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锻炼思维的好方法,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经验和教训。拓宽知识视野,提高对任务的理解和把握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重要策略。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劣势,有针对性地做出改进和调整。在总结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客观性和中立性,不要带有个人偏见。希望通过这些总结范文的学习,大家能够提高自己的总结能力。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地方之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长期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平台发布产品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产品:指由甲方制造或经销,具有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认可合格的商品;
1.2区域:浩沙健身俱乐部**区域内所有门店覆盖区域;
1.3用户:经乙方确认的,自愿参加宣传活动的会员或员工,甲方确认消费者身份的方式为:浩沙健身俱乐部会有效员卡和浩沙健身俱乐部工作胸牌。
第二条:作为合作商应具备的条件
2.1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者企业,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保证商家和产品的质量及服务,保证正常供应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委托及法律关系
3.3乙方组织的优惠活动,应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实通过乙方的平台发布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4.1乙方不得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主动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
4.4乙方有权在与甲方沟通后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做适当修改与调整;
4.5乙方有权根据当前宣传平台的饱和程度,选择是否使用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5.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其图片、价目表及其他有关产品技术参数等辅助资料;
5.5甲方负责与用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发票或收据;
5.6如果甲方不能尽到其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停止发布甲方产品,甲方必须即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保证对已购买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后续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6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予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店铺受查封、停业整顿、歇业和倒闭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对15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时履行且经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保密
8.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的签订与争议
9.1双方合作期限,从日至月日止。
9.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9.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
10.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3具体商务合作部分参见《浩沙惠信息申请表》。
10.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青春慈x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青春慈x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提供“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青春慈x绿卡。
5、乙方为持有青春慈x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青春慈x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青春慈x绿卡推广费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慈x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慈x数码桥网、青春慈x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三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特约服务站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方的产品信誉和企业形象,拓展销售市场,满足用户对甲方产品在售前、售后服务的需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的“福建”牌和“武夷”牌(代号为“fj”和“fjg”)系列汽车产品的服务等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承担甲方系列车辆的维修与保养工作。
2、按甲方的规定受理产品质量索赔及从事产品保用服务工作。
3、完成甲方委托或下达的其他服务工作。
1、甲方负责制定和提供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标准及费用结算标准,并根据产品开发及改进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甲方承担本方的系列车辆保用费用。
3、乙方要按甲方制定的服务工作标准及各项相关规定从事服务工作。
4、乙方要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对服务工作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并最终达到甲方的相关标准。
5、为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乙方要储备足够的甲方规定的原厂备品,并在服务维修过程中使用原厂备品。
6、乙方要及时向甲方申报交寄内容真实准确的索赔单据及相关齐全的`三包旧件及清单等。
7、乙方有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产品信誉的义务。
8、乙方接到质量信息必须通知甲方,并将处理过程及结果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一并通知,甲方按乙方通知登记备案,并以传真回复乙方作为与甲方结算的凭证。
9、乙方外出服务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方可外出服务,月末结算时须附甲方售后服务部负责人批复的传真件方可结算。
10、乙方外购备品及时处理维修服务必须按甲方配件备品中心提供的备品价格执行,甲方将按备品价格的20%补贴给乙方。更换维修材料300元以上的乙方需得到甲方授权,未经甲方授权的外购备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11、乙方从甲方配件备品中心购件及处理维修,甲方将按备品价格的16%补贴给乙方。
12、乙方外购件处理维修服务,不是原厂件将由乙方购件的销售配件商承担续保。
13、乙方收到甲方的三包件应及时更换,新旧材料应妥善保管,若未及时返还造成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4、由甲方先行提供三包件的,乙方必须在次月15日前将换下的三包旧件全部返还,未返还的视为甲方让售给乙方,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服务结算费中扣除。
15、对要求三包服务的肇事车辆应第一时间通知凯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服务站不得擅自处理,否则造成纠纷由服务站自行承担。
1、协议期满后,甲方根据考核情况有权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协议。
2、协议期内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结清账款。
3、终止协议后或协议期满甲方未与乙方续签服务协议的,乙方不得继续利用甲方的名义从事维修服务工作。
1、协议期内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返还旧件、产品索赔鉴定单报表及报送保用费用表,甲方有权单方作出对其处以200-500元扣款,直至对逾期费用不予报销。
2、协议期内如乙方违反甲方的规定或提供虚假保用费单据,甲方有权单方作出对其按虚假额度以1-10倍扣款、停业整顿直至撤消协议的决定。
3、因乙方违约导致的协议终止,乙方无权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4、甲方不承担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赔偿责任。
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福建凯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服务站全称)公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腾讯高朋微商户官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甘肃、宁夏两省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担保金。如无意外,在合作终止日全额退还。
二、一次性采购10套产品,每年最低完成10套产品的销售。
三、每次采购,最低10套产品,不设上限。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的代理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代理经营微商户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为兰州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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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五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特约经纪代表并遵守甲方所制定之《_________技术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及《_________技术产权交易所会员守则(暂行)(以下称守则)》以及其他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甲方的业务范围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以下条款,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组建,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已年满18周岁,且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本协议约定业务之人员,乙方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
二、乙方从事业务之范围。
2、为技术引进,外资项目引进进行中介服务;为技术出口进行中介服务。
三、乙方须经甲方培训认可并发放技术产权经纪证书后方可进行相关中介服务。
四、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管理费。双方同意,该费率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管理费应在每年第一个自然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付清;第一年度管理费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拖欠管理费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纪代表资格。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凡乙方提供中介服务的项目,乙方有权按与委托方的协定标准收取委托方的佣金;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之交易规章制度。
4、乙方通过甲方所得报酬的税负由甲方代扣代缴,有优惠政策的,按政策办理。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对其此前从事的中介活动仍负有独立完全的责任。
2、乙方对涉及到当事人以及本交易所需要保密的内容有义务予以保密。
3、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其义务,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协议届满,乙方愿意续约的,可以续约,但甲方对此保留最终审核权。
七、特别约定。
1、乙方明白并同意乙方并非甲方的职工,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乙方仅享有通过甲方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中介服务以及获得甲方协助申请交易奖励服务的权利,不享有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不得以甲方职工、受托人或任何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在促成交易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相关各方损失时,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与乙方因本协议所形成的关系不能解释为聘请、代理、或合伙关系。
4、乙方签约前,已经阅读并完全了解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提到的交易规则和会员守则,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5、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对公司的规章制度作相应的调整,乙方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否则本协议在乙方提出异议时自动终止。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第十二个月最后一日止。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六
(二)限制类商户。
1.小型机票代售点或手机专卖店;
2.小型直销商户;
3.小型科技商贸类商户;
4.各类娱乐场所如夜总会、卡拉ok、酒廊等;
5.提供中介、咨询类服务的商户;
6.持卡人需预付款的`商户。
二、大莱卡商户。
高风险商户,具体为:
1、电子商务/网上商户、邮购业务、电话购物。
2、会员制健身中心、美容中心。
3、套票形式的刊物订购。
4、旅行社/票務代理、房地产代理。
5、私人摄影室(或画室等)。
6、模特儿中心、训练中心/学校。
7、电话市场推广。
8、汽车租赁公司。
三、美国运通卡商户。
高风险行业,具体为:
1、金银珠宝玉器销售、桑拿按摩(包括spa)、夜总会等娱乐业、通讯服务、租车、电话支付和互联网交易商户。
2、旅行社和售票代理应提供iata,若无法提供,必须签署《完全追索权协议》。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吧点平台运营方,具有稳定的潜在酒吧消费用户群体,用户可通过吧点平台查看酒吧信息,以及获取酒吧最新动态,为乙方酒吧进行宣传和扩大酒吧知名度;并通过吧点预定系统引导用户进行乙方酒吧订位和消费。
乙方为实体酒吧场所,具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营业期间会有艺人或歌手进行现场演艺。甲乙双方现就酒吧商户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1酒吧推广合作:
1.1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创建:甲方为乙方开通以酒吧名称为名的虚拟酒吧互动房间,在吧点平台“泡吧”栏目下显示。由mc在线上主持互动房间,吸引用户进入互动房间交流互动,达到酒吧推广目的。
1.2酒吧商户信息创建:甲方为乙方创建酒吧商户信息,显示酒吧名称、电话、地址、酒吧环境图片。在吧点平台“酒吧”栏目下显示找到。
1.3酒吧活动推广:乙方酒吧有重大演出或活动时,甲方可在吧点平台配合线上宣传,具体方式细节另行商议。
2预定合作
甲方将通过其酒吧预订系统为客人预订乙方卡座、散台、包厢等,乙方应根据客人的实际进店消费情况向甲方支付约定比例的佣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和乙方的独家合作权。
2.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在平台上更新和维护。
3.乙方酒吧有重大活动或节日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进行吧点演艺平台的线上活动。
第三条、保密条款及其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受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3、如是政府行为因素产生的不可抗拒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提出方必须出示相应的政府文件,否则以违约责任论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就本合同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合作时间与合同的变更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是为检索方便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的含义。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有效实现“管理信息化,服务有形化”,使具有组织服务功能、金融服务功能、生活服务功能的青春慈x绿卡在我市广大市民特别是在广大团员、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广泛使用,并给青春慈x绿卡的持有者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服务,本着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签订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提供“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标志牌。
3、甲方为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联系pos机公司,安装pos机。
4、甲方负责发放青春慈x绿卡。
5、乙方为持有青春慈x绿卡的会员提供以下优惠:
6、乙方为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不得优越于提供给持有青春慈x绿卡会员的优惠政策。
7、乙方向甲方交纳青春慈x绿卡推广费元整。
8、甲方并可为乙方提供中国慈x数码桥网时尚商城增值服务,名称,费用为元整。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其他规定:
2、如果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规定,或向消费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不良服务,一经发现即取消“青春慈x绿卡特约商户”资格,并容许甲方在中国慈x数码桥网、青春慈x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公告。
3、持卡人与乙方因为消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解决,与甲方无关。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协议当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九
从一起信用卡交易纠纷案看特约商户的审查义务高原
案情简要介绍:原告霍某于1993年12月3日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申领了长城信用卡1张,卡号为8750190110733xxx,在申请表签名时明确声明在“用卡签单时均须使用此签名”。2002年2月24日晚19许,原告霍某装有身份证与信用卡的钱包被盗,其于当日20时16分通过电话方式向发卡银行申请挂失,并于同月26日向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刑警大队报案,该案至判决时仍未侦破。当日19时49分至20时13分之间,该卡被他人在被告广东某电讯服务有限公司的营业厅通过pos机分6次刷卡购买手机7部,共消费29030元,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已将此款项划入被告公司帐户。在发生该笔交易时,被告某公司收银员为慎重起见要求该冒用人出示身份证进行核对并复印一份留存备查,并根据规定要求使用人在消费单据上签名,也对其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进行了核对。在法庭调查中,该身份证复印件与原告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致,但信用卡冒用人在被告处消费时单据上的签名笔迹与原告在申领信用卡时的签名笔迹样本以及原告作为证据提供的在其他特约商户消费时的签名笔迹三者都明显不相似。2003年1月9日,原告霍某将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起诉至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认为由于被告“在使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接受持卡人进行刷卡消费,导致原告的财产损失”。因此,要求被告赔偿原告霍某的全部损失。东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的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审核冒用信用卡人的签名与该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是否一致,便与该冒用信用卡人发生商品交易行为,特别是冒用信用卡人对同一笔消费要求分6次刷卡,被告的工作人员对此未产生警觉,仍违反规定进行了6次分单处理,并通过pos机划卡结算。没有及时、主动与发卡银行联系,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发布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原告的损失,被告存在过错,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最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等规定,判决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赔偿原告17418元,即承担了60%的赔偿责任。该案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现已发生法律效力且被告已主动履行了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
尽管本案已经生效并已履行完毕,但笔者认为这其中的很多理论问题仍需澄清,否则有可能会给以后的司法实践带来误导。同时也对该判决结果是否公平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发表自己的主要看法,并对本案展开讨论,以求见教于大方。
首先,从信用卡交易这一法律关系的性质上来说,一般认为持卡人持信用卡在特约商户直接购物或消费时只构成一般的商品买卖或服务的法律关系。该关系是信用卡交易关系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却又相对独立于信用卡支付关系。笔者认为,持卡人在利用信用卡支付价款时只与普通的买卖关系在付款方式或结算方式上不同而已,并不产生其他新的法律关系。同时笔者也认为在信用卡付款不存在透支的情况下,持卡人与发卡行之间或发卡组织之间主要形成的是一种服务的法律关系(有的学者认为是代理关系,笔者认为并不准确)。因此,从法理上来说,只要特约商户在进行pos机刷卡交易时的行为符合其与发卡行或银行卡组织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审查义务时,不论实际持卡人是否为合法的持卡人,他都必须接受消费者用信用卡支付的这种付款方式。对于核对实际消费时的持卡人是否为合法持人,特约商户也只能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以及与发卡组织的具体约定进行审查,而不得强加给特约商户过重的义务,从而让特约商户承担更大的、不合理的责任。对于此类案件的处理,我们也不能简单的以一般侵权责任中有关过错的理论及归责原则来进行处理,或者随意增加某一方当事人的义务或责任。
其次,我们来讨论特约商户在接受pos机交易时应负有哪些义务。中国人民银行于1996年1月26日发布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特约单位经办人员受理信用卡时,应审查下列内容:(1)确为本单位可受理的信用卡;(2)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3)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字样;(4)信用卡无打洞、剪角、毁坏或涂改的痕迹;(5)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上的照片与持卡人相符;(6)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该办法第44条也规定:特约单位受理信用卡审查无误的,应在签购单上压卡,填写实际结算金额、用途、持卡人身份证号码、特约单位名称和编号。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权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无误后,将信用卡、身份证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从该规定来看,除“如超过支付限额的,应向发卡银行索权并填写授权号码,交持卡人签名确认,同时核对其签名与卡片背面签名是否一致,无误后,将信用卡、身份证和第一联签购单交还给持卡人。除此之外,特约商户主要审查“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即可,并无须核实其“签名笔迹是否一致”的义务。而且,该规定也已被中国人民银行于1999年1月5日所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废止。但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删除了原在《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约商户应负担的有关义务的规定。因此,特约商户在接受刷卡这种支付或结算的方式时应负有什么具体义务,主要来自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进行的约定。笔者同时也注意到,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的协议大都类似于原《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对特约商户有关义务的规定。因此,笔者就对特约商户是否应负有审查“签名笔迹是否一致”这一义务的合理性等问题展开讨论。
从审查核实签名笔迹是否一致这一义务的来源上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从实体上来看,要求特约商户对持卡人在签单时的签名笔迹与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笔迹是否一致的义务又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就是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其二便是银行卡组织与特约商户之间的特别约定。如前所述,由于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已没有再对特约商户在接受刷卡交易时的审查义务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因此,主要便是第二种情形了。但笔者认为这一约定对特约商户来说并非完全合理,而且他们之间的这些约定并不一定都会当然有效或全部有效(限于本文篇幅,在此不作深入讨论)。由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大多数也就只有两到三个汉字,对于一个练习过硬笔书法的盗卡人,特别是一些犯罪手段高明或运用高科技手段犯罪的人来说,在较短的时间内来模仿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并非难事。而特约商户的收款人员也并非专业的笔迹鉴定人员,他如何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鉴别出此二者的笔迹是否一致?除非是模仿的效果太差,很明显。而且,“一致”的含义究竟是什么,“相似”算不算“一致”。我们都知道,在司法实践中对某些情况下的.签名笔迹鉴定,就连经验丰富的笔迹鉴定专家都无法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那么让特约商户的一个普通收款人员来具有此项专业技能实属要求过高。而且,银行卡背面用于签名的纸条也会存在被替换的可能,此时的笔迹核对又有何必要呢?!而在本案中,原告霍某在1993年12月3日申领信用卡时声明其在此后的“用卡签单时均使用此签名”的签名笔迹也与其本人在法庭上提供的在其他特约商户消费时的签名笔迹明显不相似,足以说明笔迹核对的难度及局限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人的书写习惯等方面都会发生改变,其签名笔迹也就会随之发生改变,如何能保持完全的、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一致”呢?而且某些银行卡组织对某些银行发行的银行卡进行交易时明确告知特约商户无须核对其身份证件(本案中,广东省银行卡网络服务中心就于2001年2月21日、22日向被告等特约商户发出通知,明确告知对中国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在通过pos交易时无须要求持卡人出示身份证),就算是实际使用人不是合法持卡人,特约商户也无法知道其持卡与刷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仅仅只是要求核对“姓名一致性”或者是“笔迹的一致性”是极其危险的。如果仅此就让特约商户来承担责任,既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尽公平合理,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二、从程序上来看,在此类信用卡交易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法院一般认定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未尽到消费时审查冒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一致的义务,此理由在证据法理论上并不充分。我们知道,特约商户在与持卡人在进行交易之前并不知道该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时预留的签名笔迹样本,甚至连持卡人的姓名就可能不知道。因此,特约商户根本无从知晓该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是否与预留的签名是否一致,也就是说,他也根本无法知道该信用卡背面签名的真实性。我们要清楚,在进行笔迹核对时只能拿申领信用卡时的签名笔迹样本与实际消费时签单上笔迹进行对比,或者是拿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与签单上的笔迹进行对比,而不能随便用其他的签名来进行对比或鉴定。对于前一种情形,特约商户根本无法做到,而且特约商户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在对签单时的签名笔迹与信用卡背面签名笔迹进行对比时,从举证责任来看,原告霍某认为“使用人的签名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明显不一致”,那么原告应该举证来证明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原告负有举证责任。现信用卡已丢失,其丢失的信用卡背面上的签名笔迹很难取得,很显然,原告根本就无法来完成其举证责任。现行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并没有要求此种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从而要求被告来完成举证。因此,原告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那么法院也只能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事实上,特约商户既无义务且在事实上也没有保存信用卡背面的签名笔迹。因此,如果法院在此类案件中都采取此类举证责任分担理论的话,毫无疑问都会使特约商户举证不能,岂不是强加给了特约商户在接受信用卡交易时都必须复印该信用卡背面签名笔迹等义务?此外,结合到本案案情,原告于2002年2月24日19时左右信用卡被盗,其电话挂失的时间是当日20时16分,但信用卡被冒用的时间却是在当日19时49分至20时13分之间,也就是说就算是原告霍某在挂失后立即生效,但由于该交易已经完成,其损失已经发生。()而对同一次交易特约商户不得分次处理,仅仅是持卡人自己设定的自我保护方式,该限额既然由持卡人设定,那么他也就可以进行更改。在这种情况下,你能说特约商户的责任有多大?因此,由于该交易已经在挂失前完成,因此该行为并不是导致原告霍某的财产受到损失的原因或主要原因,而信用卡被盗及被冒用这一行为才是其财产受到损失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最起码第一次刷卡交易如此)。所以,法院判决让被告某电讯服务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似有不妥。同时,在此类案件中,由于持卡人一般在申领信用卡时与发卡银行之间的合同及信用卡章程中都无一例外的认可在持卡人的信用卡被盗或被丢失后在挂失前及挂失后的24小时内所产生的风险及责任都由持卡本人承担。因此,法院在没有否定这一特别约定的效力的情况下,判决让被告承担主要责任,更无合同约定义务依据。不过笔者认为,发卡银行与信用卡申领人之间的这一条款极不公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应持卡人的请求予以变更或撤销,或者直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确认其为无效,以加强对持卡人的保护。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信用卡交易中特约商户的审查义务主要由其与信用卡服务组织之间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但不能违背合同法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同时不得违反民法中的公平等基本原则。在信用卡交易业务蓬勃发展的今天,正确、公正、合理、合法处理信用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不仅可以保护信用卡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通过司法实践活动来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以前信用卡交易中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或核对签名笔迹、信用卡挂失制度等),使得信用卡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风险较大。但随着现代社会通讯技术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有可能也有条件进行解决。笔者也欣喜也看到,国内一些银行已经推出了信用卡“即时挂失即时生效”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信用卡丢失后被冒用而给持卡人所带来的财产损失风险,较好地保护了持卡人、特约商户等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笔者也呼吁各发卡银行及发卡组织能够真正从保护持卡人的权益出发,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建立起“即时持失即时生效”制度,以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
1.请将(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税务登记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于本协议书之后。
2.银行卡指工商银行已经发行或拟发行的牡丹国际信用卡、牡丹国际借记卡、牡丹贷记卡、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牡丹专用卡、牡丹纪念卡、牡丹智能卡等牡丹卡系列品牌的银行卡(本协议中简称“牡丹卡”)以及他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3.特约商户指与收单机构签署协议、受理银行卡、外卡的机构。收单机构指与特约商户签署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机构。
结账功能指pos可以按收银员班次结账,结账后银行按班次入账的功能。
5.下属部门是指大型综合商户存在经营范围明显不同的内设部门,在受理银行卡业务时需要单独设置的部门,如存在需填写此项。
6.特约商户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特约商户部门档案表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以下各条款为本协议书组成部分:
一、机具管理
如乙方为甲方安装受理机具,双方同意履行以下约定:
(一)乙方对受理pos机具、密码键盘等所有设备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乙方负责指派人员对机具进行安装、调试及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甲方正常受理业务。乙方应对甲方报修的机具进行及时维修,对于系统升级等特殊情况,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指派人员对机具进行升级,资料《工商银行特约商户》。
(二)甲方应指定人员对机具进行管理和使用,严格按乙方要求使用机具,负责机具设备安全,注意防尘、防水、防火,机具设备上不得放置杂物,不得挪做他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装或移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负责提供安装机具的`环境(包括:安装场地、线路、220伏电源及多用途电源插座等)。机具如出现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因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造成机具损坏、遗失、被盗等,甲方负责按市场价格赔偿。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受理标识、业务培训及相关资料,负责设立业务咨询和授权电话,协助甲方解决受理中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投诉。
费后,划入甲方指定的人民币清算账户,甲方应及时对账。甲方有权对最近15日内的交易款项要求查询和改正。对于截获止付、伪冒、没收卡的甲方经办人员,乙方确认。
特约商户(甲方):公章收单机构(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授权特约经销甲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时间。
1.1甲方作为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特约经销商。
1.2授权经销产品: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1.2.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甲方保证上述商品由其独立生产,并对该商品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对该商品及使用的商标享有知识产权。协议商品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责。
1.2.3甲方保证上述商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质量标准。
1.3授权区域包括:______(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3.1甲方许可乙方在_______地区特约销售协议商品,乙方享有特约经销权。
1.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经销商。
1.5授权特约经销期限:______。
双方约定特约经销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甲、乙双方的试销期。在试销期内,甲、乙双方都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任何情况下终止本协议均必须签署《解除授权特约经销商协议》并按照《解除授权特约经销商协议》中的规定执行。试销期满双方都选择继续合作,并在约定本协议经销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经销甲方产品,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
二、销售任务、激励机制。
2.1在甲乙双方约定经销期限内,乙方销售任务为人民币____万元;销售任务是指:______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以经销价格达成的合同金额。
2.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三个月内没有完成第2.1款中销售任务的____%,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的经销权,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3若乙方在本销售年度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产品款项_______天内,甲方对其超出部分按乙方实际支付给甲方以经销价格达成合同金额的_______%作为额外奖励。
三、合作原则及规定。
3.1乙方作为甲方的特约经销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蓄意诋毁甲方或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对乙方处以_______万元的罚款。
3.3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市场保证金_______万元整。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且协议终止_______天内,甲方无息退还此市场保证金,退还方式参见本协议3.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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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进货金额超过该区域所有授权经销商进货总金额的_______%以上),则甲方可以授权乙方作为该区域的独家经销商,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独家经销商协议》并享受独家经销商的销售政策。
动终止。双方签署《解除授权特约经销商协议》,甲方将按照经销价收回乙方的库存产品,并在《解除授权特约经销商协议》签订_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的_______%,在乙方完全遵守本协议和《解除授权特约经销商协议》的前提下,甲方将解除协议签订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的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销售培训与支持,并协助经销商组建本区域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乙方可以委派人员到甲方公司接受培训,产生的路费及生活费由乙方自行承担。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以及销售价格,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对乙方供货。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情况和库存数量。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4.5若因为乙方个体及团队工作态度、方法等造成本产品在该区域未完成销售任务及甲方品牌受损,影响甲方业务发展规划,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在该区域经销商权利,或者为乙方更换其他经销区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产品价格进行销售。
5.2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以及召开演示会,在甲方批准的前提下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各半,甲方应该付出的费用将以货款的形式返还给乙方冲消货款。
5.3乙方不可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可制造经销产品或类似于经销的产品,也不能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可代理或销售与经销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所有产品宣传资料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5.4对于乙方违反第5.3款中的任何行为,一经甲方查处,有权对乙方提起诉讼,并对乙方处以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的罚款。
5.5乙方自行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并承担各项费用及用工风险。
5.6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取得产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件,以自身名义对外经营,自负盈亏,并保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5.7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的统一策划活动的销售方案或者推介会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执行或者打折扣执行。
六、销售行为规定。
6.1产品价格(含17%增值税)。
6.1.1乙方的合同单价必须遵守甲方的市场指导价,最高不可超过市场指导价,最低合同单价不可下调至市场指导价的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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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为快速应对市场变化需求,以及甲方认定的需要必须签订的受买人订单,甲方有权规定乙方给予受买人销售价。鉴于乙方给其价格的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经销价将同比例调整,原则上下调不超过规定经销价的_______%。
甲方按照乙方实际的回款额的_______%给予乙方返利,如乙方完成销售任务额的_______%,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回款额的_______%给予其返利,如乙方超过销售任务额的,甲方将按照本协议2.3款给予乙方额外奖励。
6.2订货流程。
6.2.1乙方以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下单之前乙方与甲方沟通并确认交货时间,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客户单位、联系人、数量、产品型号、合同价格和交货时间。
6.2.2甲方按照乙方的采购单提供销售合同给乙方盖章并签字确认。
6.2.3甲方按照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款号及数量发货,发货后乙方需要中途变更产品款号及数量数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乙方须将产品先返还给甲方更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销售合同确认后的3天内把订单总价的_______%定金汇到甲方指定账户;在发货前支付订单总价的_______%;乙方在收到产品后_______个月内支付尾款即订单总价的_______%。
6.3.2甲方直接开据_______%增值税发票给予终端客户,乙方则需将增值部分补交税点给予甲方。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金额后,按约定时间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6.4.2乙方收到货物检查产品是否有损坏并核对送货清单后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在7天内提出,与甲方核对。乙方签字确认后不得再以产品的数量短缺、损坏等要求退款或退货。
6.5跨区销售、反低价管理。
6.5.2销售计量:______买受人信息由乙方为第一申报人的销售订单计为乙方销售量;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申报信息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回复确认乙方是否为第一提报人,超过一个工作日甲方没有否决的,则表示甲方默认乙方为第一提报人;由甲方独立完成的或买受人信息非乙方为第一提报人的销售订单不计为乙方销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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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跨区销售行为。
6.5.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订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未登记的跨区销售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扣除其市场保证金的处罚。
6.5.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并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5.7如乙方出现严重的未登记跨区销售行为或低价倾销行为,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对其处以销售价格_______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七、商标使用。
未经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的商标和文字标志。
八、保密责任。
8.1乙方承诺不会将保密性资料用于非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任何目的,且不会披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一经甲方发现,将处以乙方市场保证金双倍的罚款。
8.2乙方要与掌握及了解保密性资料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书,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资料。
8.3与甲方相关或产品相关的资料的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若用于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必须征得甲方许可;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8.4上述保密条例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经销关系终结之日起_______年内持续有效。8.5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并销毁所有相关电子资料。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6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赔偿不低于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计算)销售额的_______%,并没收乙方的全部市场保证金,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8.7保密性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获得的客户信息、产品保密参数、往来邮件等。
九、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_______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违约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计算)销售额的_______%。
1)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2)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4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违约方承担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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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甲方对乙方的销售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定期考核,如乙方一个季度未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_______%,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寻找其他经销商。
体内容需要补充完善的,必须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二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 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木工装饰,空调设备,室内用电系统增改,卫生间设备,灯箱广告牌。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统、防渗漏等隐蔽工程必须按物管公司要求或相关规定,规范要求施工,如经检查有不符合的,经通知后必须拆除遮挡部分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如有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对贵商铺要求进行停工整改处理,所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或装修公司负责承担。
3、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损坏外墙等不合格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如拒不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不合格时,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或停电停工整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4、装修人或装修公司在装饰装修活动过程中有违章施工、违章改建、空调安装不合格等行为未整改合格时,物管公司将不予办理按金退领手续,如因此造成损失或产生费用的,物管公司将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5、属装修公司责任的由装修人自行向装修公司追偿。
6、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7、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它约定:
1、为保证本商场装修工程的质量,物管公司将不定时派人到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指导施工,装修人和装修公司须配合物管公司对商铺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2、物管公司有权制止装饰装修活动中的影响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相关行为。
3、装饰装修工程技术质量和所用的`产品质量由装修人按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自行进行验收或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物管公司只负责对现场进行检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三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户合作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一致同意,就乙方加入甲方商家联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目前拥有会员人数达______人,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在推广本会所相关服务的同时,有义务对联盟商家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推广。
2、免费为乙方提供宣传场所,乙方提供布舲宣传场所需要的展板以及宣传材料。对于乙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讲解,由甲方协助乙方完成。
3、乙方加入甲方商家联盟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产品及相关服务向甲方会员进行口碑宣传,以提高乙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知名度。
1、乙方必须在该企业的醒目位舲悬挂有“商家联盟”的相关标识,并标明持有甲方“会员卡”会员在乙方服务场所消费,可以享受到的最大折扣。
2、乙方应及时主动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宣传材料及服务项目相关信息。
3、乙方在参加甲方商家联盟时,对其商品及服务要明码标价,标价不能高于同行同类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价格。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与同行业第三方签订商家联盟合同与协议。
5、持甲方会员卡在乙方店内可享受______折优惠。
1、甲方把握市场销售动态和会员反馈信息并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消费市场的,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消费群体,通过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的利润最大化。
2、甲方承担乙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宣传与推广工作,甲方会员到乙方服务场所进行消费时,乙方应对甲方会员提供快捷、全面的优质服务,使甲方会员从根本上得到实惠,同时使乙方产品及相关服务得到更好的推广。
3、乙方增加或减少产品或服务项目,对其产品或服务项目的价格进行调整,以及经营地址的变更,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把最新信息通知甲方会员。
4、乙方应确保对甲方会员服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质量损害甲方会员的利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单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天,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1、商家联盟运行系统及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属甲方所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四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两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万元,甲出资__万元,乙出资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两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两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两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两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签字或盖章)
__年__月__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五
经销商名称: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销售合同。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号。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积极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系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销方式及条件:
1、甲方授权乙方以经销方式在淘宝渠道经销甲方提供的系列产品。
2、乙方按合同规定负责甲方产品于上述区域或渠道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经管工作,共同开发该授权区域内的市场。
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的首六个月未完成(实际到款)本合同规定的任务总额4%以上,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域内另设经销商,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制造、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及产品。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更换经销商并向乙方索赔其造成甲方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作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作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若乙方要求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6天书面通知甲方。
三、销售任务:
1、在合同期内,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乙方须完成产品的保底销售任务额为3万元(也即乙方的实际付款额)。
四、区域经管。
(1)、处罚金4元,并要求3个工作日内回收所窜货的商品;。
(2)、甲方将重新考核乙方的信誉及是否保持原有的合作模式。
2、甲方将于签订合约后1个月内向乙方收取窜货保证金1万元。此保证金用于抵付窜货罚款用(非上限),如合同期内无窜货记录,此保证金将于合约期满1个月内退还乙方。
3、产品价格及市场价格经管:
(1)、产品价格:产品供货价格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表》为准.
(2)、双鹰系列产品流通、终端建议最低售价如下:
五、货款结算:
1、结款期限:月结次月15号之前结清。
2、如遇产品调价,产品改动(包括规格包装颜色等)甲方须事先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可以通过汇款或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以我方银行到帐日期为准,才视为收到。
4、除甲方财务人员外,其他人员以甲方名义向乙方收(借)取现金的行为将不被甲方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六、奖励政策: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工程产品销售奖励计划,制定下列奖励条款。
1、准时15号之前付清上月货款给予奖励2%,在次月对帐单上体现:
2、年度达标奖励:合同期内产品按下列付款额给予奖励:
乙方如合同期内完成销售任务额(已付款)的1%以上(含1%),甲方给予乙方付款额(其它费用和票点不计入内)2%的奖励。当进货额大于指标而实际回款额小于指标时,我司将以合同期限内实际回款额给予2%的奖励,其它付款若超过回款时间不享受政策,在新合同签订之时旧款不累计入指标中。(如合同期: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月,指标______万,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付款8万元,进货额完成15万元,返利=8*2%,余下货款若再支持不能享受返利也不能累计进216年指标中)。
3、年度达标奖励将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进行结算,由甲方以还款额性质在对帐单中体现。
七、订货、货物交付、货物验收、货物更换:
(一)货物交付。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每批订货单后将向乙方发出货物。
2、产品实行"出厂价"将货物运至乙方指定货运站,长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二)货物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货物须立即或在收到货物7个工作日内验收,若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和《送货单》不符或其它质量问题应及时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书面传真通知后,如有出现产品与账单不符合或其他品质问题的,须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如乙方在该约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将视为货物数量、外包装均无问题,甲方不再接受因外观问题的调、换货。
(三)货物更换:
1、对产品出厂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运费由甲方承担。
2.所有在乙方收到货7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部分,甲方将不接受调换货。如发生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如甲方同意退、换货时,将通知乙方该批次的调换手续。
3、原则上产品出现任何问题均需双方及时协商处理。
4、所有被甲方接受退、换,而又属于乙方原因要求退、换的货物,将以8%结算,运费则由乙方承担,退货中如缺少配件的,所缺配件按成本价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八、特别约定:
1、双方所有的正式沟通都必须通过文件文字方式进行方可生效。
2、甲方只对经自己书面确认的销售政策和本合同及变更的合同承担相关的责任,除此之外,甲方概不负责。
九、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连带关系。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法院具有司法管辖权。
2、双方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裁决。
3、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本合同可以终止:
1)乙方无能力继续经营甲方产品。
2)乙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本合同时。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制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
1、终端以授权为准;。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六
作为一个特约商户,我一直不断地探索着如何提升我的业务和服务质量,以及与客户之间的沟通效率。在这个过程中,我不断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分享出来,希望对同样身处特约商户行业的朋友有所帮助。
第一段:认识特约商户的意义和价值
作为特约商户,我们承担了推广和销售银行产品的任务,我们不仅仅是银行的代理,更是银行推广产品的重要渠道之一。因此,我们作为特约商户必须要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所在,我们的存在不仅给银行带来效益,更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我们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和持续不断的学习与提高,以便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
第二段:服务质量是特约商户的核心竞争力
在如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忠诚度,提高服务质量是我们必须重视的事情。我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力求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例如,我经常利用社交媒体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回复客户的咨询和反馈。我也会主动向客户提供一些金融理财方面的建议,以此增加他们对我和银行的信任感。
第三段:需要深入了解客户需求
作为特约商户,我们需要深刻了解客户的需求,这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推广银行产品,为客户提供最合适的金融方案。例如,我会通过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的职业、收入、资产等情况,以此为基础,帮助他们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银行产品。
第四段:运营应该持续不断地创新和改进
在特约商户的运营过程中,持续不断的创新和改进对于业务的发展非常重要。我会定期参加银行举办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了解与金融相关的最新趋势和发展方向。同时,我也会定期检查自己的运营方式和理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出反思和调整。
第五段:建立自己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特约商户除了推广银行产品,更需要建立自己的口碑和品牌形象。一个有信誉的商户可以为自己赢得更多的业务和客户。我通过尽力提供优质服务和积极回应客户反馈,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逐渐地在市场中建立了自己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总之,在特约商户行业中,持续不断的努力和提升是必要的,要想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需要建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口碑,不断推陈出新,迎接市场的变化和挑战。希望这些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能对从事特约商户行业的朋友们有所启示和帮助,让我们一起努力和成长。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现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就合伙经营酒店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字号、主要经营地
1.1合伙字号:___________。
1.2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市路号。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2.1经营项目:___________
2.2范围包括: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范围为准)
第三条合伙的组织形式
3.1酒店的组织形式是个体工商户,以方名义注册酒店,甲乙丙三方对酒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合伙期限
4.1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5.1甲乙丙三方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比例为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出资比例为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出资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出资比例为_____%。
5.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各合伙人的出资存入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专用账户,除经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经营开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则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5.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6.1合伙的利润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若是出现亏损,各合伙人应及时出资补亏。
6.2合伙存续期间。如遇装修、大型拓展活动或增加经营项目、新增设施时,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用于扩大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6.3合伙人每(年/月)结算一次,于每______月______日分配上(年月)经营利润,经营利润是扣除当月已结算的所有开支(包括弥补上月亏损)外的营业结余,由三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每(年/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对本年/月的经营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及库存盘点,结算及盘点结果需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
6.4债务承担:___________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7.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如火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2退伙
合伙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酒店造成重大损失;
挪用、侵占合伙财产的;
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现有共有资产总值*出资比例)。退伙人对给合伙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货人在合伙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7.3出资转让
不得随意转让,若转让,必须经另外两个合伙人的同意。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8.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务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以合伙项目资产支付合伙债务;
8.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_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8.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业务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4对于合伙事务,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议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执行,无法达成一直意见的,根据出资比例表决后按过半数意见执行;应该合伙人事务给合伙人事务造成损失的,表决时同意该意见的合伙人应当予以赔偿。
8.5一方对另一方负责管理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合伙经营及财务情况对全体合伙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第九条禁止行为
9.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9.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的继续
10.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字号继续经营原合伙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10.2在合伙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和清算
11.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项目长期亏损且无法盈利;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被依法撤销
11.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日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内进行,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最后再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算后有剩余,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按出资比例分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按其出资额的_____%赔偿其他合伙人损失;如果逾期30日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12.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出资份额或中途撤资的,按其出资额的_____%向其他合伙人赔偿损失。
因撤资给合伙造成的损失大于前款约定的,应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3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财产对外提供担保的,其行为无效,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又给对外担保的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失,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3.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经营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4.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经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14.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4.3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1份。
14.4本协议子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14.5由于本次合伙项目经营性质属方设立的个体工商户。但并不影响本合伙协议的内容,甲、乙、丙三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已对协议内容进行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均属三方真实且准确的意思表示。本协议签订前,若甲乙丙三方已完成出资且合伙项目已进行经营的,甲乙丙三方需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并制作盘点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双签订确认,该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特约商户协议书篇十八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地方之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长期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平台发布产品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产品:指由甲方制造或经销,具有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认可合格的商品;
1.2区域:浩沙健身俱乐部xx区域内所有门店覆盖区域;
1.3用户:经乙方确认的,自愿参加宣传活动的会员或员工,甲方确认消费者身份的方式为:浩沙健身俱乐部会有效员卡和浩沙健身俱乐部工作胸牌。
2.1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者企业,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保证商家和产品的质量及服务,保证正常供应产品和服务。
3.3乙方组织的优惠活动,应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实通过乙方的平台发布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
4.1乙方不得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主动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
4.4乙方有权在与甲方沟通后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做适当修改与调整;
4.5乙方有权根据当前宣传平台的饱和程度,选择是否使用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
5.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其图片、价目表及其他有关产品技术参数等辅助资料;
5.5甲方负责与用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发票或收据;
5.6如果甲方不能尽到其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停止发布甲方产品,甲方必须即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保证对已购买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后续服务。
6.6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予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店铺受查封、停业整顿、歇业和倒闭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对15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时履行且经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8.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9.1双方合作期限,从日至月日止。
9.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9.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3具体商务合作部分参见《浩沙惠信息申请表》。
10.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8568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