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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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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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一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技术政策。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从事固体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不包括从事放射性矿产、海洋矿产开发的企业。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采矿、选矿和废弃地复垦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1.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2.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推行循环经济的“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具体包括:

(1)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

(2)发展干法或节水的工艺技术,减少水的使用量;

(3)发展无废或少废的工艺技术,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4)矿山废物按照先提取有价金属、组分或利用能源,再选择用于建材或其它用途,最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技术原则。

1.2010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2)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力求达到65%以上;

(4)煤矸石的利用率达到55%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0%以上;

(5)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20%以上,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75%以上。

2.2015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3)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

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的考核指标体系,将下述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1)采矿回采率、贫化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标;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煤矿瓦斯抽放利用率、水重复利用率等废物资源化利用指标;

(3)土地复垦率、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等生态环境修复指标。

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优先选用采、选矿清洁生产工艺,杜绝落后工艺与设备向新开发矿区和落后地区转移。

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2.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4.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5.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6.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1.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

2.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1.矿产资源开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布局应符合所在地的区域发展规划。

2.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等。

3.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规划阶段,应对矿区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充分调查,建立矿区的水文、地质、土壤和动

植物

等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基础状况数据库。

同时,应对矿床开采可能产生的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

4.矿产资源开发规划阶段还应注重对矿山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1.应优先选择废物产生量少、水重复利用率高,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小的采、选矿生产工艺与技术。

2.应考虑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链延伸建设,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提倡煤-电、煤-化工、煤-焦、煤-建材、铁矿石-铁精矿-球团矿等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业链延伸建设。

3.矿井水、选矿水和矿山其它外排水应统筹规划、分类管理、综合利用。

4.选矿厂设计时,应考虑最大限度地提高矿产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并同时考虑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5.地面运输系统设计时,宜考虑采用封闭运输通道运输矿物和固体废物。

1.对矿山勘探性钻孔应采取封闭等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生产

安全

2.对矿山基建可能影响的具有保护价值的动、植物资源,应优先采取就地、就近保护措施。

3.对矿山基建产生的表土、底土和岩石等应分类堆放、分类管理和充分利用。

对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地层物质均应进行保护性堆存和利用,可优先用作废弃地复垦时的土壤重构用土。

4.矿山基建应尽量少占用农田和耕地,矿山基建临时性占地应及时恢复。

1.对于露天开采的矿山,宜推广剥离—排土—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

2.对于水力开采的矿山,宜推广水重复利用率高的开采技术。

3.推广应用充填采矿工艺技术,提倡废石不出井,利用尾砂、废石充填采空区。

4.推广减轻地表沉陷的开采技术,如条带开采、分层间隙开采等技术。

5.对于有色、稀土等矿山,宜研究推广溶浸采矿工艺技术,发展集采、癣冶于一体,直接从矿床中获取金属的工艺技术。

6.加大煤炭地下气化与开采技术的研究力度,推广煤层气开发技术,提高煤层气的开发利用水平。

7.在不能对基础设施、道路、河流、湖泊、林木等进行拆迁或异地补偿的情况下,在矿山开采中应保留安全矿柱,确保地面塌陷在允许范围内。

1.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

在干旱缺水地区,鼓励将外排矿坑水用于农林灌溉,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宜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预先截堵水,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露天采场和地下井巷。

3.宜采取灌浆等工程措施,避免和减少采矿活动破坏地下水均衡系统。

4.研究推广酸性矿坑废水、高矿化度矿坑废水和含氟、锰等特殊污染物矿坑水的高效处理工艺与技术。

5.积极推广煤矿瓦斯抽放回收利用技术,将其用于发电、制造炭黑、民用燃料、制造化工产品等。

6.宜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1.对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使用专用场所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环境污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3)煤矸石堆存时,宜采取分层压实,粘土覆盖,快速建立植被等措施,防止矸石山氧化自燃。

2.大力推广采矿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2)推广利用采矿固体废物加工生产建筑材料及制品技术,如生产铺路材料、制砖等;

(3)推广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技术,如利用煤矸石发电、生产水泥和肥料、制砖等。

1.开发推广高效无(低)毒的浮选新药剂产品。

2.在干旱缺水地区,宜推广干选工艺或节水型选矿工艺,如煤炭干癣大块干选抛尾等工艺技术。

3.推广高效脱硫降灰技术,有效去除和降低煤炭中的硫分和灰分。

4.采用先进的洗选技术和设备,推广洁净煤技术,逐步降低直接销售、使用原煤的比率。

5.积极研究推广共、伴生矿产资源中有价元素的分离回收技术,为共、伴生矿产资源的深加工创造条件。

1.选矿废水(含尾矿库溢流水)应循环利用,力求实现闭路循环。未循环利用的部分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2.研究推广含氰、含重金属选矿废水的高效处理工艺与技术。

3.宜采用尘源密闭、局部抽风、安装除尘装置等措施,防治破碎、筛分等选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1.应建造专用的尾矿库,并采取措施防止尾矿库的二次环境污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1)采用防渗、集排水措施,防止尾矿库溢流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2)尾矿库坝面、坝坡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滑坡和水土流失。

2.推广选矿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1)尾矿再选和共伴生矿物及有价元素的回收技术;

(2)利用尾矿加工生产建筑材料及制品技术,如作水泥添加剂、尾矿制砖等;

(3)推广利用尾矿、废石作充填料,充填采空区或塌陷地的工艺技术;

(4)利用选煤煤泥开发生物有机肥料技术。

1.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

2.矿山废弃地复垦应做可垦性试验,采取最合理的方式进行废弃地复垦。

对于存在污染的矿山废弃地,不宜复垦作为农牧业生产用地;对于可开发为农牧业用地的矿山废弃地,应对其进行全面的监测与评估。

3.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盖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尝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

废石尝尾矿库、矸石山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

4.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尾矿、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

5.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二

措施进行控制,是能够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光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如何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就成为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我国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主要有噪声污染、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光污染以及其它污染。

1.1噪声污染噪声是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严重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噪声污染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到工程装潢阶段都会产生噪声污染。在工程准备阶段,大型卡车的马达声、汽车装运钢材声等;在施工阶段,挖土机、推土机等的马达声、打桩机声、混凝土搅拌声,其中打桩机声音最高可达90分贝,混凝土搅拌声音最高可达80分贝,这些机器在同时工作时,混合噪声可能超过100分贝;在施工结束后的装潢阶段,材料切割声、电锯声等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噪声污染是居民反应最强烈、也最受争议的环境问题。

1.2废气污染。

废气污染在建筑施工污染中主要表现为建筑粉尘污染,建筑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有拆迁过程中的粉尘、运输车辆所携带的粉尘、挖掘土地所带来的粉尘、建筑材料堆放所携带的粉尘等,这些粉尘在天气干燥和大风条件下,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尤其严重,严重时会造成城市居民出行困难和呼吸困难。粉尘污染是城市废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1.3废水污染。

建筑施工所需要的水量较大,产生的废水也较多,这些废水主要来源于挖沟渠时地水泥浆、工程排放的废水、冲洗建筑管道的废水、石灰坑渗透到底下的碱性较大的废水,建筑工人生活排水等,这些废水在建筑工程中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经常会堵塞工地附近的下水道,污染城市周边的河流,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1.4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弃物污染在建筑施工方面主要是指建筑垃圾,包括建筑物的拆迁、碎石、木头、废弃水泥、玻璃、建筑工人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一般占城市垃圾的30%左右,严重增加了城市的负荷量。

1.5光污染。

建筑施工的光污染主要包括建筑工地上的杂散光、建筑涂料、电焊所产生的弧光,大理石和玻璃所产生的反光,这些强烈的杂散光和反光会刺伤人们的眼睛,引起视觉上的混乱。尤其是在夜间,建筑工地上探照灯彻夜不息,建筑车辆强烈的灯光透过窗户照进居民的室内,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休息,影响居民的健康。但现在的环境保护法中还没有光污染的条款,所以建筑施工的光污染尤其要受到重视。

1.6其它污染。

建筑施工的其它污染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导致城市绿地减少,城市开始出现“荒漠化”。在施工过程中,建筑打桩容易破坏生态绿地;建筑工程不符合规定的开发导致生活用地、绿地很大程度上被占用,破坏了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的自我修复能力。而建筑垃圾的处置不当、回收率较低也会对生态造成一定影响,也会造成城市的二次污染。

一般在85分贝下的噪音是可以接受的,夜间要求控制在55分贝以下,白天控制在85分贝以下。为降低噪声污染,可从以下两方面做起:第一,改良和更换施工设备。对大型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体积加大,产生的噪声难以避免,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白天时工作,在居民休息和晚上的时间停止作业,也可以增加工地周围的隔音设施,减小噪声污染;对切割机、电锯等小型设备,可改用组合模板和脚手架,避免对钢板的切割,也可以转移切割地点,将这些工程移到底下或空旷地进行,减少对周围的干扰;对混凝土施工设备,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机的使用,采用隔震板、隔震墙等技术对混凝土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予以消除。第二,更换施工方案。对打桩引起的噪声,可以更改桩型或者采用静力压桩等办法避免噪声的产生。

下水道;第二,建筑工人的生活用水要合理排放,严禁排放到附近河流等地方;第三,要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水源的再利用;第四,节约建筑用水,减少污水的排放。

2.4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第一,严禁在运输和施工过程中倾倒垃圾,在施工结束后要对建筑垃圾进行有效清理和回收再利用,如钢筋、木头、塑料等;第二,对日常生活垃圾要及时清扫,防止垃圾成堆难以处理的情况发生;第三,实现某些材料的循环利用,比如建筑废渣可以制作成新型的建筑材料;废砖头可以用于填料等。

光污染在目前的防治还不是很完善,因此要严格对待。第一,对于墙面的反光,可以采用新型材料代替原有材料;第二,对于电弧焊产生的弧光可以采用围墙来拦截光线;第三,对于在夜间建筑车辆的灯光,可采用新型的灯光处理技术,采用新型的车灯;第四,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减少火灾的发生,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环境污染。

第一,提高建筑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到文明施工,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减少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二,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对施工人员和设施进行规范管理,加大对施工环境保护的重视力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第三,统筹安排,科学施工,要对施工进程进行合理的安排,防治对施工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把施工地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事宜安排在施工项目中,促进施工与环境保护和谐统一进行;第四,改进施工技术,采用新型的施工设备和新型的施工设计,降低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和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第五,在建筑行业建立环境保护评级制度,对表现较好的施工单位给予物质奖励,对破换环境的施工单位给予一定的惩罚。

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由于建筑施工污染而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建筑施工的环境污染问题关系到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环境的保护,关系到城市的文明建设,因此,消除和减少施工中的污染,是施工企业必须重视的问题。建筑施工虽会产生众多环境污染,但这些污染并不是不可防治,建筑施工单位只要在生产中给予必要的重视,采取一定的措施,就会在建筑施工中产生良好的效果。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三

为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管理和规范包括海洋工程一系列的海洋开发活动。但由于个别的条例颁布时间过长,有些已不能适用,有些规定又与现在的条例内容冲突、重叠或交叉,故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2.1以科学界定海洋工程的定义为基础,实现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前面提到,对于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未有明确的定义,而其基本的科学内涵,是污染防治得以实施的基本保障。笔者认为,想做到对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需要先对海洋工程的范围进行科学的定义,清晰的认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定义,科学的界定范围,保证相关法律的不重复、不交叉和不疏漏,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完善,保证立法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严密性。

2.2开展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工作。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宪法》等,但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缺陷和漏洞,另外,因为海洋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个笼统的法律规范显然是全面的,这就需要设立专门针对污染防治问题的立法部门,在海洋工程建设日益密集的今天,对相关法律进行详细的说明,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环境污染防治有法可依,起到法律该起的严肃作用。

2.3建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保险制度,对在海洋工程污染中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提供更为充分的救济,另外还可增加风险规避者的海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人的效用。制定相关法律,并对其进行真正的落实,在污染损害的潜在受害者利用和海洋工程建设方利益之间建立合理的平衡,针对此,可借鉴1976年《民事责任公约》的内容。

2.4海洋工程项目中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海洋工程项目中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海洋环境行政主体或者海洋工程项目企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不作为或者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是为了使其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重拾法律的尊严,具体来说,是需要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出现问题后,承担一定的行政处分,例如罚款、警告和责令停产停业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

2.5扩大海洋工程污染诉讼的主体范围。沿海的居民,特别是渔民,对于时代赖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如果不能受到合理的保护,是不公平的,所以,需确定沿海渔民对渔业的资源枯竭拥有普遍的诉权,保障他们的权利,此外,也应赋予一些组织和其他地域居民对海洋环境污染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基于环境的无主物的错误认识,鲜有人主张权利,所以,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方面,赋予海域周围居民广泛的诉讼权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

3结语。

人类环境系统要维持在一个动态平衡的关系中,但随着海洋工程开发的深入,这一平衡关系渐渐出现了一些偏颇。海洋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以开放利用海洋为目的,一方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开发的过程产生了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破坏成为了人们面临的巨大挑战。在这危机时刻,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是十分必要的,但现阶段,对于海洋工程污染的法规基本散见在各法律条例中,没有比较具有专执性法规。因此社会必须采用调控手段,用法律完善作为支撑,以强制性和规范性,使海洋开发有法可依,让海洋环境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喘息的机会,渐渐恢复往日的面貌。将环境保护的理念注入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去,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四

摘要:虽然我国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等各个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目前环境问题依然严峻。煤化工工艺工程的污染、治理和防范急需得到更多关注,以国家产业政策作为导向,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方面有所突破,实现煤化工工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对煤化工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防治措施。

根据我国自身能源结构的特点,我国一直实行的都是以煤为主的能源政策。但是众所周知的是,煤是一种低效却污染高的能源。以炼焦为主的煤化工行业是我国煤化工中的支柱产业,中国的焦炭产量在全球排名第一,环境污染问题十分严峻。

1煤化工工艺过程污染物的排放分析。

煤作为化学工业的主要原料和能源,为化学工业发展提供足够的动力,对化学工业的发展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煤又有低效高污染的特点,煤在化学工业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也是最高的。但是,值得提醒的是煤化工生产过程的不同,也决定了其产生的污染和严重程度的不同。

1.1废气。

煤化工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生产过程包括备煤、气化、净化、变换、合成及精制这几个主要步骤。在这几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粉尘、一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其中二氧化硫是产生最多的污染气体。

1.1.1备煤系统中产生的污染物。

在备煤系统中,产生的粉尘较多。备煤系统是指原煤倒料、原煤贮藏、原煤的运输、原煤粉碎、气化上煤和锅炉上煤等具体过程。例如,原煤是靠翻车机来进行倒料工作的,在倒料的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造成对空气和周围建筑物的污染。有的企业运用露天场地来堆放大量的煤,这样更容易产生扬尘。另外,原煤在运输、粉碎和上煤过程中都有粉尘产生。在这个阶段,粉尘是主要的污染物。

1.1.2气化系统中产生的污染物。

在气化系统中,产生的气体污染较多。因为随着气化系统的操作,不同时期产生的污染气体也不尽相同。例如,在气化炉开始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气体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苯类和氨等有毒有害的气体物质。而在固定床气化炉煤锁卸压驰放气污染的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气体则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氢等污染气[1]。同样在采用干煤粉加压气化装置过程中,由于高压产生的小粒飞灰,但是危害性却相当高。同时,更应注意的是无组织排放废气,这样产生的污染最严重。比如造气污水闭路循环装置敞开式的向污水水渠排放,污水中的氰、酚、硫这类污染物在水渠表面飘散,同时污水冷却塔顶风筒排出的气体不仅仅有水蒸气,也有少量的氰、酚、硫等几种污染气体。

1.1.3其他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

在后期虽然产生的污染气体少,但是不同的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也不同,同样值得注意。硫回收装置尾气主要是二氧化硫,酚回收酸性气体的`污染则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氨回收吸收塔排放的则是含氨的废气,预洗闪蒸塔排放的污染气体却是二氧化碳、h2s和c2h10等。

1.2废水。

由于不同煤种采取不同的气化工艺技术进行处理,这个过程所产生的废水中的污染物组成部分和数量也就不同。比如,气流床工业和流化床工业和固定床工艺相比,前者的水质就相对比较好一点;但是由于固定床炉内温度比较低,煤干馏出的焦油和氨等物质残留在煤气中,就要通过洗涤才可以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当中,其他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的废水还包括煤气冷却排水、低温甲醇洗甲醇水塔精馏废水和氨回收装置排水等各种废水。这些主要污染组分为总氨、总酚、氰化物、硫化物等其他气体,这些污染物的特点就是污染物浓度相当高,水量相当大,处理难度系数较高,是煤化工产业的污染防治的重点对象。在这些污染物中,酚类和苯类化合物是易降解的有机物,联苯、三联苯、吡啶等则是难降解的有机物。

煤化工废水经过生化的处理后,表面还残留各种声色基团和助色基团物质,虽然大多数煤化工企业采用常规的“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方法,但是处理后的排水也远远达不到国家或地方允许的排放废水标准[1]。但是也有一些改进的处理方法,如pact法(往生化反应池投入粉末活性炭)、cbr法(载体流动床生物膜法)等,不仅有效去除废水中的酚类和杂环类化合物,也可以提高废水中的可降解物质比例。

2煤化工污染的防治。

煤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比石油和天然气都要高出很多,加上煤的低效高污染的特点,决定了煤化工只能在环境容量允许的条件下生存,也就是说煤必须在生态、环境可承载能力允许的基础上才可以发展。但是允许其生存和发展也要进行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才是合理利用资源能源的关键措施。加强煤化工污染的防治工作势在必行。

2.1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五

人在自然环境中,处于较为关键的位置,因为他们在实质上属于环境的产物,在另一个角度上来讲,他们又能对环境进行改造。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过程中,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

海洋是人类生存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存在的重要资源,与人类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对人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关于海洋工程中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把能量或者物质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减损环境质量和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等有害影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定义却不尽相同,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概念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故在海洋工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是其得以治理的基本前提。

海洋工程污染兼具破坏性和开发性,此外,海洋污染的持续性较强,污染物不易分解和溶解且很难转移出去,随着时间的积累,会越来越多,对人类造成威胁。一些海洋工程的初期带来的危害较小,不易被发现,但一旦发现,治理费用较大,故其还具有潜在性、危害大和防治难等特点。

海洋工程污染环境的途径很多:工程建设中,使用建筑材料以及产生的废料未及时处理,日常运行产生的污水等;进行海底隧道修建或是海洋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修建时地质勘探产生的污染;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造成的事故污染;石油勘探过程中的钻探泥浆的排放等都成为了海洋污染的源头。对海洋污染的强烈制止成为了海洋开发的时代主题,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显得迫在眉睫。

为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管理和规范包括海洋工程一系列的海洋开发活动。但由于个别的条例颁布时间过长,有些已不能适用,有些规定又与现在的条例内容冲突、重叠或交叉,故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2.1以科学界定海洋工程的定义为基础,实现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前面提到,对于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未有明确的定义,而其基本的科学内涵,是污染防治得以实施的基本保障。笔者认为,想做到对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需要先对海洋工程的范围进行科学的定义,清晰的认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定义,科学的界定范围,保证相关法律的不重复、不交叉和不疏漏,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完善,保证立法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严密性。

2.2开展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工作。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宪法》等,但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缺陷和漏洞,另外,因为海洋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个笼统的法律规范显然是全面的,这就需要设立专门针对污染防治问题的立法部门,在海洋工程建设日益密集的今天,对相关法律进行详细的说明,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环境污染防治有法可依,起到法律该起的严肃作用。

2.3建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保险制度,对在海洋工程污染中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提供更为充分的救济,另外还可增加风险规避者的海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人的效用。制定相关法律,并对其进行真正的落实,在污染损害的潜在受害者利用和海洋工程建设方利益之间建立合理的平衡,针对此,可借鉴1976年《民事责任公约》的内容。

2.4海洋工程项目中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海洋工程项目中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海洋环境行政主体或者海洋工程项目企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不作为或者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是为了使其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重拾法律的尊严,具体来说,是需要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出现问题后,承担一定的行政处分,例如罚款、警告和责令停产停业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

2.5扩大海洋工程污染诉讼的主体范围。沿海的居民,特别是渔民,对于时代赖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如果不能受到合理的保护,是不公平的,所以,需确定沿海渔民对渔业的资源枯竭拥有普遍的诉权,保障他们的权利,此外,也应赋予一些组织和其他地域居民对海洋环境污染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基于环境的无主物的错误认识,鲜有人主张权利,所以,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方面,赋予海域周围居民广泛的诉讼权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

人类环境系统要维持在一个动态平衡的关系中,但随着海洋工程开发的深入,这一平衡关系渐渐出现了一些偏颇。海洋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以开放利用海洋为目的,一方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开发的过程产生了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破坏成为了人们面临的巨大挑战。在这危机时刻,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是十分必要的,但现阶段,对于海洋工程污染的法规基本散见在各法律条例中,没有比较具有专执性法规。因此社会必须采用调控手段,用法律完善作为支撑,以强制性和规范性,使海洋开发有法可依,让海洋环境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喘息的'机会,渐渐恢复往日的面貌。将环境保护的理念注入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去,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六

人在自然环境中,处于较为关键的位置,因为他们在实质上属于环境的产物,在另一个角度上来讲,他们又能对环境进行改造。人类在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过程中,负有保护环境的责任。

1海洋工程中环境污染的定义、特点和形成途径。

海洋是人类生存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存在的重要资源,与人类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对人类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关于海洋工程中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是指直接或间接的把能量或者物质引入海洋环境,产生损害海洋生物资源、妨害渔业和海上其他合法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减损环境质量和损害海水使用素质和减损等有害影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定义却不尽相同,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概念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故在海洋工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亟待解决,是其得以治理的基本前提。

海洋工程污染兼具破坏性和开发性,此外,海洋污染的持续性较强,污染物不易分解和溶解且很难转移出去,随着时间的积累,会越来越多,对人类造成威胁。一些海洋工程的初期带来的危害较小,不易被发现,但一旦发现,治理费用较大,故其还具有潜在性、危害大和防治难等特点。

海洋工程污染环境的途径很多:工程建设中,使用建筑材料以及产生的废料未及时处理,日常运行产生的污水等;进行海底隧道修建或是海洋矿产资源开发等相关修建时地质勘探产生的污染;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造成的事故污染;石油勘探过程中的钻探泥浆的排放等都成为了海洋污染的源头。对海洋污染的强烈制止成为了海洋开发的时代主题,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显得迫在眉睫。

2海洋工程中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为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管理和规范包括海洋工程一系列的海洋开发活动。但由于个别的条例颁布时间过长,有些已不能适用,有些规定又与现在的条例内容冲突、重叠或交叉,故法律制度亟待完善。

2.1以科学界定海洋工程的定义为基础,实现对环境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前面提到,对于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一直未有明确的定义,而其基本的科学内涵,是污染防治得以实施的基本保障。笔者认为,想做到对海洋工程环境污染的定义,需要先对海洋工程的范围进行科学的定义,清晰的认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定义,科学的界定范围,保证相关法律的不重复、不交叉和不疏漏,才能有针对性的对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完善,保证立法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严密性。

2.2开展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工作。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我国现行的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宪法》等,但法规之间存在很大缺陷和漏洞,另外,因为海洋工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一个笼统的法律规范显然是全面的,这就需要设立专门针对污染防治问题的立法部门,在海洋工程建设日益密集的今天,对相关法律进行详细的说明,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环境污染防治有法可依,起到法律该起的严肃作用。

2.3建立海洋工程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保险制度,对在海洋工程污染中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提供更为充分的救济,另外还可增加风险规避者的海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人的效用。制定相关法律,并对其进行真正的落实,在污染损害的潜在受害者利用和海洋工程建设方利益之间建立合理的平衡,针对此,可借鉴1976年《民事责任公约》的内容。

2.4海洋工程项目中环境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海洋工程项目中的环境行政法律责任是海洋环境行政主体或者海洋工程项目企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不作为或者不履行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对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是为了使其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重拾法律的尊严,具体来说,是需要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在出现问题后,承担一定的行政处分,例如罚款、警告和责令停产停业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责任。

2.5扩大海洋工程污染诉讼的主体范围。沿海的居民,特别是渔民,对于时代赖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如果不能受到合理的保护,是不公平的,所以,需确定沿海渔民对渔业的资源枯竭拥有普遍的诉权,保障他们的权利,此外,也应赋予一些组织和其他地域居民对海洋环境污染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基于环境的无主物的错误认识,鲜有人主张权利,所以,在海洋工程污染防治方面,赋予海域周围居民广泛的诉讼权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

3结语。

人类环境系统要维持在一个动态平衡的关系中,但随着海洋工程开发的深入,这一平衡关系渐渐出现了一些偏颇。海洋工程项目的建设都是以开放利用海洋为目的,一方面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开发的过程产生了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破坏成为了人们面临的巨大挑战。在这危机时刻,提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是十分必要的,但现阶段,对于海洋工程污染的法规基本散见在各法律条例中,没有比较具有专执性法规。因此社会必须采用调控手段,用法律完善作为支撑,以强制性和规范性,使海洋开发有法可依,让海洋环境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喘息的'机会,渐渐恢复往日的面貌。将环境保护的理念注入海洋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去,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七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处于飞速发展阶段,城市居民数量逐渐增多,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现代人生活水平日益提升,更多的人们开始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其中城市污水的处理便属于关键性话题之一。城市污水一般来说包含了生活排污以及工业污水,会对水环境带来很大的影响。人们日常的生活用水以及工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对饮水源带来了很大程度的污染,对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也带来了严重威胁。在城市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社会经济发展也以环境破坏为代价,城市水污染日益严重,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河流本身的净化速度,污水排放量大大的超出了城市污水处理速度,有限的处理能力不能够满足污水处理需求,所以导致城镇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现阶段,我国城市水污染处理一般来说还存在下面几方面的问题:管理不善、资金缺乏、处理能力较低、城市居民水资源保护意识薄弱等,从技术层面来说,过去的污水处理技术难以有效处理新时期的水污染问题,还应当进一步优化改善。由此我们能够看出,有必要进一步深入探讨城市水污染的防治对策[1]。

(一)强化管理部门责任。

一方面是城市环境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出较为详细全面的水污染治理制度。为确保城市水污染治理工作能够有效实施,环境管理部门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城市水污染治理制度,对水污染治理工作予以全面规定,提供具有指导性的规范性文件,确保城市水污染治理能够有序开展,不断强化环境管理部门职能,让水污染治理可以在整体效果上实现预期目标,促进水污染治理效率的不断提升。另一方面是环境管理部门必须要清楚规定水污染治理工作内容以及具体工作职责,作为水污染治理的主要负责部门,在实际的水污染治理过程中不仅仅需要对管理权限以及管理职责做出明确规定,还应当构建完善的'执法体系,对城市水污染治理工作予以细化,确保环境管理部门可以在框架内进一步促进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高效开展,确保环境管理部门自身指导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合理适用的排水办法。

对于城市污水的排除方法,很多欧美发达国家已经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大量研究,他们对合流制展开了理论层面和技术层面的双重探索,同时在这一前提下将其应用到实践中,需要认识到的是,他们的研究基本上获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也为我国的城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从这些研究中我们能够了解到,和分流制比起来,有能力为城市排水系统的优化与改造带来更加具有操作性的方案是截流式合流制,这样的污水排放系统是经过反复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它是目前城市排污系统中最具有效果和实用性的排水方式。但截流式合流制也并非是十全十美的,在城市污水治理工作中还应当对其予以更加深入的研究,其实固有的方法手段再好,也仅仅是一种模式,就好像很多西方发达国家所做的那样,按照城市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科学改造,形成符合城市实际需要的污水排放系统,有效的降低污水对城市水资源的破坏。

(三)完善治污评价标准。

要有效的处理好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之间的矛盾,不单单应当具备相对系统化的技术理论体系与方法,同时还应当对现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审视,再次构建符合新时期要求的评价标准。现阶段城市污水收集率相对较低,一般来说我们所应用的污水处理率指标也存在很多技术方面的问题,比如说定义不清楚,评价体系不具有准确性等。为强化行业之间的监管能力,本文提出应当更加重视评价标准的重新构建,我们目前应当需要更为清晰全面、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用以对城市排污能力和污水处理效率进行科学评价与反映,从而让相关管理部门能够更加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工作。另外,对于硬件设施的建设方面还应当积极加强和工程手段的结合,构成更加健全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努力优化城市水环境[2]。

(四)加强城市水环境建设。

对于水污染治理工程来说,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有着相同的地位与作用,但因为很多客观因素的制约,城市污水回收处理系统建设依旧被很多中小型城市的管理者所忽略,污水收集的问题没有得以重视。我们能够对国内外污水处理的经验教训进行认真反思和总结,可以发现,污水收集站的建设和应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城市水污染治理压力,但也应当认识到这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即便是很多已经拥有相对健全的污水处理体系的国家,也不能够保证达到100%的污水处理率。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应当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以及专业化人才的引进,加强理论研究和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水源,确保生态平衡。

(五)提高居民控污意识。

在大部分人的思想认识中,水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仿佛每个人都会牢记这句话。即便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即便是常常被告诫要珍惜水资源,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认识到淡水资源的珍惜与宝贵,有多少人能够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主动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在城市水污染越来越严重的今天,我们必须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让城市居民都能够真正主动的树立水资源保护意识,树立控污意识,不断宣传普及一些日常生活中能够应用到的相对简单的去污排污方法,让城市水污染治理从每个人做起,让城市居民共同携手为水污染治理做出贡献[3]。

三、結语。

综上所述,城市水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逐渐成为新时期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环境相关部门在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时应当结合城市发展的具体情况,构建相对健全的包含法律、技术等内容的水污染防治体系,真正贯彻落实防治措施,确保城市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婧.城市水污染的控制规划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06):185.

[3]侯海锋,田辉.城市水污染的原因及防治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32):175.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八

摘要: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建筑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也使得建筑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建筑工程完成之后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逐渐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问题、水污染问题、废水问题、建筑垃圾等问题都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有密切的关系,这些问题的有效处理,也是树立建筑企业形象的重要举措,当然也是对群众负责的表现。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污染问题进行有效的控制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解决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的环境污染问题出发,根据相应的问题也提出了对于的防治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引起众多的实际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其中最为突出而且最会引起民愤的问题还是噪声污染问题。在工程项目施工的每个过程中,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噪声污染问题,噪声污染问题影响周围群众,同时对施工人员本身也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正常情况下,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来源主要有土石方的挖掘、推土机以及挖掘机等其他机械噪音、打桩机发出噪音等等,当然每一个过程都会用到机器,只要使用机器基本都会产生噪音污染,噪音来源都是多方面的,也是施工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代表,噪音问题能否切实防治,将会给工程周围群众带来极大的便利。这个问题要充分引起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足够重视。

1.2大气污染问题。

大气污染问题也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之一。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的来回运输以及搅拌过程、砂石料的搅拌等等都会造成一定的灰尘,这些灰尘就会随着气流向周围扩散,如果时间过程,则周围就会形成强烈的粉尘大气污染,粉尘污染也是导致施工人员职业病的重要根源之一,同时也会给周围群众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不便。另一方面,如果施工过程中会使用大量的涂料,涂料中含有很强的气味或是有毒气体向周围散播,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和处理,其危害是巨大的。

1.3水污染问题。

建筑施工造成的水污染问题主要有两方面的主要原因,一是施工设备的清洗过程带来的水污染问题,这方面还表现在水资源的浪费上面,另一方面是由施工原材料方面带来的水污染,很多原材料需要经过清洗或者混合,废水如果没有经过专门的处理,很容易将重金属等对土壤或者地下水物质排出,从而引起环境污染。1.4固体垃圾处理问题固态垃圾我们也称之为建筑垃圾,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很多的废弃物,建筑垃圾的及时处理也是施工企业的重要管理内容。固体垃圾如果不能及时处理,不仅会占用施工单位很多的空间,缩小施工有用区域,同时如果处理时间过长,很多的固态垃圾会产生不良气味或者有害物质,进而影响环境。

2更好的解决建筑施工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

第一,建筑施工噪音污染防治首先要确定好噪音产生的源头,从源头出发才可以更好的发现噪音源头,进而更好的针对问题并解决问题。为了有效的对施工过程中的汽车、机械产生的噪音进行控制,可以在建筑工程色周围设置专门的隔离带和隔离墙,起到良好的隔音作用。而对于一些打桩、钻孔等噪音可以通过改良施工方式进行控制,比如打桩可以采用静力压桩的方式进行,不仅可以很好的降低噪音,同时还可以以提高压桩的质量和效率。对于噪音控制问题,施工企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噪音问题的存在会大大的加大附近居民对施工单位的投诉率,影响施工单位的形象。第二,对建筑施工中的大气污染的问题进行解决。在施工中,对施工中的粉尘问题解决,就要能在施工现场进行设置一些保护措施,在防尘的处理工作上加以完善化实施。在运送过程中避免从人群密集的地方经过,在运输的路线选择方面要能优化。在施工中遇到天气比较干燥的问题,就可通过在施工现场进行洒水的方式。在对泥浆进行搅拌的时候,可通过防尘罩加以应用,这对粉尘污染的问题也能得到有效解决。第三,建筑施工中的废水污染问题的解决要科学性。在建筑施工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在这一问题的解决上,就要能注重对废水处理之后再进行排放,保障废水的水质达到可排放的标准。可以通过化学絮凝剂的应用,对污染物进行沉淀,以及在有害物质上通过科学的方法进行消解。总之,只有达到废水排放的标准才能进行排放,严格的按照排放要求实施。第四,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垃圾处理要及时有效无污染。很多固体垃圾的长时间堆放会产生有害气体或者滋生有害物质,遇到大风天气还会加深大气污染,所以施工过程中的固态垃圾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应的处理计划,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做好废物再利用的同时也要科学有效的降低固态垃圾的污染程度。

3结束语。

建筑施工项目的增多也会带来更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如果不能对这些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和控制,那么会给环境污染的扩大带来隐患,影响施工企业的形象,也会给最终的工程验收带来问题。在解决施工环境污染问题的过程中,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不切实际,要注重科学的应对策略,处理问题要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同的问题解决措施的制定都要行之有效。同时也希望本次问题分析可以对建筑施工企业一定的启示。

作者:林哲宇张宝全。

参考文献:。

[1]杜培龙,郭子雄.实施绿色施工:管理与技术双管齐下——基于iso14001的建筑企业环境因素及管理措施[j].建筑,20xx(12).

[2]关晓宇,侯丽丽.浅谈市政工程施工中如何更好的保护好环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xx(29).

[3]陈鸿亮,唐豪,杨宏路,陈代光.从中外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差别浅谈如何提升安全管理[j].建筑安全,20xx(02).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九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也受到人们的重视。近些年来,海洋环境科学污染防治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结合各个海洋的实际情况,使防治法律的适应性、合理性更强,并且积极的进行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和补偿工作,全面提升了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效果。但是,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本文主要针对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近些年来,作者在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实施的调查中发现,其中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防治法律体制架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吸附机制等都存在很多的问题,对此,必须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的问题。

众所周知,公众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有着一定的作用,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公众可以通过行使自身的权利,来对破坏海洋环境的现象进行诉讼,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审核以及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然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的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对公众权利内容不够全面,使得一些居民发现海洋存在着污染的情况却无能为力,从而使始作俑者更肆无忌惮的对海洋进行破坏,因此,对海洋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制度中公众参与内容的完善势在必行。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应有着针对性的防治方向,结合不同海洋区域的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法律体系架构进行完善,并将其严格的实施下去,从而保证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有效性。然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整体架构缺乏合理性,法律体系架构过于雷同,未能结合实际的海洋区域进行相应的设计。

另外,缺乏对陆源污染的重视,陆源污染作为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方式之一,其中蕴含着多种破坏因素,而陆源污染问题却没有在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进行充分的体现,影响到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科学性。20xx年新《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内容较少,仅仅修改了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内容,删除了第八十条的内容,海洋污染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程度加深,污染方式多样,海洋资源的稀缺,以及经历了十余年的经济发展与近年来的深化改革,调整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关系和适用范围及风险评价、责任追究制度上应当进行立法调整。

(三)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修复机制的问题。

海洋资源能够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而要想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则必须对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生态修复机制进行完善。而就现阶段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及生态修复机制的运行情况来看,整体运行效率并不高,而且,机制的落实力度严重不足,很多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条例过于形式化,不利于海洋环境防治工作顺利的进行。

通过以上的分析了解到,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在运行的过程中,民事责任制度还有待完善,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应赋予公民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诉讼权利,这样在海洋环境防治的工作中,公民就可以利用自身的权利来行使请求权,从而提升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效率。公民的环境权主要包括知情权、使用权、环境权、参与权等,公民在海洋环境防治的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例如,居民赖以生存的海洋受到污染,给居民的海洋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在居民所得到的赔偿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权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这样不仅可以保障居民得到公平的补偿,同时对保护海洋环境不再受到污染和破坏也有着重大的意义,在海洋环境防治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其次,应不断的完善海洋环境民事责任制度。通过大量的实践发现,海洋环境侵权属于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原则上通常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当然,为了提高民事责任制度运行的有效性,应重视免责情况的运用,不仅要严格的执行下去,同时要根据其发展趋势不断的对免责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对于一些由于不可抗力出现的重大过错,应属于正当的免责事由。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已经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而在实际中,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随着人们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视,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为了避免这些问题导致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运行的不合理,应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

首先,应站在海洋环境保护的角度上对其体系架构进行完善。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是全球的重点工作,而且,在法律上每个国家都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国家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海洋环境的进化现状,对一些重点海域制定相关的单行法、行政法,不断的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进行完善。例如,渤海、东海、黄海、南海等在不同的海域都存在相同的污染源,而污染来源却有着很大的差异性,应根据这些海域污染的差异性有针对性的对其制定防范措施,从而保证各个海域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运行的合理性。例如,在针对我国南海环境保护中,对其制定了《中国南海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在经过多年的发展中,《中国南海海域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也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保护质量。

其次,应重视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并有针对性的对其《条例》进行不断的完善。所谓陆源污染主要是在陆地上所产生的污染,进入到海洋之后对海洋环境造成破坏的污染源,陆源污染与大气污染、海洋污染等构成海洋的三大污染源,陆源污染不仅具有较多的种类,而且,数量也比其他两种污染源多,并且给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也是最为严重的,因此,在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架构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必须重视陆源污染的防治条例的完善。作者认为,在对《条例》进行改善的过程中,应充分结合陆源污染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细致化、具体化、原则化,要将其与《海洋环境保护法》一致,进一步完善《条例》,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在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有一些与陆源污染息息相关的法制体系,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都应对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这样才能充分提升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实施的效率,为海洋环境保护发挥出重大的作用。

最后,应加强民事法律的落实力度。以往针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虽然制定了相应的民事法律,然而,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民事法律的落实力度十分不足,针对这类情况必须采取有效的完善措施,不仅要对民事法律进行完善,更应加强民事法律的落实力度。

所谓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主要是指海洋资源的受益人或使用人,在合法的基础上利用相应资源的时候所支付相应费用的制度。在近些年来,我国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过程中,补偿机制不够全面,还依旧存在一些补偿问题,例如,一些海洋区域的海洋工程等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的改变,其污染实施者却未能对其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的缺陷将会给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也会让更多的实施者大肆而为之,针对这种现象,必须完善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对《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态补偿法》的修订,结合海洋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对海洋工程、船舶污染、陆源污染、海岸工程、倾倒废弃物污染等实施生态补偿制度,在完善法制体系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循着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并根据海洋区域的实际资源使用情况确定受补偿主体、资金来源、补偿程序、补偿主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提升海洋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效率。

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主要指的是利用人工的方式来进行海洋环境的修复。海洋极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生态改变,针对于一些小污染小破坏,通过海洋自身的自然修复能力,能够实现良好的修复效果,而针对于一些大污染大破坏,仅仅通过海洋自然修复能力修复是十分缓慢,甚至是出现无法修复的问题,将会给海洋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在这里需要对海洋环境的生态修复机制进行完善,才能利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来加快海洋环境的修复。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的运行,应将其作为海洋环境修复的辅助方式,以海洋自然修复能力为主体对受损的海洋环境及其资源进行修复,再进行适当的人工辅助,将受损的海洋环境及其资源进行恢复,对海洋生态系统进行完善。另外,在对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应结合各个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完善,当然,在此过程中,可以借鉴一些先进地区或是先进国家的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例如,建设人工鱼礁、为海洋生物建设繁殖场所、栖息场所、建设海底森林等,更好的填补我国当前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的空白,从而有效的提升海洋环境生态修复机制的实施效率,为海洋环境修复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方面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之外,还应注重一些配套工作的完善,才能提升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运行质量。首先,应重点考虑海洋环境污染与相关环境保护法之间社会效益的均衡性,如排污权、环境权之间的平衡,根据不同海洋区域的特点,对于一些没有超标的排污所造成的损害来说,其赔偿机制应当建立在社会化赔偿机制之上,如公害赔偿的商业保险、赔偿基金等,为保证海洋环境做好充足的工作。其次,应该加强执法改革,从以往对海洋环境执法的情况来看,在行政管理体制上还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应不断地对海洋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优化。另外,由于海洋大多都是跨越国家的,因此,在海洋环境防治法律上,应加强国际之间的合作,相互之间签署国际协定、公约等进一步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从而为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

综上所述,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而为了避免或降低对海洋环境破坏的程度,需对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进行完善,希望通过以上的分析,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积极做好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的完善工作,促进我国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十

xx年是防治大气污染极其重要的一年,也是实施三年蓝天防御计划的第一年。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召开了多次空气污染防治会议,对今年全县的空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做好今年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县空气办制定了《xx年xx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规划》。该计划确定了今年的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严格控制散煤污染采取综合降煤措施,严格执行新煤耗项目的降煤置换,通过煤电煤气等清洁能源置换,实现煤耗总量负增长。坚持“有电用电,有气用气”的原则。xx将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替代力度,实现县城建成区燃煤零排放。到目前为止,辖区内已淘汰29台燃煤锅炉,到8月底将全部淘汰剩余燃煤锅炉,实现全县35吨/小时以下蒸汽锅炉“无煤”。在县城建成区内,查处取缔非法劣质散装煤销售点和无证经营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散装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发现的散煤销售点进行调查处理。

(2)深化工业污染控制按照优质发展的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迫使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县域产业布局加强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来源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控制,大力推进汽车维修:清洁服装,建筑涂料,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配备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或回收装置,达不到要求将被关闭在xx年“分散污染”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我们将认真开展“回顾”和复查工作,实行库存管理,逐笔整改销售数量,确保10月底前取缔“分散污染”企业并妥善管理。建立乡镇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党政领导”的监督体系。实行规范化管理,明确党政一把手,开展“三下”企业排查,落实责任。

(3)粉尘污染综合治理严格执行《xx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强化18项》,高标准达到6项“100%”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围挡和覆盖标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标准,全面实现施工现场绿化和裸土覆盖的硬化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及时清运、全封闭清运和合理处置,禁止随意乱扔加强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街巷和人行道清扫保洁保洁;加强道路沿线各施工现场的土壤移动管理,严格执行防尘措施;县城建成区及周边重要干道路段的出入口每天至少清理一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渣土的行为,严惩不执行全面围堵措施、不按规定时间作业、无牌照、无手续、故意遮挡或污损牌照、沿途抛撒渣土、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渣土车辆。

(4)严格控制移动污染源加强实施黄色牌照货车禁止绕行的交通组织工作,禁止黄色牌照货车外出进城县城建成区内,不符合国家五项排放标准的拖拉机和渣土车一律禁止通行。所有成品油均符合六项国家标准,禁止销售普通汽油和柴油。加强对成品油经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和销售的监督管理成品油生产企业每半年抽查一次,成品油实际经营主体抽查覆盖率每年达到100%。完成淘汰旧机动车和旧机动车,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和维修网络,大力推进出租车电动化或新能源化。

(5)严格控制烟尘污染县城的建筑区不允许露天烧烤。将进入所有商店,并安装烟气净化设施。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设备的检查,确保处理设施的高效运行全县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杂草。严格落实“标准化”监管责任,实现辖区内秸秆焚烧的全面禁止:全覆盖、无缝监管、巡查,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提高秸秆肥料、资源和能源利用水平。

(6)改进空气监测系统加快大气环境监测与控制建设:预报、预警、指挥调度一体化综合信息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环境监测系统,实现各级网格和重点污染源的集中在线监测和全程监控5月底完成全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和平行运行。到8月底,县级以上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将完成。全县所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都建立了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全力确保国家和省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安全稳定运行,严厉打击人为干扰监测设施的违法行为。

(7)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环境保护: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准确预测预报能力的气象咨询和判断机制修订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制度,细化针对具体企业、施工现场和单位生产过程的减排措施,确保其能够被统计、监控和验证。严格执行应急响应级别和标准,根据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按上限启动响应措施或采取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高峰铸造厂(不含电炉、天然气炉)、砖窑等行业,除承担居民供热、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民生保障任务外,采暖期将在非生产高峰期,承担保障民生的任务,根据承诺任务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于每年9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在严重污染天气警报期间,铸造行业(不包括电炉和天然气炉)可能全部停产。钢铁、焦化等行业和工业燃煤锅炉,按照污染物排放性能水平,实行采暖期限产措施钢铁企业减排30%石化和制药企业采暖期生产法规的实施涉及原料药生产中制药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过程和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过程。在供暖期间,所有生产将暂停。因民生等特殊需要确需生产的,应当报市政府批准。对于没有完成改造任务,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将在采暖期停产。完善区域空气质量咨询和预测体系,完善区域预警响应协调,共同做好区域重污染天气响应工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和日常调度,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问题、各级监管人员发现的问题、巡视检查问题、大气热点高值报警等问题,提高正常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下一步是。

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推进能源压力:减煤、降尘、企业管理、车辆控制、消烟、增绿和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燃煤和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加强粉尘排放综合治理,坚持精细化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场)要认清形势,摒弃应对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和公众公民责任,痛下决心,增强信心,严格执法,采取有针对性的非常规措施,重拳出击,狠抓战术,坚决确保空气质量尽快得到改善。

[第2条]。

(1)严格控制非煤矿山空气污染。

1年对不符合有关文件要求: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具有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不符合整改要求或治理不到位,不符合环境整治要求的所有矿山企业,采取断电、断网、停产措施。二是加强动态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不反弹。

(2)港口和码头空气污染控制。

一是加强监管县航空局加强了对港口和码头的检查,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措施监督港口和码头的空气污染控制。二是加强调度港口码头检查中发现的空气污染问题,由县航务办公室交办,县履约办公室监督,确保各项空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狠抓城市扬尘污染,首先是继续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加大机械化清扫的力度,督促清扫公司按合同要求和次数做好道路洒水抑尘工作。在原有清扫车和高压洒水喷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城市机械化道路清扫等低尘作业,进一步提高道路湿清扫率:机械清扫率,机械化清扫范围从主干道延伸到次主干道,严格按照清扫合同要求进行作业,持续开展洒水和清扫专项作业。每天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6次的清扫、洒水,洒水次数将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增加。二是进一步规范建筑扬尘控制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拆除场地、停车场、道路和材料堆场的综合防尘工作。加快施工现场防尘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项目封闭围封、道路硬化、材料堆放覆盖、车辆进出冲洗、立面围封等防尘抑尘措施。严格执行违章现场停工整治措施,凡不符合要求的,将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暂不开工的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并运走。堆放在露天的渣土应采取洒水保湿、播种草种、防尘覆盖等临时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第三,加快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在原有改造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实施标准化改造,实现原料堆场覆盖及装车、配料、输送走廊、搅拌等生产过程的封闭运行。,加强进出运输车辆的整洁和溅、滴、滴的改造,合理进行厂区布局,有效划分办公、生活和生产区域,并在厂区周围实施围堵和封闭。主要道路和生产区必须用混凝土硬化,并设置一系列贯通的排水通道,实现污水和胶凝材料泥浆的处理和回用。未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的,要严格执行限制生产、停产等措施。

(4)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源控制一是加强对xx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各项污染控制设施高效运行:稳定运行,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二是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老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督促重点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任务,确保排放污染物的排气管和厂界双重标准;更新xx县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重点企业名单;新项目要从源头抓起,严格进行环境评价、验收和总量核查,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第三,继续实施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计划全年完成1个矿井改造项目、1个港口码头改造项目、10个建筑防尘项目、1个混凝土搅拌站防尘项目、45个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改造项目、11个餐饮油烟改造项目目前,所有项目都可以按时间顺序推进。

[第3条]。

1:大力发展油烟控制以环保监管“回望”为契机,对中心城区投诉率高的社区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公众意见大的餐饮企业有完整的油烟净化设施,符合排放标准。同时,结合旧住宅区改造工程,新建300多米的专用油烟管道和20多个防渗池。

2:全面实施户外烧烤今年上半年,我们对户外烧烤进行了说服和教育:夜市烧烤244次,禁止烧烤7次,非法排放油烟54次,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等。,而且都已经整改完毕。

2:加强道路、建筑和拆除现场的粉尘控制,推广机械化道路清扫覆盖。

1:。

加强施工现场粉尘控制,严厉打击运渣车:砂石车等运输不合格,因覆盖不密封造成抛掷遗漏。平均每天派出20多名执法人员和4辆执法车辆检查该地区的主要地区(包括建筑工地的出入口)和主要路段。到目前为止,已经调查和处理了总共14个不符合规定建筑标准的建筑工地和124辆因未密封而留下的大小车辆。会同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5次专项整治。

2:。

3:。

我区目前有14个拆迁点。施工现场采用围栏和围栏完全封闭。建筑围墙有3000米:围墙有1000多米。

4:。

启动新一轮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启动全球环境卫生大检查,提高机械化作业率,实施机动机械化作业。目前,中心城区有17辆机械化清洗车:13辆水车,清洗面积356万平方米,每天在中心城区道路上喷洒不少于4次,全球清洗率为86:17%升级改造一个公共厕所和两个垃圾转运站,关闭两个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垃圾转运站,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道路增加到19条,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3:强化禁止焚烧垃圾和秸秆的控制机制。

[第4条]。

1:辖区环境空气质量。

2:工作进度。

(1)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建立以区主要领导为首的检查巡视工作机制,深入一线检查工业企业烟气、建筑工地粉尘、码头和搅拌站粉尘等大气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的现场办公解决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地推动了我区空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2)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联合整改区建设:城管、环保、交通、经济、交通等部门共同努力,实现多部门、多方向、多措施控制机制,严格控制工业企业烟尘、拆迁场地、道路扬尘、餐饮烟尘等方面。区城管局会同区环保局和其他部门发起了一场特别运动,以清理城市地区的餐饮烟雾污染和散落的煤炭。截至5月底,德冠路、北正街、工农街和玉林路等113家餐馆被要求安装烟气净化设施,有效遏制了排放超标和其他空气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

(3)采取更多措施,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自12月xx日起,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区各部门已深入到所驻社区开展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在关键节假日,他们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对重要地点进行24小时检查。二是开展城市西部臭气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市环保局的统一安排,区环保局对城市西部的恶臭污染源进行了全面调查。目前,我区已有石莲、谭力、飞凯、晶晶、和圣晶彩、三喜等六家化工企业提交了处理方案。其中,三喜和晶晶两个企业完成了升级改造的主体工程,其他四个企业依次进行了治理工作。初步结果预计将于6月底公布。三是开展“散污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地区环境保护局会同地方部门开展了拉闸检查,以整顿和规范一批“分散”企业,并禁止关闭一批企业。到目前为止,已经调查了86家“分散”企业,25家已经完成整改。

(4)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市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通知,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通知,并相应启动应急机制。实施一系列措施,如针对严重污染天气的工业企业的停产和限产措施,以及有效应对严重污染天气的车辆限行措施。

(五)省大气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根据《安徽省xx年大气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规划:安庆市xx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和《空气监管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的要求,区环保局及时对省市空气办公室交办的问题进行了“双向交办”,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应对,加大推进整改工作力度到目前为止,我区已收到37个问题,由省空气污染防治监督,其中31个已被纠正,6个正在整改。一是整顿大局已经完成。目前已完成的31项省级空气监管任务包括建筑粉尘、道路粉尘、拆迁现场粉尘、码头改造、餐饮油烟、加油站、工业企业、“分散污染”企业等。区环保局共发出了20多项整改通知,并下令进行256次以上的整改。

10起案件,10起调查案件,5起查封案件,10起行政处罚案件,罚款7250万元二是正在整改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万能、中科的问题,市支队正在督促企业积极整改。安庆市xx区东一新建材公司已向区环保局立案调查,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它要求立即实施道路硬化:材料覆盖、防尘等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计划提交相关部门。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安庆济钢白暨豚水泥厂要求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和防尘措施。目前,该厂已基本实现全喷雾,并通过了省大气检查组的“回望”。汽车自动冲洗装置的建设已完成90%以上。安徽省安庆港航有限公司港口分公司的环境整治已纳入环境保护部“第xx次废弃物清运作业”综合整治工作。安庆恒力叉车桥公司要求安装抛光工艺污染控制设施,并规范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建设。目前,工厂已对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的建设进行了标准化,抛光工艺的污染控制设施正在采购中。程华昌的废塑料加工家庭属于典型的“脏乱”企业。区环保局已立案调查,查封了生产设备和电力系统,并处以罚款。目前,加工家庭正在搬运和清理其产品和原材料。对于以往检查中发现并纠正的问题,区环保委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数据,并对去年中央和省空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顾”,现场核实整改,防止重复。

3:小于。

虽然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以下不足:。

(1)我区正处于棚户区改造和海绵城市道路改造的关键时期。我们区有许多拆迁点:我们区有许多海绵城市道路重建。拆除工作通常不用水进行,现场也没有有效的粉尘控制措施。拆迁现场和道路施工现场裸露场地未及时覆盖,运粪车车体未完全覆盖且未冲洗,道路取土现象未得到有效制止。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大:覆盖面广,目标要求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对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有的监控监管能力无法完全满足,难以满足全时间、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要求。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十一

几年的化学加上自己平时的所见所想,化学对我们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化学与环境污染方面对我的触动更大。以前水还是清澈见底的,大人们还可以在池塘里洗衣服,小孩则是可以在池塘里洗澡玩耍没。可是现在的池塘呢,不是干涸就是污水,惨不忍睹。我在想,我一定要让我的学生学会化学,学懂化学,不再让化学伤害到我们可爱的家园。

等化学性污染物,再加上无风的天气,致使当地居民哮喘大发生,后来,当地的这种大气污染得到了治理,哮喘病的发病率也随着降低了。

针对这种对人体的污染现象,我认为我们要发扬绿色化学的精神,绿色化学又称绿色技术、环境无害化学、环境友好化学、清洁化学。绿色化学即是用化学及其它技术和方法去减少或消除那些对人类健康、社区安全、生态环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剂、溶剂、试剂、产物、副产物等的使用和产生。建立绿色化学的根本目的是从节约资源和防止污染的观点出发,重新审视和改革传统化学,从而使我们对环境的治理可以从治标转向治本。为此,工业、农业、日常生活等采用无毒、无害并可循环使用的物料,化学反应的绿色化,是从“本”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在这一领域工作中,我的想法就是从根本上断绝污染源,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才能从根本上防治污染对人体的危害。第二个方面是化学与水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河流,湖泊等水体被污染后,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饮用污染的水和食用污水中的生物,能使人中毒,甚至死亡。例如,1956年,日本熊本县的水俣湾地区出现了一些病因不明的患者。患者有痉挛、麻痹、运动失调、语言和听力发生障碍等症状,最后因无法治疗而痛苦地死去,人们称这种怪病为水俣病。科学家们后来研究清楚了这种病是由当地含hg的工业废水造成的。hg转化成甲基汞后,富集在鱼、虾和贝类的体内,人们如果长期食用这些鱼、虾和贝类,甲基汞就会引起以脑细胞损伤为主的慢性甲基汞中毒。孕妇体内的甲基汞,甚至能使患儿发育不良、智能低下和四肢变形。第二,被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污染了的水体,能够引起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以及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疾病。第三,一些具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as)、铬(cr)、苯胺等污染水体后,可以在水体中的悬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体内蓄积。长期饮用这样的污水,容易诱发癌症。

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生活的处处都离不开水,针对水污染这种现象,如果要我来防治水污染,我会首先治理水源头,因为水污染是从上到下的,源头被污染,那么下方自然跟着被污染,而源头的治理就是一些生活或者生产垃圾,污水的排放,这自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关闭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对群众的环境污染的思想教育,这样才能杜绝源头的水污染;其次就是对水源的治理,要定期消毒,保护好水源。第三个方面就是固体废弃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丢弃的固体物质,如采矿业的废石,工业的废渣,废弃的塑料制品以及生活垃圾。应当认识到,固体废弃物只是在某一过程或某一方面没有使用价值,实际上往往可以作为另一生产过程的原料被利用,因此,固体废弃物又叫“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但是,这些“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往往含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果不及时加以利用,长期堆放,越积越多,就会污染生态环境,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针对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我们应该及时的加以利用,生产部门应该提前告知群众这些固体废弃物的危害,当然政府部门应该加强问责制,要精确代个人,具体谁负责这件事,那么要是出了事就得负责任,这样才能震慑企业,使其约束一些污染行为。当今社会,我们强调可持续发展,当今,可持续发展观是世人普遍认同的发展观。它强调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永续发展。绿色化学正是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在1984年,美国环保局(epa)提出“废物最小化”,这是绿色化学的最初思想。化学这门学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将来要从事环境治理的工作,就需要不断地去了解化学,了解事物内部发展规律,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这样对我们人类就是最好的回报,对大自然也是一份满意的回应。

最后,我希望人人都能够有保护环境的意识,虽然我们在行动上的作用微不足道,但是拥有一颗保护环境的心才是最好的结果,每天看看那些环境污染的报道,这样我们自己的内心也会有些许的共鸣,才能在内心给自己下一个保护环境的意识。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十二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给人们的思想造成了一定冲击,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必须一改传统的思维方式,做到与时俱进在创新中谋求发展。对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而言,对其的管理是环保工作中较为重要的内容之一。然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使得该项工作的开展不尽人意。为此,应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提高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水平。基于此,本文就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进行浅谈。

关键词:环境工程;管理;对策。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是污染治理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环保投资效益、确保环境工程质量、实现预期环境目标的有力保证。然而,环境管理,特别是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作为一项独立而具体的管理工作,既具有一般工程管理的共性,又有区别于其它工程管理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它的复杂性和边缘性两方面。只有充分认识到它的这一特性,才能真正寻找出切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对策。

所谓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复杂性,主要指如下几个方面:

性绝大多数的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不论是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和废渣),还是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及热污染等等,均为多种污染因子组成的复杂体系。例如:镀锌钝化漂洗废水中含有crcdcuznfekcanamg等多种污染物质:喷漆尾气中由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醇、酚、醚、醛等多种有机污染物组成:对于某一噪声源的噪声而言,由于振动、转动、撞击、摩擦(气流的、机械的)等多种因素造成,具有某段混合频率特征(高频、中频、低频)的复杂噪声源。

2.1.2与污染治理相关的生产工艺的复杂性。

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错综复杂,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排放方式也多种多样,并且同一种产品可以出现不同的生产工艺,而同一种污染物同样亦可来源于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如炼油厂的含油污水、机械厂的含油污水、以及舶、化纤、化工、轻工等各行各业,所排放的含油污水性质不同、成份复杂。

2.1.3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复杂性。

严格地讲,当今世界,污染几乎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污染来自多方面,它对环境的影响也是多层次的、复杂的。甚至某些污染物复杂的危害性至今仍然没有被人类全面认识。许多污染物不仅直接危害人类的生存和健康,而且会通过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诸多因素的影响,间接地破坏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如有对自然资源的影响,对动植物的影响,对大气、水体、土壤乃至经济的、文化的人类生产和生活各方面的影响:有些是直接影响,有些是间接影响:有对环境的显著影响,也有潜在的影响:有短期影响也有中长期影响等等。总之,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错综复杂,它的影响作用和机理千差万别,并且许多污染物在污染过程中还会发生迁移和转化进而造成更多、更大的危害。

环境科学的边缘性决定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边缘性。环境科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学科,它与生物学、物理学、地学、化学、工程学、医学、法学、经济学等几乎所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都存在十分密切的相关关系。那么,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作为环境保护范畴的一项关键工作,是在环境科学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因此同样具有显著的综合性和边缘性。这里所讲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是宏观的大环境生态系统工程,但对于整个生态系统环境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它不是传统的能源工程,但减少环境污染与节约能源往往是双效并存:它也不属于一般的建筑工程,但却离不开建筑工程学的理论和实践。正是这种跨学科、跨行业的特点,构成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区别于其它传统工程独立存在又与其它工程紧密相联的边缘性。

3.1管理的原则与要求。

(1)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平竞争,统一管理。

(2)以环境效益目标为主,注重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3)优选技术先进,实用可靠,效益与投资比高的设计方案。

(4)优选信誉好、质量等级高、施工费用低、建设工期短的施工安装队伍。

(5)杜绝无证设计、无证施工和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

(6)严格实行预算审查制度,控制工程规模。

(7)加强设计施工的过程管理,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8)紧密结合企业的生产技术改造,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艺。

(9)鼓励污染治理新技术的开展成果应用。

(10)建立建全工程档案,保证基础设计资料和数据的完整、准确、可靠。

3.2管理的组织和方法。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是通过组织设计、施工招投标,设计、预算审查等形式实现的。一般应由临时组成的领导机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及有关管理程序,贯彻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选定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临时组织领导机构是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市、区环保局,环保投资公司,市建设银行,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以及被邀请的专家组成。

根据上述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特殊性,在招标管理的方式方法上,还应采取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即:

(1)对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要求高,总投资比较大的项目,尤其是国内没有成型经验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管理(又称无限竞争招标),并允许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科研设计单位联合投标。建设单位要公开发布信息,制定出具体的评标条件,优选出中标单位。

(2)对于一些技术难度一般,治理工艺较成熟,总投资比较小的治理项目,可采取邀约招标方式(又称有限竞争招标方式)。即:邀请有环保工程治理经验的单位(通常是环保专业科研设计单位)进行投标,并从中优选出一家。

(3)对于某些治理工艺成熟,技术先进,总投资特别小的项目(一般需经过论证并实际应用过的项目),可采取指定招标方式。即:按国家有关规定,只能指定一个单位投标。在投标过程中,双方进行价格、工期、质量等合同的协商,如果达不成协议,也可另找其它单位议标。这样做,可以收到投资省、速度快、质量好的效果。

3.3环境工程市场管理中的行政行为。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存在着显著的复杂性和边缘性。几年来的管理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充分把握和认识环保工程的这一特点,真正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最佳投资效果。

也只有遵循市场规律,引入竞争机制,并严格按照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才能使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不断提高我们的管理水平,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2]李庆华.关于建立环境工程监理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江苏环境科技,20xx。

[3]毕安波.浅谈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作用[j].中国环保产业,20xx。

[4]杜海声.浅谈对环境工程监理的认识[j].环境工程,20xx(s1)。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十三

同志们:

按照今天的会议议程,由我对今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后面田书记还会对创城工作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创城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创城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城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养、优化城市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紧抓不放,积极推进,全县掀起了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创建热潮,为我县创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取得的成绩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创建的诸多领域和环节,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对照创建标准看,面临考核更严、标准更高的测评新要求。省文明委20xx年4月份下发的《河北省文明县城测评体系》,是在参考中央文明委20xx年11月颁发的《全国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基础上,加入了省委、省政府安排的特色工作,新的体系对测评的内容、形式、方法、要求作出了新的界定。在xx条测评标准中,有xx条标准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测评的内容更细、要求更高。新测评体系还增加调整了负面清单项目和评价意见,负面清单涉及9个项目,全部由省相关厅(局)进行认定。评价意见涉及xx个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评价。对照新的标准,我们还有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调整完善、改进提升。去年负面清单扣了一分,导致我县全省排名后移3个名次,这就要求我们有关部门要与市、省级主管部门主动对接、经常对接,争取获得创建工作的更大支持。二是对照外围看,面临不进则退、慢进出局的竞争压力。在20xx年测评中,xx县总成绩分,位列全省xx个建制县第xx名,而其他县都是位置前移,阜城更是超越我县成为全市第1名。可以说是“前有强敌,后有追兵”,如果我们不付出加倍的努力,就很有可能被标兵甩远、被追兵超越,甚至被淘汰出局。三是对照自身看,面临基础薄弱、标准不高的工作差距。这既有硬件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也有软环境营造不够的问题,既有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也有近期产生的新问题。比如,认识不高,部分单位和部门主动性还不强,创建实招还不多,实效还不明显。硬件不足,特别是集贸市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市社区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管理不精,一些县城管理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盲点弱项较多,网格化管理作用还没有发挥到位。教育不够,乱停乱放、乱行乱闯、乱扔乱吐、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倒等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市民的文明观念还没有充分养成。这些交通秩序、公共秩序、城乡环境等领域中的不文明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形象。这些现象的背后反映出我们有些干部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文明城县创建为民、利民、惠民的意义,应付思想严重,不能做到常态化创建,不能与自己的本职业务相结合,不能切实担当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绝不是为了拿到一块牌子、争取一项荣誉,而是为了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这就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刻认识创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创城各项工作“争一流、上水平”的总基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如期顺利实现创建目标。

二、全力提质达标,在做精做细做实上下真功夫。

创城工作三年一个周期,20xx年是布阵开局之年,20xx年是提质达标之年,20xx年就是攻坚决胜之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建设过程,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今年是提质达标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这就要求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田书记关于创城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田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对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二是要提高精准创建水平,加大问题整改力度。要对标省级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紧扣目标,强化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聚焦重点难点,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加大整改力度,全面补齐创城短板,确保少失分、不失分、得高分。三是要坚决摒弃突击迎检心态,把工作做在日常、保持经常。本次会上印发了《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都是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对我县的创城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可操作性,《xx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各单位任务清单》五一前下发,各单位会后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建任务、难点问题、薄弱环节要做到心中有数,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既要抓好阶段性整改,更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创建责任明细化、具体化,每个节点干什么、每个月干什么、每个季度干什么,都要有周密细致的安排,形成常态化工作模式。

三、全力攻坚克难,全面提升县城文明品位。

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作为总抓手,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努力将县城面貌和市民精神风貌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坚持科学规划、科学建设、科学管理“三位一体”,将文明创建成果固定下来。一要“创新”为先。创建文明县城,要求城市管理方式持续创新,城市治理体系不断成熟,要着力创新管理模式,坚持疏堵结合、破立并举,比如,在完善交通网络整治交通秩序方面,通过精心设置交通标识、护栏等设施,全面提高道路畅通水平;在解决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停乱放等问题的同时,合理规划建设便民市场、停车场等,确保满足群众生活、出行等需求。二要“精细”为首。各单位都要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测评体系的标准要求,开展拉网式检查,尤其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路段、背街小巷、人流密集场所等必查点位,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措施,包干到底、强力整改,使各类点位都能经得起细查、严查。三要“克难”为要。坚持问题导向,敏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推诿。着力破解社区和生活小区、城郊结合部、街道交叉区域环境脏乱差,背街小巷和小餐饮店规范整治,学校和医院周边商贩占道经营、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等县城文明创建顽疾,全面提升县城功能品位和整体形象。四要“参与”为重。文明县城创建的各项具体任务,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要注重坚持以民为本,把人民群众参与创城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把工作的中心放到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上来,让人民群众通过创建得到更多实惠。要扎实做好街头随访和入户调查问卷的准备工作,让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更高,确保问卷调查项目得高分。要深入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行”、“访千楼万家共创文明城”以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等主题活动,拓宽市民参与的渠道和形式,不断提升市民参与率,真正把“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形成人人参与、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创城工作取得新成效。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县委、县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决战意识,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打好今年的创城攻坚战。

创城工作已列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督查事项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这是硬任务,也是军令状。县创城办要与县委大督查办公室、两办督查室一起,坚持全面检查和专项督导相结合,针对创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时间、设红线,限时解决。各专业工作组要建立起各自的督查台帐,倒排工期,全程跟进落实。要严督严查,既强调属地管理责任制,又强化责任单位负责制,探索形成问题移交制度,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行动迟缓,影响创城大局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向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移交,严格落实惩戒措施。不管是哪个乡镇、哪个部门,也不管是哪一级干部,只要完不成交办的创城任务,影响了全县创城工作,就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时间表已确定,任务书已下达,路线图已指定,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一定会实现,让我们上下一心,团结奋斗,圆满完成今年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十四

我国煤炭资源量占一次能源资源总量的90%以上,每年消耗的一次能源中煤炭占70%以上,而且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这种状况都不会有大的变化。我国适于露天开采的煤炭资源储量大约为490亿吨。目前,我国露天矿煤炭产量占总产量的5%左右,预计到20xx年将达到12-14%。据统计,我国露天开采每万吨煤炭约破坏土地0.22公顷,其中挖掘破坏0.12公顷,外排土场占压0.1公顷。露天开采时破坏土地面积为露天矿采场本身面积的2-11倍。下面谈一谈露天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露天矿开采对土地的破坏主要表现为挖损、占压、塌陷,造成土壤的酸化、盐碱化和盐渍化,从而使得土地沙化和土壤贫瘠化。一般来说,裸沙1亩,风力和水力侵蚀将影响邻近3亩土地;沙化土壤有机含量将减少79.2%,全氮量减少77.7%,全磷量减少15.5%,物理性粘粒减少50%,造成原始土壤的严重贫化。

所有挖损、占压、塌陷和其它一切对地表的人为扰动,都会破坏原有的自然景观和生态植被,有些破坏是毁灭性的、不可逆的,在风力和水力侵蚀的作用下使得水土流失情况加剧。

矿区内各类锅炉、燃煤电厂等排放的烟尘。

采场工作面、采场煤帮暴露时间过长、煤层氧化燃烧;煤层中作为剥离物进入排土场的损失煤引起自燃;选煤厂煤矸石的自燃;露天储煤厂和储煤堆的自燃等产生的烟尘。

烟尘中含有so2、nox、co、h2s等有害气体,对生态系统构成影响。遇到雨水和潮湿的空气生成酸性硫化物,其腐蚀性非常强,从钢铁、水泥构件到人体均会受到腐蚀和侵害。

矿区尘源主要来自大型剥离设备的采掘、运输及排土作业粉尘;煤的采掘、运输、储煤、粉碎及作业过程粉尘;辅助设备作业粉尘;穿孔爆破粉尘;选煤厂;道路运输粉尘等。粉尘附着在植物叶片,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太阳爆晒温度升高会灼伤植物。

煤层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通过直接排放、燃烧排放、通风系统排放。甲烷是一种重要的温室效应气体,能使对流层中的臭氧增加,使平流层中的臭氧减少。

煤矿开采不但对地下水的正常循环与补给产生影响,而且造成严重污染。例如:煤层中硫含量高,且伴有硫铁矿,氧化成酸过程大大加快而形成酸性水造成ph值超标、硫酸根离子含量偏高、铁离子含量高等;矿坑水在氧化成酸的过程中对含水体围岩不断溶蚀,造成地下水总硬度偏大;开采条件下酚类有机反应加快造成矿坑水中酚含量增加;汞主要与煤系地层中的黄铁矿与朱砂伴生,在煤矿开采时,朱砂被加速氧化溶解,而使汞离子进入水体;受矿坑水污染的地表水,直接补给浅层地下水,致使浅层地下水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首先,随着煤矿开采量的不断增加,矿坑水排出量增加,由于河水的自净能力很弱,在河水断流时期,河道容纳的几乎全是污水。因此,未经处理的矿井污染水直接排放,造成对地表水、土壤等的环境污染;其次,由于煤层浅埋藏区煤矿开采采空面积不断扩大,采空区导水裂隙带和地面塌陷范围也随之扩大,造成河川径流量大量渗漏,使地表水与地下水、矿坑水发生了直接的水力联系地表水在汇流区及径流区水量漏失严重,河川径流明显减少。

噪声与振动源主要有以下类型:

1)空气动力源。如风机、风扇、跳汰机和风阀等。

2)机械动力源。如铆枪、振动筛、溜槽、各种采掘设备和运输设备,以及其它各种机械设备。

3)电磁动力源。如电机、电焊机、电器设备等。

4)人工动力源。如爆破、人力施工等。

煤炭能源的开发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又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条件。矿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保持矿区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意识,改变过去那种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对立的落后观念,实行矿区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的方案,并予以实施。

根据“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对内外排土场层层碾压、修建挡水墙、排水沟、集水池等,在坡面修挖水平沟、鱼鳞坑,坑内植树种草,采取网障固沙、林草绿化相结合的多层次防护体系。针对露天开采对土地的破坏,严格执行《土地复垦规定》,一边开挖,一边分层回填。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本地区的环境特点制定采场和排土场的土地复垦计划,确定复垦措施,使复垦区逐步转变为现代化的人造生态园。

(1)针对露天矿区的防尘主要措施是采用湿式作业和洒水降尘,采掘机械配套袋式集尘器。

(2)对储煤场实施全封闭,场内设置洒水喷头,四周设置挡风抑尘网。

(3)联络道路硬化、外排道路硬化、道路洒水降尘。

(4)工业场地内设置集中供热锅炉房配置脱硫除尘设施。

(1)针对生活污水采取建化粪池、生化处理设施等措施,处理后废水可作为道路的洒水降尘及绿化。

(2)针对矿坑疏干水修建净化车间、调节池、沉泥池和回用水池,处理后的水可作为水源用于场地绿化及生产用水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噪声源采取将设备置于厂房内、安装双层玻璃、配备机器隔声降噪设施、配发耳塞等措施,将噪声危害降到最低。

据统计,所有的洗矸、煤泥和部分的采掘出的煤矸石,都具有一定的发热量(300~3500千卡/千克),可以用于循环硫化床锅炉燃烧发电,真正毫无热值的白矸只有15%左右。煤矸石、洗矸、煤泥中的不可燃物质部分,经过循环硫化床低温燃烧后,同时具脱炭和活化作用,其灰渣是很好的建材原料,部分可以直接掺入水泥中,部分可用于制砖,其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可观。

露天矿开采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在矿区地质环境勘察的基础上,以露天开采为重点,对环境进行治理,开展露天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确保露天矿区安全生产,延长露天矿区服务年限,恢复露天矿区生态环境和改善露天矿区大气环境,实现露天矿区废水零排放,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

实现露天煤矿生产与矿区生态环境重建一体化,是煤矿企业自身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必然结果。

参考文献。

[1]蒋仲安。矿山环境工程。冶金工业出版社。20xx-9-1.

[2]尹国勋。矿山环境保护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xx-5-1.

[3]何国清,杨伦,凌赓娣等矿山开采沉陷学。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91.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十五

几年的化学教学加上自己平时的所见所想,化学对我们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化学与环境污染方面对我的触动更大。以前水还是清澈见底的,大人们还可以在池塘里洗衣服,小孩则是可以在池塘里洗澡玩耍没。可是现在的池塘呢,不是干涸就是污水,惨不忍睹。我在想,我一定要让我的学生学会化学,学懂化学,不再让化学伤害到我们可爱的家园。

等化学性污染物,再加上无风的天气,致使当地居民哮喘大发生,后来,当地的这种大气污染得到了治理,哮喘病的发病率也随着降低了。

针对这种对人体的污染现象,我认为我们要发扬绿色化学的精神,绿色化学又称绿色技术、环境无害化学、环境友好化学、清洁化学。绿色化学即是用化学及其它技术和方法去减少或消除那些对人类健康、社区安全、生态环境有害的原料、催化剂、溶剂、试剂、产物、副产物等的使用和产生。建立绿色化学的根本目的是从节约资源和防止污染的观点出发,重新审视和改革传统化学,从而使我们对环境的治理可以从治标转向治本。为此,工业、农业、日常生活等采用无毒、无害并可循环使用的物料,化学反应的绿色化,是从“本”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在这一领域工作中,我的想法就是从根本上断绝污染源,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才能从根本上防治污染对人体的危害。第二个方面是化学与水污染对人体的危害,河流,湖泊等水体被污染后,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饮用污染的水和食用污水中的生物,能使人中毒,甚至死亡。例如,1956年,日本熊本县的水俣湾地区出现了一些病因不明的患者。患者有痉挛、麻痹、运动失调、语言和听力发生障碍等症状,最后因无法治疗而痛苦地死去,人们称这种怪病为水俣病。科学家们后来研究清楚了这种病是由当地含hg的工业废水造成的。hg转化成甲基汞后,富集在鱼、虾和贝类的体内,人们如果长期食用这些鱼、虾和贝类,甲基汞就会引起以脑细胞损伤为主的慢性甲基汞中毒。孕妇体内的甲基汞,甚至能使患儿发育不良、智能低下和四肢变形。第二,被人畜粪便和生活垃圾污染了的水体,能够引起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以及血吸虫病等寄生虫疾病。第三,一些具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如砷(as)、铬(cr)、苯胺等污染水体后,可以在水体中的悬浮物、底泥和水生生物体内蓄积。长期饮用这样的污水,容易诱发癌症。

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我们生活的处处都离不开水,针对水污染这种现象,如果要我来防治水污染,我会首先治理水源头,因为水污染是从上到下的,源头被污染,那么下方自然跟着被污染,而源头的治理就是一些生活或者生产垃圾,污水的排放,这自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关闭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对群众的环境污染的思想教育,这样才能杜绝源头的水污染;其次就是对水源的治理,要定期消毒,保护好水源。第三个方面就是固体废弃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丢弃的固体物质,如采矿业的废石,工业的废渣,废弃的塑料制品以及生活垃圾。应当认识到,固体废弃物只是在某一过程或某一方面没有使用价值,实际上往往可以作为另一生产过程的原料被利用,因此,固体废弃物又叫“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但是,这些“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往往含有多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果不及时加以利用,长期堆放,越积越多,就会污染生态环境,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针对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我们应该及时的加以利用,生产部门应该提前告知群众这些固体废弃物的危害,当然政府部门应该加强问责制,要精确代个人,具体谁负责这件事,那么要是出了事就得负责任,这样才能震慑企业,使其约束一些污染行为。当今社会,我们强调可持续发展,当今,可持续发展观是世人普遍认同的发展观。它强调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永续发展。绿色化学正是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在1984年,美国环保局(epa)提出“废物最小化”,这是绿色化学的最初思想。化学这门学科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将来要从事环境治理的工作,就需要不断地去了解化学,了解事物内部发展规律,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这样对我们人类就是最好的回报,对大自然也是一份满意的回应。

最后,我希望人人都能够有保护环境的意识,虽然我们在行动上的作用微不足道,但是拥有一颗保护环境的心才是最好的结果,每天看看那些环境污染的报道,这样我们自己的内心也会有些许的共鸣,才能在内心给自己下一个保护环境的意识。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十六

环境污染是制约社会经济展开的首要疑问,办理环境,发明人类共同的地球家乡是每一个人的职责。中国大力饯别环境保护,活跃进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作业,并在全国范围以内进行实验,可是目前展开依旧非常滞后,难以达到世界水平。有些污染突发性强、破坏性大,通常构成严重后果,怎么防备风险是环境污染评估的着力点。目前中国总体上区域环境污染事情的风险防备和应急系统较薄弱,缺少理论深度和区域关于性,应急的内容远多于防备的内容。

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模型是在归纳思考各种影响要素的基础上树立起来的,能够对环境污染的污染程度以及事端发作的`也许性进行全面性的归纳性评估。树立一个风险评估模型要经历几个进程,通常来讲能够分为以下几步:污染风险影响因子系统规划、研究区域空间数据收集、因子分级与数据获取、影响因子专题数据制作、影响因子数据组成剖析、风险等级划分与环境污染风险程度分布图输出等几个有些。规划影响因子系统时就要进行合理的取舍,在很多的影响要素中挑选最具代表性或许影响程度最大的影响因子来树立影响因子系统,有取舍的影响因子系统能够杰出要点。风险防备系统系统地给出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情事前的防止战略和应急预备战略,遵循了“防备优先”的准则,体现了“削减现状风险,操控潜在风险”的思维。

1.2数据收集。

在科学技能不断展开的今日,风险评估系统树立的每一步进程都要尽也许的运用现代科技,完成高程度的智能化与专业化,提升风险评估的准确与数据收集的精度,为环境办理作业的展开供给确保。对环境污染区域进行数据收集是一项非常浩大发的工程,这就需求使用现代科技,例如运用gis工具软件的地图数字化功用,将各种影响因子的数据计算进行数字化输入,假如污染面积不是很大,影响因子相对较少,就能够在此基础上添加图像等收集数据的输入,完善评估模型。环境污染的影响因子通常依照影响程度的不一样划分为五个等级,等级越高,则表明影响因子对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越大。不一样影响因子的分级阈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实践建模进程中,研究人员要依据实践的风险评估区进行详细的修正。

1.3加强风险的进程操控预备。

进程操控偏重风险物质释放后但未与风险受体触摸前所采纳的操控办法预备,包含区域的风险防备办法和应急预备。展开石化等严重风险源辨认作业,树立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有关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树立开发区、区县层面的要点源监控系统,做好突发污染事情的风险监控。一起做好区域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拟定区域应急预案,设置防备与预警、应急呼应、信息陈述与发布以及后期处置等环节的详细计划,清晰分级预警、分级应急。依据有关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性或归纳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分的和谐合作及通信联络。

1.4削减受体的露出。

削减露出首要是关于受体采纳长时间或暂时的操控办法、下降受体触摸风险因子的时机,包含受体的布局调整、规划调整、露出防护以及暂时应急的分散、撤离预备。把遭受集中风险源要挟也许性大的居住区、校园、医院等搬离风险露出区;尽量削减也许露出的受体数量、规划;对露出程度低或无法搬家的受体,采纳设置防护隔离带等露出防护办法。还要做好应急分散撤离预备,从区域层面拟定人群分散撤离计划,展开宣传教育与分散演练,增强应急分散撤离能力和应急的露出防护能力,确保紧迫状态下敏捷有用脱离突发环境污染露出区并削减露出程度。

1.5分区防备。

突发环境污染事情风险具有较强的空间差异特征。基于环境风险系统,经过风险源和风险受体的调查剖析,可评估风险源的风险性、受体的脆弱性和区域发作环境污染事情的风险性,并据此展开环境风险分区。避免在地震、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能量型灾害易发区域布设风险源或运送风险物质,以削减诱发突发环境污染事情的风险。避免在商住区、校园、医院等人群密布的区域、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邻近以及上风向、水体上游的区域布设风险源或运送风险物质。关于已布设的风险源,应设法搬家或封闭,减轻布局性风险。关于不一样分区的风险特征,捉住构成风险的首要要素,将风险防备战略落实到详细分区,清晰各分区风险防备的偏要点,进步突发环境污染风险防备的关于性和有用性,从而显著下降环境风险或风险发作后的晦气影响。

一个环境污染风险监测系统首要包含环境污染风险的辨认、衡量、猜测、预警以及计算剖析等,监测系统要小红分使用现代科技,完成数字化与智能化,使用气象卫星技能、通讯网络技能等,树立重要环境污染要素的监测系统以及数据模仿系统,并能够敏捷进行数据的处理与剖析,进步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作业的作业功率。风险源是也许产生环境危害的源头,风险源的存在是环境风险发作的先决条件,在风险物质的出产场合、贮存场合和污染排放口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其正常运转;在易发作爆炸、走漏、非正常排放的操控单元和技能环节装置压力、温度、浓度等指数的监测、报警与操控装置,做好监测监控作业,减缓风险源的风险性是下降风险最直接有用的战略,这也是防备优先于应急的首要原因。

2.2完善定损理赔系统。

公司在出产进程中对环境构成危害就要承当自个相应的职责,这就需求树立完善的定损理赔系统,清晰公司的职责,将环境污染的职责真实落实到位。在进行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时,有关部分之间要进行及时的沟通与沟通,加强与环保部分等的沟通,进行环境污染监测数据的传输与同享,以此完成非常好的风险评估。在公司发作环境污染事端以后,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环境污染的风险评估和迅速索赔,索赔要严厉依照既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确保揭露与通明,进步环境污染索赔与办理的功率。

3.结语。

【参考文献】。

[1]李华.中国环境污染职责保险展开的途径挑选与准则构建[j].南京社会科学,2010.

[2]黄小敏.论环境职责保险经营中的技能妨碍和技能挑选[j].浙江金融,2010.

环境污染与防治论文篇十七

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21.1%~98.9%,平均为68.0%,同比提高6.9个百分点。89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地表饮用水水源地558个,534个达标,占95.7%;地下饮用水水源地340个,296个达标,占87.1%。

这是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通报的2015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的内容。成绩的背后,既有中央持续不断的治污决心,有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决策与部署,有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卓有成效的齐抓共管,也有各级环保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在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不懈努力。

咬紧目标不放松,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渐下降。

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和重要手段,只有污染物排放下降到一定程度,环境质量才能明显改善。

根据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目标分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

为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减排指标顺利实现,各地和中央企业2015年年度减排计划纷纷出台。

《山西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今年减排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同比削减3%,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比削减4.5%。为此,山西规定全省严禁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新增产能项目。

福建省已确定了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根据计划,今年,福建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要比2014年下降0.2%、0.5%、1%,二氧化硫排放量与2014年持平。为此,福建采取了煤改、深化重点排污行业整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一系列措施。

半年过去了,完成的成效如何?

7月2日,环境保护部召开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上半年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和下半年污染减排工作要求。

经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初步测算,2015年1月~6月,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2%、3%、6%以上,均超过序时进度,今年的减排任务和“十二五”总任务有望超额完成。

总量减排对于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恶化功不可没。数据的背后是各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是各地以环保为抓手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和结构调整。

然而目前,公众感受到的环境质量与公布的数据仍然有差距,将总量减排工作与环境质量改善有机结合,防止出现“两张皮”,是今后总量控制工作的方向。

另一方面,有业内人士认为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还不够。“十一五”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是两项,“十二五”是4项,这是国家当时具备的能力所限。而对大气影响比较大的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目前还没有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控制了cod、氨氮,但是总磷、总氮等相关污染物还没有纳入进去。要想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这些污染物的控制尚有待加强。

着力打好三大战役,环境质量初步改善。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上半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以“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的实施为载体,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环境领域实施了一系列举措。

——深入落实“大气十条”,打好治气攻坚战。

“大气十条”实施两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这背后是治污专项资金的支持,治污措施的严格落实,治污管理体系的不断健全。

2015年,中央财政拟划拨1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已分两批拨付106亿元,用于北京、河北、河南等11省市治污。

制定严格的排放标准。4月,环境保护部制定并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等6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至此,“大气十条”要求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25项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已全部完成。

5月,《2015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印发,明确了34项任务,涉及20个部门,提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3%,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3年下降7%。

6月,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将制定环保“领跑者”指标,并对环保“领跑者”给予适当政策激励,推动环境管理模式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

6月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陈吉宁提出,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好6方面工作:一要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二要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综合整治;三要进一步严格监督考核;四要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五要进一步深化区域协作;六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

种种举措之下,今年上半年,三大重点区域pm2.5平均浓度实现了大幅下降。其中,京津冀同比下降22%,长三角下降16.2%,珠三角下降20.5%,74个重点城市平均下降17.1%。

——深入落实“水十条”,打好治水攻坚战。

上半年,水污染防治领域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编制完成并由国务院印发实施。

随后,为保障“水十条”的有效传达和落地,全方位宣传、解读“水十条”的报道相继推出,据统计,上半年,相关报道和文章达2.3万余篇。

为实施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5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对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做出明确规范。

5月28日,环境保护部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研究布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环境治理工作。

6月,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分别组织召开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与“水十条”资金筹措方案讨论会,研究编制《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等文件。

根据“水十条”要求,环境保护部还积极开展了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分,研究建立了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管理体系,划分了365个控制区、1800个控制单元,梳理了1877个考核断面清单。

目前,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地方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

——“土十条”即将出台,治土攻坚战已经打响。

蓝天不能雾霾如盖,江河不得污水横流,大地亦不能厚藏污纳垢。继“大气十条”、“水十条”相继发布后,被称为“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台。

今年3月,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说,要解决土壤污染问题,主要要做好4方面工作,即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标准体系,让土壤污染治理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工矿企业的环境监管,切断土壤污染的源头;要对污染的土地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避免这些污染扩散和扩大;要通过试点示范,建立适合我们国家自己的污染治理的技术体系。

1月,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土十条”的出台提供了技术保障。

针对我国耕地特点和复杂成因,在加强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今年中央下达重金属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30个地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治理和37个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为突出重点,提高专项资金效益,5月,环境保护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工作的通知,开展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竞争性评审。

此外,在去年发布《关于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继续督促各省(市、区)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湖南、重庆、江苏等省(市)污染场地试点示范日常调度,推进试点地区加快建立污染场地全过程环境监管模式。

污染防治工作艰巨、复杂,尽管在改善大气、水等环境质量方面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面对巨大的减排压力、严峻的环境治理形势,污染防治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只能加强,不能松懈。

——治污形势依然严峻。

经过考核,2014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等8家中央企业均实现年度减排目标。然而与此同时,仍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总量减排中存在突出问题。

6月,环境保护部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处罚情况。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存在突出问题,环境保护部公开对秦皇岛等4市及中国化工集团等两家企业集团进行环评限批,对25家企业给予挂牌督办、追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扣减环保电价款等相应处罚。

此外,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1~6月考核pm10的21个省中有10个省份pm10浓度不降上升;非重点区域省份大气治理工作进展相对缓慢;2014年度京津冀仅北京市完成了年度散煤清洁化治理任务;秸秆禁烧工作仍面临着重重困难。

根据治污进度和面临的问题,下半年污染防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半年,在污染防控方面,既要全面深入落实“大气十条”,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量化指标任务,也要督促重点区域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协调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同时还要抓紧建立全国及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研究提出近期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清单。

——“十三五”环保规划正在制定。

治污是一场持久战,谋划新一轮治理成为下一步工作的又一重点。目前,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蓝图正在抓紧制定中。

5月上旬,环境保护部开展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编制好‘十三五’环保规划”大讨论。强调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紧紧扭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按照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管理现代化思维做好顶层设计,切实提高污染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5月下旬,环境保护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环境规划院组织召开了“十三五”大气污染减排基本思路与技术路线研讨会,研究探讨“十三五”期间大气污染减排指标目标、控制思路、技术路线、途径模式、技术方法以及如何与环境质量改善紧密衔接等。

目前,环境保护部已起草完成了“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方案,初步提出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协同控制,实施分区域、分行业差别化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总量的时空精细化减排管理的总体思路。其中纳入国家约束性指标的主要污染物和削减比例等内容,已作为“十三五”环保规划主要目标指标建设的内容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值得一提的是,照初步确定的在保留现有4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三五”环保规划有望将更多的污染物纳入国家约束性减排指标。同时,还将选择1~2个流域开展总氮、总磷总量控制试点。(记者史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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