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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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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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总结就是对我们的收获进行梳理和反思。学会适度放松,调节自己的身心状态。如果你常常感到时间不够用,不妨试试下面这些时间管理技巧。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一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09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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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二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三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xx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xx副乡长为组长、xxx(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xx(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四

派出所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市经济、政法工作会议、全国“三侦会”现场推进会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部署会、全省公安局长会、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以打带建、以建促打”的方针,坚持统筹指挥、情报先导、协同作战、全面出击、注重实效,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要以“多破案、办大案、办好案”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主动出击,化解矛盾,打防并举,确保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多破案,通过破案会战,使2012年破案总量较上年至少上升50%,力争上升100%;要办大案,要深入开展破案攻坚,全力侦办好中央和省、市领导批办及部督、厅督案件,侦办好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经济安全的大要案件。要办好案。实现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协作机制更趋完善,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打击效能显著提升,警民关系更加密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严防执法不当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杜绝因执法问题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和涉稳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破案会战扎实有序开展,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成 员:xx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工作上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29日)。充分认识当前经济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各项部署措施上来,认真研判本地区经济犯罪特点与趋势,成立领导机构,确定打击重点,制定切实可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集中行动阶段(3月1日至8月31日)。会战期间,坚持“合成、靠前、准确、深度、延伸、持续”打击,创新战术战法和打击模式,要打出规模和声势,深入、持续打击常见、多发经济犯罪活动,不间断地组织发起集群战役,对经济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形成声势浩荡的打击经济犯罪规模效应,破获一批大要案件和系列案件,打掉一批职业犯罪团伙。

五、工作重点、按照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有什么打什么,什么突出就重点打什么”的原则,在各个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工作。

打击假币犯罪领域:重点开展对出售、购买、运输、使用假币犯罪的打击工作,实现立破案数明显上升,假币收缴量和警银收缴比大幅上升的工作目标。重点区域:月湖。打击金融犯罪领域:重点开展对假银行卡、车险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工作,摧毁一批职业犯罪团伙,查处一批隐案、窝案、大案,实现破案数量的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贵溪、月湖、余江。

打击涉税犯罪领域:重点针对制售假发票、虚开、骗税和逃税犯罪较为集中的餐饮服务、建筑、再生资源、房地产等行业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职业犯罪团伙,实现立、破案件数明显上升。

打击商贸犯罪领域:重点开展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虚报注册资本等犯罪的打击工作,对系列合同诈骗案件、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及时串并,适时集中打击。

打击知识产权犯罪领域: 重点打击假农资、假食品、假药品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经济犯罪活动,保持打击假冒伪劣犯罪的强大攻势,使犯罪猖獗态势得到遏制,长效工作机制得以建立。打击涉众型犯罪领域:重点打击传销活动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确保不发生涉稳事件。

打击商业贿赂犯罪领域:以医疗购销、金融信贷、工程建设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区域行动,每个县(市、区)必须破获1起以上商业贿赂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立、破案和打击处理数力争比去年翻番。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广辟案源,主动进攻。要认真受理群众报案,切实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立;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与经济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借助公安大情报平台、经侦信息系统情报线索模块等信息资源,加强网上经济犯罪线索摸排研判;运用好特情和阵地控制手段,及时挖掘犯罪线索,扩大战果;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畅通线索移送查办渠道;对“亮剑”、“天网”等专项行动中的已侦案件及后续线索进行深度挖掘和梳理,扩大犯罪线索来源。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领域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不同地区经济犯罪的突出情况,针对犯罪易发、多发的时间节点,分门别类以集中整治、类案打击、集群战役等方式开展打击,更加注重打击民生领域的犯罪案件,重点打击金融、财税、非法集资、商业贿赂等领域犯罪和网络经济犯罪;持续打击假冒伪劣、假发票、假银行卡等犯罪活动,在重点地区开展集中整治。

(三)创新战法,提升效能。积极应对当前经济犯罪专业化、产业化和跨区域化的趋势,提升信息战、科技战、合成战的打击水平,更加注重打击破案技战法的应用和创新,特别是要继续充分发挥集群战役的强大威力,对假冒伪劣、假发票、假币、假银行卡等犯罪活动,按照“打大、打多、打深、打精”的要求,实施全环节、整网络的毁灭性打击,形成“破案会战”的强大震慑。

(四)打防结合,综合施治。

要打造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把破案与维稳工作同步部署,及时发现事关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坚决防止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要结合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认真研判本地经济犯罪特点与趋势,摸排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经济犯罪问题。要深化“积案攻坚”专项活动,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五)统筹宣传、营造声势。在会战期间,强化宣传策划,全方位地开展正面宣传,反映战果,展示成效,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发动群众、震慑违法犯罪。要突出策划,将宣传与重大案件侦办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要弘扬典型,树立和宣传一批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先进典型,以鼓舞斗志,提振士气;要把握时机,积极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5.15”经侦宣传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五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鲁政发[2009]31号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09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09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六

近年来,我所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中央和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思路,紧密有序地开展了大量工作,有力地推动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

为了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所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项公安基础业务工作来抓,进行了严密的安排部署,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队伍,确保了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各责任区民警的职责,将预防工作纳入民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并建立了预防工作例会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大力开展校内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三年来,所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授课制度,做到“课时、教材、教师、教案”四落实,多次召开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推动会”,充分发挥了法制副校长在法制教育、维护学校安全和秩序方面的作用。为使教育工作更加适应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民警通过法律讲解、案例分析、中学生形象展示等形式,加深了青少年对法的了解,并结合对教案、现场观摩课的互评,推动了法制副校长授课水平的提高。同时,结合我所预防计划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与学校、村委会、家庭的联系、合作,开展了“送法入校园”活动和“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工作,通过家长、学校、村委会宣传等途径,将中小学法制教育在进入学校的基础上,进入家庭。目前,全所辖区各村委会、各中小学利用板报、橱窗、宣传栏、大屏幕和广播等设施,建设法制宣传园地18个,全所5名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年到学校讲授法制课8次以上,对辖区内2所中学、4所重点小学的3000多名在校生上法制课达50多场。

三、针对性开展预防工作,将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我所在学校、村委会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挽救工程”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和完善“挽救工程”措施。我所成立了由责任区民警、学校领导、村委会干部和青少年家长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逐人建立帮教措施,每月谈话一次,对其讲授法律知识。

2006年6月4日晚23时许,我所民警在xx街巡逻时发现xx地方的窗户被人砸坏,在附近的三名中学生看到巡逻民警后神色紧张,经询问得知三人系xx中学xx年级的学生,因天气炎热出来散步时想到电视剧里的情节,正准备模仿其实施盗窃时被发现,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法制教育,三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针对这种行为,没有对其处罚,而是将他们送回家中,联系学校和家庭对其进行帮教,指定三名中学生的帮教民警,制定帮教计划,经常性地找他们谈心,对其进行正面教育,抵制不良思想的腐蚀。两个月下来,三人的学习成绩有了明显提高,并积极向同学宣传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及时阻止了其他同学不良思想的蔓延。

正是对青少年帮教工作的落实,三年来,我所辖区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辖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有了明显的下降,辖区“八大类”刑事案件一直保持零发案率。

四、深化维权活动,保护青少年的正当权益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青少年的维权服务力度,我所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站”建设工作,建立起集“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法制宣传站”、“青少年法律援助站”为一体的青少年维权阵地,积极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青少年及其家长的好评。2005年3月,我所民警到xx中学宣传青少年维权保护知识时,了解到该校有一名初二学生因多次偷窃东西,学校老师不愿继续对其教育,而劝其退学,学生回到家后,父母也不愿意管教,也不让你其上学。得知情况后,我所民警与学生家长联系,讲授法律知识,并与中学校领导协商,让其重新走进了校园,并通过对其法律知识的教育和生活方面的照顾,现在该学生在xx中学正常学生和生活,健康成长。

今年4月12日下午1时许,我所接到群众来电求助称:县xx学校有四名小学生于当日上午出走到xxx村,请公安机关帮忙查找。接报后,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赴大畈村开展调查访问工作,在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民警冒雨对xx村所有的网吧、游戏厅、旅店、饭店等地寻找,下午3时许,民警在xx村xx饭店处发现四名出走的学生后,将他们送交给前来寻找的家长和老师。

五、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为了进

处并纠正了影响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行为20起,净化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三年来,我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有不足之处,还需要继续努力加强和提高,我们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把辖区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派出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材料》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七

4、立即行动起来坚决同涉校犯罪活动作斗争。

5、从重从严打击涉校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涉校暴力犯罪高发势头。

6、建立长效防控机制,从严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7、加强周边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9、加大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力度营造平安和谐育人环境。

10、警校手牵手共同保平安。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八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

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

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面将我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街道严格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呈人劳社通〔〕60号文件要求。

一、目前的基本情况距县城6.5公里,街道位于县城东南面。

现辖8个社区居委会(社区托管)10个自然村,51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13万人,总面积56.39平方公里。

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辖区内部分企业已被征地占用或停业。

全街道有企业300多家(含个体工商户)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共有64家,其中建筑施工项目单位59家,搅拌站1家,轻轨项目部2家,其他企业2家,从业人员14000多人,另外还有部分刚开工建设的项目还没有登记备案。

对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城乡结合部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乡村企业,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的有关要求。

近段时间以来。

小冶炼厂、小作坊等场所(七小行业)进行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以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搞好专项行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通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提供一切救援和帮助,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认真解决存在突出问题。

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

完善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加强领导,一)统一思想。

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6月6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了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后,就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街道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科教文卫体、社会事务办、土管、司法、工商负责人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组成。

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

讲究实效,二)精心组织。

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街道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社区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

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

强化措施,三)突出重点。

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街道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1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街道8个社区居委会,50余个建筑施工项目部,4个企业,5个生产单位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单位、企业等进行彻底清查。

整个检查中,每到一家企业我都按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督促、落实,如:工商、税务、安全等部门的证照,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

检查的具体情况是1所检查企业、建筑施工项目部、个体工商户等证照齐全;2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3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4检查中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从总体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企业的用工情况都还是遵循有关规定的只有少部份企业存在招用工证件不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不稳定,针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他及时按期进行改正,切实做到不漏一厂和任何死角。

街道目前企业用工情况虽然居于稳定,四)检查中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大检查来看。

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下步工作中完善,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劳动合同签订率低;1企业职工流动性大。

相关证件不全;2大部份民工均来自边远山区。

工人的招录用登记方面手续不完善,3部份企业生产不正常。

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工伤保险未买的情况;加班现象时有出现;4乡镇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

5外来施工企业在劳务上形成层层分包人员比较杂乱。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九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鲁政发[2008]31号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08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08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

4月28日收到上级文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管委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落实和组织我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传达精神。

4月28日收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由管委会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由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许景伟同志主持,国税局局长宣读了《潍坊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采取边学边议的形式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领会,最后许景伟同志强调全区迅速成立活动协调小组,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各参加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把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到实处。

二、成立领导机构、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根据市府文件要求、区管委会成立了以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许景伟同志任组长,国税局、公安分局、地税局、财政局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及8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小组。活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税局副局长王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国税局、公安分局、地税局共同承担日常工作。以此加强对本地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

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为保证此项活动有序扎实推进,我区制定了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任务、部门分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分别安排,各部门思路清晰,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有力,为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制定了奠定了基础。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活动开展力度。

1、实行联络员制度,每个单位出一名联络员,负责上下沟通。加强协调配合力度。

2、召开定期联络会。参加单位汇报各自开展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

3、进行月通报制度。协调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公示。并提出要求,加大开展力度。

目前,我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思路清晰,组织领导有力,各部门协调配合密切,相关工作已稳步展开。

2009年4月30日。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一

简报一:

现在电信诈骗不仅仅要钱,更可怕的是要了受害者的命。针对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引发的系列命案,5日,河源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形成23个部门联手共同维护河源电信网络的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的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及河源出台的相关专项行动的方案,9月5日上午,我市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据悉,河源仅发生130起电信诈骗案,此后发案率逐年上升,至前8个月,已立案450起,今年来,龙川、连平先后成功侦破多起影响恶劣的电信诈骗案。针对连年攀升的`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彭定邦指出,主要是犯罪手法多变,防范打击难、侦查难度大和打防工作机制不全,打击合力效果不佳。

下一步,针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蔓延趋势,要求各部门要强化认识,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防范、宣传、建设一起抓,努力实现“案件和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破案和抓人明显上升”的“两降两升”目标。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此次行动确定的12类重点违法犯罪人员为打击对象,依法惩治犯罪分子。公检法三家要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人民银行、银监、通管以及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全力支持配合,最大限度为止付挽损和侦查办案提供便利。

彭定邦指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不是一家能完成的,而是要依靠23个联席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来维护我市电信、网络的安全。

简报二:

9月1日,记者在全市打击治理“盗抢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上获悉,按照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治理“盗抢骗”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专项行动。

近年来,经过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治安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态势,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销赃犯罪和电信诈骗、“伪基站”、“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和隐患。本次专项打击行动以“打侵财、破小案、保民生、暖民心”为目标,重点打击涉及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和销赃等犯罪活动的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销赃犯罪、街面犯罪和惯犯累犯等五类犯罪,力争多破案、多打处、多追赃,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把保障民生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简报三:

9月1日,双峰县正式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

双峰是列入全国7个电信诈骗重点整治地区之一。ps图片敲诈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范围广、影响程度深,严重损害了双峰的形象。为拔除“两诈”犯罪这颗毒瘤,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定决心,压实责任,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为达到全面摸排管控的目的,该县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将人员摸排管控责任压实到乡镇,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组的分块包干负责制。县里抽调专人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乡镇督导专项工作。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干部包干到户,责任到人,深入开展摸排、清理、教育、帮扶、管控工作,全面澄清外出务工人员、历年来被打击处理人员和现在可能从事违法犯罪的重点人员底数,建立数据库,对重点嫌疑对象实行动态管控。至今年8月底,共摸排出以来被打击处理人员1315人,疑似嫌疑对象39947人,重点嫌疑对象18483人,录入数据库9998人。对辖区内宾旅馆、出租房屋、金融通信网点等场所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出城主要路口和全县交通要道不定期设关堵卡;对网吧系统加强监管,多管齐下,挤压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在打击治理中,他们坚持以打开路,铁腕整治,形成高压态势。公检法司等部门密切配合,深挖细查,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3年的专项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39人,其中刑拘待捕73人,逮捕407人,移送起诉385人,追回逃犯313人,打掉犯罪团伙72个,破获案件1607起,缴获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作案工具4300余件,追赃挽损止付1200余万元。全县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下降。

此次攻坚行动,将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摧毁一批团伙,铲除一批窝点,实现20全年案件数同比下降90%以上,退出全国重点整治地区的目标。

更多。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二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城镇派出所在特克斯县委、政府和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主力军、先锋队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城镇派出所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20xx年2月12日我所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认真组织民警领会学习《xxx中央xxx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并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副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各警务室警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二是推动工作落实。在工作推动进程中,全警动员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及推进会议10场次,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具体部署,及时把握行动方向、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认真摸排重要案件和线索,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一是发动群众征集线索。综合运用移动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通告、标语、led屏等,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和打击重点、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奖励办法和举报方式,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截止目前,共悬挂横幅2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3余张,召开扫黑除恶宣讲会20余场,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利用每周一升国旗期间集中宣传260场次,张贴《通告》、标语1000余份;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1个;受教育群众2万余次。

(三)警情研判深入摸排核查线索。梳理2015年以来多人参与、黄赌毒等警情进行研判,进行线索深挖摸排。组织民警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走访,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对是否有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高利贷等情况进行重点摸排,坚定不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把扫黑除恶斗争推向深入。共计开展入户走访10500余户、30000余人,深入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农贸市场、早市、建筑工地摸排100余次,排查重点人员、前科人员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500余人。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起来。

二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策应,相互沟通,形成协作机制,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一、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办案质效。

(二)注重沟通协作,凝聚打击合力。

二是加强捕、诉衔接。充分发挥与公安机关建立的侦捕诉衔接机制作用,在侦查环节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主动提前介入,了解案件侦破进展,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在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后,通过发出“继续侦查提纲”、每半月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召开案件推进协商会等形式,指导公安机关及时补充证据、追抓漏犯、追诉漏罪。共发出《不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24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提纲》61份,同步跟进继续侦查取证工作。

(三)准确把握政策,依法精准打击。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四

通许县历来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整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大力配合,不断创新预防理念,深化重点项目,落实目标责任,狠抓基层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抓教育,青少年综合素质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1、以“读书、实践、成才”为主题,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形式新、内容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坚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引导广大青少年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陶冶情操、提升素质。

2、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氛围浓。县文明委、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妇联就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了部署。

3、大力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 青春自护暑期行动”和“绿色网络行动”等活动,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利用通许县实验小学等一大批法制教育基地的优势,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抓服务,满足青少年就学就业需求,青少年成长发展环境得到优化

1、及时救助困难青少年,保障其基本生活。县民政局狠抓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县司法局开展对家庭困难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行动;县妇联、团深化“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建立了12个村级留守儿童服务站,从源头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预防了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2、关注青少年就学状况。开展“温暖冬天〃希望工程爱心大动员”捐赠活动。联合青年志愿者向同学们赠送了手套、茶瓶等礼物,以保证孩子们过上一个温暖的冬天和欢乐祥和的春节。联合县地税局向北岗村希望小学建起了通许县第一所“希望书屋”捐献了近1000册价值5000元的图书,并为他们配备了两套书柜。今年8月26日,由共青团通许主办的“通许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捐助仪式”在县一高举行。爱心企业和个人捐助的8.6万元善款,资助了来自全县的43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大一新生,帮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助他们圆了大学梦。

3、服务青年就业创业需求,优化青年就业创业环境。逐步建立起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4、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大力开展文化市场整治活动,极大网吧监管力度;加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三)抓重点,“法制进校园活动”效果明显,闲散青少年专项服务活动有序进行。

2、闲散青少年专项服务活动有序进行。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开展开封市闲散青少年专项服务活动的意见》,在全县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县闲散青少年的底数和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在全县304个行政村设立304名闲散青少年调查和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员,重点对闲散青少年进行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就业,让他们有事可做,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关于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

1、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教育。推动法制教育基地建设,通过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以及青少年维权优秀案例选编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年进行自护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

(二)整治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协调预防工作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网吧综合监管,推行网络防沉迷系统,开设公益上网场所。加强出版物市场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整治。

2、深化未成年人“无犯罪、无吸毒、无艾滋病、无辍学”“ 四无”村庄(社区)创建。做好村庄(社区)未成年人信息摸底登记,推行规范化流程。推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不断扩大未成年人“四无”村庄(社区)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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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五

近日,永福县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及周边地区的游医摊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共出动车辆4台次,人员16人次,依法取缔了游医摊点6个,收缴用于非法行医的器械和药品一批。在清理整顿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向人民群众讲解就医的正确途径,宣传游医行医等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公布了打击非法行医的.举报电话,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和参与打击游医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

经调查了解,此次行动所取缔的6个游医摊点非法行医人员中有2个摊点属外来游医,一个来自柳州,另一个来自外省。通过全面清理整顿,有力地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清除一些非法行医点,对非法行医者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同时净化了永福县的医疗环境,规范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消除潜在的医疗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此次专项行动还抽查了5家保健食品经营部(养生馆),现场检查未发现实施医疗行为。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六

根据《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部署(20xx年4月20日前)。

1、按照市局工作要求,县局成立发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稽查局、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稽查局。稽查局具体牵头,指导协调各管理分局共同组织实施。

2、发票检查重点:金融保险、房地产、建筑安装、餐饮娱乐、中介机构。对上述行业存在的`非法制售、虚开、使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偷逃税等违法犯罪,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打击。

3、确保完成市指令性查处任务,查处违法受票纳税人户数分解到分局,对完成任务情况纳入当年分局绩效考核内容。征管、开发区、城关、源潭分局查处户数不少于2户,其他各分局查处户数不少于1户。

二、检查实施(20xx年4月21日至10月)。

稽查局、各分局要统筹组织、精心谋划发票检查工作。合理调配检查力量,安排业务能力强,思想作风硬的人员参加发票整治工作,要将发票检查和各类税收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发票检查成为必查环节和必查项目,做到“查税必查票”,从中发现涉税违法线索。在发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违法问题,要对纳税人开展深入税收检查,做到“查票必查税”,依法追缴其应纳税款和作出处理。

各分局要认真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汇总、整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发票违法犯罪案件,并从5月份起,每月底前将本月《发票使用情况检查统计表》、《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稽查局。

三、工作总结(20xx年11月)。

各分局要总结发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整治工作措施及其实施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稽查局要做好全县发票整治工作的总结、报表统计报送、信息报送,对各分局的发票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七

我国对涉危废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两高”环境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广东环保“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加大现场核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涉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1日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来,省环保厅和公安厅联合开展广东省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各地环保部门成立了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工作)小组或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公安机关制定落实措施,形成了打击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规范整治了一批环境问题,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自8月开展以来,全省出动7448人次,检查企业1925家次(其中危废产生单位1759家次、危废经营单位97家次),检查废弃河道81条(点位、处)、厂房235个、坑塘101处、废弃矿井6个;要求整改233家,立案53宗,实施停产、停业、关闭14家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宗,查封扣押案件3宗,限产停产案件12宗,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2宗,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20宗。对5月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存在涉及危废问题的企业后督察81家次,强行拆除土小企业3家。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篇十八

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124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假发票的印制、倒卖、使用和发票的非法出售、购买、虚开行为,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二)工作任务。集中力量对印制、兜售假发票,以及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使用虚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进行整顿规范;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采取有效手段,阻截发票违法信息传播。

三、

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分工为保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省军区政治部、省军区后勤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税局,具体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使用环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放购物卡的商业机构的发票管理;依法严肃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积极探索普通发票等凭证的稽核方法。

省公安厅: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法律适用方面的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公安厅共同建立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日常工作机制,具体负责运用技术手段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等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阻截。

省财政厅: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查处违法违规制售、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

省审计厅:加强对审计监督对象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嫌税收违法问题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监察厅: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工商局:依法查处利用虚假注册公司从事虚开、代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假证件活动。

人行南京分行:依法严格监测大额现金交易,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力度,减少现金使用。会同税务部门研究建立银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省法制办:会同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及时研究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制问题,做好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省法院:指导各地法院做好发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从快从严审判发票刑事案件,推动并提高案件审判效率;严格执行发票等涉税刑事案件的定性、量刑标准。

省检察院:指导各级检察院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做好并指导各级检察院查处隐藏在发票犯罪活动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

省军区政治部、后勤部:加强对军队及军队所属单位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依法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取得使用假发票或其他不合法凭证涉嫌犯罪的,依法侦查并移送起诉。

省综治办:指导各级综治组织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整治;逐步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工作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

省委宣传部: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组织媒体配合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工作。

四、方法步骤根据“全面开展、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要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4月—5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地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确定工作重点及方法步骤。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意义。三是抽调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提出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抽调人员到部分地区和重点单位指导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和打击处理阶段(2009年7月—10月)。按照“明确重点、分类整治”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手段,重点查破一批大案要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发票犯罪案件,由省、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层层落实办案责任。打掉制造、贩卖发票的职业犯罪团伙;整治车站、码头和广场等假发票集散地;捣毁制售假发票以及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发布销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信息的窝点。二是以餐饮服务、商业零售、建筑安装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购买、接受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使用虚假发票的查处力度。三是对发票承印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整改建制阶段(2009年11月)。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归集、分类、汇总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加强报销原始凭证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预防发票涉税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

(五)。

总结。

表彰阶段(2009年12月)。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等,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要抓紧成立相应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机构,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于2009年5月底前报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工作。

(三)把握重点,严厉打击。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确定打击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制售假发票及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站、散发名片、小广告等方式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行为;重点行业是餐饮、劳务服务、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商业零售、外贸等行业。各市要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对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并报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区别情况,分类治理。对自查认真、纠正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视情节从轻或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敷衍塞责、避重就轻的单位,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依法查处。对使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报销情节严重的,依法按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从严惩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的相应责任,并通报曝光。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协作,部门联动。一要统一指挥。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由省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服从调度和指挥。二要统一行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安排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三要统一政策。国税、地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案件取证标准与政策口径,并对参与行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查处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四要统一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存在争议的,逐级上报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定性处理。五要督查督办。各市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重大案件24小时内报告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市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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