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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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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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一

二、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四、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六、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1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3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外观检查

(一)、检查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已经开启后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充装。充装后应作密封试验并牢固铅封

(二)、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在红色区域,应查明原因,检修后重新灌装

(三)、检查可见部位反腐层的完好程度,轻度脱落的应及时补好,明显腐蚀的应送消防专业维修部门进行耐压试验,合格者再进行反腐处理

(四)、检查灭火器可见零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松动、锈蚀(如压杆)和损坏,装配是否合理

(五)、检查喷嘴是否通畅,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

2、定期检查

(一)、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二)、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三)、灭火器应进行水压试验,一般5年一次。化学泡沫灭火器充装灭火剂两年后,每年一次。加压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并标注检查日期

(四)、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二

1、委派专职消防员对储配站所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消防水池及池内储水量每天检查一次,观察有无渗漏或无端流失,如水量不足则及时补足。

3、消防水泵完好,每月至少开启一次试运转。每天盘车试运转一次,以达到良好的供水性能和供水压力,并且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4、消防管线(明线)、消防栓及根部阀门、喷淋阀门、喷淋头每周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以达到良好的状态。

5、消防水带、水枪、大闸、钥匙等应时刻保持完好,放置整齐不准挪作它用,消防员每天应对以上器具至少检查一次。

6、灭火器应放置在指定位置,消防员、安全员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灭火器所在位置。

7、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附件,每月擦拭一次灭火器外表,每年检查一次桶体,换粉,标签齐全。オ

8、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消防通道,清理路障使其畅通。

9、以上设备必须挂牌明确设备保管人。

10、运行记录完整。オオ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三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每一个消防栓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让每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为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灭火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灭火器主要部件分为:筒体、手提压把、保险销、瓶压压力表、喷嘴等。

灭火器在运输与存放过程中,严禁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灭火器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0-45℃范围内。

1、灭火器应按需配备,固定位置,固定职能,严禁挪用。

2、灭火器保险销应保持出厂时状态,插在压把中,保险销的铅封(胶条)应完好无损,无铅封或人为拆除应予以检修、更换。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进行更换。压力表的指针应指示在绿色区域,如指针指示为红色区域应重新充装及驱动气体。

4、灭火器喷嘴不得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5、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1、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为12年。

2、灭火器的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超过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3、灭火器因部件故障无法修复的或在检修中无法达标的必须报废。

1、每年7月中旬,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2、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灭火器一经启封使用,必须经检修维护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检或送修的灭火器,筒体上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明了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灭火器启封使用后或需要维修、检修等,应及时送校总务处消防办公室由总务处送检,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

三字诀,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室内消防栓主要部件分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带、水枪、水阀等组成。

1、消火栓箱无变形、无锈蚀,箱门开启灵活;箱内洁净,无杂物、干燥,无水渍;玻璃无破损,消防标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带按要求以带状呈mmm形码放,齐整有序的垂挂于消火栓箱内;水带内外保持干燥,无水渍;水带无磨损,保障通畅无渗水现象。

3、消火栓的水枪应置于托架位置摆放,水枪无破损,抢嘴无堵塞。

4、消火栓的栓体无渗水、无锈蚀、无污渍污垢,水阀易转动。

5、水带、水枪、水阀保持连接状态,部件无挪用现象。

6、灭火完毕后,应关闭阀门,将水带冲洗干净,置于阴凉干燥处凉干后,按原水带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内。

7、室内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开箱门、二接阀门、三拿水枪、四拉水带、五开阀门。

1、应急灯的外表应保持洁净,无变形、变色烧焦发热现象,主电指示灯常亮,故障灯应灭。

2、保证应急灯的主电电压正常,保持在规定范围内(190v~242v)。

3、应定期给应急灯充放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放电操作,每次放电时间持续约120分钟(具体操作及放电时间以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4、放电操作时应跟踪管理,每45分钟观察一次,并做好充、放电记录。

5、放电时间小于45分钟,应报修,进行电池更换;

6、应急灯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

1、体育馆、食堂、教学楼、办公楼的主要疏散路线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2、疏散指示标志宜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走道及转角处,距地面高度一米以下的墙面上。

3、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米。

4、疏散指示标志无遮挡,损坏或遗失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及时报告,及时补装。

1、新购入的或经维修的消防设施设备的资料数据应交消防办公室存档。

2、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与防火巡查制度相结合,坚持责任区内责任人一日一查,做到火情突发,灭火设备故障不突发。

4、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形成资料档案,存档以备查证。

5、每月上旬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四

为使消防设施、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及时实施灭火工作。特制定本作业文件。

本作业文件适用于公司辖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

3.1 在生产区的每一个工(库)房都应有消防安全通道;生活区楼与楼之间应有消防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要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宽度不应小于3.5米。通道上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空高度大于4米。

3.2 消防水源

3.2.1 消防水应有可靠的水源,生产区管网应为环状,当采用环状管网有困难时,在采取不间断供水措施情况下可设计为枝状管网。

3.2.2 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计算,但不应小于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3.2.3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按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米计算,消火栓配置应保证每股水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每股水量不小于20l/s,延续时间按3h计算。

3.2.4 雨淋管网用水量应按同时作用最大一组雨淋管网水量计算,延续时间按2h计算。

3.2.5 消防水储在厂区蓄水池时应设置加压泵,加压泵应保证水压不小于0.4mpa,流量30l/s,若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应小于10米;若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口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米水柱。

3.2.6 若设置加压泵,则加压泵的动力性能应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防加压泵的供电回路,在生产现场发生火灾时生产、生活用电切断后,能保证加压泵的用电系统有时显标志。

3.3 室外消火栓

3.3.1 危险性工房周围150米半径之内应有消火栓。

3.3.2 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毫米或直径100毫米和两个直径为65毫米的栓口,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毫米和65毫米栓口各一个。

3.3.3 公司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分布图应标明有消火栓位置,枪口直径、流量、压力等。地下式消火栓有高出地面的固定式标志牌,标志牌应符合gb2894—88中的要求。

3.3.4 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少于20i/s,水枪水柱必须大于10米。

3.4 室内消火栓在工房设计时,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距离15米设置一消火栓。安装时消火栓口距地面1.15米,室内消火栓有两种,直径65毫米或直径50毫米。

3.5 配置灭火器

3.5.1 手提式灭火器的规格为:10公斤泡沫灭火器,8公斤干粉灭火器,5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4公斤1211灭火器等。

3.5.2 在生产区、工房和库房内,按50平方米一具进行配置。特殊情况(如小库房、配电室小于50平方米)要求一处必须配置两具或两具以上。

3.6 消防车的技术状态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消防部门批准,组建专职消防队,并配备足够的车辆、装备和器材。

3.6.2 消防车本身与其它运输车辆共性的技术状态,应满足《机械标准》的要求。

3.6.3 企业兼职消防队编制均以满足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的防火等级的要求为原则。

3.6.4 消防通讯设备应完好有效,火警电话、调度电话、普通电话应完好畅通。

3.7 管理要求

3.7.1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点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7.2 非火灾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私自使用消防器材。室外消火栓半径1.5米。储水池周围5米内不准放任何障碍物、种植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7.3 公司要建立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登记册,详细登记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存放位置、负责人及有效期。

3.7.4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在室内的墙壁消火栓、水带、水枪、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由所在单位防火负责人分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挂有统一规格标明负责人、领用日期的标签,防止丢失、损坏和过期。

3.7.6 负责人员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每周必须检查和保养一次。

3.7.7 室外消防栓、消防储水池等由消防负责管理和使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7.8 各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制订火险预案计划等使员工会检查、会保养、会使用消防器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五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0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m。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六

为保障公司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为公司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突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灭火器材用时无碍,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人事行政部保安队负责落实检查和保管。

人事行政部负责督导和指导。

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负责,每半年综合检查一次,每月点检一次,做到临警好用。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体为:各类灭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设施。

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须由各部门安全消防责任人负责,分段、分块落实到班组。

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货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随时保持清洁。

消防器材是灭火的专项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消防栓箱内的水带、接口、板头、喷枪等物品要每月检查一次,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内的物品损坏、缺少,将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按破坏消防设施论,送交派出所处理。

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过期损坏或因消防演习使用过的消防器材经人事行政部确认后,统一进行配备、装药,并按《废弃物管理程序》规定处理。

公司各类灭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每年一次换药并送检消防部门。

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采购消防器材时,应符合环保要求。

报废管理: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一一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一一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一一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一一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一一1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一一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一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一一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一一1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一一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一一1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一一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七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消防法》及公安部61号令,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店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都企业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师巡查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教职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6。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7。建立校园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校园内禁止吸烟。

8。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

9。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校办公室申请,校办公室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严重的予以开除。其他人员不得施工。

(1)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2)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3)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4)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5)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6)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7)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1、园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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