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分包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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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分包合同(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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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涉及到经济交易或法律约束时,签订合同非常必要。编写一个完美的合同需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并确保双方都清楚理解合同条款。合同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合同的结构和表达方式。

专项分包合同篇一

依照《_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遵循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4、分包工程范围:

第二条:合同价款元,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月月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担,与发包方计取的优质优价奖,由分包方计取。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税金。

工程结算总造价含发包方供料及优良奖。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以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向总包方和发包方提供下月计划和本月工程割算各两份。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8、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9、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0、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1、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2、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3、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4、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20天内,总分包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的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3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总包方在资金拨付方面严重违约。

3、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3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主体施工期间解除合同的,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装饰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项分包合同篇二

按照《_民法典》、《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其它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工期:____天,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工程质量:

第2条甲方工作。

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了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份。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问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现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标准。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内容。

(3)以可调价格:按照深圳市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_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拨款分____次进行,拨款____%金额。

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的约定。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凡由乙方采购的村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_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_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大,按付款额的____%支付滞纳金。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为奖励。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专项分包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依照《_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提前的时间;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___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专项分包合同篇四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自筹。

次本招标发包工程范围为小区道路绿化工程全小区主要构(建)筑物一览表详见投标须知。以小区绿化工程投标书、澄清函告、投标书以及经发包方确认的上述承包范围内的课作为正式施工的施工图纸,包含的工作内容作为补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一内

交付日期: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工程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设计及施工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含工程款在内的所有费用。

金额(大写):

六、延期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专项分包合同篇五

1.词语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总包合同条款:指__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5.总包合同。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因本合同第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在本合同第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除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应在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分包人应当在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2.工程变更。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23.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26.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9.保障。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32.材料设备供应。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除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专项分包合同篇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_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有关安装专业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地点、分包范围和内容及分包形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和内容:

(1)、施工蓝图范围内[消防除外]的所有水、电等安装工程(弱电仅包括洞口预留、线管、线盒埋设),包括所有的管路预埋、洞口预留。(2)、甲方直接下指令或转发业主方的设计变更。(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工程作任何更改和改变。(4)安装工程结算、资料整编。

分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机械、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合同工期。

三、工程质量。

2、对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监理方及时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阶段每一结构层次的隐检、完工阶段的通水、通电、通气、水压及气密性检验;系统调试、电阻测试、单机无负荷试运转等检验项目,均应在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再由甲方报请建设、监理、设计及质监部门进行最终验收。

4、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在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乙方无条件免费返工。

5、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保修起始日为:单位工程竣工日算起。

6、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乙方现场安全施工要求为:乙方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并配备兼职安全员与专业电工,保证安全无事故。如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遵守机械使用规程,应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乙方应对所属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五、合同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造价暂为。

2、结算方式:本工程乙方根据甲方和业主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签证计算工程量,按照20xx年山东安装消耗量定额、现行价目表及相关配套取费文件以及总包合同的结算办法计算工程造价,结算总造价下浮20%即为乙方结算价款。

3、甲方的设计变更及转发业主方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立即执行。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本合同规定予以计算,按变更单增减数量计算,计算方法同本款第条规定。

六、工程量计算及付款。

1、乙方每月该工作量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7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对乙方未经业主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业主不予计量。

2、工程款拨付按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若甲方出现工程款延期支付,甲方对乙方的工程款支付则可能出现相应程度的延期。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完成结算后一个月后甲方向乙。

5、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质量保修金的50%,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修金的100%。

七、材料机具供应。

1、本工程的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在正式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等),报甲方认质认价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2、本工程的材料质量须经甲方验收认可,乙方向甲方提供实物封样并提供各种质保资料,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经甲方检查质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负责该工程的全过程管理、协调、负责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

(2)开工前将施工图纸壹套交于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为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及其他双方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其它施工机构,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其费用包括在结算造价下浮中,不得对乙方另行计算费用。

(4)甲方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交底。

(6)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及工人住宿房至少两间。

2、乙方责任。

(1)乙方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主体封顶后全额无息退还。

(2)乙方要接受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对该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指导、管理。乙方必须配备全套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施工。

(3)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同时书面汇报下月施工前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有足够、固定的人员,确保工程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

(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5)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政策,遵守甲方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6)设计中注明的国家和地区颁布的标准图、标准设计,由乙方自备。甲方提供两套原图纸给乙方,乙方不够需要的,自得复制(但不得提供给他人),费用自理。

(8)乙方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乙方现场施工操作人员不得使用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的老年工。

(9)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偷盗建筑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十、其他条款:

1、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拒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罚款。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发出的合理指令,并积极履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罚款。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发出的合理指令,并积极履行,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乙方应与本工程其他发包方积极配合,施工中因甲方另行委托,不属于乙方施工的内容,其与乙方相关的调试及配合仍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及相关部门监督与检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越级与监理、业主方发生联系。

6、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乙方应执行经甲方确认和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乙方应按时向工人支付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因乙方未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导致工人申述甲方及政府部门,甲方有权按乙方制定的工资标准先垫付,该款项在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约定负责人管理盖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工期严重滞后、工程质量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或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二、争议解决。

1、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补充工程量签证给乙方,乙方不得与业主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否则作为违约处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地址:

电话:

签约地点:

地址:电话:签约日期:

专项分包合同篇七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水电分包:

消防分包方:

遵照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精神,并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和为明确双方责任,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食堂接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苏州市高新区_____。

三、分包工程范围:水、电安装及消防工程。

四、工程期限:_____月_____日起至土建交工日期止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五、材料设备供应:安装工程所需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规格、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

六、技术资料供应:由甲方向乙方施工图各两套。

七、付款方法:

1、乙方每月25号前向甲方提供月报。

2、付款方式参照总承包施工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

八、结算依据:

1、本工程水电安装计价按工程总包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时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按甲方工程总包协议所定类别等级收取各项费用,乙方办理结算。

4、乙方按分包工程最终审计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含税),甲方向乙方在每次拨进度款的同时扣除其上交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结算金额80%的材料发票。

5、甲方分别向水电分包方和消防分包方收取配合费贰万元整(20000元)。

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一同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结算手续;分包工程具体验收事宜由乙方负责。

3、交工前15天,乙方应将交工竣工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并同甲方一道交建设单位和质监机构。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建设单位与甲方办理接交手续之日起计算,水、电安装工程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3、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肇事方承担,若由乙方务工人员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施工工期。

严责执行甲方进度计划;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服从甲方安排,配合好其他相关工种的交叉作业。

1、如因乙方原因延期交工,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视情节而定。

十二、甲方委派史洪亮同志为现场代表,乙方分别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代表双方履行协议,并商定未尽事宜。

十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从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协议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2、双方由于某一方的责任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四、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十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清工程价款后失效。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__年___月___日。

专项分包合同篇八

分包人(全称):xx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广东锻压机床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分包工程名称:广东锻压机床厂有限公司办公楼石幕墙工程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建筑面积约5200㎡。

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伍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1128600.00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七、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本合同双方约定。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专项分包合同篇九

委托单位: (甲方)

承担单位: (乙方)

分包项目:燃料元素分析

经甲方对乙方的现场考核及检验能力验证,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的分包实验室,上述项目正式委托乙方检验。合同期限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需遵守执行。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乙方检验设备、检验条件及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按标准规定抽样和送样,并按标准规定收取检验费用;

3、对委托检验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提供有关的技术标准和相关的技术资料;

5、收存乙方所检项目的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编制检验报告;

6、按双方商定的原则向乙方结算检验费用。

二、乙方职责

1、分包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要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按甲方要求对检验设备进行使用、维护、保养工作。

2、检验环境及条件应符合检验要求;

3、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要求。不得泄露检验数据,检验人员不受行政领导干预;

4、收到样品后按规定日期出具检验报告,连同原始记录交甲方;

5、对测试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三、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发现用户对乙方检验提出意见,经甲方确认是检验问题,乙方仍不改正,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二0 年 月 日

专项分包合同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承包范围:会所、幼儿园工程(距外墙1.5米内)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采暖、给排水、电气、卫工程工作内容。

所承揽范围内所有给排水管道安装、暖气系统安装与调试和管道保温、照明系统、动力系统、弱电预留、消防预留、防雷接地系统的施工。

采用耗材及中小型工机具连同劳务费用平米包干的承包方式。

1、负责全工程竣工交验管理、资料报表汇聚移交;临水临电安装、管理维护。给排水管道安装、暖气系统安装与调试、管道保温。照明、动力、弱电及防雷接地工程。现场清理、照明系统预留及配管穿带线、动力系统预留及配管穿带线、弱电系统预留及配管穿带线、低于配电箱及配电柜安装、照明器具安装、照明及动力系统调试、防雷接地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及竣工清理、工程交验、工程竣工后维修等所有工作。

2、其他:

1)承包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内甲方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业主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

2)施工人员的后勤保障、食堂卫生、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

3)到达绥中“安全文明工地”所需发生的临杂用工。

4)过路盒(包括盖板)、所有明装箱(包括弱电箱)后背盒安装。

5)图纸规定的内容及时洽商变更。

6)所施工程及相关工程的成品保护。

2、合同单价中包括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场费用、现场材料搬运费、生活费(含住宿用品及餐具)、交通费、工资及工资附加费、抢工费、工具费、成品保护费、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差旅费、冬雨季施工降效及施工不可预见状况产生的其他费用。

3、各种低值易耗品及工机具包干范围:

1)手工工具:线坠、卷尺、水平尺、钢锯弓、钢锯条、各种钻头、油漆刷、油漆小桶、螺丝刀、可丝钳、各种扳手、剪刀、各种锤子、斧子、喷灯、电工工具、焊工工具、剥线钳、压线钳、液压钳等所有手工工具。

2)中小型机械及配件:弯管机、弯管器、套丝机、套丝板、眼里架、压力钳、手推车及修理配件、手电钻、各种电锤及钻头、切割机、切割片。云石机、云石片、空压机、磨光机、磨光片及相应配件、风镐及配件、倒链、电焊机、开孔器邓所有中小型机械及配件。

3)测试机具:绝缘摇表、接地摇表、电压表、电流表、万用表等所有测试工具。

4)各种损耗性材料:塑料彩带、塑料胀管、尼龙绑带、壁纸刀、电焊条、电焊钳、电焊帽、电焊手套、焊帽镜片、喷灯及燃料、钢锯弓、钢锯条、砂轮片、锤子、錾子、圆锉、扁锉、各种螺栓、水平尺、水平管、油漆桶、油漆刷、酒精、防锈漆、石笔、粉笔、毛笔、手电筒、电池、麻绳、油麻、各种胶带、口哨、砂布、砂纸、锹把、镐把、锤把、各种清洗剂、棉丝、小白线、水管、水桶、小扫把、标志漆、塑料布等所有低值易耗品。

5)本工程直接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详见下列清单)由甲方负责供应,其包括在下列清单内所需要使用的损耗性材料(含变更洽商增加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并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7)平米包干单价实行一次包死,即包括水电工程以及完成此承包内容的所有工作在内的工程平米单价,乙方施工范围内不产生任何杂工,同时乙方应义务承担现场文明安全施工所产生的临杂用工。

8)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工作。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排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1、乙方必须对其承担的全部工程质量负责,施工中须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及市属的质检标准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及控制。

2、乙方质检员必须按照国家。地区和甲方的质量标准进行自检,配合甲方质检员进行联检。如果达不到验收标准,返工修补所发生的工费、材料费由乙方负责,甲方视情况适当给予罚款,严重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立即退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后期施工。

3、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检,抽检办法由甲方质检员确定人,乙方质检员应积极配合检查。

4、每月由甲方质检及技术人员对已完工程部分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5、严禁出现断筋、割筋等破坏建筑结构的行为。

6、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细则》,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2、所有工人进场前须进行安全教育,对内配置专职安全员持证监督作业。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责,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

3、甲、乙双方安全员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抽检。

4、特殊作业人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三证,甲方将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不具备三证者,甲方将进行处罚。

6、进场工人须执行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杜绝违章作业。

7、杜绝重伤以上师傅发生,如发生责任在施工队,甲方对乙方将给与重罚,乙方常丹所有损失。

8、以创建”葫芦岛市文明安全施工样板工地”为目标,乙方人员应同甲方一起共同努力,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周围居民发生纠纷,因此而引起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9、后勤实行“公寓化”管理,乙方人员应着同意服装进入施工现场,保证食糖、宿舍卫生,做到宿舍床铺干净统一,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后勤进行抽查,实行奖罚制度,杜绝发生食物中毒、煤气中毒事件。

10、乙方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若现场不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权派人清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时,材料使用应精打细算、以样板间用量为准,限额发料,厉行节约,做到量才而用,不得大材小用,对于浪费材料、乱割乱锯等现象,甲方一经发现,将按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两倍经营处罚。

2、所有乙方使用的材料在进场时由乙方点验,签收并直接发给乙方保管。对不合格的材料,乙方有义务、有权利拒收,如乙方收取不合格材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技术室、预算室进行审核,材料进场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收料,发给乙方使用。

3、为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采购的辅料是否合格,若甲方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使用,并由乙方赔偿由于不合格材料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4、部分辅料、劳保用品和小型工机具若由甲方购买时,甲方将按采购价从乙方工费中扣除。

1、甲方派出的工程经理、工长及专业技术人员临时指派施工队伍完成合同以外的工程任务时,派工人仅确认已完成工程的部位和数量,派工人无权确认已完工程量所需工日和费用,甲方派出的成本经理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审核所需工日和费用并经项目确认后方可生效。

2、每月根据月完成的施工面积和经甲方工程、技术。质检人员签认的验收合格单,甲方对乙方上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一次劳务结算。

3、乙方所施工合同以外的施工内容,按20xx年《辽宁省将设工程预算定额》中人工费的全额、辅料及机械费的100%进行核算。

1、生活费支付。按每人每月1000元支付生活费用及零用费。

2、完工结算:乙方应在开发商确认完工验收通过一周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由甲方项目预算员确认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工结算。托因乙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迟,甲方将以自行确认量为准,视同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核对工程量的权利,也放弃了由此可能增加的费用。

3、年底按照完成工程量全部支付劳务费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据凭证,甲方以现金形式付给乙方劳务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住宿、客房、办公用房、厕所,并向乙方提供按规定要求的便利条件。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市属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对期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全面负责。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需出具本企业的各项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

4、乙方管理机构应具有足够的劳务支配权和有效的组织管理能力。

1、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装包给他人,甲方将对乙方按总建筑面积以1元/m2进行罚款。

2、在甲方认为工程已经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经劝告或甲方认为乙方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甲方有权变更或者终止合同内容(或要求乙方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乙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乙方人员无论在生活区、现场或者其他场所应遵守葫芦岛市有关规定,凡打架斗殴。滋生闹事、盗窃财物及聚众赌博,均处以罚款,清洁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没发生一次打架事件,首先对双方各处以罚款,然后惊醒处理,查明原因后,视情节对责任方再另行处罚。

5、乙方人员应爱护甲方现场各种材料和施工机具,不得无故破坏或拿出现场,一经发现,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外来人员破坏工地财物或其他危险情况者,及时制止或报甲方管理人员,甲方将按照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1、由于实行平米包干承包方式,乙方所施工程中任何工程量,均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合同在甲方与业主合同的基础上订立,如甲方与业主的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3、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条款及奖罚规定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及补充条款同具有法律效力。

4、乙方管理机构名单作为合同附件,已经确认后的施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主要管理人员变动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5、合同正文与补充条款矛盾之处,以补充条款为准。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7、正义解决:凡与合同或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商定确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专项分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承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性质及数量:

四、工程工期:

五、工程质量要求:

六、工程造价:

七、工程承包方式及取费标准:

八、工程价款的拨付及结算方式:

九、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其中:

十、考核验收:本合同甲方要求在四个方面对乙方进行考核后方可结算:

1、安全生产: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工程质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3、工程工期:

4、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十一、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十三、双方协议工价如下: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单位名称人工基价。

(元)经考核验收后达到标准在基价上加或达不到标准在基价上扣除备注。

质量工期文明施工。

十四、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下列合同附件。下列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治安、保卫、防火等协议书。

十五、甲、乙双方就材料、设备、工具物品、工艺等方面的事项,可另行约定。

十六、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本工程甲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

十八、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自签定后即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即失效。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专项分包合同篇十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黔江区武警支队(金盾华府)小区a、d栋项目部的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该项目的抹灰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格施工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确保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黔江区武警支队(金盾华府)小区a、d栋工程。

2、工程地质:黔江区舟白街道。

二、质量标准:经甲乙双方及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

三、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a、d栋1-16层所有的内抹灰。包括冲层(有保温的除外)。

3、少量砼的剃打。

4、甲方负责塔吊及司机。其他所有机械用具全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借搅拌机给乙方一台,乙方负责按拆维修,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保证该机械能正常使用,如不能使用,乙方照价赔偿。

四、承包单价、工期、计算方式。

1、单价与工期同步,计算方式按实际作业面积计算。

2、今年春节放假前完成完成所有合同内容按每平米元。

3、今年春节前未完成合同内所有合同内容按每平米元。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抹灰今年年底完工后支付完工合格工程量的70%工程款。如年底未完成合同内容,按完成合同工程量的40%支付工程款。待本项目竣工后支付合格工程款的90%。余下10%待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在当月的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2、安全方面甲方委派安全主管()及安全员()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规范操作进行监督,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进行制止、警告,如果乙方不听从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处罚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合理的施工作业面,对乙方进行设计图的交底工作,提供具体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有义务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乙方施工质量有问题,则甲方有权让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给项目部带来的损失。

4、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入口,如果乙方要向甲方计划材料时,则必须在保管出打材料计划单。

5、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能用任何理由提出不施工,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施工产值的50%给与结算,剩余的50%作为违约金补偿给甲方,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的作业条件有安全隐患,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拒绝提出,以杜绝工地上的违规操作,确保安全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不明白之处有权向施工主管提出,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设计图纸说明及相关两防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如果因擅自施工造成损失,则乙方应自行无条件无报酬的返工,并重新施工至符合图纸规范要求为止,并承担部分损失。

3、在施工完成后乙方有义务将自己的施工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对多余领用的材料必须清理在甲方的临时库房内。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不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身体伤害在5000元内时由乙方自己承担。超过5000元按照责任划分的原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5、乙方有义务对当天完成的作业面进行清理,对运在楼层上的砂浆当天必须完成,不能造成浪费。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内部管理文件,如有违反则按管理文件要求处罚。

7、自己管好自己的人员安全,必须佩戴安全帽,如有人员不佩戴罚作业人员50元/次,带班人员及承包人200元/次。

七、合同相关附件:

1、《月质量、进度、安全验收单》作为进度支付凭证。

2、《罚款单》管理人员的罚款凭证,罚款证据充分时施工班组如果拒绝在罚款单上签字甲方有权单方执行。

八、乙方安全的义务及责任。

1、乙方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管理好个班组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如工地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实施救治,并立即报项目部。如事故损失在五千内的由乙方承担,超过五千元的由甲方负责80%,乙方负责20%。

3、该工地实行上岗人员实名制保险。男职工年龄不能超过59岁,女职工年龄不能超过44岁。

4、每月1-20号为买保险期,即1-20号为招收工人时间,过期不得招录工人。

5、工人上班第一天必须把工人的身份证交给项目部相关人员。

6、如果乙方没尽到以上3、4、5条款的义务,出现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九、对合同的争议的处理方式。

本合同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有争议的,原则上有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提请当地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专项分包合同篇十三

总承包方:------------------工程公司(简称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行业内相关文件及法规,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分包内容:c#办公楼室外幕墙工程。

3、工程地点:本工程位---------------------------。

第二条分包项目范围及质量要求。

1、由建设方委托具有甲质资质专业幕墙设计单位(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c#楼室外幕墙设计,由建设方委托原图审单位审图。

2、乙方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单独承包c#楼室外幕墙施工,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无条件、完全履行图约内全部外幕墙施工,独立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其它责任。

3、乙方应认真按图纸施工,按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工程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合格要求。

第三条合同工期。

1、本分包合同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0日,其中主楼外架要求在20xx年11月18日之前拆除完毕。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一份详细的幕墙施工进度计划及材料进场计划报甲方及监理审核。

本合同幕墙工程甲方现全权委托乙方与建设方直接结算,现同意建设方按幕墙结算总价直接支付给乙方(甲方向建设方开据付款委托),由乙方直接提供工程发票给建设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与外幕墙施工计划的编制,重点掌握土建工序的搭接时间点。

2、协调乙方施工现场的秩序、材料堆放、设备安全秩序。

3、在幕墙施工的总计划内按时插入外墙保温的施工,并按时完成。

4、参加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指导乙方的竣工资料按南昌市建设工程档案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整理,对乙方提交的幕墙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归档、由甲方统一交档案馆备案。

5、提供人货梯给乙方使用至20xx年底,并协调每日的使用时间。

6、负责现有外挑架(十二层以上)的修整以满足外幕墙施工要求(包括部分需重新搭设的挑架),完成现有外架的竹跳板满铺及踢脚钢管的安装,对影响幕墙施工的挑架必须重搭。以上挑架的修整必须通过乙方的验收。

7、在8月18日前完成主楼五层至十二层外架的搭设,满足外幕墙的施工。

8、甲方认真完成以上义务,将收取乙方支付的综合费用30万元(该费用包括总包管理费、上级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满铺设竹跳板增补2万元、人货梯及外架使用费等),除电费装表单独计费外,甲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单独核算,在工程施工、管理中一切风险、责任及债权债务等均由乙方承担。服从甲方的现场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做到精心施工,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单独配全消防器材。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经济赔偿责任或由此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用材料的进场必须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及见证送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各工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工程技术资料审批、汇总的有关规定和技术管理方法,按照南昌市工程档案馆的资料归档管理办法,完成施工资料的立卷、归档,待工程竣工后移交甲方统一交档案馆备案。

6、乙方进场后单独安装电表,按表计量用电量,将电费直接交给甲方。

7、裙楼外架由乙方搭设。

8、乙方使用甲方人货梯及外架等,需支付30万元综合费用给甲方,除电费外甲方将不再收取乙方任何其它费用,乙方现委托建设方按三阶段直接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确实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外架的搭设、整理及有效提供人货梯的使用,影响幕墙工程进度或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时,乙方有权要求建设方暂缓支付相关配合费用,其外架及人货梯使用时间将顺延。若未满铺完竹跳板,剩余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将按比例减扣甲方竹跳板费用。

2、乙方责任: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工,对延期使用外架或人货梯,将向甲方支付外架或人货梯延期使用费。

第七条其他事宜。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纠纷,双方应本着谅解、协调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时间:

专项分包合同篇十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楼的所有模板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相关条例》,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所有模板支撑。包工包料。

2.按照图纸及变更、规范、强条规定进行操作,负责本工种内的超平放线,主控部分由甲方提供。

1.现场清理,楼层清理,修正跑模部分,配合施工放线。

2.负责废材按指定位置归堆,保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

3.做好文明施工现场。雨具,劳动保护用品自备,不得影响安全雨季施工。

4.临时用灯线自备,三级箱后的用线自备必须是橡皮电缆线。

5.要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每道工序的验收工作,力求一次性通过,如验收通不过,及时返工。否则甲方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责任。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力创武汉市优良(黄鹤杯)工程,文明样板工地,乙方施工必须达到建筑规范标准,否则按合同价的80%结算。

按建筑面积计算,承包单价为元/m2,主体封顶后付总造价的80%,余款到竣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如果中途退场,按所做的工作量按上述单价的50%结算付给乙方。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有身份证明,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中应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方进场人员不得少于人/天,如乙方减少人员须经过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

3.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必须常驻工地指挥施工,配合甲方把好工程质量关、进度关、安全关。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或其指定全权委托人有事外出都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按离场时间30元/小时罚款(从乙方的劳务承包费中扣,以下罚款均按此办理)。

4,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岗证,特种工作业证,劳务分包备案证。

1.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建设方、监理方及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如发生打架滋事行为,处以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2.乙方人员应爱护工地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工人外出必须经甲方人员检查所带物品后方能离开,如发现偷盗行为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

3.讲文明,施工现场必须每天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清理,如通不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文明施工现场检查,罚款1000元/次。生活区应每天打扫干净,收拾整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次。

4.乙方施工任务由甲方分配,密切配合其他工种,不得对其他工种造成施工障碍,如造成其他工种的施工延误,甲方将根据其他工种的损失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应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

1.乙方配备1-2名以上兼职安全员上报甲方并参加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安全交底。

2.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自备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消除事故隐患。

3.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停止操作并报甲方安全员或项目部处理。如因不听指挥,野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非他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不得与甲方发生纠葛,甲方只作人道主义慰问。

5.注意安全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接电,否则罚款500元/次。

乙方所分包的工程质量须达到优良标准。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如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材料费及返工费用并负责返工达到验收标准。如造成工期延误,还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1.本工程乙方分包项目的工期为个有效工作日,乙方应保证工程工期并力争提前完成。非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天气原因及他方因素影响的工日,双方办理签证,未签证的延期工日无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未完成工程量而中途要求退场,作违反合同处理,甲方不予结帐。如乙方人员技术素质差、自备材料跟不上造成分段工期与计划工期相差超过5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乙方同意甲方按所完成工程量的60%结帐。乙方不能拒不退场而无理纠缠,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和经济责任。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根据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办理签字手续,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4.服从大局,无条件参加甲方组织的突击性工程任务,乙方不得讨价还价。

5.工期紧张时,乙方应自觉安排加班。

1.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与甲方保修合同同步。

2.保修金为劳务费总额的5%,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30日内全额返还。

1.乙方签订合同时必须交纳元信誉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额退还。进场时间由甲方通知,在规定时间未进场合同作废,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不退。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筑行业规范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属自愿签订,签字生效。

5.本合同在武昌区签定。

签证:

甲方:乙方:

专项分包合同篇十五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6、工程总体设计规格及要求:

(1)甲方提供图纸的,按图纸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图纸的,具体规格及要求见附表 i。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 工作日,其中安装工期 个工作日。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

金额(人民币,以下同) :(大写) 五十五万元整

六、付款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到达甲方的施工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约 40 %,计 220xx0 元,材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每星期报一次进度,按进度的80% 预付给乙方

3、其他约定: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若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而带来的各种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地代表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工地代表

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工程师或甲方代表,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验收单、结算单、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一经甲方代表签字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乙方工地代表(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约束力。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乙方对甲方代表(或监理)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应在 48 小时内向甲方(或监理)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监理)应在接到异议后 48小时内作出答复,逾期则视为同意乙方的异议。

5、特殊情况时,甲方代表(或监理)可向乙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 48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乙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 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或监理)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 24 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乙方。

7、甲方代表(工程师)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8、甲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工程师)为 1 名,姓名为: 。以上人员具有相同地位和权力。

(二)乙方工地代表

1、乙方派驻工地代表称为项目经理(或施工员) 。项目经理是乙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悖的签单无效,除非经乙方追认。

3、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发往甲方的各种书面函件,经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4、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

5、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6、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姓名: 。

(三)工程监理

1、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监督。

2、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甲方代表相同,其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甲方代表相同,除非甲方有特别限制,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

八、设计与施工

(一)设计

1、正式、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工程的有效依据。

3、甲方接到图纸后 7 天内,应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等技术文件。若甲方在接到图纸 7天后,既没有组织图纸会审,也没有提出任何疑议,视同甲方认可;乙方可按图纸组织制造、施工。

(二)施工

1、施工准备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办妥本工程开工所需的合法手续,如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如因无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而引发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包括行政处罚及勒令停工损失等。

(2)甲方负责组织督促土建方在乙方进场前,做好符合本工程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坪并埋设好预埋螺栓;如无法先做混凝土地坪的必须做好石渣地坪,至少要保证乙方的安装机械能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确保本工程施工区域“三通一平” (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道路必须满足可承载汽吊车辆的通行,地坪平整压实,有足够的钢结构堆放场地,施工区域地面和空中无障碍物。

(4)甲方在乙方进场时,负责签发“工地晴雨表”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对工地气候变化情况进行记载。

(5)乙方按图纸组织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6)乙方在进场前负责对安装场地进行勘察;对不具备条件的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具备条件的则予以确认。

(7)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并在进场时报给甲方驻工地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

(8)乙方负责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工作人员并落实好相关机械及运输设备。

2、开工及延期开工

(2)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3、进度计划

(1)乙方在进场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驻工地工程师(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行为违反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约定的条款提供开工条件;如未按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办理施工手续、场地不具备钢结构安装条件等。

b、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或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按第8小时顺延一天计。

f、遇不可抗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g、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7天内应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专项分包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分 包

室外保温合同

施工总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

施工总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单项工程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于我方 (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双方就土建主体结构及装修工程劳务合同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xx 楼室外保温(外墙110mm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四、交工日期: 20xx年7月15日

五、承包内容:

5.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保温及装修涂料工程,包括外墙保温、聚苯防木椽、滴水条、滴水槽、窗边造型及聚苯线条、线脚等图纸上所标示的所有聚苯板装饰性线条的制作安装及其涂料。自开工到竣工验收结束的全部人工材料及辅助材料和小型机械(具)由乙方提供。(涂料工程只包人工费)

5.2该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区的清理,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现场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至交到下道工序施工前的全部工作。

5.3该工程施工现场正常施工范围内的标准化工地建设用工。

5.4该单项工程所有复试检测费由乙方负责,涂料除外。

六、主要工作内容:

6.1外墙保温工程:提出保温材料用量的总计划,从外保温板的采购加工到安装、抗烈砂浆抹面、涂料墙及基层处理、涂料及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等全部施工工程。

6.2涂料工程:包括墙面刮防水腻子、打磨清理所用的砂纸、所用小型机械(具)及手提工具等均由乙方自理;涂料、腻子粉、胶由甲方提供。

6.3脚手架工程:本工程结构施工采用双排48×3.0钢管外双排脚手架,现已搭设好,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和人为破坏,严禁工人私自乱拆外架上的任何设施,上架前必须由安全员先检查有无瞎眼跳探头板,施工用脚手板的层间翻板应自行根据需要翻板施工,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并必须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6.4油漆工程:材料场内运输:外墙体批腻子,刷涂料;外墙体涂料;搭拆施工脚手架(翻板),成品的保护与养护;清理工作。

6.6标准化工地建设:包括施工过程中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全部用工。

6.7其他工程:按规范及甲方的要求操作。

七、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7.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

7.2甲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对乙方交底至工班长。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督促检查乙方执行情况。乙方提供单项工程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

7.3施工过程控制由甲方专职质量员负责现场监控,发现问题责令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质量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后仍不整改,责令其停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甲方每月两次组织联合检查,时间由甲方定,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达不到合同标准,甲方将责令乙方返修至合同要求。否则,按当次面积2元/平方米从人工费中扣除。

7.5若保温工程超过允许偏差需要剔除或洞口由于错、漏、偏移需要处理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6墙面洞口标高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严禁超高偏低,如超高偏低,其超高偏低部分材料费由乙方负责,其剔凿部分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7.7 乙方要努力控制通病,降低允许偏差。墙面平整垂直度一律不得超出规范规定标准。如有不按规范规定标准施工等现象,甲方组织乙方现场检查并责令乙方整改。

7.8由乙方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否则,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9质量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专职质检员组织检查,合格后报甲方验收。甲方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好报验资料呈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7.10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八、甲方责任

8.1甲方所派工地管理层代表,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的有关问题,协助检查、监督乙方的各项工作,与建设单位和乙方保持经常联系。

8.2为乙方提供正常运转的施工机械设备(按约定)。

83按计划及时提供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

8.4向乙方进行施工、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

8.5组织质量检查及工程交验手续。

8.6审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劳动力用量计划。

8.7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对其进行安全、计划生育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

8.8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电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须合理使用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要求,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甲方随时进行抽查,发现违规使用时给予乙方的一定处罚,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9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劳务费、周转材料费、`机具、架具租赁费。

九、乙方责任

9.1乙方必须具有和承接工程规模相应的劳务资源。乙方所派地管理层代表,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的全部工作,保持与甲方的日常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全部现场施工人员的有关资料。

9.2乙方负责做好测量,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甲方给定的轴线及标高放样后进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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