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国境协议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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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境协议书范文(16篇)
时间:2023-11-05 14:01:15 小编:紫薇儿

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需要总结经验教训,以便以后更好地应对。总结的前提是要对自己的所学所得进行充分的回顾和思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一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选派乙方出国培训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派遣乙方到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学习,具体内容为: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三条 乙方保证在国外自觉坚持学习,努力达到预定的目标,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并按期回国。学习期满后,应提交毕(结)证书,学习成绩单和学习小结。

第四条 乙方的出国旅差费,办理出国的手续费和国外培训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90%,乙方承担10%。

第五条 乙方出国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乙方出国培训期满回国后,应保证在甲方继续工作_________年以上。如果甲方工作不满五年要求调离(或辞职或由于乙方的原因被甲方辞退),乙方必须按下列规定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回国后在甲方继续工作不满一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一年不满二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二年不满三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三年不满四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四年不满五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 乙方出国培训期满回国后的两年内,应至少在本专业领域内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第八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经甲方同意,为乙方出国培训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六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保证人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二

根据青发34号文件精神,甲乙双方愿意在派员出国培训工作中进行合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联合发招生通知。

二、乙方根据招生通知,负责培训班的招生工作。

三、乙方负责与有关国家委托办学机构联系教学等各项业务工作。

四、甲方负责办理出国培训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审批手续。

五、乙方负责出国培训人员的管理和交通、食宿等各项安排。

六、乙方按招生通知的要求收取出国培训人员的学杂费和负责培训中各类费用开支。甲方按比例收取出国培训人员审批手续费,其余部分由乙方支配。

七、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_年__月__日。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三

甲方:____省(单位名称)。

乙方:____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澳大利亚组织实施"小城镇园林建设管理"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题目、时间及人数:

1、题目:

2、培训团_____月_____日抵达澳大利亚,_____月_____日回国,在澳时间共_____天。

3、培训团共_____人(_____男,_____女)。

二、培训目的:

学习澳大利亚小城镇及其园林建设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培训团成员专业和管理水平。

三、培训内容:按原甲方提出要求为准。

四、培训方式:专家讲课、实地考察、与当地有关企业或政府机构交流。

五、乙方负责将甲方所付费用用于支付培训团在澳大利亚期间的培训、住宿、交通、考察、杂费、小费、平安保险费用及消费税。

以下费用由团员个人负担:电话费、收费电视费、洗衣费、房间酒水食品及集体活动以外产生的个人费用。

六、付款方式:

付款币种为澳元和美元,甲方抵澳时交付,乙方负责为甲方按其要求出具费用收据。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协议签署后,如发生变更,双方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甲方:____省(单位名称)。

乙方: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

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四

协议人: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归女方所有;男方银行存款××元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五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_________年五月印制。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书》和以下说明后填写。

说明:

一、关于培训期限的填写和执行。

乙方应按照《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资格证书》中确定的培训期限填写,并严格执行本协议的约定。

二、关于保证金的填写。

1、短期出国培训的人员免交保证金。

3、出国培训人员交保证金数额、违约金及担保金额,保证人条件、担保办法等按照《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填写。

三、请一律使用墨水笔或毛笔填写,勿使用圆珠笔。

四、联系电话:(0311)。

传真:(0311)。

编码:050051。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

甲方: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西。

法定代表人:

乙方:(培训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丙方:(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曰期:?年?月曰;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满足我省_____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_____。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点: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六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风险提示:注意慎重选择培训对象,不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委外出资培训,因为,按法律规定,即使与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试用期员工一旦辞职,企业是不能追究其赔偿违约金的。若该新员工表现优秀,确实要出资对其进行委外培训的,建议先给予办理提前转正,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后再与其签订服务期协议,这样追究其违约责任时才合法。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素质和职业技能,确保受训员工完成学习后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的.项目。

1、《皮肤知识基础》;

2、《接待与咨询》;

3、《护理美容》;

4、《修饰美容》;

5、《产品知识》。

第二条培训的费用。

1、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

2、最终发生的培训费用以培训结束后甲方实际支出和为乙方实际报销数额为准。

第三条培训的期限培训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服务期限风险提示:

服务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训费总和5000元约定________年,以此类推。另外,还需在此条款里约定如与劳动合同期限及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限有冲突,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服务期终止等字样内容,以解决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动延续问题。甲乙双方确定的服务期从培训开始的时候起。

第五条工资及福利待遇风险提示:

对于培训期间的待遇要明确,包括培训期间的补贴、工资福利、保险等。要特别注意:在培训协议中写明培训费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以防在员工违约时不致引起争议。要明确在培训期间的住宿标准、交通费等。要注意较长时间的培训是否有探亲假,如有规定要写明。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3、乙方培训取得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在培训结束后立即将原件交由甲方备案存档;

4、乙方在培训期间违反培训单位的纪律条规或违反刑事法律等法律法规,导致不能完成培训课程,或在培训期间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的,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一切培训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乙方培训结束后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乙方没有完成约定服务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未在合理期限内在甲方工作,不辞而别的;

2、乙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除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

3、乙方自动离职;

4、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5、乙方因违反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条款,被甲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留学人员)。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出国留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培养人才工作的需要,甲方派遣乙方出国留学。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志愿出国,努力学习,按期回校工作。

第二条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以_______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国(地区)留学。

第三条甲方同意乙方的留学专业:________和留学计划。

第四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指定乙方所在单位领导或专家教授与乙方保持联系;。

7.负责乙方按期回国后的工作安排,并积极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发挥乙方的作用。

第五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3.乙方在国外留学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改变留学身份,转赴第三国;。

6.乙方留学回国后,必须为学校服务_______年。

服务时间未满_______年的,剩余年限按_______元/年交纳服务违约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的义务,同意出国前向甲方指定的财务部门交存保证金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按期回国,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由甲方通知指定的财务部门全额返还乙方本人。

第七条甲方违反本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

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停薪留职,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执行本协议书。

丙方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书的情况。

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

在乙方违约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丙方需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第九条甲方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经由我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公章:_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八

甲方:____省(单位名称)。

乙方:____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澳大利亚组织实施"小城镇园林建设管理"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题目、时间及人数:

1、题目:

2、培训团_____月_____日抵达澳大利亚,_____月_____日回国,在澳时间共_____天。

3、培训团共_____人(_____男,_____女)。

二、培训目的:

学习澳大利亚小城镇及其园林建设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培训团成员专业和管理水平。

三、培训内容:按原甲方提出要求为准。

四、培训方式:专家讲课、实地考察、与当地有关企业或政府机构交流。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培训团人员的组织工作,提供人员名单;。

2)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3)提出培训要求,负责支付乙方为完成培训任务而共同商定的费用;。

4)负责培训期间团员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集体活动、自由活动、住房、用餐等;。

5)不得向乙方提出违反出国培训规定的要求。

2、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签发邀请信。

2)负责按甲方的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及日程安排。

3)负责组织聘请合格教师、翻译,安排与培训主题相关的考察、交流等活动。

4)负责培训团吃、住、行等接待安排工作。

5)提供的住宿应达到三星级标准。

6)保证活动用车。

7)不得将培训团组转手给其它机构和团体接待。

六、费用:

按原报价,甲方支付乙方每人_____澳元+_____美元,甲方实付乙方_____澳元+_____美元/人。

因出现_____单间,甲方另付乙方房差_____美元/间.天×_____间×_____天=_____美元。

国际旅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乙方负责将甲方所付费用用于支付培训团在澳大利亚期间的培训、住宿、交通、考察、杂费、小费、平安保险费用及消费税。

以下费用由团员个人负担:电话费、收费电视费、洗衣费、房间酒水食品及集体活动以外产生的个人费用。

七、付款方式:

付款币种为澳元和美元,甲方抵澳时交付,乙方负责为甲方按其要求出具费用收据。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签署后,如发生变更,双方及时沟通,妥善处理。

甲方:____省(单位名称)。

乙方: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

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乙方保证人: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培训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以_______身份赴_______国(地区)________单位培训,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出国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乙方的具体培训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在培训期间,不得擅自变动培训单位,更改培训内容,也不得同时受雇于国外其它单位。如确有必要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期间内,国内工资照发、工龄连续计算;。

关于国际旅费和国外生活费国际旅费:甲方负担_外专局资助_国外资助。

国外生活费:

培训期间不安排回国探亲或家属出国探亲。培训期间如身患重病或慢性病复发,应及时回国就医。伤、亡、病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乙方抵达培训所在国后,一个月内向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机构(如所在国无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机构,则按出国前国家外国专家局指定方式)报到。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人员规定,遵守所在国法律,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第六条:乙方无论因何种理由需提前结束或延长培训期限,均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核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乙方应按协议的培训期限回国,并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办理有关手续,提交书面的培训总结(或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

第八条:乙方回国后有义务在甲方工作_______年以上。

第九条:甲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决定将本协议的副本经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机构或驻外使领馆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

第十条: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中国的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约时,甲方将视违约情况,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停止公费待遇,或要求经济赔偿;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经甲方同意,由_______为乙方出国培训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保证人须与乙方经常保持联系,每三个月向甲方介绍乙方执行协议的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赔偿甲方(如国家外国专家局给予资助,则包含在内)为乙方出国培训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损失的各项费用。

如乙方违约逾期不归,从逾期之日起,保证人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人民币)的担保费。

甲方与保证人因保证事项而发生纠纷时,经双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守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为止。

本协议含_______个附件,正本及附件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乙方保证人和省(部)出国(境)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_______乙方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省(部)出国培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公章)。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十

收到通知后,我xx组织人事科及时组织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我xx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事项由科级干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报备。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人事科具体抓,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三、自查自纠情况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xx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自查小组。按照《通知》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对中心应报备登记人员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xx2018年向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报备了国家工作人员,凡是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国(境)具体事项,报备人员都需填写相应表格,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尚可办理。2019年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信息更新。我xx在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切实际做到了备案范围内人员应备尽备,且及时更新了人员信息。下一步将继续严把干部出国(境)报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管理。

xxxxx。

2019年9月29日。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十一

近年来,阿拉善右旗深入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六化”管理,不断提升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水平,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好证,把好门,有效杜绝了干部违规违纪出国(境)情形的发生。

坚持制度严谨化,做到“建章立制”无盲区

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制定了审批流程图,让干部对“哪里审、怎么审、报什么、怎么报”一目了然。通过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严的制度保障,坚决杜绝违规审核审批的现象。

坚持审批规范化,做到“一出一批”无遗漏

将所有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全部纳入因私出国(境)审批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审核和备案程序。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一出一批一领”制度,科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提出书面申请,征求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旗委或旗委组织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国。形成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旗委组织部、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和保密机构多方把关,层层监督,共同审核审查的机制。

坚持核查协同化,做到“集中保管”无死角

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密切配合,对因私持证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核查,按照部门自查、清理上缴、核查催缴三个步骤,收缴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632本,做到了证照个人“零持有”。在此基础上,建立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制度,88名科级干部的110本因私出国境证件由旗委组织部集中保管,362名一般干部职工的526本证件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统一保管。同时严格执行证照限期归还制度,所有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期满回国后7日内,必须将所持证照按管理权限统一管理。

坚持备案经常化,做到“登记备案”无误差

将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实行组织部和公安局双重管理、定期复核,要求全旗各单位根据单位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维护,进一步理顺了证照办理审批权限,信息更新后在职科级干部申办出入境证件由旗委组织部或旗委领导签字,普通干部职工申办出入境证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批。同时,把全旗各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全部纳入因私出国境备案范围,全旗共备案3210人。

坚持问题导向化,做到“严肃纪律”无缝隙

对不请示报告擅自出国(境)、不按批准的出国(境)时间出入境等相关情况的,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诫勉谈话等措施,对在检查中发现多次催交、拒不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按照规定由公安局注销其证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给各单位党委(党组),从严从实做好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一步严肃因私出国(境)相关纪律,维护党纪政纪权威,有效保障正常的出国(境)管理秩序。

坚持提醒精细化,做到“从严防控”无风险

将提醒工作运用到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去,从严防控风险,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坚持每批准一位干部的因私出国(境)申请,均向该干部发出一份温馨提示,提醒该干部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各项纪律,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在外情况等,为防止领导干部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纪律打上一支有效的“预防针”。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十二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的规定(2006年9月1日·市组发[2006]43号印发)。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贯彻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意见》,领导干部申请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履行审批手续。

一、市管干部因私事申请短期出国(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予以批准;

2、直系亲属在国(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的;

3、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二、市管干部因私事申请出国(境),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区、县委提交书面申请及与出国(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内容应注明:申请出国(境)事由,出国(境)时闻、地点,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与出国(境)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1)邀请信,申请人须提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信,邀请信须注明被邀请人姓名和访问时间等(六个月内有效);(2)邀请人在国(境)外的居住证明或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3)邀请人在国(境)外的就学、就职证明;(4)直系亲属在国(境)外患重大疾病或亡故证明;(5)本人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证明。

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或区县委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并签注明确意见,出具政审报告,报送市委组织部。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市委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和省管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由市委组织部复核后呈报市委领导审批,其中:市级部门和区县副职报请市委分管副书记审批;市级部门和区县正职报请市委分管副书记和书记审批;省管干部报请市委分管副书记和书记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四、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根据组织审批意见办理出国(境)手续。同时将护照办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将因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交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审批的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六、在护照有效期内,市管干部再次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应按照上述程序重新审批。

七、处科级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由各区县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八、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应对目前市管干部持有有效因私护照情况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后报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限期将护照收回。各区县委、市级各部门亦应对处级以下(含处级)公务人员持有有效因私护照情况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并限于9月30日前将护照全部收回,由有关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西安市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基本程序。

一、市属区县、直属党(工)委系统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程序。

(一)、出国(境)人员选派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函]》(参加西安市以外团组的须附由中央部委或省政府下达的《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通知书),按规定的出国(境)人员条件,进行初审。

(二)、1、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处级以下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当于正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以及审查批件有效期外的再次出国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由出国(境)人员选派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一式3份,派出单位党组织的主要领导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印章。报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审查后,由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2、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处级以上干部,以及相当于正处级以上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工作人员以及审查批件有效期内的再次出国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必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事前备案手续,即出国任务审批件下达后,由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报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审查后,由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三)、由出国(境)人员选派单位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政审报告(包括政治倾向,刑事犯罪,是否有严重经济问题,并应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出国[境]),报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审查后,由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按出国人员的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原则,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批。

出国(境)人员选派单位上报市委组织部政审的材料包括:

3、由出国(境)人员选派单位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报告;

4、出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处级以下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相当于正处级以下的工作人员以及审查批件有效期外的再次出国人员政审,还需携带其人事档案材料一并审查。送审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由组织人事部门传递,不能交由出国(境)人员本人办理。

(五)、市委组织部收到完整的送审材料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办理完毕。凡经审查批准的,下达《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一式3份或加盖印章的《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

二、跨地区、跨部门的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实行书面委托制度。

1、没有因公出国人员审批权限的驻西安中央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办理委托手续,对未办委托手续的,不予受理。

2、跨地区、跨部门的借调人员、停薪留职人员因公出国,须在借用单位工作满六个月以上并有正式借用合同,征得借出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由借用单位办理审查和报批手续。

3、社会招聘人员因公出国,须在聘用单位试用期满后正式工作一年以上,由聘用单位党组织征求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党组织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意见后,负责办理审查和报批手续。

4、自动离职、辞职和被辞退人员因公出国从严掌握。确因工作需要,须在聘用单位试用期满正式工作一年以上,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在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审查和报批手续;人事档案在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的,由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审查和报批手续或提供材料由聘用单位办理审查和报批手续;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仍在原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要按照组织原则如实提供人事档案和原表现情况,对原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合出国的人员一般不予批准出国。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活动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

因公出国(境)的内容。

(一)因公出国(境)的范围和条件。

1、因公出国(境)是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含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等因公务对外交往的需要,派遣团组和人员出国(境)[以下简称因公出国(境)]。

2、因公出国境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手续,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以下简称出国(境)证件]以及相应的签证。不准异地办理护照,不准通过因私渠道出国(境)从事公务活动。

3、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各类申请归口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管理。各组团参团单位申报出国(境),应经过集体讨论,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出访请示件原则上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有关负责人不得签发有本人参加的出访请示件。各组团参团单位一般应在2个月前就组团或参团事由提出申请,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报名,否则组织、外事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因公出国(境)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派遣团组要坚持“少、小、精”的原则,严格把握组派出国团组和选派出国人员,组团人数一般控制在6人以内,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严禁以各种名义照顾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出国(境)。从事政府管理和有特殊工作需要的党政干部出国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

5、除参与省、市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出国(境)活动外,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届内(或5年内)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除特殊情况,间隔时间须2年。每次出访一般不超过2个国家(地区),应视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出访1国的,最长不超过7天;出访2国的,不超过10天;出访3国以上的,不超过12天(以上天数均含旅途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和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6、对一些隶属或挂靠在党政机关的学会、协会、中心等单位组织的以营利创收为目的,无实质内容的跨地区跨部门团组,一般不予批准。

7、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因公出访团组中我县有出访任务的,原则上安排业务对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副科级以下(含)干部原则上不予安排因公出国(境)。

8、已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派遣因公出国(境)执行公务。

9、因公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必须向本单位领导班子和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并在10日内将《因公出国(境)情况报告登记表》向县委组织部、县外事办、市国家安全局报告出国(境)情况。

(二)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

1、因公出国(境)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请示件送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受理,填好出访人员基本情况表,并履行以下程序。

(1)下列人员因公出国(境)经县外事办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组织部长、县长、县委书记审批。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政法委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县政协秘书长,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其他县属的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新经济组织(含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等)的因公出国(境)人员,经县外事办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县长审批。

2、因公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在《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下达后(其中,因公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在任务立项、下发立项批复文件后或任务批件下达后),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审批(请示件抄送县纪委备案)。报送的主要材料:

(1)单位党委出具的请示文件一式两份。必须写明任务情况,出国(境)人员基本情况和主要政治表现、单位初审意见、上次出国(境)时间、国家(地区)、在外天数等情况。新经济组织人员主管部门出请示文件(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可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联办理报批手续、经济开发区所属企业可由开发区管委会办理报批手续)。

(2)《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表》或《赴台人员审查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有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一份(复印件)或含赴台人员名单的因公赴台任务文件一份(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新经济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无违法乱纪证明、开户银行无不良贷款证明、税务机关按时纳税证明、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因公赴台人员需提供台方邀请函等。

3、县委组织部对申报的因公出国(境)材料进行审理查核,必要时作进一步调查。(1)对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含《批准出国(境)人员名单》),审查批件有效期为三年。同时领取《因公出国(境)情况报告登记表》。在有效期内,发现出国(境)人员有问题时,其所在单位应及时报告组织部门,撤销其审查批件。对因公赴台人员在《赴台人员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不出具审查批件。同时领取《因公赴台人员情况汇报表》。

(2)在审查批件有效期内再次出国(境)的,因公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在任务审批部门出具任务批件、任务确认件后,为再次出国人员填写《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和相关的报批材料一起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审查批件有效期内调动工作的、有效期满后再次出国(境)和再次因公赴台的人员需重新办理审查审批手续。

4、因公出国(境)请示经批准后,凭《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到侨台、外事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并根据浙委办〔2009〕14号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教育。因公赴台请示经批准并经国台办审批后,凭《赴台人员审查表》及有关材料到侨台、外事部门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赴台手续。

(三)因公出国(境)人员要在出国(境)前,按干部请假审批权限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1、因私出国(境)是指探亲、求学、旅游等个人原因自费出国(境)。

2、因私出国(境)探亲,探望对象主要是在国(境)外定居、留学或工作的配偶和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探望配偶4年以上(含4年)一次,给假半年,不足4年的,每年给假1个月;未婚人员探望父母4年以上(含4年)一次,给假4个月;3年一次的,给假70天;1年或2年一次的,按国内探亲假给假;已婚人员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40天,不予累计。

3、因私出国(境)旅游,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准为企业和个人办理经营业务,不准接受外商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不准在任何单位报销旅游费用。在职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旅游,一般不予审批。

4、因私出国(境)参加学历教育和学习,必须按规定经过组织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

5、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返回后,应在10天内填写《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登记表》,按审批权限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以及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面报告出国(境)的有关情况。

(二)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

1、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护照时,必须填写《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政府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批,县管干部、政府部门之外的其它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审批,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出国(境)证件手续。

2、国家工作人员在取得因私出国(境)证件后,因私申请出国(境)的,必须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政府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批,县管干部、政府部门之外的其他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审查审批。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主要材料:

(1)单位党委(党组)请示文件一式两份。必须写明前往的国家或地区、出国(境)的时间和期限、事由、费用自理情况、单位党委(党组)的意见等。(2)《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县管干部要报纪委征求意见,有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涉及关系说明、邀请信函、出入境证件使用情况等。需保留党籍的,应同时报送已经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有关材料。

表》。在出入境证件有效期内再次申请因私出国(境)或申请补发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应重新办理审查审批手续。

(三)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要在办理审批手续前,按干部请假审批权限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1、因公和因私出国(境)人员回国(境)后,须在10天内将出国(境)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因公和因私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交指定单位统一保管。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因公出国(境)证件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送市外事办公室统一保管;因私出国(境)的县管干部,出国(境)证件交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交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统一保管。因故未按时出国(境)的,应在审批部门批准后三个月内,及时上交已申领的出国(境)证件。

2、再次出国(境)的,凭请假手续和《国家工作人员因公或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表》到出国(境)证件管理部门领取证件,重新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手续。

3、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办理外国长期居留证、前往港澳通行证、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期间,要持符合其在外身份的护照或通行证。不得同时持用因公和因私两种出国(境)证件。

4、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办理出国定居或办理了外国长期居留证、前往港澳台通行证、香港和澳门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要及时将其作为个人重大事项分别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

第六条。

有关纪律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出国(境)管理工作。纪检、组织、公安、人事、外事等部门要认真做好审查审批工作,每半年要检查通报一次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和因私出国(境)情况。

严肃查处因公和因私出国(境)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未经组织批准或弄虚作假申请办理因公和因私出国(境)手续的,未按规定上交因公和因私出国(境)证件和书面报告的,将视情况停办该单位的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申请。对因公和因私出国(境)的国家工作人员无故延迟在外停留时间按旷工处理,时间超过15天参照《国家公务员法》规定给予辞退,超假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凡出现旷工现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知情不报或隐瞒旷工现象的,一经查实,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对在国(境)外期间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其他违反纪律行为的,将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诫勉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查把关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凡过去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条文,以本意见和上级最新有关文件为准。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十四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开发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领会精神,加强学习收到通知后,开发区组宣办及时组织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

开发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事项由科级干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向县委组织部进行报备。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组宣办具体抓,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自查小组。按照《通知》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对开发区应报备登记人员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开发区2016年向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报备了国家工作人员,凡是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国(境)具体事项,报备人员都需填写相应表格,由开发区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尚可办理。2017年根据开发区人员变化情况,对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信息更新。开发区在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切实际做到了备案范围内人员应备尽备,且及时更新了人员信息。下一步开发区将继续严把干部出国(境)报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管理。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十五

收到通知后,我xx组织人事科及时组织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

我xx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其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事项由科级干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向市委组织部进行报备。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人事科具体抓,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xx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自查小组。按照《通知》要求,按照管理权限对中心应报备登记人员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xx2018年向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报备了国家工作人员,凡是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出国(境)具体事项,报备人员都需填写相应表格,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尚可办理。2019年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信息更新。我xx在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中,切实际做到了备案范围内人员应备尽备,且及时更新了人员信息。下一步将继续严把干部出国(境)报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管理。

2019年9月29日

因私出国境协议书篇十六

度办事。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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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组宣办具体抓,切实做。

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三、

自查自纠情况。

干部出国(境)报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管理。

2018年8月22日。

--word格式--可编辑--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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