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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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优质20篇)
时间:2023-11-05 18:51:04 小编:雁落霞

合同是一份双方意愿的书面表达,明确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产生纠纷。无论是销售合同、劳动合同还是合作协议,下面是一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鉴于:

1、双方业已对所售房产的全部信息作充分沟通和交流;。

2、在乙方支付完毕全部房产款项后,双方依照本合同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该合同办理房产权证。

为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将位于兰州市__区西__路__号“__”小区,房号为__幢__单元__号房,面积为__平方米商品房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双方同意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款,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

2、上述价款不包括交易、权证等所需的其他税金和费用,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甲方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协议签定后5日内乙方支付,剩余款项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付清。

2、上述款项全部结清后,双方在__日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据以办理房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付款五日内,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应当按照逾期金额每日支付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协议解除协议时相关事项的处理。

1、因乙方逾期付款而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只需书面通知乙方即可将本协议解除,而无需再经法律程序解决。

2、甲方于本协议解除后一个月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的违约金及房屋折旧后,将剩余的款项返还给乙方。若乙方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进行赔偿,甲方有权直接将损失在上述款项中扣除。

3、本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将房屋立即交付甲方。若乙方已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在不损毁房屋的情况下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与房屋附着一体不宜拆除的归甲方无偿所有。

第七条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乙方:__。

地址__:地址: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本协议是备案号为_________《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二、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乙方。

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无异议。

三、对合同第五条补充协议:

1、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单价基础上引起的房屋总价款的变化。

2、双方选择按套计价的,对出现的面积差异互不找补。

四、对合同第六条补充协议:

1、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3、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4、乙方须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房款的_____%,即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内容约定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出售房屋的共有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四)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五)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签订二手房购置合同签订时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

甲、乙方定于____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二)经双方协商,该房屋交易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责任与义务负责协助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乙双方约定在收到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房屋产权交割回执单的三天内将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与支付

(一)甲方在正式交付房屋前七天内腾空该房屋,并在三天内一次性结清本套房屋,物业管理、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并保证上述房屋不存在任何费用及滞纳金与违约金的前提下,将保证上述房屋的结构、室内的装修、洁具、厨柜等物品的完好性与正常使用功能。

(二)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当日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将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有线电视等交费证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甲方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返还给乙方。

若乙方交房中途违约,应及时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已付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承诺乙方已交付的一次性房款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借款双倍利率计付。

第八条本合同主体

(一)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二)乙方是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

经双方确认并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____市_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四

委托代理人

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合同,并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终止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手续费由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五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层 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 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 , 日内交付 万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六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订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_________》项目________幢________层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_________),并经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采取方式付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1.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20__年月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购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房屋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签订房屋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按口头协商执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乙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甲方承担原房屋过户税费。

2、甲方已装修费用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得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5、乙方交付房产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时,则甲方应立即退回已付房产全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5%的赔偿金。

六、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向新洲区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20__年月日在 中介所签订。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__年月日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八

房屋代码:__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乙方(预订方):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证号:_________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_________》项目_________幢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_________),并经_________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总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_________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协议。

2.甲方未遵守。

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除本协议。

第六条、

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九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预订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预订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书号:_________),并经____________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币)_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币)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___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天(不超过十五天),乙方于某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某套设施某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不超过十五天)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市 区 县 小区 楼 单元 号

2,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楼层 ,房屋走向: 房屋形状: 用途 .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东: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或采用税费分担的方法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代表:(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一

卖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登记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相关权利、义务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卖方申明: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卖方确认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冻结,无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等,无不良事件发生,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该房归属卖方______人所有,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独立的处分权。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卖方对违反国家及天津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买方声明:买方对卖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卖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此房价款为甲方净得价,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若交易成功则转为第一批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以收据收条为准)。

2、该房屋办理房产证过户前______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第二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以收据收条为准)。

3、该房屋办理土地使用证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最后一批房款部分(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以收据收条为准)。

买卖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因买卖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卖方配合买方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本合同买卖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一、房屋权属转移无法办理责任。

1、若因卖方原因致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方已付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2、若因买方原因致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买方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的定金。

二、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15日后,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三、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2、逾期超过15日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5%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四、其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该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任何的契约性义务,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页。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卖方(含共同持有人)自愿出售房屋申明。

附件二:买方(含共同买受人)自愿买房申明。

附件三:房产证复印件。

附件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购房合同、售房合同。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二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至__________止,共计_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__________结构,定名为_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__________座(幢)楼__________单元,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占地(分摊面积平方米)_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以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乙方逾期三十天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利则盈利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以当时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给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联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乙方所购楼宇,如发生出租、抵押、转让等法律行为,应经市公证处办理公证后,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三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是房产合同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纠纷,是由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或者双方不能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所产生的民事纠纷。

商品房买卖中,由于商品房属于不动产交易,除符合卖方交房、买方付款这一交付形式外,还必须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产证),这是商品房买卖的关键之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

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

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四

会议在常州市政府群贤堂于下午2:30正式开始,首先由常州市工商局应处长就新的文本的制定进行了阐述,该文本是由法律索爱并以如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的形式,并结合了众多消费者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应处长对文本的附件七的补充协议提出了要求:

1、补充协议不能与合同文本相抵触;

2、对销售广告宣传资料的规定不能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相冲突;

3、合同变更限制了买受人的获取补偿权;

5、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等;

6、不允许扩大解释不可抗力。

对于上述要求,应处长还提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20xx年8月1日执行,工商局以及建设局会联合检查该联合检查是对实体和程序的两方面检查。

其次,制定该文本的常州市怀德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周善良周律师对于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采用的理由和条款进行了解读。

(1)17版示范文本新增或更新了"重要提示"、示范文本使用"说明""专业术语解释".

(2)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预售资金监管由形式监管变成实质监管,以保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3)强化了出卖人对出售房屋权利状况的承诺;

(6)细化面积差异的处理规则;且在附件二房屋分层分户图(标明详细尺寸)

(7)增加了规划变更的违约责任;

(8)细化了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担保责任;

(9)增加了销售合同登记备案条款,以强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行政管理;

(10)细化前期物业规定;

(13)新增买受人信息保护条款;

(14)增加了合同附件,对各附件内容作了明确要求。

因溧阳市还未具体提出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执行的通知,但执行已是趋势所至,新的版本对开发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我们在制定补充协议的时候要考虑实际情况,并不得违背制定新版示范文本的本意。会后,我们也根据实际情况向周善良律师提出了质疑,周律师及相应的领导也给出了回复。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五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蔡建新

买受人:朱岩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20xx年3月18日,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将百万庄商品房第三幢六号房出售给买受人,现对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予以变更。

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及第十五条第三款变更为:“买受人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总房款为694915.15元,买受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半年支付房款 元,在三年内付清全部房款”。

三、如买受人未能按上述期限支付房款,仍按原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约定:以原出卖人及买受人20xx年3月18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买卖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买卖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六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

被拆迁人请求解除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本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第二十六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亦未与担保权人办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担保权人起诉买受人,请求处分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买受人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出卖人参加诉讼;担保权人同时起诉出卖人时,如果出卖人为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的,应当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十七条 买受人未按照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担保权人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者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本解释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发生的商品房买卖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七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和自愿的基础上,在充分的协商后,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奶牛达成以下的买卖合同的条款。

一、甲方出售出奶母牛头,经甲乙双方协商合确定每头奶牛单价为一万三千五百元(小写13500元)。

二、乙方愿意以协商确定的每头奶牛单价为一万三千五百元(小写13500元)价格,购买甲方奶牛 头。

四、乙方在没有付清所有奶牛款前,奶牛有甲方喂养,奶牛的出奶款和新出生的小牛犊归甲方所有,签订合同后到付清奶牛款前奶牛死亡归乙方。

五、当奶牛款付清后,头立即交付给乙方,有乙方喂养。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件,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 开户银行、卡号

乙方:

(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八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为了购买商品房而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中对购房的相关事宜作出了说明。那大家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包含哪些吗?详细内容请大家阅读下文。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二,一次性付款;第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出买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商品房买卖涉及大宗金额交易,而房屋又是自己以后所要使用的,所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某些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事项必须进行充分说明,这样才能在日后产生争议的时候有解决的办法。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十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买受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__层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属__结构,层高为__米,建筑层数地上__层,地下__层,暂定名__。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元,总金额__千__百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整。

第三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规定按照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购房屋全部房款。

2、分期付款

第五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2)逾期超过__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在__年_月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遇政府规划变更。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水、电设施在房屋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

2、暖气设施在房屋交付后第一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第八条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第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个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篇二十

(合同编号:2007549340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证件类型:

国籍: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代理人:

国籍: 联系电话: 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一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亩,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 1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规划用途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套内建筑

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及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元,总金额( 元)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总金额元 。

3元) 。

2

第五条 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 ,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房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帐户。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2、银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剩余房款壹拾伍万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 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买受人权解除本合同。

的,买受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 买受人书面通知日内将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 逾期超过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八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面积)为依照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4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提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

第九条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室内层高为 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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