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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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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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违约后果依法由法律予以规定和保护。合同的格式和结构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糊和问题多多的措辞。合同的签署过程应当经过双方充分的讨论和协商,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市区路的门面房(房屋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rmb元(大写)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付款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计rmb元,乙方应于每4个月提前15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的,则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四、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卫生、治安、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欲出售该房地产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期间,乙方应安全使用水、电、气等,若在房内发生事故,甲方均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合同期满,甲方有权全部房屋,乙方应如期退房,乙方如要续租,要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协商达成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应立即搬走其所有物品,否则甲方有权处理乙方遗留之物。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遭受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私自转租。

3、乙方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中途擅自收回该房屋的,在乙方支付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外,将乙方已付的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另行支付相当于保证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装修及搬家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需结清本合同内规定支付的费用,甲方扣除乙方已租住的日期的租金后,剩余租金归还乙方,另甲方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因市政动迁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不予赔偿乙方装修及其他经济损失,

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十、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二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_区万科西庐幢单元室,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_____,_______元。

四、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付款的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五、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七、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九、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___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个月以上的;。

十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____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原日租金___倍的违约金。

十三、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十五、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违约金。

十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十七、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订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同意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十八、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

十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三

根据《_安全生产法》、《_民法典》和《_消防法》及行业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房屋地点、间数、面积、房屋质量。注: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房屋概况进行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第二条租赁要求和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月,甲方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乙方须向甲方一次_纳房屋租金元、安全抵押金元(人民币)。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3、乙方拖欠租金和拒不缴纳的;。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如出现谩骂、威胁甲方管理人员的;。

6、乙方在租赁房屋使用期间乱拉乱扯线路,私自安装其它设施存在隐患,告知不改正的;。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造影响房屋结构的;。

8、乙方不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和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到期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酌情延长乙方的租赁期限。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甲方应在乙方租赁房屋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乙方缴纳房屋租金和安全抵押金,乙方自接到租金缴纳通知书之日起,应在15天内缴齐租金和安全抵押金。(此条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租金缴纳数额,但甲方不得私自任意抬高租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施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乙方在租赁房屋期间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甲方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乙方协商合修,届时乙方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甲方分期偿还。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所租赁的房屋,由于国家征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拆迁房屋时,甲方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酌情考虑乙方的要求。

4、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计算。

5、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施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拒不修缮和赔偿,将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由甲方代其修缮,所产生的修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_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提前支付租金,每季度末提前10日支付下一季度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小区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数字电视费,全部由乙方支付。

4、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3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7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1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2倍支付滞纳金。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房间。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百元整。元。

该房屋押金为(人民币)百元整。元。

第五条租赁期间房价的调整。

1、如遇到周边房租发生调整时,则甲方将相应调整租金标准。

2、甲方在调整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对于房租的调整,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3天之内退房。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应每仟。

2、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并将租金打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就行处理。

4、当月租赁时间未满10天时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0天时按一个整月计算。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1、日常的房屋及室内设施的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管理房屋及室内设施、物品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如因使用不当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就行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

2、煤气费用;。

3、物业管理费用;。

4、其他费用。

第九条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39;金额)作为押金。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4、乙方交房时,应保证房屋及各设施、物品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补充,否则甲方将按原价35倍价格从押金中扣除。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的租房款及押金。

5、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交房时,如经甲方验收合格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时间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2、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全部租赁金及押金。同是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共同确认认可,乙方可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及手册: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份);。

(2)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

(3)业主手册(1份);。

(4)生活指南(1份);。

(5)家用燃气采暖热水器使用说明书(1份)(含壁挂炉电源线一个)。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1)入户大门钥匙把、防火门钥匙把、单元门钥匙把、管道进钥匙把;。

(2)写字台一个、餐桌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大床(。

1.8米。

2.0米)一张、小床(。

1.2米。

2.0米)一张、圆凳4个、小凳2个。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联系电话:

账户:地址:

联系电话:居住人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房东):手机:

乙方(租方):手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议定,甲方同意将座落于漳州市龙文区同辉嘉园(日出印象)7幢202号的房屋,以每月方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府对外来人口的管理规定,办理应办的暂住手续,不得利用房屋从事任何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其一切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3)甲方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对租赁房屋管理规定,办理应办的合法手续,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

(4)乙方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及卫生清洁,爱护租房的一切设施,自觉做到不影响四邻的作息时间,共同搞好四邻关系。

(5)租赁期满时,乙方必须自觉及时搬迁,归还租房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在期满三天自行收回及处理租房内的一切物品,但须有见证人,方可进行,租赁期内的小区物业管理及卫生费、煤气费、水电费、有线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租赁期未满时,如乙方自愿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租金。但该房屋所有押金应如数退还。如该房政府需拆迁,乙方需自觉无条件搬迁,甲方应退还剩余房租及押金,乙方不得中途转租。

(7)甲、乙双方必须同意以上条款,双方签名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承认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者后果自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电器配套:电热水器1台,抽烟机1台。

水电押金:1000元。

甲方签名(收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乙方签名(付款人):联系地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租赁期限自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月1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2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贰千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3年,从20____年1月1日至20____年1月1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贰千元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x。

乙方(承租方):x。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x。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x。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x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x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x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在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押金。

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出租方为乙提供物品如下:

x。

2、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x度;(2)电表现为:x度;(3)煤气表现为:x度。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

甲方(签章):x乙方(签章):x。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仅为租赁住房,乙方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3.1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按(年/月)支付给甲方。

3.2乙方应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元整,作为房屋内部设施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综合保证金。于租赁期限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押金无息退还。

3.3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房屋交付日期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无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事宜的,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并提交相关证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出租后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7.1房屋重大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7.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7.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租赁期满。

8.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8.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房租,则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9.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9.3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1.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1.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1.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6其他约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证件号码:乙方:证件号码: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方法,《____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希共同遵守。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房产证号。

2、租期年,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每月元,按个月付一次,以后每次付租金应提前15天,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继续租用。如租期满后乙方是否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在租赁期满后是否继续将房屋租予乙方使用也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租用甲方房屋。

4、在租赁期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以下设备也租予乙方使用:,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乙方需付甲方水、电费设施押金元,抄见数:水度,电度,煤气度,租期满时乙方付清一切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中介费元由乙方支付。合同生效后中介费不予退还。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房屋结构或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房屋损坏应照价赔偿(自然灾害所造成可以不予赔偿:如地震、台风、海啸等)。

7、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行为以及治安事故,则一切责任自负。

8、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终止合同,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在租赁期内乙方如要转租他人应经甲方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9、未尽事宜:。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七

出租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路号小区号房,面积为平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3、如承租方到期未续签租赁合同又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政府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1、

2、截止年月日,水表底度为度,电表底度为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章租赁登记。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四章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转租。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权徇私、贪腐收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八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九

根据《^v^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号的房屋_____栋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_______,完损等级___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二十三条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十一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方后,该。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人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对。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十二

甲方(房主):_____签名/盖章(红印)。

乙方(承租人):_____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路__号楼__单元___室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使用。

二.租期___年,从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年__月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支付现金___元(计大写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___元整(小写):____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守法纪,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以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4、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任何的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5、乙方对租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者转借他人,也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了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水、电、暖、气、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水、电、暖、气、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负担。承租到期。

时,需由双方确定无拖欠水、电、暖、,电视、物业管理等款项。以上条件为甲方退给乙方押金条件之一。

六.有关退租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的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回收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退租、转让以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的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以及有关物品,如果租房内的所有物品设施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七.有关退租的事项。

1、原租房者在遵守前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

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提增,提增幅度根据市场因素情况确定,一般在15%到20%左右。

2、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

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凡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屋内设施包括基本房屋自带的水、电、暖、气设施、另出租屋中家具有三组合大立柜,六组合客厅柜,两组合书柜,鞋柜,扬子牌冰箱,以上家电均为房主所有,暂交承租人使用,请务必小心爱护使用,不得将家中物品以出租外借等形式挪作他用。租期到期之时,在房主确认屋内房主自有物品完好之情况下退还押金。以上物品如有损坏残缺,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赔偿款从押金中扣除。赔偿款超过押金额度的,房主有权追讨。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一式__份,每份贰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协议签订于:年月日即日生效。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十三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房屋租赁合同书,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三、租赁金额:

1、月租金额:______元

2、租金每年依据周边房租市场价为参数双方协商决定,

四、乙方房租支付(半年),(全年)。

五、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足房租押金______元。押金不计息,合同到期时,押金如数归还乙方。

六、水、电费:每月结算一次,按安庆市规定价计收,主表损耗按实用度数均摊。不按时交费,甲方停止供应水、电。乙方若经营需要用水、电增容,其费用自理。

七、甲方义务:

1、按时向甲方交付租房,提供正常用水、用电条件,进行房屋及外水、电管线的正常维修,但不负责维修期间的乙方经营损失。

2、合同期满允许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提前15天签订续租合同。

八、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交纳押金、租金、水电费、滞纳金。

2、室内外装潢费用自理。不在承租房内做固定性广告,不破坏房屋结构。终止合同时,其附着于墙面、天棚、地面、门窗等处的装璜不得拆除,无代价转给甲方。若拆除必须恢复承租时的原状。

3、租赁房屋不得私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

4、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门前三包”。

5、合法经营,按章纳税。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金为伍万元。

2、乙方若因故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水电费,需交滞纳金。滞纳金按所欠房租额的1%按日计算。房租迟交达5天和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甲方停止供电、供水、房租迟交一个月,视为乙方终止合同,乙方除交纳应交的租金、水、电费和滞纳金外,并按终止合同条款处理,乙方在五天内完好交还承租的门面房给甲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处理。协议条文与本合同书同等效率。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

第二条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年___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计算。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出租人: 承租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十五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方愿意将位于私有楼房以每月租金元租给乙方仅为单位办公之用。租期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自律遵守,不得反悔违约。

一、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与租金同时付给甲方。

二、乙方在租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小区有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非办公等其他包括“黄赌毒”在内的一切有碍邻居正常生活的违法违规违约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私自将现租住房以任何名义方式出售。转租,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甲方同意乙方因为办公需要对该租住房进行适当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建筑结构改造,乱接水电,暖线路,不得破坏房屋内外原有设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尊重乙方合法权利,不得随意追加租金。

六、合同到期后除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续租续签《租房合同外》。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搬出非甲方的一切物品。否则甲方在十日之后将对房内滞留物品按乙方自动放弃物品处理。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租该房时,原屋内由乙方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故意破坏或者折价要求甲方付费,应作为双方诚信守诺愉快合作乙方友情赠与甲方行为。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认真协商。逐字逐句慎重认可签订。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增减,修改,涂抹,伪造。因此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均属违约,违约方付对方违约金五千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立即生效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期全部租金元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元,共计元,大写元,甲方同时向乙方签写收款收据。

十、合同签订生效日期:年月日.

十一、此合同共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十六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下文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下文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及其则分则“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现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间,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及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第一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房屋年租金为_________元/间,以后年租金收取标准按照随行就市原则,即本合同租赁范围内的每间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原则上应该与北面同排其他房主收取的每间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相同(不含本排房屋北边第一家),不另加价,也不降价。

2、房屋年租金收取采取先付款、后使用方式,具体为:乙方应在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先与甲方议定下一租赁年度的房屋租金并足额交清后,乙方下一年度方可使用甲方房屋;甲方收款后,应亲笔写下收款条据交给乙方作为付款凭证。乙方如有资金困难,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可酌情延期支付房屋年租金,但最迟不得超过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后一个月(31日历天),乙方如违约拖延支付,甲方可依法单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后,应在三天内无条件搬出甲方房屋。

第四条:乙方承租后,如因生产经营需要改动房屋结构形式(乙方对房屋结构的改动不得破坏房屋安全性和稳定性),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在承租使用期间造成甲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恢复合同订立之前的房屋原状,乙方应无条件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变动对本合同的处理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依法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但该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甲方在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之前,应事先通报乙方。

2、免责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法律、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灾难或者意外事件的发生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或双方人员、财产损失,例如遭遇政府部门强行拆除、占用、收购甲方房屋等等;发生地震、洪水等等;发生战争、动乱、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等等,以上属于不可抗逆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均不算违约,相互不对对方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协议需甲、乙双方及第三人(即房屋承租权受让人)共同在场合议制定,合同变更协议一经签订,则第三人获得乙方相应合同权利与义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自动终止。

第七条: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税费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执行,也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或者合法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合同生效后,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

承租人(签字或盖章处):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南宁房屋租赁合同篇十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千 百 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方式支付租金给甲方,应在每个承租期前 天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已经垫付的费用交甲方)

1.电费 目前状况: 2. 水费 目前状况:

3..煤气费 目前状况(不得报停): 4.供暖费 目前状况: 5.物业管理费 目前状况: 6. 有线电视费 目前状况: 7.其他 目前状况: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如乙方要求期满后继续租赁,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须提前一个月缴纳续租租金。如不续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按时搬走。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用或其他费用; (4)干扰邻居,产生不良影响的;(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第十三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继续租赁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出租方提供物品如下:

租赁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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