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典范读后感(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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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典范读后感(优秀18篇)
时间:2023-11-07 08:12:18     小编:笔尘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其中内容、情感和思想等进行提炼和归纳的一种个人思考表达方式。它不仅是对作品的评价,更是对自己的思考和感悟的记录。"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和感受,从个人角度出发,展示对作品的独特理解。读后感是读者通过阅读书籍所获得的思想碰撞和心灵启发。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关键在于仔细阅读、深入思考和准确表达。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精选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典范读后感篇一

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是拥有健康向上的品行以及各种生存技能同样重要,只有全面发展,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好学生”,这句话给我们道出了学习好有时并不重要,其实最重要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健康的品行,不受外界影响,全面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好学生。

很久很久以前,会魔法的于小鱼老师与邪恶领主之间的。斗争不断打响。而这次是从一只花斑猫的到来,它的到来彻底打乱了模范学生艾可儿的生活,仿佛一夜之间她变成了一个自私又乖戾的“刺猬女孩”,伤害了每一个关心她的人。但是,多年的同窗之情使同学们没有抛弃她,大家在于小鱼老师的带领下,帮助艾可儿重新找回自我,又一次粉碎了黑暗领主的陰谋。在这本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了我乖戾的时候。只因为一点小事和同学大吵大闹;在家里也是如此,爸爸妈妈处处都依着我,“讨好”我。我想以后可不能再让他们这样费心了。书中说过“‘刺猬女孩’到底还是浑身带刺,是不会变成天使的”。

可是,魔鬼也有天使般的笑容,我相信我会真正做到“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伙伴,家人的好宝贝”。

典范读后感篇二

寒假的第一天,我早早的起了床,发现床头放这一本《意林之行成于思毁于随》,哈哈,太棒了!我早就听同学们说《意林》好看,想要一本,妈妈说要考试了,让我先复习,此刻我最终有一本了!吃过早饭,我便迫不及待的拿起《意林之行成于思毁于随》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一个无底的深渊,越跌越深,越跌越黑……。

儿子得救了,他伤愈出院后,依然没有放弃滑雪,之后,他真的成为了世界滑雪冠军。每年冬天,他都要到那片山谷里去滑雪,他是想让父亲看看,那个以往不听话的儿子,此时真的长大了。

“行成于思毁于随”是说我们在做事情的时候,能把事情做成做好往往是经过反复思考研究;但如果我们对待事情人云亦云、亦步亦趋,不去独立思考,不动脑筋,则最终会步入失败的泥潭。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要我们善于思考,勤于思考,我们就能在别人看不到期望的地方,发现闪光的机会;在别人认为不可能出现奇迹的地方,创造出奇迹;在不起眼的平凡小事上,做出不平凡的'辉煌成绩。

典范读后感篇三

曾经无数次在心里描摹过那个带着兔唇圆脸男孩的哈桑式微笑,一直以来,都是那个纯净的微笑救赎了全篇的罪恶。“为你,千千万万遍”的誓言温情,曾经让我在无数个梦中与少年和他的风筝相遇。

“儿时的美好和友情,因为一个懦弱的疏忽而毁于一旦,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愿意不顾一切地去重新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吗?男主阿米尔,过于懦弱,欲望更甚,在他的成长中,哈桑总是在他被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的那个人,也是在他受伤的时候最自责心疼的人。他人生的第一句话是喊“爸爸”,而哈桑的第一句话,却是那个想要倾尽一生去保护的人的名字。阿米尔的出现,对于哈桑,无疑是一个劫。哈桑真诚,忠实,待他如真兄弟,一起爬山,一起恶作剧,一起放风筝,在树干上刻下彼此的名字,在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下念故事……他们有着一样的童年,却是相反的命运。他的“兄弟”用一个谎言绞断了微薄的友谊:

“我打你,你会还手吗?”

“我让你吃泥,你吃吗?”

“爸爸,你有没有想过请新的仆人?”

“是他偷了我的东西,父亲……”

一个是受万千瞩目的少爷,一个是受人欺凌鄙视的仆人,他们的感情从未对等过。他只在无聊的时候才会想起他,他背叛他,在他受到侮辱时袖手旁观,用不光彩的手段造谣他偷东西,直到赶走这对异族父子。正如阿米尔所说:他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

当然,日后阿米尔时常想起自己的作为,心里也会涌起难耐的自责和罪孽的不安。可回忆终究只是回忆,再鲜明,也没有多少力量。他可以尽情的自卑自责,因为他知道,哈桑永远不会回来了。他的恐惧,他的愧疚,伴随着没有任何战乱的美国别墅和美丽的妻子渐渐风淡云轻。

哈桑呢,在枪林弹雨中颠沛流离,他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却因为一些人受伤,他心甘情愿为阿米尔做任何事情,如此大爱,他是高空中最明亮干净的一个风筝。

“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父子俩之间有一种很微妙的关系,父亲对儿子的性情不满,儿子总认为父亲因为母亲的去世恨着自己,因而嫉妒着被父亲关心着的哈桑,这是导致二人友情破裂的主因。事实上,父亲对哈桑的关心也是出自于血脉,并有一种愧疚的情感在里面,对阿米尔的是一种期待,他在人们口中真正意义上的儿子应该如他勇敢,坚韧,而不是一味退缩,懦弱,需要别人的保护成事。正是因为这样,父亲也承载着一种罪,渴望从哈桑身上得到救赎,对自己的怒气转化为对阿米尔的严厉。无奈于政治的战乱以及阿米尔对他偏执的爱,他终于是逝去了,带着不能说出的欺骗和安定在死亡里救赎自己。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己爬上来”。做事情可以失败,但不能在没有第二次机会的时候失败。很幸运在阿米尔抛弃哈桑以后,还会有这样一个让他成为好人的机会,人生中的如此的机会并不多。我想,当阿米尔见到和他父亲那样相像的圆脸和笑容时,痛彻心扉长达二十年来不停歇被煎熬拷问的懦弱灵魂得以救赎。“为你,千千万万遍”,终于,承载着哈桑和他的希望,阿米尔真正追上了他的风筝,挣扎了那么多年了,当恶行导致善行,或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哈桑心中的风筝是与阿米尔少爷的友情,所以他追寻;阿米尔心中的风筝是对哈桑的愧疚,所以他弥补。

是的,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追。

典范读后感篇四

拿到《茶花女》这本书很久了,装版不错,很喜欢,却一直没空看。清明节放假了,窝在被窝里,本只是随便翻翻,后来看了就不想放下了,想看个究竟,可能是因为开端介绍的玄妙和对茶花女这个具有特殊魅力的人物的期待吧。

这个故事是以人物自述的形式由作者记录下的,真实感人,触人深思...…茶花女,对,她是妓女,但它独特的灵魂分明在辩解什么——她不是妓女,她的人格魅力令人倾倒,你看不到她被不幸的命运出卖的躯体,看不到她豪华奢侈糜烂的生活,而会完全被她美丽的心灵拽住——茶花女,一个崇高的形象,一个不朽的灵魂......!

一口气看完,内心很不平静,内心为茶花女——玛格丽特,哭泣,欢笑,赞叹...其实还是很值得看看的,薄薄一本,两个小时左右可解决,不过看完后,可想的就是一辈子的时间也想不完的!

典范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喜欢上了看《意林》。原因是这一期的和以前的很不一样,是全彩的,并且封面又很漂亮。这一期的是少年励志馆17~20卷,每一卷开篇都有一个劝告我们青少年要用功读书、珍惜时间的故事。如“一日之计在于晨”、“书到用时方恨少”。

最妙的是这一期的每一卷里都有一个介绍明星的章节,这使我们“追星一族”更爱看了,里面的明星大都经历坎坷,经过自我巨大的努力才当上明星的。这对我们更有教育意义。

那里面最多的便是感人故事。在第20卷有一个章节《沉甸甸的爱》,很多的爱并不来自于亲生父母,而是继父、继母,或抚养自我长大的亲人。当我读到这一章节时,几乎是带着泪光读的,心酸带着鼻酸。我没有经历过他们经历的挫折,我应当庆幸我有个完美的家庭。

《意林》让我学到了很多,我喜欢上了阅读!

典范读后感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活着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是对于我们的生命而言,这有更多的意义,让我们一起走进《活着》,品味《活着》吧。下面是小编整合的小说活着读后感经典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周末宿友又回家了,晚上依旧只有我一人,有些孤单,却成全了我想要的宁静。这样没有其他人干扰的夜晚才适合阅读。我从晚上六点半开始一口气读到晚上十二点左右把它读完了。作者的语言朴素真实,感觉似曾相识。不知是因为作者的语言感人,还是因为我从这本书中找到自己身边亲人的影子,写出了我心底里深埋的感情,一晚上我边读边流泪。我很久都没有这样让自己自由地流泪了。前段时间眼睛还感觉痒痒的,过了这一晚的肆意泪流,竟然不痒了,看来我是欠哭啊。通过阅读和流泪,我浑身都感觉很轻松。确实,一个人不能太压抑自己,找个机会发泄一下,也是一种解脱。

《活着》通过第一人称讲诉了一个人的一生,主人公福贵应该出生于民国末年,书中叙述了他从国共抗战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五八年、大跃进、_以及从人民公社到包产到户的历史背景下的人生经历。年轻时是他是地主少爷,不务正业,爱到青楼去_赌,结果赌输掉了整个家产,气死了他爹。他妻子是米行老板的女儿,不管他怎么胡来,还是不会跟丈夫争吵,只是暗示劝导,败家后不顾她爹的劝归仍然留下来和他一起勤劳节俭过苦日子。他娘也在他们家落魄后不久就病死了。他娘得病期间,他到城里去买药时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家人不知,他失信两年后,死里逃生回到家时他娘早已命归了。他和妻子有一双儿女,女儿又聋又哑,但勤劳贤惠;儿子不爱学习,却聪明懂事。福贵的妻子得了软骨病后家里家外全靠女儿撑着,吃了很多苦。由于聋哑给他女儿提亲的很少,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在城里做搬运工的偏头女婿,女婿实在心眼好,他女儿跟着他过了大概一年幸福日子,后来怀孕了因出生时大出血死了,留下一个儿子。福贵的儿子也在给县长的女人他学校的校长出生时大出血输血时医生抽血过多死了。他的一双儿女都去世后他妻子病情加重也离开了人世。他女婿也在一次搬运事故中死亡了。只有他养自己的小外甥了,当时全国闹饥荒,孩子吃不饱,一次孩子生病给他吃的太多了,见到好吃了吃了太多竟撑死了。最后他孑然一身,只有和自己的老耕牛为伴,他和他的耕牛却是村里最长寿的。

小时候,姥姥姥爷是我最亲近的人,当时我就想着自己活着的目的就是长大后让二老享我的福过好日子,我把这样的想法告诉给他们时,他们总是满脸的幸福,而后又说我们哪能享上你的福啊。我当时也只是觉得他们的话不是真的。当二老病危时,我看到当时的他们时自己痛苦得像是在做梦,这样的感受已经在我心底尘封了七八年了,《活着》似乎又让我带回了过去,似乎我又回到了田地围绕着的农家,似乎听到了他们以前经常说的话,似乎又重新感受了即将失去他们时的痛苦……家,像梦一样遥远,像魂一样附属。逝去的亲人,我已用平静表达悲伤,用回忆诠释怀念。

我的感受似乎偏离作者的主旨了,作者的目的是想向我们说明我们是为了活着才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情而活着,活着的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幸福是个人的感受,跟其他人的评价没有关系;时间能稀释一切,经历了一切后总归于宁静。读之前作者的主旨我本身已经领会了,作者描写的苦难没有惊动我,我读后只是感觉很亲切,像是姥姥姥爷在讲他们的往事。

这样的文章能使浮躁的心宁静下来,我本不再浮躁,所以也没有读后应该出现的心态转变,看来心态上面我已经调整得很好了。不过它写出了我心底一些最想听到的以前经常听到现在却很难寻找到的原汁原味的话,很珍惜。

我很少读小说,但最近,却开始读小说了。因为,我发现,儿子虽然很喜欢读书,但对抽象的作品,还是不太感兴趣,比如读《君主论》,儿子只读了一半,就放下了,对我说,太枯燥。相反,对故事性比较强的小说却很喜欢,我想,这也许是年龄的关系,孩子的抽象思维能力还不够,于是,我就决定帮儿子选几本经典小说。作为审查,我一般要先看一看这些书的内容,如果不适合孩子,那就放下。

考虑到暑假就要到了,孩子可以有更多的阅读时间,我最近就去书店买了几本,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是《活着》,我之所以买这本书,是因为我以前看过电影《活着》,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感到特别的震撼。一读起来,发现这本书很有魅力。我以前,读思想深刻的书,读一会就会有困倦感,但读这本书却没有任何疲倦,随时拿起,随时就能读下去。

读了一半,我就去书店,又买了作者的两本杂文集和一本小说,读了其中几篇文章,对作者余华有了更多了解。余华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在农村当了5年的牙医,后来感觉,不能这样活下去,用他的话说:"我们卫生院就在大街上,空闲的时候,我就站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大街,有时候会呆呆地看上一两个小时,后来有一天,我在看着大街的时候,心里突然涌上了一股悲凉,我想到自己将会一辈子看着这条大街,我突然感到没有了前途,就在这一刻,我开始考虑起自己的一生应该怎么办,我决定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于是,我开始写小说了".这种感觉,我也曾经历过。当年在一个计算机厂实习,很多同学都在那里,工作特别的枯燥,我就这么想过,所以,后来一有机会,我就离开了那里。

余华决定开始写作以后,就锲而不舍,终于被《北京文学》发现,还被请到北京去改稿,这件事情轰动县城,不久,他被调到县文化馆工作,这是他期盼已久的地方,从此,他渐渐走上专业作家的道路。

《活着》是余华1993年的作品,使他一举成名,随后,他又写出了《许三观卖血记》等多部优秀作品。被翻译成很多国家的文字,还获得许多国际大奖。

《活着》是受美国民歌《老黑奴》的启发,讲的是一个叫福贵的农民,他曾经是地主家的少爷,但因为赌博,输掉了全部家产,然后,经历了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大炼钢铁、自然灾害、文化_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家庭的命运也是一波三折,艰难坎坷,一个个亲人先后离他而去,最后,只有一头老牛陪伴着他。作者通过一个人自述自己苦难的一生,反映出人活着的艰辛与无奈,也反映出一种面对人生的豁达与乐观。

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中说:"在世人中间不愿渴死的人,必须学会从一切杯子里痛饮;在世人中间要保持清洁的人,必须懂得用脏水也可以洗身。"既然脏水都可以洗身,那苦难又何尝不是生命的源泉。正如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所强调的,正是外部环境的挑战,创造了人类的文明。

读这样一本书,经常会被书中的人物所感染,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每次放下书,都会为书中人物的命运而感慨,同时,也会感觉到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如此的美好。我想,古希腊人之所以创造了"悲剧"的形式,也许正是让人通过体验故事中人物的苦难,来释放人内心中压抑的伤感,并对现实的生活更加充满希望和热爱。

回想世界上许多伟大的艺术作品,也都是如此,它们通过一个很小的切入点,折射出时代的变迁与人生的坎坷。它们不只让我们在精神上获得一次次洗礼,更让我们对身边的现实生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反思,甚至对人生有了一种更豁达的宽容与同情。

我今天能再次阅读这些伟大的作品,其实要感谢我儿子,要不是因为教育他,我是不会读这些书的,也不会主动去找来那么多古典作品来试读。反思起来,为儿子而读书确实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力,我也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获得了许多意外的收获。

在陪儿子读书的过程中,我在不断地观察他的成长,看到他每个阶段的变化,我都会情不自禁的联想起自己当年的一些类似经历。年轻时一些古怪的行为和冲动,现在看来,就是上帝在不同时期,打开了我们身上不同的开关,我们自己甚至都不清楚为什么。但是多年以后,当我们看自己孩子身上的行为,听他们讲他身边同学的一些怪异事件时,我们好象突然明白了,理解了,宽容了,淡定了。

最近读法国作家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就有很多感受。也许,人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穿梭之中,才能更深刻的理解过去与现实。我们都从年轻时走过来,但是,回头看,我们并非完全理解当年自己的所做所为,也许,只有在回忆与现实的交织中,我们才真正认识了自己和人生的本质。

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虽然看上去似乎通俗肤浅,但却有着其他文艺作品不能替代的作用。讲故事和讲道理不一样,专门讲道理的作品往往确定性很强,而故事则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每个人都可以从一个故事中,读出不同的味道和内涵。而且,伟大的作品一旦产生,就不再完全属于作者本人。好象一个孩子一旦出生,就已经不完全是父母所给予的内涵,他将渐渐成为他自己,并拥有自己的生命。

读完《活着》,让我更加深刻的感到,人只有经历人生的一些苦难,才能真正理解和珍惜现实生活中的幸福与美好。伴随孩子一起成长,使我明白,人必须经历几次不同方式的"重生",才能真正读懂人生这部经典所蕴涵的真谛。

一、读余华的《活着》让我回忆起童年,想起老一辈的苦涩人生。虽然他的文字写的是那样的平淡,但是却感到那样的真实,那样的亲切。让你读着,想笑却笑不出,只想哭。我们这一代人没有经过那些动荡不安,但是我们这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却是听着那些故事长大的一代人,所以看《活着》就感到很熟悉,不陌生,甚至就像回到小时奶奶讲的事情一样亲切。

曾记得小时候总是吃不饱,玉米和红薯是我们的主要粮食。难得吃一顿白面馍,吃得连手中的馍渣都舔净,如果吃一次白面条,饭后那碗干净得就不用洗了。但是必竟那时我们的社会已经稳定,日子一天天好起来。后来就又过起了天天吃白面,经常吃些鸡蛋和肉的生活,所以以前的生活离我们是越来越远。远得我们有些忘本。只有在我们有时把剩馍头扔了,剩饭倒掉了,才会听到老年人对我们的吵嚷"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话,还是在前些年让你们吃没有的吃,饿得吃树皮,才不这样乱糟蹋粮食啊!"依稀记得那时的我们总是顶嘴说:"啊呀!现在可是不一样了,都改革开放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了,还忆苦思甜呢".渐渐的,就是父母他们也不再吵我们了,因为我们的生活确实是好起来了。以前离我们更远了,远得很少有人再想起来!

我们不愿意回忆往事,是因为有些苦我们经历过。我们想把那些不高兴的事情忘掉,但历史是不可以抹杀的,我们越想忘怀的事情,越会发现那些事情在眼前直晃。怎么能够记不得整年没有新衣服穿的岁月啊,一年到头的捡姨妈们穿下的衣服,又肥又大的,只看见衣服看不见人,整个的一个大水桶似的,哪里有什么少女身材啊!虽然如此,但是我们觉得那时的人还是满纯真热情的,邻里乡里的觉得很亲,现在却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一种陌生。那远远的过去就使我们有种淡淡的怀念。不过谁也不愿意再过以前的生活却是真的。

"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是福贵老人说的话。也是对整个社会做人的一个总结。真是简明扼要。可是现在社会上就是这样的人多,你看看到时处说的是什么?谁谁是骗子,谁又挪用了公款,真是大偷小偷,偷了公家偷个人;还有的就是什么情人了,二奶三奶之类的,不都是这样的人吗?不过现在人人都见怪不怪了,这种事情就成了一种现象。成了一种现象啊!真值得人深思。

社会进步过程中,看来是免不了要出现一些不良现象的。浪费成风的现象就像古人所说:乍富不知新受用,乍贫不改旧家风。人人都是从俭入奢易,从奢入俭难啊!不过好在这只是一阵风,刮过去就平息了。现在不是到处提倡节俭吗?我想那些不良现象也会渐渐平息,成为一阵风很快的刮过去。在物质充实的今天,让我们的精神也充实起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人们生活更加幸福!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活着》给了我这样一种启迪。

这是一本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书,讲述的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故事,但简单的故事在没有任何华丽词藻的修饰下向人们展现了一个深邃的哲理。朴实的语言中流露着真挚的感情。往往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泪流满面。抑或是陷入深深的思考。

作者余华为大陆先锋派小说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1960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因父母都为医生,所以他从事过五年牙医。后弃医从文,正因为他有过医生的经历,所以他的作品也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俄残酷本质从虚假人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而《活着》正是他众多代表作品中的经典之一。

本书以独特的写作特点,以第一人称的独特视角向读者展现了本书主人公福贵平凡而又坎坷的一生。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贫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回到家乡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子女,女儿不幸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一次次被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每一个读过此书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也许大家的回答都是不一样的,但作者却给出了一个统一的答案: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其意义,那么可以作为意义的只有活着本身。正如书中所写:人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作者将一个个希望展现给读者却又一次次无情地将其打破。这就是本书的一个特点,其实人生也正是如此。上帝就像一个精明的生意人,给你一份快乐就搭配几倍于快乐的苦难。所谓的幸福与生命存在的价值也在快乐与苦难不断交替中有所体现。

寒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地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典范读后感篇七

上学期,我们集体购买了《典范英语6》,通过一年的学习,我们的英语是在提高,学习了许多知识。

我们每次学习前都先听录音,这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英语听读水平,使我们的听力题成绩有了一些提高,是我们受益匪浅。

二是我们在看,在读时,有许多生词,老师也让我们自己猜,然后自己查,这给我们下了很深的印象,也比老师告诉我们要好得多。

三是我们由教材中的故事,自己改编成话剧,有一些同学表演,更是英语融入了我们的生活。

总而言之,这套教材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知识,是我们受益匪浅。

寒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阿廖沙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用真实优美的文笔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童年.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而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我们不仅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而且要学会制造幸福。屠格涅夫说过:“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有一个在城堡。皇家清洁工给告诉女皇,一开始不能有乱七八糟的朋友。国王哈利认为我们可以尽量将城堡变得整洁。女皇诺拉不休息。公主简写了一份通知。她把这份通知贴在了城堡的门上。清洁工希望能得到一个更高的薪水才去拜访城堡。日子一天天过去,没人来问关于清洁的工作。这个城堡变得非常脏。一天早上,皇后诺拉看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意见。国王哈利在做饭。史密斯队长在拖地。琼斯上尉洗女王诺拉的皇家衬衫,女皇认为你应该去与龙战斗。但他们不这么认为。女王诺拉非常伤心,便去了皇家旅行。三个戴着面具的人站在那里。整天这个蒙面女子在城堡里清洁、打扫、洗。公主简认为他们会偷东西。公主简走到她背后。她抓住了桌布拉过来用奶清洗了一下。二公主简关闭了那个按钮。三公主简匍匐在她身后。最后,其他两个清洁工原来队长史密斯和琼斯上尉琼斯。女皇诺拉结束她的皇室之旅,她高兴地发现了城堡又恢复了整齐和干净。

读《“刺猬女孩”艾可儿》有感“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是拥有健康向上的品行以及各种生存技能同样重要,只有全面发展,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好学生”,这句话给我们道出了学习好有时并不重要,其实最重要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健康的品行,不受外界影响,全面的发展才是真正的好学生。很久很久以前,会魔法的于小鱼老师与邪恶领主之间的斗争不断打响。而这次是从一只花斑猫的到来,它的到来彻底打乱了模范学生艾可儿的生活,仿佛一夜之间她变成了一个自私又乖戾的“刺猬女孩”,伤害了每一个关心她的人。但是,多年的同窗之情使同学们没有抛弃她,大家在于小鱼老师的带领下,帮助艾可儿重新找回自我,又一次粉碎了黑暗领主的阴谋。在这本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了我乖戾的时候。只因为一点小事和同学大吵大闹;在家里也是如此,爸爸妈妈处处都依着我,“讨好”我。我想以后可不能再让他们这样费心了。书中说过“‘刺猬女孩’到底还是浑身带刺,是不会变成天使的”。可是,魔鬼也有天使般的笑容,我相信我会真正做到“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伙伴,家人的好宝贝”。

《山丘上的约会》这个故事中最奇妙的部分,在于两们“笔友”彼此间从未见过面,单单只靠书信文字所产生的美好想象来塑造彼此的形象,而且在无形中不断地增强彼此的美好印象。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只听到某人或某篇文章的形容,就对没见过的人、事、物产生好奇,进而想象,总是越想越美好。

《山丘上的约会》故事最精彩的部分在于两个素未谋面的人终于决定要见面了,让人紧张心跳的也正是这一刻,两人都从对方最高的期望出发,结局如何呢?作者采用了卡通化的造型,夸张地强化了故事中两个主角的差异,不论在身高或体态上都不同。很戏剧化的是,正当玲玲抬头猛往高处寻找将会从天而降的偶像时,男主角瓜瓜也正奋力地跳上山丘去赴约呢!作者运用书本竖立时的直式版面,营造出男女主角见面时的“震憾”画面,令人拍案叫绝!故事中的主角虽然都是田墅里常见的动物,但两者的外形、习性截然不同,所以见面的过程充满了曲折、趣味。孩子在阅读时因为是旁观者,一定会觉得他们好笑,从而在轻松的气氛中理解故事的发展进程。

哇!会面的结果真是令人有些失望,书信中的印象明明不是这样的啊。当满怀期盼,终于可以一睹真面目时,才发现事实和想象差了一大截。这是一个有趣又常会发生的事情。其实呢,“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生活中经常会有许多的遗憾和委屈。正因为如此我们常常很努力地去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让一切都如意顺心。结果期望越高往往失望越大,以至迷失了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我们就越来越不快乐了。试问朋友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不就是无邪的友谊分享吗,至于表面的东西也就不值得计较了。

因为人生很少能够真正地心想事成,所以我们会寄望于故事最后的美好结局,至少希望它是正面的、光明的。笔者很欣赏本书的结局。当玲玲和瓜瓜确信彼此的真正友谊存在时,决定继续山丘上的约会,再为彼此美好的友谊努力下去。真好,友谊可以不用猜疑和负担,只要彼此接纳和分享,或许这正是现代人该好好想想的课题。

典范读后感篇八

我很崇拜毕淑敏,特别爱读她的散文集。有人这样评价她:在热闹而浮躁的文坛,毕淑敏似乎自立门户,不能把她归属于任何一个派别;她不以学问见长,也不以前卫的语言标榜;她不是江南的清山秀水,也不是草原上的黑骏马,她似乎是从五千年的文化传统中走来,但又不全是传统文化的回归。她把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事物作为审美客体,把人人都经历的事情写得妙趣横生。这种朴实无华的文风,很有一点平淡而山高水深的境界。

在暑假里,再次读了《毕淑敏散文》,和她一起分享了心灵的颤动,毕淑敏以散文的形式,以诗一般的文字告诉我们爱是世界上最有记忆的金属,她是那么具有夺目的光泽,是那么具有多艳的色彩。爱是人世间最最具有情感,最最具魅力的,是任何物品所替代不了的。《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第一次,我真真地对爱有那样的按捺不住的冲动,肯定地说,正是毕淑敏对爱的深刻理解打动了我。

爱一桩事业,就奋不顾身地投入。爱一个人,就斩钉截铁地追求。爱一个民族,就挫骨扬灰地献身。爱一种信仰,就至死不悔。从毕淑敏对爱的诠释中,不难看出她对爱那种独有释怀。

阅读这篇散文,感觉毕淑敏对爱的解释特别具有生活的气息,特别具有人性的舒漫,使爱更具有人性之魂。在她的笔下,爱怕撒谎,爱怕沉默,爱怕犹豫,爱怕模棱两可,爱怕沙上建塔,爱怕无源之水,爱怕假冒伪劣,爱怕刻意求工。说了爱的许多毛病,爱岂不一无是处?其实不然,毕淑敏在散文中用了大量的爱是什么从广泛的多视角诠释了爱的博大、爱的坚固、爱的力量和宏大。文中对爱的强调,足以保有一份人世间的真爱真情,能使孕育万物之生活的草原生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保有一份真爱,就是照耀人生长明的温暖的灯。

典范读后感篇九

跟许多自然科学一样,社会心理学至今还是没有一个为所有的心理学家普遍接受的定义。但是首先,我想谈谈我对这个学科的兴趣之源。社会工作的对象是人,是人和环境的互动,无论何时何地,人的心态和行为总是受到其他人的存在以及群体和整个社会的影响。学习这门学科,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自己,提高行为的自觉性,增强社会的适应能力,还可以帮助我们用新的方法去观测人和理解人,从而更加准确的理解人们行为的意义、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周围世界的关系。这种观测里和理解力对于我们即将踏上社会指路的青年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心理学是从社会相互作用的观点出发,对人的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规律进行研究的学科,有着极其旺盛的生命力,它的主要研究对象为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社会交往心理和行为、群体心理和社会心理学。它又属于自己的方法论,主要有:一般方法论和专门方法论和特定学科的具体研究方法,比如说观察法,心理测试很档案研究等等。

看到这儿,我心里不觉得想起了一些经典的心理电影,《沉默的羔羊》,《美丽心灵》这些名噪一时的电影直到现在也是心理学电影的经典之作。《沉默的羔羊》中的变态心理学家,食人魔汉尼拔通过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帮助女警探办案;《美丽心灵》中疯狂的数学家因为不堪忍受别人对自己和学术上的歧视而产生幻觉。

这些电影的精彩之处,就是运用了一些心理专业知识,充分的将错觉,唤醒,情绪等元素发挥到极致····现在我甚至有那么一点感觉,研究心理学有的时候是透过别人对自己的一个更加清醒的认识。

在这本书中,还出现了社会人格一词。在心理学中,人格又被称为个性,但是依旧是没有确切的定义。奥尔波特认为:人格是个体内在的心理物理系统的动态组织,他/她决定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独特性。而我国著名人格心理学家陈忠庚对人格进行了这样一个界定:人格是个体内在的行为倾向性,它表现在不断变化中的全体和综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持久的自我,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的形成的给予人的特色的身心组织。这些概念读完一遍是真的令人脑袋大了,但是隐隐约约的,我们是真的感受到了人格的一些特性。比如可塑性,自主性和受动性,还有部分的相对独立性。看到这儿,我想起了我现在在做的很多事情似乎都跟这些特性有关。人之初,性本善。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这些古典的著作不就跟人格的可塑性,受动性和独立性相关吗?读书学知识就是为了是自己能与众不同,打破人的自然性,从而塑造自己的社会性。同样,人心不同,如其面焉,没有相貌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更没有人格完全相同的两个人。我们现在所说的自我,大概就死所说的人格。坚持自己的人格,才是最真实的自我。

说到心理活动,不得不说的一点就是态度,这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态度不仅决定着人的内心活动的方向与强度,而且也支配着外在行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了解一个人的态度就可以预测他的行动;改变一个人的态度就可以改变他的社会行为。这心理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点。现在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的偏见越来越多,所谓的偏见其实也就是社会态度中的一个小部分。比如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偏见,记者在采访时对被访者的偏见,是对人对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消极否定的态度,常常具有刻板性,具有过度化的以偏概全的特性,而且常常是先入为主,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所以——偏见很可怕!我们应该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消除刻板印象,消除偏见,建立一种良好的社会态度。

典范读后感篇十

我的大学我已经读完了,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部分说了高尔基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高尔基没钱,所以高尔基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使他想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高尔基饱经了人间的辛酸,高尔基面临的环境相当恶劣,在重重困难面前,他始终坚持读书,坚持追求真理和知识,不放弃,希望就在前方。而且他不论在码头当搬运工还是在面包房做学徒,只要一有空,就会抽时间看书,并且要将自己所学到的一切用到生活中去,这让我敬佩。

我最喜欢高尔基的是渴望读书的那种精神,这让我震撼。所以我喜欢高尔基。

这部分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

典范读后感篇十一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的其中一部,主要讲述了俄国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在喀山时期的生活。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想到喀山去上大学,但那时的大学对穷苦的孩子是关着大门的。梦想破灭后,他依然热爱读书,但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他和形形色色的市民、知识渊博的人士交往,进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里,他经历了思想发展的复杂道路,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受益匪浅。高尔基的那种执著、高于他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知道了:世界是复杂的,是多变的,生活不可能永远都很安逸。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体会这些酸甜苦辣。高尔基自己也说过:“只有对人类的最强烈的爱,才能激发出一种必要的力量来探求和领会生活的意义。”“人如果没有良心,哪怕有天大的聪明也活不下去!”刘向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当我读完这本书,高尔基那坚定、顽强、倔强、执著的精神就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另外他热爱读书、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尤其值得我学习。

我又想到:在我家中有很多书,可是有的书本我甚至都没有翻看过,让它们闲置在我的书橱里,真是惭愧!难道自己知识已经很丰富了?不是说“学无止境”吗?比起高尔基那顽强、执著的精神,我还差得很远呢!读了高尔基的故事,我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积极思考,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对人民、对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典范读后感篇十二

上学期,我们集体购买了《典范英语6》,通过一年的学习,我们的英语是在提高,学习了许多知识。

一我们每次学习前都先听录音,这大大提高了我们的英语听读水平,使我们的听力题成绩有了一些提高,是我们受益匪浅。

二是我们在看,在读时,有许多生词,老师也让我们自己猜,然后自己查,这给我们下了很深的印象,也比老师告诉我们要好得多。

三是我们由教材中的.故事,自己改编成话剧,有一些同学表演,更是英语融入了我们的生活。

总而言之,这套教材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知识,是我们受益匪浅。

典范读后感篇十三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个叫《我的苦难,我的大学》,我为文中赵美萍的童年感到悲哀与同情。她的童年时灰暗的,灰暗而又那么的遥遥无期。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一个贫苦,无知的年代。

他家里和她一起生活的有母亲,父亲,和一个比她小4岁的妹妹。小学那年,他的父亲由于麻疯病,被遣送到了医院。儿时的玩伴说她是麻疯病的女儿,故意的疏远她,更可怕的是,他们就因为这个欺负,甚至是欺打她们。弱小的心灵倍受践踏。但是她要坚强,弱小的她知道不能在这个时候软弱下去。爸爸的病很严重,加上母亲也是一身子病痛,妹妹的幼小,家里的贫困,不的不逼她坚强而且成熟起来。是的,成熟。于是她一个小学4年纪的女孩子担当了家里的劳务,早上起床,给家里做饭,然后捡牛粪,拱猪,等等一些本该是大人担当的活,然后去学校。晚上回来又要重复着早上的动作,夜里她就拿着书看,因为看书已经成了她在家里的唯一娱乐。

终于在几个月后听到了她父亲要出院的消息。这一消息便成了她精神上的支柱,因为疼爱她的爸爸出院,就代表着她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过做个年龄段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像现在已样。暑假妈妈把去医院里照顾爸爸的事情交给了她,她很高兴的去了,就在去了不久的一天,也就是爸爸应该出院的那天早上一个断绝了他期望的噩耗传来,由于护士打错了药剂,她爸爸迅速的死亡,她靠在全身盖着白布的父亲身上,哭的是那么的伤痛欲绝,外人的声音渐渐的模糊。爸爸的死在她受创的心灵上又划上了一道口子,一道血淋淋的口子。妈妈闻讯赶来,直接晕倒在了医院门口。后来医院给了20块钱的安葬费,带着爸爸的尸体回到了家里。从此她的生活越来越黑暗。

妈妈的病是属于那种很突然的病,一秒钟前好好的,但是一秒钟后或许她会晕倒。后来她得知爸爸并不是妈妈的原配。妈妈年轻的时候,外公给妈妈定的娃娃亲,嫁给了一个五毒俱全的男人,男人三番两次的殴打母亲,母亲过着连狗都不如的生活。后来那男的被抓去坐牢了,妈妈才获得了重生,后来才和爸爸在一起。

就在几天后那男的居然再次的找到了母亲。由于父亲的死,她们显得是那么的无助。那男的要求母亲继续和他在一起生活,但母亲死都不从。母亲招到了一次一次的威胁和殴打。又一次他居然扬言要杀掉她们,无奈之下,一家3口决定逃出那男人的视线,在出逃的那段时间,她懂得了亲戚的虚伪。她们逃到了一个远方的姨家里,姨收留了她们,后来母亲走了,带着妹妹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安徽。把她一个人丢在了家乡。然后叫一个陌生的男人收留了她,条件的她得当男人儿子的童养媳而且得供她上学。妈妈的作为让幼小的她开始怨恨母亲。

从此,她便在这男人家里生活,但是生活的是那么的低贱,她是多么的期盼母亲能够回来带她一起去安徽生活。

后来母亲过来看望她,并且哀求安徽男人带她一起去安徽,后来经过母亲的哀求,终于答应下来。同时还得哀求现在照顾她的男人放她走。后来他如愿以偿的和她们来到了安徽。

但是继父家里并不像她所想象的那样,依然是一贫如洗。一间只有3室的房子,住着继父的弟弟一家人,以及她们一家人,狭小的空间拥挤的犹如一道狭缝。她知道她并没有摆脱命运。

小学毕业那年,她凭优秀的成绩被重点初中录取,但是继父却没有多余的钱供她上初中。只好辍学在家。后来12岁的她去砸石料。悲恶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她18岁,18岁那年母亲病重了,恶性胆囊炎,家里负起了沉重的债务。1100多元,对那时候来说已经是一笔巨额。

同村的男孩子在上海打工回来,她便和他一起去了上海。几经波折,最后在一家服装厂做功。在她心里,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对于她来说,每天都是噩梦的家。所以让她深知,她必须要做的比别人出色,过的比别人更好。于是她便在上海人的歧视,和冷嘲热讽下坚强的工作下去,通过总总的努力,获得了日本老板的认可。同时她的文笔也被部分人所熟知。但是她从小的经历使他更加的不安于现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那个她工作了6年的工厂。

一路的艰辛,一路的努力,她最后终于完成了一个,小学文凭,当上《知音》编辑的奇迹。

一个小学文凭的人,尚能做出这番业绩,是在是不容易。更是让所谓的大学生感到汗颜,她之所以能够成功,我想这便是验证了古人所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胫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幸福乱其所为"吧,人的一生不可能的事情很多,但是只要你认真的对待,乐观的对待所有问题,把所有的不幸当成你成功的动力,那么,成功之路便在脚下。最后她说,“我很庆幸我能够有这么苦难的人身,如果没有这些,我不知道我现在是怎么样的”是的,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一所叫做苦难的大学,它究竟能够培养多少成功之人呢。苦难,他孕育的是那份不甘,逆流向上的精神。

典范读后感篇十四

我读了《哈佛心理课》的第三章——善待自己,靠近幸福之门,之后,我的感触很大。

里面讲了一个盲人作家,后天性失明。由朋友扶进饭店时,就因为服务员说了一句:醉成这样可不能再喝了,而因此感到高兴。盲人作家坚持不使用盲文,因为和正常人一样写作可以令他快乐。有一次他还因为笔里没了墨水而空写一个晚上的稿子,第二天把朋友叫来整理时才知道,之后他提起这件事来还一笑了之。

作为正常人的我们,不仅要庆幸我们没有这个盲人作家倒霉,还要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而不是拿到手了又去奢求另一个,等到我们真正失去了我们所拥有的东西时,才知道珍惜并且狠狠地责骂自己。

春天来了,我们讨厌春天的雨水和潮湿,苦盼着秋天快点到来,秋天到来之后,我们讨厌秋天的干燥,又盼着春天到来;夏天来了,我们讨厌夏天的炎热,苦盼着冬天快点到来,冬天到来之后,我们讨厌冬天的寒风袭袭,又盼着夏天的到来……世界上又有谁不会这样呢?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我们的生活,就在哀怨和责骂声中度过,显然不知道,我们所盼的已经来了,憎恨的已经去了。

幸福不是没有得到的和失去的,而是你现在拥有的和正在发生的。现在我们周围有亲人环绕,学校里有同学和伙伴陪同,我们却还不满足。我们认为亲人?嗦、老师暴力、同学不讲理,这些都是由于我们的不满足所导致的。如果我们像山里孩子那样不能读书、不能温饱,如果我们远在他乡,我们定会想起以前我们所拥有的,再去珍惜它。

有人说生活很残酷,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生活很完美。我有家人的陪伴,有同学和朋友在学业上共同进步、在校园里共同玩耍,有老师授予我知识,教会我怎样做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知足常乐,我不与别人攀比,不与别人斤斤计较,我跟他们就已经是天壤之别。

当你认为这个世界是地狱时,它便是地狱;当你认为这个世界是天堂时,它便是天堂!我们可以把自己推向地狱的边缘,也可以步入天堂,一切都取决于心理,你心里怎么想,这个世界便是什么样。

明智的人,选择的是天堂;愚蠢的人,选择的是地狱。我们生活的是否幸福,取决于我们的思想!

典范读后感篇十五

书中的主人公阿穆莎在喀山的生活的经历。阿穆莎16岁那年,在好友的劝说下,一个人背井离乡的去喀山上大学。可是,事与愿违,他并没有进入真正大学,而是进入了很破旧的社会大学。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多困难,住大杂院、出卖体力……他受到的排挤与困难不计其数,可他却依旧想着自由,毫不放弃,所以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人是不可能不面对困难的,所以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与梦想,不要放弃,总会成功的!

我的大学我已经读完了,让我给你讲讲吧:

这部分说了高尔基到了喀山,带着去大学读书的愿望去了大学,可高尔基没钱,所以高尔基只能流浪,和小偷、乞丐在一起。社会上的腐朽使他想自杀,可是没有成功又受了伤。伤好以后,他离开喀山,重新走向回乡流浪的道路。高尔基饱经了人间的辛酸,高尔基面临的环境相当恶劣,在重重困难面前,他始终坚持读书,坚持追求真理和知识,不放弃,希望就在前方。而且他不论在码头当搬运工还是在面包房做学徒,只要一有空,就会抽时间看书,并且要将自己所学到的一切用到生活中去,这让我敬佩。

我最喜欢高尔基的是渴望读书的那种精神,这让我震撼。所以我喜欢高尔基。

这部分很好看,我推荐大家看。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的其中一部,主要讲述了俄国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在喀山时期的生活。16岁那年他背井离乡,想到喀山去上大学,但那时的大学对穷苦的孩子是关着大门的。梦想破灭后,他依然热爱读书,但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同流浪汉接触。他和形形色色的市民、知识渊博的人士交往,进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里,他经历了思想发展的复杂道路,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受益匪浅。高尔基的那种执著、高于他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知道了:世界是复杂的,是多变的,生活不可能永远都很安逸。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体会这些酸甜苦辣。高尔基自己也说过:“只有对人类的最强烈的爱,才能激发出一种必要的力量来探求和领会生活的意义。”“人如果没有良心,哪怕有天大的聪明也活不下去!”刘向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当我读完这本书,高尔基那坚定、顽强、倔强、执著的精神就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另外他热爱读书、善于思考的好习惯尤其值得我学习。

我又想到:在我家中有很多书,可是有的书本我甚至都没有翻看过,让它们闲置在我的书橱里,真是惭愧!难道自己知识已经很丰富了?不是说“学无止境”吗?比起高尔基那顽强、执著的精神,我还差得很远呢!读了高尔基的故事,我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习、积极思考,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对人民、对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也是世界无产阶级的宝贵财富。

本书描述了主人公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从此喀山的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栖身,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杂货店等四处做工。后来,因接触大学生和秘密团体的成员以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民主主义著作,甚至参加革命活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下,摆脱了自杀的精神危机。十年他在思想;学识;社会经验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看完这本书,不禁使我想起上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以来所遇到的困境,无数的压力使我的心情曾一度陷入焦虑中。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死撑着说:‘自己选的路,爬着也要走完’。现在想想,我的经历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是平凡人,而他却能在那个不平凡的年代,表现的那般不平凡,他树立了坚定的信念,他学会了正视自己,学习了他人之长,磨砺了不可摧毁的意志。

对未来,他有清晰的打算,对当下,他脚踏实地的勤奋学习;勤于思考;持之以恒。对过去,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曾全力以赴。面对艰难的生活,他在书中写到:‘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施舍,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的确如此,这本书让我知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放弃就等于失去。

昨天晚上,我看了一个叫《我的苦难,我的大学》,我为文中赵美萍的童年感到悲哀与同情。她的童年时灰暗的,灰暗而又那么的遥遥无期。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一个贫苦,无知的年代。

他家里和她一起生活的有母亲,父亲,和一个比她小4岁的妹妹。小学那年,他的父亲由于麻疯病,被遣送到了医院。儿时的玩伴说她是麻疯病的女儿,故意的疏远她,更可怕的是,他们就因为这个欺负,甚至是欺打她们。弱小的心灵倍受践踏。但是她要坚强,弱小的她知道不能在这个时候软弱下去。爸爸的病很严重,加上母亲也是一身子病痛,妹妹的幼小,家里的贫困,不的不逼她坚强而且成熟起来。是的,成熟。于是她一个小学4年纪的女孩子担当了家里的劳务,早上起床,给家里做饭,然后捡牛粪,拱猪,等等一些本该是大人担当的活,然后去学校。晚上回来又要重复着早上的动作,夜里她就拿着书看,因为看书已经成了她在家里的唯一娱乐。

终于在几个月后听到了她父亲要出院的消息。这一消息便成了她精神上的支柱,因为疼爱她的爸爸出院,就代表着她可以和其他孩子一样,过做个年龄段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像现在已样。暑假妈妈把去医院里照顾爸爸的事情交给了她,她很高兴的去了,就在去了不久的一天,也就是爸爸应该出院的那天早上一个断绝了他期望的噩耗传来,由于护士打错了药剂,她爸爸迅速的死亡,她靠在全身盖着白布的父亲身上,哭的是那么的伤痛欲绝,外人的声音渐渐的模糊。爸爸的死在她受创的心灵上又划上了一道口子,一道血淋淋的口子。妈妈闻讯赶来,直接晕倒在了医院门口。后来医院给了20块钱的安葬费,带着爸爸的尸体回到了家里。从此她的生活越来越黑暗。

妈妈的病是属于那种很突然的病,一秒钟前好好的,但是一秒钟后或许她会晕倒。后来她得知爸爸并不是妈妈的原配。妈妈年轻的时候,外公给妈妈定的娃娃亲,嫁给了一个五毒俱全的男人,男人三番两次的殴打母亲,母亲过着连狗都不如的生活。后来那男的被抓去坐牢了,妈妈才获得了重生,后来才和爸爸在一起。

就在几天后那男的居然再次的找到了母亲。由于父亲的死,她们显得是那么的无助。那男的要求母亲继续和他在一起生活,但母亲死都不从。母亲招到了一次一次的威胁和殴打。又一次他居然扬言要杀掉她们,无奈之下,一家3口决定逃出那男人的视线,在出逃的那段时间,她懂得了亲戚的虚伪。她们逃到了一个远方的姨家里,姨收留了她们,后来母亲走了,带着妹妹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安徽。把她一个人丢在了家乡。然后叫一个陌生的男人收留了她,条件的她得当男人儿子的童养媳而且得供她上学。妈妈的作为让幼小的她开始怨恨母亲。

从此,她便在这男人家里生活,但是生活的是那么的低贱,她是多么的期盼母亲能够回来带她一起去安徽生活。

后来母亲过来看望她,并且哀求安徽男人带她一起去安徽,后来经过母亲的哀求,终于答应下来。同时还得哀求现在照顾她的男人放她走。后来他如愿以偿的和她们来到了安徽。

但是继父家里并不像她所想象的那样,依然是一贫如洗。一间只有3室的房子,住着继父的弟弟一家人,以及她们一家人,狭小的空间拥挤的犹如一道狭缝。她知道她并没有摆脱命运。

小学毕业那年,她凭优秀的成绩被重点初中录取,但是继父却没有多余的钱供她上初中。只好辍学在家。后来12岁的她去砸石料。悲恶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她18岁,18岁那年母亲病重了,恶性胆囊炎,家里负起了沉重的债务。1100多元,对那时候来说已经是一笔巨额。

同村的男孩子在上海打工回来,她便和他一起去了上海。几经波折,最后在一家服装厂做功。在她心里,她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对于她来说,每天都是噩梦的家。所以让她深知,她必须要做的比别人出色,过的比别人更好。于是她便在上海人的歧视,和冷嘲热讽下坚强的工作下去,通过总总的努力,获得了日本老板的认可。同时她的文笔也被部分人所熟知。但是她从小的经历使他更加的不安于现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那个她工作了6年的工厂。

一路的艰辛,一路的努力,她最后终于完成了一个,小学文凭,当上《知音》编辑的奇迹。

一个小学文凭的人,尚能做出这番业绩,是在是不容易。更是让所谓的大学生感到汗颜,她之所以能够成功,我想这便是验证了古人所说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胫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幸福乱其所为"吧,人的一生不可能的事情很多,但是只要你认真的对待,乐观的对待所有问题,把所有的不幸当成你成功的动力,那么,成功之路便在脚下。最后她说,“我很庆幸我能够有这么苦难的人身,如果没有这些,我不知道我现在是怎么样的”是的,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一所叫做苦难的大学,它究竟能够培养多少成功之人呢。苦难,他孕育的是那份不甘,逆流向上的精神。

有志者,事竟成,那无志者呢?今天,我读了《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篇小说,使我对“志”的理解更近了一步。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主人公赵丽萍从一个农村小丫头,立志要打拼,结果步步高升,成为打工妹,技术员,编辑最后小有名气。

到这里,我不由想起了模范共青团员刘玲。刘玲是北京五十五中的学生,七年前,她患了骨癌,左腿胫骨被烤成“木炭”,钻心的疼痛是她夜不成寐,但她仍乐观向上。她趁同学们不在时为大家做贡献。老师同学心疼她,但她仍然这样去做。住院时,她碰到一个病友,因无药可救而乱叫。她走过去,为那阿姨唱了支歌,歌声感动了不少的人,其中就包括那位阿姨。她自知自己已无法扭转病势,但仍手不离书,生怕丢了功课。

刘玲的事给我们大家都点亮了思维,难道穷人,乡下人。相貌不好的人就干不得大事业吗?比如我,脸上有粉刺,相貌不佳,可相貌不佳又怎样?我还不是活了14年,何况学习成绩也不错。从我小时候,心中就埋下了这样一颗种子:提升实力,让别人看得起自己,用实力挽回自己丢失的尊严。而如今,我实现了,我在初一(2)班立足了,也成功挽回了自己在以前丢失的尊严。可见,人有了志向,无论在哪,努力去做,就能成功。

强者,可以忍辱负重,但就对不能忘记。你在苦难中前进,就是在磨砺中前行。难怪,作者会把苦难比作大学!

典范读后感篇十六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这句话从字面上很容易理解,但其于人生有着非凡的重要性。它指出了人生最重要的关键点,这个关键点就是一个人一定要知道自己最高的人生行为准则——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需要道法自然、善待他人、彻底觉悟、最终实现完善自我和超越自我,这就是君子的行为。

一个人彻底弄懂了自己的人生远大目标后,他就能够安定自己的心,而不会被外境所迷;一个人的心安定了,他就能够做到心静如平静的海面,在人生旅途上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一个能够做到心静如心净的人自然心态就会变得安稳,这样的人就会远离浮躁;一个心态安稳的就能够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更加客观地分析与看待世界;一个善于思考和客观分析事物的人最终就一定会达到他的远大目标,就一定会最终实现他的个人理想。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细枝末节之分,任何事物也都有其始终,如果一个人能够搞懂事物的本质及其内部的结构和层次;如果一个人能够懂得事物的发端和结局;如果一个人能够知道事物发生和发展的先后次序,这样的人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懂得大学之道的人了,也可以称为具有大智慧的人了。

也许,人生就是一个人不断克服自己的人性弱点,并通过学习和修身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不断提升和净化的。过程,在这个修炼的过程中虽然要经历各种痛苦,但实在是人生难得之大乐存在于其中。

典范读后感篇十七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虽然说现在仍离内行很远,不料却也看出一点门道。

鲁达何以成五台山和尚?

俗话说不在高,有仙则名。五台山是四大佛教名山之一,五台山的和尚当然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得的,何况象鲁达这样有命案在身凶犯?看过《水浒》的人都知道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的故事,至于他如何做了名山古刹的大和尚,不细心看还未必看得明白。

鲁达三拳打死郑屠之后便亡命天涯,一日,在代州雁门县的十字街头正好遇上了他曾搭救过的金老,金老的女儿嫁给了雁门的大财主赵员外,赵员外既然取金老的女儿,鲁达自然成了他的大恩人,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赵员外和五台山的关系非同一般,寺里的智真长老是他的弟兄,而且他祖上便曾舍钱在寺里,是寺里的大施主。赵员外还曾向寺里买了一个名额,寺里曾许过愿让他剃度一僧。于是,赵员外就把这名额给了鲁达,有了名额还不够,赵员外还向寺里缴纳一笔"集资费",那集资费便是赵员外带鲁达上山见智真长老时特意准备的一担"段匹礼物"。如果没有赵员外的一个名额和一担集资费,鲁达便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了五台山山门,更不会成为后来大名鼎鼎的花和尚鲁智深了。

生辰纲事发与晁盖的关系网。

劫了当朝太师的生辰纲,绝对是死罪一条。作为这桩劫案的首犯,晁盖在生辰纲东窗事发之后,利用他多年精心编织的关系网居然安然逃脱,远走高飞。《水浒》虽是一部反映农民起义的小说,不过里面的108将很少是正儿八经的正宗农民,晃盖当然也不是。

宋江使梁山泊兴旺发达,宋江又把梁山泊引上绝路,真可谓成也宋江,败也宋江。应该说宋江取得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之前,还是为山寨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的,尤其是彻底抛弃了王伦的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路线,广纳天下豪杰,使得山寨一片繁荣。他还常亲自下山,率领一帮弟兄冲州过府,立了不少军功,三打祝家庄、攻克高唐州,都有他的功劳。不过,耐人寻味的是,当梁山泊英雄排定座次,宋江坐稳了法定的第一把交椅后,他的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身先士卒的宋江不见了,自那以后一向不曾下山","每日肉山酒海,大吹大擂,与弟兄们打团儿吃酒。"而且他下山的第一件事竟是去东京赏灯,任凭"众人苦谏不住,他坚执要行。"拿着弟兄们出生入死换来的血汗钱供自己肆意挥霍。看完了灯会之后他还去逛妓院,为了会一会名妓李师师,光见面礼便花了黄金一百两。为了不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引起弟兄们的不满,他早就想好了一个绝妙的理由:这一切都是为了山寨的前途着想,为了让大家将来有个好的归宿。说到底,他的旅游、嫖妓都是为了工作的需要。为了山寨宋江真可谓是"奋不顾身"。

《水浒传》毕竟是宝藏,不时会有新发现。最近,一位著名史学教授的研究又出新成果:“《水浒》是中国第一反腐名著”。教授认为,在封建社会里,直接迫害农民的是贪官污吏,是高俅一类人物。农民起来反抗,矛头直指贪官,这是理所当然。农民铲除贪官污吏,实现天下太平,实际上就是反贪污、反腐败。“《水浒》虽然情节复杂纷纭,但其主题总离不开一件事———反贪污、反腐败。”端的是有一千个学者就有一千个主题。

《水浒》反腐,第一斗士该是宋大哥了。宋江“祖居郓城县宋家村人氏,为人仗义疏财”,老太爷宋太公和胞弟宋清“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宋大哥则在郓城县衙当文书。“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端的是挥霍,视金似土。”宋王朝该不会实行“高薪养廉”吧?一个县衙的小文书,不知工资有多少?竟能挥金似土,不知是有灰色收入还是有其他收入?莫非黑三郎上山之前也腐败?那岂非成了以腐败反腐败了?最坚定的“反腐斗士”当推李逵,那铁牛的板斧砍起江州百姓的头颅来就如切菜,“只要杀得快活”。事情缘起乃智取生辰纲,理由非常充分:“此不义之财,取之何碍”,因为是反腐的正义行动,打劫也就不叫打劫,叫智取。

《水浒》反腐,本是古人的事,与咱何干?只是那浓浓的《水浒》气绵绵不绝:晁盖们劫生辰纲是“反腐”,今天小偷偷贪官的赃款赃物更是“反腐”了。那宋押司在政府机关干事,却一心编织关系网,哥儿们来了“终日追陪”。利用职务之便为犯罪嫌疑人、也是关系网中一哥儿们的“乡长”晁盖通风报信,指使他们脱逃,那原福建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通知赖昌星快点出国好像就颇得宋江的真传。宋江杀阎婆惜之后,郓城县“公安局长”朱仝、雷横私自放走宋江,“县长”也有心为宋开脱,那浙江温岭市原市长周建国、市公安局长杨卫东与黑社会头子张畏的瓜葛,那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副市长马向东与刘涌的关系,不就与此一脉相承吗?慕绥新、庄如顺、周建国、杨卫东们,血液中就浸透了《水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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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范读后感篇十八

有些人可能知道《林清玄散文》收录了林清玄先生两个创作时期的优秀作品。林清玄初登文坛,将自我的朝气与激情更多地倾注在乡土中,代表作有《少年行》、《鸳鸯香炉》等。随后,他没有拘泥于乡土散文的创作,尝试着将东方美学理念和佛教哲学情怀融为一体,开始了以“菩提系列”为代表的创作生涯的第二个时期,也进入了他个人创作的全盛时期,散文集收录了超多该时期的优秀作品如《佛鼓》、《光之四书》等。

其实林清玄的散文是清幽而大气的,在宁静中透露着激越,在冷峻中持续着温煦,在流动中体现着凝注。他继承了佛家广博的智慧与胸怀,轻轻一挥手袖,便装凌云的壮志,巧妙地幻化为柔美月光下心香的隽永与人性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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