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协议价(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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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协议价(实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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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房协议价篇一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

依照《_拍卖法》、《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与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______________鉴定,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__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将标的支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_______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由________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拍卖房协议价篇二

根据《_合同法》和《_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拍卖房协议价篇三

根据《_合同法》和《_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五条。

第六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拍卖房协议价篇四

依照《_拍卖法》、《_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二拍卖标的清单):_________。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和资料(详见附件一),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_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_%的拥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合计人民币_________。

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拍卖标的物完全转移买受人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拍卖标的的撤回。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_________进行保密(1、身份:2、保留价)。

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该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_________。

其他约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争议解决方式。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_止。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拍卖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各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拍卖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拍卖房协议价篇五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的房产售卖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的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1)甲、乙双方共同到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并经交易中心受理,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产价款于甲方。

(2)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价款。

(3)乙方于______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剩余房产价款人民币______元,均由乙方______前支付给甲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向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票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转移登记。如因一方原因,致影响产权过户转移登记,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造成损失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税费分担。

1、本合同签订之前,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如有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交纳。

2、本合同签订之后,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所发生的转移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估价费、服务费等费用,经双方协商由_______________负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前,将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房管部门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不能办理出售、过户手续,甲方应在当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本协议第一条项下之房产,每逾期一日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乙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乙方。

3、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按房价款总额的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付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应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4、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产,产权清楚,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因买受前该房产产权有纠葛,致使影响乙方权利行使,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甲方因个人原因不再出售此房,应在三日内向乙方退还所收的款项,并付违约金___________人民币给乙方。

第七条其他。

1、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全部款项,本合同解除。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交______房屋土地管理局_____份。

拍卖房协议价篇六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_民法典》、《_拍卖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拍卖标的。

(一)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

(注:本栏如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二)拍卖标的的保管。拍卖标的由保管,费用由承担。

标的由委托人保管的,委托人应将拍卖标的的变动情况及时告知拍卖人,并保证配合拍卖人展示拍卖标的。

第二条拍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拍卖人应在年月日前,在市县以方式举办拍卖会。

第三条拍卖公告和展示。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在(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并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二日。

第四条拍卖佣金及费用。

(一)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向收取拍卖成交价的%拍卖佣金。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天内向拍卖人支付佣金,佣金采取的支付方式。

(二)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项目包括。费用金额(人民币)元,委托人应在最后一次拍卖会举行之日起天内向拍卖人支付上述费用。

第五条拍卖标的的交付(应选择下列情形之一)。

(一)由委托人向买受人交付。

(二)由拍卖人向买受人交付。

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天内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如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确认书》对拍卖标的的交付另有约定的,则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办理。

第六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通过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人应当在收到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之日起日内交付给委托人。

第七条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委托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二)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三)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但应向拍卖人支付为拍卖支出的费用。

(四)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竞买。

(五)拍卖人接受拍卖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六)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要求的事项保密。

(七)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第八条保密事项。

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下列事项进行保密(可多项选择):

1、对委托人的身份;

2、对委托人给出的拍卖标的保留价;

3、对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拍卖人未按约定向委托人支付拍卖价款的,拍卖人除应向委托人支付拍卖价款外,还应按拍卖成交价的%每天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二)成交后委托人未按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拍卖人的,应按拍卖标的成交价的%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一)。

(二)。

(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协议,如双方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的,则适用《_民法典》、《_拍卖法》处理。

拍卖房协议价篇七

拍卖人:_________。

根据《_拍卖法》、《_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_________。(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应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评估。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对标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三条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标的保留价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_________进行拍卖。

第五条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一)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由_________在_________按拍卖标的清单向买受人移交。_________与买受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交付始为成立。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至拍卖成交时的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二)不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本标的由_________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_________办理,费、税由_________承担。

(三)债权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买受人开始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其他类。

_____。

_____。

_____。

第六条拍卖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交付成交价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_________;。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_________。

第七条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八条拍卖标的撤回与撤销。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_________;。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除该标的,并有权追究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_________。

第九条拍卖标的未成交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

(一)续签合同;。

(二)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

第十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

(一)身份、

(二)保留价及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联合拍卖须经委托人同意。

4、_________。

5、_________。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隐瞒拍卖标的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拍卖人和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经济损失。

2、委托人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拍卖标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拍卖人及买受人的经济损失。

3、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4、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补充约定。

_____。

______。

______。

未尽事宜,可按照拍卖通则。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拍卖人(盖章):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拍卖房协议价篇八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地址:

根据《_劳动》,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根据开展工作的需要,聘请乙方担任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聘任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据“拍卖法”及工商管理的资质要求,乙方在受甲方的聘任期内以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师”的名义负责该公司的拍卖业务。乙方“聘书”由甲方签发。

三、双方约定乙方的报酬为:

四、聘任期内乙方应遵守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甲方的监督下严格执行《拍卖法》及有关法规,认真主持拍卖。

五、聘任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理或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经济合同或举借债务,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义务:

甲方在聘任期内除向乙方提供联系业务所必须的支持以外,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七、乙方义务:

2、乙方以甲方拍卖师名义主槌的拍卖会现场必须按《拍卖法》及行业有关规定严格操作,否则应承担由些引起的法律后果。

八、合同解除:如遇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主法律责任。

1、乙方严重违反《_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拍卖的法规和行业规定;

2、乙方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九、本合同期满自动解除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如双方合作愉快可期满前另行续签聘任合同。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向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重庆博宝拍卖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人代表:年月日。

拍卖房协议价篇九

如果你需要拍卖房屋,那么你的拍卖房屋。

申请书。

准备好了么?如果还没有就要赶紧准备了。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拍卖房屋申请书范例,欢迎参阅。

申请人:上海南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新镇路928号,送达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1801室。

代理人:吴洪江,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陈涛,男,1978年2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湖北省蕲春县青石镇马河村一组28号,现住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房屋。

租赁合同。

纠纷一案,贵院判决后于20xx年8月1日已经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xx)闵执字第6327号。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贵院于20xx年8月10日查封了陈涛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但一直没有拍卖。

陈涛是一个大老板,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在上海开办多家超市,为了逃避执行,陈涛驾驶的小车登记姐夫的姓名,超市使用妻子的名义,陈涛曾经和朋友说,已经和闵行法院法官联系好了,等法院查封期限过后,马上将房屋过户给他人。

申请人认为:陈涛据不执行贵院判决,损害了法院的权威。陈涛在上海的房屋不是唯一的居住房屋,可以进行拍卖。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法院权威,特申请拍卖查封的房屋,申请人愿意提供一切协助,包括为被执行人租赁居住的房屋。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上海南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2日。

附:1、(20xx)闵执字第6327号受理执行案件。

通知书。

一份;。

2、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888弄37号701室房屋登记信息一份。

签名:

日期:年月日

申请执行人:河南某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职务:董事长。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号中油新澳大厦9楼。

被执行人:王某某,女,汉族,1982年12月2日生,身份证号,住河南省长葛市。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房屋(产权证号)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

借款合同。

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理由如下: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36.24㎡,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省长葛市,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当然,申请执行人亦考虑到维护社会和谐、执行措施人性化的因素,根据当下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本案实际情形,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建议贵院采取如下执行方案: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立即强制执行。

此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河南某某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1日。

申请人:谭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中路296号元盛大厦16楼a座。

被申请人: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

地址:衡山县城关镇建设街18号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平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服装厂(原称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一九八九年十月七日向中国银行衡山支行(以下简称衡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十五万元,期限三个月,该笔贷款由衡山县轻工业局签订了“不可撤销贷款。

担保书。

”。一九九o年服装厂又以衡山县轻工业局进行担保,向衡山支行贷款十万元,限期六个月。贷款到期后,衡山县服装厂和轻工业局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由此酿成纠纷。后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3)衡经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服装厂应偿还贷款本金二十五万元,至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日止的利息四万二千零四十六元六角,限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年付清,衡山县轻工业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人已于20xx年4月14日通过合法转让取得该笔债权,经调查得知现衡山县轻工业局有可供执行财产即为其享有所有权的位于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第一层门面两间。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此致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谭波。

拍卖房协议价篇十

根据《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向甲方购买下表列住房一套。

房屋座落。

建筑结构户型。

建筑面积其中分摊。

公用面积。

配套情况独厨独厕阳台地区类别。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购买乙方在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之内的面积部分。超面积__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类别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超面积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的市场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

1、以经评估的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并享受二项折扣购买。

2、以经评估的成本价购买,不享受二项折扣。

3、以所购房所在地区类别成本价的25%购买。

三、乙方按以上第二条的计算方式购买该住房应付金额_____元。此款由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于乙方缴款次月起停收住房租金。房价款____%计_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专项交存,其余部分金额_____元为甲方的售房收入。

四、乙方购买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享有完全产权,可以按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后再交易的政策规定上市交易,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税费后,收入归乙方所有。

五、该套住房户内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但该房所在楼房的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服从该房所在住宅区的售后物业管理。

六、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好后交乙方执存,有关办证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房价款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交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代理人:______。

拍卖房协议价篇十一

委托人根据《_拍卖法》和《二手车交易规》,委托拍卖人北京盘龙拍卖有限公司,对委托拍卖标的车辆(牌照号)进行公开拍卖,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人对所委托的拍卖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和依法处分权,标的没有设定任何责权,对拍卖车辆来源和瑕疵要向拍卖人作出说明,否则委托人要承担因此所造成损失的一切责任。

拍卖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2、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3、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二、拍卖标的保留价:

1、标的物车辆保留价应在合法评估后,经双方协商确定。

2、拍卖人要对委托方提供的底价保密。

三、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拍卖人。组织拍卖时间约定为20xx年10月29日。

四、拍卖人在接收拍卖标的物后,要对其妥善保管,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拍卖标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责任。拍卖标的由拍卖人投保,其费用由委托人支付,若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不同意投保,则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五、此次拍卖全部成交后,委托人向拍卖人按成交额的支付佣金。竞买人所交各项款项由委托方负责代收代支,拍卖活动完毕后与拍卖人结账。

六、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应向委托人收取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七、若委托人中途撤回标的,应向拍卖人支付起拍价10%的合理费用,如给拍卖人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追究违约责任。

八、未尽事宜,按《_拍卖法》规定执行。

委托人:签字:

(签章)电话:

拍卖人:签字:

(签章)电话:

拍卖房协议价篇十二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_合同法》和《_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接方式: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

%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拍卖人(签章):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拍卖房协议价篇十三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_合同法》《_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述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就拍卖下列标的物的有关事宜,经同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

(二)委托人对拍卖人的保证,自已对所委托的上述拍买标依法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上述标的未承担任何抵押义务亦没有查封扣押,更不存在纠纷。

(三)委托人保证上述拍卖标的没有任何瑕,或向拍卖人据实全面的说明,如引起纠纷或造成买受人,拍卖人或第三人的损失的其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四)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保管,保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标的移交期限完毕止。

(五)委托人保证自已不参与也不委托他人代为参与买卖自已所委托的拍卖标的。

(六)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百分二十支付佣金。

(七)拍卖人有权从买受人交付保证金,拍卖款中自行扣除佣金。

(八)拍卖成交成后,标的物移交由拍卖人6日内完成。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

委托人:

拍卖人:

拍卖公司盖章:

日期:

拍卖房协议价篇十四

双方依据《_拍卖法》,本着实事求是、互守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若无特殊说明,甲方将视其作合法财产所有人,若系共有财产,委托人的说明也表明已经征得共有人同意。

二、乙方从境外将标的`带入境内委托甲方拍卖交易时,如属_规定禁止出口的艺术品,必须持有_海关关封,否则视为无效。

三、乙方对委托给甲方拍卖的标的必须拥有全部所有权和处置权,并对因展览、宣传、发表和拍卖等引起的有关标的所有权与处置权的一切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五、保管方法:

1、甲方保管:乙方将标的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自行保管,并提供看样、提货等方便。

3、保管期内,均由保管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委托标的的拍卖保留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保留价一经确定,双方均无权对拍卖保留价自行变更或泄漏,违者承担一切责任。

七、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下列各事宜:

4、委托标的是否适合某拍卖地点、拍卖日期、拍卖条件及拍卖方式;

5、以各种形式对标的作机关内容的描述;

6、在拍卖会前的任何时间修订拍卖起拍价;

7、对拍卖资料的制作、编排、印刷等。

八、拍卖成交后,乙方按拍卖成交价支付%的拍卖佣金及%的营业税(代扣)、保险费、鉴定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拍卖未成交按保留价的%向甲方支付保险费、鉴定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九、乙方需支付图录费元/幅。

十、对未能售出标的的处理:

8、如标的未能售出,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领取该标的,费用自理。在领取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按甲方认为合适的价格,采取任何方式出售该标的,且有权从出售收益中扣除乙方应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其他一切合理费用,将余款付给乙方。

9、超过30日乙方未能领取标的,若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要求甲方协助退还拍卖品,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退还之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负责。除个别标的乙方指明负担保险费外,一般在运输中不予投保。

十一、货款结算:标的拍卖成交,甲方收受买受人货款后,日内与乙方结清。

十二、乙方若终止委托,须在甲方发布《拍卖公告》前书面提出,并按保留价支付%的手续费和承担有关费用;若无保留价,则乙方按每件标的元支付给甲方手续费,并承担有关费用。若乙方在甲方发布《拍卖公告》后终止委托,除应承担手续费和有关费用外,还应以相同于甲方《拍卖公告》的方式公告委托原因,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对拍卖标的真实性均负有民事责任。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名执壹份,盖章有效。

拍卖方(甲方):云南天禄拍卖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

拍卖房协议价篇十五

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区**路**号**小区**号楼**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该房产的相关权益随该房产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乙双方商定该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第三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条所有购房款付清后本协议自动生效,房屋买卖即成事实。乙方随即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并承担该房产毁损、灭失的风险。甲方及继承人不再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再次转卖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财产继承或用作财产分割等任何权利,如甲方与其他第三方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关系使得乙方无法如本协议约定获取该房产所有权,即甲方违约。

第五条在政策和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要求甲方过户,甲方或甲方继承人应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过户。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负责将以上杂费缴纳至协议签定之日。

2、协议签定之日后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协议生效当日,甲方应将购买该房产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票据、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协议等全部资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条甲、乙双方从签订协议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协议约定,无论今后房价如何变动,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第九条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

如乙方违约:

乙方将已支付的购房款作为违约金,并无条件退回甲方该房产和所有房产资料。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约中若发生争议,可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十二条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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