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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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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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篇一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二

各科室:

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时决定:疫情管理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疫情管理员:xxx。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月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疫情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副院长、防保科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三

根据门诊上报数据统计,2011年第三季度全院共上报传染病卡5张。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3种,其中流行性腮腺炎1例,占发病总数20%;急性出血性结膜炎2例,占发病总数的40%,手足口病2例,占发病总数的40%,无死亡病例。

1、肠道传染病:发病0例,无死亡。

2、呼吸道传染病:发病0例,无死亡。

3、自然疫源及虫媒传染病:发病0例,无死亡。

4、血源及性传播疾病:发病0例,无死亡。

本季度与第二季度相比,流行性腮腺炎1例、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均报告2例,也无新发传染病的报告;有手足口病报告与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特征吻合。

1、我院共计报告丙类传染病5例,传染病病人均及时进行了报告,无迟、漏报现象。

2、报告病例均登记了科室传染病登记簿,登记内容与报告内容相符,无差错现象、无诊断不符现象。

3、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有项目不完整现象。

1、督促门诊医生严格按传染病管理规定填写报告卡,加强对全院医进行培训等。

2、科室主任要切实加强对传染病诊疗、登记、报告工作的管理,督促医生严格按传染病管理规定及时、准确的上报传染病信息。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四

成立了以孙海波校长为组长,王海军、张光明为副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积极将我校卫生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了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2.认真落实,重在预防。

我校认真落实了师生健康状况每日晨检、午检、晚检制度,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求班主任教师每天早上第一节课前必须对该班学生进行晨检,午间对学生进行午检。内容主要包括:对每名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统计出勤率,追踪缺勤原因,统计生病学生。在“三检”的过程中如有发现学生发热、疱疹、恶心、腹泻等病症时,必须及时告知学校主要负责人,学校将进一步进行排查,以确保对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期识别。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及时告知家长,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卫生部门,以便调查处理,对于患病学生,实行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学生复课时必须有医院盖章和主治医生签名的康复证明方可返校。

3.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在三月份的卫生宣传日中,根据上级防疫部门、教育局的有关精神,狠抓了传染病防治工作。我们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作了甲肝、乙肝、结核、流脑、乙脑、流感、腮腺炎等传染预防知识宣传。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健意识;狠抓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主题班会、升降旗时间、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宣传预防春季传染病的基本知识,提高防病意识。并且在三月、九月的家长大会上,对家长也进行传染病防治宣传。

4.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增强学生防病意识。

我校每周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大扫除,消除垃圾、污水、污物,实行垃圾袋装化。每天利用课间,各班派学生对校园进行清扫,保持校园环境卫生。不乱倒垃圾污物,不参与聚餐活动,不到马路摊点进食。学校在四月份、十月份,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灭鼠、灭蝇,消灭了蚊蝇孳生地,切断了疾病的传播途径。

5.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以及环境卫生。

求全校师生注意教室清洁卫生,教室每节课间进行通风换气。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大扫除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

如学生中患有传染病,学校要对学生进行登记并督促学生办好休学手续,由家长带学生入院治疗,等学生完全康复才转校上课,以免传染病在校园内扩散,并同时做好教室消毒工作,消灭病菌的繁殖。工作中,我们不仅对其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还对师生员工进行了及时的宣传和教育,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真正做到了重在预防,消除了传染病传播的各种隐患。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涂阳、仅培养、菌阴、未痰检)、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

4、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每半年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应根据化验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登记报告。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要与网上录入相一致。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六

根据年初市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部署,我医院为使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有效遏制疫情的传播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调整了以于院长任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医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传染病救治制度”“转诊制度”“网络直报制度”“不明原因肺炎等会诊排查制度”等相关的工作制度,医院的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在传染病工作中有制度可依,有规范可循,使各项工作的开展有了立足之本。

(一)组织建设:设立预防保健组织或人员,明确岗位。

职责,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传染病管理办公室设在院保健科,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

1、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领导、预防保健科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及具体疫情报告工作人员四方面组成。

2、预防保健科指导传染病的预防、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对疫情报告工作经常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反馈各科室。

3、预防保健科有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收发登记本,对各科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日查、周查、半月查和季度检查,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和向本院领导随时汇报工作。

(二)基础资料建设。

建立健全各科室门诊日志、病房住院登记、化验室化验结果登记、放射科诊断结果登记和传染病病例登记,规范了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的上报,通过责任报告人到职能科室传染病管理人员层层把关,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例的漏报。

(三)疫情报告的人员、物资的保障。

1、最快通讯方式报告:医院在网络直报方面配备了专用。

2、医院配备网络直报员两名,节假日值班不休息,按照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3、如果我院发生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白天及时报到保健科,休息时间报告院总值班,解决不了时找有关科室(保健科)解决,上报区疾病控制中心。

今年保健科对责任疫情报告人进行疫情报告有关知识的培训,进行了两次,主要内容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要求等;医务科对新分来及新调入医务人员关于重点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培训了三次并进行了考试。

1、五种重点传染病分别成立了医疗救治专家组,制定了sars、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等救治方案,发现紧急疫情(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在首诊医师报告疫情的同时,医务科组织采取传染病防治措施,控制疫情传播。

如:今年8月?日儿科门诊病人中发现一例异常腹泻患儿,保健科通知医务科组织专家会诊并确诊,感染办到场协助控制隔离消毒,经排查,确诊是感染性腹泻合并其他疾病时,所有相关职能科室参与并且按照制度规范,相当于进行了一次很好的演练,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传染病工作重点是肠道传染病,加强肠道门诊管理至关重要。肠道门诊设有专用诊疗室、观察室、药房及专用厕所,配有专兼职医护人员、检验人员,配有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有严格的工作规范和隔离消毒制度及肠道传染病抢救小组、防治措施。感染办配合感染疾病科的工作按照规范要求一项项落实到位。

针对不明原因肺炎也加大管理力度,在鉴别诊断上下功夫,加强会诊和排查工作,对病人按照流程处置。同时我们医院在门诊分诊和感染疾病科的预诊工作常抓不懈,在源头上把关,杜绝院内交叉感染。

针对各科的死亡登记本、死亡病例的上报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由医务科直接管理要求,按照有关的制度检查、督促、落实,避免漏报情况发生。

06年度发现结核病例107例转诊率100%;法定传染病报告卡片3052例,

绝大多数医务人员都能够按照医院的要求严格遵守,履行职责,对于个别人繁忙工作中出现的遗漏和遗忘,检查人员发现时督促整改,及时补报是目的,处罚是手段,完成传染病的救治任务是关键,杜绝传染病的传播是根本。我们做的所有工作都尽力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尽职尽责做好每项工作,尽力达到目标的考核标准。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七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三、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5、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6、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八

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立。

一、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由疫情报告员组织疫情报告工作。

二、各种疫情报告员均应法定传染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

三、各科门诊大夫接诊传染病人,一旦确诊或疑似甲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医务科。

四、临床科室医师,应及时准确填报疫情卡片,如漏报、迟报、谎报疫情,甲类传染病按医疗事故处理。乙类传染病按医疗缺陷处理。

1、门诊、病区建立疫情报告登记本。接诊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书写工整,无涂改,及时准确、完整,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2、医院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到各科室收取疫情报告卡,及时核对,登记。

3、接诊医务人员对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疫情直报人员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4、发现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立即通过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盒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时,由疫情直报人员2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5、对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由疫情直报人员于6小时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报告。

6、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由疫情直报员每日上午9点前收集全院各科室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整理、核对后,10点前必须登陆报告系统,按照系统有关提醒,首先检查前次报告是否审核通过,然后完成上网录入报告,并在相应传染病报告卡顶端注明“已回报”字样。

7、网络报告完成后,疫情管理人员将疫情卡集中统一保管。

8、需要对已报传染病做出订正报告和死亡报告时,由医务人员填写订正卡或死亡卡。疫情管理人员改卡,网上直报,做好登记后集中收集管理工作。

(见下页)。

预检分诊流程。

分诊。

非传染病患者。

疑似传染病患者传染病人陪护者。

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首诊医生医护。

分诊。

非住院者需要住院者。

首诊医生医护。

突发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递流程。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九

核心内容:关于我们呢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的问题工作,下文是关于实施传染病防治的工作进展与及实施的情况,具体的问题如下文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传染病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近年来,特别是2003年抗击非典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国人大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并加强监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初步形成了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传染病防治法得到了较好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2004年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修订之后,国务院相继公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配套行政法规,批转了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一系列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201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传染病防治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传染病病种和防控措施调整制度,更好地配置防治资源。各省(区、市)公布了4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卫生计生部门公布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等10部部门规章,制(修)订了50项传染病诊断相关标准;教育部门建立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农业部门发布了人畜共患病名录;水利部门发布了《水利血防技术导则》;质检部门制定了口岸卫生检疫行业标准,从制度上保证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二)传染病防治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健全。中央和地方加大投入力度,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构建了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等专病实验室网络,传染病病原学检测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全国共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家,卫生人员19.3万人,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2728个,初步构建起功能完善、反应迅速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是医疗救治体系得到加强。加大传染病院、紧急救援中心以及医疗机构救治能力建设力度,2012年传染病院的床位数、注册医师数分别比2004年增长64%和58%。目前,2243家综合医院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科,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建立了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确定了232家医院作为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建设单位,初步建立了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网络。

三是传染病监督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国共有省、市、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3088家,监督员7.3万人。加强了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和消毒产品企业的有效监管。近5年,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200万户次,查处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案件12万余件。

(三)传染病防治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加强。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目前,100%的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8%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94%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法定传染病实时网络直报,从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诊断后逐级报告的平均时间由直报前的5天缩短为4小时。设立3486个国家级监测点,重点监控霍乱、流感等28种传染病和蚊、蝇、鼠、蟑4种媒介生物;加强医疗机构症状监测和中小学学生因病缺勤报告;在285个对外开放口岸和168个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开展了出入境传染病监测;动物疫病监测覆盖所有县(市、区),提升了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

二是重大突发疫情应对能力明显提高。加强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了卫生应急协调机制和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机制。建立了一整套涵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卫生应急预案。组建了卫生应急处置专家库和34支国家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卫生应急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医疗救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制(修)订传染病诊疗、医院感染控制等技术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早诊早治能力。对重症病例实施分级分类救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完善病例转运会诊的工作机制,有效降低了病死率。

(四)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逐渐完善。

一是健全疫情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传染病疫情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动态及防控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卫生计生、农业、教育、交通运输、质检等部门建立了疫情信息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共享。

二是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建立了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等部门间合作机制。卫生计生、农业部门分别就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和麻风病等防治工作,与重点省份建立了省部联动机制。鼠疫、包虫病和疟疾等传染病流行省份建立了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三是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各级政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2009年起实施了为期三年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覆盖了近700个城市和26万个村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2003年的51%提升到2012年的71.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覆盖2005个涉农县(区)近5万处工程。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和新兴媒体及学校教育渠道,宣传传染病防治政策,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中央电视台播放传染病防治公益广告750条次,约1500分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和行为干预,搭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桥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健全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全面参与全球传染病防控合作行动,及时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有关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相互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合作机制下,加强跨境传染病防控合作。

(五)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不断加强。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加大对传染病防治的经费投入。根据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数据,2012年各级财政共安排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102亿元,相当于2003年同口径投入106亿元的10倍。其中,中央财政安排358亿元,是2003年10亿元的35.8倍。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关于对国家免疫规划项目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的规定,中央财政承担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的购买费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予以补助。2007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6种扩大到14种,预防的传染病病种由7种增至15种。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后,增加了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农村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务院先后批准实施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2005年至2012年,解决了3.53亿农村居民和2400多万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此外,国家还投入185亿元用于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和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二是不断完善传染病医疗保障政策。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对重大传染病患者的医疗费用予以减免,将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障范围。将符合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传染病患者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对艾滋病患者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对血吸虫病、包虫病、疟疾等患者免费提供治疗药物和住院治疗补助。

三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推进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工作。建成传染病诊治方面的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1个技术平台以及1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实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和“重大新药创制”两个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在艾滋病第四代诊断试剂、结核病快速鉴别诊断方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有效防控传染病发挥了积极作用。

过去的十年,是传染病防治工作投入力度最大、整体防控能力提升最快的时期,我国传染病防治事业和法律制度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2004年以来,我国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甲乙类传染病年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72/10万和1.25/10万以下。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2007年率先在全球消除丝虫病,2012年成功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前实现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5岁以下人群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降至2%以下”的目标。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疫情总体处于低流行水平,涂阳肺结核患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血吸虫病疫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有效应对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疫情,实现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及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大灾之后无大疫。特别是2013年上半年,面对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通力合作、科学应对、公开透明,有效控制了疫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也获得了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积极评价。

尽管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传染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与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相比,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传染病防治面临着严峻挑战。一是来自传统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双重压力。传统传染病威胁持续存在,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近10年来我国几乎每1—2年就有1种新发传染病出现,许多新发传染病起病急,早期发现及诊断较为困难,缺乏特异性防治手段,早期病死率较高。二是人口大规模流动增加了防治工作难度。流动人口容易成为传染病的易感人群,预防接种等防控措施难于落实。频繁的国际商贸往来加剧了传染病跨国界传播风险,2012年我国报告疟疾病例中境外输入性病例占91.1%。三是环境和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增加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复杂性。一些地区令人堪忧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以及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一些人畜共患病持续发生。不安全性行为的增加导致梅毒发病数逐年上升,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的比例已经达到87.1%。

(二)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地区存在重应急、轻预防的倾向,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源头控制、重点人群防控等方面的责任措施落实还不到位。传染病防控的社会管理政策措施相对滞后,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机制有待完善。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还需要加强,一些新闻媒体对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的人员业务能力、基础设施条件与日益繁重的防病任务不相适应。边境地区的疾病防控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校医和保健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部分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不足,传染病诊断能力和报告意识有待提高,对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传染病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传染病引起的医源性感染方面的防控措施需要完善。

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每个家庭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各项规定,创新机制,强化责任,全面提升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和相关措施,加大执法监督和绩效考核力度,强化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和会商制度,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实现预防、治疗和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围绕新发传染病、重点疾病、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场所,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处置的能力,尤其是提高新发传染病的识别和诊治能力。继续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五扩大、六加强”(即: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抗病毒治疗覆盖面,加强血液管理、医疗保障、关怀救助、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防治措施,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病死率;推动结核病患者的主动发现,扩大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治覆盖面,提高发现率和治愈率;强化乙肝疫苗免疫接种,继续降低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强化以机代牛、洲滩禁牧等综合措施,加快实现血吸虫病防控规划目标。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流动人口免疫规划接种率和质量。结合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加大对边境和疫情严重地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其防控传染病工作的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抓好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积极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

(三)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能力建设,提升出入境口岸传染病监测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传染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研究拟定并科学确定人员编制标准,强化对基层传染病防治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能力。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保障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完善国家传染病防控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发相关快速诊断或检测试剂,重点研发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技术。提升重大疫情的预测、预警和溯源能力。加强传染病疫苗研发及评价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第一类疫苗产能不足及产品更新换代问题,积极支持新型、多联疫苗研发的产业化。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传染病防治相关药物,推进防治工作所需药品的国产化。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策略效果评价的应用性研究。

(五)社会动员,进一步形成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活动,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移风易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传染病防治的工作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协助政府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十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卫峰为组长,代书停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十一

为了控制以霍乱,感染性腹泻,手中口病为主的肠道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分类管理,使我院的传染病管理纳入规范化。我院针对传染病管理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医院领导对传染病管理非常重视,成立了以院长、副院长为组长、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相应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传染病管理科,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传染病的规范化管理。

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依据,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包括:“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登记制度”、“门诊病历日志制度”、“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检查制度”、“传染病疫情资料建档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制度”、“发热门诊工作制度”、“隔离留观室工作制度”、“肠道门诊工作制度”、“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等,做到了对传染病的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从院领导到传染病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做到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职责分明。

为了规范传染病的管理,规定了全体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定期培训,组织全体职工反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传染病相关的理论知识,反复学习我院有关传染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和专业水平。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相关人员立即报告院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措施。

根据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报告疫情有专人负责。门诊、急诊室,均填写了门诊日志,若发现传染病人或可疑传染病人,填写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疫情报告卡,送本院防保科,各登记本均逐项详细填写。

每季度接受市疾控中心对我院的`疫情管理及报告质量检查一次,接受主管部门的批评指导。业务院长、防保科科长对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进行了不定期检查。

医院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订了处置予案,必要时可立即启动预案。

医院成立了以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和护士长牵头的消毒管理小组,与各科室部门密切配合,使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消毒监测,保证了消毒效果。

我院由基层卫生科主办传染病宣传板报,定期更新,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1、人员学习不够,决定以后在每年定期培训学习的基础上适当增加。

2、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

3、有关传染病管理的硬件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

4、门诊日志项目不齐,现已按排重新印制。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十二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十三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报,同时需填报传染病卡。

(七)凡漏报、漏项者,按传染病防治法细则及本院有关规定处罚责任疫情报告部门及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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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十四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为推进我园健康、稳定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制,及时发现问题和整理隐患,扎扎实实做好我园安全工作。

1、责任制:

园长是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总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追究制:

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收不放过。

3、措施:

(1)、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2)、对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重危害社会的,立即上交司法部门处理。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列》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内传播流行,各级各类幼儿园确实落实设置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情报人。二、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1、幼儿园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定期对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幼儿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4、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十五

(2)乙类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6)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十六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制定学校。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分管校领导,到校卫生(保健)室,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突发情况发生后,学校要尽快掌握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15分钟内进行向镇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传真书面报告,1小时进行续报。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传染病疫情报告篇十七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发传染病、新发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2)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发传染病、新发或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时,接诊医生诊断后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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