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自己的学习风格和特点,有助于选用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传记的写作需要对历史人物的研究和对事实的真实再现。在这里,我们汇总了一些总结的常用表达和写作技巧,供大家参考。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一
3.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秉笔直书,言之有理,是些好专题情况报告的灵魂.4.在情况报告中往往有一些需要上级机关帮助解决、批准同意的事项,原则上讲应专题行文请示,但特殊情况、紧急情况除外.三、写作格式及主要内容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1.标题情况报告的标题一般采用完整式的公文标题,既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某市贸易局关于百货大楼重大火灾事故的报告》.有的报告省略发文机关,即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但一定要在落款时标明发文机关名称.2.主送机关大多数情况报告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即直接上级机关,一般用上级机关的简称.如果需要同时报送其他上级机关时,以抄报方式处理.3.正文情况报告正文是情况报告的核心内容,一般由报告的缘由、报告事项、报告结语组成.情况报告缘由部分通常交代起因或基本情况,常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等惯用语承启下文.情况报告事项部分是情况报告的主体部分.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结构顺序为:基本情况--问题及原因--办法及措施.有的情况报告也可以将“情况”及“分析”结合起来写.情况报告结语部分通常只是一句上行公文的习惯用语,也可作为报告正文的一个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乡村干部是这个地基中的钢筋。”这些年来,临安区广大农村干部辛勤奋战在基层一线,不畏艰辛、克难攻坚,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但从群众来信和区委巡察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及时纠正,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结合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求,3月份以来,我重点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问题,深入镇村进行专题调研,作了一些较为深入的思考。
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管方面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临安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共有104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信访总量的55.8%。
1.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民主。一是应开村民代表大会而未开。一些村没有按照“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实施,以复印方式重复使用会议决议,以签到册作为决议使用。二是以村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特别是涉及村两委干部工资补贴、困难补助、村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有的只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三是民主决策形式化。如清凉峰镇白果村在2017年实施大明山茯苓林道建设项目、岭下大礼堂再次修复工程时,直接以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形式,指定个人实施。
2.村级“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村级资产负债率过高。区农经总站抽查审计显示,全区村资产负债率平均为35.47%,数字尽管不大,但由于大部分村集体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且无稳定收入来源,因此资产负债率仍属偏高。二是领条、借条、欠条抵库现象较多。2014年之前,部分村级组织报账不及时,各类支出长期不入账,造成库存长期超限额,化解难度相对较大。三是现金支付问题相对普遍。如岛石镇大山川村2017年以现金支付工程款243403元。
3.村级工程项目实施不够规范。2017年区农经总站对99个村(社区)财务审计抽查显示,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彻底。有56.6%的村存在不招投标或规避招投标的情况。二是工程款支付凭证不充足。凭领(借)款单、工资清单或者国税代开发票等形式领取工程款的占比达86.3%。有的1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项目无审计报告,1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凭证中没有材料型号和数量、协议、送货单、验收记录等应有资料。三是工程转包、分包情况较多。有的村将项目肢解分项发包给村民实施,如河桥镇学川村将土地复耕项目肢解分包、分项发包给10位村民实施;有的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群众对此多有反映。
1.个别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村干部不按制度办事、违反规定操作等问题不愿深究,不肯做“恶人”。
2.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偏低。有的原始动机不纯,竞选目的就是为了捞取权利和好处;有的不注重学习,法纪意识淡薄;有的不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个人私欲膨胀,且心存侥幸。
3.项目全程监管缺失。有的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没有将应该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公开招标,同时招投标平台运转不正常,对按规定应由镇(街道)实施招投标的项目由村直接发包;有的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规范,在招投标条款中故意省略实质性条款或设置倾向性条款,甚至串标围标;有的对招投标项目随意变更,出现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现象。
4.村干部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少数村监会监督疲软,如潜川镇塔山村两名村监会成员对村监会职责不明确,村监会形同虚设。农经干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配备不足,监管力量难以跟上;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够,难以胜任岗位要求。
调研中,我深刻认识到,“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只有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进“小微权力”运行制度规范、管理规范、流程规范,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体系,才能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工作中易发多发的村级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村级负债等问题,整合现有制度规定,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村级权力事项、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制度要求,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具体操作步骤,绘制成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资产资源处置、村干部报酬、误工、村级财务开支、村级事务招待以及小、中、大型工程实施等9张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做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
2.强化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探索推动农村基层“廉心”工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扎实做好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等工作,建立完善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简明易懂的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运行监督机制。做到“三务三公开”,即村务、党务、财务做到运行程序公开、运行过程公开、运行结果公开;在公开时效上实现定人定时;在公开载体和范围上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整合农村“三务”公开平台,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微信群、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途径,向全体村民公开信息,确保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强化农村“三务”检查、“村账镇代理”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由镇(街道)负责,建立重大村务工作审核制、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村务工作督查制和绩效考核制,着力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村级项目“上审一级”、村级资金“上管一级”制度,按标准配齐配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水平。
4.严格村级“小微权力”责任追究。制定《临安区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细化违反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情形,做好行为规范、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实施。强化责任追究,深化推进村(社区)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蝇贪”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则实行“双问责”。
(一)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势下,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严格和规范和群众法治、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行使“小微权力”引发的腐败和信访问题越来越凸显。2019年,市纪委、市组织部、县委纪委、县组织部先后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我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方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镇村两级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市委、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镇因村级小微权力不规范造成的“微腐败”、群众误解、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因此抓好小微权力运行,势在必行。
(二)抓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利用网格微信群、村广播、党员活动会等方式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编印下发《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小册500本,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印制5万份主题明白纸,发放到各村所有农户;各村在显著位置,制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展板;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镇村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三)抓运行,确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全镇xx个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编印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内容涉及党务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务4大类,工程项目管理、商品物资和服务采购、财务管理及临时用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村务等共46项。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为总的遵循,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容易产生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基本上涵盖了村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3、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镇村两级多次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各单位各村参加的培训会、推进会议5次。xx个村都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议,确保了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全覆盖。明确确定镇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级组织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党组织要带头坚决执行“小微权力”清单,村委会负责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报酬待遇挂钩。民政民生、农办、财政、经管、审计、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有关配套制度的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和干部规范用权。建立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抓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承担监督任务,全程监督。明确了镇党委、镇纪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镇纪委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联合党建、经管、民政、扶贫、城建等部门,定期督查,狠抓落实,从严管理。并强化对村纪检委员工作的领导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截至当前镇纪委已经先后监督检查xx村,支出不严格按照程序运行问题xx项需要整改问题xx项,有利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工作成效:xx镇自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工作以来目标是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事务公开化。按照这个目标,在各村持续推进党员活动日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小微权力清单让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众办事与监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减料”节省流程走“捷径”、优亲厚友走“后门”更加不容易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诸如贫困户退出与纳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更高了。可以说对推进党建廉政建设、预防微腐败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一)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少数农村干部将自己形同村内“家长”的作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众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怕给自己“惹麻烦”,不愿意监督,认为只要是个自己办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体的利益别人能过去自己就能过的去。再就是外出务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权力行使中业务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对流程掌握不够牢固,对于流程的运用不熟悉,甚至从未接触到。特别是工程招标、资产评估处置等业务急需要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流程图中的46个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是每个干部都能掌握,整个事项流程熟悉起来还要需要一定的时间。
(一)加大宣传,真正实现“让权力阳光、给群众明白”。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到权力运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将“小微权利”清单纳入基层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小微权利”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利”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一是全程监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员”、“前哨员”作用。从决策程序、政务公开、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多方面,监督“小微权力”是否按清单、按制度、按程序运行。二是多方监控。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镇和村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
(四)完善权力制约链条。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和落实每项“小微权力”行使的责任主体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追究措施,将每个人的职责与小微权力流程图同步公示,责任到人,方便群众。避免“不知权或滥用权”的现象发生。二是定期调查评估。制定“小微权力”行使评估机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小微权力”行使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三是严查基层贪腐。对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一)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势下,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严格和规范和群众法治、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行使“小微权力”引发的腐败和信访问题越来越凸显。2019年,市纪委、市组织部、县委纪委、县组织部先后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我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方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镇村两级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市委、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镇因村级小微权力不规范造成的“微腐败”、群众误解、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因此抓好小微权力运行,势在必行。
(二)抓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利用网格微信群、村广播、党员活动会等方式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编印下发《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小册500本,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印制5万份主题明白纸,发放到各村所有农户;各村在显著位置,制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展板;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镇村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三)抓运行,确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全镇xx个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编印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内容涉及党务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务4大类,工程项目管理、商品物资和服务采购、财务管理及临时用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村务等共46项。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为总的遵循,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容易产生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基本上涵盖了村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3、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镇村两级多次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各单位各村参加的培训会、推进会议5次。xx个村都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议,确保了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全覆盖。明确确定镇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级组织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党组织要带头坚决执行“小微权力”清单,村委会负责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报酬待遇挂钩。民政民生、农办、财政、经管、审计、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有关配套制度的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和干部规范用权。建立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抓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承担监督任务,全程监督。明确了镇党委、镇纪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镇纪委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联合党建、经管、民政、扶贫、城建等部门,定期督查,狠抓落实,从严管理。并强化对村纪检委员工作的领导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截至当前镇纪委已经先后监督检查xx村,支出不严格按照程序运行问题xx项需要整改问题xx项,有利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工作成效:xx镇自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工作以来目标是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事务公开化。按照这个目标,在各村持续推进党员活动日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小微权力清单让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众办事与监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减料”节省流程走“捷径”、优亲厚友走“后门”更加不容易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诸如贫困户退出与纳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更高了。可以说对推进党建廉政建设、预防微腐败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一)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少数农村干部将自己形同村内“家长”的作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众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怕给自己“惹麻烦”,不愿意监督,认为只要是个自己办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体的利益别人能过去自己就能过的去。再就是外出务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权力行使中业务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对流程掌握不够牢固,对于流程的运用不熟悉,甚至从未接触到。特别是工程招标、资产评估处置等业务急需要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流程图中的46个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是每个干部都能掌握,整个事项流程熟悉起来还要需要一定的时间。
(一)加大宣传,真正实现“让权力阳光、给群众明白”。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到权力运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将“小微权利”清单纳入基层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小微权利”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利”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一是全程监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员”、“前哨员”作用。从决策程序、政务公开、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多方面,监督“小微权力”是否按清单、按制度、按程序运行。二是多方监控。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镇和村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
(四)完善权力制约链条。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和落实每项“小微权力”行使的责任主体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追究措施,将每个人的职责与小微权力流程图同步公示,责任到人,方便群众。避免“不知权或滥用权”的现象发生。二是定期调查评估。制定“小微权力”行使评估机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小微权力”行使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三是严查基层贪腐。对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一)抓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新形势下,随着制度政策的不断严格和规范和群众法治、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因行使“小微权力”引发的腐败和信访问题越来越凸显。2019年,市纪委、市组织部、县委纪委、县组织部先后联合印发的《全面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我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操作方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镇村两级迅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致认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是市委、县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镇因村级小微权力不规范造成的“微腐败”、群众误解、工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因此抓好小微权力运行,势在必行。
(二)抓宣传,扩大群众知情权。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利用村务公开栏张贴,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利用网格微信群、村广播、党员活动会等方式做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应公开尽公开。编印下发《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及流程图》小册500本,农村党员干部人手一册;印制5万份主题明白纸,发放到各村所有农户;各村在显著位置,制挂“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展板;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栏等媒介,在镇村主干道等显著位置书写或悬挂宣传标语,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传遍千家万户,走进百姓心中,确保“按清单办事、依规矩用权”意识入脑入心。
(三)抓运行,确保按照流程操作。
1、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了全镇xx个村小微权力运行的有序开展。
2、厘清小微权力清单,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理清基层干部权力边界,减少用权随意性和失范性结合实际,编印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内容涉及党务工作、民政民生、便民服务4大类,工程项目管理、商品物资和服务采购、财务管理及临时用工、集体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村务等共46项。把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列在最前面,作为总的遵循,对村干部依法依规承担的各项管理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分类、梳理,对每个事项的界定范围和容易产生矛盾问题的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对重点事项强化了监督管理,基本上涵盖了村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3、建立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镇村两级多次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调度会、推进工作的开展。镇党委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及各单位各村参加的培训会、推进会议5次。xx个村都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和培训会议,确保了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全覆盖。明确确定镇党委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推动,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村级组织是规范监督“小微权力”工作的实施主体,党组织要带头坚决执行“小微权力”清单,村委会负责清单中涉及村务、财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把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农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与评先树优、报酬待遇挂钩。民政民生、农办、财政、经管、审计、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程序和有关配套制度的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和干部规范用权。建立了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
(四)抓监督,强化责任担当。
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门承担监督任务,全程监督。明确了镇党委、镇纪委、村支委、村民委、村监督委员会五级责任。镇纪委对村级“小微权力”的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联合党建、经管、民政、扶贫、城建等部门,定期督查,狠抓落实,从严管理。并强化对村纪检委员工作的领导指导,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纪检”作用,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和绩效考评办法,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谁来监督、不会监督、监督不力”的问题。形成了小微权力摆在群众眼前、用权过程接受严格监督,违纪乱权必被追究的良好工作机制。截至当前镇纪委已经先后监督检查xx村,支出不严格按照程序运行问题xx项需要整改问题xx项,有利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正常推进。
工作成效:xx镇自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工作以来目标是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重大决策科学化、村级事务公开化。按照这个目标,在各村持续推进党员活动日活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础上,小微权力清单让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了,群众办事与监督更加方便了,村干部想“偷工减料”节省流程走“捷径”、优亲厚友走“后门”更加不容易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诸如贫困户退出与纳入、土地承包、危房改造、低保核定等工作的参与率、知晓率更高了。可以说对推进党建廉政建设、预防微腐败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一)干部群众思想观念。部分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习惯用个人意志代替法规政策。少数农村干部将自己形同村内“家长”的作风依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群众积极性不高。大多数群众主动参与村务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强,怕给自己“惹麻烦”,不愿意监督,认为只要是个自己办了事就行,至于村里集体的利益别人能过去自己就能过的去。再就是外出务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够高,使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衡。
(三)权力行使中业务不熟悉。部分村干部对流程掌握不够牢固,对于流程的运用不熟悉,甚至从未接触到。特别是工程招标、资产评估处置等业务急需要相关部门的培训。工作流程图中的46个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是每个干部都能掌握,整个事项流程熟悉起来还要需要一定的时间。
(一)加大宣传,真正实现“让权力阳光、给群众明白”。创新办法提高群众的参与知晓率,比如可以在各村的微信群中推送小微权力清单与流程图,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晰了解到权力运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学习教育。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将“小微权利”清单纳入基层干部经常性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小微权利”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掌握“小微权利”清单内容,营造学清单、知清单、用清单的良好氛围。
(三)构建立体监督网络。一是全程监控。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员”、“前哨员”作用。从决策程序、政务公开、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多方面,监督“小微权力”是否按清单、按制度、按程序运行。二是多方监控。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的三级监督体系。镇和村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有问必复、有疑必释。
(四)完善权力制约链条。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和落实每项“小微权力”行使的责任主体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追究措施,将每个人的职责与小微权力流程图同步公示,责任到人,方便群众。避免“不知权或滥用权”的现象发生。二是定期调查评估。制定“小微权力”行使评估机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小微权力”行使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基层干部正确行使“小微权力”。三是严查基层贪腐。对基层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主动作为,不断落实做细清单管理。自去年*月份全市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启动以来,我县各部门坚持主动作为,主动告知、引导群众维护切身环境权益,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结合全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和“三城联创”活动,在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县城市污染管控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充细化了环境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将建筑施工扬尘和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纳入全县城市污染管控精细化管理工作范围,同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调度、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等方式,不断将“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持续开展广场舞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劝导教育广场舞噪声扰民投诉*起;
对群众上访反映的六坝镇张庄村畜禽养殖臭气问题,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六坝镇等单位现场进行核查,要求养殖户对粪污定期清理。
(三)坚持拓点扩面,扎实开展重点企业清单化试点。按照市局印发的《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年*下旬,我县率先在*锦世化工公司开展了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充分结合行业特点,从群众最关心、监管部门最迫切的问题入手,通过建立清单、制定卡片、完善制度、靠实责任等措施,全面开展了试点工作。一是在充分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二是进一步细化梳理企业应履行的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园区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三是强化源头管控,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主体责任,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及时组织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公开企业产排污节点污染物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安全责任清单等。四是靠实责任,督促企业分生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管生产须管环保的岗位环保意识。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企业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识显著增强,主动提高治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和深度还不够,部分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二是部分信访案件存在匿名投诉,案件办结后回访及满意度调查工作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三是在日常信访投诉问题处理过程中,部分投诉问题涉及劳资纠纷、邻里纠纷,导致处理该类问题涉及的责任单位范围较小。四是相关单位对自身职责认识还不够明晰,诸如针对流浪狗噪声扰民、小区流动车叫卖声扰民等相关群众诉求问题,在受理过程中还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开展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是践行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关切的务实之举。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县相关工作要求,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臭气、道路施工扬尘对周边农业污染影响等重点领域,以及企业环境监管领域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环境权益问题上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小微权力”清单广而告之,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互动。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及信访办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时调度掌握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全面推广重点企业清单化管理。及时对试点企业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把条块化、链条化有效的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备、务实管用、针对性强、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体系,逐步在全县重点监管的排污单位进行推广。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三
2018年4月份,“经济日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见图1)为46.8,与上月持平,本月小微企业运行保持平稳。
从各分项指标指数(见图2)来看,呈现“四升四降”态势。其中,市场指数为44.0,下降0.1个点;采购指数为46.2,较上月上升0.2个点;绩效指数为46.5,较上月下降0.1个点;扩张指数为46.1,上升0.1个点;信心指数为49.5,上升0.2个点;融资指数为49.1,上升0.1个点;风险指数为52.8,下降0.3个点;成本指数为60.9,下降0.2个点。
从六大区域指数(见图3)来看,呈现“三升三降”态势。华北地区小微指数为46.2,上升0.2个点;东北地区为42.5,上升0.1个点;华东地区为48.8,下降0.3个点;中南地区为49.9,下降0.3个点;西南地区为47.7,下降0.1个点;西北地区为43.4,上升0.1个点。
总体来看,企业扩张意愿上升~。
内容来源:央广网。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四
***总书记指出:“乡村是我们党执政大厦的地基,乡村干部是这个地基中的钢筋。”这些年来,临安区广大农村干部辛勤奋战在基层一线,不畏艰辛、克难攻坚,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但从群众来信和区委巡察情况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及时纠正,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结合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求,3月份以来,我重点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问题,深入镇村进行专题调研,作了一些较为深入的思考。
调研发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村干部权力运行监管方面也有不到位的地方。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临安区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类信访共有104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信访总量的55.8%。
1.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够民主。一是应开村民代表大会而未开。一些村没有按照“五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实施,以复印方式重复使用会议决议,以签到册作为决议使用。二是以村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特别是涉及村两委干部工资补贴、困难补助、村工程项目建设等事项,有的只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三是民主决策形式化。如清凉峰镇白果村在2017年实施大明山茯苓林道建设项目、岭下大礼堂再次修复工程时,直接以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形式,指定个人实施。
2.村级“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村级资产负债率过高。区农经总站抽查审计显示,全区村资产负债率平均为35.47%,数字尽管不大,但由于大部分村集体资产属于非经营性资产,且无稳定收入来源,因此资产负债率仍属偏高。二是领条、借条、欠条抵库现象较多。2014年之前,部分村级组织报账不及时,各类支出长期不入账,造成库存长期超限额,化解难度相对较大。三是现金支付问题相对普遍。如岛石镇大山川村2017年以现金支付工程款243403元。
3.村级工程项目实施不够规范。2017年区农经总站对99个村(社区)财务审计抽查显示,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彻底。有56.6%的村存在不招投标或规避招投标的情况。二是工程款支付凭证不充足。凭领(借)款单、工资清单或者国税代开发票等形式领取工程款的占比达86.3%。有的1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项目无审计报告,10万元以下项目结算凭证中没有材料型号和数量、协议、送货单、验收记录等应有资料。三是工程转包、分包情况较多。有的村将项目肢解分项发包给村民实施,如河桥镇学川村将土地复耕项目肢解分包、分项发包给10位村民实施;有的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群众对此多有反映。
1.个别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村干部不按制度办事、违反规定操作等问题不愿深究,不肯做“恶人”。
2.部分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偏低。有的原始动机不纯,竞选目的就是为了捞取权利和好处;有的不注重学习,法纪意识淡薄;有的不注重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个人私欲膨胀,且心存侥幸。
3.项目全程监管缺失。有的镇(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没有将应该招投标的项目全部公开招标,同时招投标平台运转不正常,对按规定应由镇(街道)实施招投标的项目由村直接发包;有的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规范,在招投标条款中故意省略实质性条款或设置倾向性条款,甚至串标围标;有的对招投标项目随意变更,出现低价中标、高价决算现象。
4.村干部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少数村监会监督疲软,如潜川镇塔山村两名村监会成员对村监会职责不明确,村监会形同虚设。农经干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配备不足,监管力量难以跟上;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责任心不够,难以胜任岗位要求。
调研中,我深刻认识到,“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只有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进“小微权力”运行制度规范、管理规范、流程规范,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小微权力”运行监管体系,才能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工作中易发多发的村级民主决策、“三资”管理、工程招投标、村级负债等问题,整合现有制度规定,全面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村级权力事项、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制度要求,明确权力运行的流程、具体操作步骤,绘制成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资产资源处置、村干部报酬、误工、村级财务开支、村级事务招待以及小、中、大型工程实施等9张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做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
2.强化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探索推动农村基层“廉心”工程,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作用,扎实做好村务公开、村民监督等工作,建立完善内容真实、公开及时、简明易懂的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运行监督机制。做到“三务三公开”,即村务、党务、财务做到运行程序公开、运行过程公开、运行结果公开;在公开时效上实现定人定时;在公开载体和范围上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整合农村“三务”公开平台,通过会议、文件、公示栏、微信群、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途径,向全体村民公开信息,确保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强化农村“三务”检查、“村账镇代理”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由镇(街道)负责,建立重大村务工作审核制、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村务工作督查制和绩效考核制,着力构建完备的制度体系;切实落实村级集体增收化债责任“上压一级”、村级项目“上审一级”、村级资金“上管一级”制度,按标准配齐配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工作水平。
4.严格村级“小微权力”责任追究。制定《临安区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细化违反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情形,做好行为规范、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实施。强化责任追究,深化推进村(社区)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蝇贪”问题,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强化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绝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则实行“双问责”。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五
1.
创业人员汇总表。
2.
创业申请表。
3.
创业投资计划书。
4.
解决。
5
人以上就业相关证明材料。
(如创业人无法提供,
由县区。
工信局提供证明,并抓好落实)。
5.
在指定银行专用账户。
(兰州银行、
浙商、
农信社、
建行、
邮储)。
6.
经营场地证明。
7.
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8.
营业执照复印件。
9.
税务登记证。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六
3.实事求是、实情准确,分析有据、详略得当,是写好情况报告的关键.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夸大事实,不隐瞒真相,秉笔直书,言之有理,是些好专题情况报告的灵魂.4.在情况报告中往往有一些需要上级机关帮助解决、批准同意的事项,原则上讲应专题行文请示,但特殊情况、紧急情况除外.三、写作格式及主要内容情况报告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1.标题情况报告的标题一般采用完整式的公文标题,既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如《某市贸易局关于百货大楼重大火灾事故的报告》.有的报告省略发文机关,即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报告》,但一定要在落款时标明发文机关名称.2.主送机关大多数情况报告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即直接上级机关,一般用上级机关的简称.如果需要同时报送其他上级机关时,以抄报方式处理.3.正文情况报告正文是情况报告的核心内容,一般由报告的缘由、报告事项、报告结语组成.情况报告缘由部分通常交代起因或基本情况,常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等惯用语承启下文.情况报告事项部分是情况报告的主体部分.一般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结构顺序为:基本情况--问题及原因--办法及措施.有的情况报告也可以将“情况”及“分析”结合起来写.情况报告结语部分通常只是一句上行公文的习惯用语,也可作为报告正文的一个组成部分.。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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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探索推行村级“三资”(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阳光报告会制度,有效推动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强化了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推进了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气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动因。
经过去年村“两委”换届,*区*个村选优配强了村“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达到*%,如何加强“一肩挑”形势下村干部的监管,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了一项重要课题,尤其是通过对组织、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数据分析对比,大部分农村信访涉及到村干部的经济和作风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村“三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不及时,“三资”管理不规范、不清晰,干群之间缺乏有效交流,导致群众对村里工作不了解、对干部不信任,进而损伤了党在基层的形象和公信力。针对这种情况,*区在严格落实“一个办法、两个清单”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村级“三资”阳光报告会制度,有效加强“一肩挑”形势下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做法。
对条件一般的村,采取边治理、边引导、边落实的办法逐步召开;
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村暂缓公开。报告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现场报告、现场质询、现场答复、现场评议,对党务、村务、财务及资金、资产、资源等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村务方面,明确了上级政策、危房改造等*项公开内容;
财务方面,明确了村级收支、集体土地承包等*项公开内容;
需要乡镇(街道)解决的,乡镇(街道)提出办理期限和责任人;
需要区级解决的,及时上报区委组织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
纳入对村级年度考核中,并与村干部报酬相挂钩。
由乡镇(街道)对村“两委”班子进行具体指导,督促整改到位;
区工作专班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调度,确保整改实效。
三、取得成效。
截至目前,全区辖有村庄的*个乡镇(街道)全部启动。自*月份开展以来,各乡镇(街道)共举办阳光报告会*场,累计公开村级事务*项,群众当场提出质询问题*条,村干部当场答复*条,事后答复*条,村干部对村民意见的答复获得了*%满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搭建群众监督平台,促进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阳光报告会以公开报告、公开质询等形式,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用“不能腐”的制度,帮助基层干部坚定了“不想腐”的决心,将村级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倒逼村干部转作风、规范用权,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促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村根据在阳光报告会中村民反映的问题,制定村级权力监督负面清单,激活小微权力监督“神经末梢”,以点带面增强乡村治理效能。
(二)搭建民意征集平台,促进了基层民主决策。阳光报告会为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找到了切入点,推动村民自主说事、议事、主事,激发了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提高了村民自治质量,当家做主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村村民反映村内环境卫生需要加强,村党支部书记*现场答复,现将*栋楼*个楼道划分为*个工作片区,分别配备*名公益岗人员,负责清洁卫生、治安巡逻等工作,不断提升村内环境卫生水平。
(三)搭建绩效考核平台,促进了村干部干事创业。阳光报告会“四评”得分结果作为党员干部、支部书记、“两委”班子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促使村干部由“答题型、及格型、守摊型”向“出题型、优秀型、创业型”转变。黄升镇大新村村民在会上提出村庄道路年久失修的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多方筹集资金,决定今年修建主街路*公里,衬砌路边沟*公里。
(四)搭建党群交流互动平台,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三资”公开报告会通过现场质询、现场解答,搭建起干群对话沟通的平台,加强了相互的理解和支持,将消极情绪、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街道*村村民反映因村内自来水改造施工导致巷道出行不便,村党支部书记*现场给予答复,当天下午立即安排施工队伍进行专项清理,将各胡同村民门口的砖块和土方清除干净,彻底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问题。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八
相关业务科室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在局党组领导下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开展日常督查、对照自查和专题督查对网上运行的行政权利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重点监察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准确无误、有力有效。
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我局对专利广告出证许可,星火计划申报,新产品计划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市级科技计划申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报,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前置申报审查,市级科技经费拔付,科技成果鉴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火炬计划申报,创新基金申报,都江堰市(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等14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编制了流程,并报市法制办审核确认和编码,目前,14项许可事项已全部进入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纳入了统一监管。同时,针对我局窗口办理转报事项较多的实际,特别授权首席代表可对经审核转报的材料直接在窗口加盖局长签字印章转报,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及办事群众。另外,针对我局办理专利申请补助和专利授权补助服务事项数量较多,但又不属于许可审批事项的实际,我局也积极与成都市科技局、法制办、政务中心加强衔接,争取尽快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监管。
市法制办已对我局所有的14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核确认和编码,并上网公布,对这些行政行为进行实时监控,运行过程真实公开。网上办件、咨询、查询、表格下载等信息服务真实有效,网上审批过程与公开流程一致。
现我局正对2010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申报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在网上公示,方便办事企业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根据“****市专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我局驻政务中心窗口常年开展我市企业及个人的专利申请补助、专利授权补助的办理工作。
四、行政处罚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情况。
我局涉及假冒专利查处,根据法制办的统一要求,我局收集整理了查处的法律依据,制定了查处流程,并上墙公示,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行政处罚权力运行过程真实合法,运行结果及时网上公开。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九
1、深入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落实“整乡推进、整县提升”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农村基层党建“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健全“村情档案”,落实“一村一策”。大力推进40%的村党组织晋位提升,全面建设50个先锋示范村,打造10个整乡提升的先行示范乡镇(街道)。大力推进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转,从市县机关部门选派233名优秀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其中60名派驻软弱落后村。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建立市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市直部门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党建报表,健全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书记领办党建项目等制度。
2、着力加强“领头雁”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市委裘书记领办的“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基层党建项目有关任务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举办全市首届美丽乡村带头人论坛,办好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全面完成1263名村(社区)书记集中轮训。建立村干部年初定诺、季度示诺、半年评诺、年末奖诺的“四诺履职”制度,组织开展村级组织“回头看”,调整不胜任岗位村党组织书记32名。加强关爱激励,制定出台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策,大力宣传培育103名“百姓喜爱好书记”群体,评选表彰第二批市级“美丽乡村建设优秀带头人”15名,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3、全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出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若干意见》,推行领导干部民情体验、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等9项措施。全面落实“三个走遍”要求,深化乡镇(街道)“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对29个乡镇1450户农户走访情况进行第三方抽查,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坚持村干部包片入户,强化村级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推行坐班值班、全程代理等服务制度,真正让村民“办事不出村”。深化“双带双创”活动,注重“造血式”帮扶,在全市推广建立810个党群创业互助会,筹集650万元建立全市“困难党员群众创业帮扶基金”,帮扶2300户困难党员群众脱贫致富。深化村级“阳光治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五议两公开”和“阳光村务七步法”,深化推行“乡贤参事会”“新居民家庭”党建服务模式等经验做法。
4、全面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认真落实“四项保障”要求,全市各级财政投入基层党建经费3.85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717万元。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提高标准,明确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标准为12万元/年;市县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统一提高至10万元/年,全部落实财政兜底政策。全面建立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市县乡财政投入9663万元保障村主职干部的基本报酬和养老保险待遇,年人均报酬达5.9万元。开展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平均面积685.3平方米。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五年强村计划”,积极推广“异地集中、组团脱贫”模式,建成98个村的110个物业帮扶项目,每个项目年均增收10万元以上。强化基层党建骨干力量,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推进“远教入企”试点工作,培育示范站点20个,基础型站点100个,201x年共整合开发课件108部,其中《民情体验》电教片获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二等奖。
5、不断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助发展”等六大专项行动,市、县区联动选派105名“退二线”领导干部和379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出台《xx市两新组织“党员人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创建“党员专家工作室”20家,开展各类技术培训1295期,组织开展全市首届“十佳党员人才创新成果”展评活动。持续推进全市两新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和星级评估工作,培育158家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两新组织党组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分别由90.99%、76.6%提升至95%、85.2%。制定出台“你有梦想、我有行动”社会组织公益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成功举办首届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大赛和公益论坛。创新工作方法,成立了“xx两新党建微盟”,办好xx两新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扁平化管理服务。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
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中起着重要的战斗堡垒作用。因此,增强基层农村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迫在眉睫,这既是推进农村“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党和国家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所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加强村干部法治意识教育。
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的扩大和其自身法治意识的薄弱,使得农村干部在诱惑和利益面前很容易产生摇摆,丧失党性原则,从而陷入违法乱纪的泥潭。因此,要在农村开展各种学法和守法活动,加强对于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和触犯法律的教育,让其深刻了解到法律的严肃性,树立起法律权威。要加强依法管理村级各项事务的工作任务,将法治理念灌输到基层农村干部的心里,脑中,使村干部能够依法依规进行管理村级各项事务。
二、制定和完善村级管理制度。
制定并完善包括村规民约、议事制度、财务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等在内的各项村级管理制度,使农村基层的法治建设工作能够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如财务管理制度方面,以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为例,市委市政府可通过制定“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等举措来保障农村“三资”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在监督制度方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从而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履职、正确履职和有效履职。制定并完善村级管理制度的意义,在于使村干部能够按规章制度办事,促使权利与职责明晰化、监督制度民主化,以此推进基层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农村各项事务的领导工作和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农村各个部门做到合理分工,促进农村各项事务在具体落实层面做到井然有序,上下齐心,推进国家对农村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如对于涉农部门的内容,党组织就应做到加强资金发放,并保证上下各级对资金的有效使用;对于民政部门所制定和颁布的惠民实施措施,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做实做好各项安排;乡镇纪检部门,则应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严格审计农村重大工程项目。
加强对农村工程项目的审计核查,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农村工程项目承包、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行为的,都要进行乡镇、县市两级经济审计。加强村干部资金使用条目的核查审计,坚决遏制村干部以权谋私,如贪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和救灾救济资金等行为的发生。而对于一些工程款项的挪用,如修桥铺路等公益设施资金款项,要积极防范村干部公款私存和转借他人以获取利息。在农村各项工程项目承包的资金流动明细、以及集体资产处置等各项工作上,也要强化审计监管,坚决杜绝各种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
五、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着农村稳定发展和基层法治工作的推进,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严肃惩治农村干部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肃清不正之风,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对村干部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如贪污、贿选、挪用公款以借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克扣农民各项国家补助款项、私自挪用征地以及农村拆迁款项等经济犯罪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拉帮结派形成乡村黑恶势力而横行乡野、直接侵害农民群众的经济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选举权利等各种人身权利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并移交司法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六、强化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农村基层干部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的频繁发生,很大的一个原因来自于监管工作的缺位,以致于产生同级无人监督,上级无力监督的尴尬局面。因此,全面推进村干部的监管工作,加强农村各项基础工作的事务监督,有效约束村干部行为,尤有必要。如加强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财务支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各方面的监督工作,以此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加强对于村干部的自律意识。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一
今年以来,西坡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民富”的思路,始终坚持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办工作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手段来抓,在全乡上下掀起了大办、快办、多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热潮。现将今年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办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全县小微企业创办工作会议召开后,乡上及时召开了创办工作动员大会,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下发实施方案,要求各村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小微企业创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督促,逢会必提微企创办,全面推进扶持创办小微企业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工作任务下达后,乡党委、政府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采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积极深入村组、农户,开展全方位、大幅度、高密度、多频次的宣传活动,并及时与县工商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为创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群众提供注册登记和办证等优质服务,积极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核制度,增强责任意识。
创办工作中,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村组,了解督促各村工作进展情况,与联村领导、村组干部总结交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探索激励机制。严格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和督查问责制度,并将小微企业创办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增强了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全乡共创办小微企业16家,占全年任务的228%,个体工商户创办也取得较大成绩,其中宋畔星光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伍畔铁牛养殖厂、伍畔海中天花卉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的创办,带动了全乡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为全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树立了新的“风向标”。
二、存在问题。
在乡党委、政府大力宣传和支持下,我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农民思想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
二、青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劳动力短缺,创办基础差。
三、个体家庭经济基础薄弱,创办资金来源短缺。
三、今后打算。
(一)、进一步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和典型带动作用,调动全乡力量支持和参与小微企业创办,激发群众创业热情,形成推动工作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制度机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靠实责任,凝心聚力,及时研究解决创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精兵强将重点抓”。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提质增量。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督查督促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将小微企业创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运用社会监督、社会测评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创办工作的科学化、规模化、专业化。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描绘了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壮丽蓝图。司法改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不断进步的组成部分,在这次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布局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全会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等多个方面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新部署。这其中既有理顺法院外部关系、排除一切法外因素干扰、保障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制度安排,也有理顺法院内部关系、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审判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要求。就人民法院而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积极探索构建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充分发挥独任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等审判主体职能,强化上下级法院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解决司法的行政化问题,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一、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案件审判权。
司法的最终裁判性质,要求诉讼中必须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作为庭审的驾驭者和亲历者,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也是基于庭审质证、辩论过程中所有细节的综合观察,才能形成对证据效力、争议事实的自由心证和理性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最有资格作出裁判结论。但长期以来,法院内部存在着独任法官、合议庭在案件审理后、判决作出前,主审法官必须将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及意见上报相应的主管业务副庭长、庭长、副院长甚至是院长来审批,主管领导对案件审查之后,作出批示或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这种批示和意见最终决定着处理结果。也引发了外界对“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质疑。客观地讲,法院内部的这种审批制度,在某个特定时期对于确保案件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这种审批制促使法官在裁判案件时不仅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和相关的法律,还要考虑行政权力的制约因素。对后者考量权重的增加,实际上稀释了法官对当事人权益本身的关注度。比如,法官在审查再审申请时,不仅要考虑当事人申请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还要考虑庭长是否会同意、分管副院长是否会基于近期进入再审比率过高需要把紧关口的考虑而不予审批。实践中,法官们将这一过程形象地称之为“闯关”。二是有的独任法官或合议庭会主动利用这种审批制,将一些自己完全有能力或者本应由其化解的矛盾出于推卸责任或者怠于认真负责而直接上交给庭长或分管副院长,这显然又制约了法官经验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极个别人甚至在汇报案件时避重就轻故意诱导院、庭长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审批意见。三是案件层层把关看似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但也助长了主审法官的依赖心理,放松了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而一旦案件质量出了问题,在责任的承担上又难以区分,难以追究相关人员的办案责任,导致“人人对案件负责、人人都不负责”,最终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四是层层审批造成效率下降,有些案件审限延长,甚至久拖不决。因此,要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就必须改革现有的审批制,规范院、庭长的审判管理权和监督权,充分尊重独任法官、合议庭的意见,按照司法的亲历性原则,做到还权于法官、还权于合议庭。
二、健全合议庭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
人民法院的合议庭制度,有利于增强事实认定的客观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审判过程的公正性。合议庭成员各抒己见、集思广益,能有效地克服法官个人认识能力的缺陷,抑制主观偏见,减少疏漏和错误,防范可能出现的审判权滥用或不当行使。但是一些合议庭“合而不议”、简单附议的问题比较突出,而且固定合议庭由于成员间长期合作也容易形成利益小团体,遵循互不干预、互相附议的潜规则,严重影响了合议庭职能的发挥。一旦赋予合议庭真正的审判权,就必须要强化合议庭成员之间的监督制约和对合议庭的绩效考核。天津一些法院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具体做法是:一是创新合议庭组成模式。针对容易产生“合而不议”,甚至形成利益小团体的问题,建立定期随机组成合议庭工作机制,利用信息化技术,每三个月随机选择合议庭组成人员,将审判长由常任制改为资格制,打破合议庭行政化色彩。二是细化合议庭评议规则。确立“简案简议、繁案精议”的评议原则,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提出不同的评议要求。为避免出现“复杂案件简单式合议”、“简单案件附和式合议”,要求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及适用法律等情况充分陈述意见,不得仅作同意与否的简单表态。三是规范合议庭评议笔录。要求书记员或速录员必须当场对合议庭发言进行“原汁原味”的记录;合议庭评议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在评议笔录上即时签名;对于补制的评议笔录,合议庭成员和记录人员应当拒绝签名。四是开展合议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合议评查及定期通报制度。定期评查每季度一次,确定各业务庭评查最低比例,每名审判人员被评查案件数量最低限制;非定期抽查视情况具体确定,及时通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要求。五是完善责任共同追究制度。要求合议庭成员在裁判文书原稿上签字,并入卷备查,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受案卷时对签字情况进行审核,签字不全的,不予归档。凡确定为偏差、差错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共同承担责任。
三、
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
审判权转到独任法官、合议庭后,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权减少了,但是并不意味着院、庭长职能的弱化,而是能够保证更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如何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司法公正。因此,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点问题是要正确处理好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的关系。审判管理权应是法院内负有领导、管理职责的人和部门依法享有的对审判活动监督管理的职权;审判权应是法官个人在合议庭或独任审判中,依法享有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职权。实践中,院、庭长审判管理权与审判权两者职权出现混同,在何时当行使审判权,何时当行使管理权,何种行为属于审判行为,何种行为属于管理行为有时界定不清,出现了管理权主导审判权、替代审判权等情形,破坏独任庭或合议庭裁判的“独立性”,导致两权对立、冲突。我们认为,院、庭长行使审判权的可以通过作为独任法官或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来实现。除此之外,应当都是审判管理权,这项权力应当予以强化。一是强化审判质量管理。院、庭长要定期研究审判质效数据及其变化,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尤其注重抓住工作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定期旁听庭审,及时准确了解法官的业务素质、职业形象和庭审效果,对存在的不足和瑕疵进行点评。二是强化审判效率管控。强化节点控制,规范对立案、开庭、审限、结案等的监管,实现案件动态跟踪管理,严把各类案件审理期限的延长、中止,推进均衡结案。三是强化对合议庭的监督,通过查看庭审录音录像,抽查合议庭评议笔录,发现和查处合议庭成员怠于履职的行为。如,对不参加庭审、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庭审无关活动的,视为消极履职,按照一定程序,对责任法官予以警示、诫勉,进行整改。
四、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
审判委员会作为我国特有的司法形式,在保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质量、发挥审判人员集体智慧、实行审判民主、强化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直以来,关于审判委员会的定位也多有争议。在人民法院一五改革纲要中曾经明确地将其定性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将其职能定位为讨论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听取审判业务部门工作汇报,讨论指导性或参考性案例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大问题。因此,从实定法层面看,审判委员会兼具最高审判组织和审判管理机构的双重角色,在法院中处于业务中枢、裁判指挥的地位。但从运行层面看,不仅讨论案件占据审判委员会的绝大部分时间,造成其审判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同时审委会所做决定过于随意,回避制度形同虚设、无法实行错案追究责任机制等衍生问题也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因此,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我们认为,审判委员会应充分利用其权威地位和专业优势,在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认真把关的同时,把重点放在为法官更为妥当地解决纠纷提供智识层面的支持和制度层面的保障。一是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原则上只讨论法律适用问题,不讨论事实问题,同时加强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超审限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等非正常审判行为的监督;二是加强审判委员会对综合性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对审判质效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及时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研究制定促进司法规范化的有效措施,排除不良因素对审判活动的干扰;三是加强审判经验总结,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和审委会讨论典型案件通报制度,让普通法官了解审判委员会对类案的背景分析、价值导向以及关键性技术问题、法律问题和裁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法官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五、规范上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关系。
一、二审未能解决的问题,提供补充救济。二是规范监督指导的方式,加大案例指导、政策指导、宏观指导力度,加强对辖区法院法官的专项业务培训,统一办案思想、标准和程序,真正调动审级负责和上级指导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让上级法院既支持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又要确保审判质量,提升司法权威。三是改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动态考核和过程调控,以平时的考评为基础,对于下级法院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实时的、动态的、全程的控制,通过及时地公开业绩表现和考评结果,便于下级法院及时发现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当然,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都不可或缺。要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不仅要理顺法官、合议庭、院庭长、审判委员会、上下级法院等不同审判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而且需要脱离于地方行政制约的人财物管理体制、符合审判规律的法官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符合新媒体时代要求的司法公开运行机制等多个方面的共同推进。唯此,才能最终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目标,才能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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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2012年广东公务员申论热点汇总。
一、作用意义。
1、稳定就业、扩大内需、改善分配关系、增加中等收入阶层比重,保持社会稳定;
2、给经济注入新的思想观念,新产品、新技术、新组织形式或新管理模式;
3、充当了市场补缺者,有利于新产业的开拓与探索;
4、能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
5、是技术进步中最活跃的创新主体;
6、是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深化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
7、是改革的实验区和突破口,为改革实践提供经验;
8、通过协作,支持和促进大企业的发展。
二、问题表现。
2、人民币升值,海外市场萎缩,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出口压力大;
3、小微型企业认定标准太高,无法受益于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5、“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政府行为干扰市场竞争秩序的情况依然存在,政府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
三、
突出特点。
1、规模小;
2、资本少;
3、技术和管理落后;
4、人才匮乏;
5、创新能力低;
四、深层原因。
1、要素依赖。我国生产要素价格低廉,小微型企业习惯以低价战略赢得利润。
2、创新不足。中小微型企业本钱小、实力弱,往往在研发创新上投入资金少,急功近利的倾向较重,仅仅做贴牌或低层次生产,处于生产链的低端。
3、管理粗放。小微型企业经营决策中容易出现家长式的一言堂、随意性的情况;内部管理粗放,财务制度和用人制度混乱。
4、缺乏诚信。一些中小微型企业在产品质量和日常经营、贷款、纳税时缺乏诚信,影响银行、税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
5、缺乏人才。小微企业不仅严重缺乏高级人才,而且缺乏素质好的一般管理人员。
五、坚持原则。
1、宽进严管。放宽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
2、管理服务。加强政策优惠,服务企业发展;
3、公平竞争。切实打破垄断,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六、具体措施。
一、政府方面。
4、加强服务和管理。切实打破垄断,放宽准入,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制度环境;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二、企业自身方面。
1、“内力”提升。(1)突出经营主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从追求产品数量到追求产品质量和品牌。(2)完善企业制度。使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离,明确角色分工,各司其职。(3)主动转型升级。在战略选择上要与战略新兴产业靠拢;在资源利用上坚持循环、节约;在生产上坚持低排放、高效益。
2、人才建设。一是培养人才。二是储备人才。
3、创新发展。一是联合创新。二是产学研结合。
4、融资拓展。一是间接融资。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二是直接融资。到证券市场、股权交易市场、融资租赁市场等进行融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四
为提高群众知晓率,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构建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近日,甘州区北街街道王母宫社区联合共驻共建单位甘肃张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辖区开展“小微权力”宣传活动,着力推进基层政治生态向善向好发展。
活动中,志愿者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小微权力”明白卡、服务项目指南等宣传资料,引导居民了解清单内容、服务事项,现场讲解具体使用流程,使居民群众进一步知晓“小微权力”服务项目及流程。
下一步,社区将持续强化“小微权力”的宣传力度,深化辖区居民对“小微权力”的认识和监督,提高办事透明度,营造辖区居民参与监督“小微权力”运行的良好氛围。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五
xx镇xx村农村小微权力清单(1)。
xx镇xx村农村小微权力清单(2)。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年度及中长期工作计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
2、为捞取项目建设好处,大量上马项目,超出村集体经济承受能力;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计划或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2、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运行流程图。
1、为提高个人威望,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
2、未经审批,违规编制规划,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为特定区域、特定对象编制规划,优亲厚友,赚取竞选资本。
1、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2、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村民加强监督;。
3、镇乡(街道)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加强监督指导。
3.村民自治、村规民约。
村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运行流程图。
1、独断专行,违反现行法律、法规;。
2、掺杂个人主观意见,激化社会矛盾。
3、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六
县级政权是国家政权体系中的关键层级,以县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是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2010年11月,中纪委、中组部印发《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对在各省(区、市)深化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下简称“县权公开”)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从试点的总体看,各地的“县权公开”试点工作坚持以发展民主为基础,以加强公开和监督为重点,围绕厘清县委职权、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等四个环节,进行了积极的改革探索。
从实践效果看,试点单位围绕县委权力公开运行这个重点环节,在明确县委权力职责、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发展党内外民主、加强县委权力的监督制约等难点问题上实现了重点突破。通过制度创新和再造流程,把县委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放在了阳光下,把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有效减少了暗箱操作和滋生腐败,这对于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升人民群众对县委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明显的推动意义。
但从深层次看,许多地方只是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县委权力“公开”和“透明”上,而在如何科学化解县委权力高度集中,如何有效监督制约县委书记的权力方面则明显力度不够。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县委权力职责不确定、存在运行阻力,县委权力运行封闭、难以形成外部制约,以及缺乏民主制度保障,难以形成长效机制等深层问题。为此,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认真。
总结。
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县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从破解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弊端入手,站在整个县域政治的宏观视角下思考,在科学配置县级权力架构、发展党内外民主、理顺县级权力制约关系、监督制约县委核心权力等难点问题上实现有效突破,深化县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厘清权力边界,明晰县委权力内涵。权力本身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变异性和腐蚀性。如果不能对权力运行边际清晰界定,必然会导致权力越界运行,从而诱发集权揽权、滥用权力现象。从深层次看,也正是因为权力失控和失范等权力配置机制的不合理才为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因此,在深化县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过程中,必须首先破解县委权力高度集中的问题,要以“放权”和“限权”为重点,科学厘清县委权力边界,变高度集中的权力为相对分散的权力。要在总结“县权公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权力配置科学、界限清晰明确、行使依法规范、运行公开透明”的原则要求,遵循党章和党内相关制度的规定,研究制定统一的《中国共产党县(区)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化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科学配置和严格界定县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委员的权力,特别要科学分解一把手权限,明确界定一把手职责,有效监督一把手权力。通过明晰县委权力内涵,界定权力疆界,确定权力行使方式,完善权力运行效果评估体系,真正把县委权力纳入到科学、民主、依法和公开透明的轨道,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从而保证县委权力正确行使,公开透明运行,有效防止集权揽权现象和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
加强整体设计,理顺县级权力制约关系。深化改革必须从县级权力运行体制的构成和特点出发,在整个县域政治的制度框架下思考,从县级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上推进。应当看到,越是在地方基层,具体政务性工作越繁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职能交叉重叠度就越高,县委权力也越加集中。针对这个问题,要将规范县委权力与强化人大功能、明确政府职能、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等方面的改革有机衔接、整体设计、配套建设。应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治优势,有效发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民主监督、干部任免、重大决策和财政预算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县委与政府的关系,使县委权力公开运行能够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政府机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县权公开”改革只有与人大改革、政府机构改革有机结合,整体推进,配套改革,才会产生最优化的整合效果。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民主政治是对公共权力的根本性制约,也是遏制权力腐败的最本质要素。人民群众的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也是党和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的基础。深化县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限制和制约县委权力是核心,但并不是改革的全部,人民群众民主监督权利的实质性回归才是关键。要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高度,明确民主监督的内容,完善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使县级权力运行过程始终体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理念,在人民群众政治参与中实现对县级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践中,要通过县级权力运行机制创新,把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融入到体制框架之内,通过探索在县级人大中建立人民监督委员会和群众监督员制度,并把它作为县级权力运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人民群众能够通过权威性机构、通过合法程序、以有组织的形式参与到县级权力运行的监督中,真正从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上实现“让人民监督党和政府”的设想。
强化动力机制,确保改革的深入持久。“县权公开”改革试点,被称为是对县委执政态度和决心的考验,是围绕县委核心权力进行的“自我革命”,改革动力基本来自于县委书记的“自我削权、主动放权、自觉限权”。这种“自我革命”的前提是依赖主要领导的政治自信和道德自觉。甚至一些地方的改革是“墙内开花墙外香”,基层党员、群众没动,只是组织、纪检部门在动。这种内在的“自我革命”,其结果或者是昙花一现的短期行为,或者是徒劳一番的无功而返,即便是取得暂时成效,也难免“人走政息”的结局。巩固“县权公开”试点的效果,进一步深化县级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必须强化改革的动力机制,把领导者“自我革命”的热情与人民群众的改革期盼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坚持“人民群众主体论”,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加强党内外民主建设为保证,把县委权力公开运行与建立充分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党内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县委权力公开运行与人民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有机统一起来,注重激活政治改革的动力资源,通过各种载体将潜在的动力转化成为现实的动力,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上层“民主要求”和下层“民主诉求”的双重合力下,激活深化县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最现实的动力源泉,保证县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并取得长期成效。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七
为积极做好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促进监督下沉、融入基层治理,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日,红杨树社区多措并举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宣传活动,以提高群众对该平台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召开会议集中宣传。通过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消防安全会议等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向居民介绍该平台的操作流程,并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鼓励居民积极行使公民权利,让平台真正成为便民、利民的服务窗口。
发动网格员参与宣传。社区让网格员在每个小区单元楼楼道口张贴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宣传海报,向进出居民介绍该平台的操作流程,对居民不清楚、不了解的事项现场解答,让居民进一步明白“小微权力”的内容和办事步骤,确保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止目前,社区共张贴了宣传海报70余份。
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社区两委深入各自片区,通过入户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房屋安全排查知识等服务内容的同时,发放《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使用指南》宣传单,向居民面对面普及平台监督事项清单,详细介绍了平台在线投诉、查询小微权力清单、查询投诉记录、查看公示信息等功能。并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讲解了平台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让居民切实掌握这个指尖上的“监督站”,足不出户就能解决“急难愁盼”事儿。
拓宽渠道多角度宣传。通过在为民服务大厅入口位置进行“小微权力”制度上墙,并在大厅的“小微权力”查询平台上可进行查阅;通过社区居民服务微信群、qq群,党员微信群等宣传,使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一目了然,让居民了解自身的权益,更好的接受群众监督!
接下来,红杨树社区将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宣传力度及范围,协调处理群众在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推进平台规范使用,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让群众进一步认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落实好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通服务群众和群众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小微权力工作汇报篇十八
为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日,七里河区西湖街道理工大社区依托“流动办公桌”多举措开展宣传活动,推动社区政治生态向善向好发展。
社区在辖区宣传栏张贴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宣传图及二维码,同时放置于社区政务服务大厅内,向前来社区办事的群众积极宣传,同时利用党员交流群、楼院微信群、物业服务群等渠道,进行全面宣传,充分调动居民群众的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氛围。
社区充分调动下沉干部,利用每月“流动办公桌”在小区内宣传推广“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通过“点对点”讲解具体内容,“手把手”教会操作流程,“面对面”消除思想顾虑,引导辖区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重点向群众宣传如何使用“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查询小微权力清单;如何通过“监督一点通”平台了解社区“三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何在“监督一点通”平台查看公示信息;如何在“监督一点通”平台上反馈问题,提出建议或投诉。
“不用出门,只要打开手机就可以看到反映的问题办到哪个环节了。干部干得好不好,我们还能在线监督,你们说的这个‘一点通’还真是一点就通!”刘阿姨对该平台的上线使用连连点赞。
理工大社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引导更多的群众知晓、会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让群众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到基层权力监督当中,通过使用平台,将群众身边的问题矛盾及时化解在属地最小网格内,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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