我们,散发出一种眼光让我们深深吸引!小梅老师,我们即将离开于你,我想说:“小梅老师,我们永远爱着你!”

  我还有两位朋友令我难忘。提起小萱姐,真是让我们既敬佩又喜欢。以前在班上,她总是喜欢和他人交朋友,她经常帮助别人,让别人也感染了她那洁净的.心。她的学习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有时课下一刻不得放松,拿出各种各样的书籍来学习,有时投入到废寝忘食!我要向她学习!虽然她体形有些虚胖,但她的品质从不”胖”。她以前也帮助了我许多,今后我和她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每每提起我们的往事,从中带有酸甜苦辣。有时她也不禁流出了眼泪,作为朋友的我,总是不能看到女生的泪。我会安慰她,安慰她那纯真洁白、亭亭玉立的心。我很喜欢找他做我的朋友,精神的托付人!

  提起我的另一个朋友雨薇姐姐,就更让我感受到一股女生那种纯净和可爱,深深感染于我。仿佛我是她们的知心朋友。雨薇姐是一个特别可爱,性格开朗的女孩,不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上,她总是露出她那甜美,滋润的笑容,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脑海里。即使是像被太阳照耀的一百朵鲜花,也有一颗始终不变的心!她也总是喜欢和我一起学习,一起玩。我们情如闺蜜般生活在一起。有时,她会因为一些事物而伤心,流出让人怜悯的眼泪。她的泪花就像被晒干的玫瑰花一样需要呵护和浇灌。她的眼泪给我很多的感悟,让我从雨薇姐的身上看到了昔日的我,真是美好呀。我也很喜欢她这样的女孩,正是她的纯净的心!

  生活中,我还有更多这样难忘的朋友。有了这些朋友,使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有了这些朋友,使我们的人生走上辉煌!我想说:“雨薇姐、小萱姐、小梅姐。我们虽然要离别,但各自依依不舍,来日方长,我不会忘记你们这些难忘又可爱的朋友,我会回来看你们的!”

篇六:超级奶爸

  电梯这个小世界,让我经常遇见各色各样的人在为生活而奔波,而跟我同一层楼的大叔,最常遇到的一个。

  一年前,常常在下了晚自习之后在电梯间碰到他。一整个夏天的装扮几乎都是穿着大露左右臂膀的汗衫,左右手臂赫然纹着青龙白虎的纹身,皆目光灼灼地盯着周围,仿佛下一秒便要活了跳出来。头发剃得也不干净,留着一指不到的短节节形成似青非青的一团。

  但是每每见他,内心都厌恶至极。

  几乎没有一次不是见他约这几个好友三五成群,拉着一箱啤酒,大声吆喝着“不醉不归一醉方休”这种话,大摇大摆着进电梯间。其中也没几个不讲粗话,让人耳烦的,就算我们共处一个电梯间,他们也毫不在意,任凭自己尽兴。

  可听隔壁关系好的阿婆抱怨他扰民时,我又大吃了一惊。

  “原原本本那么上进努力的小伙子,跟普通人也没什么差别,事业也不差,结了婚就变样了,硬要跟着那群狐朋狗友混坏!唉,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像话!”阿婆愤愤地拖着买菜的小拖车扬长而去,留我一人摸不着头脑。

  莫非他以前竟不是这般样子的?这个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多久,他还是继续他的人生,“及时行乐”般的活着,我不禁隐隐为他家中的那位新晋主妇担心。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放寒假。寒假的我几乎不出门,看见他的次数自然也少了许多。好不容易出一次门,竟然又遇见了他,但这次他却与往常的样子大相径庭。

  他头发终于一次性剃得光亮了,长袖遮住了手臂上的纹身,一改以往的面露凶相。其实最不同从前的——是他怀里抱着的孩子。他不再高声言语,一下子温柔了许多,只是一直小声地哄着孩子,满面笑容地逗孩子笑。这着实令我感到诧异。

  可毕竟也是奶爸新手,也有忙不过来的时候,也有看着儿子哭却毫无头绪越哄越厉害的时候。

  而此后每每见到他,他都不再显露出以前的样子,也常常看见他骑着小电瓶车,一路唱着打油诗快快活活地回家。也常常看见他一手拿着冰棍儿,一手推着车里孩子却完全井井有条,毫不慌乱的样子。

  到底是什么让他有如此大的变化?

  “儿子我们回家家咯!”楼道里又传来他的声音。

  这时我才慢慢明白,他起初与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是这个新生命给予了他一次宝贵的几乎,让他懂得如何付出父亲的爱,让他学会了要担当起一个父亲和丈夫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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