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设计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时间、资源、可行性等。了解项目或任务的背景和情况是制定方案的重要前提。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方案都是我们取得成功的重要工具,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如何制定和执行一个高效的方案吧。
教材领取方案篇一
会计职称教材已开始发放,请预定教材的考生携购书发票或身份证到各报名点领取,市直报名的`考生到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丰泽街财政大楼6楼)领取。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班时间。
注:此次发放的教材不含补报名预订的教材。
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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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领取方案篇二
一、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已到。选择“快递送书”,由快递公司直接送达给考生。选择“非快递送书”的考生,请于5月19日――30日到县区财政局原资格审核点领取,领取地点、联系电话分别为:
二、由于今年考生手机号码经过加密处理,财政部门无法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相互转告。
三、非快递购书考生名单点击下载。
宿迁市财政局。
2014年5月15日。
预订。
教材领取方案篇三
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征订的教材已到,请订购教材的考生凭“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到原报名审核点领取。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逐梦。
教材领取方案篇四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领取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请已订书的考生于上述时间内前往相应报名确认点领取,市区报名确认点(含市直、金平、龙湖、濠江)领书地址:长平路财政大楼一楼大堂东侧市会计培训中心。领书时需提交身份证、考试参考用书征订单原件。
2014年5月19日。
教材领取方案篇五
20会计专业初级会计师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自治区直属考区从10月17日开始发放(11月21日至30日因报名原因,暂停发放)。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呼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45号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领取。其它考区领取事宜请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教材领取方案篇六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生:
在陕西会计网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订购教材的考生,凭《陕西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单据》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报名点领取本人所订教材。特此通知。
请相互转告。
陕西省会计考办。
205月20日。
教材领取方案篇七
一、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已到。选择“快递送书”,由快递公司直接送达给考生。选择“非快递送书”的考生,请于5月19日――30日到县区财政局原资格审核点领取,领取地点、联系电话分别为:
二、由于今年考生手机号码经过加密处理,财政部门无法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相互转告。
三、非快递购书考生名单点击下载。
宿迁市财政局。
2014年5月15日。
预订。
教材领取方案篇八
会计职称教材已开始发放,请预定教材的考生携购书发票或身份证到各报名点领取,市直报名的`考生到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丰泽街财政大楼6楼)领取。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正常上班时间。
注:此次发放的教材不含补报名预订的教材。
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教材领取方案篇九
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未快递送书人员订购教材已到。请于5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回执表到原报名审核所在县、区财政局领取。徐州市直领取地点:徐州市建国西路80号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咨询电话0516-85806728。(市直)教材领取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至5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教材领取方案篇十
各位考生: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于5月19日开始发放,通过网上订购教材的考生凭《2014年度陕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交费单据》在报名点领取。
领取时间:2014年5月19日-8月29日。
2014年5月15日。
附件【】。
预订。
教材领取方案篇十一
各位考生:
年会计职称考试教材于5月22日开始发放,请考生携网上缴费回单、报名回执表、身份证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04办公室(会计职称考试报名点)领取,领取教材截止日期6月30日。
望广大考生互相告知。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教材领取方案篇十二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生:
在陕西会计网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订购教材的考生,凭《陕西省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单据》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报名点领取本人所订教材。特此通知。
请相互转告。
陕西省会计考办。
2014年5月20日。
教材领取方案篇十三
各有关考生:
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已到。凡是年4月7日―4月24日报名期间在会计资格评价网或各报名点预订有书的考生,请持2014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回执表和个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书。
河南省会计考办。
2014年5月21日。
教材领取方案篇十四
地区。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地址。
咨询电话。
宝应县。
宝应县财政局会计科叶挺东路2号。
高邮市。
高邮市财政局会计科(财校三楼)海潮路47号。
仪征区。
仪征市局会计科真州西路64号。
江都区。
江都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二楼)长江路150号。
邗江区。
邗江区财政局(邗江区委党校三楼310)。
市直。
广陵区。
开发区。
扬州市文昌中路672号人民大厦东侧二楼。
扬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注:凭本人身份证到以上地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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