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符合实际情况,能够有效解决问题且可持续发展。制定方案时要充分了解现有的经验和最佳实践,以便借鉴和参考。方案的执行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一
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一、主要工作任务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由中共湘潭市委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市总工会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制订湘潭工运发展规划,开展工运理论研究,指导全市工会工作。(二)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指导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予盾。(三)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四)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市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完善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协助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等工作。(五)动员和组织全市职工积极参加改革和建设,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做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以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劳模、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六)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以及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订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划,负责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七)开展与境内外城市工会的和交流合作工作,发展同港澳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开展国际工运的研究工作。(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总工会机关设11个职能部室:(一)办公室负责市总工会重要文件、决定督查催办、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负责文秘、文印、保密,承担市总工会上下及内部联系、协调口接待;负责起草全市性工会工作会议的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工运研究,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及有关部门反映工运信息;负责综合统计,编纂《湘潭工运》、《湘潭工人运动史》、《工会志》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和财产管理、机关保卫、收发、精神文明和计划生育等工作。(二)组织部贯彻执行有关工会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指导工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协助地方党组织管理工会领导班子;制订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三)宣传教育部负责全市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全市有关职工的思想、教育、文化、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思想状况,提出相应的建议;负责对市工会直属的工人文化宫进行业务指导和全市厂矿俱乐部、文化宫的评比竞赛工作;负责工会工作和工人运动的宣传报道刊发行工作;承担市职工文化协会日常工作。(四)女工部(加挂湘潭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指导全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参与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全市女职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承担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民主管理部负责组织指导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选举企业行政领导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及厂务公开、民主评干工作;研究和指导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定期进行民主管理动向分析和理论研究,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培训;指导县(市)区工会与同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六)经济工作部负责全市工会群众生产、劳动保护、职工技术协作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和经济技术创新工作;参与全市经济建设、经济改革和劳动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并监督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群众生产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组织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承担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全中“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等具体工作;参加重点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工作;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工会职工技协、工会企事业的审批、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监督基层职工技协、工会企事业对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正确贯彻执行,督促按时上缴团体会费;负责市职工消费合作社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职工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七)法律保障部负责工会的法律宣传、法律报务、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工会劳动保险和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努力推进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参与制定有关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及物价、住房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调查了解困难企业职工情况,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负责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工会普法宣传,为基层工会提供法律政策服务,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承担湘潭市职工困难互助会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八)财务部负责全市工会经费的收缴;研究制定工会及有关劳福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审批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管理市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对各级工会组织及有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政策性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经费的审核、监督、管理、编制预决算。(九)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工会的财经方针、政策;审查监督同级工会组织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审查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检查、指导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抓好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督促检查同级工会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的调整与执行情况,承担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按期向市工会代表大会、市部工会委员会、市部工会常委会报告经费审查情况;承担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政工科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和管理、职称评聘、工资管理、职工奖惩和统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十一)市工会劳动法律督察委员会办公室参加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和仲裁工作,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区部工会和基层工会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和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承担市工会劳动法律督察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纪检组、机关党委(监察室)按章程设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市总工会机关工会、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协会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抓好本系统的廉政、勤政建设及违纪案件的查处。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为31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3名,纪检组长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1名;正副部长(主任)18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事业编制3名,属于行政性质,管理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5名。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二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8号)精神,现就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着力强化乡镇的统筹协调和综合治理能力,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扁平高效的运行机制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确保基层的权力给基层、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的事情有人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旌德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党建引领这个根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基层,强化党组织对乡镇区域内重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扩大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力、凝聚力、感召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坚持依法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依法赋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和权限,有序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
——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乡镇自身特点,将全县乡镇分为一类、二类两个类别,旌阳镇、庙首镇、白地镇、版书镇、三溪镇为一类镇,蔡家桥镇、俞村镇、孙村镇、兴隆镇、云乐镇为二类镇,实行差别化赋能定责和差异化考核评价,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统筹“五个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发展上来。推进赋能定责与减负相结合,全面清理面向乡镇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和各类责任状,统一规范乡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交通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二)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1.统筹设置机构。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类型规模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在总量内统筹设置乡镇机构,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民服务中心等7个机构,其中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内设机构,其余为事业单位。二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1个机构,一类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置3个机构。需要新设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机构可采取加挂牌子方式运行。对乡镇现有对外加挂的牌子进行清理规范,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各类机构一律不得擅自要求乡镇对外挂牌,乡镇机构加挂的牌子总数不超过5个。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承担“五个平台”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的机构为副科级。
不再保留各镇原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原县财政局派出机构乡镇财政分局。
乡镇人大、纪检机关、人武部和群团组织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2.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统筹管理使用乡镇各类编制和人员,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自上而下调剂使用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本次乡镇机构改革核定乡镇行政编制为310名,事业编制为353名。
建立健全乡镇综合管理机制,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实现“县属、乡管、乡用”。实行属地管理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相应工作平台,由乡镇统筹管理使用,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
3.统一核定岗位。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可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统筹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形成改革合力。
1.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县乡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县乡收入分配关系。
2.构建统一指挥机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格治理为手段,结合乡镇主要职能,统筹区域内各项资源要素,构建乡镇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和统一指挥体系。强化乡镇党委的领导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动态,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安排重要工作。建立“乡呼县应”的联动工作机制,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履行“乡呼”责任,县直职能部门快速响应,与乡镇联动解决问题,由乡镇对办理结果作出满意度评价,并纳入县直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3.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注重从优秀村干部、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县直机关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要注重考虑有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进一步规范乡镇用人管理,严格借(抽)调程序,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对适宜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鼓励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实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4.健全干部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优先安排长期在乡镇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到县直机关工作。积极选派乡镇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
5.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探索开展绩效管理,建立基层干部差别化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符合基层实际、与工作绩效挂钩的正向激励办法。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确保乡镇工作人员收入一般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务员标准对在乡镇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干部发放交通补贴。完善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2020年12月底前,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实到位。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30日)。
1.广泛动员。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
2.成立组织。各镇要成立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班子,负责机构改革的实施工作。
3.强化学习。各镇要认真学习省、市、县乡镇机构改革文件及机构编制有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掌握政策。
(二)组织实施(11月30日—12 月20日)。
1.制定各镇改革工作方案。各镇负责研究拟订本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于12月7日前报送县委编办。县委编办将各镇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审核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2.机构撤并。各镇按要求做好原有机构的注销划转等工作,对批准新设置的机构进行挂牌,同步开展人员岗位调整、办公用房调整、财务资产划转、公章使用和档案移交、“五个平台”建设、乡镇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等工作。
3.建章立制。各镇要结合机构改革,抓紧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新设机构廉洁高效、协调运转。
(三)总结验收(12月20日—12月31日)。
乡镇机构改革完成后,各镇要认真总结,县委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开展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党政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由县委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和“条条干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各镇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三
xx市xx区隆兴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隆兴镇实际,制定隆兴镇党政机构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二、着力推进职能转变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发展农村经济的有效形式,做好乡村发展规划,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农民和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资源,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种资金,为农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立体、多方位的服务“三农”体系。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要创新工作机制,推行政务公开,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农村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
主要职能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研究提出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决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本区域政权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领导本区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镇政府履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命令;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管理、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机构设置(一)党政机构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社会事务办公室,单独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城镇管理办公室牌子。将原由事业机构承担的统计工作职责交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并加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具体设置如下:
1、党政办公室;2、社会事务办公室(城镇管理办公室);3、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其具体工作职责由相关党政办事机构承担。
(二)法律法规明确上级政府部门设置的机构1、公安派出所;2、司法所;3、工商行政管理所;4、地方税务所;5、国土资源管理所;6、中小学校;7、卫生院。
以上机构党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
(三)事业机构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行政管理职责应该交由党政办事机构承担,一般不再设立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机构。确需设立的,须报经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并通过政府授权方可开展工作。经营性事业机构可转制为经济实体,不再兴办自收自支的事业机构。只设立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为镇党政办事机构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机构。
对隆兴镇原有事业单位作如下调整:
1、将原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加挂牌子的林业站独立设置;
2、将农业服务中心更名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扶贫工作站);3、文体广播电视中心更名为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4、生殖妇幼保健服务站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5、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6、村镇建设管理所更名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7、企业管理中心职责交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
不再保留企业管理中心、统计站、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具体设置如下:
7、城市管理服务中心;8、财政所。其管理体制按照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乡镇财政机构设置的意见》(省编办字〔2009〕37号)执行。
以上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构建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x党办发〔2009〕17号)的要求,镇、村(社区)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一站式”服务窗口,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按照《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x党办发〔2009〕12号)要求,镇、村(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点)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创新乡镇机构管理体制。区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党政办事机构和事业机构,都是为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服务的有机整体,必须抓好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
区政府部门设在镇的机构,以区政府部门管理为主,对其履。
行人事管理和业务工作部署、指导和考核职责,镇党委和政府对其履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的职责。镇党委和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镇党委和政府履行人事权、财权等管理职责,区政府部门履行业务指导职责。
区政府部门和乡镇要依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自治工作,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各级各类组织机构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协调合作能力,努力构建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统筹安排的运行机制。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隆兴镇机关行政编制25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
领导职数: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同时担任镇长),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2名,人民武装部部长1名,政法委书记1名。
隆兴镇事业编制总额为58名,其中财政所编制5名。
六、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隆兴镇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区编委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改革的要求和程序,抓好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要明确一名领导亲自抓,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区编委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严格把关,做好机构改革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一)精心制定党政办事机构、事业机构的工作职责。根据。
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中确定的行政、事业机构个数及编制总额拟定编制分配及中层领导职数方案,报区编办审核后按程序审批。上报工作在20xx年2月10日前完成。
(二)认真组织实施。本次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由镇党委和政府负责。要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抓住重点,有目标、有措施、有步骤地进行落实。具体做法由镇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机构改革中的分流人员由镇负责安排。要参照区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全员竞争上岗,妥善安置分流人员,使分流人员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草拟人员岗位调整方案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四)认真做好改革的。
总结。
工作。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要在20xx年2月底前向区编委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镇党政办工作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四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人员定编定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干部队伍选任标准,注重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发挥个人专长相结合,努力把我镇干部建设成为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工作需要、综合考评的原则,按照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确保做到人岗相适,从而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
二、岗位设置。
按照县委编办《关于调整乡镇机关和事业机构编制的通知》(榆编办发〔2021〕3号)文件,我镇共核定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3名。
(一)领导职数11名。
其中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镇长),人大主席1名,纪检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武装部长1名,副镇长4名。
(二)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事务。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事务。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事务。
4.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事务。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设岗如下:
(1)主任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规划建设办公室具体事务。
(三)下设事业单位。
1.党群服务中心(编制6名):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镇村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具体事务。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编制24名):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2)农经岗:主要负责乡镇农经相关工作;。
(3)林业岗:主要负责乡镇林业相关工作;。
(4)文化岗:主要负责乡镇文化事业相关工作;。
(5)水利岗:主要负责乡镇水利事业相关工作;。
(6)应急管理岗:主要负责乡镇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10)农业机械岗:主要负责乡镇农业机械相关工作;。
(11)乡镇企业岗:主要负责乡镇企业相关工作;。
(12)卫生健康体育岗:主要负责乡镇卫生、健康、体育相关工作;。
(13)社会救助岗:主要负责乡镇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编制3名):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设岗如下:
(1)主任岗(副科级):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全面工作;。
(2)科员岗: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具体事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所有人员的定编定岗需提交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人岗相适。
2.严格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及日常岗位表现等综合因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五
(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机构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其他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市 区(县、市) 路 号。
第四条 公司在(填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条 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 万元。
第十一条 公司由 个股东组成:
股东一:(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地址: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将/已)在 年 月 日前足额缴纳。(或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其中首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以 方式认缴出资 万元,(将/已)于 年 月 日前到位……;共计认缴出资 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
……。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次,时间为每年 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议事方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时限)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也可另行规定),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 以上(该比例一般为“二分之一”以上,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也可规定其他表决程序,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1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执行董事的职权也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或其他产生方式,章程要明确产生办法)。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的职权也可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九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待公司营业后再补选,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第1至第6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则第二十四条的表述如下:)。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至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也可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规定的内容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也可不作规定,如不作规定的,则删除本章)。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要明确)担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原件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法人(含其他股东)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章程中凡是加括号说明的,均由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章程中的法人股东实际上是包含其他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实际上是包含其他经济组织的负责人,股东在制定章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
3、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规定,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如还有“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则应当予以规定。规定的内容若属第一至第八章范畴的,则加在第一至第八章中;不属第一至第八章范畴的,则另列一章或若干章,接在第七章后面。
4、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六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规范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镇政府,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理顺关系、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乡镇与县的'权责关系,把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落到实处,完善乡(镇)与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二)坚持精简统一、高效运行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和站所机构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实有人员控制在编制总额内。
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突出小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关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规范机构严控编制。
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政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事业站所设7个,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能重点,合理规范地进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
(1)保留党政办公室。
(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牌子)调整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司法所按省规定已调整为司法部门的派出机构。
(3)保留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镇林业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4)撤销财经办公室,调整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5)将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调整为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职能已经消失,保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领导职数配备:镇领导职数按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和乡镇换届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核定;镇行政机构领导职数按每个综合性办公室主任1名(由党政班子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进行配备,考虑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需要,另增设党政办副主任职数1名(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2、事业站所。
(1)将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牌子)。
(2)保留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
(3)保留镇财政所。
(4)保留镇水务站。
(5)镇文化站更名为文化和社区服务站。
(6)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
(7)撤销镇经营管理站,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七
“机构”与“机关”是公文写作中的两个常用词,虽意思相近,但差别很大,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会用错。譬如在《我们期待怎样的人大代表》(《南方周末》3月1日评论版)一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错误。在该文第一段.作者写道:“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该文的倒数第=段又写道:“每个全国人大代表都是这一全国最高权力机构的'灵魂。”在这两句话中,“机构”都应该且必须写作“机关。”
我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第=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系中,“机构”与“机关”有较大区别。从广义上讲。“机构”一般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统称,如宪法第三章的章名就为“国家机构”,此处的“机构”就涵括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等各类“机关”。从狭义上讲,“机构”一般指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关”则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税务所就是“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则是“派出‘机关’”。
所以要严格区分“机构”与“机关”,正确使用这两个词语,防止出现写作上的硬伤。
(作者单位: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南省委员会)。
《“机构”“机关”辨析》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八
“机构”“机关”辨析。
“机构”与“机关”是公文写作中的两个常用词,虽意思相近,但差别很大,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会用错。譬如在《我们期待怎样的人大代表》(《南方周末》3月1日评论版)一文中,就出现了这样的错误。在该文第一段.作者写道:“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该文的倒数第=段又写道:“每个全国人大代表都是这一全国最高权力机构的灵魂。”在这两句话中,“机构”都应该且必须写作“机关。”
我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宪法第=条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系中,“机构”与“机关”有较大区别。从广义上讲。“机构”一般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的.统称,如宪法第三章的章名就为“国家机构”,此处的“机构”就涵括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等各类“机关”。从狭义上讲,“机构”一般指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关”则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如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税务所就是“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则是“派出‘机关’”。
所以要严格区分“机构”与“机关”,正确使用这两个词语,防止出现写作上的硬伤。
(作者单位:中国民主促进会湖南省委员会)。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九
为推动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保障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深圳实际,就事业单位人员分流安置提出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人员分流安置政策,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到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雇员和其他非在编人员由单位原主管部门按合同或有关规定处理。
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法人登记的组织。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指经事业单位正式调入,且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到的在编人员,可以按以下途径进行分流。
(一)退休。
按照国家退休政策,凡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二)因病或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
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有关因病、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条件规定的人员,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
(三)提前退休。
截至20__年12月31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聘用。
(四)辞职。
凡自愿辞去公职且自谋职业者,经批准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一次性经济补偿按其在本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本办法规定的本人月工资,按本人辞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物价补贴及住房补贴之和计算。
凡辞职后自谋职业人员自办企业的,享受我市国有企业人员下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五)辞退。
在事业单位撤销、整合或核减编制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另行安排工作以及在事业单位转企过程中拒绝转入企业的人员,办理辞退手续,并按《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深府〔1994〕141号)规定的标准发放辞退费。
三、人员安置。
(一)撤销、整合或核减编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
因撤销、整合或核减编制需要分流安置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本办法规定未能进行分流的,按照下述政策进行安置:
1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被撤销的,属于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经双向选择,可以在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安排。
2被撤销后整体转为行政(事务)机构或整合到行政(事务)机构的,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无法转任公务员的,可继续保留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工资职称及福利待遇等按职员或雇员的有关规定处理;被撤销后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的,如果该相应的事业单位空缺职位能满足全部安置人数的,采用选聘方式整体安置,如果空缺职位无法满足整体安置的,采用考试竞聘方式部分安置。
3未能按上述第1、2项政策在相应行政或行政事务机构、事业单位安置的人员以及因整建制撤销或单位核减编制需要安置的事业单位人员,若原事业单位所在系统内的其他事业单位有空编,应当遵循个人条件与空缺职位相匹配的原则,按照职员选聘程序,在本系统内重新聘用安置。
4未能按上述第1、2、3项政策安置的人员,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未安置人员参加各类岗位业务培训,市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在事业单位范围内拿出适当的空缺职位,专门组织公开竞聘考试,定向招聘。
5未能按上述第1、2、3、4项政策安置的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__〕13号)的有关规定,自原事业单位撤销、整合或编制核减之日起,给予一年的保护期。
保护期内连续计算工龄,并发放基本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一年保护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保护期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一年保护期届满仍未能安置的人员,按深府〔1994〕141号文件规定的辞退标准发给辞退费,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二)转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安置。
转企事业单位原在编人员可以自愿选择按照本办法第二部分规定的第(一)至(四)项政策进行分流;未选择分流的,由转企后的单位全部接收,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的用人管理制度。
单位领导由市国资委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接收管理。
未选择前述政策分流又不愿到企业的,按照本办法第二部分规定的第(五)项政策予以辞退。
因撤销、整合所发生的人员分流安置经费(包括经济补偿金、辞退费、保护期间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下同)由财政承担;因核减编制所发生的人员分流安置经费按原经费渠道解决;转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分流费用(包括经济补偿金和辞退费)由转企单位负责,单位难以承担的,由转企后的产权单位解决。
退休人员待遇按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执行。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十
第一段:介绍公司组织机构改革的背景和目的(200字)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许多公司不得不作出组织机构改革来适应新的发展环境。组织机构改革旨在通过优化公司内部结构,提升人员协作效率和绩效水平,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我所在的公司,我们最近进行了一次组织机构改革,我在这个过程中有了一些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
第二段:组织机构改革的决策与实施(300字)
组织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公司领导层的明确决策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在我们的公司,一系列会议和讨论被组织起来,以便全面了解公司内部的问题和需求。通过与各个部门的深度沟通,领导层得出了两个关键决策:一是减少层级,提高决策效率;二是推行跨部门协作,增强创新能力。决策出炉后,公司领导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指定了负责人和时间表,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第三段:组织机构改革带来的好处(300字)
组织机构改革带来了许多好处,使得公司的运作更加高效和顺畅。首先,减少了层级,使得决策更加迅速和灵活。这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应变能力,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能够更快地调整策略和目标。其次,通过推行跨部门协作,不仅增加了各部门间的沟通和交流,也激发了创新的火花。员工之间的合作变得更加紧密,共同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另外,新的工作流程的优化和简化,减少了冗杂的工作,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第四段:组织机构改革的挑战和解决方法(300字)
尽管组织机构改革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挑战,需要妥善解决。一个主要的挑战是员工对新变化的抵触情绪。很多员工已经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和流程,在改革中可能会面临不适应和不满。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公司在改革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培训,解释了改革的目的和好处,并根据员工的需求提供支持和指导。另外,有效的变革管理也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与员工的积极互动和反馈,减少了阻力,促进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五段:对组织机构改革的总结与展望(200字)
总的来说,组织机构改革是一项必要的且具有挑战性的任务。通过优化结构和提高协作效率,公司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尽管改革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但通过领导者的决策和员工的共同努力,这些挑战都是可以克服的。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运营的需要,随时调整和优化组织机构,以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
总结:公司组织机构改革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提升企业绩效的重要举措。决策与实施、改革带来的好处、挑战及解决方法以及总结与展望是文章的五个主要段落。通过此文章,读者可以了解到组织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在实施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有助于提升企业对组织机构改革的认知和理解。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一
根据《中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精神,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情况,现就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指示及相关政策和文件,进一步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拥护改革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同时,通过开展教育,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树牢了“三定”的“宪法”意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三是明确职能职责,强化执行力。“三定”是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的根本,局党组组织精干人马,组成专班,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系统各级“三定”方案,并充分借鉴汲取兄弟部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切实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及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同时,加大对履职尽责的责任和追究,为确保“三定”有效执行奠定了坚实的纪律基础。
(二)深化机构改革,强化使命担当。在机构改革期间,局党组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机构改革部署,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事项,尽快实现职责有机结合、内部业务融合,全体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克服了人员减少、职能增加带来的诸多困难,以最短的时间进入工作角色,努力做到改革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一是较快实现职能转变,完善和创新内部管理。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外,新划入了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执法、知识产权等职责,呈“3+3”模式。同时,为保证市场监管职能落到实处,局党组严格按照审批的“三定”方案,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人员能力素质,合理明确工作分工,基本形成了党组统筹抓、班子成员分工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科学良性运转格局,以最短的时限实现从“物理组合”到“化学反应”的过渡,逐渐步入了良好的发展轨道。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与“三定”方案一致,无擅自扩大或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二是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年初,局党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人和事,均严格执行纪律。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机构改革以来,局党组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指示,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和研究工作,按照新的职能职责要求,先后出台了《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县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实施方案》《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圆满完成了州运会、景区开园、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灾后恢复重建等急难险重任务。
(三)认真履职尽责,任务完成圆满。
一是市场进一步规范。结合扫黑除恶,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开展全域环境整治、春雷行动、全域旅游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短斤少两、以次充好、打粉增量、传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机构改革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6件,罚款114余万元,向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案件线索30件,成功受理或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126起,挽回经济损失38余万元,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县市场主体诚信依法文明经营意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家,州级1家,县级10家,8户个体工商户获评“文明诚信示范户”,企业信用信息年报公示率均达95%以上。20xx年,获评市场监管系统“春雷行动”先进集体、1名同志获评先进个人,20xx年,我县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荣获省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二是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以来,严守“食品药品、工业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三大安全底线,助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乡村振兴等,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食品源头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疫情防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时机的食品安全监管,牢牢守住了“无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底线,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强化质量监管,助力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项目建设,有机示范区创建和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计量监管和认证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现了零事故目标。三是疫情防控扎实有效。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总要求,以“控疫情、稳市场、安民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整合市场监管疫情防控合力,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千方百计保障民生所需,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四是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狠抓《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打破“三门”“三山”,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县民营经济呈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20xx年,全县市场主体新增1114户,十三五期间,民营经济主体数增长了86.4%。五是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以“户脱贫、村退出、县摘帽”为责任担当,积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不断深化“两联一进”群众工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0余件,联系外出务工20余人次,为贫困群众捐款13300元,资助帮扶村建设投入2万多元,实现了27户贫困群众成功脱贫。六是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五精”理念,创新服务举措,抓班子、带队伍,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组织凝聚力逐年提升,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行动中,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大力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狠抓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充分发挥群众的的监督作用,干部职工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全局无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而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明确,运行顺畅,但也存在不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的“边缘”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的界定,可在实际的、具体的工作仍有“扯皮”、“踢皮球”等现象。二是执行机构改革方案还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编走人走,事未走”问题依然存在,机构改革后,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行政审批职能已全面归并行政审批部门,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职能仍由承担,造成了“编走人走,事未走”的现象,导致工作量增大,人员显得相对不足。
强化机构改革方案法定效力,在执行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相宜的运行机制。
下一步工作中,将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理论武装和队伍建设,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做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的先行者,严守规矩、令行禁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一支“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的市场监管队伍,努力构建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建设“两地一典范、美丽新九寨”作出更大贡献。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二
根据市编办《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138号)要求,按照x政办发〔20xx〕28号文件(以下简称“三定”)的规定,进行了认真自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定”规定:我局部门领导职数7人,实有5人,空缺1名副局长和1名总工程师职位。内设科室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1名保留高配副县级领导职数。现有正科级科室12个,其中“交通工会”没有列为内设机构。
依据加强的职责,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管理工作,9月份设立了“治超办公室”,在机关正式办公,并从市公路局、运管处抽调2名工作人员,在政策法规科统一管理下进行全市治超工作。
二、内设机构。
依据“三定”规定,将原“综合规划科”的职能分解到其它相关科室,撤销“综合规划科”,设航运管理科。其它科室不变动。
三、工作建议。
在20xx年机构改革时,市政府印发《xx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并下发了《关于市属产业工会机构设置和专项事业编制调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交通工会编制、人数。20xx年印发《xx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对产业工会的编制仍予以保留。在20xx年机构改革中,“交通工会”没有明确为内设机构,给交通运输行业工会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
一是于上级工会组织联系没有“名分”。
二是难以组织职工开展实质性的工会工作。
三是交通运输系统行业职工有上万人。
工作是千头万绪,每年的职工评比表彰、慰问、技能大赛、劳模困难补贴的核查、困难职工摸底调查等等这些关心群众生活的事情,迫切需要交通工会这一内设机构。特别是今年5月份xx省总工会制定“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xx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农民工入会与服务工作的通知》,市总工会给我局下达500名农民工入会任务等等。许多的工作需要工会来组织、完成这些任务。因此,建议要设立交通工会这一机构。
特此报告。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三
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乡镇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新时期,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同时随着新型城乡关系的建立、国家农业税费体制改革的实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的全面铺开以及受乡镇人员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一)、乡镇机构改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政府机构作为上层建筑,它的职能和机构设置应该是同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机构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理顺关系,分清责任,切实解决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这既是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地县乡党政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建设文明、高效、廉洁的党政机关的重要措施,又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乡镇机构改革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农村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而且涉及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农村改革需要解决好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机构精简、富余人员出路等问题;需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乡利益关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需要农村干部转变旧的工作方式,处理好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善于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与农民打交道。这些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因此,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二、乡镇机构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企不分。
中国乡镇机构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后,社会各个方面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政府由计划经济对企业全面管制逐步转变成有意识的交由市场引导,但是政企不分的情况仍然存在。这种状况使许多乡镇企业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与市场主体,为权力寻租留下了腐败的空间,并进一步强化着乡镇行政权的极度扩张。
(二)政社不分。
在我国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方面,“政社不分”、“以政代社”的体制问题仍然非常严重。单一的行政化倾向,使得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工作始终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政府的经济成本、政治成本和道义成本居高不下。
(三)政事不分。
政事不分表现在政事职责不分、政事权力不分、政事组织不分、政事管理与运行方式不分。从总体上看,事业单位改革远远滞后于政府改革与企业改革,传统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政事不分问题并未解决,行政事业一体化特征依然突出。
由于转轨与接盘的脱节,改革后的乡镇机构的工作效能并没有达到“减人、减事、减支”的预期效果,而是出现了“减人、废事、费支”的恶性循环。乡镇政府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乡镇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没有到位,为“三农”服务的能力较弱。
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时最头疼的问题是富余人员分流渠道少。目前绝大多数市县乡政府下辖的事业单位都人满为患,一些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工资发放都成问题,根本无力接纳新人。因此,富余人员难以真正分流,是乡镇机构改革难点;每次改革最终结果是人员回升,导致每次改革总是出发点很好,结果却是不尽如人意,进多出少,人员精简仍未走出历史怪圈。
行政体制改革的难题主要在于机构改革中的操作性困难与行政人员对行政体制改革的观念性和行为性滞阻,这实际上构成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最大阻力。深究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利益悖论。
政府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事实上,有很多乡镇机构不光远离了农民的利益,而且也远离了国家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个以自我权力扩张为后盾,谋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最大化的利益实体。乡镇政府自我权力扩张和自我利益膨胀,不仅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重要因素,而且阻断了中央或上级政府的政令,降低国家支持农民的政策效益。
(二)传统观念影响。
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乡镇机构改革也存在着重大的影响。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的行政权力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深入并控制社会的全部领域和各个层面。乡镇管理机构是连接广大农村社会与国家权力体系的最基层的控制枢纽。国家权力的运作形式决定了乡镇机构的工作异常繁复和艰难。加上乡镇大量行政事务并未减少,因此精简人员就变得异常艰难。
(三)改革措施不配套,经费不足。
机构改革不仅仅是机构和人员的裁减,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机构和人员的精简,虽然能够在一时取得较大成绩,但如果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改革的成果只能是昙花一现。由于乡镇经费的相对不足,经费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现。在改革不配套和乡镇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使精简人员与分流人员不能够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因此这成为乡镇人员精简与分流的严重障碍。
由于行政体制改革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适应性特征以及受政治体制改革的制约,行政效率的提高和行政结构、功能两个层面上的改革,都必然受到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影响,要实现乡镇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改变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对于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要转变政府职能,就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上层机构权力下放:政府应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进行管理。理顺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为行政改革提供来自权力之间的监督与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从而将自上而下的行政压力与自下而上的政治压力结合起来,更有效地推进乡镇行政改革;第二,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从市场方面看,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完善,但其中的乡村市场经济还处在刚刚起步阶段,政府在培育乡村市场经济体制上方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改善乡村市场交易的硬体条件,如乡村交通、通讯等体系;(2)加大力度建设乡村交易的软体环境的建设。
(二)人事制度的改人事制度改革,是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乡镇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重中之重。要通过改革,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1)、实行乡镇机构改革要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乡镇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2)、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精简机构,减少人员编制,是衡量机构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3)、制定优惠政策,精简富余人员。
(三)加强立法与监督。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我们要依照法律法规,界定乡镇职能。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要逐步精简乡镇职能,将不必由乡镇政权履行的职能或乡镇政府不必履行的职能减去,如义务教育的职能归并到相关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归并到政法公安部门,完成财政收入的职能归并到财税部门等等。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完善行政运行机制。
(1)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科学的公共财政制度。任何财政资金的使用方案必须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形成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法律,以减少行政官员对资金使用的自由裁量权。对乡镇管理体制、工资制度,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使机构改革与其它改革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从而促进和保证乡镇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2)、注重理顺各方面关系,改进和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合理调整部门之间的职能,减少和避免重复交叉;将相同和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切实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能取消的,要坚决取消;能精简的,一定精简;能下放的,要坚决下放;可改为备案的,一定改为备案管理;可由市场机制替代的,一定要通过市场机制来处理。根据需要保留的审批事项,也要改进审批方式,规范程序,简化环节,设定时限,提高效率。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十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进我乡机构改革,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化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本乡区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重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积极稳妥,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乡镇是农村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三农”工作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直接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现阶段主要职能: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开发政策和省、州、县关于加快农村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小建设、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服务;保护基本农田,组织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高效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扶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强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和劳力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新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安置、扶贫救济、养老保险、老龄服务和其他社会求助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繁荣农村公共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村级新农村建设,发送人畜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拓展服务渠道,推行“一站式”服务,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着力增强社会管理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维护农村社会公共秩序;加强农村信访、法律服务、法制教育和人民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及时化解处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林权配置等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族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村依法治理,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
3/13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根据《**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结合**乡实际,核定领导职数9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综治维稳委主任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公务员编制23名、事业编制47名,工勤编制1名。机构编制推行实名制管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机构设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党政机关统一整合设置4个综合性机构,事业站所统一整合设置7个服务性机构,各机构内设若干综合性岗位。
1.党政机构设置:
(1)乡党政办公室。承办乡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群众工作、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设岗位8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分管文秘、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副主任岗定员1人,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工作。负责宣传、文秘、电子政务、保密、共青团工作;纪检监察岗定员1人,负责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信访、群众工作、政协工作;组织岗定员1人,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督办工作;财务岗定员2人,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工作;工会岗定员1人,负责工会工作;妇联岗定员1人,负责妇联工作。
(2)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招商引资、企事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移民、项目管理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村镇规划建设、扶贫、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移民工作;统计岗定员1人,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管理、企事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工作。
(3)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乡为民服务中心牌子)。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岗定员1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工作。
5/13。
(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核定行政编制2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综治岗定员1人,负责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
2.事业机构设置:
(1)组建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林业局派驻乡林业站、县水务局派驻乡水土保持站和乡农业综合服务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乡林业站、乡水土保持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村级财务管理、农畜产品安全监测、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20人。设岗位5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农业岗定员9人,负责农业、村级财务管理、农业机械、科技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林业岗定员3人,负责林业工作;水利岗定员3人,负责水利工作;畜牧兽医岗定员4人,负责畜牧兽医、农畜产品安全监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
(2)组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的乡计划生育服务所职责划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乡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岗定员3人,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乡卫生院配合做好优生优育、疫苗接种等技术服务工作。
(3)组建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将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和乡电影文化站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不再保留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侨务局乡广播电视站、乡电影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文化广播电视服务岗定员3人,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13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国土岗定员3人,负责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环保、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规划、城镇共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组建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和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机构。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敬老院作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敬老养老工作平台。核定事业编制6人。设岗位4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民政岗定员3人,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敬老养老、乡居民及农业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职责等服务性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岗定员1人,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岗定员1人,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组建乡项目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办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根据县级总体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乡建设项目计划,组织筹备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安排管理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做好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核定事业编制5人。设岗位2个,其中主任岗定员1人,负责办公室全盘工作;城镇建设岗定员4人,负责乡交通、水利、扶贫、林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建设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工作。
(7)组建乡财政所。为乡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岗位3个,其中所长岗定员1人,负责财政所全盘工作;预算岗定员1人,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工作。惠农岗定员1人,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工作。
9/13责指导,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负责调配。
按照正事分开的原则,依法实施法人登记,确立乡事业机构独立的法人地位,使其相对专一的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一)坚持的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人员定岗方案的制订,程序的设计,人选的最后确定,都要在征求广泛意见的基础上,由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机关干部测评和领导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竞争上岗,参加竞争人员机会均等,不搞“内定”。把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过程公开。通过引入竞争机制,达到优化组合,择优汰劣。
三是专业对口,职务对应原则。人员定岗要有利于发挥干部的才能。要体现干部专业特长、能力水平与竞聘岗位所需要任职资格的对应性。
四是保持专业工作连续性和特殊岗位人员相对稳定性原则。对于个别特殊岗位,在定岗中,要从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有利于中心工作的全局出发,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五是实行工作实绩与岗位调整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措施。
一是按照职位分类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职位,明确职责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是制定有关定岗定员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竞争上岗办法。
三是依次确定中层领导定岗人选。增强竞争上岗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定岗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廉洁情况。综合考虑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结果,提出拟定岗人选,经乡党委会议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全乡机构改革从2016年9月8日开始,到2016年11月底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0日至11月10日)。
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成立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县委、政府审批,报县编办备案。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面安排部署深化机构改革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5日)。
乡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要。
11/13工作,严格落实我乡《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靠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编制分配、定岗定员等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务必于11月15日前拟定上报“三定”规定,经县委编办审核、县编委会审定后印发执行。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26日至11月31日)。
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深化机构改革的做法及成效,并于11月28日前向县编办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党委、政府对我乡完成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情况的检查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站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具体安排和实施工作,按照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政治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做到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三)及时解决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五
来源:新华社。
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一)实行铁路政企分开。为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铁路运营秩序和安全,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铁道部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国家继续支持铁路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运价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公益性线路和运输补贴机制,继续深化铁路企业改革。不再保留铁道部。
(二)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单设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
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五)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为推进海上统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国家海洋局以中国海警局名义开展海上维权执法,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国家海洋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国家海洋局承担。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该加强的加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时办结。对已列入国家有关规划需要审批的项目,除涉及其他地区、需要全国统筹安排或需要总量控制的项目以及需要实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外资项目外,在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减少审批后,一律由地方政府审批。对国家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国务院部门确定投资方向、原则和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安排,相应加强对地方政府使用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投资活动的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按照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事项不设立审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依法需要实施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地方。
(三)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除依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特殊技能的职业、行业需要设立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资质资格许可一律予以取消。按规定需要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国务院部门依法制定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其他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一律予以取消。
(四)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幅度减少、合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下放地方政府,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五)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分别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六)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意。民政部门要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责任。
坚持积极引导发展、严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一、政令畅通。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加强自身改革,大力推进本系统改革。
度和体制。
(十)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宪法和法律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准则。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都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发挥法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政府带头守法、严格执法,引导、教育、督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十六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工作方案印发施行。至此,江苏各设区市纪委监委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在此之前,江苏省一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蒋卓庆表示,该省结合实际,着眼于“形”的重塑、“神”的重铸,从优化机构设置、制定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施工”不走样。
为全面推进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今年5月底,江苏省委出台《关于深化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纪委监委配套印发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金融企业、省属高校和在苏部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4个实施方案,细化改革内容,实行分类施策,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
8月下旬,该省分片召开设区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座谈会;9月中旬,制定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口径;9月下旬,就各设区市提交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集中反馈修改意见……几个月来,江苏省纪委监委开展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行动,了解工作情况、开展业务指导、进行政策把关,稳步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9月25日,江苏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设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和工作要求,督促各设区市纪委监委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分类有序推进。
“不得向驻在单位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层层转授监察权;必须严格规范监察措施使用审批程序……”翻开这份指导性文件,不难发现,10条指导意见紧盯各个关键节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纪委监委在派驻机构改革中必须坚持稳妥审慎原则,按照党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不随意扩大改革范围、不超越职责权限授权,从实际出发,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目前,该省27家省属国有企业、4家省属金融企业、32所省属本科高校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驻监察专员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等形式,实现省一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明晰、监督更加有力。各设区市派驻机构改革也正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扎实推进,将“施工图”逐步逐项变成现实。
聚焦“四个关键”,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因超标准领取薪酬,江苏省盐业集团盐城分公司4名领导班子成员被诫勉谈话,3人被组织处理;各分公司共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71.6万元……近日,在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纪委、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推动下,一场针对员工违规超额领取薪酬的专项整治行动在集团所属企业内部引起不小震动。
专项整治由发现问题倒逼产生。“集团下属公司区域分散、点多面广,过去往往是监督的盲区和死角。改革后,我们以推动巡察整改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精准监督。”该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胜介绍,在依规依纪处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超额领取薪酬的问题后,他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推动出台规范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月度薪酬发放、月度绩效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上堵住薪酬违规发放的漏洞。
“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定位,严格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江苏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省在实现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双到位”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推动派驻机构深入开展“嵌入式”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不断净化驻在单位政治生态。
如今,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该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一种工作常态。以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为例,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已对监督单位101个“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过程开展监督,提出意见建议30余条。“我现在的工作有‘三多’:监督事项多、意见建议多、约谈提醒多。”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郑路说,正是因为自己成了“三多干部”,才能更好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个“40条”,为派驻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10月10日一大早,南京审计大学纪委书记、省监委派驻监察专员王书龙就来到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报备该校一名中层干部违规发放学位证书问题的处置情况。即便是前来报告工作,王书龙也不忘随身带着《江苏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这本小册子,“方便随时翻阅,看看履职是否规范”。
向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报备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正是该《工作规定》里明确的要求之一。改革后,派驻机构被依法赋予监察权,既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如何确保派驻机构全面、规范、高效履职?江苏省纪委监委出台派驻省级机关、省属金融企业纪检监察组和省属国有企业、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规定等4个“40条”,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明规范、立规矩。
有效、管用,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评价。记者注意到,《工作规定》围绕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列出40条责任清单。“过去高校纪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规范。现在我们只需要‘按图索骥’,再也不用担心工作缺项漏项了。”王书龙说,4个“40条”解决了如何履职的大问题,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更有底。
敢于执纪问责、动真碰硬,离不开考核的激励和鞭策。江苏省纪委监委专门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为重点,探索实施分类考核,采取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个季度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没有实际工作的,必须向省纪委监委作出说明;实行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与干部任免、薪酬、奖惩等事项挂钩,工作不力的将被调整岗位。
随着派驻“探头”越擦越亮,改革制度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江苏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72件次、立案30件、处分29人,同比分别增长10.8%、87.5%、31.8%;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谈话函询134件次、立案43件、处分36人,同比分别增长109.4%、168.8%、227.3%。
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篇十七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规范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建立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镇政府,促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坚持理顺关系、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乡镇与县的'权责关系,把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权落到实处,完善乡(镇)与派驻乡镇机构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乡镇更好地发挥功能。
(二)坚持精简统一、高效运行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机关和站所机构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实有人员控制在编制总额内。
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突出小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城关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二)规范机构严控编制
严格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政机关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事业站所设7个,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能重点,合理规范地进行机构设置。
1、党政机构
(1)保留党政办公室。
(2)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司法所牌子)调整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司法所按省规定已调整为司法部门的派出机构。
(3)保留经济发展办公室(增挂镇林业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4)撤销财经办公室,调整为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5)将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调整为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职能已经消失,保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仍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派出机构。
领导职数配备:镇领导职数按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和乡镇换届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核定;镇行政机构领导职数按每个综合性办公室主任1名(由党政班子副职兼任)、副主任1名进行配备,考虑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需要,另增设党政办副主任职数1名(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2、事业站所
(1)将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牌子、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牌子)。
(2)保留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挂动物防疫检疫站牌子)。
(3)保留镇财政所。
(4)保留镇水务站。
(5)镇文化站更名为文化和社区服务站。
(6)镇计划生育服务所(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署办公)。
(7)撤销镇经营管理站,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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