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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一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一)因房屋买卖(已办房地产权证)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申请审批表
2、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在国土所经办人员见证下亲自签署,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国土所公章(复印件需国土所经办人员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3、转让方与受让方户口簿(包括户口增减页)、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国土所经办人员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4、承诺书。转让方承诺该住宅出售后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证明。村民委员会证明(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买受人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无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6、契税完税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经办人员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7、房地产权证原件。
(二)因房屋继承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申请审批表
2、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复印件需国土所经办人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4、继承人身份证、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国土所经办人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5、房地产权证原件
(三)因房屋赠与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申请审批表
2、房产赠与书。赠与人与被赠与人在国土所经办人见证下亲自签名并盖手印,经办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国土所公章(复印件需国土所经办人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3、赠与人与被赠与人户口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经办人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4、承诺书。赠与人承诺该房屋赠与后不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新的宅基地使用权(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
5、证明。村民委员会证明(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被赠与人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无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6、契税完税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经办人员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7、房地产权证原件
(四)因分家析产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变更申请审批表
2、房产分割协议。全部家庭成员签名,经办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国土所公章(复印件需国土所经办人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3、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包括户口薄增减页(经办人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4、证明。家庭成员户口未在一起的,需公安机关提供关系证明。
5、房地产权证原件
(五)因房屋交换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申请审批表
2、房屋交换协议。协议需在国土所经办人员见证下亲自签署,经办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国土所公章(复印件需经办人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4、契税完税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经办人签与原件一致并署名)
5、房地产权证原件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农村宅基地变更个人宅基地申请书范文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要将集体的某一土地使自己拥有所有权的话,在这个时候是需要进行申请的,这个就需要知道申请书怎么写。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二
xx人民政府: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_镇范围内选定一处宅基地作为修建房屋使用。
申请事由:申请人______家住______县______镇______组,于____年,申请人_________因与_________结婚,婚后,二申请人共同居住在男方家里。因申请人的父母在之前自行修建一栋房屋,故在申请人______和_________结婚以后,便与申请人的大哥_________共同居住在一栋房屋里。但考虑到申请人_________长期在_________镇煤矿上打工,故二申请人在婚后不久即搬到_________镇煤矿上居住,直至今日。
20xx年10月12日,为支援国家相应政策,根据_________县人民政府的指示,xx县xx镇人民政府对位于____________规划内房屋进行拆迁,后与大多数村民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对房屋的`拆除的时间、补偿价款等作出了约定。当时因二申请人长期在外务工,有关部门在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没有为二申请人选定宅基地。
20xx年6月,因二申请人长期在外,且无固定的居住场所,想要回家自筹资金修建一套房屋,但因_______________已经不能再修建房屋,要求申请人另寻他处作宅基地使用。
后经申请人了解到,在______县______镇人民政府对_________电厂厂址内的房屋组织拆迁过程中,都由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并依法发放相关的审批手续,故二申请人为了能够得到一处宅基地作为修建房屋使用,并为了得到法律上的准许,特向人民政府提出此申请,请求人民政府给予审核、批准为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三
被申请人:赵*现男汉族初中文化56岁住界首市王集镇赵集行政村赵*庄。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赵玉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住赵*庄,申请人赵*伦的父亲赵*亮和被申请人赵*现的父亲赵*拔是亲兄弟。申请人赵*伦的父亲赵*亮在世时,因申请人赵*伦的弟弟李*贤(小时候给姓李的了)1988—1998年在赵玉村桥西路南烧吊窑,占用赵*寨瞿金佳组的荒地,申请人的父亲赵*亮就把自己的可耕地亩,和同村村民赵*山的可耕地(东地大园子)进行调换,赵*山又和同村村民赵锦金的可耕地(在赵*寨后)进行调换,赵锦金又和瞿金佳进行调换。这样经过四次调整,就把赵*寨瞿金佳组在赵玉村东头的可耕地调到了赵*寨后。1998年申请人赵*伦的弟弟李*贤不烧吊窑时,又把此亩可耕地,退还给申请人赵*伦的父亲赵*亮。1993年因申请人的父亲赵*亮年老多病,就把此地块交给被申请人赵*现代耕代种至今。申请人的父亲赵*亮死后,有申请人赵*伦一人出钱出物办的丧事,其他人没有出过一分钱,因为申请人的继母曹*荣仍然在世,申请人赵*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荣调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赵*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v^土地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王集镇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1994年地改时赵玉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亮。
3、20xx年3月3日赵*现与赵*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现说20xx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王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四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 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
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五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3、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xx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六
______镇人民政府及______村村委会:
申请人:朱洪英,女、汉族,____年2月生,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麻柳塆场口组人。
申请事由:
申请人自小出生______镇______村麻柳塆场口,20______年1月与户口在______县______镇的罗世焱结婚,现在已有一个孩子,自从结婚以来,就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因为丈夫老家的房屋早已破落不堪了,不能住人,所以,就长期在外打工过着艰苦的生活,商品房太贵买不起,只好租房子居住,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呀!我娘家的父母见我实在是非常的。困难,便在自己的自留地里划120平方米的一块地与我,让我自己去修房屋。
为此,在特向______镇人民政府及______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面积为120平方米,敬望领导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性别:,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现家庭住址:原籍:
标的:甲、乙双方就位于涪城区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同时本协议条款受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保护。
一、标的位置:
二、合作内容:甲方提
乙方全额出资修建房屋。
三、合作要件:由甲方提供自己位于涪城区石塘镇
全部资金。修建好后按照甲方拥有2、3、6全层使用权和所有权(按每
层一套一室一厅带厨房、厕所,一套两室一厅带厨厕),乙方拥有1、4、
5全层使用权和所有权(按自己意愿修建)。土地和公共设施使用权双方
各50%的原则进行分配,以达到共同合作建房要件。
四、房屋修建基本要求:按照社区房屋前后墙面、屋面统一规划原
则,符合整体要求。a、结构与小区其他住户建设基本一致;b、楼层预
制板、屋面为现浇板,梯步预制件;c、窗户为铝合金或塑钢,5毫米单
玻璃带一层纱窗;d、室内墙面仿瓷涂料,楼面普通瓷砖600*600、厨厕
;j、水采用一户一表制,管径符合用水要求;h、电采用一户一表制,照明1.5平米铜线、插座4平米铜线;g、燃气属于专业安装、管理按规定执行。施工质量符合该小区建设要求,达到村镇建设相关标准,但不低于该小区建设中等以上质量水平。
五、其他约定:
1、该房屋由乙方出资,乙方自行修建,乙方对进场材料和人员安全负全责,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符合正规合格产品,若出现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清退出场,如修建需要施工方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开工需要由户主提供相关手续的由甲方自行提供。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用水、用电,协调左邻右舍及社区关系,保证运输畅通。
2、建房期间双方互相监督建筑材料和工程质量,材料现场管理,由乙方具体负责施工安全等相关事宜,承建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为保证工程顺利开工,乙方在于甲方签订协议后,向甲方交50000元(伍万元)保证金,在房屋修建到第二层时退还给乙方。
3、共用走道、楼梯间和共用设施,双方共同拥有,不准哪一方占用和影响对方通行和使用的权利,如必须占用,需经对方书面同意均可,双方约定楼顶为双方共有面积双方各占50%权益不能违反,否则视为违约。
4、房屋建成后由村社统一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实行土地使用证共有,甲方负责配合给乙方办理属于乙方的房屋产权证。如遇国家征用或占用和其它拆迁,按相同政策权利各占50%利益,其办证相关费用由双方各50%原则分担。
5、房屋使用过程中,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入户安装费
用按各50%承担,其他楼层按各自使用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原则办理。
7、双方约定合同签定后1个月201月10日前工程必须开工,开工后9个月到年9月前必须完工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延期违约金,约定10000元,大写壹万元由乙方现金支付给甲方)如果工期超过3个月以上,乙方仍不难竣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说明:如遇自然灾害和国家重大事项和政策调整交工期可协解决以书面为准。
六、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积极配合村社办理好甲、乙双方各自的土地证、房屋产权证件,并及时分发给双方当事人。若甲方有故意拖延嫌疑或恶意不配合办理,乙方有权根据该协议条款要求甲方在规定期限给予办理或是就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益关系作出书面声明。如甲方故意不予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或不予书面声明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权益关系的,按照该协议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该协议有关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分配原则和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的条款仍然有效。如遇国家政策性拆迁或占用,甲、乙双方均有权享受按照拆迁部门发布的拆迁补偿政策计算所得的拆迁补偿收益的5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或理由侵占,否则将按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可以自由变卖、转让、出让或抵押属于自己权益范围内的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在相同条件下,另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转让、变卖、出让等相关法律手续,其所拥有的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的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也随之转移。
效法律文书。若甲、乙双方当事过世后,双方直系亲属或本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对其所有产权享有继承权,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事务。但一方也不得以家庭问题影响另一方正常生活和工作。
九、本协议签订后,应到当地乡镇司法所见证;并到村社办理相关备案手续。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涪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和判决。
十、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遵守,如因哪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双倍赔偿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并承担约定违约金金额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协议签订实施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房屋建设中和建成后哪一方要求对方出让和买受房屋必须按当时市场价值或高于市场价值进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由见证机构和社区各保留一份(甲、乙双方可在此协议基础上达成补充协议,必须由双方签字纳印认可)。
附件: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甲方宅基地归属证明。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见证单位: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八
宅基地纠纷协议书怎么写?什么是宅基地纠纷协议书?宅基地协议书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宅基地纠纷协议书范文吧!
甲 方: ,男,汉族,19 年 月 日生,住 省 县 乡 村,身份证号:
乙 方: ,男,汉族,19 年 月 日生,住 省 县 乡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邻里关系,甲方宅基西侧有宽40公分长十八余米的土地,乙方因修改但方向偏斜,在甲乙双方宅基之间形成一个南宽北窄楔形小空间,乙方宅基的东北角一个角占住甲方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为甲方房子西侧外墙壁由南到北从地平向上用水泥粉刷130公分,作为补偿;另外乙方自愿把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楔形小空间用水泥处理抹平,利于楔形小空间雨水的流动。
二、为了双方安全,乙方自愿在修房的同时,在他宅基的东北角两宅基之间处另外砌一东西走向的短墙一直向上,到宅基二层的半墙;另外乙方再在两宅基之间的中段处另起一东西走向的短墙直到宅基二层的半墙;甲乙双方宅基之间楔形小空间前面筑一道东西短墙。
三、未来甲方如果修盖动土,以乙方墙体为界,甲方不得越过乙方墙体动土;而甲方如果以乙方墙体为界在乙方墙体界面以东动土(包括拆除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三堵短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享有在甲方老宅西侧占有甲方土地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内任意处分土地的权利(处分权包括施工建设)。
乙方因下地基为打圈梁铺设的砖,涉及甲方土地范围的.部分,应该在圈梁凝固后立即拆除。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占有甲方老宅西侧东西宽12公分南北长约300公分范围内土地上任意处分土地。
未来甲方修盖时,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在以乙方宅基东墙体为界以东任意处分土地行为(包括拆除甲乙双方宅基之间的三堵短墙)。
六、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
违约方除了向守约方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存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调解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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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协议书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只能就宅基地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宅基地纠纷处理原则:
原则1
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改革前的旧契约不能作为土地权属的依据。
处理宅基地(土地)纠纷,应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集体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原则2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
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
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
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
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原则3
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
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
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
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
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原则4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我国对土地、山林大体上进行了四次确权,即土改、合作化、1962年“四固定”、1982年《宪法》颁布前后土地权属的重新登记。
在处理土地、山林纠纷时,一般应以“四固定”确定的权属为准,任何以其他理由而否认“四固定”时的确权均不予以支持;如果“四固定” 时未确权的,发生纠纷应参照合作化或者是土改时确定的产权处理。
在解放后,已通过双方协商并达成合法协议或经上级处理决定或经人民法院裁决了宅基地的权属,具有法律效力。
经过统一规定的宅基地,如果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发生纠纷,一般应以规划确定的使用权为准。
未经规划的宅基地,对地界有争议的,可以参照土改时的确权情况处理。
土改确权是对房屋宅基地的确权,但自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后,土改时确认的农村个人宅基地所有权即丧失法律效力,但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原所有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如果原来四至明确的,应以四至为准;四至不明确的,应参照长期以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地解决。
原则5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土地的使用和经营管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生产和经济发展。
及时、正确地处理好宅基地纠纷,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发生宅基地纠纷时,首先应做好思想工作,并采取及时、慎重的措施,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合理地妥善予以解决,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九
在签订协议之前,我们先说说咱们新蔡仁义巷的故事,权作规劝两家以和为贵。 仁义巷位于新蔡老城西街中段北侧。据传该巷形成于明代,曾有一段被人称颂的故事。新蔡为故吕国。春秋时为蔡国,属楚辖地。是南北要道,殷商富贾,来往频繁之处。明代中期,商业兴起,湖北、湖南、广东旅居新蔡之商人,在此合建“湖广会馆”。馆址位于老城西街中段北侧,(即今服务公司院)西与曹家大院(即今城关三完小)一墙之隔为曹家近邻。后来两家的界墙因年久失修而倒塌,双方都认定界墙为各自祖先所建,从而发生了界墙所在地主权的纠纷。两家均据理而争,各不相让。新蔡名绅富户,分别偏袒一方,加剧了双方争闹。此案经过县府好久审理不清。
此后,曹氏将其事捎信诉之于本家在京官居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的'曹凤,而曹凤以睦邻为百年大计,即在书信上批曰:“千里捎书为一墙,让出几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尚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曹氏收到回信后,遵照而行,主动让出三尺地面,并立墙为界。湖广会馆主事,视之醒悟曰:“早知今日事,何必有当初!”即效仿之,也后退三尺,另立界墙。事后两家宴请达官、士绅,互表歉意,主动和好。从此就在这里出现宽六尺,长达三十三丈的笔直小巷,成为西后街人们越此巷、上大街的必经之路。
两家你仁我义互让地面的趣事,受到公众的赞扬:“争之不足,让之有余,互相谦让,品德高尚”。这条小巷由此而取名为“仁义巷”,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世代成风传为佳话。
其实像这样的佳话各地均有流传,虽然现在认为或许是一些文人骚客穿凿附会之作。但也反映出,大家向往“互谦互认,睦邻友好”的美好愿望。
我还是本着以两家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的原则,展开调解。如果相互,互不谦让只好写如下文约:
1、袁小玉提出让小长,让出二至三尺。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2、如果第一条达不成协议,袁小玉提出门前的东西路必须保持畅通(必须保证袁小玉可以正西,王小长可以正东)。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3、袁小玉进一步提出,如果小长不同意以上两条。她今后翻盖房子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无论怎样建房,王小长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和干预。双方同意可以共同签字。( )( )
4、双方未尽事宜,可以双方继续协商!有必要可以根据本协议适当增添条款。
5、签字后方可有效。俗话说:“空口无凭,立据为证!” 本字据一式两份,各自收藏一份,为凭。
张永红与张伟诚因土地权属发生争执,双方各抒己见,矛盾日益剧增,张氏家族人员张精诚、张锐诚、张义诚、张光诚、张永利出面调解。张永红愿把原城墙外自家的土地、树木永久性-交付张伟诚使用经营;张永红所占张伟诚宅基地及相关土地权属张永红。双方从此和睦相处,不得干涉所交付对方土地及附加物的使用经营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张氏家族各执一份。
签字:
签字:
调解人代表签字:
2017年3月28日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十
××县××土管所:
我叫×××,是天山镇高大行政村里坞村民组村民,没有住房,仅在里坞自然村到高大村的里坞水泥路边有一块山坡地,本人拥有该地块的使用权(或承包权)。
该山坡地四至为:东至高强健桑园;西至里坞水泥路;北至高××、程××地;南至高强健地改路,面积190多平方米。该山坡地适合建房,特向贵所申请在该山坡地上建造住房的土地使用证书,恳请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20××年××月××日。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日期: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十二
甲方: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系邻里关系,因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内土地归属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确定纠纷土地的应当归谁所有(宅基地证)
二、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元)作为对乙方的补偿款。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给付或不予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元整)。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享有在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外土地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任意处分土地的权利(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给排水、修建道路等)。
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在乙方老宅后一米范围外土地上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任意处分土地(处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给排水、修建道路等)。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补偿款后应当主动向甲方出具收条。
七、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除了向守约方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八、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存壹份,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年___月___日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十三
xxx县城关镇国土资源所: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30余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四间,90多平方米,由我儿女都已成家都已成家,房屋共用人数已经达到8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10余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所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十四
北张村村委会:
我叫张磊,86年5月出生,是腰市镇北张村二组农民。由于现住房屋是20xx年前后父辈修建的简陋土坯木架房,至今己近20多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同时,没有厨房,院落,且现在房屋中梁因潮湿而下沉,房屋已严重扭曲。经长期风吹雨淋中梁不断下沉变形,房屋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已经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现又无新的地方可去,为了家人安全,我拟在现有村房屋基地自己家成包地处,新修建住房一处。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向北张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一处,敬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张磊。
20xx年6月10日。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十五
尊敬的各级领导:
申请人:陆x,女,汉族,农民,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在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已近4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四间,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三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3人,加上我哥以外出打工,如回家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望上级能给予批准修建新房的土地。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我通过多年的辛苦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滋水泥房)的费用,只须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不是过年过节都没有1个安全的家,加上小孩已大,现在的住房问题是我第一个愿望,请上级能批准我的申请为谢。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村民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宅基地纠纷的申请书篇十六
娄山关镇国土资源所及东山村村委会:
申请人:张伟伟,男、汉族,1986年2月生。
申请事由:申请人的父母由于老实,加之没有文化,所以没有经济头脑,使得家庭比较贫困,至今仍是寄居别人篱下。自己初中辍学以后,便外出打工,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已到了谈婚的时候,但由于自己家没有住房,故谈了几个女朋友都吹了,为此,本人决心修建一处住房,计划与本组村民张济林共同在他的自留地(位于娄山关镇黄家湾组黄家下面)联建住房,修建住房一处,面积约为130平方米。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向娄山关镇国土资源所及东山村委会申请宅基地一处,敬望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张伟伟。
20xx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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