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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管理协议书篇一
申请安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安装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作为____二期商住小区必须的水电气配套,经四川____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梓潼分公司与乙方的友好商谈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申请安装天然气。安装地点:____文峰街____二期商住楼。
二、由乙方组织施工人员按照《四川省城市燃气输配及应用工程设计、安装、验收规范》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根据该规范验收合格后通气。
三、产权划分:从表箱前接管点起的管道、调压器、计量等设施属甲方产权(从中压接管点至表箱前接管点的产权用户共享),由甲方管理。燃气设施的维护、检修均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检修、重建、改建等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由于管理、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甲、乙双方约定安装工程费用的方式施工,如无特殊约定,甲方不得阻挠乙方继续施工和在其管线上发展用户,如甲方阻挠乙方施工和发展用户,协议签订时的约定金额即为废止,甲方应补交实际工程预算和约定安装费的差额,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气。
五、乙方保证安全、平稳、不间断的为甲方供气(因检修、出现突发事故等情况除外)。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总表每两年必须强制检验,分户表可随时送检,但使用期限超过十年的必须强制更换。
七、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燃气用途,扩大用气范围,更换或迁移室内燃气设施,否则将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八章第四十五条处理。
八、管沟开挖和回填等土建由甲方承担,管道经过地方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承担,在安装过程中遇阻挠使工程不能继续开展时,乙方可停止施工,且不退还甲方所缴纳的安装款。
九、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为其安装的调压器、计量器等燃气设施位置交通通畅,便于乙方将来的检修,若因甲方原因致使将来无法进行安全检查、检修和抄表,乙方有权停止供气,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不得购买和使用未经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推荐的燃气产品,安装燃气用具必须遵照相关安全规定,使用中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将装有用气设施、供气管道经过的房间改为卧室,严禁在卫生间、卧室等密闭房间内安装和使用燃气用具。
十一、管道设计使用期限为10年。根据国家《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在地下燃气管道上修建建筑物、构造物,如果甲方违反相关法规,造成对燃气管道的占压或损坏,乙方有权停止供气,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安装结束后分别由用气户与乙方另行签订《燃气安装工程验收登记表》和《供用气协议书》。
十三、根据乙方目前的包干安装收费标准,乙方同意在小区内的所有管道由乙方建设,同时双方同意生活用气户在小区管道及燃气设施由乙方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安装乔松智能表3900元/户。本期工程共290户,以最终实际的安装数进行决算为准。户内安装费用计1131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壹仟圆整)
十四、____二期庭院管道建设及调压设施共计费用为75544元,乙方同意免除甲方此项费用,不予收取。
十五、工程总计费用为:1131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壹仟圆整)。由甲方向乙方预支付工程款70%计人民币:791700元,乙方即进场施工,安装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整体交验,综合交验后(即点火通气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余款。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承办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____年12月21日20____年12月21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加强“__”品牌的终端形象建设,提高品牌知名度及业绩增长,公司对优秀店铺进行扶持。三方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内容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两年。
2、保证金:丙方需向甲方交纳1.5万元经营保证金,两年后无违约不计息返还。
第二条:违约责任
1、丙方店铺实际位置必须与《装修申请表》、装修前图片注明位置相符,如有不符,甲方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丙方店铺必须执行协议第一条第5款规定,并且甲方品牌的陈列量必须达到总量的60%以上,如不达标,一经查实,将取消一切支持并没收保证金。
3、甲乙双方必须维护丙方的经销权利益,在同一区域不得发展第二家经销商(非正常渠道进货除外),如有违约,赔偿丙方已投入的损失。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三
甲方:水屯一中
乙方:
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要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爱护好食堂的一切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消毒柜、留样柜、餐桌凳、灭蝇灯等设施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二、乙方要坚持为学生员工服务、保质、保量、卫生的原则,并注重膳食结构与营养搭配,尽量做到每天的副食不重样。
三、乙方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乙方要保持食堂内的一切物品安全、卫生、清洁,做到防毒、防火、防鼠、防霉烂,严禁采购或出售不卫生变质食品。若发生危害学生员工安全和健康的事故,乙方要承担责任。
四、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学生员工就餐时的文明、纪律和卫生习惯的教育管理,严禁学生在食堂内酗酒、赌博。乙方要按规定的用餐时间保证学生正常用餐。五、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定点采购,索证索票,不得超范围经营,甲方将不定期的对食堂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给予奖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水屯一中负责人
(签章):
x年xx月xx日
乙方:食堂责任人
(签字):
x年xx月xx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互惠的原则,乙方在对甲方""的现状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愿意承包经营甲方上述项目,并保证合法经营,切实维护甲方的商誉,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在甲方的直接领导下维护好市场的正常经营环境,达到指定的工作目标,其管理服务内容包括:
1、市场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安全及消防防范的管理服务;
2、市场公共部位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的管理和服务;
3、协助甲方对商户租金、水、电、垃圾处理等费用的收取;
4、其他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范围的事项;
本合同期限为2年,及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甲方仍需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有权对乙方的员工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
4、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经营;
6、乙方有权对所属员工进行监督、调整、任免和奖惩等内部管理工作;
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10、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合理建议及时纠正整改;
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费包干价为每月_____元,大写__________整)甲方应与每月_____日前按时支付给乙方。
如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签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及时整改,甲方将按_____元每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对拒绝整改的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3、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市场改造所获得的政府补助应属于甲方;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五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
1、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用途为________。该物业共有:____间,用来出租。
2、甲方承诺:甲方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二、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
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________元,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元,合同到期甲方全额退还。
三、委托代管内容
1、乙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租户的出租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
2、乙方每月20日前向各租户家进行水、电费抄表,并收取水、电当月费用。
3、乙方每月25日把当月所收的房租费、水、电及管理费等全额交给甲方。
4、乙方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
6、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更换房屋设施及居室保洁。乙方负责更换维修,甲方提供更换设备。
7、乙方要做到帐目清晰,报出明细报表。每个月把所有收款收据交按时交到甲方,便于甲方审核。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甲方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电、网络等相关费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8、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有监督权。
9、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二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将不退还乙方所交押金。
10、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1、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12、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电、租赁费。即时交给甲方。
13、乙方应按时打扫所管物业的卫生。保持通道、电梯、地面干净。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五、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六
甲方同意将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号_______大院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天河路_______、_______号_______大院内的汽车、摩托车、单车保管站。
二、承包价:每月_______元正。
三、承包期限: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_______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上月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七天向甲方交付伍万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_______台)、摩托车(_______台),以及甲方认可的上级主管局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甲方的义务。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营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_______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八、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摩托车、单车保管站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承包后立刻统一更换月保牌和停车牌。
7.每月5号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使用的洗手间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10.按附件执行管理制度、员工守则、服务标准。
九、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一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生两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天河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广州_______公司。
签约人: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20xx年x月xx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七
根据《_________市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管理办法》和《_________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职工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就乙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接受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下岗证》;
2.为乙方发放基本生活费;
3.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
5.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直至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原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
6.负责处理协议期间乙方有关劳动、就业方面问题。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凭《下岗证》领取基本生活费,享受甲方为其代缴的社会保险;
2.凭《下岗证》到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参加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再就业培训;
3.凭《下岗证》免费参加市、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举办的招聘洽谈会;
4.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有关就业、培训优惠政策;
5.主动接受职业指导,积极参加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洽谈会。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6.遵守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期向再就业服务中心报告自己求职情况;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
1.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实现再就业的;
2.期满仍然未能实现再就业的;
3.自谋职业的;
4.由于个人原因,两次不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安置就业的;
5.两次不参加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其组织的再就业培训;
6.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严重违反协议或再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
7.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的;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八
万粮张小学班级公物为珍惜学校资源,营造文明校园环境,加强学校班级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发挥设施设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率,经学校与各班学生、班主任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不随意移动讲台设施,不在讲台上乱刻、乱画、爱护讲台及内部一切设施。
2、黑板要用专用工具写、擦。不用硬物在黑板上画线或人为损坏。
3、电教设施由班主任指定的班级管理员协助管理,归科任教师教学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开关。
4、保持门窗、玻璃、插销、窗帘完好无损。
5、保持教室内外墙壁整洁,不乱涂、乱画,不在墙壁上留墨水,球印,鞋印等污迹。
6、不得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打球、玩游戏等。
7、将班级的桌椅使用责任到人,不得随意交换。不在桌椅上乱刻、乱写、乱贴,学期结束时交验。
8、爱护教室内外的.消防器材、电源开关、插座、电扇等电器设备,注意安全用电。严禁非教学需要使用教室内电源。
9、爱护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如体育器材、绿化设施、理化生实验室、计算机设备等,并规范操作、合理使用。图书资料要按规定借还。
10、对厕所里的水管、水箱、水龙头、玻璃窗等应保护完好,注意节约用水。
班主任签字:任课教师签字:
学校总务主任签字: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九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对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的管理,适应业主停车需求,现就全权授权管理的宜品上层公寓地下停车场相关事宜,甲乙双方议定事项协议如下:
1、停车场出入口道闸及附属设备以及收费标准等。
2、地下停车场(共计泊位)。
3、停车场内的通风、电力、排水等设施。
1、确保停车场的.24小时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托期间应保证停车场24小时正常运营。
3、确保停车服务热情周到,客户满意,不得出现客户投诉现象,如出现停车纠纷等现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确保停车场内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闸系统等的正常使用。
5、确保停车场内地面整洁无灰尘,无附着物。
6、确保从主干道进出停车场内车辆安全,并独自承担责任。
自20__年_月__日-----20__年_月__日止。
1、乙方自行办理停车场经营的相关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并独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地下停车场相关验收资料比配合盖章。
2、甲乙双方共同应承担停车场日常运营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运营费用。
3、停车场运营期间出现大额度维修(元以上)需要甲支付维修费用。
4、乙方应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5、委托期内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车场的租赁费用。
6、乙方对甲方及产权方核定的
个车位,应予以保障。该条款下所有停车位只收取管理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__年_月__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
主管部门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医院装修、维修,保证维修、装修质量和医院安全及生活正常运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维保工程及零星工程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此制定如下事项:
一、协议意向。
1、甲方将办公楼、食堂、地下室等院内所有内外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承包给乙方,承包期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应为乙方在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期间的工作人员提供水、电及零时用房。乙方应每月向甲方缴纳临时用房的房租及水电费。
3、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管理人员下达的零星维修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若当天不能及时解决的维修问题,要及时与所需维修科室负责人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4、甲方应配合协调乙方维修维保工作人员在本院内各科室维修的任务单签字工作,保证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的认可。
5、乙方在维修维保工作单笔,以工料费合计人民币_____元以内不需书面协议,超出_____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内,必须先按国家相关市场预算定额编制预算上报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协议再施工。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双方达成一致后才能施工,以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编程项目为标准,如有增减工程量,双方另行商议。甲乙双方重新制定方案或制定工期方能施工,并且以文字书写双方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6、甲乙双方制定在维修维保使用附助材料必须保质保量六个月包修包换免费义务,主材料及电器产品为一年包修包换免费义务。其中玻璃制品或玻璃产品在安装使用后乙方是不实行三包义务。附言:乙方为院方施工和维修工作使用所有的材料,在人为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乙方不实行三包义务。
7、乙方每月_____日前应将上月零星预算交予甲方预算审核员审核,过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8、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制定每月签字的维修材料单及维修人工单或后勤部门下发任务单进行报价结算,按照每月月中报价,月底结算的方式为乙方结算。凡是院方领导给乙方安排的任何工作,完工后不对他方结算,乙方只针对院方结算。工程付款方式以行业标准,不分期付款的方式。
二、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大楼室内、外的建设性维修维保零星工程服务工作,配合其它用工的服务工作,并服从领导安排,保证生活正常运行。
2、乙方应协助主管部门定期对所有的室、内外装修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3、乙方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来管理自己的员工,乙方维修工人在院内严禁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否则将以法律制裁乙方或个人,一切后果将由乙方单位及违犯者个人自行承担后果。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管理所有维修维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定期进行给工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有安全意识,并且要求个人购买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因个人原因,不愿意办理意外保险者,施工不注意安全或不在上班作业时间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个人承担。
5、乙方在维修维保的所有非本地户口的工作人员,必须办理本地个人居住证,上岗必须身穿工作服,挂号牌,在工作时间不准抽烟、喝酒等,不准与领导、员工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如有此现象发生领导将有权力终止本协议或将事发者清除现场辞退,永不录用。
6、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接受管理检查和指导。
7、施工时应做到不擅自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办公室和其它的配套设施。凡事要与主管部门多沟通,施工方案在得到认可后才能施工。
8、大楼内办公室、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9、装修、装饰办公室、病区、公共部位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内部的正常生活,零星维修装修、装饰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堆放,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随意堆放。
10、乙方如果对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正常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装修负责人双方来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存查,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追究法律制裁和赔偿,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一
学生姓名:学号:
为了确保学生安全,明确学生安全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现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协议:
1、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交通、活动、用电、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科任老师要协助班主任抓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师要按学校要求做好各时段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寄宿生大星期时,自行接送的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做好孩子接送,并办好交接的相关手续,确保寄宿学生上学、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发性疾病或其他隐疾的,家长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走反道,不在马路上嬉闹,不追车不爬车,一律走人行横道线,一律靠右行走,当过三(四)岔路口时要左右看看、前后望望,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方可前行。
6、学校负责接送的寄宿学生,家长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接、送,接送的老师要按学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给监护人或接回学校。
7、在自愿原则下家长应每年主动为子女办理学生安全保险手续,切不可因小失大。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自已不慎或违反学校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身负责。
8、家长对子女应履行监护责任,凡是家长未尽责所造成后果,概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学生家长:
xx年xx月xx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二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______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证券,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1)已上市证券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2)尚未上市证券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3)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委托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日进行资产管理。具体从甲方在乙方开设专门账户并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6、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
1、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下的,乙方计提实际资产收益的20%;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上的,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下部分乙方计提20%,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上部分计提50%。
实际资产收益=目前实际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
实际资产收益率=实际资产收益/期初资产总额×100%
2、当实际资产收益率达到100%及以上时,或本协议期满时乙方有权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计提管理费。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到期后,实际资产权益低于期初资产总额,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4、乙方计提委托管理费时,甲方必须在达到计提管理费标准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管理费划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此计提标准适用于期初资产管理总额为伍仟万元以下的,伍仟万元以上的管理账户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另行制定。
1、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减少委托投资款;
2、甲方在委托期限内要追加委托投资款的,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3、甲方追加投资的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
1、存量证券处理:委托资产到期,乙方结算存量证券应遵循以下原则:
1)已上市证券按到期日前一天证券收盘价结算;
2)未上市证券按证券发行价的____倍进行结算。
2、资金结算划拨:
1)协议到期无存量证券的,按扣除有关税费和乙方分成后的余额结算;
3、结算结果以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为准;
4、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结算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5、存量证券的结算额可以与乙方应得的分成相抵销,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对存量证券不再拥有任何权益,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决定存量证券的买卖和直接划转存量证券的交易资金。
1、如果本协议需延期,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期满之日30天以前,就本协议延期事宜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2、若本协议延期,甲乙双方可选择以下一种结算方式:
2)甲乙双方待协议规定的延期日期满后统一结算。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1、甲乙双方均应自觉履行本协议内容,不得越权行事。
2、如达到风险额度,乙方应及时了结所有头寸并于次日通知甲方。达到风险额度了结所有头寸之后,乙方应停止所有操作,本协议委托授权终止,甲方承担风险额度规定的损失,超过风险额度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达到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时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缴纳管理费,除应向乙方交纳管理费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应付管理费的0.03%另行支付违约金。
4、在委托执行期内,如因甲方原因确需调拨资金或终止协议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交易亏损,实际资产收益部分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缴纳给乙方。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赁承包经营甲方____生产线、生产场地及附属设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三)每半年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获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生产或经营许可。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的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场所、设备的结构、用途或功能。
(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经济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组织依法行使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承租、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六项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置、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十)乙方的生产经营因违反法律法规、规范等规定,给自身、甲方以及周边相关方带来的损害、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十一)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又拒不改正的。或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生产经营场所、设备租赁承包协议》。
乙方在租赁承包的甲方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本协议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四
(6月14日包头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6月29日包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公布自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水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污染,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污许可证》)的申领、核发、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市《排污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区(旗、县)两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管辖权限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审批核发与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和管理《排污许可证》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排污许可证》分为《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两类。
《排污许可证》适用于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临时排污许可证》适用于试生产的排污单位,以及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超过国家、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被吊销《排污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
第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注销《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名录。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申领。
第八条新建项目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进入试生产阶段的,持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试生产期满通过环保验收的,在收到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九条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进入试生产的,交回原《排污许可证》,持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试生产期满通过环保验收的,在收到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十条因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超过国家、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等原因被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的,在限期治理期间,持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申领《临时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结束通过环保验收的,在收到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料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三章核发。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或《临时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三条依法不予行政许可的.,申请人经整改和补充材料后可以再次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查期限另行计算。
第四章管理。
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试生产期限或者限期治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五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停业或者届满后不再排污的,排污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收到排污单位延续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办理延续手续。
第十七条《排污许可证》实施年检制度。排污单位每年2月底前持下列材料到原发证机关进行年检:
(一)排污申报登记年审表;。
(四)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
第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收到变更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变化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新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毁损的,排污单位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
第五章监督。
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并应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相关内容要求。
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作出撤销、注销或者吊销《排污许可证》决定的,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将决定通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银行、证券、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排污许可证》管理职责,应当自觉接受排污单位以及社会的监督。环保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种植业、非集约化养殖业和居民日常生活中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1992年4月16日公布施行的《包头市实施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北京文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1、甲方使用区域为座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0.5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个月),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共计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户: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法院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北京文清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授权人:授权人: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甲方在认可乙方对于风险账户的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乙方以人才和信息优势为依托,接受甲方的委托,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资产的种类及评估办法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资产为下列第()项:
1.货币资金,计人民币(或美元、港币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托管、登记的合约,详见清单,计____________股,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元。并按下列方法评估价值:
a.已上市合约按委托前一日证券收盘价。
b.尚未上市合约按发行价________倍计。
c.其他资产,详见清单,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3.合法资金账户,账户总金额为(美元、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总计账户个数________,账户详细清单包含账户细则及单个账户金额最少不得少于(美元、欧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二、账户管理
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合法性,甲方委托管理的账户为下列第()项:
1.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在乙方指定的营业部设置股票在账户和资金账户,授权乙方在下列账户中进行资产管理。
2.甲方提供资金规模大于伍佰万人民币的资金账户,并授权乙方进行管理。
3.甲方提供多个资金账户,并提供乙方多账户管理系统。单个账户资金规模大于(美元、欧元、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账户委托乙方管理。
三、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体从甲方将资产交付给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资限制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投资范围仅限于资金所在平台可交易的交易品种。
五、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投资,具体交易品种与买卖时机由乙方决定。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甲方保证委托资产的足额按时到位;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动用其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也不得擅自将相关委托资产私自留存或另立账户存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应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尽职原则,对甲方的资产进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动用甲方资产;
4.乙方保证执行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5.乙方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性,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活动;
6.及时清算甲方委托资产的投资收益。
甲方:
乙方: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七
第九条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载明基本信息、许可事项、管理要求等信息。
第十条下列许可事项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
(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许可事项可只包括(一)以及(二)中的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
核发机关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
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许可时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作为重要依据。
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为此享受国家或地方优惠政策的,应当将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在副本中载明。
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有特别要求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第十一条下列环境管理要求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二)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要求。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信息公开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应载明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以及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信息。
排污许可证副本还应载明主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信息。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可作适当简化。
各地可根据管理需求在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其他信息。
第三章申请与核发。
第十三条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环境保护部确定的期限等要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的申请时限、核发机关、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十五条环境保护部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依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提交排污许可申请,申报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等,测算并申报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六条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当将主要申请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的许可事项、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其他规定途径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日。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
第十八条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本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
(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有核发权限的机关。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改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改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核发机关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告知单。
第十九条核发机关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现场核查。
(一)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三)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
(五)申请表中填写的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上报频次、信息公开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六)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如果是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标的,还应审核被替代削减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变更情况。
(七)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核发机关根据审核结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排污单位。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核发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材料并申请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
核发机关应自作出许可决定起十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核发机关应当出具不予许可书面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第二十条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一)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二十日内。
(二)第十条中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前二十日内。
(三)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二十日内。
(四)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申请变更。
(五)政府相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现减量排放的,应在文件或协议规定时限内提出变更申请。
(六)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三)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排污单位应当书面承诺对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以及严格执行变更后排污许可证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核发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变更的,在副本中载明变更内容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发生第二十条第一项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并换发排污许可证正本。发生其他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许可决定。
第二十三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三)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五条核发机关应当对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延续的,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延续许可决定,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同时收回原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三)核发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六)依法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三)法律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第二十九条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十条禁止涂改、伪造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
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可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章实施与监管。
第三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
(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三)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四)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五)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管执法,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
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环保诚信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排污单位,可减少检查频次。
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的,应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具有核发权限的下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撤销许可,并责令改正;对于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撤销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并责令整改,对直接负责核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开信息,畅通与公众沟通的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六条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之外,排污单位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和执法信息。
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当公布排污许可的管理服务指南和相关配套文件。管理服务指南应当列明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的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在本规定实施前依据地方性法规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原核发机关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获取排污许可证编码。
对于其他仍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本规定,向具有核发权限的机关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排污管理协议书篇十八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秉承平等、自愿原则,甲方为考虑其房屋出租的效率性、连续性,特委托乙方管理出租其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委托标的物
甲方将己方所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的房屋租赁事宜全权委托给乙方代为办理。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委托权限为:全权委托,甲方须另出具授权委托书书面凭证(附件一)具体权限如下:
1、房屋出租事宜(包含房屋的推荐、带看、签订租赁合同事宜);2、代收租金;3、管理房屋修缮事宜(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实际票据为准));4、有关房屋室内设施的保管措施;5、其他事项。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房屋单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总计租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退还条件及时间:合同期限届满,房屋水、电、物业费用等结清,室内设施无严重损坏情形。
4、委托房屋出租期限为3年,总计36个月;
5、本委托为有偿委托,以本合同第五条1款作为依据。
四、委托期限计算
本委托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总计____月。
五、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给甲方带来的租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并有权定期质询乙方房屋租赁管理事宜。
1.2甲方应保证其提供房屋权属原件与身份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附件二)进行备档,保证不得有妨碍房屋出租的权属纠纷,因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3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保管。
1.4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2.2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终止情形
1、委托期限届满;
2、一方或双方解除合同的;
3、房屋无法实现租赁目的的;
4、其他情形。
九、免责情形:
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目的履行不能的,当事人可免责。
十、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产权人及共有人签字):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现住地址: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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