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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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优质18篇)
时间:2023-11-06 15:57:29     小编:琉璃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对这个故事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身的经历和观点,提出对书中情节的解读和评价。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下面的范文,启发自己的写作思路。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一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二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

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

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

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

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

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三

言有尽而意无穷。

书中主要写了振保这个男人,鲜少提及他的姓氏,一生与女人的纠葛,让我们看到了他的一面,同时也是那些女人的一面。

从巴黎女子的放荡,到之后的不敢耽搁,情迷意乱后的后悔,无法承担的逃避,面对生活的平淡,厌恶的同时却也从来无法挣脱。

大抵每个人生命中都有那一枝红玫瑰,最终却都栖息于白月光。红玫瑰,被认为无法承受,太过热烈而超出了生命的负担。事实上不过是自己的懦弱,不敢面对现实的惨淡。

渴望热烈的感情,渴望一时冲动,却没有办法承受那样炙热的感情,那种动心后的付出。不过是绸缎上留下的大片大片的泪渍,最终的最终,都遗忘在了时间的长河里。

剩下的只是一句你好,只是一个简短的问候,貌似对于往事的依恋。哪有人真的会怀念往事,怀念的不过只是自己的一种缺憾,一种抱歉。如果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耽误了别人的人生,最后想起来的不过是对于逃避后的庆幸与遗忘。

生活的本身就是平淡,我们终其一生都在寻找这种平淡。起初的我们,不过以为自己是对于现实的妥协,对于世俗的依恋。

百般挣脱后才能够发现这本来就是我们最初的状态,无论我们是有多么讨厌这么一个自己。我们终其一生,不过是做了一个别人口中的好人,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所谓家庭的幸福,没有那么多宏伟的追求,只是平淡。

走一遭的我们,没有必要去固定自己的形状,可以在意世俗,但永远不要流于世俗。

可以接受别人的指责,如果是自己坚定地生长,那就不要把这种指责放在心上。可以在意别人的感受,如果我们不会过分地委曲求全。追求属于自己的红玫瑰,如果可以,也让她变成你的白月光。

夜夜皎洁,相伴相随。彼此是红玫瑰,也是白月光。长在心上挖不去,陪在身边难相弃。大概这也是爱情最好的模样。拥有轰轰烈烈的青春,也有细水长流的过往。愿我们都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玫瑰与月光。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四

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五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六

几日前,听到一首悦耳的曲子——《白月光与朱砂痣》。张爱玲在文中的原话是:“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圣洁的妻”;一个是红玫瑰,“热烈的情妇”。“白玫瑰”名叫孟烟鹂,本是佟振保的妻子,育有一女,中间出轨裁缝。“红玫瑰”名叫王娇蕊,原是他的朋友王士洪的妻子,后嫁给朱姓男子,育有一子。

得不到的弥足珍贵,这是对“白月光”最好的诠释。因为得不到,不知道其人的缺陷,所以她总是圣洁的。已得到的心安理得,这是对“饭粘子”的阐释。因为已得到,了解了其人其事,所以神秘感缺失,就坠入了凡尘。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你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可能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你动辄打骂的人也可能别人一直爱慕的那个人。虽然,大多数男性可能会有那个“红玫瑰”,但只是精神领域的影子。毕竟,我们要相信爱情,要尊重婚姻,更要遵守《婚姻法》。

梦想之所以是梦想,就是因为那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达到的高度,有可能的只是理想。不得不说张女士道出了男性的阴暗面,也让我们对“白玫瑰”有了同情的感慨。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七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八

对于《玫瑰》一文中的人物,我觉得算得上是求仁得仁了,振保惧怕世俗的流言,担心自己的事业、形象,拒绝了娇蕊的告白,最终也是纠缠在了世俗中,他并没有爱,他只是在怀念没得到的,哪怕红玫瑰和白玫瑰他都有了,也依然过不好这一生,他还会想粉玫瑰的。

烟鹂算是个悲剧色彩的人物,她不像振保和娇蕊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烟鹂所处的社会、所受的教育造成了自己的悲剧,这是时代和命运造成的,小人物在洪流下只能渺小又可悲。

娇蕊是个明白人,看书的时候有点会想到《驴得水》里面的张一曼,她们同样的都是释放自己,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也许为世俗所不耻,但自己并不在意,很幸运,从文中看,她应该是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精神上也是坦然的,不似振保充满不甘。

于我,是相信的,但我觉得爱情是个短暂的东西,可能是几个月,几年,但并不足以支撑起这一生,大话西游里紫霞死了,廊桥遗梦里robert走了,童话里也没人写王子做饭公主刷碗的故事,生活、感情都是需要经营的,我们相爱后,要彼此忍让、融合,以恋人、朋友、合伙人、亲人的身份一起成长,才能走完这一生。

紫霞说,“这不是神经病,是理想”,可有时想想“这不是理想,是神经病”,也蛮有道理的。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九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

有幸在国话剧院看了场话剧,田沁鑫改编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

实际上自我并不爱看女性主义小说,对于很多人追捧的张爱玲更是无可无不可。或许细腻,也许深刻,但这种缺乏社会背景的感情怎样看起来都比较苍白。

好多年前,看过95版关锦鹏导演,赵文瑄、陈冲和叶玉卿出演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当时看完电影又找小说读了一遍。电影比较忠实于原着,但是陈冲似乎对王娇蕊解读的比较深刻,那种随电梯升降的无奈情绪,打动了很多观众。陈冲也凭此获得了当年的金马奖最佳女主角。

当时自我对电影中原文引用的台词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印象极为深刻。选取总是很难的吧。

几十年过去,此刻不是男权社会了,男人越来越娘,而女人比男人更男人。春晚看李玉刚,春哥早已是爷们的代名词。同为女性的田沁鑫在话剧中转换了主角性别,在现代都市生活中,进行选取的是女性的佟振保,而被选取的是两个男性,刚下岗的孟烟郦和被包养的王杰瑞。

张爱玲小说中,佟振保在王娇蕊的表白后落荒而逃,漏出男人的怯懦本质和偷吃不负职责的无耻嘴脸。而后,在老婆和小裁缝,他大发脾气后,最终又向现实低头,不管是什么玫瑰,拿着不扎手总还是安全的。无论怎样,他还要去顾及面子和生存,要应对小说中时刻提醒他要好好做事的母亲。

进行制约。丁克家庭,合约同居,同性婚姻等等,爱和家庭的定义正被迅速改写着。同时红白玫瑰往往不是延续,而是并存关系。男性和女性都有选取的权利和自由。据统计,20xx年北京市离婚率到达39%,而同期北京的幸福指数高达73%。即使思考到离婚涉及人群与总人口之间的比例关系,从这一统计数据看,似乎幸福来的并不和婚姻有必然关系。

演出时,演员试图将观众拉入,现场征求大家看法,让观众回答如何选取。也是因为这样,让我和同去的朋友感觉不太舒服,有点堵得慌,当时也没想明白为什么不舒服。回来仔细一想,这哪里是选取,明明就是一个代入感很强的陷阱吗。选取具有加乘效应,最开始也许简单,但走下去以后会有很多路口,回头再走,也许还是同样的结果。应对选取时,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就一切明了了。

只是有多少局中人能想清楚自我要的是什么呢。

张爱玲说的对,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一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二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三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四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五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六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七

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一只白玫瑰的读后感篇十八

她姓张,名爱玲,上帝没给她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让她做不成大上海纸醉金迷世界里的粉黛花瓶,但却赋予了她一颗聪慧、通透的心思,让她把最美的文字留给人间。

记得,第一次读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就让我非常感动,彼时,虽然我并不知道她想要通过那些忧伤凄婉的字句流露出什么样的情感,但仍然陶醉在她淡雅、凄婉的故事之中,更陶醉在她那让人言语尽失的字里行间。

她的文字最美之处,便在于斯,你未必要懂,但一定能够感知到那是美,然后深深沦陷,无法自拔。

我记得那里面最最精彩的一句话,她这般念叨着: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那个时候,我认定她是个不快乐的女子,一是因为她的样貌,二是因为这世界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攀不得她的高枝,领略不到她那些通透达观的智慧。

她就是那个时代的李清照,写不尽的风花雪月,却总慢亘着推诿相互的离愁别绪。不知为何,我去不爱李清照,独独爱她。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张爱玲不美,甚至面貌有些丑陋。

有几次,掩卷沉思,思绪中那飘舞的秀发早就将面上的'迂回沟壑取而代之,女子的美,在岁月之后,就注定消亡殆尽。但独独,她留下的那些文字不会,那是永恒的伤怀,永恒的美好。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只是觉得她的那些一字一句都敲进了我的心里。

绚烂、浮华也好,平实、安稳也罢,都不过是一种外壳,是裹在药片外面的糖衣,只是让你可以轻易咽下,但真正能够拯救那些荒芜心灵的却是内里深处苦涩的药剂。

我们都有着只能暗夜里独自舔的伤痕,只是我却深深的希望,我的伤,也能如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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