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藏读后感(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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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藏读后感(专业20篇)
时间:2023-11-06 11:23:14     小编:紫薇儿

读后感是借书人借阅之后,被书籍所触动,对书中思想进行的沉思和反思。5.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书中的主题和思想进行剖析和解读,展示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下是一些读者对科幻作品的读后感,他们从未来科技发展的角度进行了思考和遐想。

宝藏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给你们介绍一本好书――“老鼠记者”系列中的一本叫《寻找沉没的宝藏》的书。

书中主要讲到:糖鼠姑妈意外造访,给杰罗尼摩带来一个消息:她在已失踪二十年的灰毛鼠姑父的物品中发现了海军上校唐.海鼻子船长的古老手稿,手稿显示沉没在深海的“金色奶酪号”大船里藏有很多珍贵的宝物。为了寻找沉没的宝物,杰罗尼摩一家出海啦!

但寻宝过程很不顺利,既要与恶劣的环境抗争,还要提防“鲨鱼”的侵犯,更要与卑劣的海盗斗智斗勇。但当他们找到了沉没的宝物时,却又眼睁睁地看着宝物消失......最后,糖鼠姑妈竟然找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宝物”,就是――一个装着中世纪的珍贵奶酪的双耳瓶和坚强活下来的一只老鼠――灰毛鼠姑父!最后杰罗尼摩出版了这本书,他们获得了一年一度的莫大荣誉――鼠利策年底最佳新闻奖!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一个道理――只要有彼此互相信任的友谊,加上一个人坚持不懈、努力进取的精神,就等于雨过天晴后的一道耀眼彩虹!

宝藏读后感篇二

财富属于勇敢的人,这点感悟是我读了《所罗门王的宝藏》这本书而悟出来的。

这本书讲述的是:亨利爵士为了寻找他的弟弟来到南非,这意外促使了他和古德、艾伦的寻宝之旅。他们来到了库库安纳国,帮助真正的王子重夺王位,在女巫卡古尔的带领下,他们找到了宝藏,但困在了密室里,他们凭借着他们的聪明才智、勇气,逃出了密室,获得了不计其数的宝藏。

为什么他们能逃脱密室呢?勇敢。因为他们勇敢决定穿越沙漠,来到库库安纳国;因为他们勇敢地和旧国王决一死战,帮助真正的王子重夺王位;因为他们勇敢克服困难,逃出密室,回到祖国。当时库库安纳国的老勇士因法杜斯也劝他们不要去,但因为勇敢、有勇气去,才完成了这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所罗门王的宝藏是一笔丰厚的财富,但不是人人都能得到它,想得到它,必须要有勇气,不然,在寻宝过程中肯定被击垮,不但找不到宝藏,而且连性命都很难保住。勇敢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次,我回外婆家和表哥玩,他带我去一条小路,表哥告诉我里面有一些恐怖的声音,提醒我小心点。我刚走进去,果真听到了一些恐怖的声音,我被吓得半死不活,准备转身出去,但我又想到这本书里面的三人,他们如此勇敢,我不也应该这样吗?于是,我飞奔过去,走出了小路。

“宝藏”哪里都有,就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拿走,只要你有勇气,就能拿走你人生中的“宝藏”!

宝藏读后感篇三

近日,央视播出的大型文博探索节目《国家宝藏》火了。这档耗时两年制作的诚意之作,号召九大最具分量的国家级博物馆(院),每家甄选出3件镇馆之宝亮相。每件国宝都有一个“保护人”,由明星演员演绎国宝的前世故事。

在华丽的外表之外,《国家宝藏》之所以成功,尤其是在年轻人中颇受欢迎,一方面在于其打破了传统的文化节目固有思路,敢于创新,采用了一种年轻人喜闻乐见的话语体系、讲述方式。

《国家宝藏》广受欢迎,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文化传承,不能守旧僵化,更不能拒绝创新。只有用当下的社会语言讲出来、用当下年轻人能接受的方式传播出来,才能赋予其时代魅力。只要选对了表现方式,厚重的文化之美在这个快速迭代的时代同样能赢得公众的追捧。

《国家宝藏》从一开始就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努力将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这一追求,从第一期节目即可窥见一斑。首期展现了来自故宫博物院的三件文物,每一件都有一段“前世传奇”与一个“今生故事”,还有跟它一起血脉相依的守护人。这一切,都能让观众真切感受到:这些文物历经风雨而来,每一个都是饱满的生命、岁月的传奇。

文物不是尘封的古董,《国家宝藏》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眼千年”中日日流淌、从未褪色的文化自信。这档雅俗共赏的文化节目,是续接历史、让昨天与今天生动对话的过程,是把历史辉煌与当代文明融合的过程,是让国宝级文物从冰冷的橱窗里“走”出来,让人感知其澎湃生命力的过程。这样的节目,也是让博物馆里的宝藏真正生发其独特价值,引发公众对优秀传统文化产生骄傲自豪的过程。如此格局开阔、气势磅礴的节目,值得我们继续期待。

宝藏读后感篇四

昨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间王国――大海宝藏》。

这本书一共有四部,主人公鲁迪、胖墩、和花妞在一艘名叫“命运号”的轮船上环游世界,在轮船上,一名阿拉伯人在咖啡里下了泻药,结果遭到了围捕;一名自称是新闻记者的迈克,在后面却变成了一只长着鳄鱼脑袋的人,他和一条叫丽丽的猎鱼族的人开始抢夺四大珍宝――太平符,千眼球,大禹神剑,秦皇令。这四件宝物各有自己的魔力:太平符能有一个不死这身;千眼球能看见千里以外的情境,还能预知未来;大禹神剑拥有翻江倒海的本领;而秦皇令则能控制秦始皇的兵马俑。这四件宝物合为一体,将会威力无穷。

看了这本书,我十分佩服胖墩的勇气和智慧,他面对危险时异常冷静,不像平时一样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而鲁迪则有一个聪明的头脑,做任何事都十分细心、认真,在这中间,他多次巧妙利用自己的智慧,化解了一重又一重危机。花妞则有着果断的性格,做任何事雷厉风行,毫不犹豫。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精神,虽然对手拥有宝物,但是,比宝物更珍贵的是智慧,有了智慧,等于有了宝物。而智慧又从何而来呢?那就是从书上,从课本上,从每一次写的作业上而来。

有了这些东西,那就必须要抓紧时间来学习。

看了这本书,它让我学会了珍惜时间;让我学会了做事要认真,细心;让我学会了遇到困难要巧妙运用智慧来解决。我收获了许多。

宝藏读后感篇五

“这东西什么时候到家的?”我惊讶地对妈妈说。“我在这里已经半年多了。你,你,整天玩电脑,却不知道家里有什么。”我妈妈又骂我了。

当我听到母亲雷鸣般的斥责时,我很羡慕这道菜。也许只是在下雨,这个盆上挂着一些露珠。靠近点,看,这东西把整个花盆都占了。它的颜色是绿色的,就像刚刚发芽的柳条。它的叶子是三角形的,边缘有一些小刺。没关系。不会伤害你的。叶子两边凸,中间凹,有小摇篮的味道。哎呀,它还有一些小斑点,这让我感觉很棒。

嘿,一种邪恶的想法涌上我的心头,打破它,会发生什么?当我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我把这东西上的一些叶子折断了。哦,你为什么这么有关系?是树叶的汁液吗?黏糊糊的。“这是芦荟,它的汁液可以美容。”我母亲突然在我身后说话,这让我大吃一惊。

突然,我对这种植物产生了奇怪的好奇心,于是我上网去了。百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原来这盆东西叫做芦荟。有些可以食用,有些可以装饰家居,有些可以药用......最让我吃惊的是,芦荟制品是人类保健的天使,它能调节人体新陈代谢,提高人体免疫力,还能用于各种疾病的辅助治疗......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多样,我最欣赏的莫过于芦荟了。它能为人类做出如此多的贡献,但它从未抱怨过任何事情。当一切都用光了,我们应该给像芦荟这样的珍品更多的保护,这样它才能永远造福人类。

宝藏读后感篇六

读完了悬疑大师的丹布朗的最新小说《失落的秘符》,感觉很精彩。丹布朗的小说一向精彩得让人拿起书就舍不得放下。

这本书跟《达芬奇的密码》和《天使与魔鬼》一样,延续了此前《天使与魔鬼》和《达芬奇的密码》的主题,仍然探讨宗教和科学的问题,不同的是,这次他更加大胆,几乎公开跟所有的宗教叫板。他几乎在告诉读者,所谓的神秘就是我们自己内心的灵魂。我们的大脑有着超出我们所想象的潜能,只不过我们的钥匙还未到手而已。

然而,从深层次去了解这本小说中的内容,那么你会知道邪恶注定战胜不了正义的,也不得不让我感叹,人类的智慧是伟大的,似乎古老人类的智慧是不可琢磨的,书中谜一样的离奇故事,充满了神奇与魔力,让人爱不释手,书中智慧的先知害怕古老的历史智慧被恶人所控而危害人类,他们却用神秘古老的符号来封闭和保护人类最伟大的智慧。

书中一个穷尽一生心血,最后不惜用自己的生命去追寻的梦想,原来只是随处可见,轻易得到的东西,只是自我意识去把它想得无比伟大,神奇,玄妙,而不相信简单的东西才是大智慧。有些时候复杂并不代表深奥,那些可以轻易得到的也不是废物,一样都有价值。

所以,无论如何,自己去研讨问题,发现解决问题,那么所谓“失落”便也不复存在,因为你已经找到属于自己灵魂的钥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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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通过百度搜索关键词《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却最终把视线定格在了《失落的一角》上。看到了一些相关的评语:这是一个关于完美与缺憾的故事;有的书上都是字,几乎没有画;有的'书上都是画,没有什n字;这本书上既没有几个字,也只有很少的几笔画,但它说的更多,说完了每一故事;就像「人」字,虽只二笔,却是万物的根「本」;生命的可能,贵在自我实现;生命的欠缺,是努力的空间__这本书如此启示我;锐与圆,收与放,得与失,能了然於心,必定受益无穷;知道《失落的一角》还有一个姊妹篇《当失落的一角遇见大圆满》,故事说的是成熟和依赖的哲理。

之所以那么多人看后都有那么多的感动和启示,那肯定是因为看的人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吧。生命的可能,贵在自我实现;生命的欠缺,是努力的空间;可是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对自己的“不能”释怀,能坦然接受自己的不足与缺陷?我也不例外,记得很小的时候对自己的缺点一直不敢去面对,而是一味的回避和逃脱。也只是随着自己的慢慢长大,才知道有些事情是自己必须去面对的,于是,于是在不得已中也学会了一点点的去正视,正视自己生活中每一个或喜或悲的日子。但是绝对还没有达到能坦然承认缺陷的状态,我只是会努力在有缺陷的现状和理想的完美之间去努力,去缩小此在与彼在的距离。也就像那个有缺失的一角的石子所作的那样,为着找寻那缺失的一角而心甘情愿的去承受一些东西,承受强光的暴晒,大雨的洗礼,冰雪的僵冻,但是同时也能聆听小虫的话语,沐浴百花的芬芳,感受蝴蝶的体贴,这其中的苦辣酸甜也只有当事人品的有滋有味。

享受现在,摆脱急功近利的烦恼,以一颗平和的心坦度过生命中的每一天。

宝藏读后感篇七

无意中,居然扒到了《恐龙的宝藏》这本书,望着黑色的文字标题,随意而安然的线条,有趣可爱的小插图。思路开始清晰地回想:它是王一梅笔下的小书精,我拍拍书上的灰尘,一页一页地翻看着,就好像打开了童年的摄影。

虽然还没看完,但我却被书里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文章记叙了虚形恐龙阿迪发现了一片不寻常的树叶,那是一只绿蜘蛛的.杰作,上面布满了银色的丝,一张奇妙的藏宝图。读到这里,我不禁走了进去,我好想得到那张藏宝图。

接着往下看,我不禁笑,困为大个子阿木居然不敢去冒险,瘦弱的阿莉竟然很勇敢。我再一次想:如果我有那张藏宝图,然后去冒险,那该有多好啊!王一梅字里行间流露了她对幼时的怀念,充满儿童气息,我情不自禁地吸了口气,仿佛闻到了书里有儿童欢乐的气息,也许那张藏宝图是通向快乐的源头,让我们有儿童的风采。

想想我还真发生过藏宝图风波:那一个星期,许多人都参加寻找藏宝图活动,就连平时文雅的像小蚂蚁一样的女生也浑然不觉地沉浸在活动中。别有用心的王君易用特别的纸画了一张藏宝图,纸是淡绿色的,散发出淡淡的百合味。

体育课时他把藏宝图埋到了地下,然后吩咐大家寻找,同学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找到,于是王君易只好跑到埋藏宝图的地方准备挖出来,奇怪的事发生了,里面根本没什么藏宝图,而是一团面纸,同学们大笑起来,它是被谁取走的呢,拿藏宝图的同学会不会当真呢?真是有趣。

我们的童年就是一张藏宝图,它通向的地方有儿童那欢快的笑声,带着无穷的快乐。

宝藏读后感篇八

假日里我读了一本好书,书的名字是时间宝藏。这本书的作者是李晓玲,她曾出版了魔法小仙子、梦想风暴、快乐精灵、好玩国历险等作品,她最大的愿望是希望小读者像喜欢巧克力那样喜欢她的作品。

在时间宝藏?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太阳赠送的礼物。这个故事讲的是小海怪卖给小螃蟹一双无敌之手,小螃蟹依仗着无敌之手在海里横行霸道,强行让别人给它干活。海里的动物很生气,终于想出了对付他的.方法。它们告诉螃蟹,由于太阳的原因,它们不再听从它的统治了,螃蟹被激怒了,去找太阳算账,当然受到了太阳的惩罚,尝到了横行的滋味。

读了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不要以为自己高大、强壮就能伤害比自己弱的同学,否则就会受到惩罚,尝到横行的滋味。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有趣的故事,我真的像喜欢巧克力一样喜欢这本书。

宝藏读后感篇九

《国家宝藏》第二季重磅回归,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打破传统模式,一改历史节目枯燥的说教方式,用鲜活的人物形象、动人的故事展示人文历史,让观众感受到文物也有生命的历程、有灿烂的过去、有尊严的现在,还应该能健康的走向未来。

看过节目的人无不震撼于节目的用心。以明星来担当国宝守护人,明星以其自带流量的特性,自然能给节目带来了数量庞大的观众群。而让这档节目圈粉无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精心的策划,精良的制作,服化道灯的良好配合,才呈现出的节目巨大魅力。与其他真人秀综艺节目相比,这档节目更多的是教育意义。“擦掉尘土、重放光芒的国宝,从尘封的历史中走近我们,带给我们激情澎湃与豪情满怀,让我们明白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的理由”。

有人说,节目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传递出一种情怀,一种融于中华民族血脉中的家国情怀,这种情怀得到了观众认同,取得了观众“共情”。是的,这档节目会让人在一览国宝的风采后对祖国的文化风物、风土人情油然而生出自豪感,在了解了每件国宝的前世今生后会觉得自己何其有幸能生而为炎黄子孙。我想,这就得真正的文化自信。

宝藏读后感篇十

我一直很喜欢国宝、历史和古文化类的节目以前都是爸爸妈妈带着我去参观博物馆。这个暑假我捧起《国家宝藏》爱不释手仿佛穿越到了一件又一件古文物的身边。

书中介绍了上至90前新石器时代的贾湖骨笛下至100多年前的民国时期的宁波“万工轿”共计二十七件传世国宝都有着自己的前世今生故事。

其中“云纹铜禁”我印象特别深刻非常喜爱。它不仅将中国采购失蜡法铸造青铜器的时间提前至春秋战国时期推翻了失蜡法由印度传到中国的说法而且“云纹铜禁”还是最早的一件经科学发掘出土的禁类器物见证了中国第一个禁酒时代体现了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和文明。云纹铜禁不愧为“强国智造”的美誉。

在看《国家宝藏》书籍的同时爸爸还帮我收集电视纪录片和喜马拉雅的专辑同步收看和收听。那一件件传承着上下五千年“故事”的珍贵“宝藏”艺术品真是让我如痴如醉、震撼不已。我心中无比的骄傲无比的自豪。

原来国宝会说话的每件国宝背后都是中国古文化的秘密。中国一个历史悠久、文明智慧、魅力无穷的国家。他的历史贯穿着上下五千年文化绵延千年亘古至今博大精深一代代的文化传承一个个的宝藏缔造者一辈辈的文化守护者让中国人对于中国历史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要守护国宝保护文化瑰宝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宝藏读后感篇十一

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时间宝藏》这本书以后,知道了许多关于珍惜时间的故事:两个葫芦的命运、花朵学校、时间之网。。。。。。这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让我恍然大悟:时间最重要!

是啊!我们身处的世界有许多美好的食物――闪耀的群星,金色的夕阳,花瓣上的露珠,纯真的眼神,灿烂微笑。。。。。。而时间,是一切宝藏中的宝藏,是上苍赐给我们的最神圣的礼物。点滴时间,汇聚成了我们浪漫美妙的人生。看了这本书,我经常这样问自己:“每一秒,每一分,每一小时,每一天,你珍惜它了吗?宝贝她了吗?”这样问后,我发现,我更抓紧时间了!

如果你再不珍惜时间的话,几十年以后,你会问自己:“在这一生中,我做了什么?”所以,从现在开始把自己的一小时变成两小时,一天变成两天。

宝藏读后感篇十二

《国家宝藏》从一开始就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努力将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这一追求,从第一期节目即可窥见一斑。首期展现了来自故宫博物院的三件文物,每一件都有一段“前世传奇”与一个“今生故事”,还有跟它一起血脉相依的守护人。这一切,都能让观众真切感受到:这些文物历经风雨而来,每一个都是饱满的生命、岁月的传奇。

文物不是尘封的古董,《国家宝藏》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眼千年”中日日流淌、从未褪色的文化自信。这档雅俗共赏的文化节目,是续接历史、让昨天与今天生动对话的过程,是把历史辉煌与当代文明融合的过程,是让国宝级文物从冰冷的橱窗里“走”出来,让人感知其澎湃生命力的过程。这样的节目,也是让博物馆里的宝藏真正生发其独特价值,引发公众对优秀传统文化产生骄傲自豪的过程。如此格局开阔、气势磅礴的节目,值得我们继续期待。

宝藏读后感篇十三

自打九月份以来,就一直开始下乡督导,阅读计划的书到现在还没有读完,漂流书籍一本接着一本的到来,目前手中还有5本书未读呢,究其原因不是工作,是自己的惰性问题。本周一下乡督导终于告一段落了,趁着这段时间好好的读书,运动,好好的充实一下自己。先表表决心,开始主题吧。

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主要这本书讲的是黑人的故事,主人公偏多,但是文中始终由奶娃与父母与朋友与亲人之间的冲突贯穿于整篇文章,奶娃从一个任性叛逆的孩子到一个成熟稳重有思想的青年,这应该也属于逆袭成长的典型吧。

文中从奶娃离家出走开始找寻“金子”之后的章节,达到了本书的巅峰。通过追寻,没有找到传说中流失金子却有了其它意外发现,解开了家族的谜团,完成了自己的蜕变和救赎。作者没有华丽词语的描述,却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世界,一个在远离自然的大城市里想像不出来的世界,人人神往。

宝藏读后感篇十四

寒假里,我一口气读完了《恐龙的宝藏》这本书,收获很大。

书中的故事既有趣又感人,主要讲了:一只名叫阿迪的虚形龙很喜欢研究树叶。一天,在他无所事事的时候,一片树叶从天而降。树叶上的一只绿蜘蛛告诉阿迪,恐龙迟早会因为体型太大没有食物而灭亡,只有找到树叶上面地图中的宝藏才能拯救恐龙时代。就这样,阿迪和它的哥哥阿木,妹妹阿莉一起踏上了寻宝之旅。他们在一个冰屋里睡了一觉,不知不觉躲过了恐龙灭绝的大悲剧,并且来到了现代。在这里,它们面临古拉国井深博士的追击,得到了新朋友们的帮助,中间,阿莉还和哥哥们走散了。最终,它还是找到了哥哥们,并且得到了博士妻子——玉米婆婆的一串彩色玉米做的项链。玉米婆婆答应阿莉,会去说服博士,叫他打消一辈子呆在恐龙博物馆的念头。当阿迪它们到达地图上所说的`地方时,傻眼了,这里竟然是一片湖泊。原来是绿蜘蛛给的地图只有半张,此时,有人无意中发现了一块琥珀。绿蜘蛛和另外一片树叶被封存在琥珀里。它们按照剩下半张地图,找到了宝藏地点,却什么也没发现。幸亏,博士赶来了,他用电脑搜索后发现,从前,这里是一片树林。现在,这里变成了煤矿,古拉国正好缺煤,煤就是宝藏。为了报答小恐龙们,博士让它们住进了大山里,自己和妻子住在山脚下。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绿蜘蛛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宝藏,最让我羡慕的是三只小恐龙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找到了宝藏的同时,还获得了许多好朋友。我要学习他们,在学校里,要和同学们和睦相处,多交一些好朋友。在人生的旅途中,和朋友们互相帮助,相互鼓励,一起来完成各种人生目标。朋友才是最大的宝藏!

宝藏读后感篇十五

在我们的生活空间中,时间第一,他是最宝贵的资源,同时,它也最容易被浪费。

小玲叮当姐姐说过:“我们出生时,世界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就是——时间,不管对穷人还是富人,这份礼物是如此公平:一天24小时。我们用它投资来经营自己的生命。有的人很会经营,一分钟变成两分钟,一小时变成两小时,一天变两天......他用上天赐给的时间做了很多的事,最终换来了成功。

有的.人呢?不会利用这份宝贵资源,你看他:早晨醒来了还在被窝里躺10到15分钟,该放学回家了又留在教室跟同学聊上一两个钟头,对于意义不大的电视剧可以看个昏天黑地,算不出来有多少时间就这样浪费了,没有产生任何效益,多可惜!”

对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从我们的身边溜走。虽然我们的时间被上课和作业占满了,但中午、晚上、星期六、星期天是可以由自己支配的,还有暑假、寒假,这些时间都可以好好的利用起来!

在美国,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学者,叫伯纳德.伯伦森,在他90岁生日时,有人问他最珍惜什么,他说:“我最珍惜时间,我愿意站在街角,手中拿着帽子,乞求过往行人把他们不用的时间扔在里面。”看得出,他很珍惜时间。什么时候,如果我们能和他一样深感时间不够,我们就会明白:珍惜时间,你会发现:真奇妙,我一天可以做这么多事。

对呀,时间很奇妙,我们不理它,他很快就会溜走。我们重视它,他就在我们自己的手中。珍惜时间吧,你会发现,时间是多么奇妙!

宝藏读后感篇十六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宝藏读后感篇十七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宝藏读后感篇十八

晚上跑完步,突然很馋牛肉锅,纠结了会,一个人跑出去吃,隔壁三个纹身男,很想过去挑衅干一架。

去年一年写了百多篇读书笔记,今年半年还没过完,写到第一百篇了。

买南海和译林出版社的书要看运气,所以一般我不乐意买,这次的翻译又不太好。

托妮被称为黑人历史的百科全书,这部书算是她最巅峰的作品。第一代黑奴获得解放,户籍官喝的醉醺醺的,给了他一个dead作为姓,老戴德娶了一个印第安混血女孩伯德做妻子,通过辛勤劳作,他们拥有了一个农庄,有了第一个而已麦肯,生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伯德难产死去,女儿自己钻了出来,没有肚脐眼。老戴德不识字,翻圣经找到了杀害耶稣的罗马总督派拉特作为她的名字。十二岁的时候,老戴德被白人枪杀,土地被抢走,两兄妹躲在山洞里,杀死了一个白人,而后哥哥要拿走白人的黄金,妹妹反对,从此两人分道扬镳。

哥哥去了北方,多年后娶了黑人医生的女儿,拥有大片住宅,富甲一方。妹妹全国流浪,有一天带着女儿,孙女找到哥哥,哥哥还惦记着那些黄金。

第三代奶娃,上面还有两个姐姐,读了大学,反而成了老处女,没有上等家庭的男人愿意娶她们。奶娃同派拉特的孙女谈恋爱,按照他说的,就像嚼腻的口香糖一样又抛弃了她,于是哈格尔每个月总会发作,去追杀他。

奶娃听了父亲讲的黄金的故事,去偷窃姑妈的口袋,而里面只有石头和尸骨。于是他开着车又去那个山洞寻找,由此踏上了戴德家族的寻根之旅。

这本书既有一个黑人家庭的悲欢离合,也交织了当时尖锐的种族冲突,黑人经常被杀害,于是七个黑人组成七天小组,每人值班一天,只要这一天有黑人被杀,值班的人要用同样手段杀死相同数量的白人。这本书算是现实主义题材,不过加入了些许魔幻,里面有些奇奇怪怪的白色动物,白孔雀,白鸡什么的。还有时常出现的鬼魂。

1993年托妮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给予的颁奖词是,在小说中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富有诗意的表达方式使美国现实的一个极其重要方面充满活力。

宝藏读后感篇十九

欢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当惬意的寒假撞上了兴奋的农历新年,充满诱惑的短途游,美味的佳肴宴几乎占据了我的'整个假期,真所谓玩得尽兴,吃得过瘾。当然,尽情享受这美好假期的同时,我还饱食了一顿精神大餐,那就是阅读了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阿姨写的《恐龙的宝藏》。

这套书一共有三本,分别为《恐龙来了》、《恐龙的脚印》、《琥珀地图之谜》,它以绿蜘蛛画在树叶上的藏宝图引出故事,塑造了虚行龙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和田鼠阿仓、小猪巴罗、花猫花菲尔等生动的童话形象。故事讲述的是由于恐龙太多,食量越来越大,恐龙的森林消失了。虚行龙按树叶地图指引的方向,走向山川、城市、圆湖,在找寻宝藏的途中,认识了一群动物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去找宝藏,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他们的宝藏——森林。

书中的人物个个都十分善良,所以我非常喜欢他们,其中我最喜欢小猪巴罗。阿木、阿迪、阿莉兄妹三人来到城市以后,第一个交到的好朋友就是巴罗,巴罗送胡萝卜给它们吃。当两个哥哥阿迪和阿木去别处的时候,阿莉又向巴罗讨要吃的,巴罗又给阿莉一根胡萝卜,还陪伴着阿莉,介绍自己和这个城市,让阿莉不觉得孤单。我觉得巴罗非常的好客,也乐于助人。妈妈常对我说,要经常帮助小伙伴,和小伙伴好好相处。虽然我每次都很努力的这样做,但有时候总会有些不情愿。和巴罗比起来,我觉得自己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加油,要主动的关心和帮助同学,不能斤斤计较。

正所谓“读书伴我成长,阅读点亮心灵”,读完《恐龙的宝藏》这套书,我更加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美好和谐。

宝藏读后感篇二十

这个故事是我不喜欢的那种。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书中描写奶娃的母亲和父亲关系的几段文字,让我感觉他们是活生生的在我身边就有的人。她已经斩断了礼仪的最后一根丝线。曾经有一段时间,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可现在她变得古怪、阴沉,而最糟不过的是,还这么邋遢。要是他接受了她的这一切,就会经常使自己处于尴尬的窘境。当然他不会接受的。

她的样子是慢慢变成这样的,我有共鸣。不论在哪个时期,女人总是要做回女人,把礼义廉耻实施到位,才能将一个家庭引入正常人的轨道上来。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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