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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管护协议篇一
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依法将_____________________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收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点及面积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为520_年。自20_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管护协议篇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合理、高效开发使用山地造林,提高农林业综合开发效益,甲乙双方根据《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为互利的原则,并经甲方群众代表大会通过,甲方同意将原所承包大宗村委会虎山组所属的林地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转让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面积与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岭)面积180亩,(宗地名敢叉凹)面积31.9亩,(宗地名祖坟山)面积2亩,合计213.9亩。该四至界限为:东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条:转让期限:转让经营使用期限为伍拾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转让期内山林地的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三条:转让金:转让金价格为每年每亩人民币贰拾伍元整,计人民币26.7万元整。
第四条:转让金支付方式:该款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第五条: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处理后归还甲方,甲方若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给乙方。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见证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见证单位(签字章):
合同签署日期:20xx年3月17日
林地管护协议篇三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林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承包合同书。
一、林地基本情况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依法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承包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地用途、林木及其产品,依法享有国家政策范围内的相应补助。并可以在承包地上建设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3、该林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乙方因需水电,应享受村民同等待遇,甲方有义务制定村规民约,协助乙方管理林地。乙方可免费使用村组道路进行运输。
本合同林地承包方式: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元。
四、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五万元。
2、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和合并更变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4、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林地管护协议篇四
为发展我县林业,加快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双方同意采取转让林地使用权形式“营造短伐期桉树速生丰产工业原料及用材林”,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之有关规定,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林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签定林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乙方向甲方转让适宜种植速生丰产林之林地面积公顷/亩的林地使用权。地点。双方转让的林地必须是乙方依法取得,四至界线清楚、没有争议、有山界林权证(林权证)的林地,并提供所转让的林地、林山界的林权证书及其附图的复印件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在取得乙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转让给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营造桉树工业原料林及用材林,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拥有该林地使用权,期限为30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对该林地的合法经营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保护。
三、乙方转让的林地必须是乙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林地。所转让之林地须达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订立造林地的标准。转让林地面积按验收的实际林地面积为准。
四、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林地由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所有的造林,营林,采伐及更新。
五、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林地转让采用租用形式,具体如下:
1、按本合同一切相关手续办理好后,甲方付给乙方租金每年、每亩6元。
2、租金支付办法:乙方出租的林地,造林当年在栽植工序完成后,按实际栽植面积一次付清当年租金,以后每年十二月底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六、乙方转让的林地上原有林木,按以下方法处理:
1、若甲方愿意收购该林地上已有蓄积量并可砍伐之原林木,经双方商讨作价,由乙方售给甲方。
2、如甲方无需购买原有林木,乙方于营林地投入30天内自行消除该原林木,过期30天不处理者,由甲方安排给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队砍伐,户主负责运载处理。以确保该地适时营林。
3、若规划林地范围有林木,应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审批上报手续,乙方负责批砍费用。
七、乙方转让的林地如发生山界林权或四至界线纠纷,均四乙方负责解决。乙方不得在造林基地野外用火,不得准许他人在造林基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造林基地有毁林活动。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发生何种情况,造成甲方依合同规定应得利益受损,均由肇事方负责赔偿。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林地前,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属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归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属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九、本合同所称之“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旱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以后查证不能防止和避免的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电告合作另一方,并应在10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须延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除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合同。
十、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赔偿对方的部分经济损失。若双方有过错,则按双方过错情况,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一、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文件作为附件。
十二、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并由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和乙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以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各持一份。紫金县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一份作附件。
负责人:
乙方:
村民小组(生产队)长:
乙方主管部门:紫金县镇村委会。
负责人:
紫金县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林地管护协议篇五
乙方:________
为规范林地承包行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现状
甲方将其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的下列林地面积共________亩的林地使用权以________的方式,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发包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以非家庭承包其他方式的林地承包价款按每年每亩________元,面积________亩共计为_____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承包转让的,按每年每亩________元,共计为________元,缴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体缴付在本合同
第六条作补充约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集体林地所有权。
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林地承包收益。
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好林地,制止乙方损害所经营的承包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2.确认上述所发包的林地林木权属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如在承包后发现原发包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享有对承包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林木处置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有权享受承包国家优惠政策,如该承包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采取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价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该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
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须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臵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在承包期内,如乙方确需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必须报经原发包方甲方同意;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原发包方甲方备案。
同时依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以家庭承包责任山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间,乙方家庭内部成员需要对承包责任山进行分割责任山,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责任山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按规定申办林地林木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时间:________
乙方:________时间:________
林地管护协议篇六
乙方(为买方):
丙方(为见证方):回龙村民委员会。
一、甲方林地基本现状:
甲方将其位于回龙小粟园里南坡、石乱凹窟窿沟;面积207亩,林地(均为有林地)转让给乙方经营林地。具体四至范围:
东:三叉地南分水岭南:顶尖分水岭。
西:石祥坟后通岭北:流水沟。
实际面积以林权证面积为准。
二、转让期限为66年,终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止
三、转让期间,乙方对林地用途具有自主权。
四、转让金额及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林地转让金额为元,大写元,
乙方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转让金;
(二)、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转让林地范围内经辉县市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甲方承包林地由原合同14户成员集体决议:一致通过转让给乙方。
3、转让期间,甲方必须负责顺林地与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使用权及收益权不受侵害。
(三)、转让期内,因各类因素发生村委会等向乙方要求收取的各类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转让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
2、转让期内,乙方有权转让林地经营权,如乙方确实需要转让,可依法办理转让手续,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3、转让期内,所转让林地如因政府建设或规划征用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除土地以外,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
4、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林地,可由乙方向村委会协调延长合同期,延长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按照原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六、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并赔偿违约方的损失。
(二)、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发生权属不明等纠纷,致使合同部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转让期内,如双方有未尽事宜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林地管护协议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管护协议篇八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甲方将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月。
4.林证字第号,编号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转让费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管护协议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地一块,经甲、乙双方协商作为乙方坟地使用,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坟地占地面积为1.2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整。(小写:元整),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二、如遇政府及大型项目开发,不论时间长短,乙方将无条件搬迁,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坟地搬迁费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不予退还占用费。
三、所占用坟地四界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四、乙方在占用期间,只能在亩界线内进行埋葬,不得多占。
五、乙方在占用期间,要进行绿化,定时清除杂草,防止火灾发生。
六、如上坟引起火灾,将按烧毁面积进行赔偿,并负责做好烧毁面积附着物的平茬工作。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证明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林地管护协议篇十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贰拾万壹仟捌佰元(20xx00元),余下的壹拾玖万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林地管护协议篇十一
按照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沿海防护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推动全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全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建设与保护沿海防护林的重要意义,以建设绿色“滨海新城”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我镇征占用林地的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促进社会、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治理目的。
(一)通过专项治理,使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势头得到全面有效遏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通过专项治理,使一批生态脆弱区域和群众反映强烈地段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得到依法处理,恢复林地使用性质。
(三)通过专项治理,使广大群众保护林地的意识明显增强,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镇村干部真正担负起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林地监管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保障林地资源安全。
治理重点。
(一)重点治理区域。
南境村、近院村、深土村、大店村4个临海村。
(二)重点治理内容。
1月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1、非法占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林地的建设项目;
2、非法侵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有查处未恢复原状的积案;
3、历年来查处的积案和新发生毁林占地案件。
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9月17日起至10月30日止,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17日—9月20日)。
成立深土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有关事宜。
(二)宣传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
召开沿海村征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动员大会,部署具体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征占用林地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三)清理阶段(9月20日—30日)。
根据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现场会的要求,201月以来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大清理,各村要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将被占用林地具体地点、面积、占用时间、当事人等相关资料,按照已查处和未查处分别建立台帐,统一上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相关领导带领清查组人员到各重点村逐片逐块清理核实。
(四)整治阶段(9月30日—10月30日)。
积极配合和拥护县政府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相关举措,对处于基干林带、沙荒风口且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地带,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请求他们积极配合,多部门合作采取强制措施,恢复原状进行造林,对于顶风作案的`业主一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除按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外还要强制恢复原状,并实施造林恢复植被。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宣传力度。
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把这次治理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多形式进行宣传,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精心部署,务求实效。
各村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划定专区,确定专人负责,把山头地块和责任直接落实到村两委的具体人身上,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
(三)加强巡查,强化监管。
各村要加强本辖区内的巡查、管护工作,特别是各村两委具体负责的山头地块,以便于发展情况能及时上报,及时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林地管护协议篇十二
一、转让林地简况:
转让山场为荒山,坐落在xxx自然村。地名为瓦约空,总面积574.9亩(表面积为1120亩)。
山场四至:
东:
南:
西:
北: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柒拾年。自xx年六月一日至xx年六月一日。(有效期为双方签订有效合同之日起生效)。
三、转让价款。
xx年六月一日,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贰拾叁万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变更手续全部完成后7日内将林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并办理合同交接手续。若逾期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20xx年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负责修通通往林地的道路。(有待见面商议)。
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7、在乙方合理开发期间,如有村民进行恶意破坏,除追究个人责任外,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赔偿双倍保证金;若乙方违约,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林地管护协议篇十三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
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林地管护协议篇十四
第一条为了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审核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情况:
(二)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
第三条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第四条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其它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受理用地单位提交的用地申请后,应派出有资质的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第九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类型、林地地类、面积、权属、树种、林种和补偿标准进行初步审查同意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
第十条按照规定需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的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应当逐级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将全部材料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核同意或者批准占用、征用林地申请后,按照规定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向用地单位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时将签署意见的《使用林地申请表》等材料退被占用、被征用林地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存档。
第十二条对用地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或者对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的,应当用文件形式批准。
第十三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或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或者审批意见。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经审核不予同意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中明确记载不同意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用地单位。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和审批管理档案。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占用、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以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情况报告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修建自用住宅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规划,落实地块,按照年度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在逐级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行政村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式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林地管护协议篇十五
根据xx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征收位于xx镇xx村xx村民小组余月平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xx村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为亩。
二、土地征地补偿: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设施不另行补偿。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一次性付给乙方。
2、乙方与第三人之间对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乙方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已征土地与他人签订任何转让、出租、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原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出租、转让、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自然终止。
4、乙方应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3天内,清理被征收土地场,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甲方。如出现土地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现象,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报国土备案),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
法人签字:签字:
xx年xx月xx日。
林地管护协议篇十六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11000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的林地11000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山鸟岭。
南至:杨木蒋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连沟梁。
森林类别:用材,地类:林地。
2、转让期限。至20xx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770万元。现金支付。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1540万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地管护协议篇十七
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具体地块祥见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以下简称“该林地”)除草等相关工作发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包括该林地:全部平面杂草、灌木等砍除。
三、乙方就该林地上述工作应该在_____________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清除的杂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5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应砍除而未砍除部分按照未砍除面积乘以对应单价1.5倍计算。
2、砍除桩高于标准15cm的,每亩按照人民币_____元扣除。
3、无故延迟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____%扣除。
4、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生产工具(除此外由乙方自行解决):
1、除草机台(配件、油料、运输、修理等由乙方负责)。
2、甲方所提供的生产工具如由于人为损坏、遗失的,由乙方按照新机购买价格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七、承包价格
2、该价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劳动机具购置费(除甲方提供外机具)、管理费、加班费、利润、交通费、餐饮住宿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并为甲方开具劳务工资清册。
八、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后进行结算。
2、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款账号。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务(包括中途主动退出)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_____%结算。乙方造成甲方损失的,结算前甲方有权优先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在合同签署两日内没有组织人员开始除草工作的,或除草进度明显无法完成承包工作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十、附件一《施工承包订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内容,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2份,乙方执1份。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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