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我们所经历和学习的事物进行思考和归纳的过程。学会运用修辞手法,可以让文章更有说服力。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武汉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可以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三、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经学校外事部门介绍以及档案馆负责人同意。
四、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须经档案形成部门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涉密档案资料按《武汉理工大学秘密资料管理办法》查阅利用。
五、档案利用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利用者姓名、单位、利用目的和内容等。
六、档案利用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阅其他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严禁涂改、污损、抽拆和增删档案内容。
七、本馆档案原则上限馆内查阅,一般不外借。校内有关部门确需借出档案时,须持有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借阅申请,经档案馆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出两周,不得转借。需要续借应持档案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借出档案者须对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负责。
八、档案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的,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加盖本馆档案证明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阅利用档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馆不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本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本馆无偿和优先提供。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二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审计工作保密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机密,确保档案保密安全。
二、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私自复制档案材料。
三、借阅档案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阅案卷的内容。
四、确应需要查阅机密档案,必须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在档案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
五、机密档案要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措施,发现丢失、泄密等问题,要立即报告,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三
1、利用范围:凡在本馆保存的所有档案,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
2、利用时间:档案馆为利用档案者随时提供,利用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利用档案时,需征得本馆同意,方可外借,借阅者要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并及时返还。
3、利用程序:电函、信件利用档案者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代函并按规定收取费用。本人来馆利用档案的需先出示个人所持证件,经验证持有合理有效证件的,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经本馆工作人员检查复核签证后,方可带走所取材料。
(1)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2)利用者需要采用复印、照相方法复制档案,均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3)利用者所复制的档案(证明材料除外)除经本馆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特许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陈列、展示或再行复制,绝密档案复制件应于使用后交回。
(4)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利用档案,应持市以上有关国家机关介绍信,并按国内利用者的利用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5)档案利用者,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勾画、圈点、涂改,并有义务爱护档案,不得转借和拆卷。凡对档案造成损坏的要负责经济赔偿,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利用者应主动热情服务,做到百问不烦、百拿不厌、有问必答、并尽可能以复制件代替原件使用,注意随时收集利用效果的反馈,不断改进利用工作。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毕业生就业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应甲方的自愿申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管个人档案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为已毕业大中专学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专业学历。
毕业时间政治面貌。
档案免费托管期限自甲方毕业之日(即毕业当年7月1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两年。托管期限超过两年的,乙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档案托管费(30元/年)。在托管期间,甲方可自愿提前结束托管,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凡转出档案,甲方须解除协议并将《协议书》原件交还乙方,依据相关手续转递档案,并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转出邮递费。
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本人及家庭联系方式。在协议期间,如甲方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在乙方托管档案期间,可通过乙方网站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以及各类手续的办事程序,参加乙方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各种相关信息,通知乙方亦只通过网站进行公示。甲方档案在乙方托管期间,乙方只能为甲方出具存放证明。
甲方被劳动教养或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乙方有权将甲方的档案转出,不再为甲方办理相关事宜。
乙方可委托甲方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订本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乙方收到甲方档案之日起生效。
甲方:家庭住址省(市)区(市,县)邮编。
手机或小灵通家庭电话。
乙方: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电话:63619592。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编:400020。
档案查询: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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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利用协议书篇五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的阅档单。
二、本校学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生科的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室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分管校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室主任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________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单位的档案材料进行档案整理、修复、数据录入等档案信息化及相关技术的开发和服务。
2、为了安全、保密、精准规范,乙方的档案材料整理工作需要全过程接受市档案局的业务指导监管。
3、服务工作从签订之日起在三个月内完成工作。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提出合理的'明确的工作要求,乙方在操作时应按其要求进行工作。
2、乙方在整理档案材料时,若发现某些部分缺少或不完整,需要甲方予以确认。
1、乙方对接收的需要整理的档案资料需认真清点和核对,无误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要求和在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下,严肃、认真、专业地开展档案整理服务工作。确保所整理的档案能顺利地通过市档案局的规范验收。
2、乙方必须诚实守信,按时完成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协议期限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
1、本协议中的收费款项都严格按照________省档案局、________省物价局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绝不准乱收费、多收费。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2、本协议中的收费款项条目清晰、规范,详见附件。
1、此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解决,如需变动或补充,经双方同意可另行条款作为附件,此附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据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方法》和《武汉理工大学档案管理方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可以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
三、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经学校外事部门介绍以及档案馆负责人同意。
四、利用本馆未开放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须经档案形成部门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涉密档案资料按《武汉理工大学秘密资料管理方法》查阅利用。
五、档案利用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利用者姓名、单位、利用目的和内容等。
六、档案利用者须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翻阅其他与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严禁涂改、污损、抽拆和增删档案内容。
七、本馆档案原那么上限馆内查阅,一般不外借。校内有关部门确需借出档案时,须持有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借阅申请,经档案馆负责人签字前方可借出。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出两周,不得转借。需要续借应持档案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借出档案者须对档案的平安、完整和保密负责。
八、档案利用者需要复制档案的,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加盖本馆档案证明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九、查阅利用档案用于公益目的`的,本馆不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本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本馆无偿和优先提供。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八
一、学校开放的档案主要为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提供效劳,原那么上不提供对外效劳。如因公查、借阅,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校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借阅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可优先提供效劳。一个单位查阅另一个单位的一般档案,须持有本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而且要经另一单位〔案卷移交单位〕的'领导同意;查阅密级档案,须经分管领导的批准。
三、查、借阅档案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及翻阅案卷目录等。
四、凡借阅档案者,必须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平安,不得拆毁、污损、涂改;不得随意转借或传播;不得用于展览或陈列;不得擅自翻印或出版;假设工作需要,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五、借阅档案者,须亲自到档案室借取或交还,一般不得让他人代借,不得携带档案到公共场所,以防遗失。
六、借出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应按时归还,一般不超过一周,假设需延长借用应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七、档案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借出档案,发现遗失、损坏、短缺的,应及时报告档案室领导处理。在收回档案时,应对档案进行检查,然后签字。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九
经过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乙方同意将本单位(个人)的文书档案______卷______件、音像光盘______套______盒______张______盘、实物______件寄存在甲方标准库房内,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档案寄存时间:乙方自愿将本单位(个人)文书档案______卷______件、音像光盘______套______盒______张______盘寄存在甲方库房________年,起止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寄存档案需要向甲方提供所寄存档案的目录明细,逐一核验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
三、根据《档案法》和档案安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确保乙方寄存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乙方在利用本单位(个人)寄存档案时,必须持有本单位(个人)的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按档案馆的利用程序进行,查阅不收费。
五、乙方寄存档案如若达到寄存时限或达到销毁条件的,甲方通知乙方办理续寄或甲方组织专家鉴定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六、寄存期间,档案所有权归寄存单位(个人)所有。
七、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后协议生效。
八、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大学档案馆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十
一、学校开放的档案主要为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提供服务,原则上不提供对外服务。如因公查、借阅,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校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借阅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可优先提供服务。一个单位查阅另一个单位的一般档案,须持有本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而且要经另一单位(案卷移交单位)的领导同意;查阅密级档案,须经分管领导的批准。
三、查、借阅档案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及翻阅案卷目录等。
四、凡借阅档案者,必须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拆毁、污损、涂改;不得随意转借或传播;不得用于展览或陈列;不得擅自翻印或出版;若工作需要,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五、借阅档案者,须亲自到档案室借取或交还,一般不得让他人代借,不得携带档案到公共场所,以防遗失。
六、借出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应按时归还,一般不超过一周,若需延长借用应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七、档案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借出档案,发现遗失、损坏、短缺的,应及时报告档案室领导处理。在收回档案时,应对档案进行检查,然后签字。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十一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资料,监督和指导机关各科室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档案情况,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及时准确的提供档案、资料,为领导决策和审计工作服务。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五、对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档案部门。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管的档案定期鉴定和销毁,并向县档案馆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十二
一、本局人员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局主管领导审批,进行登记后,方可查阅。
二、借阅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抄录、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月,并按时归还。如确需继续使用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机密和声响档案一律不得借阅。
四、借阅人员要保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平安,严禁在案卷上勾画、涂改,不得污损、抽页、拆卷、转借及遗失,并应对所借案卷内容注意保密,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档案法》追究责任。
五、归还档案时借阅人员应向档案工作人员反应利用效果。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十三
1、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查登记手续,档案利用制度。
2、档案借阅期限:文书档案不超过5天;征管档案不超过2天;会计档案和密级资料原那么上不予借出,如需借出须经领导批准,并在1日内归还。
3、本档案限于内部工作人员查阅使用,如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前方可查阅,管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
4、档案查阅者必须登记查阅档案利用效果记录,需索取档案证明或复印件者,经领导批准后,注明复印人、时间、份数等有关内容方可索取。
5、查阅档案应爱惜档案资料,严禁在档案上批注、涂改、圈点、折叠、污损。如有损坏、丧失,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6、所借档案必须妥善保存,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十四
学校的各类档案是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其他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历史记录,依据《南湖师大附中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的规定》,为便于提供利用,特作如下规定:
一.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档案。档案部门应为利用者保密。
二.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在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在档案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填写《查阅档案审批单》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
三.凡需查阅、摘录、复制具有一定保密性的档案(含党、政会议记录),除持有合法证件外,还须视其查阅内容,经党办、校办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必要时报经校领导批准。
四.本校人员原则上只能查阅本部门承办工作范围的档案,如需查阅非本部门形成的档案,须经归档部门负责人或党办、校办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非本校人员查档,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按调阅内容经有关领导批准,办理利用手续后,方可查阅。但不得借出有关档案材料。
五.借阅者需摘录、复制档案内容,应事先征得档案人员同意,由档案人员负责摘录、复制并对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认真审核、注明出处、加盖公章。
六.利用档案后须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或《借阅档案登记簿》,一般只限于室内查阅,不得随意带出。如因特殊需要,须事先征得档案人员同意。必要时须办理借出手续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档案,限定10日内归还,逾期未办理续借手续不还者,应酌情处理。保密档案和未开放档案一律不外借。
七.对于重要、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般不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需要,须经校办领导同意,必要时报经校领导审批。
八.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要对档案的保密、安全、完整负责。不得随意拆卷、增删、涂改、损毁、转借,更不能丢失。如发现违规者,视情节轻重,报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凡违反〈档案法〉、〈保密法〉的行为,则按相关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档案利用结束后,利用者应如实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留室存查。
十.凡个人利用本室室藏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外单位和有关人员利用本室档案、酌情收取咨询费和档案保护费。
十一.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库房查找档案材料。
档案利用协议书篇十五
1、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档案借阅查登记手续。
2、档案借阅期限:文书档案不超过5天;征管档案不超过2天;会计档案和密级资料原那么上不予借出,如需借出须经领导批准,并在1日内归还。
3、本档案限于内部工作人员查阅使用,如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前方可查阅。
4、档案查阅者必须登记查阅档案利用效果记录,需索取档案证明或复印件者,经领导批准后,注明复印人、时间、份数等有关内容方可索取。
5、查阅档案应爱惜档案资料,严禁在档案上批注、涂改、圈点、折叠、污损。如有损坏、丧失,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6、所借档案必须妥善保存,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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