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工作和学习场合,我们都可能需要撰写或提交各种类型的报告。报告的结论应该明确准确,能够给读者提供明晰的思路和行动方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参考。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一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进行了传达学习,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开始前,局领导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关于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中切实做到勤俭节约的通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此次自查活动的意义。自查中,我们从查思想认识、查制度落实等环节入手,深入查找接待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局始终把防止铺张浪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局领导及时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既充分认识到接待工作的重要性,又把周到细致、热情融入到接待工作中,做到不以高支出的接待作为热情的标准。同时,局领导更通过多种方式对全体人员进行教育,要求大家主动理解和积极支持经费管理工作,把有限的经费用于局的自身建设上;局领导带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同时要求负责接待工作的同志要有较强的原则性,廉洁奉公、不贪不占,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掌握标准,认真负责地履行手中权力,杜绝随意开支和越权开支等现象。
为保证接待工作既热情得体又勤俭节约,避免标准不一、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出现,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外公接待工作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接待工作的具体事项,通过对接待工作进行正规化管理,实行以制度管人,使接待工作有章可循,堵塞漏洞,避免工作的随意性,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1.确定比较合理的开支标准。参照地方同级机关接待标准,针对不同的接待对象(包括上级机关来人、兄弟城市参观学习、业务会议接待等),分别明确餐费接待标准,一般接待原则上不备水果,不自动带客人到旅游景点参观,不负责客人住宿费用。
2.建立严格的相关制度。为加强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以现行财务制度为基准,从本局财力实际出发,建立接待标准(住宿标准、餐费标准)、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如:哪一类接待对象由哪一个部门和人员负责接待,享受怎样的接待规格;不同的接待规格报请哪一级领导审批,不同级别的接待人员享有多大的临时开支权限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办事人员心中有数,按章办事。
3.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后,关键是要抓落实。搞好接待工作,能坚持以严字当头把好关。严格把好报销关,报销前,必须由报销人详细说明各项开支的事由、时间、地点、数目、负责人等,并由具体办事人员、分管领导共同签字负责。财务人员在办理结算报销手续时,认真履行监督、审核职能,对于擅自突破批准额度、未经有审批权领导同意、用虚假的发票滥竽充数等现象,坚持按原则办事,不报人情帐、不做糊涂帐。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二
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三
在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根据“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工作。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自查整改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组员包括:***。根据文件指示精神,对比有关标准,特别是依据附件2“定点医院检查记录单”和附件3“定点医院住院病人检查记录单”相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逐项检查,查找不足,积极整改。
二、全面自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保制度。
我院核定床位**张,实际床位数**张,医院职业机构许可证有效,许可证已年检。科室设置与许可证一致,无超科室范围执业情况,医护人员资质齐全,持证上岗。完善和加强医疗制度建设执行和诊疗执行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一日清单制度,建立床头卡和执行输液记录单,自查中发现个别床头卡及输液单字迹潦草,不清晰,当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并已纠正。护士严格执行医嘱并及时签字,理疗项目进行登记并签字。
三、严格住院指证,合理诊治,合理收费。
参保患者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辨认,无冒名住院现象,无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把握病人住院指证,收费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随机抽取10份病历,城镇职工医保5份:**,城乡居民医保五份:**。仔细核对医嘱与费用明细清单,检查、用药与临床诊断相符,无超范围检查、用药情况,无重复收费情况。10份病历都已签订《入院知情同意书》,住院期间未使用自费药品。均有明确的住院指证,能够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无拖延住院时间情况。
通过此次自查活动,我们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中心,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良、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诊环境。
**医院。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四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9号)和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就我乡对“三公经费”“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我乡严格对照《雅安市公务接待费清理整改情况统计表》所列清理事项类别对我乡公务接待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清理。
1、我乡建立了严格的单位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并切实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
2、严格接待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接待。无超标准超规格,无非公务情况纳入接待;无赠送土特产、纪念品等情况发生。
3、严格经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实行一事一结。
4、20xx年的公务接待费开支低于20xx年决算数和20xx年预算数。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方面。
我乡对公车运行实行单列记账,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无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无违规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损赠车辆;无在专项项目经费中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xx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低于20xx年决算数和20xx年预算数。
20xx年我乡没有安排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五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我项目部将严格按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____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工程项目部
承诺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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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六
为妥善处理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维护我区社会稳定,自20xx年10月,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内江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情况的通知》(内人社发〔20xx〕70号),要求全市各区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来,我区严格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实地检查了建设领域推行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和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现将此次专项检查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计排查用人单位36户,各乡镇及工程主管部门摸底排查52户,涉及农民工3300人。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2户,涉及农民工120人,拖欠工资共计220余万元,责令支付工资220余万元。并督促所排查的施工单位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工程款,把民工工资监管并支付到位。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迅速传达贯彻。内人社发〔20xx〕70号《内江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情况的通知》和相关文件下达后,我区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政策精神,做好我区开展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安排布置。
(二)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建立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欠薪处理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检查的重点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检查效果,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年前基本得以兑现。
(三)细化责任分工。我区进一步明确了由人社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抓好源头性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和移送工作;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项目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及支付农民工工资;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和依法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
(四)强化普法宣传。一是我区组织人社、公安、工会、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和工地,对施工单位和农民工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农民工工资;指导农民工通过正确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专人值守,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实行权益告示牌制度。要求区内所有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在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示牌,将农民工享受的权益、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人举报电话、维权方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向农民工公布。
(五)强化监督检查。20xx年10月以来,我区及时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20个工程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施工项目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开展了在建施工项目农民工工资清理排查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工资支付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装修行业、天然气管道建设、电力改造等拖欠民工工资较突出,施工企业办民工银行卡存在诸多困难,银行办理不顺,民工不太愿意,怕收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开工建设,全面完善落实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切实督促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办案条件,扩大执法监察覆盖范围,加强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欠薪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20xx年起,将在交通、水务、电力、教育等主管项目逐步推行实名制管理。力争20xx年实现我区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东兴区人社局
20xx年2月2日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七
我县根据部、省、市的有关统一部署和要求,于xx年11月1日至xx年年2月12日在全县范围内对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8户,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全县共抽调检查的人员10人,组织召开现场咨询活动1场,散发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较好地规范了劳动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领导,制订检查方案。
根据劳社部函[xx]202号、苏劳社电[xx]11号和市连劳社发[xx]24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劳动保障、建设、公安、总工会四部门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总工会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10名执法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还按照部、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订了“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将专项检查活动分为四个阶段:(一)普法宣传阶段(xx年11月1日―11月10日);(二)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xx年11月11日―11月20日);(三)汇总上报拖欠工资数额阶段(xx年11月21日―11月24日);(四)执法检查阶段(xx年11月25日―xx年年2月12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我县于xx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组织相关部门的人员去街头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xx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5幅,到县工业区、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县于xx年11月11日开始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我们把印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逐户送达各类用人单位,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于xx年11月20日前报县劳动保障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的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在要求各类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县也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各类用人单位的初步情况,对各类用人单位上报的相关资料以及我们进行的摸底情况进行汇总并一一梳理归类,从中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并制定了具体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奠定基础。
四、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用人单位的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重点工作,我县从xx年11月25日对98户排查出重点行业和重点用人单位进行了严格的联合执法检查,共涉及劳动者0.87万人,其中农民工0.67万人;责令11户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19.03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18.43万元,涉及劳动者319人,其中农民工291人,责令1户用人单位退还职工押金1人200元。联合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县劳动保障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和县工会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上工地,进厂房对重点用人单位逐一检查,我们每到一户用人单位都调阅查看该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各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并与劳动者座谈等形式询问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检查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用人单位能够确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时间,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领域进行检查中发现,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在工资支付方面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计酬手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对于存在工程款未到位的情况,我们及时和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也非常重视并进行摸底调查,发现其中一个承建单位存在工资支付缺口,通过协调,开发商同意xx年1月底前在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基础上放宽10%的支付比例以填补农民工的工资缺口,确保每名工人能按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也有的用人单位存在平时只发生活费,年底一次性结算工资或者压一个月工资的现象,这些用人单位往往是为了能够控制企业劳动者,减少人员流动给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有些用人单位在每月的工资支付日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但如果劳动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往往以公司有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等到工资支付日才能发放为借口拖欠发劳动者工资,给劳动者带来损失,检查中就有两个单位的三名离职员工因此来我局投诉,我局现已作出了行政处理,要求单位立即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另外有些单位无正规的工资表、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也给我们的执法检查带来了一些困难,有2起劳动者投诉反映离职时老板未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工资,通过调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且无法提供工资表等有效证明材料,由于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要求单位进行了补发,使劳动者得到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次检查期间我局共立案5起,责令限期改正3件,行政处理2件。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轻微违法行为我们提出改正意见并要求用人单位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扼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五、存在问题。
3、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八
中共***市委组织部: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402536.90元,使用381826.40元,结存32457.79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117475.40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九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总工会的统一部署,于20xx年xxx月xxx日至20xx年xxx月xxx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目前排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上报区政府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协调会,会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xxxx派出所、工商行政管理局xxxxxx分局、区总工会共同研究制定了《xxxxxx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求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大意义,普及《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品等形式,提高广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要求被检查用人单位应对20xx年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联合执法、重点整治。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监察力量。
首先是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网络邮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处置预案,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访事件,劳动监察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置,确保维护社会稳定。其次,确保将拖欠工资隐患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欠台账,排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台账,逐案销号解决。及时调查拖欠主体,主要对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承包和分包是否合法等情况依法逐户进行检查,收集有效证据,确定拖欠工资数额及人数。集调解、执法于一体化解矛盾,提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效率。再次是发挥农民工记工考勤卡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长效机制作用,化解建筑总承包企业因层层转包、工程款不到位而导致的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发现拖欠、克扣工资的用工单位,我们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检查xxx家建筑企业用工单位,涉及农民工xxx余人,责令补签订劳动合同xxx余人,下达责令整改指书xxx份,协调解决xxx起拖欠工资案件,共为xxx余名民工清欠工资xxx余万元。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决定从20xx年11月28日至20xx年2月5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欠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现场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依法处理。
与此同时,将实行重大案件曝光制度。各市、县(区)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较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对清欠中遇到的恶意欠薪“钉子户”和难以查处的重大案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促使欠薪问题尽快解决。
此外,还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的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刑法案件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坚决依法查处。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当地人民法院将尽快执结。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一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对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xx系统党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xx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系统下属46个党支部,目前共有党员800余名。其中女党员433名,35周岁以下党员12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党员561名。2018年发展党员4名,据统计2018年未发展党员支部有36个。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才能保持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才能使我们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三年来,xx系统在组织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出现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况,也不存在突击发展、集中发展、跨年度发展和超计划发展等问题。发展党员资料实现全程档案记实,相关会议记录、表决票、公示、决议,上级党(工)委批复等印证资料完善,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年来,教育局党总支共发展新党员13名,2016年发展党员6名、2017年未发展党员。2018年发展党员3名。所发展的新党员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全部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文化局2018年发展党员1名,文旅中心党支部2017年发展党员1名。2019年发展党员14名。随着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党员素质稳步提高,党员结构有所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各党支部十分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收缴党费,健全支部党费台账;对照工资收入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并提供工资收入的相关证明;党员准时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按季度缴纳党费,党费证使用规范。党费账簿规范合理。各党支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统一凭证入账条件,做到建帐、入账、记账三规范,达到账、据、户相符,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目前,xx系统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还不够,特别是在经常性和针对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二是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上需要进一步下功夫,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和对一般群众的影响力还不够,一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要求、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老党员的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到位,年轻党员的政治思想、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个别支部还存在党费催缴情况,个别党员不能做到主动及时交纳党费,有的支部按季度收缴党费,不符合“逐月收缴”的要求。
下一步,xx系统党委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健全党员发展体系。加大党员培养力度,按照申请入党人、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党员这三个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培训教育,建立经常性的思想汇报制度和立档制度。继续抓好教育环节,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抓好考察环节,确保新党员质量;抓好发展环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同时强化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将党费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使xx系统党的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5-7月,结合六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市委组织部组建3个小组,对17家市直单位(市交通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社科联、市史志研究中心、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招商局、市人社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畜牧兽医中心、市文联机关、市委党校)及14家二级单位同步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检查。期间,调阅了有关会议记录及基础资料,访问座谈157名党员干部群众,随机抽查28个支部开展问卷调查和知识测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抓基层党建责任意识不强。
一是部分单位对党建重视不够。一些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基层党建责任还不够到位。市人社局党组未专题学习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被检单位普遍简单传达学习,未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市畜牧兽医中心党组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市发改委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和二级单位党建工作。市审计局党组未听取全年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机关党委年度工作总结连续三年存在的问题雷同。市史志研究中心机关党总支书记不是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担任。二是党建工作督导考核不够有力。部分单位对基层党组织的检查指导流于形式,精细化常态化做的不够。市文旅局机关党委未结合实际细化二级单位年度党建考核指标,照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印发的考核细则。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畜牧兽医中心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履责“口袋书”部分承诺事项未落实。市交通运输局2个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责“口袋书”内容雷同。三是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不够扎实。部分单位落实党支部达标创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不够到位。市统计局对支部达标创建、“灯下黑”问题检视等工作没有专题研究。市招商局“灯下黑”专项整治不彻底,制定的整改措施“集中+补学”学习机制仅停留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层面,未落实到党支部、党小组。市人社局将党务工作培训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实际并未落实。市文联推进支部达标创建工作不力,未结合实际制定达标创建三年行动方案,未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市审计局机关党委未研究党支部达标创建工作。
(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到位。
一是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规范。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对照检查不认真、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情况。市财政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够,以业务工作问题代替批评意见。市文旅局党组书记、局长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与雷同。二是组织生活会走形式走过场。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未全覆盖、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市财政局机关第五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市发改委原机关第二党支部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相互批评。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没有参加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市审计局机关第三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仅2人开展相互批评,且以“加强身体锻炼”作为批评意见,第五党支部书记以支部述职报告代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市应急管理局、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非党员参加支委会或组织生活会。三是支部主题党日缺乏实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不突出、活动形式单一、学习内容“大杂烩”“一锅煮”等现象较为普遍。市发改委机关第三支部2022年4月主题党日学习文件达10多个,8月学习文件14个,主题不聚焦。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高达12项、市直机关休干所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高达21项。市审计局近三年来支部主题党日以传达文件为主,缺乏吸引力和针对性,与审计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存在“两张皮”现象。市统计局机关第一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请假人数过半。市动物防疫控制中心党支部主题党日无主题。四是落实“三会一课”打折扣。市发改委机关三支部未召开支委会。市财政局收付局党支部支委会研究业务工作多、党建工作少。市财政局机关第五党支部支部书记没有讲党课,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8个支部、市人社局机关二支部党课次数不达标。市文联机关党课讲稿以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代替,市统计局以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代替党课。市审计局、市畜牧兽医中党小组形同虚设,未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党小组会不经常。市统计局机关第二党支部未召开党小组会。
(三)发展党员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实。
一是执行发展党员细则不严。发展党员普遍存在思想汇报抄袭网络文章、程序不规范、档案资料不全、填写不规范甚至混乱等问题。市人社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刘某某8篇入党思想汇报、市委党校5名党员思想汇报均存在抄袭现象。市财政、发改、交运、人社、文化旅游、审计、应急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均存在发展党员以举手表决代替无记名投票。市审计局卢某某日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在未充分了解、培养的情况下,次日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市统计局王某、李某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组织未在一个月内与其谈话。市文旅局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名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一年即转正。市应急管理局、市畜牧推广站发展党员公示不到位。市委党校第三党支部发展党员时预备党员参与投票表决。市财政局非税党支部张某某预备党员公示时间在前、发展对象公示时间在后。市文旅局、市物流业发展中心、市统计局部分党员档案缺自传、政审报告等重要资料。二是部分党员党的意识、组织观念不强。部分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宽松软虚问题仍然存在。市财政局反复开展警示教育,仍有党员干部因酒驾被立案调查。市发改委共有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其中1名被开除党籍。市审计局有5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市文旅局至今有13名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部分党员没有按月缴纳党费,存在一次性补缴情况。座谈发现市文旅局部分党员不清楚党内基本组织生活制度,问卷调查“你所在支部每年召开组织生活会次数?”时回答“每月召开一次”。三是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市文旅局未单独设立离退休党支部,将离退休党员与机关各支部混编,未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市人社局机关离退休党员达76人,只设置一个党支部,有4个二级单位将离退休党员与在职党员混编。
(四)基层日常工作基础薄弱。
一是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纳入检查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支部换届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差额比例和参会率不符合要求、未按期换届等情况。市财政局有4个支部在补选支委时没有落实差额选举要求。市审计局机关党委和纪委因故延期换届未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第四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时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市统计局机关党委、党支部任期届满后未及时按期换届。市文旅局歌舞剧团党支部至今没有党支部书记,京剧团党支部换届后至今未换届,博物馆党支部补选支委时到会的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未达到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市人才服务局机关党支部、劳动监察局党支部延期换届超过2年。市文联机关党总支换届选举,由候选人担任计票人和总监票人。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原书记被留置,机关党委才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请示报告补选事宜。二是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不规范。市发改委原机关第一党支部度没有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均存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只唯票、未召开支委会综合研究评定情况。市人社局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未公示。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均存在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现象。市文联、市应急管理局民主评议党员将受处分党员评为“优秀”。三是日常工作不规范。市发改委机关第三支部对组织生活会未进行记录,机关第四支部讨论党员转正没有记录党员表态意见。市文旅局机关第二、京剧团、歌舞剧团、图书馆等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党员发展、党员违规处理时,仅记录议题,没有具体意见。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党建责任。聚焦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新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狠抓督办检查落实,狠抓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着力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提升。针对专项检查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真正把整改工作做到实处、落到细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以问题整改推动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
(三)强化守正创新,激发党建活力。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载体,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提炼支部工作法、深化“固本提质”三年行动、常态化推进“除顽疾、促升级”专项行动等措施,推进机关党建上台阶、上水平。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争先进位,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三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对党费收缴和管理进行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镇严格按照标准核准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我镇各党支部党员党费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对全体党员的缴纳基数进行核查,一次性核准基数和比例,做到严格遵照标准,确保党费不少缴,不漏缴,不多缴。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有力保证了我镇党费收缴不存在遗漏、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同时,各党支部收缴的党费及时足额上交镇党委,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
(二)我镇党委把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镇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与党员教育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与党员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20-年,我镇实收党费35839元,20-年,我镇实收党费36809元,20-年,我镇实收党费46800元,全数足额汇缴县委组织部。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实行了会计、出纳分设;同时要求各党支部也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支委负责收缴党费,有力地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我镇党委党费账户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党费账目齐全,确保账面金额与报表金额、账面存款与银行存款相符;三是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上缴党费有收据。四是实行了党费收缴通报制,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员交纳党费的情况及上交情况进行了通报。
我镇党委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规定,认真做好明细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通过自查,我镇发现在各党支部还存在这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个别党支部存在收缴不够及时的现象,还存在催缴的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我镇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2、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将党委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四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纠风办:
根据《木兰县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通知精神(木纠办发[2010]3号),为进一步巩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成果,整合内部力量,落实监管措施,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法规,保证基金安全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基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平时严要求、重管理的的基础上,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卫生局、地税局等部门,对我县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手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形成了岗位不混、职责明确、相互监督、密切配合的内部牵制制度。
二、2009各险种基金管理使用情况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于我县财力不足,县财政没有按照6%拨付,只按照每人625元的标准预算。2010年在财政拨付不足的情况下,医保局加大了对企业和个人帐户的征收力度,至2010年八月末一共征收了 1,045万元,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其中统筹基金收入570万元,个人帐户收入344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收入42万元,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收入89万元;至八月末支出535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264万元,个人帐户支出146万元,大额医疗救助支出35万元,特殊人员医疗保障金支出90万元。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至2010年八月末,居民基金收入373万元,支出82万元,结余597万元。
201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医保局相应的做了部分调整,在一级和二级医院住院使用乙类药品由原来的个人自付50%调整到个人自付20%的标准。2010年医保局初步进行了测算和调查,待国家医疗改革制度实施和新的基本药物目录颁发后,将及时建议县政府修改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水平。
三、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管理
为了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管理,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中筹集资金,建立了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网络对接。2009年实现了统筹地区内网络化管理,同时也起到了监督和监管的作用。对参保人员住院和定点医院的管理,采取定时和随时检查方式。在院病人,以慰问形式进行突击查房,通过住院病人在院率调查、重点检查在院病人有无冒名或挂床住院现象。核对住院病人进行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参保单位等个人信息,结合医院查房记录等情况,对重点人员进行多次检查;出院病人对上传信息进行筛查,检查病历和相关资料、核对医嘱单,检查单或治疗记录单与上传信息费用明细记录是否一致,检查是否存在乱收费、多收费或重复收费,检查是否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用药,特别对贵重药品,辅助用药和高档抗生素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在异地转院报销等环节上,我们与哈尔滨市几大定点医院医疗保险科取得了联系,我们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杜绝了冒名、伪造等事情的发生。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管理上,医保局积极宣传,经常和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沟通,将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印制上墙,将医保药品目录下发到医生手中。定点医院制定出奖惩措施。加强了两定点的管理,保证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
四、建立基金监督、管理、运行的长效机制
医保案件对我们教训是惨痛的,为了挽回影响和保证基金安
全,我局制定了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各种严格的审批制度。做到了层层把关,层层审批。在向财政专户申请资金上,我们和财政部门共同设计出《基金申请审批单》。每次申请拨付资金都要通过经办部门的会计、法人、主管部门的基金监管股长,主管局长、局长、财政部门社保股长、主管局长等人的签字和提交费用明细,财政才能拨付。在异地住院医疗费手工审核上,主管局领导必须签字,方可支付。即:对异地住院人员要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医疗费发生额在3,000.00元以内的由医保局长审批;发生额在3,000.00—5,000.00元之间的,由医保局长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长联合审批;发生额在5,000.00—20,000.00元之间的由医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局长及局长三人审批;发生额在20,000.00元以上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主管县长审批。针对案件发生前的管理漏洞,我局与银行部门签定了协议,完善了与银行部门的对接,加强了银行部门对基金的监管。建立了网络查询与定期发手机信息等管理办法。还与银行部门明确收入户基金只能转向财政专户不得转入其它帐户和现金支取,支出户基金只能从财政专户转入和五万元以上凭单位介绍信才能支取等办法。明确了法人印章由会计保管, 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的分人保管制度。出纳员每月底及时结账传递票据,并同银行、会计对账;会计每月底结账后及时与财政专户对账,根据需要编制会计报表,定期编写财务分析,并做到及时、准确,真实的反映当期的基金运营情况,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加强了支票和收费票据的管理:支票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使用时,出纳员填写完毕,传递给会计盖章后再到银行办理支付业务;收费票据由会计到财政局票据股购买后传递给出纳员,每使用完一本后,再由出纳员传递给会计核实后保管。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经常性的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银行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掌据医疗保险基金政策、业务、信息方面的动态,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合法运行。更好地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
按全市统一要求,2010年5月31日至8月20日,县审计局对2009年医保基金和经费管理使用进行审计,我们已按审计报告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2010年下半年为了确保基金安全,经协调,县政府同意,医保局逐步将基金征缴工作移交地税部门代征、代缴。从2010年10月份开始先将城镇职工保险和工伤保险以及特殊人员待遇征收移交给地税部门。待时机成熟后再将城镇居民保险也移交地税部门。
点医疗机构恪守诚信,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险运行机构、构建医、保、患三方相互依托、相互监督、良好互助的“和谐医保”。
二o一o年九月十日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五
省公司客户服务部:
为加强我市客户回访工作,不断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品质,创建中国人寿优质服务品牌,保障客户回访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市经过两个月认真、辛勤、扎实、有效的工作,按照省公司要求在领导、人力、物力等各方面圆满完成了回访前的准备工作,同时根据国寿人险发[2005]9号《关于印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回访工作专项验收及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公司进行了迎接验收认真细致的准备和自查工作。现将各项准备工作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客户回访工作,实现客户回访服务的规范化、统一
化、制度化管理,是全面加强客户服务建设,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的有效举措。国寿人险发[2005]503号下发后,我市总经理室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安排,组织各县市区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公司的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同时,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回访工作及准备任务,按照省公司要求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室成员牵头,客户服务、信息技术、办公室、业务管理、个险销售、中介代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回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协调各项回访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区公司也都成立了以经理为组长,副经理为副组长,客户服务部、个人业务部、团体业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成立,协调了回访相关部门关系,保证了回访工作在各个环节的通常运转。
二、加强人力的投入,确保客户回访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新的回访管理办法要求各项回访工作由市公司统一进
行,回访不成功及面访件才能分配到各支公司进行回访,这就打破了以往的回访管理模式,以公司原有的.回访人员很难完成各项回访任务。为此,我公司按照省公司要求在人力资源制度改革方案以确定的岗位和人员编制范围内,合理调配人员,在支公司抽调了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充实市公司客户代表队伍。目前,市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现有运营支持岗人员一名,负责回访分派及日常管理工作;客户代表三名,负责回访工作。四名人员全部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要求各县区公司按自身情况配备两名或以上专职回访员。这样,由于大量人力的投入基本保证了回访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加强物力投入,为回访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保障
为保障电话回访工作的正常运行,市公司为电话回访人
员设立了专门的职场。职场达到了省公司独立、通风、安静、整洁的标准,并根据电话数量配备了话机、耳机、电脑、隔音等设施;同时,按照省公司要求安装了多功能录音系统,为今后回访档案的留存及查询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市公司四名回访人员每人一台pc机,每人一部回访专线,每人一个专用隔段;市公司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在物力的高标准,做到了各项办公设施的整齐完善,专岗专用,确保了回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建章立制,抓好落实。
根据新的形势和公司的要求,我公司制定了《客户回访
工作制度》、《客户回访工作流程》、《运营支持人员岗位职责》、《客户代表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并在职场内进行张贴,以配合省公司管理办法的运行。
五、合理调配时间,达成回访目标
各项回访工作都要求客户代表要找到客户本人,同时
六、加强培训管理,提升服务品质
在各项硬件措施完善后,为了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我
公司对人员加强了管理及培训,争创优秀的服务品质。在2005年,我们对全市所有回访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回访管理办法》、《回访工作流程》、电话礼仪、回访话束等。回访工作要直接面对客户,随时对客户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这就要求我们知识要全面、语言要规范。为此,我们建立了早会制度,在每周的周一、周五利用早晨上班前半小时对公司文件和新的业务规定进行传达并认真学习,以求与公司的各项规定要求保持同步,避免在与客户沟通时因业务不熟练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保险公司客户回访工作专项验收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六
___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分包承包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景,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3、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或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一样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公司可将立即停止对我单位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承诺!
劳务队伍负责人(签字、手印):
劳务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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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七
我施工队承包的青州市王府街道办事处春晖桥桥面铺装钢筋及砼浇筑工程,截至到2015年9月30日,已完成工程量合计为人民币()金立君已支付人民币(),在此我承诺我施工队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如发生涉及我施工队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事件,青州市银和投资有限公司可直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罚款直接从我施工队剩余工程款中扣除,所有责任由我本人承担。剩余工程款金立君承诺于2015年11月1日前支付。金立君承诺如支付不及时或其他情况,剩余工程款可委托青州市银和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支付。
承诺人: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八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镇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对全镇发展党员情况、党员管理情况和党费收管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自查。本次工作通过“听看查访议”相结合,认真梳理了我镇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管工作的各个环节,总结出了一些成绩和不足,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全面宣传。我镇党委长期以来严格按照《党章》精神和上级相关文件,对发展党员工作做到有研究、计划、有培训、有调研、有总结,力争在党员队伍中女性比例有所提高、年龄趋于年轻化、文化素质更为提升、行业范围更为广泛,不断给党员队伍注入新鲜的血液。自2014年以来,我镇发展xxxx名新党员,2014年、2014年都超额完成了发展党员目标数。其中35周岁的占xx*%,初中以上学历占xxxx%,女性比例占xxxx%。
2、规范管理,严密程序。在日常党员管理中,通过邀请党校老师开展讲座、集体讨论和自习相结合等方式,每年组织两次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培训,另外,定期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参与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在党务管理上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一条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政审、考察、“测评制”、“公示制”,严格落实“预审制”,确保吸收预备党员的“宣誓制”、“集体讨论制”、“谈话制”,党员转正的“票决制”,及时上报,党委讨论决议,做到各项材料齐全,记录规范,程序严密,人人建档。
1、提高认识,严格党费收缴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认真核算党费交纳数额。对因工资调整的党员同志,能及时按调整工资当月的实际重新核算党费交纳基数,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足额交纳党费。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6日前交清该季度的党费,严格党费交纳时间。对收缴的党费按时按比例上缴上级党组织。2014年、2014年前两季度我镇党委分别缴纳党费xxxx*元、xxxx元。
2、认真审批,严格党费使用范围。在党费使用方面,我镇始终坚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党费的使用范围,规范党费使用程序。对上级下拨的党费,如困难党员补助、离退休支部回拨党费等,做到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3、健全制度,严格党费管理规范。在党费管理上,做到党费帐户单立,党费帐簿清楚、按规定归档,并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同时,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收据,镇党委上缴党费有汇款单。利用党务公示栏,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镇党委还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进行检查考核,与党建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专人收缴专人管理的工作机制。另外,依托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开设党务知识课程,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1、发展党员工作存在的不足:个别非公有制企业仍存在支部活力不够,发展党员动力不足的现象,个别党务干部工作能力较差,促使党员材料规范进程缓慢,女性党员比例待进一步提高,农村发展的新党员大专以上学历占较低水平。
2、党费收缴工作存在的不足:部分流动党员、部分地处偏远地区的村党支部的党费收缴不及时,部分村支部下派到非公企业支部的党员仍在村支部交纳党费;党费管理还需要进一步适应新时期基层党建工作的需要。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增强支部党建,利用分类定级,促进支部自查自纠,做好工作台账,亮岗履职,以机制促党员、党建发展,力争发展高素质的人才,提高女性党员比例。同时引导各党支部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医保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篇十九
为了规范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项目部首先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分包管理中的欺骗隐瞒;二是在全标段作业区内工程建设显眼位置公布了清欠举报电话0536-6425270;三是计量款再紧张也要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四是项目部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与分包队伍,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分包队伍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分包队伍管理者拖欠情况进行检查,以做到利于监督。
第一条监督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
第二条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第五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第六条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第七条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项目部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第九条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第十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各施工队合同工程价款的3%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期超过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
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第十一条实行用工单位工资监督员制度。用工单位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一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项目部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项目部举报:
(一)用工单位未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用工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用工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四)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五)用工单位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六)用工单位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七)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发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得参与本公司新建项目招标投标。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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