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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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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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种整理思绪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完美的总结应该包括具体的实践经验和反思思考。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有关总结的名人名言,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思考和灵感。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一

甲方:_________(企业名称)。

乙方: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

企业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保险手续。

3.失业保险费缴纳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三、医疗费用的承担: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市大病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四、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担乙方的档案保存;。

2.当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缴纳社会保险应承担的费用;。

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承担其他义务。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继续履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乙方不按本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停止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1.1为更好的拓展“××”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特许经营网络。

1.2鉴于乙方接受“××”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商标/营业标志:“××”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许品。

1.6.3特许货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商标之货品。

2.1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壹年),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4.1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权,销售“××”服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省市/县路号。

4.2乙方首批进货货款万元,年销售回款额为万元。

4.3乙方于销售过程中需追(补)货,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乙方签署并盖印的订单到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日,周,月报表),并分析该区域服装市场的销售走势进行配货。

4.4乙方所下的追加订单一经确定后,则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3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于预定提货日期内更改或未能交清余款或拒绝提取部分货品,由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货款总值的10%作为手续费。

4.5乙方发现甲方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于提货后15天内凭收据更换货品,否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如经甲方人员鉴别此货品质量问题并非生产上造成,属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

4.6乙方必须亲临携带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关文件和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提货,货品应当场核点,否则货品出仓之后数量不正确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7乙方首批订货、平时进(补)货期间的交通、住宿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有关货品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但运输方式选择、长途运输费、货品保险等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8甲方制定统一零售价格,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4.9进货方式。

4.9.1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2甲方的皮具类(皮鞋、皮带、皮包)皮衣、水貂、袜子、领带等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3甲方的.皮衣、水貂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不退换。

4.9.4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包括补货),不退换。

4.9.5道具类产品按公司统一发货价供货给乙方,不退换。(如模特、衣架、裤架等)。

4.10乙方在销售甲方的“××”服饰系列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并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4.11对乙方销售货品的零售价格,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乙方所聘请的员工有培训“××”服饰有关知识、销售技能和经验的义务。

4.12甲方定期派专人到乙方专卖店(专柜),协助了解指导乙方销售活动,调查、分析该地域的服装市场形势。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营运管理、货场陈列等专业培训(指开业及大型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现场培训,或由乙方委派人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其中,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13甲方免费提供“××”服饰专卖店(专柜)的装修设计方案,协助乙方验收店面装修工程。

4.14乙方所选择的专卖店(专柜)位置须经甲方派有关人员考察确认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特许专卖店(专柜)。

4.15在乙方代理区域或代理范围内,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请时,甲方无条件将此信息及经营权利完整提供给乙方,协助乙方发展下属加盟专卖店。

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修改及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要求;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核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违规运作或跨区域经营。

6.1乙方在协议限定的经销区域内从事“××”服饰的销售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专卖店(专柜)的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经销区域的范围。

6.2乙方“××”服饰特许专卖店(专柜)内,除“××”服饰系列外,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装在内销售和存放。乙方不得参与、协助或怂恿生产、销售假冒的“××”系列服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杜绝他人销售假冒“××”系列服饰的违法侵权行为。

6.3乙方须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订货会及开业前后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技能的培训,以不断适应“××”服饰新的要求及市场发展,各专卖店(专柜)之间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发展。

6.4乙方须将每天销售报表及其它竞争品牌的营业情况,需按甲方要求及时传真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协助和指导乙方经营。

6.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装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装饰物料双方协商决定。

6.6乙方应接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经营设备,营业用品由双方协议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作、张贴、悬挂、发布使用“××”服饰商标图案或文字。

6.7乙方专卖店的铺位租金、水电杂费、员工工资福利、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广告投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8乙方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季尾清货要协同甲方同时进行,以利统一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6.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全部或部分变更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0为不延误乙方在销售旺季出现主推款式货品断码现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单店单位订货量上衣为12件,裤子20条,西服8套,为基本起订量。

6.1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需新增设专卖店(专柜),需先经甲方派专人考察核准后方可实施。

6.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13为支持乙方经营,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购货同时,有偿提供品牌灯箱片、图片、(以成本价计算)。

6.14在确定特许经营加盟权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贰万元。待本合同正常终止三个月后,则此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相应的品牌保证金,直至全额扣完,本合同自动终止。

6.15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约权,但乙方须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届时甲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责令乙方把经销区域内有关“××”服饰的所有标志、图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本合同终止后,所有产品商标、专利、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6.17广告支持:甲、乙双方就产生的效益进行各项评估后,其支持额度协商解决。

7.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提供“××”品牌特经营手册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专卖店(专柜)的布置和装修工作,并自行办理申报专营店及商场一切合法经营相关证件手续。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8.1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9.1“××”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所有带有表示“××”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10.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如因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困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3.1乙方兹承认签署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3.2协议签署地为广州,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邮政编码:电话:

签订日期:甲方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邮政编码:电话: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1.1为更好的拓展“××”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特许经营网络。

1.2鉴于乙方接受“××”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

合同。

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商标/营业标志:“××”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许品。

1.6.3特许货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商标之货品。

2.1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壹年),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4.1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权,销售“××”服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省市/县路号。

4.2乙方首批进货货款万元,年销售回款额为万元。

4.3乙方于销售过程中需追(补)货,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乙方签署并盖印的订单到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日,周,月报表),并分析该区域服装市场的销售走势进行配货。

4.4乙方所下的追加订单一经确定后,则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3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于预定提货日期内更改或未能交清余款或拒绝提取部分货品,由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货款总值的10%作为手续费。

4.5乙方发现甲方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于提货后15天内凭收据更换货品,否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如经甲方人员鉴别此货品质量问题并非生产上造成,属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

4.6乙方必须亲临携带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关文件和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提货,货品应当场核点,否则货品出仓之后数量不正确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7乙方首批订货、平时进(补)货期间的交通、住宿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有关货品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但运输方式选择、长途运输费、货品保险等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8甲方制定统一零售价格,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4.9进货方式。

4.9.1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2甲方的皮具类(皮鞋、皮带、皮包)皮衣、水貂、袜子、领带等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3甲方的皮衣、水貂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不退换。

4.9.4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包括补货),不退换。

4.9.5道具类产品按公司统一发货价供货给乙方,不退换。(如模特、衣架、裤架等)。

4.10乙方在销售甲方的“××”服饰系列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并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4.11对乙方销售货品的零售价格,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乙方所聘请的员工有培训“××”服饰有关知识、销售技能和经验的义务。

4.12甲方定期派专人到乙方专卖店(专柜),协助了解指导乙方销售活动,调查、分析该地域的服装市场形势。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营运管理、货场陈列等专业培训(指开业及大型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现场培训,或由乙方委派人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其中,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13甲方免费提供“××”服饰专卖店(专柜)的装修设计方案,协助乙方验收店面装修工程。

4.14乙方所选择的专卖店(专柜)位置须经甲方派有关人员考察确认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特许专卖店(专柜)。

4.15在乙方代理区域或代理范围内,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请时,甲方无条件将此信息及经营权利完整提供给乙方,协助乙方发展下属加盟专卖店。

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修改及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要求;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核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违规运作或跨区域经营。

6.1乙方在协议限定的经销区域内从事“××”服饰的销售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专卖店(专柜)的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经销区域的范围。

6.2乙方“××”服饰特许专卖店(专柜)内,除“××”服饰系列外,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装在内销售和存放。乙方不得参与、协助或怂恿生产、销售假冒的“××”系列服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杜绝他人销售假冒“××”系列服饰的违法侵权行为。

6.3乙方须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订货会及开业前后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技能的培训,以不断适应“××”服饰新的要求及市场发展,各专卖店(专柜)之间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发展。

6.4乙方须将每天销售报表及其它竞争品牌的营业情况,需按甲方要求及时传真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协助和指导乙方经营。

6.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装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装饰物料双方协商决定。

6.6乙方应接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经营设备,营业用品由双方协议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作、张贴、悬挂、发布使用“××”服饰商标图案或文字。

6.7乙方专卖店的铺位租金、水电杂费、员工工资福利、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广告投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8乙方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季尾清货要协同甲方同时进行,以利统一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6.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全部或部分变更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0为不延误乙方在销售旺季出现主推款式货品断码现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单店单位订货量上衣为12件,裤子20条,西服8套,为基本起订量。

6.1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需新增设专卖店(专柜),需先经甲方派专人考察核准后方可实施。

6.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13为支持乙方经营,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购货同时,有偿提供品牌灯箱片、图片、(以成本价计算)。

6.14在确定特许经营加盟权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贰万元。待本合同正常终止三个月后,则此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相应的品牌保证金,直至全额扣完,本合同自动终止。

6.15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约权,但乙方须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届时甲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责令乙方把经销区域内有关“××”服饰的所有标志、图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本合同终止后,所有产品商标、专利、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6.17广告支持:甲、乙双方就产生的效益进行各项评估后,其支持额度协商解决。

7.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提供“××”品牌特经营手册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专卖店(专柜)的布置和装修工作,并自行办理申报专营店及商场一切合法经营相关证件手续。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8.1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9.1“××”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所有带有表示“××”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10.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如因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困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3.1乙方兹承认签署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3.2协议签署地为广州,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签订日期:甲方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四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_________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保管档案。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及缴交档案保管费后,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档案及相关资料转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提供相关服务。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只为乙方提供出具档案保管证明以及借阅档案的服务,不提供其他服务。此外,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保医疗、人身权益及人身意外等均应自理。

3、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

4、本协议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期满,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或将档案转出;否则,视为乙方继续委托甲方保管档案,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向乙方计收档案保管费,并保留追收乙方欠费的权力。

5、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缴交档案保管费_________元,协议期内如档案调出,费用不予退还。

6、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五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根据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和使用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 _综合楼二层的房产。

二、乙方的服务期从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开始。

三、乙方每月将该房屋交付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月租金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计12760元。甲方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乙方应将欠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账户中扣除上述费用。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日期内收到乙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内,乙方可在经营前办理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一切手续和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市政府环卫、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支付) 、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立即到房管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个房间应配备1个4k以上的干粉灭火器。在租赁期内,如发生故意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甲方的财产损失、各第三方的损失及自身的损失。

八、在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除和改变建筑结构(装修采用不燃材料)。乙方选择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质、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以其他方式阻止乙方装修。乙方如需中途转让,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未经授权转让,转让无效,甲方可收回该物业的`使用权。

9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制作居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自行购买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如果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变更、拆除、建设、征用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甲方不承担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押金无息退还乙方,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或补偿。

十、乙方必须负责物业所有设施(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的装修、安装和日常维护,并负责物业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

十一、如因乙方违约、乙方装修(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导致协议到期或乙方单方解除协议或解除协议。)在甲方的财产应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建筑装修损坏,乙方应修复或负责赔偿。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清偿所欠费用。

1、乙方未向凤凰物业公司支付租金和管理费。

2、乙方欠风险值的总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改变该房屋现有结构或使用该房屋。

4 、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运营期内,乙方不得影响楼下商铺的正常运营,不得影响市容,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过道。

6、本协议生效后两个月内,乙方未办理营业执照。

7、乙方拖欠员工工资两个月以上。

8 、未遵守消防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3、协议期满后,乙方应在五日内无条件将该房产归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强行收回该房产的使用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六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户口和档案保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原系乙方的学生,毕业后与乙方已无隶属关系,应按乙方的规定办理有关离校手续。现因甲方个人原因,申请委托乙方保管其户口和档案。

第二条甲方申请保存户口和档案的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保存期间甲方可提出提前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办理转出手续。

第三条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户口和档案。除发生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情形,乙方不得自行处理甲方的户口和档案。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保存户口和档案期间,可以获得乙方提供的就业服务。

第五条乙方应为甲方开具有关户口、学历以及其他与甲方就业和升学有关的证明。乙方不为甲方开具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证明。

第六条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与用人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落实就业单位的,乙方应为甲方办理《就业报到证》及户口和档案转出手续。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本人的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八条甲方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协议生效期间,甲方因患病或意外伤害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如甲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终止保管甲方户口和档案,并将甲方户口和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1)甲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甲方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或出国(境)工作的;。

(3)甲方申请结婚或存在事实婚姻的;。

(4)乙方保管甲方户口和档案超过____年的;。

(5)甲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十一条合同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而且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书。

第十二条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

第十三条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六条本协议—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廉租房由乙方代管的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经甲方考察研究决定,同意乙方代管惠民小区(廉租房)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条:乙方代管惠民小区(廉租房)过程中,自行组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并由甲方暂时支付,支付工资时间由甲乙双发协商决定。工作人员安排如下:

1、水电工程师2人

2、保安2人

3、清洁工2人

4、财务会计1人

5、夜清2人

劳动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要求。若出现违法现象,要求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因乙方拖欠人工费造成的上访或诉讼等原因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社会信誉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代管关系。

第四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附加条款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达茂旗建设局

代表人:

乙方(盖章):达茂旗安康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年 月 日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八

劳动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

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

一、甲方同意保管乙方委托的人事档案。

二、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交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内档案转至其他单位,其管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仅为乙方托管人事档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缴交社会保险费、退休申请及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等均为自理。乙方在托管期间,其本人发生因病及伤亡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本人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托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甲方之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违反计划生育。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单方终止合同,脱离托管关系,托管费不予退回。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九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不少于半年)。

二、甲方保管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调转手续;。

2、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甲方人事档案,办理相关业务;。

3、依据档案办理出国政审、职称申报盖章及出具有关证明;。

4、存档人员退休申报;。

5、在委托保管档案期间,乙方不负责其他非档案管理责任。

三、乙方责任。

1、交付甲方档案管理费为每月五元,按存档期限一次结清;。

2、一次性交费不少于半年,存档费一经交纳,存档期内转档存档费不予退还;。

3、档案保管到期前一周,应及时与乙方办理续存手续。

4、保存好协议和交费凭证。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乙方可凭此协议在保税区社会保险机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续存协议记录(工作人员填写)。

办理日期:

续存起止时间:

经办人:

金额(元):

交款人: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届_________专业毕业生)乙方:_________大学甲方因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委托乙方保管其户口和档案,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商定如下:

一、甲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毕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2.甲方毕业后没有学籍,不再隶属于乙方,不能享受在校生的权利和待遇,因刑事案件、民事纠纷等引起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后果完全由甲方本人承担。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须办理________年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甲方在户口和档案保管在乙方期间,每隔_________个月须与乙方保管档案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一次,告知就业进展情况。

5.甲方若在毕业后________年内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及时与乙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约定时间,来校办理派遣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6.甲方若________年到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必须来校办理户口,档案迁移手续。否则,如果户口、档案迁移中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毕业后________年内保管甲方的户口和档案,乙方免收档案保管服务费用。

2.乙方可为甲方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甲方可参加乙方举办的招聘活动,查询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咨询有关就业方面的问题。

3.乙方可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有关的证明。与户籍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卫处或辖区派出所按有关规定办理;与档案有关的证明,由乙方保管档案的学院办理,必要时由乙方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签章。办理相关证明的,乙方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收费,乙方不为甲方开具与就业无关的证明。

4.若甲方在毕业后________年内落实工作单位或本人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就业,乙方在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档案迁移手续。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十一

委托行(甲方):

代管行(乙方):__________分行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与____________(借款单位)就____________项目签订了金额为 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为了更有效地执行该借款合同,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规范甲乙双方就甲方上述直贷贷款的委托代管行为,提高委托代管业务质量,根据《中国银行总行直贷项目委托代管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业务:

一、执行甲方与借款单位所签订的上述贷款协议;

二、对甲方委托的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二、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及有关资料;

三、借款合同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委托代管协议项下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认真履行本协议,办好各项代管业务。

二、根据委托代管业务的需要,确定相应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委托代管工作。

三、根据甲方的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按时办理贷款的发放工作。

四、严格监督贷款的使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通知积极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问题解决的结果。对借款单位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要积极进行催收。

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六、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并及时上划资金。

七、负责委托代管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时编报委托代管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八、对借款单位存入乙方的其他资金情况、在乙方结算的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制定代理甲方贷款业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四条 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基本账户和台账。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借款合同副本、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用款计划,甲方应及时填制有关单据,将贷款资金一次性或分批汇拨至乙方。

第五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辅助账户和台账,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的当日,应通知借款单位携带有关单据或文件到乙方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乙方应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负责审查借款单位提交的有关单据或文件;审核无误后方可向借款单位发放贷款并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工作。两个工作日内借款单位仍没有前来办妥有关手续的,乙方应立即以特种转账方式办妥有关手续,并自办理转账之日起计算贷款利息。上述用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 乙方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后,遇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有关贷款计划、指标和协议等资料不全的,应先行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

二、贷款资金汇拨凭证内容不详,无法确认借款单位的,应立即与甲方联系,报告。

第七条 乙方须指定信贷人员专职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信贷人员如有调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第八条 为便于甲方对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向甲方提供借款合同规定的文件、材料和年度贷款使用计划。

第九条 乙方应按操作程序进行管理,按贷款使用计划加强对贷款支用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审查。

一、有无计划外工程或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

三、工程承包的协议、合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金额与内容是否一致;

四、贷款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其他相关事项。

发现借款单位在贷款使用时有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和其他重大问题,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借款单位使用贷款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十条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停止贷款支用或其他应急措施:

一、借款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借款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改组等;

三、借款单位对外投资或联营等;

四、借款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或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 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落实其他各项资金来源,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第十二条 乙方在其代管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经济和财务报告。乙方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协议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委托贷款计结息工作。

第十五条 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于贷款到期书面向借款单位通知催收贷款,督促借款单位组织资金还款,在存款户留足资金。

第十六条 在规定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委托贷款本息回收的.账务处理,将收到的本息在扣除代理费后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上划甲方。

第十七条 借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甲方贷款本息,乙方有权直接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中扣收。如仍有应收未收本息,在征得甲方的意见后,转入有关科目核算。

第十八条 乙方应真实、准确、及时地对甲方委托贷款进行会计核算,为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

第十九条 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贷款支用凭证、贷款利息和本金上划的电汇凭证的复印件或传真件。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将直贷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分别情况对经办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对乙方贷款发放、本息回收上划、贷款管理、会计核算、业务及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对乙方实施代管业务目标考核的结果,按等级发放代管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管事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或擅自超越代管权限致使贷款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承担有关经济损失、取消乙方的代管资格等制裁措施。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有关的借款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总行的有关规定解释或办理。

甲方:______总行信贷业务部(公章)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分行(公章)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十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分证号码:

根据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之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福永街道凤凰工业区光明汽车修配厂综合楼二楼物业委托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使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三、该物业每月由乙方上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月租金人民币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12760元,甲方不收其它费用。

四、上交费用形式:由甲方到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乙方将应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的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的账号扣取以上的费用。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内末收到乙方所交费用,则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签定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正,该保证金于协议期满及交接手续办理后,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单方中途终止本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解除,则甲方所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退还,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后方可经营,一切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即时到房管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间房间应配备1个以上4kgabc干粉灭火器。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事故意,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意,甲方财产损失、每三方人损失及自身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楼房结构(装修要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格、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水、电及采用其它手段阻止乙方装修。乙方中途需转让的,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凡私自转让者,转让无效,甲方并可收回在该物业使用权。

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做居住证、办好计划生育证件,自己买人寿保险及财产保险,如因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改、拆、建征收征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亦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十、乙方必须负责本物业所有设施(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的装修、安装和日常维修保养,负责本物业建筑物的维修和保养。

十一、协议期满或乙方单方终止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被解除,乙方在甲方物业中的装修(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如楼房装修遭到损坏,乙方将其维修好或负责赔偿。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内仍未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及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乙方交清所欠费用。

1、乙方不按交付给凤凰物业公司的租金及管理费。

2、乙方欠各部门费用总数(包括: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税费、工商、税务费等费用)达人民币 10000 元以上。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或擅自改变房屋现有结构或擅自改变楼房用途。

4、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楼下铺位的'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市容市貌,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或过道。

6、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二个月内未办理好营业执照的。

7、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到两个月以上的。

8、没有遵守消防条例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十三、协议期满后,乙方应于五天内无条件将物业完整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收回该物业使用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公司存档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双方签章:

甲 方:

电 话:

双方签章:

乙 方: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十三

授权人(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授委托人(简称乙方):

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联系洽谈出让事宜。

二、甲乙双方本着公证合理、自主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三、授权人责任与义务:

1、根据授托方要求,做好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及时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受托方受理后,委托方不得擅自变更已委托的事项,如需变更应通知受托方。

3、按时足额支付交易中介服务费。

四、受委托方责任与义务。

1、按委托方意愿实施信息发布配对,安排配对双方洽谈,实地考察,撮合双方成交。

2、提供有关服务,对交易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授权内容及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联系出让矿产事宜。

2、出让名称:

3、元。

4、月年月日止。

六、中介服务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支付乙方拥金。

对超过甲方底价部分归乙方所有。

2、付款方式。

委托项目成交之日,将佣金及超过底价部分打入乙方银行帐户。

七、甲方债务债权及人员安置,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八、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实际转让,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委托项目成立后,如甲方未按期支付给乙方中介服务费,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部分总金额及超过底价部分的'百分之(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有关部门仲裁。

十一、本授权委托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其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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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代管委托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1为更好的拓展“××”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特许经营网络。

1.2鉴于乙方接受“××”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

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

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八、协议终止。

8.1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九、所有权。

9.1“××”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所有带有表示“××”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十、不可抗力。

10.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如因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十一、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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