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应急预案(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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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应急预案(实用14篇)
时间:2023-11-09 06:37:05     小编:QJ墨客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掘自己的潜力,找到学习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写总结要注重事实的描述,要以客观的态度审视自己的表现。以下是一些有效应对压力的方法,希望能帮助大家保持心理健康。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一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气火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跟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及时迅速扑救可能发生的大面积火灾,遏制跟减少大面积火灾造成的人员跟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跟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为全校师生创造良好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

1.领导小组:

组长:尹志勇

成员:王春凤费婷丽张艳华

杨淑伟张强孙茁臣

职责:强化全体师生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督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负责我校消防安全工作。

2.现场指挥组

总指挥:现场职务最高的校领导。

职责:下达灭火抢险命令,组织调动人员增援,协调保证水源正常供应,调动灭火器材、逃生自救装置等,督促各行动组完成抢险任务。

3.灭火抢险组

组长:张强

职责:

(1)发现火场及时判断火势,在2分钟内作出是否向消防中队报警的决定,在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人员灭火。

(2)根据火情,及时、果断、正确提出具体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启动应急疏散预案。请示调动设备保障组,及时排除消防设施、设备故障。

(4)组织突击力量处理火场出现的妨碍灭火、抢险、疏散等问题。

(5)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向其汇报情况并积极配合作战。

4.疏散引导组

组长:杨淑伟

职责:

(1)疏散指挥人员进入指挥现场,用语言、手势、声音指挥人员疏散。

(2)到达火灾现场后,迅速疏通消防通道,疏散围观教职工及学生,宣传动员、稳定人员情绪,引导被围困人员开展自救跟防护,同时利用一切救生手段跟工具组织逃生,被围困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消防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消防人员抢救被困人员。

(3)在疏散被困人员时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疏散设施、设备跟工具进行疏散。

(4)调动机动人员,及时解决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跟紧急现场。

(5)组织人员对爆炸危险物品、贵重物资跟影响灭火战斗的物资进行疏散。

(6)平时要对每个成员及学生进行培训,明确各自岗位跟任务。

(7)疏散过程中,师生应保持高度的冷静,有条件的.用湿手帕、手巾捂住口鼻,防止烟尘吸入。

(8)若火势较大,无法疏散,可就地进行自我防护,等待并配合救援。

5、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

组员:栾峰职责:

(1)满足急救医疗救护用具跟急救药品.

(2)对火场中的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护,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或伤病程度随时向120急救中心求救。

(3)需要入院进行治疗的危机伤病员要及时送往医院。

6、通讯联络组

组员:费婷丽职责:

(1)按工作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具体情况,向全校发通知,联络相应救援单位。

(2)及时派出人员迎接前来救援的单位及车辆。

7、学校内一旦出现火情警报,各行动组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进行灭火、紧急疏散、人员自救等工作。

教学楼、图书馆楼内各层都配有消防水龙带跟灭火器,这些消防设施常年处于临战状态。

大队辅导员、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要在保卫处的组织下积极参加培训,熟悉各楼名称、位置、距离远近。解跟掌握消火栓的分布,平时要经常进行各类灭火器的使用跟灭火战术演练,熟练掌握灭火器跟消防栓的性能跟使用方法。

值班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职守,遇警要亲临火灾现场,采取相应措施,使人员、财产损失减至最小。严守政策法令,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报警求助服务实行二十四小时昼夜值班,随叫随到,接到各楼报警后,值班人员、门卫人员及相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

1、接报警电话要问清:(1)着火部位及详细地点跟发现时间;(2)燃烧物质跟火势大小;(3)报警人姓名跟所在部门。

2、接报火警后,消防指挥部人员要立即赶到火灾现场,解情况并展开灭火,根据现场火情用通讯设备通知相关人员,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火警,并派一人到大门路口迎接救火车队,通知配电室切断电源。并负责找出消火栓位置,负责将消防队带到消火栓处,保证其顺利展开扑救工作。

3、有序的组织师生员工逃生,并向保卫处值班室及时汇报火源情况。

4、保卫处值班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跟领导汇报情况,并以最快的速度到现场协调指挥,一边组织灭火一边等候领导的指示跟抢救方案。

5、抢救疏散被围人员、伤员跟楼内的重要物资,安抚师生员工,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6、负责火场的安全警戒,保证道路畅通,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7、火场指挥部与上下级的通信联络,做到不间断通讯。

8、各成员接到指挥部命令,必须坚决执行,各就各位,不得有误,如有不执行命令而贻误战机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学校消防责任人跟班主任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1)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2)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3)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跟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4)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跟扩大。

(1)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跟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跟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2)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历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3、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跟夫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锡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1、事故调查

在学校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由保卫处、学校党政办公室跟有关部门组织,消防部门配合进行灾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具体责任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故结论

依据火灾原因及调查结果,由消防部门作出事故结论。

3、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跟有关法律、法规及校内规章制度,由以上各组共同研究,以书面材料报校领导。

4、事故通报

根据处理结果跟校领导的指示,由学校发文进行通报,以示警示。

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各行动组要组织本组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有关法规、消防跟自救常识。各学生住宿跟活动场所的管理部门要制定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跟自救预案。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二

为了预防和减少学生宿舍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住宿学生的健康和

安全

,特制定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楼管负责协调指挥,并与

其他

楼管一起组成人员救护组,负责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内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要有书面的笔录);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保险公司、

旅游

公司、交-警部门的联系沟通等工作。

三、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

生活

老师进行责任心和安全第一意识的教育。加强对住宿学生进行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2、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责任到人。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巡视,并做好值班巡视纪录。

3、加强对宿舍房屋,设备以及生活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配齐有效灭火器材,保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要完好。电线拉接、电源插座位置、电器设备使用要规范。

5、防止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的侵入:采取必要物防、技防;宿管老师、要加强夜间巡逻。

四、处置流程

小范围起火:

1、宿舍内发生小范围起火时,学生可迅速去楼道旁取来灭火器进行灭火,并让其他

同学

马上下楼通知楼管。

3、待火险消除后,宿舍同学及时向楼管说明起火的原因,排除火险。 大范围火灾:

1、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由人员救护组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就近送往西溪医院救治。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汇报;如有学生伤害的,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

3、如是宿舍火灾事故应立即报119,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住宿学生,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工作。

4、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即组成由安全干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现场指挥部,进行指挥。同时负责向教育局汇报事故进展及处理情况。

五、培训与演练

1、 演练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学生消防意识,增强防火及自救能力,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熟悉本校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掌握必要的逃生技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利用通道逃生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设备的方法,学会自救和救人。

通过紧急疏散演习提高师生们应付紧急安全事故的能力,使学生们知道在紧急疏散时要注意的事项、疏散的路线,为突发发生安全事故下的紧急疏散提供经验。

2、 火灾应急演习

1、楼管宣布开始

2、各层楼长维持各层的下扯顺序,学生下楼到集合地点,由楼管带队引导学生有秩序疏散。

3、演练路线:各宿舍男生走东楼梯从铁门口出;

4、男生部生活老师到男生宿舍带队逃生。

六、紧急疏散注意事项

1、要提前对学生做好教育。疏散过程要求安全第一,避免人员受伤,注意秩序,不能相互拥挤,不能推撞,不能中途停下,不能向反方向走。

2、离开宿舍,关好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防遗失。

一、目的

为了搞好消防工作,保卫企业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杜绝环境污染,确保在紧急火情发生时,消-防-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时将火扑灭,安全地逃出火场,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制定火灾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组 长:周文胜 联系电话:13608367264 副组长:杨长江 联系电话:13002342823 组 员:黄占文 联系电话:13272835624 组 员:杨 波 联系电话:15826157549 组 员:柯 研 联系电话:13983892855 组 员:彭 强 联系电话:13638335037 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项目经理室。

联系电话:13608367264

第三方援助联系方法: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义消队人员名单

三、应急预案

(一)报警人员:

1、一旦着火,发现人要将火灾信息迅速报告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

2、按报后应立即按既定方案了解着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立即确认是否成灾。

3、确认火灾后立即报119,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及相关人员。

(二)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组长主要职责:

(1) 根据火灾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力量,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防排烟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3)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带领员工服从统一指挥。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职责:

(1)通报人员:杨长江

a、将火灾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告诉其应采取的对策。

b、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命令,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知;

d、通报方式:电话、派人现场通报;

e、通报要说明疏散路线、稳定人员情绪。

(2)疏散与救护人员:杨 波

a、划定安全区,根据建筑物及周围情况,事先划定人员疏散集结的安全区;

b、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事发部门、其它部门工作人员和义务消

c、火灾发生,组长应立即询问最先发现火情人员有关失火地点情况,了解是否有人员伤害,当怀疑有可能的人员伤害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告知失火地点、附近醒目建筑物,并派安全警戒人员去路口接应。在急救车未到来前,抢救下来的伤员,应使其平躺地上,周围应通风良好,有呼吸窘迫,对其进行口对口呼吸。

d、注意事项:应按被疏散人的年龄、性别引导到不同的疏散通道。

(3)组织灭火人员:周文胜

在火灾现场的相对安全点,由义务消防员,事发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灭火组:

a、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b、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火情;

c、根据火情,指挥切断电源或可燃气源;

d、指挥参战实施灭火、疏散、抢救伤员;

e、派出人员携带灭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势沿水平或纵向蔓延; f、检查灭火人员和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g、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同组织灭火抢救。

(4)防烟排烟人员:何小渝

组织火场人同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匍匐于场面的方法防烟并按疏散负责人指定的路线进行疏散。

(5)安全警戒人员:黄占文

开创造有利条件;

c、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6)通信联络人员:杨长江

a、建立通讯网络,使各级有关人员能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

b、保持单位内部各部位、着火层与供水、供电部门的无线联系;

c、单位内的电话要最大限度地保持畅通,及时与现场联系。

(7)设备、设施保障人员:柯 研

a、保证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不间断;

b、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与完好;

c、保证伤员救护等工作的运输车辆。

(8)信息发布人员:周文胜

a、负责在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言;

b、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事故应急信息的决定方法。

(9)事故后的恢复程序人员:周文胜

a、事故后负责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程序;

b、负责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善后处理;

c、负责事故后财产、物资损失的统计及损失财产、物资的重新购置。

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天原项目部

2011年2月18日

一、一般性火险

1、宿舍内发现起火,学生一方面组织灭火,一方面立即派人报告值班教师。

2、值班教师立即赶往火险地点,利用灭火器火消防栓进行扑灭。

3、另一值班教师组织学生有序的撤离宿舍到安全地带。

4、各宿舍长负责组织本宿舍成员按顺序离开宿舍。

5、楼梯口对应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层及楼梯秩序,以免发生人为挤压造成人员伤亡。

6、全体住生心理要镇定,不要发生恐慌。

7、值班教师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值班教师负责按宿舍清点人数。向有关领导汇报安全撤离人数。

9、撤出人员集合地点在篮球场。

二、严重性火险

1、一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灭火队及时灭火。

2、另一值教师负责报火警电话:119、及报急救电话:120。然后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的撤出。

3、楼梯口对应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层及楼梯的秩序。

4、没能及时撤离宿舍的宿舍长要稳定人心,组织本宿舍成员自救。高层的不能跳窗户,要等待救援人员及时救援。

5、值班教师负责在篮球场按宿舍清点安全撤离人数。

6、值班教师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告之安全撤离人数。

黄杨镇黄杨

小学

寄宿生托管中心

2012年9月24日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三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电气火灾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1.1危险性分析。

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有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击等,主要是电气安装工程、电器产品的质量以及使用、管理不当等问题造成的。电气系统分布广泛、长期持续运行,电气线路通常敷设在隐蔽处,火灾隐患不易发现。

另外,电气火灾的危险性还与用电情况密切相关,当用电负荷增大时,容易因过电流而造成电气火灾。由于电气火灾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内,建筑物内人员密集、疏散困难、排烟不畅,极容易造成触电、窒息等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电气火灾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用电的场所等。

2.1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

2.2工作职责。

2.2.1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2.2.3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2)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及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接受并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用电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电工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的安装、维修作业。

(3)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检查和维护管理。

(4)加强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严禁私拉乱接。

(5)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2.2现场处置措施。

(1)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迅速切断电源(拉下电闸、拨出电源插头等),以免事态扩大,如果带负荷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不能及时切断时,应及时通知变电站从供电始端拉闸,同时使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人员要注意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的安全距离。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如、水、泡沫灭火器等)扑救。

(4)发生的电气初起火灾时,应先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的类型,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2.3后期处置措施。

(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自救小组应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勘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2)火灾损坏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全面修复应由持证电工进行维修,并由变电站电工复查,确认检查正常后,可恢复供电。

3.3报告事项。

3.3.1报警电话及联系方式。

报警电话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1。

3.3.2报告内容。

(2)人员伤亡情况;

(3)已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及电话。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灭火扑救角度考虑:一要保证扑救人员的安全;二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方法扑救,使国家和人民财产少受损失。

电气火灾事故与一般火灾事故有不同的特点:一是火灾时电气设备带电,若是不注意,扑救人员可能会触电;二是有的电气设备内部充有大量的油。

因此在扑救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项:采取断电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触电。在火灾发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尽可能通知电力企业切断着火地段电源。在现场切断电源时,应就近将电源开关拉开,或使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线路。选择断电位置要适当,不要影响灭火工作的进行。不懂电气知识的人员一般不要去切断电源。

为了争取灭火时间,或因特殊情况不允许断电时,则要进行带电灭火,以减少损失。但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具,使用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溶液或泡沫灭火器材。

(2)如使用水枪灭火,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防止水柱漏电使人体触电。灭火宜使用喷雾水枪,其泄漏电流小,对扑救人员比较安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直流水枪灭火时,水枪的喷头必须用软铜线接地。

(3)使用水枪灭火时,喷头与带电体之间距离:110千伏要大于3米,220千伏要大于5米。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机体喷嘴距带电体的距离:10千伏要大于0.4米,35千伏要大于0.6米。

(4)架空线路着火,在空中进行灭火时,带电导线断落接地,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所有人员距接地处8米以外,防止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四

3.1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建筑物倒塌,生产中断。

3.2电气设备发生燃烧爆炸,还会引发连环性的物理、化学爆炸。

3.3在不同的工艺生产区域,发生的爆炸性质也不同,如高炉炉顶设备、煤气系统除尘设备、喷煤制粉设备等,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4.1对控制室、开关室通往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的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缝隙,必须采用阻燃材料严密封堵。

4.2电缆竖井应分段作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

4.3电缆隧道、夹层等处要定期检查清理,保持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安全电压的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

4.4厂房内敷设的电缆要组织分区负责,并定期清扫积灰、积粉;经过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和燃油、透平油管道、阀门附近的电缆要尽可能布置远一些,并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4.5新扩建工程设计应有完善的电缆防火措施,施工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各项电缆防火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

4.6对于新建、扩建的300mw及以上机组,应使用阻燃电缆,否则重要回路应采用耐火电缆。

4.7在配电装置中合理配置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电器,对线路和用电设备的过载、短路和漏电进行可靠的保护。

4.8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周围,尤其在使用电焊机的场所不准堆放易燃物和腐蚀介质。

4.9在电气设备(包括线路)的绝缘检查,保证相与相间和相与地间有符合要求的良好绝缘,防止可能出现的电火闪烁。

4.10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压器、配电室等处禁止烟火,并配置绝缘灭火器材。

4.11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其保护范围应能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4.12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性能降低,因此,拉闸时最好用绝缘工具操作。

4.13高压应先操作断路器而不应先操作隔离开关切断电源;低压应先操作磁力启动器,而不应先操作闸刀开关切断电源,以免引起弧光短路。

4.14切断电源地点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工作。

4.15剪断电源时,不同相电位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造成短路;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选择在电源方向的支持物附近,以防止电线切断后断落下来造成接地短路和触电事故。

4.16凡进入生产区域的电器设备必须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出厂日期。无产地、无品牌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4.17所有开关的保险丝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大代小,不得以铁丝、铜丝、铝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

4.18停电。发生事故停电,立即报告生产调度,确定停电范围,若故障在车间范围内,应立即组织抢修:

4.18.4事故处理后送电,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9.1停电后立即保存系统程序;

4.19.2按程序将所有模板电源关闭;

4.19.3将监控画面退出,随后按安全程序关闭。

4.20电气设备、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切断事故点电源,并按火灾应急程序处理,灭火时应严格遵守电气火灾灭火规程。

4.21电气火灾、爆炸事故的火源扑灭后必须查明原因,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送电的方式查找故障点,确认故障彻底排除后,方可联系送电。

4.22厂各区域设备或照明设施一旦发生着火事故,着火较大不好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22.5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22.10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22.11火情较小时,发现人员采用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并向生产调度汇报。如火情难以控制,立即拔打火警电话通知消防队,并向安全生产技术科、生产副厂长汇报,应急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并派专人接应消防车。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五

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统计,2011年至2016年,我国共发生电气火灾52.4万起,造成3261人死亡、20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2亿余元,均占全国火灾总量及伤亡损失的30%以上;其中重特大电气火灾17起,占重特大火灾总数的70%。这些事故暴露出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流通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国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1.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2.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3.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各地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各地区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在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下,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各地区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质检、安全监管、电力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地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公安部消防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2017至2019年度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国务院安全生产考核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细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政府具体实施本行政区综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强的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四)各有关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电力等负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旅游、文物、宗教、民航、邮政等各有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各地区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鼓励社会单位应用电气火灾监控技术,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各地区对电气火灾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2017年10月15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20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六

引发电气火灾的原因有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击等,主要是电气安装工程、电器产品的质量以及使用、管理不当等问题造成的。电气系统分布广泛、长期持续运行,电气线路通常敷设在隐蔽处,火灾隐患不易发现。

另外,电气火灾的危险性还与用电情况密切相关,当用电负荷增大时,容易因过电流而造成电气火灾。由于电气火灾主要发生在建筑物内,建筑物内人员密集、疏散困难、排烟不畅,极容易造成触电、窒息等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

发生电气火灾的区域、地点或装置有:变配电房、储罐区及其他用电的场所等。

2.1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所组成。其中,现场负责人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如无现场负责人则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

2.2工作职责。

2.2.1岗位员工职责。

(1)发现可能或已触电者,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2)立即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切断电源等;

(3)报告班组长或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2.2班组长职责。

(1)接到员工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2)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若事故后果超出本班组控制能力,立即上报本车间应急小组组长;

(4)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2.2.3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2)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执行;

(3)及时将情况上报应急指挥部,接受并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加强作业人员用电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加强电工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禁止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的安装、维修作业。

(3)电气线路、设备、设施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安装、检查和维护管理。

(4)加强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严禁私拉乱接。

(5)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并按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3.2.2现场处置措施。

(1)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迅速切断电源(拉下电闸、拨出电源插头等),以免事态扩大,如果带负荷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不能及时切断时,应及时通知变电站从供电始端拉闸,同时使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进行灭火,灭火人员要注意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的安全距离。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如、水、泡沫灭火器等)扑救。

(4)发生的电气初起火灾时,应先用合适的灭火器进行扑救,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报警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灾的类型,有无人员伤亡以及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2.3后期处置措施。

(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自救小组应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勘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2)火灾损坏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全面修复应由持证电工进行维修,并由变电站电工复查,确认检查正常后,可恢复供电。

3.3报告事项。

3.3.1报警电话及联系方式。

报警电话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1。

3.3.2报告内容。

(2)人员伤亡情况;

(3)已采取的措施;

(4)报告人及电话。

由于电气火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从灭火扑救角度考虑:一要保证扑救人员的安全;二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方法扑救,使国家和人民财产少受损失。

电气火灾事故与一般火灾事故有不同的特点:一是火灾时电气设备带电,若是不注意,扑救人员可能会触电;二是有的电气设备内部充有大量的油。

因此在扑救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项:采取断电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触电。在火灾发生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应尽可能通知电力企业切断着火地段电源。在现场切断电源时,应就近将电源开关拉开,或使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线路。选择断电位置要适当,不要影响灭火工作的进行。不懂电气知识的人员一般不要去切断电源。

为了争取灭火时间,或因特殊情况不允许断电时,则要进行带电灭火,以减少损失。但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具,使用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溶液或泡沫灭火器材。

(2)如使用水枪灭火,扑救人员必须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防止水柱漏电使人体触电。灭火宜使用喷雾水枪,其泄漏电流小,对扑救人员比较安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直流水枪灭火时,水枪的喷头必须用软铜线接地。

(3)使用水枪灭火时,喷头与带电体之间距离:110千伏要大于3米,220千伏要大于5米。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机体喷嘴距带电体的距离:10千伏要大于0.4米,35千伏要大于0.6米。

(4)架空线路着火,在空中进行灭火时,带电导线断落接地,应立即划定警戒区,所有人员距接地处8米以外,防止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七

1、学校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定期检查,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用气和锅炉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要加强对学生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校舍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上课时教室前后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教师、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禁止到烧烤场以外的地方野炊。

1、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值班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学校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学校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镇联校、镇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自救。

4、校舍发生火灾时,当班或值班教师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判断火灾情况。若能冲出火灾区的,应指导学生用毛巾浸水后低身有序地沿楼梯到达底层地面开阔地。下楼梯时要有秩序,不可拥挤,推搡。火灾太大,一时不能出火灾区的,应采取其它应急措施等待援助。

5、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指定位置,在楼梯口、拐弯口、叉道路引导学生安全撤离。抢救小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6、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7.警戒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需心理疏导的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10、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12、有人员受伤的及时通知保险机构。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八

三、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南油村学校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曲周县白寨乡南油村小学”。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学校领导在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四、组织实施: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五、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六、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九

1、组织机构:组长(消防负责人):副组长:

组员(义务消防队员):

2、职责分工。

(2)组长总指挥;负责报警、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组织人员疏散并疏通消防道路、迎接消防车辆;副组长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灭火;转移重要文件资料并保护好灾后现场;负责统计各部门疏散人员清点工作、组织现场人员紧急救助、通知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

(3)义务消防队员。

负责关闭电梯、切断电源、启动警铃发布疏散指令,平时负责检测工作区的电线线路及设备,维护应急照明设备的完好。

1、主要报警方式:

(一)向119报警主要内容:

1、报警单位;

2、火情发生的地点、楼层和部位;

3、燃烧的是什么物质;

4、火势大小情况。

(三)妥善处理未被确认的火警:

2、办公楼消防责任人接报后应做到:

(1)、立即准确判明报警所在地的楼层、位置;

(2)、召集相关人员赶到报警地点,核实确认报警原因及情况,并报告消防领导小组;

(3)、如属设备故障误报,立即通知行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维修人员处理,如属误报,应将报警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

(四)及时处理已确认的火情:

确认报警是火灾后,应立即做到:

1、现场人员迅速利用就近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将火情报告消防负责人;

4、消防负责人立即拨打120救助(电话:120)。

确认火警后,消防指挥小组发出疏散命令,各层义务消防队员应立即通知本层各办公室人员进行疏散,注意尽量使用广播、手提喇叭进行指挥。

1、人员疏散、重要文件转移及伤员救助。

(1)义务消防队员组织人员沿安全指示方向通过两侧楼梯向下疏散;

(2)阻止人员企图跳楼逃生或进入有危险的场所,疏散的主要途径是楼梯,不可乘电梯;

(5)疏散到室外集合,由各部门对疏散出来的工作人员逐一清点并上报消防领导小组;

(6)救护人员及各部门疏散出来的人员应随时准备配合120救护伤员;

3(7)加强警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严防趁火打劫。

(1)在场的应急小组成员的有关人员迅速组织灭火,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向“119”报警,电工立即切断电源等。

(3)消防队赶到后,消防负责人要主动介绍火情,积极配合,在消防队指挥下参加灭火。

1、火灾扑救结束后,应急小组负责保护现场,保证办公楼公共财产安全;

2、消防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财产进行清点检查;

3、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对楼进行固废清理,并做好队员的安全防护,将清理出来的垃圾放到指定的位置,统一运走。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十

为了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火灾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置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桂林市消防条例》精神,结合我校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对突发火灾事故指挥与处置系统,形成各部门、各机构协同联动、果断处置的火灾事故处置机制,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在校园内发生的一切火灾事故。

指挥长: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

副指挥长:分管总务的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报警及扑救抢救抢险、引导疏散、现场警戒、后勤、

医疗保障等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并启动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制定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2.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有关火灾事故处理工作,组织调动学校各方力量和相关资源;

3、检查督导各工作小组有关火灾事故处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察各项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4、组织扑灭火灾,协调火灾事故的现场保护,调查处理,医疗救护和善后工作;

5、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有关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为上级机关处置火灾事故提供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部署上级机关有关各式命令、指示。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负总责;成员由党总支委员、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学工处、教务处、校办公室、总务处、科研处的正副主任,保卫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团委书记、校医组成。

2.报警示、抢险组。

由保卫组负责。成员由保卫组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负责扑救初期火灾,向指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根据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3.引导组。

由总务处负责。成员由总务组人员和门岗值班人员组成。

负责救护车辆及人员的引导。

4.疏散组。

由学工处负责。成员由学工处、校办、总务处、科研处及宿舍管理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团委书记组成。

负责组织并引导火灾发生的部位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5、警戒组。

由保卫组负责。成员由保卫组人员、教师护校队员组成。

负责在火灾发生部位周围的警戒,保护现场,维护秩序,保护物资安全。

6、后勤、医疗保障组。

由总务处负责。成员由后勤人员、卫生医护人员组成。

负责关闭、切断电和气,配合消防供水,现场人员救护和送医。

(三)应急处置。

当发生火灾时,发现者应立即向保卫组值班室报警,保卫组值班人员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火灾情况,由学校火灾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1.局部发生火灾,火势很小,极易扑救,发现人员及时向保卫组报警的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具进行扑救,保卫人员到场后,视火灾情况及时调集其它部位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2.如火势较大不可能扑灭时,保卫组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应急预案。各小组按其职责迅速展开工作。

(1)报警及扑救、抢险组立即调集成员和灭火器具,对火灾现场进行有组织扑救和控制火势,公安消防队赶赴现场后,扑救组转为抢险并配合消防队扑救,协助公安消防作好警戒工作。

(2)疏散组迅速到位并开启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到安全地带。

(3)引导组安排人员到校门迎接消防车并引导至现场,指挥校内车辆疏通安全通道。

(4)警戒组执行现场警戒,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对趁火打劫的不法分子扣押并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现场物资进行保护。

(5)后勤、医疗保障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关闭、切断火灾区域电源、气源并专人看管闸阀,对易燃易爆危险品采取紧急措施。准备好水源,配合消防队取水,配合扑救抢险组对重要物资(财务室、档案室等)和设备的转移,医护人员迅速到位实施救护。

(四)保障措施。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灾义务。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调度和指挥。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十一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组长职责:负责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练,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工作。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组织人员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现场抢救物资,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2、副组长职责:负责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并协助组长协调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及现场协调工作。

3、成员职责:负责宿舍楼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消防重点部位的基。

本情况,火灾危险性,扑救方法及措施。熟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数量,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掌握管辖范围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火灾隐患。如发生险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1、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到达火灾现场,组织和指挥灭火及现场人员的疏散。

2、在公司救护队及公安消防抢险员到达后,现场人员服从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的指挥,协助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物品,视现场事故拨打医院急救电话。

3、报警:

(1)、发现火灾时,向公司报警,火灾严重时应向公安部门报警,报警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情况等,报警电话:

(2)、接到火警后,应迅速查明火灾事故发生的部位,在查明情况后,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急救电话,准确报告起火地点,部位、火情、报告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并安排专人到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事故现场。

1、发现火灾时,应保持头脑清醒,迅速切断起火部位电源。发现火灾部位的领导和消防责任人组织现场人员扑救,做到初期火灾及时扑灭。

2、火势较小时,利用现场配备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3、火灾现场所有人员听从指挥,确保火场秩序。疏散。

(1)、火灾发生时,应及时组织住宿人员尽快撤离。

(2)、车辆应迅速远离起火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若通道阻塞或烟气较重,无法撤离火灾现场时,应迅速选择远离火场的房间或楼顶躲避,紧闭房门堵塞进烟孔洞,防止烟气熏,并设法向外界呼救。

(4)、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如果来不及切断电源应向上级汇报,切断电源。

(5)人员疏散后应撤离安全区域防止因坠落物造成伤亡。

(6)各出口处均设有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7)各部位已配备4公斤灭火器。

(8)消火栓保证完好。

(9)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

(10)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禁止私搭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2)宿舍通道保持畅通。

(3)住宿职工如在停电使用蜡烛照明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不燃烧物的基座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宿舍内禁止使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得卧床吸烟,抽完烟后,烟头熄灭。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xxx大学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工作预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快速、妥善地做好学校突发火灾事故的现场处置工作。

在学校突发火灾事故时,要以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原则,快速组织扑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学校的稳定。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和《xxx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发[xxxx]xx号),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对国家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与责任感,积极应对突发事故。在火灾事故现场工作中忙而不乱,指挥有序,各司其职,快速反应。

xxxx。

组长:负责现场总协调工作。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火组织工作。

成员:xxx。

1、后勤集团总经理:负责调动员工快速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保证救火水源供应,打开着火部位相关的门窗,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实验设备处处长和发生火灾单位领导:共同负责介绍现场设备、物资及危险品的数量和存放地点等情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部长:负责做好学生的宣传思想教育疏导工作,慰问伤者,了解学生人员情况。

4、校医院院长:负责现场组织快速抢救,救护受伤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1、学校任何部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xxxx二十四小时值班)。

2、保卫处xxx或巡逻班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向处长或副处长报告,并向学校总值班室(xxxx)报告。视火情拨打119,并立即通知各大门值班保安人员,负责引导消防车辆到达着火部位。

3、保卫处长或副处长接报后,要立即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并通知火灾现场指挥工作小组领导成员,火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

4、保卫处、巡逻班、应急队等迅速组织保安员实施初起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疏散人员,维护火灾现场秩序,拉好警戒线。

5、火灾扑灭后,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调查工作。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十三

87xxxxxx。

:武装保卫部、综合管理部、公司办、职工医院。

综合管理部负责现场指挥、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应急措施的落实、对外联络和具体协调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职工医院(87657414)负责人员救护。

5.1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并告知准确的火灾地点,受灾单位即刻由义务消防员组成现场救护分队,明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及时组织现场人员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遇险人员,封锁事故现场,设立安全区,派专人监护。

5.2职工医院接应急小组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紧急救护的必要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如果受灾区域内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转移,则应尽可能将其名称、数量、储存方式、理化特性、扑救注意事项等及时告知应急指挥中心,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护和疏散物资并观察火灾现场,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变形而造成人员伤亡。

5.3如果系电器火灾,不可直接用水灭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变配电站火灾应由相关专业人员采取断电措施。切不可在未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接触受灾电器。

5.4发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断现场与外部连接的所有通道,进行警戒,加强现场通风,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对伤者进行救护。

5.5在实施救援过程中,综合管理部应随时提供应急领导小组所需的消防器材等救援物资,以确保救援顺利进行。

电气火灾应急预案篇十四

区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一般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回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境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基本原则。

1.4.1在区人民政府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下,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逐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在处置一般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各级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紧急应对突发一般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一般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启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1)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5)在敏感时期和敏感地区发生森林火灾;(6)需要自治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一般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机构组成。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园林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经济发展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农牧水务局、建设交通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区武装部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现场督导组、宣传报道组、技术咨询组。

2.1.2职责。

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扑灭森林火灾,具体任务:

(1)综合调度。全面掌握森林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对火灾扑救整体情况进行综合、及时报送指挥决策者和上级领导机关。

(2)后勤保障。协调气象、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救援物资等及时到位。

(3)技术咨询。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对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5)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协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在扑火救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2.2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组成。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为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2职责任务。

各部门接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火灾情况通知后,应按照预案立即行动,积极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主要部门职责如下:

(1)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消防部门在扑火前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区财政局:落实扑火救灾经费保障工作。

(3)区建设交通局:落实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4)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请求,落实医疗器械、药品支援和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工作。

(5)区民政局: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6)公安分局: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7)区园林管理局局:牵头组织对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及责任追究。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区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进一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类火险隐患;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有计划地组织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自治区气象局中长期气候预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认真分析各重点时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区发布火险形势,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向全区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

3.3林火监测。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利用瞭望塔、护林员密切监视火场动态。

3.4信息报告。

3.4.1预案启动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于每日8时、16时及时向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

3.4.2出现一般森林火情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发生的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后,立即如实向自治区政府和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有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4.1应急响应。

4.1.1应急响应条件。

预案启动条件即为应急响应条件。

4.1.2应急响应行动。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总指挥报告并建议启动预案;

(2)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预案;

(3)各工作组人员上岗到位;

(4)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

(7)根据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扑火预备队下达增援命令。

(11)应急结束。

4.2扑火指挥。

如发生森林火灾,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4.3扑火原则。

4.3.1保证安全。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群众伤亡,还要避免扑救人员伤亡;保证居住地和重要设施安全;保证重要森林资源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4.3.2科学扑救。在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挖、各个歼灭,重点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3合理用兵。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3.4落实责任。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责任制。

区电信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扑救森林火灾时信息畅通。

4.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采取避险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在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由卫生局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及时进行救治。

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后,火灾的组织扑救应以消防总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须时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和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与扑救工作。

4.9火案查处。

火灾发生后,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查处工作。

一般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委托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院进行实地调查,确定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5.2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时限报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要求,将一般森林火灾突发事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市林业局。

5.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受伤的人员,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医疗费补助;对火灾肇事者追究责任,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行政责任和领导责任的追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5.5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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