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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一
关键词商业银行票据截留票据电子信息。
摘要票据截留有利于提高支付清算系统的效率,有效规避票据在传递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篡改、丢失、被盗抢等风险,增强银行业的竞争力,有效促进区域及全社会经济增长。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票据截留提出了建议。
票据截留一般是指票据在流动、使用或传递的过程中,在某一个环节被截留,在截留点通过计算机录入相关信息和要素,将纸制票据转换成电子信息,而再以电子信息的方式完成其后续的流转周期。实现票据截留的必要条件有票据信息的电子化、票据真伪的电子核验、法律的保障和信用环境的完善。
(1)实现票据截留的首要条件是票据信息的电子化。票据电子信息包括票据电子影像与票面电子数据。近两年来,信息技术实现新的突破,计算机存储技术、网络技术与图像识别技术的高速发展,高速度高容量设备的迅速降价,社会对扩大票据交换范围的迫切需求使票据截留的真正实现成为了可能。银行票据自动化处理现在已经形成了以票据影像为处理核心,以自动清分技术、扫描技术、自动验印技术、支付密码技术、票据图像存储技术、传输技术为关键技术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可成功解决票据图像的采集、传递、票据要素的自动提取与票面合法性的自动审核等技术问题。
(2)技术和业务难点是电子核验票据真假。纸票据截流后,要确保各项业务处理的真实完整性,面临最大的技术与业务难点是票据真假的电子核验,尤其是电子印鉴识别。目前,银行接受委托支付资金时大多数都采用人工验证印鉴的方法,这从原理上不能防止资金的被盗用。同时,传统图章很难通过计算机传递,这种情况下,电子印鉴应运而生。电子印鉴实名为电子支付密码,是一种先进的防伪及身份识别技术。其含义不但包括图章本身,同时涵盖了票据上诸如日期、金额、银行账号、票据密码等全部信息,一举解决了传统图章所存在的缺陷,实现了印鉴的安全性和可传递性。电子印鉴系统经历了密码签模式,单一支付密码器模式、ic卡的支付密码器模式三个时期。因为支付密码只能由企业的授权人员计算,外部人员、银行内部人员、甚至软件开发商,都无法随意编制密码,从支付机制上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反过来,如果企业发现资金被外部人员盗用,一定能验证出支付密码、验证通过码的不正确,从而分清责任。电子印鉴的产生,将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加密技术等融为一体,给银行业务带来了质的飞跃,不仅保障了银行资金的安全运行,还为国民经济的正常化运转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使用票据电子信息。商业银行实行票据截留的现状。
商业银行实行票据截留的现实意义在于银行业务流程和工作管理上的改善,主要体现在:第一,极大地扩大支票流通范围,资金清算效率大大提高,网上审核、网上清算、网上查询、数据分析成为了可能。第二,可以满足票据跨商业银行流通,实现票据实时到账、跨商业银行通存通兑、异地取现。第三,由于票据从纸质运转跃进到电子信息运转,银行将做到以自动化批量识别代替人工识别,以高效的集中处理代替低效的分散处理,以电子检索查询代替手工查找,以电子存储代替或部分代替实物存储,达到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物力,提高票据结算效率。第四,可以实现电子退票,有效解决银行间退票纠纷。第五,可以提供票据映像及票据数据备份、管理、查询增值服务,既有利于票据信息的管理和分析,为银行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金融信息,又有利于客户实时核实自己账户的金额,从而有效防范支票诈骗。第六,票据截留在实现银行监督与控制作用方面也很有帮助,可以较好地实现对流程中每个环节的自动监控与随机任务分配,使票据处理流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减少风险点,提高票据业务风险防范水平。作为提高票据处理效率、扩大票据交换范围的关键性手段,票据截留已引起金融界普遍关注,国内部分城市已开始了试点工作。笔者认为,在考虑我国票据截留发展方案时,应当首先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
(1)我国银行业已经有了一定的电子图像应用基础。国内已有90%以上商业银行的60%以上的银行分支机构建立了电子验印系统;有的商业银行已建立起全国性的票据图像应用环境,其所有的分支机构都在柜台扫描票据送全国总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2)票据交换运转规模逐步扩大,交换区域化已成雏形。经过近10年的培育与建设,人民银行下属已有17个大中城市的分支机构建立起具有相当规模与水平的票据交换中心,这些中心大多数都已在当地注册为事业法人机构,大体按市场规律运行。目前北京-天津-石家庄,广州-深圳,深圳与港澳地区,上海与其周边,成都-重庆、武汉与其周边7城市等地区实现了区域性票据交换。北京-天津-石家庄间的区域交换、深圳与港澳间的票据交换已采用电子票据图像。(3)网络系统支撑的条件已完全具备。人民银行主建的全国支付系统已投入运行,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稳定,小额支付系统正全面上线,实现了我国清算系统建设的跨越式进步。
(4)各地发展不一。我国地域广大,经济发展存在相当的不平衡,交通、通信以及金融发展差距也很大。
结合我国国情,我国商业银行在正式实行票据截留之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成为必然,票据在银行端的自动化处理及电子验真问题将成为制约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的关键问题。选择恰当的票据截留模式,既要有效地解决票据实物传递问题,又要解决票据在银行端的自动化处理问题。
(2)选择恰当的票据截留点。是截留在提出行还是截留在城市票据交换中心,应视业务具体发展情况而定。如果考虑票据档案电子化管理和会计事后稽核,笔者认为,截留在提出行网点或提出行票据处理中心较妥当;如果考虑集约化效益,则截留在城市票据交换中心较好。截留在提出行成本就比较高,影象处理系统的投入者、使用者均为商业银行。特别是在中等规模的城市,各行票据量并不大,那么,图像在城市票据交换中心采集就可较好发挥集约化效益,为商业银行节省人工与管理成本,也有益于票据图像处理的标准化。在已上了票据图像采集系统的部分城市及票据量日均6万以上的城市,也可以采用票据截在中心与截在提出行两种方式相混合。
(3)解决票据电子验真问题。目前,我国的票据截留实践,除了深圳以外,大多只进行电子信息交换,还没有实现真正的电子影像交换。一部分软件专家正在寻求更多的辅助手段,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印鉴识别的能力,意图在印鉴规范与预留印鉴库的建立与运行上大做文章,实现更实用的人机结合安排。另一方面,商家不停推出各种不同规格的支付密码器,电子支付密码已在部分城市、区域推广试行,通过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鉴定的支付密码系统一般效果都不错。电子印鉴识别,技术手段目前乃至今后都不能达到完全替代人的程度,选择票据电子验真方案,要在风险成本与核验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一般,一台支付密码器可以注册15~20个银行账号,企业花费几百元人民币,购买一台支付密码器就可以全面管理其在不同银行的账户。银行端,由于各家商业银行柜面系统都集中到总行,核验子系统可集中购买,网点只需安装一个读卡器,其成本也不高。相对于建立印鉴库来说,银行更乐于接受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但是,银行只有在验证支付密码、并验证印鉴后才能最终确认票据的真伪,产生“验证通过码”支付资金。
(4)配套法规的出台和完善。对我国现行的票据法规进行相应修改,赋予“票据截留”中的电子提示以与纸质票据提示相同的法律效力。同时,中央银行应出台有关的制度和管理规定,对“票据截留”各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并出台有关制度和规定。通过法律层次解决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电子票据的签发、兑付、托管、统一认证等方面进行规范。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二
摘要:新会计准则体系基于中国国情,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涵盖了各类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企业的会计行为和会计秩序将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交流、使用、判断和评价的基础和平台将得以建立并不断完善,从而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对银行业发展的深远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是引入国际标准的过程,有利于企业深化改革,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将对我国银行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助于银行业走国际化道路。
本次会计准则的制定及修订,充分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如《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主要精神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内容已基本一致,这符合国际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中国银行作为我国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已于20xx年上市。此前,中国银行的控股子公司——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已经在香港上市。在股份制改造及海外上市过程中,我们深感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管理和国际投融资活动的重要性。此前,由于国内准则与国际准则存在较大差异,国内企业到海外融资,其财务报表往往得不到认可,影响了国内企业的国际化进程。这次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可以使企业在海外上市时按照国内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的差异基本消除,披露的信息符合国际标准,这有利于企业进行海外融资,拓展国际业务,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中国银行在境外有众多分支机构,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利于中国银行与国际先进同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中国银行向建设国际一流银行的目标努力。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助于提高银行业管理水平。
新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经济行为确认、计量、列报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必须进一步提升管理理念,加强风险驾驭能力。例如:《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规定企业必须披露每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公允价值、流动性风险等业务管理信息。为此,管理层必须理解准则阐述的关于公允价值、摊余成本、实际利率等概念的含义,进而理解其中蕴涵的科学理念,将这些管理理念运用到银行的日常运营、流程改革和系统改造中,并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建立功能强大的数据库,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增强银行防御风险的能力。
对此,中国银行在编制基于国际准则的财务报告中深有体会。详尽的披露要求对于企业改进内部管理理念,深化内部流程改革,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尤其是风险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管理层要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关注银行运营过程中风险的变化,及时识别各种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把各种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这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财务报表体系更加完整,披露内容更加丰富、透明。这有利于加强监管部门、企业内部各层面、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有效的激励、监督与约束机制的构建,有利于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现代企业制度。
(四)新会计准则体系有助于提升企业良好形象。
从各市场经济国家来看,企业编制的财务报告不仅仅是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反映,也是企业形象的代表。这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可以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升企业良好诚信的形象。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给银行业带来的挑战。
中国银行在进行国际财务报告转换工作中,在财政部、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债券资产分类计量方面、衍生金融产品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负债)及相关损益方面、按照贴现现金流模型(dcf)和迁移模型(mm)提取贷款减值准备方面已率先满足新会计准则的要求。下一步,中国银行需要进一步完善上述工作并落实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其他计量及披露要求。
需要看到的是,国内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在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其真正的实施工作将任重而道远。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绝不仅仅是会计计量模式的变更,更是对现有业务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理念的一个巨大挑战。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是一项需要全行员工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财会部门及各业务主管部门都应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研究,并对各自主管业务领域的方方面面,包括现有的业务管理模式、操作流程、产品设计思路、电算化系统状况、税务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与新会计准则进行比照,寻找存在的差距,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新会计准则的精神要求嵌入到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并借此契机,进一步提升银行的业务发展水平及内部管理水平。
在贯彻落实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银行业面临着四大挑战:是否具备足够的熟悉新会计准则的财会人员;是否具备拥有丰富财务判断经验的业务人员;是否有合适的计量工具,准确测算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是否有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以满足新会计准则关于风险管理信息的披露要求。
针对上述影响和挑战,中国银行将积极准备,全力以赴,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及时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要把这一要求贯彻到全行的日常财会工作中。
二是针对新会计准则组织全行范围内的学习与培训,全面提高财会人员和其他相关业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新会计准则深入人心,会计人员熟练掌握。
(一)实施新会计准则面临的难题。
1.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及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会计准则基本是原则导向的,而且很多规定非常复杂,大量业务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专业判断,这将直接增加商业银行进行会计核算的难度。此外,新会计准则要求对衍生金融产品进行估值,这种确认和计量要求有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2.对商业银行的电算化系统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会计准则大量引入“现值”概念,以贷款为例,如将贷款区分为未减值及减值贷款,由此涉及的信息维度将区别于传统上的应计和非应计贷款概念,由此所产生的贷款及应收息科目将主要反映“摊余成本”。为满足新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同时反映与客户端的债权,商业银行将必须设置两套账目,这对商业银行的电算化系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其他,如复杂衍生产品估值模型的确定,也需要较高的系统程序来实现。
(二)需要解决的配套问题。
1.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同时,充分考虑了我国特殊的会计环境和实务特点。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体系下,许多交易或事项采取了完全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在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公允价值相对容易取得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实施比较容易。在我国,某些领域的市场化程度还有待提高,相关的配套制度还有待完善,完全采纳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环境还不是很成熟,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对于公允价值的引入采取了适度的态度。但应该注意到,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不能直接获取,尤其是非市场化资产的价值确定将依赖各企业的模型来估算和验证,为增强各企业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应为公允价值的获取机制提供较为详细的指南。
2.监管政策配套问题。
与新会计准则紧密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如何协调税收制度、监管制度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从目标来看,会计部门趋向于建立对银行财务状况的“中性”评估,监管部门从审慎的角度则更趋向于保守的评估。从方法上看,会计部门要反映过去交易和时间的结果,强调回溯性方法,监管部门则更关注未来,强调前瞻性方法。此外,公允价值的引入使得商业银行利润中包含大量的“未实现”损益,对这部分“未实现”损益,税收制度该如何协调等等,都是摆在监管部门与商业银行面前的一个课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去解决。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三
当前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商业金融银行所面对的风险形势以及风险的种类也愈加多元化,在应对市场竞争的过程中,银行也需要面临严峻的财务管理风险。因此商业银行首先应当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体制,一方面创新财务管理的模式,使得自身财务管理能够趋向于完善;另一方面应当对金融服务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提升银行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在当前互联网对社会的影响逐渐加深的背景之下。商业银行受到互联网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商业银行结合相应的互联网技术实现了财务融通、财务支付以及相应的网上操作等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的需求,但同时客户在网上进行操作和资金的支取过程中,往往会存在一系列潜在的危险。传统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立足于现实、封闭的环境之下,往往财务风险发生概率非常低,而互联网则恰恰相反,其较高的开放性能使得商业银行面临着一定的财务风险问题。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日益完善的现代化社会,银行在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主要面临的挑战便是财务体制的建立,商业银行在进行相应的财务管理模式建立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前客户发展的不同需求来构建具有针对性的金融体系。
虽然当前阶段,互联网金融产品一直在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体制,在不断的创新自身的产品,但是很多产品依然处于试验阶段,没有到达成熟的地步,这些金融产品与互联网的结合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一定的安全性问题。其次,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之下,银行的相关财务管理模式需要涉及到各方各面,还需要对流动财产进行一定的风险管理。例如传统存款体系根本没有考虑到互联网的相关技术手段,而当前如果想要结合互联网技术,便要将传统存款体系进行全面的改善,使其能够完成线上和线下双重存储的模式。
最后,线上交易过程中往往缺少了对客户身份的有效识别,很多时候不法分子会借助这一漏洞进行一些违法犯罪事件,导致银行机构出现严重的财务风险,影响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互联网时代下,针对以上银行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主要问题以及局限性,可通过多种有效对策加强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
在当前互联网时代的影响之下,商业银行在构建财务风险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重视从全面系统的角度出发,进而有效的提升自身的风险防控能力。
第一步,重视财务风险的识别体系建立,在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合理的预判财务风险的类别,进而为商业银行更好的提供决策依据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使银行能够在面对风险的过程中,及时将资金进行转移或调配,最小化商业银行所承担的损失。
第二,在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的借助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通过数据处理以及数据挖掘技术合理的预测未来市场的风险动向,获取到第一手的资料,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深度剖析,进而为管理层提供有效的理论基础,以便其能够更好的进行决策。
第三,构建市场风险管理评价体系,在进行风险管理评价体系的构建过程中,一方面应当重视人才的培养,引入高素质人才,在进行风险管控过程中能够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计划和目标,增强风险管理的工作效率。
2.调整财务管理体制。
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跟随时代的发展潮流,不断的优化及调整传统的财务风险管理体制,使银行在面对风险的过程中能够做出有效的调整;另一方面应当重视对相关金融产品的管理和控制,通过提升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稳定性来降低银行面临风险的概率。在金融产品的管理和控制上应当重视对其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机制建立。
3.重视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培养。
在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在其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一方面应当重视对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作风的培养,通过良好的金融机构内部文化建设,对机构内工作人员产生正向的熏陶作用,进而使每一个人员都能够按照制度办事、具备良好的法律观念和意识;另一方面企业应当重视开展相应的培训和讲座,定期的引进一些优秀的专家进行培训工作,加强当前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以及技术能力。
最后,银行工作人员自身也应当不断的学习,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之下,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为银行的全面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商业银行在财务管理方面应当做出优化和调整措施,逐步优化自身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以及风险评估机制,为保证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四
(一)具有新的知识结构及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知识。
在目前的会计信息化环境下,对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也有了新的要求,已经不能仅仅局限在本专业上面,在有一定深度的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广度,尤其是在信息化条件下,在网络技术革命的带动下,对会计信息的处理更是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就要求银行会计人员必须要熟练的掌握好网络和应用软件知识。流程银行的普及,清算系统和清算手段层出不穷,清算渠道多种多样,各种系统的应用,对于设计流程和系统建设的银行会计人员来讲,具有很高的知识要求,不仅懂得整个的运营流程、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还要有相当的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有创新的思维方式,通过系统实现流程再造、风险控制、账务的自动处理;对于使用人员,要熟悉和了解系统原理,才能熟练操作,完成日常的工作。所以,他们的知识结构,就好像是金字塔,在最上端,应该存储着专业学科知识,而中间部分,则是专业学科的相关基础知识,在下端,则是对专业学科知识进行有效运用的其他知识。换句话来讲,在会计信息化背景下,银行会计人员必须要更多、更丰富的掌握常规知识,计算机操作知识、数据库知识以及网络信息技术知识。当然。同时,还应该熟知专业知识以及一系列金融知识。
(二)良好的业务操作技能。
伴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发展,要求银行会计人员也朝着新的高度迈进,传统的纸笔账簿,传统的算盘早已与目前的形势不相适应。而伴随着计算机技术在银行业应用的日益广泛,在经历了“会计电算化”、“银行电子化”后,现已进入“银行信息化”时期,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早已成为了各大银行会计业务处理的工具。熟练掌握和操作各支付系统、管理系统、行内核心系统、业务系统等,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风险,保证业务的正常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随着银行it技术的运用与发展,实现数据大集中,it正在向与业务深度融和的方向发展,各项业务与管理依赖it技术的支持,从系统的建设、运行、处理都需要与技术人员有良好的沟通,达成共识,才能有效地合作和解决问题。不管从业人员再怎么有经验,他们也总会有没有接触过的问题,他们也不可能对所有比较复杂的问题有一个熟练的解决思路。因此,对于每一个银行会计从业人员来讲,经验确实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具备熟练的问题解决能力。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要求会计人员要能够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在问题引发的一系列接踵而至的更复杂的问题的时候,能过正确地把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来,并能够有针对性且及时的把问题解决好。而这一问题解决的能力,不应该局限在银行高层会计人员,更应该普及到所有的银行业务人员。
(四)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1、业务需求的提炼和分析。
业务部门根据自身的业务战略、市场机遇、效率改进、风险控制等要求,向it部门提出业务需求,该需求要经过全面的分析、论证形成,编制符合计算机软件系统需求,可以将业务目标和要求转换为技术人员需要的规格说明书,起到业务和技术两种话语体系之间翻译的作用。
2、系统处理和风险的分析。
系统完成后,对系统的每一个编码、步骤、环节、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大量的、全面的、细致的'测试,业务人员除了具备精悍的专业知识、银行各岗位工作积累的经验,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手段外,还必须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才能保质保量完成新系统的功能测试,有了高质量的测试,新系统上线运行才能确保功能正常、风险得到控制。
(五)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
对于银行从业会计人员来讲,职业道德是他们开展会计工作所需要遵循的第一标准。职业道德标准,可以分为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工作作风以及工作态度等等,期所体现出来的是银行会计工作的基本特征,也是会计职业的一个基本责任要求。在这一标准中,详细对银行会计人员在具体的从业过程中需要做好的职责做出了规定。我们知道,只有思想正确了,会计人员的行为才能够正确,而职业道德标准,正是银行会计人员实现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的标准,所以,这是目前银行会计人员所需要遵循的一项最基本素质要求。
(六)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能快速适应瞬息万变的环境。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对银行会计人员的分析能力、判断能力、控制能力以及抉择能力等等,都有了更加高的要求。而伴随着银行日常会计工作中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日益增加,伴随着银行业务处理的日趋多样化,伴随着业务处理难度的日益增加。每一个银行会计从业人员,除了要掌握好相关的管理学原理,熟知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以及基本技能及计算机、互联网知识外,还要具备长远的见识、创新的思维、良好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要善于运用现代管理知识和方法,来把会计工作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从容的应对会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总之,银行业是否能够得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会计队伍来进行保证。所以,必须要明确目前科技信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对银行会计从业人员的新要求,并有针对性地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切实提升会计人员的整体能力素养,最终为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五
零售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的主要构成部分、利润的主要来源。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当前零售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描述,并就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方式过时、产品种类过少、品牌意识不强、创新能力较弱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应调整运营思路、形成正确的经营理念、创新产品系列、强化客户体验感、改进营销策略等措施,以期对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改进建议。
银行零售业务一般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提供的金融服务,比如个人存贷、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金融咨询服务等。相对于其他业务而言,零售业务客户对象主要是个人,具有交易金额小,交易分散,风险系数较低,收益稳定且便于发展各类业务等优点。但是,当前国内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状况总体情况并不乐观,存在产品单一、创新力差、营销渠道建设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不高等问题。本文在目前纷繁复杂的国内外金融环境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现状和出现的各类问题,剖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地改进措施,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零售业务、提高自身竞争力及缓解来自金融市场的压力提供一定的借鉴。
1.1各种业务类型的发展参差不齐,未能针对性地进行深挖和开发。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按类型来分,可以分为零售负债业务、零售资产业务和零售中间业务。负债业务主要指居民储蓄存款等,这类业务竞争非常激烈,也是市场相对饱和的业务;资产业务主要指居民消费类型,尤其是房贷消费,这类业务当前发展迅猛,在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刺激下,发展空间仍然巨大;中间业务主要指业务,这类业务盈利能力差,很多商业银行并未予以重视,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专业化分工的进一步细化,这类业务未来将呈现较大的发展空间。
1.2零售客户分散、量多,总业务规模巨大,但未进行有效分类。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客户数量庞大,但从年龄、文化层次等来看比较分散,差异程度大。不论哪类客户均应享受同等质量的服务,然而这样就会出现同质化的问题。因此,一方面我们应在注重公平的基础上,考虑效率,让一些优质客户享受对应等级的服务,以留住优质的客户;另一方面应该对客户群进行市场细分,在渠道改革的基础上,以低成本、集约化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差异服务,以便确保零售业务规模,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
1.3同一客户的零售业务被各个部门强行分割,难以提供高质量服务。
同一客户,尤其是一些高端的个人客户会有不同的支出类型,有用于消费、购买理财产品、纯粹储蓄等,不同的支出类型对应银行不同的部门,而每个部门提供的服务方式和质量是不一样,从而难以为客户提供一个全面、一站式的服务,因此整合方面做得还不够。
1.4零售业务经营渠道分割,各渠道相互独立。
当前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渠道各自独立运行,渠道与渠道之间各自为阵,相互独立,特别是渠道网络松散,两两之间未能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没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没有将现金交易转变为转账交易,将柜台服务转变为自助服务,以节省人财物时,提高效率。
1.5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种较少、单一复制现象严重。
当前我国许多商业银行没有根据各自银行自身的特点开发和创新一些针对特定个人阶层的新型金融产品,直接表现是居民个人的投融资方式仍然是纯粹的存款和贷款,而且业务规模体量很大,但其他基金、国债等理财产品、保险业务、业务以及自己开发的金融产品却相对较少。
2.1经营理念落后,管理方式过时。
第一,将零售业务等同于存贷业务,降低了零售业务的价值地位。把零售业务缩小等价于存贷业务,忽视混淆了银行零售业务在整个商业银行发展壮大中的真正价值与重要地位。在目前银行工作生活中,大部分银行集中精力发展零售业务中的存贷款业务,特别是存款任务的达成更是成为众多商业银行个人业绩考核的唯一标准。甚至在银行招聘过程中,还产生了以招聘人员能否拉到存款或是拥有能够完成存款任务的家庭社会背景作为一个招录使用的重要因素。这样无疑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效率低下,经济效益难以提升。第二,忽视客户本身,产生片面追求银行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理念。在受到“要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拥有庞大的业务量”的传统经营观念的影响下,我国商业银行只是在不断地追求存款金额及各类业务总量,却把为银行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忽视了。以至出现各种问题,如客户价值未能体现、服务品质没有改进、员工工作能力难以提升等现象。
2.2金融产品种类较少,缺乏品牌观念、自我创新能力较弱。
第一,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虽然近几年在全国提倡“科技兴国、创新强国”的大环境下,银行也积极响应了号召,针对零售业务中金融产品不断进行创新,但是大体上产品内容单一、种类不多。创新也仅仅是第一家通过潜心探究而开发出来,之后其他银行则进行复制,雷同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个性化与差异化的金融产品非常少,传统产品较多,却忽视了对消费信贷、理财等高收益业务的开拓。第二,品牌意识薄弱。产品是固化的、不灵活的、同业竞争者易于模仿的东西,但品牌却是独一无二的、永不褪色的无形资产。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却很少创立自己的品牌,而是随便以业务名称替代;同时各商业银行都或多或少不能依靠自身已有的优势,结合市场需求创新出其他行不能复制的核心产品,形成自己的优秀品牌,让顾客对金融产品产生高度的品牌认知意识,构成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2.3销售策略不清晰,促销网络亟需改善。
第一,营销策略不清晰。由于“以客户为中心,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双赢”经营思路的不明确和市场细分不到位,而且没有制定全面、恰当的销售策略,营销方案没有特色、专业指向性不强。第二,促销网络结构过时,营销组织不到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网络结构基本上是依据政府组织形式来设立的,比如依照专业进行纵向设立、按区域划分而形成的总分行制等类似结构,这种结构网络采取分级管理,层层反馈审核、信息反馈损耗大,时效性差,组织损耗成本高,岗位之间易出现互相推卸责任、功能重复或残缺的情形,最终导致整个网络渠道流通不畅。
2.4客户关系管理和服务滞后。
第一,客户关系管理不科学。当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为客户提供任一项金融产品和服务后,很少打电话或约见面对客户进行持续跟踪服务,并向客户了解办理业务后是否想变换业务或是否有不同意见等,根据客户当时的经济状况和抗风险程度及时改变客户的投资方向,尽量稳定并增加客户的投资收益。另外,由于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客户信息收集系统和有效的客户分析工具,导致客户结构难以优化,客户信息不能共享,分工合作服务的策略实施困难等。第二,缺少人性化服务。商业银行客户众多、流动性大,然而银行可利用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有限,因此必须对客户进行分类,在充分利用有限的银行资源下,让不同级别的客户享受相配的服务质量,让所有顾客得到其应有的人性化服务。另外,商业银行现有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普遍满足不了客户资产增值的需求,提供给客户的服务仍然只是处在一般的、较低层次的水准,难以满足高端客户高层次的服务需求。
2.5从业人员素质亟需提升。
随着零售业务金融知识的不断丰富,当前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明显滞后,具体表现:一方面,专业人员较为缺乏。据了解,我国商业银行负责零售业务的专业客户经理人很少,尤其是乡村偏远地区网点大堂经理、理财经理严重配备不足。另一方面,专业化的培训不到位。虽然我国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精心安排了一些培训课程,但是专业性不够强,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再加上受训人员很少认真对待,培训成效不大。
3.1调整运营思路,形成正确的经营理念。
第一,强化“客户价值观”。要始终贯彻“全心全意为了客户、服务客户”的工作原则,并融入银行组织工作和业务操作流程中,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产品和人性化的服务。最终通过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与客户建立稳定和谐的客户关系,以达到银行与客户双向价值的实现。第二,要在服务客户的理念基础上积极提出零售业务营销策略。在充分了解自身条件优势,深入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客户需求之后,找准市场定位、明晰经营管理理念和分等级实施营销计划,并区分客户价值,据此实行分等级的差异化服务。从而通过明确正确的经营理念和恰当的市场定位,从根本上发展商业银行零售业务。
3.2创新金融产品,增强客户体验感。
第一,要组织和开展好金融产品创新活动。首先应完善基础产品体系的内容,包括各类零售业务产品、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产品等;其次要重点研究开发个性化针对性强的新式金融产品和品牌产品,如一对一高端客户定制服务等;最后要推出不同层次的客户群产品服务系列,控制产品的风险系数、稳定收益、简化产品的办理流程,有针对性地对大客户或重点客户群量身研发全新的产品。第二,要提供优质服务,增加客户体验感。银行开发的不仅是金融产品,而且是一种服务,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沟通的过程。所以,既要建立规范化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态度、语言、行为、沟通技巧、着装形象等;还要实施差异化服务管理,对于高端的核心客户应更加注重为消费带来精神上的快乐。
3.3创新营销方案,加强营销渠道网络建设。
营销渠道是商业银行经营产品和提供服务的重要媒介和载体。首先,不应仅仅依靠传统的物理网络渠道,要尽量为客户提供便捷的自助服务平台,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其次,要不断开发和挖掘现有渠道的内在价值,创建出集营销平台、客户关系管理平台、优质服务平台等于一体的优质渠道。并且将该渠道的价值在银行零售业务流程和利润分配中发挥得淋漓尽致。最后,还要加强各类营销渠道服务的改善,推出银行按功能分区,提供更为人性化和智能化的服务。
3.4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当今社会同业竞争者越来越多,要想从中战胜其他竞争者,要么有自己的品牌优势,要么有独到的技术优势,在两者都欠缺的情况下,只有做好做强服务质量软实力。一方面要洞察消费者的内在需求,研发出相应的产品,让客户了解商业银行的各类产品及其收益与风险,便于顾客选择性地购买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客户反馈已购买产品的收益与风险状况,了解客户需求,帮助不同类别的客户进行有区别的选择收益产品,以使客户享受到稳定的收益。
3.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风险控制。
第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预测与控制机制。在开展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中,特别是贷款业务,在贷款前,首先应充分分析贷款人的信用等级、经济水平以及偿还能力和可承受的风险水平;其次,在贷款期间,应跟踪反馈贷款人的各方面信息,评价其偿还能力。当偿还能力较低时,要及时冻结贷款人抵押物,评估其财产净值,尽量减少损失。第二,应当增强银行网上门户环境的安全性,确保网络银行交易的安全。一方面各银行要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针对网络交易建立严密的安全系数高的防护墙;另一方面应通过工作人员解说、散发银行单页、播放防范风险视频,大力进行宣传,使广大客户能够安全无忧的使用网络办理业务。
3.6加强理论学习和实操培训,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素质。
第一,要定期对从业人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组织员工培训的课程专业性要强,应注重服务规范的学习来形成服务的优势;要培养学员敏锐的观察力,迅速捕捉到陌生客户的资料信息,并分析获取其需求,顺势创造出新的市场机会;客户经理是推动银行零售业务业绩的关键人物,应将其重点培训对象,结合现实工作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沟通技能培训和整体素质提升。第二,要关心员工,正确评价员工价值。尽量让员工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位客户,并且给予一定奖励;要让每位员工制定工作计划与目标,设立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为营销工作服务,提高银行效益;要制定科学、合理、公平的员工升迁制度,提高员工主动工作的积极性,让员工明白在银行工作中不仅可以发展业务还可以成就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1]文湘.发达国家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状况及对我国商业银行启示[j].现代商业,20xx(15).
[2]王娜娜.我国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研究[j].当代经济20xx(11).
[3]黄建华.新姿态应对新趋势——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竞争策略分析[j].中国城市金融,20xx(10).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六
一、现代支付系统概述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的应用系统。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的核心支持系统。
二、现代支付清算系统出现的原因。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城乡经济空前发展,企业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资金流量日益扩大,要求银行为其提供优质的支付清算服务。建立现代化支付系统有利于为城乡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速社会资金周转。
(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
在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的过程中,证券市场等金融市场空前发展。金融市场交易资金量大、资金结算和清算的时效性强,需要银行提供更加灵活、快捷的资金汇划和清算服务。建立现代化支付系统,有利于更好地支持金融市场的资金清算;同时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提高我国银行业的竞争能力。
(三)中央银行进一步发挥职能的内在需要。
人民银行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可以有效支持货币政策的实施和金融监管的加强,有利于防范支付风险。
三、现代支付清算系统的现状。
现代支付清算系统,主要提供跨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是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清算的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系统。它是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是人民银行发挥其金融服务职能的重要核心支持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由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和与之连接的各相关系统组成,是一个跨开放系统和主机系统平台的分布式数据处理系统。支付清算系统分为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城市处理中心(ccpc)两级,各ccpc除与npc连接外,还与本城市的各家商业银行前置机系统(mbfe)、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tbs)相连接。另外,中国黄金交易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和香港、澳门人民币清算行账务系统也成功接入了支付系统。
为适应各类支付业务处理的需要,现代化支付系统由大额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heps)两个应用系统组成。大额支付系统实行逐笔实时处理,全额清算资金。该系统处理同城和异地、商业银行跨行之间和行内的大额贷记及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处理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记支付业务。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在一定时间内对多笔支付业务进行轧差处理,净额清算资金。
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是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的重要基础。负责人民银行内部账务处理以及商业银行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的最终账务处理。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负责处理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预算收入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会计核算业务。
四、现代支付清算系统的优势。
(一)同城支付清算和结算的高效与安全性。
分布在全国城市和县城的2500家同城票据清算所处理了2/3的支付清算额。这既是中国经济活动及由此而产生的支付交易的地区性所致,也是由于银行机构都在当地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开设清算和结算账户,以便于监管,控制支付结算风险。
(二)支付清算系统的综合性及较高的自动化。
同城票据清算所虽然以手工处理为主,但手工处理流程的自动化程度已迅速提高,而且支付清算系统的现代化还开始超越技术导向型阶段,逐步向技术业务混合型转化,使业务处理流程合理化,从而代之以新的业务处理流程和方式。
(三)电子网络的普遍化。
近年来,无论是中央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等,都对交易、结算的自动化、电子化进行了大量投资,基本上建立起了全国范围的通讯网络和各级各类支付清算系统,证券、期货等大额交易基本通过电子化方式实现支付结算。
此外,以各种支付卡为代表的电子支付方式成为零售小款支付领域的重要形式,各类信用卡、借记卡一直保持高速发展。
五、现代支付清算系统的不足。
目前,我国支持清算系统快速、高效、安全的特点初步显现。但同时,该系统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处理中心(ccpc)灾难备份系统尚未建立。
虽然国家处理中心(npc)已经建立了灾难备份系统,但目前各地城市处理中心(ccpc)尚未建立灾难备份系统。各省辖内支付清算系统尚未建立有效的应对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二)大额支付系统缺少对清算账户信息的检验,容易形成支付风险。
企业账户是参与金融结算的最基本单位。但目前,大额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的运行往往孤立,缺少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因而在大额支付系统中,由于无法判断各金融机构提供的票据账号信息的合法性,从而有可能为未按要求开立的账户票据提供结算业务,造成金融风险,同时,这增加了金融机构为提高自己的信贷规模而向企业乱拉存款、帮企业乱开设账户、替企业躲避金融债务的可能性。
(三)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分立导致隐患增加。
目前的同城票据清算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在应用程序上是两个独立的支付清算系统,没有接口程序,金融机构在人行是否透支,必须要等待当日17点以后进行票据清分时才能发现,而此时票据已经交换入账。一旦出现透支,金融机构在人行账户的存款就会出现赤字。不但会给人行会计工作带来平账困难,更有可能对人行资金带来严重隐患。
(四)电子联行往账的抗风险能力弱。
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遇到ups不稳定而造成的掉电,或者由于硬件设施或地区上的电信通讯设备的故障而造成的通信不佳,这些都将会影响到业务操作人员的判断。对于某些正在发送的电子联行往账不能正确判断它们的发送状态,就会有重发往账或漏发往账的误操作。重发与漏发往往在操作员不经意间就发生了,而这小小的“误操作”,则潜伏着巨大的资金风险隐患,款项汇走后若没及时发现或追回,无疑是重大差错或责任事故。如果操作人员主观上有窃取资金的故意,那么防范利用电子联行往账作案的难度就更大了。
(五)联行清算系统运行过分依赖电信部门。
除卫星传递和人行内部的局域网外,当前的网络传输不管是普通电话线还是电信专用线,都过分依赖国家电信部门通信专线。而通信设施一般没有备用设备,出现故障后,势必造成支付信息的延压和信息传输的不完整。通信一出现故障,由业务操作员经过反复测试到确定故障然后再反馈到科技部门,由科技人员检查诊断后再与电信部门联系解决,此时往往已经是事故发生后一段时间了。过分依赖电信部门的网络构架会引起事故诊断及修复过程的繁琐,这些都会给支付系统的稳健高效运行埋下隐患。
六、对策建议。
(一)不断引进先进技术,强调自主研发能力,从现实问题着手,争取在技术层面上对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硬件软件设施进行改造,不断完善其功能,解决运行中的问题与矛盾,为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培训,对维护、操作人员实行上岗证管理。适应商业银行人员轮岗的实际,定期对维护、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实行上岗证管理,以提高操作人员技能,减少差错发生。一是做好上线前的应急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二是对资金清算、日间日终资金往来核对、异常情况处理、直连和间连的业务操作等进行重点培训;三是对系统技术管理人员进行mbfe运行环境、数据库管理、数据清理备份、简单故障处理、日常维护等相关技术培训;四是加强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账户头寸管理的资金专业人员培训。
(三)建立备份中心,完善应对紧急情况的机制,切实加强我国清算支付系统应对风险的能力。
[4]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操作手册.电子联行操作手册.。
[7]《财经科学》欧阳卫民2009年第02期。
[8]《支付与金融》欧阳卫民2011中国金融出版社。
[9]《现代支付论》欧阳卫民2010中国长安出版社。
[10]《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帅青红2006西南财大。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七
1.1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保证管理会计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对银行的财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生产出系统化的、可直接支持决策的有效信息,因而是构建银行决策支持系统的重要内容。
1.2是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国银行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在向现在银行迈进过程中,不仅要追求集约式的发展道路,而且还要讲究成本效益观念,要改变采取粗线条的切块方式管理运营费用的模式,对利息支出、运营费用和服务费用进行分别控制,并细分到产品、客户、部门和责任人;要改变成本管理仅仅出于节约支出、防止非常损失的成本维持阶段,真正过渡到成本低的高级形态,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推行管理会计。只有推行管理会计,才能达到细化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的目的。
1.3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客观要求银行最出的正确决策,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那么再正确的决策也只能是一张空文。同时,随着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张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如果总行失去了统一法人体制下对分行及有关部门的控制,那么如此规模的扩张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也很有可能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在银行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我们认为必须始终强调总行对分行及其部门的控制和评价。现代银行必须依靠科学、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其内部纵、横两个方向的有效控制,而管理会计中的全面预算及责任会计、业绩考评等手段就为建立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了有效的技术和手段。
1.4是实现经营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随着外贸银行的进入,国内银行之间竞争日趋剧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强化成本管理,才能实现经营效益的持续、稳定增长。而银行要实现集约化经营,就必须引进先进的管理会计思想和方法,充分发挥管理会计提供管理信息、筹划未来业务、控制日常活动、评价经营绩效等重要作用,挖掘内部潜力,将财务工作的重心由过去的费用核算和控制转变到全行追求最大效益、控制成本和考评绩效上来。
2.1建立科学的预测决策体系预测内容主要有:资金量的预测,贷款投放的预测,成本的预测,利润的预测,经营目标的预测等等:通过技术方法对业务活动中需要决策的项目,提供为达到同一目标的公众备选方案,从而经营管理者最终选定最优或次优方案服务。决策内容主要有:信贷规模及结构的决策,负责规模及结构的决策,资金合理运用的决策,利率决策,长、短期投资的决策等等。
2.2建立全面预算控制体系商业银行的全面预算是指管理会计中心根据银行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资情况编制,并报经决策者批准的未来一定时期财务收支及效益的消息计划。全面预算是以编制全满预算的前提条件。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责任范围编制的预算及时部门预算,使经营业务活动能按照预定的目标进行。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主要有: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固定预算又称静态预算,就是根据预算期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而编制的预算。弹性预算就是根据预算期内可预见的不同业务量水平,分别确定其相应的预算额,以反映在不同业务量水平下所应开支的费用水平和收入水平。增量预算就是以上年(或基期)成本费用水平为出发点,结合预算其业务量水平及有关降低成本的措施,调整有关费用项目而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就是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各种费用开支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开支数额的大小,从而确定预算成本。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八
会计电算化信息的真实可靠需要严格的内控制度的保证。内控制度要求处理同一笔。
由于会计电算化知识与功能的相对集中,必须制定相应的组织和管理控制制度,以。
明确员工的各自职责分工,加强组织控制。以达到通过设立一种相互稽核、相互监督和30相互制约的机制来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减少错误和舞弊发生可能性的目的。
(4)加强内部稽核。
城商行要加强内部各项风险管理措施的宣传和学习,使风险防范意识真正深入到员工的思想意识里,体现在员工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员工能够自觉地防范会计方面的风险,维护城商行的利益。同时,应思想教育和实际惩罚相结合,严格执行各项违规惩罚措施,在城市商业银行内部形成良好的风险文化氛围。
政治素质。二是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鼓励员工参加经济、会计、统计等系列职称资格考试,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坚持经常进行以爱岗敬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不断丰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以此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培养懂政策、通技术、守规矩、能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三是培养良好的作风。要下决心克服形式主义和“三假”歪风,一定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地把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行的具体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抓好一线营业单位负责人的管理。人事部门要统一规划,分批落实,有计划的对基层机构和网点负责人按规定进行交流,并加强对干部的考核,31坚持平时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要注意德、能、勤、绩全面看,尤其要突出抓业务发展和抓管理防风险的实绩。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还要突出重点,狠抓规章制度落实,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5.1.4优化股权环境,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管。
对于各支行的会计主管,城商行可实行委派制,即由总行选派会计主管进驻支行领。
(1)会计检查员制度。城市商业银行普遍实行的是一级法人,二级治理的组织体。
从以往的我国商业银行发生的会计案件来看,往往不是因为没有完善的制度,而是因为会计人员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原因简单地说就是制度执行不力,所以,城市商业银行要重点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首先,加强银行战略,运营目标和会计管理目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研究,使各项会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既能符合银行发展的战略要求,又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和易于操作和执行性。其次,要在会计人员中营造执行力文化氛围,既要通过制度和监督保证制度执行者的合法行为,又要依靠制度执行者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进行自我约束,使执行制度成为一种主动的,自觉的行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标本兼治,从而真正达到强化管理,规避风险的目的。第三,根据城商行的实际情况,调整会计业务流程和相应的组织结构,留给会计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逐步实现业务流程的有机结合和集约处理,从而实现会计管理的综合化,核算一体化和内部控制的规范化。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防范会计风险是全行各部门,全体银行员工的事情,而不仅仅是会计人员、会计部门的事情。各支行在设计和完善岗位职责体系时,要遵循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即对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所有部门、业务过程进行全面管理;要遵循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同时进行的原则,真正使风险管理落到实处;要遵循提高效率,相互牵制的原则,即精简会计业务流程中的多余环节,降低差错率,明确操作规范,实现职、责、权、利的有机结合。
(1)从源头抓起,录用高素质的人员。
在会计人员上岗之前要严格进行岗前培训,并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开展针对性和适用性强的岗位培训,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坚持没有会计证和会计上岗证的人员决不允许从事会计工作的原则,确保会计36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制度的执行力。
(3)提高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制意识。
银行可以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思想教育。具体形式可以根据银行的条件来决定,这些形式包括:举办职业道德教育知识竞赛;开展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通过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来激发员工的奉献精神,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及思想觉悟;参观铁人纪念馆等教育基地,现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到劳教基地参观,观看金融犯罪警示片,开展贪污腐败反面典型宣传教育,使员工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意识,加强自律意识,使员工能够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蚀等。这些都可以帮助员工正确理解法规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内涵,使员工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预防职务犯罪,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42]。
(4)增强会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5.4.1防范城市商业银行的会计模糊性风险。
第一,正确认识会计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首先,在定性的认识到不确定性普遍存。
城市商业银行的会计部门要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报表及其他一些会计资料和统计数据为基础,查找责任预算,总预算和风险控制目标与银行实际经营结果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1)进行资产流动性分析。测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并分析其变化的原因等。(2)进行资产安全性分析。测算质押,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并分析抵押品现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比率结构;测算银行营运资金充足度;按正常、次级、可疑、关注和损失的贷款五级分类,测算不同质量贷款的结构;分析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提足;测算并分析全行贷款结构,分析风险与效益的关系等。(3)进行资产盈利性分析。测算无效资产占用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并着重分析其成因;测算各项贷款总额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同时测算相应各项利息收入占全部利息收入的比重并分析其成因等。
本文研究了城市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并对城市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表现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会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模糊评价法和因子分析法构建了城市商业银行会计风险评价体系,最后,提出了城市商业银行会计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1)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至今,虽然各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会计风险普遍。
还是处于较高的水平,对会计风险的认识不够深刻,防范不够严格,需要各城市商业银行加强对会计风险的关注。
(2)对城市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量化研究成果很少,由于会计风险影响因素的模。
糊性,模糊评价方法能够较好的反映城市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状况;由模糊评价方法和因子分析方法组成的会计风险量化评价体系,能够进行单个银行和多个银行的会计风险量化和比较。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九
摘要:商业银行会计风险是指银行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为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不真实,使得判断、决策发生失误最终导致银行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存在,给规范整个金融业的风险带来了一定的阻碍。而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又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的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同时其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但在较大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上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的信誉受到较大的影响,使其所面临的风险加剧。本文就我国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问题展开探讨。
会计风险成因防范。
一、我国的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
当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银行会计的核算风险。由于我国会计核算业务的,种类范围多而复杂,很多银行的风险都是与某个会计核算环节的失控有关,这导致银行的每笔实际业务的会计核算中都要可能发生错误。
(二)、银行会计的操作风险。银行人员在进行业务操作时,有时出于某种利益的追求,选择有利于相关利益人的会计方法,提供虚假信息。这种风险虽然发生的可能性小,但是其破坏性大。
(三)、银行会计的监督风险。银行会计人员没有能进到监督的责任,监督工作没有能及时到位,也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从而更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会计风险的发生。,一些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质量不高,有的甚至违规执业,使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未被充分揭示。
(四)、银行会计的结算风险。具体表现为票据的结算风险、电子汇划的结算风险、信用卡的结算风险。
(五)、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具体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岗位职责不清。
二、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分析。
1.银行会计制度的建设迟缓,无法满足银行风险防范的需要。
首先,实行新会计制度后,银行记账原则由“收付实现制”变成“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未将会计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业务发展的始终。其次,不允许银行对其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方法计提减值准备,使我国银行的多项金融与非金融资产完全暴露在减值跌价的风险之下,而无任何防范跌价减值风险的应对措施。再次,允许银行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过窄、比例过小、方法过死,审核的手续过繁,使我国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显得极为脆弱。最后,对衍生金融工具的制度规定相对滞后,使得银行会计对日益增多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可能带来的高风险缺乏有效的披露。
2.银行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不能满足防范银行风险的要求。
一方面,分级管理的体制使作为经营主体的各级分支机构部门利益膨胀,在利润指标、支付保证、恶性同业竞争、职工福利等种种压力下,往往通过弱化会计的核算、监督功能来达到其目的;同时,绝大多数国有银行的会计处理系统目前都与分级管理体制相适应,按行政区域分散核算、层层汇总上报,使会计工作实际处于地区分割状态,从而为人为地篡改会计数据提供了方便之门;加之基层行领导、会计人员“本地化”的现象普遍存在,最终使弱化会计职能的各种违规行为占尽了“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极易导致风险和损失。
三、商业银行会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分析。
1.内部控制体系的缺陷。
近年来西方的管理理论逐渐为国内企业所接受,并且也结合了本身实际情况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改革。但是总体来说,国内许多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还不够完善。国内商业银行普遍采用三层内部控制体系,第一层为银行前台业务水员遵守职责岗位和业务操作的规范进行现金收付、转账结算等业务;第二层主要是各个营业网点内的相关业务负责人、监督员和业务管理部门的事后监督控制;第三层涉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辖区内各个营业网点的业务规范性进行常规及专项审计,对管理部门的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会计监督,履行对业务管理层的再监督职责。虽然看起来这种体系相对比较完善,但是在监督方面却有很大的纰漏,监督重心不够明确,深层次的业务往来缺乏监管,再就是监督的力度偏小,也不够连贯,尤其在范围和内容两个方面还有待于深化。
(一)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
要降低商业银行的会计风险,首先要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健全银行会计操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以建设法制型企业为目标。加强商业银行的制度改革,就明确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严格修订不同岗位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要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在实施的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针对银行会计制度的薄弱环节,要及时查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并落实到相关的业务部门,让会计核算与新业务、新产品保持同步。
银行会计内控制度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要建立一个内控制度评价体系,对各个岗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内控评价部门最好能独立组织建设,运用科学、专业的方法进行内部评价,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能力。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制定要严谨规范,同时也要注意综合风险防范方法的使用。具体操作办法有:银行可以通过授权控制法明确各级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完成自己的职责,采用岗位轮换法消除潜在的舞弊行为;将前台操作和后台管理进行分离,改进管理模式;加大监控和审查力度,完善内部稽审制度等。银行内部控制要合理科学,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进行分析,采取适用的办法和制度,并认真执行,全体员工必须要维护内控制度的相关条款,任何人不得超越制度的约束。
(三)建立适应经营要求会计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的会计管理体制,就必须改变所有者主体虚拟的现状。所有者主体虚拟产生的弊端就是使企业的利益难以在业务开展、风险防范中得到落实。要提高会计风险的防范能力,可以选择在国家控股的环境下,通过市场的竞争压力优化银行的内部结构。其次,改革完善现行的会计制度,在统一会计信息的基础上,采取大集中、管理型的三级核算新体制。这一制度的优点在于:第一,在这种体制的管理下,总行制定的考核指标直接面向基层分行实施,大区核算中心负责指标计算和数据加工,这样可以有效防止银行会计信息泄露或是被篡改,降低基层银行经营中存在的风险。
四、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的作用。
1.应根据商业银行会计业务发展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检查形式。一是要重视三查,即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在注重对现金凭证实物检查的同时,注重业务制度、操作流程的检查,有错必纠,防微杜渐。二是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内控管理。要充分利用计算机联网通讯技术和数据共享技术,开发计算机监控软件,及时、准确地采集分析数据,实现实时、远程监控,为银行强化会计检查和内部审计提供依据,达到计算机后台对交易监控与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2.要强化内部审计的地位与职能。一是必须保持银行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按下查一级的要求实行派驻制,以保证其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同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较大案件要有严厉的经济处罚与纪律处分。二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充实监督管理人员力量,为强化银行内控管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监管支持。三是要转变观念,随着社会专业分工的不断提高,可以在实行银行内部审计之外,将内部审计的职能全部或部分地给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机构。
五、结论。
商业银行会计贯穿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始终,加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与国外运作先进的商业银行相比,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会计风险管理的观念、技术、方法、体系和外部环境上都存在着很大差距。因此,深入分析探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因素,从风险管理的体系、机制和技术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才能得到有效抑制。
参考文献: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
摘要:资金转移定价是一种能够将风险管理、产品定价、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的最有效方法,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创新与发展所迫切需要的管理工具,其出现源于现代银行业绩评价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的需要,这是国际先进银行在股东价值创造与资金风险管理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目前,国内银行业实施资金转移定价工作还处于学习和摸索阶段,本文就和大家一块探讨分析关于商业银行财务资金转移定价的几点问题和思考,希望能有所帮助。
关键词:商业银行,财务资金,转移定价,思考探析。
一、财务资金转移定价的在商业银行的意义。
财务资金转移定价是商业银行进行利率风险管理、产品定价、资源配置、利润核算、绩效评价、优化决策和提高运营效率的重要工具。实施资金转移定价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资金转移定价的实施对提高商业银行产品利率敏感性、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好的资金转移定价对提高银行决策水平、增加银行整体盈利性、支持银行战略计划、加强内部交流、减少部门利益冲突等方面有很大的作用和意义。
二、当前商业银行资金转移定价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1.财务记录等数据信息技术缺乏系统性。
从银行的记账记录来看,商业银行的主要问题就是缺乏对各种金额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系统的整理,以至于银行账户金额比较混论,使得财务组织架构分级管理未能做到集中化,从而导致商业银行资金调配的不合理性,降低商业银行运营的收益率,导致这种状况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银行还没有引进较为先进的计算机财务管理平台,单纯的靠手工记账,不能够做到快速和及时,加之银行工作人员的一些人为的因素,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错误的发生,进而导致财务系统的混乱,提高商业银行运营效率,此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部分商业银行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客户信息库。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数据信息系统建设还不成熟,客户信用数据积累时间短,关键信息缺失。同时,商业银行缺乏对客户违约率、违约损失等关键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且数据系统之间衔接、整合程度有待提高。
2.没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由于商业银行是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迅速成长起来的,因此各方面还都处在一个起步的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全适合自己运营模式的规章制度体系,从而在运营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一个优秀的组织或者群体都要求有它自己的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是保证它能够成功运营的前提,否则它也不能够称得上是较为优秀的群体,因此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制度条例是商业银行有关人员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3.利率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由于我国的商业银行长期的处于利率管制下粗放式经营,对先进的风险测量方法了解较少,还没有建立健全的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指标体系和测量模型,用来辨别利率变化情况下所面临的风险种类并衡量利率风险度,评估利率风险损失值,以便于及时采取措施规避风险。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利率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方面缺乏科学的奉贤计量和监控系统;另一方面,对利率风险缺乏严格的监控制度。
三、对国内商业银行财务资金转移定价实行的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一体化,商业银行已经呈现出了职能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面对此种状况以及以上商业银行运营所出现的问题,商业银行应采取措施,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要完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提高产品定价能力。
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各分支机构的所有营运资金都通过ftp价格与总行发生转移,为评价绩效、产品定价、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发挥基础平台作用。因此,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块实现分割净利差收入,使资产产品承担资金成本,负债产品获取资金收益,便于分产品盈利能力分析,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资金运作效率。
各商业银行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内部资金价格形成机制和传导机制,按照先分行、后总行的步骤建立内部资金中心,推行内部资金借贷制和内部资金成本收益核算制,逐步实现对全部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全程控制和管理,提升资金配置管理的决策层次,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将资金转移定价系统与利率风险管理、产品定价、资源配置、利润核算、绩效评价等日常经营管理结合起来,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商业银行竞争力的提升。
商业银行财务资金转移定价的几点分析和思考。
2、提高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
资金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源,资金管理则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业务之一。目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利率的波动性不断加大,利率风险越来越大,从而影响到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商业银行要转变观念,强化风险意识,着力于利率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形成理念科学、制度完善、行为一致、技术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借鉴西方知名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方法,建立覆盖全行所有业务、覆盖本外币、考虑表内外利率风险的统一度量、控制和管理的系统;强化利率风险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对利率风险实施有效的识别、计量、控制,保证商业银行利率风险损失暴露在合理的区间,保证经营安全,提高资本收益,达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标。商业银行还应根据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内部利率预测模型与机制,对利率政策进行准确把握,有效预测市场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动向,为资产定价提供依据。
3、重整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模式,加强综合管理机制。
4、为财务资金转移定价体系创造外部资本市场环境。
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保证金融市场中的资金供求是真实的,且市场主体对资金的需求、基准收益率曲线、央行货币政策等不会受到非市场因素的过多影响与冲击,也有利于保证整个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必须有步骤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方面,利率市场化需要配合我国金融领域的其他改革、金融市场环境的完善、各项制度的建立来逐步推进;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利率宏观调控机制。在存贷款利率没有完全放开的条件下,通过更灵活的利率调控,适时引导利率走势,增加利率弹性,为商业银行资产定价提供一个更市场化的环境。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提高金融创新水平,构建一个统一、多层次、现代化、功能齐备的金融市场体系,为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提高我国商业银行资金管理和产品定价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总结:商业银行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中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强化资源配置管理,在实现较高盈利的同时,更好地为社会和个人提供良好优质的服务。以上几点是商业银行财务管理中资金转移定价的一些思考,希望能给相关人员以参考。
参考文献:
[1]于春红;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表外业务分析[j];商业研究;20xx年18期。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一
一是领导层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性,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当作大事来抓,要积极吸收国外银行先进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内控管理理念,要坚持业务开拓、内控监督齐头并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坚持内控优先,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发展业务。二是要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员工的制度观念和内控观念,让他们熟知各自岗位的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提高他们认真执行内控制度的自觉性,使每位员工成为业务运营过程中实施内部控制的一个节点。
内部控制机制作为一种在业务运营中时时监控和每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动态监督机制,它是以健全的规章制度为基础,以部门内部和岗位自身的自我约束、部门之间和岗位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制约、上级对下级的授权控制为内容,以科学监控方法和独立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以防范各种风险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总和。
一是建立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监督检查机构。二是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随着银行也电子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监测机制,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成为可能。
内部控制机制评价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内控环境的评价,是指内控执行人员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是否完整可靠;内控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设及作用程度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内控人员的内控能力是否与其责任相匹配;内控用人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监督层对内控是否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等。二是内控风险识别的评价,是指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分项目标是否明确,二者的关联程度如何,管理层为确保整体目标实现的参与情况和承担责任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建立了对内部和外部内控风险预测和识别机制,即内控风险预测是否透彻和恰当,内控风险评价概率和频率依据是否准确可靠,是否建立了内控风险的预测和识别的反应机制。三是内控活动的有效性的评价,是指执行部门是否都设有恰当的风险监控活动;内部风险控制活动是否保证内控指令得到全面的执行;通过内控活动的实施是否及时有效地化解相关风险。四是内控信息及时反馈的评价,是指是否建立了各种有效的内控信息交流反馈系统,即岗位员工通过内控责任的履行,发现可疑和不轨行为是否及时将信息传递给管理层,管理层是否将内控信息以一定方式及时转达给有关人员有效履行其内控职责,达到内控的预期效果;内控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横向交流手段与方式是否切实可行、及时有效等。
把“创新为先”、“团队协作”作为运行人员有所作为的指导原则,把“认真负责”,“勤奋敬业”作为运行人员的工作作风,把“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作为运行管理的内控文化,大大增强了全辖员工特别是运行人员的合规操作意识。
围绕《会计核算规程》,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业务监管人员和柜面人员素质;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活动,大力营造运行人员学业务、增知识、提素质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纠违规、促内控、防案件百日集中教育整治活动”,将账户管理与核对、反交易与错帐冲正、查询查复交接环节等列为主要控制风险点,并在部分网点进行业务规范试点,进一步促进内控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加强优质服务,要始终坚持把服务放在第一位,把自己所在岗位的主要职能定性为“客户关系管理和维护”,不断加强和促进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意识,并极力营造温馨、最有个性的营业环境。了解客户,熟悉客户的资料,需要做到和客户像朋友一样,在他们最需要帮助时伸出自己的手。20xx年7月份,一位老人家来银行办理存单转存业务,把20xx多元遗忘在柜台上,且自己浑然不知,后来我经过多方打听到老人家地址,当把钱送到她手里的时候,她热泪盈眶,无比激动。以这种情感营销为纽带,做到了在服务中营销,在营销中服务。要相信,只要秉着“客户至上,用心服务”的理念,真诚最终会感动客户。或许这样的工作是琐碎的,但平凡和琐碎中却蕴藏着无穷的快乐。在这种注重细节的贴心服务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营销技能,寻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奉献是美丽的。在自己的岗位上,用真善美谱写着一曲曲激动人心的奉献之歌。我们有着如此优良的传统,就要把这些优良的传统继承下来。在过去,我们同心同德收获了很多果实。但是那只是代表过去,要想取得更大的辉煌,我们必须在传承优良传统的同时有所创新而且是切实可行的创新。
财务管理是商业银行一切经营活动的核心部分,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商业银行如何在预算、资产负债、资本、成本、风险、业绩评价等各方面推进财务管理创新,有效控制和化解财务风险,提高各管理层的经营效率,适应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的需要,提升其综合竞争力,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快速、稳步、健康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为适应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需要,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不断探索新的财务管理体制,逐步完成从传统财务管理向现代财务管理的转型。但是,和国际惯例仍有差距,财务管理理念还有较浓的传统企业财务管理色彩,与现代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有较大的差异。具体表现在:一是财务预算重短期、轻中长期,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重目标制定与分解,轻监督和控制,造成财务调控机制失效。三是重外部风险,轻内部风险,导致财务风险较高。四是重业绩评价,轻激励机制建设,导致业绩考核功能弱化。那么,如何推进商业银行财务管理创新呢?笔者认为,当前财务管理创新的思路是:建立一个“以成本效益原则为基础,以信息系统为平台,以预算管理为导向,以内部控制为手段,以业绩评价为依据,通过内外部审计强化监督”的财务管理体系。这对财务管理的理念、人员素质,以及对财务管理的目标、手段与职责定位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具体有以下几点思考:
推行“财务伙伴”、“全面风险管理”的财务管理理念和战略成本管理的模式。“财务伙伴”理念,即财务管理工作应该为银行各项业务发展、新产品的推出提供财务上的支持和帮助,而不仅仅是编出几张报表,提供几个数字。财务人员要通过数字发现问题,并对解决问题提供财务上的专业意见。要通过提供财务信息和分析等专业角度,对各类风险给予评价和结算,通过预算、资本分配、风险资产配置、盈利能力分析、业绩评价等财务手段进行预测和控制,特别是要关注法律、法规和税务方面的风险,以及声誉和经营权风险,以维护银行的市场地位。
在推行新的财务管理理念的同时,银行应将成本管理视为战略行为,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角度出发,根据市场环境、企业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和财务承受能力等各个方面合理安排成本投人,制定最佳的成本管理模式。在组织机构体系上,应实行扁平化管理。成本核算的观念要贯穿于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为提高财务预测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如对利润指标的下达,可以从分支机构历史发展规律、同业市场份额占有比率、领导期望和可预见因素等四个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考虑。根据各分支机构的历史业务数据,分析寻找其业务发展规律,在不考虑其他三个方面因素影响的前提下,通过回归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利润敏感性分析法等数学方法,对其业务发展规律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并利用该模型对历史业务数据进行测算,查找与实际数据之间的差异,确定其他三项因素对差异的影响,进而确定各项因素所占的权重。在实际预测时,可根据各项因素的权重,对预测数据进行修正,得出诸如日均资产及负债、期末资产负债规模、负债成本及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内部结构、费用总额等业务指标预测值,并以贷款利润率和存款利润率等指标进行校正,最后以此作为下达业务指标的依据。
应逐步实现对资金、费用、固定资产等资源进行集中管理,按权限审批,逐笔监控。区域总部要把有限的资源向效益好、管理好、有发展潜力的分行、支行和产品倾斜;对管理混乱、效益差的分行、支行的费用和固定资产要坚持压缩;对长期规模小、效益差的营业网点进行撤并,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和财务风险的控制。市级工商银行要按照总行要求建立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机制,不仅可以规范财务行为,而且可以大大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和财务资源使用效率。
一些商业银行正在推广的“麦肯锡利润报告系统”,为推行激励机制,引导科学考核提供了有力的业务平台。运用回归分析法,设置科学合理的数学模型,可以分析单个产品效益、部门效益、客户效益、单笔资金效益以及员工贡献效益。当前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实践中,考核客户经理的主要指标是业务拓展类指标,实行百分制的考核分配办法。此方法最大的弊端是业务指标中没有一个共同的支点———效益,业务指标和员工薪酬的对应关系不一致,客户经理的综合业绩难以准确体现。我们可以尝试以资产负债指标为考核指标,通过财务预测,运用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作为调节杠杆,得出客户模拟利润,寻找利润和工资的比例关系,从而客观公正地评定客户经理的业绩。
迅速培养一支素质高、重管理、善开拓、公正务实的财务管理队伍。要抓好人才准入环节。要根据人民银行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严格选拔那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实际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商业银行财务管理队伍中来,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还要抓好培训环节和履职考核环节。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纠正和查处社会保险欺诈行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欺诈,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反欺诈,是指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欺诈行为进行防范和查处。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是指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人员,是指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的主管部门。
公安、民政、工商、税务、卫生、财政、食药监、银监、保监、物价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
第五条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遵循客观、公正、合法、诚信、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用记录制度,将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中产生的信息及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七条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另行制定。
第二章欺诈行为。
第九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
(一)伪造或者变造社会保险登记材料的。
(二)谎报或者瞒报用工情况、缴费工资或者其他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故意毁灭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账册、材料的。
(四)以伪造、变造工资报表等证明材料的方式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鉴定意见或者其他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第十条养老保险支付环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
(一)伪造或者变造年龄、工龄、特殊工种资料、就医资料等,提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增加视同缴费年限的。
(二)伪造、变造档案,出具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个人及单位信息或者冒用他人身份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导致基金支出的。
(三)隐瞒死亡或者服刑等丧失待遇资格,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十一条医疗、生育保险支付环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
(一)将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就医,使用统筹基金结算的。
(二)伪造、冒用他人身份证明或者社会保障卡就医,使用统筹基金结算的。
(三)隐瞒、编造病史,伪造、变造就医资料、票据,或者使用虚假就医资料、票据等,享受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或者导致基金支出的。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支付环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
(一)谎报工伤事故发生人员、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影响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的。
(二)隐瞒、编造病史或者伪造、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虚构工伤保险待遇和费用支出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导致基金支出的。
(三)隐瞒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导致基金支出的。
(四)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支付环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
(一)伪造或者变造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导致基金支出的。
(二)隐瞒丧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者导致基金支出的。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
(一)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处方或者医疗费票据等资料凭证的。
(二)转借或者借用医疗保险服务终端进行医疗保险基金结算的。
(三)代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进行医疗、工伤或者生育保险基金结算的。
(四)明知或者诱导非参保人冒名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等,并以参保人名义结算的。
(五)向参保人提供不必要、不合理的医疗服务的。
(六)协助参保人或者收集参保人社会保险信息虚构就医资料、票据等,骗取医疗、工伤或者生育保险基金的。
(七)将应当由参保人自费的项目串换成由统筹基金支付的。
(八)不执行卫生、药品、物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医疗、工伤或者生育保险基金损失的。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反欺诈职责:
(一)受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
(二)查处社会保险重大欺诈案件。
(三)奖励举报人。
(四)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反欺诈职责。
第十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履行下列反欺诈职责:
(一)受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
(二)调查和处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
(三)移交应当由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欺诈案件。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下列反欺诈职责:
(一)接受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
(二)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依法进行管理。
(三)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履行下列反欺诈职责:。
(一)受理社会保险费征缴环节中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
(二)核定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等项目。
(三)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核。
(四)向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或者专项提供与社会保险反欺诈相关的数据和资料。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将个人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共享。
第二十条工商、民政和机构编制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上传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予以公示。
殡葬管理部门每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死亡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号等信息;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每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丧失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信息,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医疗机构应当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社保、卫生、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对涉嫌欺诈案件,应当依法立案查处。
第二十三条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对涉嫌欺诈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为查明事实进行鉴定、审计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办案期限。
第二十四条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实施调查、检查时,被调查、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或者谎报、瞒报。
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以明查或者暗访的形式进行调查、检查。
(二)记录、照相、录音、录像或者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资料予以封存。
(三)询问与调查、检查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对隐匿、伪造、变造或者毁弃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表等行为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五)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和专项审计。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六条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调查后认为需要移交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处理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
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章防范制度。
第二十七条社保、发改、公安、民政、工商、税务、卫生、财政、食药监、银监、保监等主管部门应当就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数据实现资源共享。
第二十八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防范社会保险欺诈风险。
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机构、社会保险基金开户银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应当将上月的社会保险管理的相关数据,按期传送至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社保基金监督信息系统。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时,应当约定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与社会保险基金相关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医用材料管理,财务管理,医保医生管理等信息资料。
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部门对异常数据应当及时跟踪、分析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立案调查。
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将涉及社会保险欺诈的举报投诉和处理、处罚等情况向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十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依法公开社会保险办事指南和业务规程等信息。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第三十一条参保人丧失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参保人变动信息。
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社会保险诚信档案,对失信行为进行记录、提示,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珠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有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可视其违法情节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有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第十条至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于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取消其非法获得的参保资格,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并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协助清退其社会保险参保资格。
(二)对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取消其非法获得的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
(三)对于有欺诈行为但未造成社会保险基金损失的,可视其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一百元的罚款。
(四)对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拒不退回或者缴纳罚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对有执业资格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授予其执业资格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对于被取消社会保险服务资格的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影响社会保险反欺诈查处工作的。
(二)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泄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被查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或者隐私的。
(四)泄露举报的信息,影响查处工作正常开展或者致使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
(五)未执行回避制度,致使查处工作有失公正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妨碍反欺诈工作人员调查的。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欺诈事项有关资料的。
(三)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非因法定事由,对举报、投诉人员予以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举报、投诉人员及其亲属,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三
[摘要]目前,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冲销干预已成为国际通例。本文通过分析开放经济下我国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冲销干预的有效性,认为中央银行能够通过冲销干预来实现外汇市场干预的目标。进一步,从增强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冲销干预效力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汇率和利率制度、加强国债市场建设、干预手段多样化和加强国际货币合作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央银行汇率冲销干预
一、引言
在我国经济开始呈现过热的背景下,中央银行为对冲外汇占款而被迫持续增加基础货币的供应量,从而影响了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操作效力。为了消除这种影响,实现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双重均衡,中央银行一般会进行冲销干预。所谓冲销干预(sterilizedintervention)是指中央银行一方面在外汇市场上从私人部门买进外国资产以降低本币升值的压力,维持汇率的稳定,从而保护出口部门。这在客观上会造成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增多,货币市场上货币供应量扩大。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又通过在货币市场上采取配套的操作措施,如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提高准备金率和公共部门存款管理等措施对增加的货币供应量予以冲销。现行的国际货币制度下,大多数国家实行的都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各国中央银行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以使汇率向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变化。在外汇市场上,当外币供给增加时,本币面临着升值的压力。中央银行为了保持本国产品的竞争力,在外汇市场上购进外国资产,以阻止本币升值。此时,本国货币供应将增加,价格水平将上升,中央银行为了稳定价格水平,又必须采取冲销措施,冲销因购入外汇而增加的货币量,以保持总的货币供应量不变。因此,在开放经济的条件下冲销干预是维持货币供应量稳定的重要手段。各国中央银行为了实现本国的宏观经济目标,在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上协调操作,积极干预。在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和持续性的大规模资本流入的背景下,如何使用外汇市场干预手段来减轻内外经济环境波动不协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成为开放经济条件下我国中央银行面临的关键问题。
二、中央银行冲销干预的理论分析
目前,由于我国汇率形成机制仍不成熟,资本账户的严格管制使得人民币资产与外国资产之间的替代性不高。因此,下面将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在本外币资产不完全替代条件下,中央银行冲销干预的有效性。为便于理解,下面主要利用图形来进行分析。下图1的纵轴为外汇市场上即期汇率(汇率以直接标价法表示),横轴代表本国利率。图中mm曲线表示使货币市场处于均衡状态的本国利率与汇率的组合。货币供给的增加使mm曲线左移。因为在汇率既定时,如货币供给超过需求,为恢复货币市场的均衡,利率必须下降以增加货币需求。bb曲线表示本币债券市场处于均衡状态的本国利率与汇率的组合。本币债券供给增加会使bb曲线右移。因为在汇率既定时,本币债券市场上供大于需,本币债券价格下降,也就是说本国利率上升。ff曲线表示使外币债券市场处于均衡状态的本国利率与汇率的组合。ff曲线比bb曲线平缓,是因为本币债券市场对本国利率的变化更敏感,同样的汇率变动在本币债券市场上只需要较小的利率调整便能维持均衡。另外,外币债券供给的增加将导致ff曲线的左移。因为在汇率既定时,在外币债券市场上供大于需,需要本国利率的降低以消除这一超额供给,以实现市场平衡。
当中央银行为阻止本币升值而在外汇市场上投放本币购入外币债券时,在非冲销干预的条件下,bb0曲线不动,由于货币供给增加和外国债券供给的减少,mm曲线左移到mm1同时ff0右移到ff1,相交于b点,此时本币贬值,因此这一干预是有效的。如果中央银行采取冲销干预,在公开市场上卖出政府债券,会使投资者手中的国内债券持有比重增加,同时造成国内债券的价格下降,市场利率上升。这样,一方面投资者持有的国内债券增加,出于平衡资产结构的考虑,投资者将增加对外国债券的持有。因此,购买外国债券将相应增加外汇的需求,造成外币升值,本币贬值;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利率上升,本币债券的吸引力上升,可能会削弱投资者对外国债券的需求,从而使外币汇率下浮。但由于国内债券和国外债券是不完全替代的,所以冲销干预的效果不会被后一种情况完全抵消。即中央银行卖出本国债券,收回本国货币,本国货币供给不变,mm曲线回到原来位置mm0。本国债券供给增加,bb0曲线右移到bb2,而ff1曲线不变即ff1=ff2,此时出现新的交点c,与a点相比,汇率和利率均上升。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知道,冲销干预是否有效,取决于本国资产和外国资产的替代程度,替代程度越高,冲销干预的效果越弱,替代程度越低,冲销干预的效果越好。但它不会影响经济政策的国内目标。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存在较为严格的资本管制。而且由于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尚未形成,资本的利率弹性还不高。在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条件下,人民币资产和外国资产不能相互转换,即替代程度较低。因此,中央银行基本能够通过相应的冲销干预来实现外汇市场干预的目标。
三、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干预效果的制约因素
1.资本流动的利率弹性。资本流动的利率弹性也制约着外汇市场的干预效果。尽管资本账户管制给政府冲销干预带来更大的主动性,但是外汇平行市场的存在可能会对冲销产生相反的影响。中央银行卖出国债冲销资本流入,会引起利率的升高。当国内和国外利率差幅变大后,会促使外资进一步涌入进行套利投机,这就会陷入国际收支顺差、外汇储备增多、外汇占款增加、货币供应量增加、通胀压力加剧的恶性循环中,与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完全相反,中央银行陷入政策操作的两难困境。
2.债券市场的发达程度。如果债券市场缺乏深度,中央银行的冲销干预很快会耗竭已有的国债,从而制约干预的效力。我国公开市场上交易的债券和国债多为五年期以上的长期债券,一年以下的短期债券几乎没有。我国目前以长期债券为主的债券期限结构,必然会使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冲销受到短期资产的约束。当然本国财政赤字的承受能力也同样限制着冲销干预的效果。如果在国内持续财政赤字的条件下,冲销干预将受到准备金数量的'限制。
3.干预的操作成本。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会导致更多的外资流入,增加政府负担。一方面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推动利率上扬,这使资本内流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看,大量利用国债进行冲销干预,大大增加了政府的债务负担,严重恶化了财政状况。从央行的角度来看,也必然会产生亏损状况。因为央行购进的流入储备在投资于外国资产时所获得的利率收益,往往低于央行发行融资券进行冲销时所发支付的利率,因此,冲销量越大,操作成本也就越大。
由此可见,我国中央银行的冲销干预的有效性不仅受到国内和国外资产替代程度的影响,也主要依赖于债券市场深度、资本流动的利率弹性和干预的操作成本等因素的影响。
四、加强中央银行干预效力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仍存在诸多不利于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干预的因素。为加强中央银行的干预效力,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加强汇率制度弹性化,从根本上减轻中央银行的干预压力
相对固定汇率制下的国际收支双顺差是造成我国外汇占款压力的根本原因。在我国资本控制不断放松的背景下,弹性化汇率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自动调节外汇储备规模和国际收支状况,从而减弱外汇占款对货币政策的不利影响,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目前,我国处于国际收支持续顺差、人民币不断升值、通货膨胀压力不断加大的经济背景中,根据新兴市场货币危机的经验,当前是我国退出固定汇率制度和进行更大弹性汇率制度的较好时机,因此,应抓住机会,加大汇率波动幅度,减轻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冲销干预的压力,逐步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的、灵活的汇率形成机制。汇率制度弹性化必须改革汇率形成机制,一要逐步将强制结售汇制改为意愿结售汇制,二要加快推行美元做市商制度。
2.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实现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货币调控
当利率可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时,干预才能通过利率变化调节金融机构资金头寸,进而影响短期汇率波动。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而我国利率市场化程度较低,这已成为我国使用利率手段调节货币市场,进而调节外汇市场的严重阻碍。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调控货币数量以实现稳定汇率的效果已逐渐弱化。我国中央银行应通过加速利率市场化,尽快完善货币市场利率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传导渠道。以此为基础,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基准利率,实现货币干预政策由总量调控转向价格调节,从根本上摆脱长期使用货币干预手段所带来的各种弊端。
3.加快以国债市场为核心的公开市场建设
国债市场的有效运行是公开市场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根据财政部统计显示,我国共发行国债35期约2.35万亿元,比增加1.46万亿元。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将持有的大量国债视为低风险、高效益的优质资产,不愿出售,使公开市场操作缺乏交易基础以及我国国债期限较长,品种不多,使公开市场操作缺乏载体的现状,当前应大力增强国债市场的深度、广度和弹性,为操作手段的重大转变准备条件。一方面实施国债余额管理,调整国债期限结构,减少中期债券比重,适当增加长期债券比重,大力增加短期国债;另一方面,应重视开发公开市场货币冲销操作工具,进一步增加操作的双向性。
4.实现干预手段的多样化和综合化
当前,我国国际收支“双顺差”继续加大,外汇储备急剧增长,外汇占款继续大幅增加,银行流动性增加,贷款压力增大,央行应实行冲销工具的最优组合,避免采用单一的冲销工具。例如,建立外汇平准基金制度,避免中央银行发行货币来增加外汇储备的被动局面;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尤其是短期国债市场,增加央行短期国债持有量,加大公开市场业务;加大央行票据的发行力度;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和存贷款利率;实行适度从紧的信贷政策,控制高风险行业、区域的信贷扩张;将中央财政在央行的债务证券化,回笼部分基础货币;将中央银行现有的长期外汇资产证券化等等。
5.增强国际货币合作,提升中央银行干预效力
我国放松对资本流动的管制后,本外币替代程度上升,冲销干预效果将逐步削弱。因此,需要加强国际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来提升中央银行的干预效力。中央银行在干预外汇市场时,要参与国际之间的货币合作,争取外部支持力量。例如,我国已与泰国、日本等东亚国家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即当一方出现外汇周转困难,或本币被抛售而暴跌等紧急情况时,协议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外汇干预所需的币种。这种国际间的政策合作,在加大了中央银行外汇干预力量的同时,也提升了其应对货币危机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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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四
论文摘要:自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产生的“蝴蝶效应”引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正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甚至改变着世界经济格局。作为宏观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金融稳定的维护者,各国中央银行都在应对这次危机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探讨在新形势下中央银行会计风险的控制,对于提高央行的资产负债质量、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作用巨大。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中央银行会计风险,可以定义为中央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中央银行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随着金融危机发生后所带来的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中央资产质量恶化的可能性仍将存在,会计作为记录、计量、反映资产负债信息的最直接工具势必面临着相应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标准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资本全部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同时,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会计核算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会计目标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为单一的受托责任观,以真实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维护资金和资产的安全。随着人民银行所开展业务活动的拓展、所运用的会计核算系统的完善、会计信息使用目标的多元化,对全面了解人民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服务成本效率等相关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权责发生制的资产、负债信息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但我国中央银行会计属预算导向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以当期实际发生的收支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当费用发生期与受益期不在同一会计期间时,容易产生收入与费用、成本的背离,当资产、负债计息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时,无法真实反映人民银行资产负债的完整信息。会计核算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不能全面记录和反映央行资产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目前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规定,人民银行财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且在存续期内不对资产价值进行调整,这就使得储备资产中的金银、外汇储备等价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的资产容易发生贬值,无法真正反映其价值。二是对于具有明显市场特征的金融工具没有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无法表明其现时价值和未来价值,在市价波动时无法通过账面价值调整来维护人民银行的财务稳健。三是再贷款、再贴现等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在表外核算且不计提跌价准备,使得会计报表容易产生资产虚假膨胀,无法反映人民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无法实现与国际同行的会计可比。四是未强调配比性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计量基础,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产负债表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两种报表计量基础不同,当合并后就不能真实反映央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提高我们对外提供的本外币合并报表的质量,对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人民银行的公信力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自1984年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经历了模拟手工代替(1984~1994年)、单机版会计核算(1994~20)和网络集中核算(20至今)三个阶段。尽管目前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内部控制,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一是缺乏独立的会计风险管理部门。目前,从总行到基层行,会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主要由会计部门负责组织,从管理体制上来讲,会计部门既是教练员又是裁判员,会计风险评估工作独立性难以保证。二是控制活动不严密,技术防范手段落后。部分内控措施未有效嵌入集中核算系统中,无法从根本上防范人为的操作风险。比如,操作员普遍采用代码加口令认证方式登录集中核算系统,操作员代码公开,无法避免操作员循环使用口令和相互借用操作员代码和口令的情况。三是内部监督未完全到位,较易引发风险隐患。目前,虽然人民银行系统内部均增设了事后监督部门,与原有的内审部门监督、纪检部门监督等共同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但这些监督均为事后监督,存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不利于及时发现资金风险或业务差错。同时由于内部监督的手段仍沿用传统的做法如仍以账簿、凭证检查等方式为主,而且对会计的监督行为主体又分散于会计、事后、纪检、内审等多个部门,存在监督手段落后,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不利于对会计风险的控制。
随着央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进一步加强,维护宏观经济稳定职责的进一步强化,引入权责发生制、优化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和改善内部控制等手段都为在复杂的内外环境下,我国央行会计更好的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面对由此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建议。
经历过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对建设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认识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如何确保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成为会计今后的发展方向。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是与比较有影响力的会计准则体系(ifrs和gaap)趋同。针对我国中央银行所处的经济体制、预算体制等特点,我们建议,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应该进行改革,但如何改,则需要斟酌考虑。首先,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改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这是由中央银行的职能所决定的,这就要求中央银行的会计标准应该能够反映央行的特点,应该考虑央行特有的业务性质;二是审慎性原则。这是因为央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组织,它必须首先考虑的是一个国家的政策效应和资产安全,为此,我们在重塑央行会计标准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资产减值的确认、贷款拨备和损益的确认等相关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经历了金融危机质疑的情况下,美国公允价值计量仍被保留下来,这反映了公允价值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公允价值计量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标志。因此建议根据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趋势,遵循公认的会计原则,改革人民银行会计标准,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从资产本身的性质和重要性出发,考虑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结合权责发生制改革人民银行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手段,改变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协调预算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五
会计行为动机,是会计行为主体进行会计行为的内在动力,是诱导、引发、维持会计行为的来源。由于会计主体的需求不同,选择会计行为的动机也有很多,其中影响企业会计行为选择动因的因素有以下几方面:
(一)道德伦理的因素。
(一)经营管理者的会计监督行为。
(一)不断完善经营管理的治理结构。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六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模式也在深化改革,通过对理论教学模式进行优化,不断强化实践教学课程,使网络助学的措施逐渐丰富,实现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的“三位一体”教学模式,逐渐以学生为中心开展课堂教学活动,使理论讲授、实践教学与线上学习充分结合起来,达到良好的课程教学效果。本文主要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三位一体”教学模式的应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应用建议。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和外部竞争越来越激烈,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也在不断更新,传统的银行业务逐渐发生变革,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日常业务的操作技术性以及复杂程度在逐渐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作为金融专业的重要课程,其也是理论和方法充分结合的应用型学科,在世界金融格局发生变化的过程中,我国不断改革金融体制,所以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中,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创新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建立完善的案例资源数据库和考试测评系统,并且为学生建设模拟银行实验室,通过利用模拟银行实验室开展银行业务,加强应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三位一体”教学模式,才能提高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质量。
随着国际化形式的加快,我国的部分高校在财经类课程教学中逐渐引入国外教材资源,s(20xx)的《商业银行管理》(bankmanagement&financialservices)。这本教材一共包含了20个章节的内容,教师只有讲解14个章节左右的内容,才能使学生形成系统化的理论知识框架。在引入国外教材时,教师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教材内容,补充国内商业银行管理知识,才能使教材内容契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对于教材中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业务细节以及财务会计原理需要进行深入讲解,适当地引入经典案例,增设课内与课外的实际联系,而且要保证每周的课时量充足,才能使课程教学达到良好的效果。通过对我国的部分高校进行研究发现,许多高校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中,学时安排比较短,一般只有3个学时左右,所以只能給学生讲授少量的课程内容,如“走马观花”一般了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的内容的大概,而且没有給学生建立模拟实验室,缺少网络辅助教学设备,学生无法形成完整的商业银行课程知识体系框架,而且没有深入理解业务操作流程、细节内容以及财会的工作原理。同时,在每周3个学时的课堂教学中,教师为了抓紧时间讲解教材的章节内容,没有給学生引入经典案例、各种视频音频资料的运用不足,和学生的交流、互动环节缺少,所以导致学生无法对国内外商业银行知识进行系统化学习与对比。此外,在课程教学中,如果完全采用课堂面授的方式来給学生讲授商业银行业务操作方式,将会导致学生缺少真实的操作体验,无法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中应用“三位一体”教学模式,需要强化课堂面授环节,优化理论知识教学,加强实践教学,充分利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才能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2.1强化课堂面授环节,优化理论知识教学。
对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而言,理论教学环节至关重要,其能够給商业银行人才培养奠定良好的理论知识基础,具体可以从这样几方面强化理论知识教学:
2.1.1准确把握教学内容。
目前,国际金融环境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金融体制不断进行改革,商业银行业务也在发生变化,这也使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面临着较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所以,在课程教学中要准确把握教学内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不仅要对传统的银行业务进行全面介绍,而且要更新商业银行业务内容,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作为重要的教学内容,对课程内容进行详细划分,避免和其它课程之间出现重复。例如:在金融学与国际结算课程中,都详细介绍了中间结算业务,所以需要明确划分清楚,才能使学生了解商业银行的正确结算管理方式,熟悉结算业务,能够給客户及时进行资金结算。同时,课程内容需要密切贴近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和具体的实施细则,需要让学生充分了解《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贷款通则》等等法律,才能在实际开展业务中遵守法律规定。
2.1.2编写合适的教材。
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中,教材作为重要内容,其关系着课程教学质量。因此,各大高校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编写《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教材,必要时也可以从其它地方购买优质的教材资源。在编写教材时,需要包含商业银行概论、商业银行业务运作、商业银行管理技术以及管理策略等等多方面内容,并且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使理论和实际充分结合起来,引入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与商业银行管理技术、策略。同时,在教材内容中也要引入最新公开信息资料,使教材内容更加全面,具有深度,才能满足学生学习需求。此外,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面授环节中,可以引入一些背景性资料,案例分析或者热点问题,这样能够引导师生进行激烈的课堂讨论。
2.2加强实践教学。
由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作为实践性比较强的应用学科,所以必须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才能让学生在实际业务中应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概念、原理以及方法。具体而言,第一,必须为实践教学选择优质教学案例,结合教学案例讲解理论知识,能够使教学环节更加生动。笔者在表2-1中针对商业银行经营经营管理课程挑选了一系列的经典案例,以供实践教学参考应用。第二,学校也要加强建设模拟实验室,通过利用模拟实验室为学生创设逼真的银行环境,在模拟实验室中囊括储蓄业务、公司业务、个人理财、电子银行以及其它各类代理业务,能够对学生开展商业银行业务进行系统化培训,使学生真正熟悉各项业务流程,并且把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在业务实践中,强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2.3充分利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高校教育体系中,网络辅助教学平台的应用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其能够更快地获取信息资源。因此,在高校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中,需要加强建设网络辅助教学平台,通过建设网络课程资源,能够随时随地提供給学生自学,学生不需要通过课堂学习理论知识,能够直接在线上观看教学视频,然后带着问题进入课堂,充分利用课堂环节解决课程问题,节约课堂教学时间。同时,也可以給学生推荐其它精品课程网站,例如:上海金融学院的精品课程网站,或者通过银监会和商业银行网站全面了解我国的各种货币政策、经营管理业务信息,从而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业务有全面的了解。
总之,在高校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课程教学中,必须坚持应用“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才能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应用能力与专业素质,对于促进我国的商业银行课程教学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献:
[3]孙建梅,汪洋.工程管理专业“传统教学、特色教学、现代教学”三位一体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c]//决策论坛——政用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20xx.
[4]孙建梅,汪洋.工程管理专业“传统教学、特色教学、现代教学”三位一体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j].决策与信息旬刊,20xx(11):65-65.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七
自从证券业监管和保险业监管从人民银行陆续分离出去以后,人民银行虽然还负责着对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的监管,但银行业的监管已成为人民银行的主要监管职能,因此,人民银行的体制变动就成为银行监管体制的连名词。,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改革——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由于其在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和困惑,使人们对我国中央银行及其银行监管体制的问题产生了新的争议和讨论,争议的内容不外乎有三,一是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的关系问题;二是银行监管的体制问题;三是银行监管的路径依赖和基础问题。本文对此作一探讨。
一、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体制的历史回顾与主要经验。
从1948年12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行使着国家银行职能。改革开放后,随着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履行从国家银行向中央银行的过渡。1984年1月1日,随着中国工商银行的建立,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从此,中国的中央银行体制开始确立并不断发展。应该说,从1984年以来的间,中国的中央银行在调整中改革,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始终谨慎从事。这与我国各方面对中央银行作用的认识和要求不断发生变化有关,同时中央银行的地位在不断调整之中,中央银行的体制也在不断改革之中。大致来说,中央银行体制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4年开始,中央银行以金融调控为主要目标,围绕稳定货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开展工作,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成为最主要工具,支持和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成为主要任务。相应地,这一时期的矛盾主要是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是讲北京话、还是地方话,如何实现贯彻统一的货币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统一,成为改革面临的重大课题,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建与撤、权力的收与放大致围绕这一命题来进行。
第二阶段:从1992年开始,随着中国金融机构的不断增多,证券市场的发育、信托机构等的存在,银行和保险业的竞争,尤其是宏观金融失控和金融秩序混乱的状况,人们对金融监管的重要性逐渐提高,对金融监管是否一定要隶属于中央银行开始产生争议。尤其是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并从法律上确立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后,这一话题更引起人们重视。
第三阶段:从19开始,针对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局势和中国经济金融实际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对我国金融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其标志性的改革是建立跨省区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实施中国人民银行与证监会、保监会的分业监管,相应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改革也在不断调整和改革。在这一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wto的需要和金融业竞争的全面展开,中央银行的金融服务功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被提到相应的高度,金融服务在中央银行三大职能的地位开始凸现。但金融监管的职能及其体制虽经频频调整,始终未理顺。
事实上,只要我们回顾一下198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的运作过程,不难发现,中国人民银行自从专司央行职能以来,始终没有稳定过,前期围绕是否设立县支行几经争论,以后围绕要不要撤销又几多争论。至于在人民银行上中层,与证监会的权限划分及其人员分配,保监会的设立及其权限划分等,对中央银行权威性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即使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置、内设机构的调整,与外汇管理局关系的梳理等方面也始终没有停止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行、中心支行的权限划分也在不断调整之中。况且,在这期间,始终面临中国人民银行自办的三产脱钩问题,自身投资举办的城市信用社、证券公司、融资中心脱钩问题,更面临着与脱钩后的农村信用社的关系问题。正因为这样,中央银行的不成熟、不稳定、不规范是可想而知的,在金融调控方面力度的有限性是显而易见的,在金融监管方面的权威性也因此打了折扣。
中央银行体制的动荡和多变所产生的副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当然,我们必须澄清的是,这大多不是中央银行自身所为,而是我们在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中央银行体制时,学费和教训在所难免,但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下面就中央银行及其银行监管体制作些分析。
二、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本无必然联系,但保持必要的体制粘连为好。
从中央银行制度的历史发展看,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其存在和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解决信用货币的发行问题、票据交换与清算问题、政府融资问题以及银行支付能力的保证,这实际上就是说,就其客观性而言,货币政策与宏观调控、支付清算与金融服务是中央银行最基本的职责。
但由于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办理集中支付清算等方面具有垄断性和优势,因此,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具有天然的联系,与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具有“脱不开的干系”。为了提高管理的效率,实现信息共享,也为了保持金融业的集中统一,一般地,让中央银行同时行使监管管理职能为好。这实际上是说,中央银行既是货币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又承担金融监督管理职责。从我国实践看,198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从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起一直是这样做的,只不过是将保险业的监管职能和证券业的监管职能另行分出而已。
根据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当前的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体制,从总体上来讲是合理可行的,也就是说,这种将货币发行、货币调控和银行监管统一于中央银行的做法,从实践上看有其优越性。其主要好处在于:一是信息共享。因为由于中央银行统管货币政策,又对商业银行实施金融监管,其两者所需要的信息具有共同性,从而可以实现信息共享;二是功能互补。因为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实施金融监管,才有可能清楚地知道,它所制定的宏观金融政策对商业银行会产生多大的影响,从而做出更科学的决策;三是节省公共资源,也可节省办公设施等方面的开支,从而有利于提高社会服务效率,节省公共资源。
但我们也必须认真地看到,目前我国的中央银行其纵向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银行监管各部门之间也有不协调的因素,属地监管还是法人监管的问题多年来也纠缠不清,不少人对中央银行监管效率产生极大怀疑,也需要改进。因此,笔者主张,从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情况而言,保持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体制的粘连是合理而必要的,但如何实施粘连,则值得探讨和研究。
三、在中央银行大体制内改进银行监管体制、梳理监管关系的思路。
在明确了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的粘连关系后,我们就有必要探讨银行监管的体制问题,关于金融监管体制的总体格局和中央银行的体制改革,笔者曾有明确阐述,这里仅就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体制的梳理问题作一些分析。笔者的一个基本观点是:梳理银行监管体制现阶段只需要在中央银行体制内改革即可,目前尚缺乏彻底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大动作基础。笔者的思考是:
中央银行内部体制的运作矛盾是当务之急,也即“中央银行总行如何布置工作”(即给谁布置工作,是给分行、省会中心支行,还是省会城市监管办),“分行怎样落实分配工作”(因为在外汇管理、货币发行、经理国库、财务会计、支付清算等方面省会中心支行对一般地(市)中心支行有直接管理和管辖权,省会城市监管办在国有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现场监管方面与支行具有不同地域划分),“一般中心支行怎样接受工作”(因为它要面对分行、省会中心支行和省会城市监管办的三重领导,地方党政在地方性金融性机构方面也有与中央银行的协调问题),“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怎样安排工作”(对一般地市中心支行管事不管人、行政上是平行关系,业务上怎样实施领导关系),“县支行怎样做工作”(工作职责越来越模糊,四统一后县支行职能弱化,监管农村信用社如何定位等),对此必须进行界定,梳理关系,明确职责。
至于中央银行与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关系,从长远观点来看,应该谋求相对统一,也即建立一个“大统一、小分设、能协调”的机制。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尚不完全稳定,综合化经营虽有端倪但尚缺乏大面积推广条件,分业监管尚有市场,作更大的根本性的体制改造会造成折腾和波动,因此,根据先易后难,有利于解决着急问题的办法,先推进中央银行自身体制的改革是现实的。
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立足于中央银行体系内部,防止出现外部负效应;保持队伍相对稳定,防止出现社会震荡;立足于加强金融监管,有利于维护和增强中央银行权威。
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1)成立相对独立的国家银行监管局(或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参照现国家外汇管理局模式,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统一、小分设;(2)综合省会中心支行和监管办职能,在省(市、区)设立银行监管分局,实施辖区管辖管理,组织现场检查;(3)大致在现中心支行所在地设立银行监管办事处,具体实施现场监督检查;(4)在分行所在地设立银行监管分局,机构和人员从分行分离,管理范围为本省(市、区),下属地市设立监管办事处;(5)调整明确地(市)中心支行管辖范围,上属分行,下辖县(市)支行,避免多重领导;(6)建立人民银行各地后勤服务中心,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监管分局(办事处)共同实施后勤社会化服务,达到资源共享、节省支出的目的。
四、完善银行监管体制、提高银行监管效率的具体政策。
对中央银行和银行监管体制进行大的体制变动,这对从根本上理顺货币政策、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的关系,提高银行监管的效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银行监管体制要真正发挥作用,也有许多需要配套的措施。
1.组建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机构,形成人民银行负责对全国性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格局。
这样做,既可以确保中央银行监管体制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领导,确保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借贷关系的真正确立,更好地实施法人监管原则,同时,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解决长期来银行监管鞭长莫及,顾此失彼的问题。这实际上意味着,我们在金融监管的权限上也要适当放权,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银行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只负责全国性的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的监管,而对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则由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监管。至于省及其以下的金融监管权限,则完全可由省政府确定,是再设派出机构,一竿子到底,还是继续分级层层设立。
对设立地方性金融监管机构,这在中国尚属创新。笔者认为,从实践上看,北京、上海两市已设立了金融党工委,意味着地方有专门的管理金融干部和事务的机构,运行也比较正常;从理论上看,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拥有经济管理权限,也应该拥有其自办金融机构的监管权力,地方金融是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不会对地方金融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地方金融风险自然应该由地方政府出面解决。况且,中央银行与银行监管已相对分离,地方政府干扰货币政策、强迫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挽救地方金融机构已无体制可能。
2.加快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改革。
在现阶段可采取的措施有:(1)取消国有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行政级别;(2)尽快改变国有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地域层层设立分支机构的做法;(3)减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参与地方政府党政事务的机会,淡化其行政色彩,增强其企业意识;(4)积极推进国有银行综合改革,尝试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努力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因为从根本上说,不取消国有商业银行的行政级别,国有商业银行就不能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不改变国有商业银行按行政区设置的现状,国有商业银行就不能真正实现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活动。如果国有商业银行的机制不改变,实施银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也是一句空话。
3.组建存款保险公司,认真解决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承载问题。
现阶段梳理银行监管体制,适当推进监管地方化,确保中央银行依法独立行使职责,确保全国性银行机构稳健运行,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当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其流动性由谁提供的问题。在目前体制下,唯有中央银行可以出面解决,组建存款保险公司,实行存款保险,可以使小金融机构在平等的条件下和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公平竞争,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金融机构的支付困难,从而确保社会稳定,消除地方政府和储户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中央银行也可以真正与存款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确立商业性融资关系,从而有利于货币政策体制的健全和健康运行。
4.以法人监管为基础,改革银行监管运作模式,提高监管效率。
从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以来,中央银行对银行业的监管在不断加强,尤其是东南亚金融危机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二大浪潮中,金融监管被推到高潮,重中之重就是一个代名词,中央银行为此也投入了大量精力,如进行真实性大检查等等。笔者认为,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的途径,除了改革完善银行体制,建立自律机制以外,还必须搞清楚金融监管的宗旨和准则。笔者认为,金融监管的宗旨就是对存款人负责,预防金融风险对社会稳定的冲击,这里的基本准则就是法人监管,其它监管均是为法人监管服务,所有信息都是为法人监管而做。各级监管分支机构的任务是对监管对象检查通告,向上级法人监管主体报告,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监管效率,也有利于节省人、财、物力。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八
商业银行是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对我国经济社会有着重要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具体体现了商业银行的利益追求。中间业务借助于商业银行自身的信息和信用优势,提供中间服务而获取经济利益。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不健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本文具体分析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策略,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指利用银行自身的金融信息、信用、业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中间服务来获取经济利益。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成本管理不仅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水平,而且对商业银行经济利益的获取有着直接的现实意义。
1.1管理意识不高。
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缺乏成本管理意识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重要问题。大多数商业银行缺乏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制度和措施。同时,与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对投入产出比的重视。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有300多种,但是,拥有良好盈利能力的中间业务较少,很多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投资较大,但没有较好的回报。
1.2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市场定位不准确导致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面临巨大挑战。准确的市场定位是商业银行开发中间业务的关键。例如,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要求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业务内容及客户人群。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缺乏完善的市场调查,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在很多方面不适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缺乏准确的市场定位可能导致中间业务出现亏损现象。
1.3操作流程存在漏洞。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存在着许多操作流程漏洞。甚至部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为了招揽存款而进行亏本经营。但是,这些存款并不能弥补中间业务成本的支出。同时,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在成本和利益核算中,缺乏对成本管理的全面考虑及掌控,尤其在人工成本管理方面。例如,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速发展,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采取了信用卡优惠政策,积极购置技术设计。但是,在信用卡管理中并没有考虑余额管理,导致信用卡放贷的利润降低。
1.4管理制度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健全的成本管理制度,尤其在中间业务的运营环节,缺乏规范的成本管理标准。成本管理制度是对中间业务操作流程及运营的成本规范,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础。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不健全使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
2.1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应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充分了解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概念和内涵,加强对中间业务成本管理的重视,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管理方法。为此,商业银行应积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对中间业务成本管理进行指导。同时,商业银行应组织中间业务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引导业务人员树立科学的成本管理意识,积极将中间业务成本管理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另外,商业银行应积极转变传统的利润观念,改进依靠放贷获取利润的观念,从商业银行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2.2准确定位中间业务成本管理。
中间业务的市场定位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极为重要。只有具备合理的市场定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才能吸引更多客户,实现客观的利润回报。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发应进行详细、充分的市场调查,积极了解市场对中间业务的需求,全面了解中间业务客户群体,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数据库,完善中间业务服务,提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间业务水平。同时,商业银行应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特征制定相应的中间业务,使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符合客户的需求。
2.3优化中间业务流程。
优化中间业务流程是商业银行提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间业务利润收益的必要措施,并且,在优化中间业务流程的过程中要积极落实成本管理思想,简化中间业务流程,减少业务人员,积极优化业务技术,降低业务操作成本。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设置一些投资成本较低且收益较高的中间业务项目,建立多元化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另外,对于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的中间业务,商业银行应对其进行改造,提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间业务的利润收入。
2.4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
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是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为此,商业银行应积极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首先,商业银行可以借鉴西方国家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经验,并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建立适合银行发展的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加强对成本管理的监督,设立适合中间业务发展的管理目标,并积极设置严格的成本管理考核机制。
商业银行是我国重要的金融机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是追求经济利益。而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正是利用银行自身的信用及业务优势而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工作。其中,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质量有着较大影响。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不健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管理意识不高、缺乏市场定位、操作流程存在漏洞、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完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商业银行必须树立科学的管理意识、准确定位中间业务成本管理、优化中间业务流程、健全中间业务成本管理制度。研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成本管理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追求经济利益,而且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十九
(一)完善竞争法律制度,明确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
在现阶段,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成分的多样性相适应的竞争道德应当是反映竞争参与者正当利益的道德,即义务权利并重的价值取向的道德。所有竞争参与者的直接经济目的无一不是追求经济效益,即物质上的利益,没有这样的目的也不会导致竞争,所有的竞争道德都是自利的道德。社会主义的竞争道德也不例外。重利自然是竞争的核心,但自利只能是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和限度内利己不损人的正当的利益,只有损人利己才是违反道德的观念。所谓不损人就是平等待人,互惠互利,又要讲义,义利并重。只有提高经营者的竞争道德水平,才会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此外,提高消费者的自身素质,增强对欺诈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辨别意识,提高辨别水平,同时还要同一切欺诈性不正当竞争行为作斗争。这样这种行为就没有了市场,直至消声匿迹,才能达到市场经济下公平竞争的良性状态。
银行反欺诈论文篇二十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中央银行会计风险,可以定义为中央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中央银行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随着金融危机发生后所带来的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中央资产质量恶化的可能性仍将存在,会计作为记录、计量、反映资产负债信息的最直接工具势必面临着相应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标准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资本全部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同时,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会计核算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会计目标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为单一的受托责任观,以真实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维护资金和资产的安全。随着人民银行所开展业务活动的拓展、所运用的会计核算系统的完善、会计信息使用目标的多元化,对全面了解人民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服务成本效率等相关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权责发生制的资产、负债信息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但我国中央银行会计属预算导向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以当期实际发生的收支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当费用发生期与受益期不在同一会计期间时,容易产生收入与费用、成本的背离,当资产、负债计息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时,无法真实反映人民银行资产负债的完整信息。会计核算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不能全面记录和反映央行资产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目前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规定,人民银行财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且在存续期内不对资产价值进行调整,这就使得储备资产中的金银、外汇储备等价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的资产容易发生贬值,无法真正反映其价值。二是对于具有明显市场特征的金融工具没有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无法表明其现时价值和未来价值,在市价波动时无法通过账面价值调整来维护人民银行的财务稳健。三是再贷款、再贴现等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在表外核算且不计提跌价准备,使得会计报表容易产生资产虚假膨胀,无法反映人民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无法实现与国际同行的会计可比。四是未强调配比性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计量基础,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产负债表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两种报表计量基础不同,当合并后就不能真实反映央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提高我们对外提供的本外币合并报表的质量,对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人民银行的公信力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随着央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进一步加强,维护宏观经济稳定职责的进一步强化,引入权责发生制、优化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和改善内部控制等手段都为在复杂的内外环境下,我国央行会计更好的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面对由此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建议。
经历过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对建设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认识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如何确保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成为会计今后的发展方向。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是与比较有影响力的会计准则体系(ifrs和gaap)趋同。针对我国中央银行所处的经济体制、预算体制等特点,我们建议,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应该进行改革,但如何改,则需要斟酌考虑。首先,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改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这是由中央银行的职能所决定的,这就要求中央银行的会计标准应该能够反映央行的特点,应该考虑央行特有的业务性质;二是审慎性原则。这是因为央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组织,它必须首先考虑的是一个国家的政策效应和资产安全,为此,我们在重塑央行会计标准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资产减值的确认、贷款拨备和损益的确认等相关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经历了金融危机质疑的情况下,美国公允价值计量仍被保留下来,这反映了公允价值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公允价值计量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标志。因此建议根据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趋势,遵循公认的会计原则,改革人民银行会计标准,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从资产本身的性质和重要性出发,考虑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结合权责发生制改革人民银行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手段,改变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协调预算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
(二)加强改善内部控制,构建全面有效的中央银行会计风险管理机制。
根据coso(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赞助组织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管理模式,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内部管理的过程。它不仅仅局限于对某一个风险环节的处置和干预,而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风险管理过程,渗透到人民银行方方面面的业务处理过程,涉及到各级人民银行和人民银行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遵循重要性、及时性、协调性、成本效益和独立性原则。建议借鉴erm框架的理论成果,进一步细化人民银行风险管理要素,与风险管理目标、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结合起来,将人民银行会计风险管理要素分为内部环境、目标确定、事件的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控。在风险分析活动中,各级人民银行的工作目标、战略部署、计划安排要合理地反映外部环境、可使用资源,要考虑到存在的主要风险。在风险识别活动中,要识别内外部环境中所有的风险环节,不论大小都不能遗漏,保证风险轮廓勾勒的完整性。除了做个别风险分析,还要考虑同时发生某些风险的情况。了解了风险的重要程度后,中央银行各级部门应迅速做出“反应”,决定是否接受风险、避免风险,还是减轻风险。对于中央银行完全不能接受的风险,比如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一般是避免这种风险,即放弃带来这个风险的工作计划或行动安排,因为任何风险控制的措施都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对其他有相对的风险回报的风险,单位可以考虑接受,但要采取减轻风险的措施,才能将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同时,建议引入csa(控制自我评估),定期对风险管理机制的要素、过程、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会计风险管理机制进行修正和完善,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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