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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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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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的总结和总结的总结,是一种对自己的回顾和归纳。总结是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里列举了一些行业领先者的总结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一

女方:______

____与____于____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与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____经营管理____店两处,解除同居关系后仍由____继续经营收益,店内一应物品均归____所有。

三、同居期间____从____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____路__号门面房两处,租期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租金已交纳,自本协议签订后两处门面房的一切权利均归____享有。

四、____同意向____支付现金__元,其中____万已于____年__月__日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__万元,现已支付。

五、对于共居期间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有,各自债务自行偿还。

六、儿/女____生于____年__月__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____抚养,____不负担儿/女抚养费,儿/女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____独自承担。____享有探视儿/女的权利,__不得借故阻挠。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及时将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二

甲方:周__,男,1960年05月23日生,澳门人,现任__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云南省大理市__花园小区。

乙方:元__,女,1975年02月13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市__花园小区。

周__与元__相爱后于20__年7月在__市__花园(别墅)同居至今。20__年元__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周__。周__确认周__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周__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___万圆整。

该款以元__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周__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周__十八岁之前由其母元__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元__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周__的抚养教育。但在周__未满十八岁之前,元__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___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周__愿向元__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周__先生从1994年_月开始付款至1994年12月__日前付清人民币___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周__愿付利息。

五、周__先生愿将元__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元__,此房屋愿做为父亲周__送予女儿周__之住房,此房由其母元__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周__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周__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__万借据)或元__不对女儿周__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周__。

乙方:元__。

调解及见证人:_____律师(大理)。

二0__年二月十三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三

甲方:__________,男,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住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乙方:________,女,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住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建立同居关系,同年生一孩,取名________。现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合,自愿解除同居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不担负孩子的抚养权,但保留探视权,由甲方承担抚养权。

二、甲、乙二人在同居期间不存在任何共同财产。

三、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元整生活费(由于两人是自愿放弃同居关系,青春损失赔偿费不谈)。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证机关一份,村委会一份。此协议签字之日并解除同居关系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四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双方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2、同居期间共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______年出生,现年10岁);小儿子:(______年出生,现年8岁)。双方同意大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也由男方自行承担。小儿子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每月承担500元,于每个月的1号支付给女方,小儿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等也由女方自行承担。男女双方对儿子都有权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3、双方一致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可予分割。

4、男方应补偿女方人民币共计伍仟元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5、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及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五

甲方:__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_______人,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_______人,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与xxx相爱后于_________年_ 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同居至今。20xx年元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周xx。周xx确认周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周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万圆整。

该款以元xx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周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周十八岁之前由其母元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元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周抚养教育。但在周未满十八岁之前,元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x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周愿向元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周先生从1994年x月开始付款至1994年12月xx日前付清人民币x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周愿付利息。

五、周先生愿将元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元,此房屋愿做为父亲周送予女儿周之住房,此房由其母元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周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周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万借据)或元不对女儿周××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调解及见证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澳门人,现任____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云南省大理市__花园小区。

乙方: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市____花园小区。

______与______相爱后于______年______月在____市__花园(别墅)同居至今。______年____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____。______确认____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____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___万圆整。

该款以____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____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____十八岁之前由其母____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____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____的抚养教育。但在____未满十八岁之前,____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___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____愿向____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____先生从1994年_月开始付款至1994年12月__日前付清人民币___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____愿付利息。

五、____先生愿将____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____,此房屋愿做为父亲____送予女儿____之住房,此房由其母____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____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____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____万借据)或____不对女儿______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_

乙方:______

调解及见证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七

女方:______,女,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双方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抚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生育子女情况:

姓名:______,男/女,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年___岁;由___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用由___方每月承担______元整。

姓名:______,男/女,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年___岁;由___方直接抚养,抚养费用由___方每月承担______元整。

男女双方对子女都有权探望,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双方一致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无任何共同财产可予分割。

四、男方应补偿女方人民币共计__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权及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八

上述男、女双方于__________年农历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举行民俗婚礼仪式,并在一起公开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生育一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后因双方性格不和,没有共同语言,至今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现双方无法维持同居关系,协议自愿解除,经双方协商就子女抚养及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子女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抚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__元至十八岁或独立生活时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享有法律规定的探视权。

2、女方陪嫁物及女方衣服等生活日用品,由女方于年月日搬离男方家中,逾期视为女方放弃,男方有权自行处理。

3、男方给女方购买的金首饰价值_________元,男方自愿赠送给其女儿______。

4、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也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律师现场见证,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九

甲方:________,男,__岁,__人,住__花园。

乙方:________,女,__岁,__人,住__花园。

__与__相爱后于__年在__市__花园同居至今。__年生育一女,双方商定取名____,____确认____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

就有关费用问题,双方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________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__万圆整。

该款以________元________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18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18岁之前由其母________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____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____的抚养教育。但在未满18岁之前,____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____万元。

二、考虑双方已同居__年,__愿向元__支付生活费__万元整。

三、__从__年__月开始付款至__年__月__日前付清人民币__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____愿付利息。

四、__愿将__购买之北京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__,此房屋愿做为父亲__送予女儿____之住房,此房由其母__元__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__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__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__万借据)或元不对女儿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调解人:____律师: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十

女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与————于————年开始同居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经营管理————店两处,解除同居关系后仍由————继续经营收益,店内一应物品均归————所有。

三、同居期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位于————路——号门面房两处,租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已交纳,自本协议签订后两处门面房的一切权利均归————享有。

四、————同意向————支付现金——元,其中————万已于————年——月——日支付,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万元,现已支付。

五、对于共居期间各自财产及财产收益各归各有,各自债务自行偿还。

六、儿/女————生于————年——月——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抚养,————不负担儿/女抚养费,儿/女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独自承担。————享有探视儿/女的权利,——不得借故阻挠。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及时将双方已解除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十一

一、请法院判决被告返还被告彩礼38000元及黄金饰品6000元合计44000元;。

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xxx年农历初八,原告经媒人介绍认识被告,双方按农村传统习俗在见面时即谈结婚事宜,原告给了被告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合计6000元,嗣后一次性给被告现金38000元,一个月后按习俗举办了婚礼,但被告一直拖延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后被告经常无理取闹,经常殴打原告,曾用菜刀砍原告两次,私自将家中家电家具摩托车及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与原告父母也经常吵架,经常离家不归。xxx年2月份,被告离家不归至今。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行为有骗婚之嫌,致使原告为其耗费钱财且精疲力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的规定,原告为此诉请法院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万载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年月日。

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由此可看,能够诉请人民法院解除的.同居关系是指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对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的“非法同居关系”。未婚男女没有办理婚姻登记的同居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法律不予保护,也不予禁止,当事人不能诉请人民法院解除这种同居关系。但是,无论是前面所说的“非法同居关系”,还是未婚男女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十二

立协议书人:

甲方:男,__岁,__人,住__花园。

乙方:女,__岁,__人,住__花园。

__与__相爱后于__年在__市__花园同居至今。__年元__生育一女,双方商定取名__,__确认__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

就有关费用问题,双方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__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__万圆整。

该款以元__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__18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__18岁之前由其母__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__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__的抚养教育。但在__未满18岁之前,__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__万元。

二、考虑双方已同居__年,__愿向元__支付生活费__万元整。

三、__从__年__月开始付款至__年__月__日前付清人民币__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__愿付利息。

四、__愿将__购买之北京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__,此房屋愿做为父亲__送予女儿__之住房,此房由其母元__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__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__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元__万借据)或元__不对女儿__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乙方:__

调解人:__律师:

__年__月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十三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2、请求依法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月至18周岁;。

3、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及相应债务;。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一女儿,名为.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基础一般,婚后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性格极为不合,夫妻关系渐行渐远,目前双方都生活在巨大的痛苦之中。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继续夫妻关系将会对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令。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相关知识: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同居关系不是一种正常婚姻形式,虽然有时候的确是按照合法婚姻对待的,但毕竟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总归是有所欠缺的。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胡经移与姜锃于2007年开始同居,2008年5月6日生育一男孩,胡宇哲,因双方在性格等问题上未能协调,从2011年分居至今。双方同居时都未达到定婚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证,后又因性格不合等问题分居,没有补办结婚登记,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解除同居关系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胡经移与姜锃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期间生育的男孩胡宇哲由胡经移抚养并承担监护权及抚育

费,若甲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其它不利子女成长的行为时,乙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在的赔偿。

三、探视条款:乙方可每月或寒暑假探望儿子,乙方享有探视儿子的权利,男方保证女方对子女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四、债务条款:胡经移经营生意生的债权债务无论属家庭还是个人

经营均由胡经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姜锃不享有债权及其它财产权利,也不承担债务。

五、该协议签定后,胡经移愿意付给姜锃人民币元,作为日

后生活补助。

六、双方签订协议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

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

七、双方要严格履行本协议的有关条款,除履行本协议所需之外,男女两方保证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财产请求。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

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年月日签订协议

乙方:年月日签订协议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澳门人,现任____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住云南省大理市__花园小区。

乙方: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市____花园小区。

______与______相爱后于______年______月在____市__花园(别墅)同居至今。______年____生育一女儿,双方商定取名____。______确认____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女儿。现甲乙双方就结束同居关系的'相关问题协议如下,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乙双方自愿结束同居关系;

二、____愿付女儿抚养教育费人民币___万圆整。

该款以____名义专户定期存入银行。至____十八岁后可独立拥有和支配该笔抚养教育费。在____十八岁之前由其母____担当监护人,承担抚养教育监护之责。____可支取该笔款项之利息以用于____的抚养教育。但在____未满十八岁之前,____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支取该___万元。

三、考虑双方已同居八年,____愿向____支付生活费人民币贰十万元整。

四、____先生从1994年_月开始付款至1994年12月__日前付清人民币___万元整,即:上述款项以现金或活期存折支付,后四笔款____愿付利息。

五、____先生愿将____购买之大理市内房屋一套之借据(人民币伍拾伍万元)返还给____,此房屋愿做为父亲____送予女儿____之住房,此房由其母____管理并有权居住使用,但不得处理外卖或用之与他人结婚。待女儿____成人后由其自行支配。

六、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律师见证后生效,如____不按期按额付费(含交还____万借据)或____不对女儿______尽抚养教育监护之责,则双方均可以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见证律师各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调解及见证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十六

男方: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

双方共同约定非婚生女______、非婚生子______由男方抚养至成年。双方一致同意由男方承担子女抚养费,女方无需承担两个子女的抚养费。

三、财产。

同居期间双方工资各自掌管并使用,不再进行分割。确认双方无任何共同存款、房屋、其他财产;双方各自名下剩余存款、衣物及私人生活用品(含首饰、电器等)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

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同居期间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为防止一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

五、违约责任。

1、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干涉对方恋爱及婚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害另一方名誉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2、如一方违反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扰乱对方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另一方有权要求其赔偿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1、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_。

非婚同居关系协议书篇十七

解除同居关系起诉状范文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2、请求依法判决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月至18周岁;。

3、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及相应债务;。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一女儿,名为.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基础一般,婚后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性格极为不合,夫妻关系渐行渐远,目前双方都生活在巨大的痛苦之中。

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继续夫妻关系将会对双方造成更大的伤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令。

此致xxxx人民法院具状人:

**年月日相关知识: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子女应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所以,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解决子女抚养问题,遵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各自承担抚养费,并按照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同居关系不是一种正常婚姻形式,虽然有时候的确是按照合法婚姻对待的,但毕竟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总归是有所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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