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设计应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限制条件。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调研和收集相关信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建设有关事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强化工作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省民政厅《转发省编委〈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机构设置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努力探索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机构建设的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有效落实。
(一)组建机构。一是街道成立民政办公室。建立以街道民政办主任负责制的机构体制,街道民政工作由民政办公室承担,低保科员、社区科员在民政办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各乡镇(街道)整合分散的社会救助工作力量,2011年10月底前,组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由市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管理,设立专门工作场所,购置所需办公设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归市民政局直接领导。
(二)规范职能。“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统一承担所辖区域内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户认定等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三)编配人员。“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数量按不少于所辖区域内低保家庭数量1:200比例配备。工作人员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是整合现有乡镇(街道)低保工作人员力量,二是不足人员部分由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聘人员按工作需要择优录用,政府与其一年一签合同,工资按我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支付。
(四)落实经费。逐步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投入机制。乡镇(街道)工作机构经费,根据区域内低保对象家庭数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确定。
(五)加强培训。建立社会救助工作常态培训机制。新聘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要结合工作需求,适时进行技能考核,尽快使其适应工作角色,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努力树立社会救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机构建设是社会救助工作的根本。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建设对促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确保机构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落实,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在规定时间内,将工作机构组建到位、工作人员考核、编配到位,确保机构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职能、规范管理。市民政部门要指导“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完善工作职能,将相关社会救助工作统一“归口”于新建机构管理,统筹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切实理顺社会救助工作在基层的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工作规程,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二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工作,对低保人员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实际财产及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增减或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整治活动共核查150477位低保对象,退出7198人,新增3898人。
2.坚决查处“人情保”现象。
根据《省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要求,对未能如实填报信息的村(居)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查处村(居)委会干部私自代管低保证和低保金发放银行卡的情况。各县区设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及时纠正。
此次整治,我市共接到群众举报59件,其中48件查证属实并处理,有效减少了“人情保”“错保”的现象。
1.严把审核关,加强经济状况核对。
在低保审核审批中,严把低保准入关,不断完善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错保”。同时,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对低保户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水平。目前,市市本级、县区已经成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大大提高了对低保户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水平。
2.加快社会救助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在全市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建设为契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制定明确的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流程,严控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服务大厅内,做到标识鲜明,政策清楚;工作人员应主动将咨询投诉电话告知困难群众,对群众提出的可行意见认真采纳,做到亲切服务。
3.积极开展主动发现工作。
市区及四县共建了7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并以此为依托,建立起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平台,通过每日的沿街巡查,积极开展主动救助。据统计,现已有439人通过发现机制得到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4.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
逐步建立起部门间协同办理机制。现阶段,我市已有8各县区建立了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构建和完善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八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市级的家庭状况核对机构已经建立,县区的机构建立也都在推进之中。市级的核对机制建立也进入了实质阶段。
目前,已开展急难个案会商15次,及时处理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将逐步完善。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例会;加快制定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更新核对系统,强化经济核对的公正、全面、准确、便捷;进一步完善以“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作用,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能力和水平,扩大惠民效应,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三
2015。
〕
21。
2015。
年
7
10。
以加强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为民办实事、解难事为主题,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推动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推动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规范实施,推动大新县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乡(镇)及局各股室自查整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方式分阶段开展。各乡(镇)、局各股室要积极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
2015。
年
8
月,我县各联席单位成员要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进行检查指导。检查形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档案)、核对财务凭证、入户访问等。
1.
2.
县级出台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政策文件情况;
3.
4.
县级出台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政策文件情况。
1.
2.
3.
县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及运行情况;
4.
县级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
县级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设情况,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发挥情况。
年,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
2.
县级、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3.
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服务情况,开展设立许可和法人登记开展工作情况;
4.
低保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应用情况及数据上传情况;
5.
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开展情况;
6.
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协调机制落实情况;
7.
乡(镇)社会救助的政策、工作职责和监督电话上墙、制定申请分办、转办流程、窗口提供申请表格和有关救助指南资料情况。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7
月
28。
各乡(镇)、局各股室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查面要达
100%。
8
月
20。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自查报告(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等)。
区民政厅会同社会救助厅际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组成督导组,围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抽查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查阅有关文件、档案材料(包括电子档案)、核对财务凭证、入户访问等形式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区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及崇左市督查意见,认真落实整改。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各乡(镇)、局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工作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发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切实将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县民政局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要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召开会议,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仔细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调研,进村入户,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强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宣传工作,公布监督服务电话,把宣传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和了解基层意见建议结合起来。要规范检查人员行为,廉洁自律,客观公正、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保证工作不走过场。
各乡(镇)要切实加大对专项治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处罚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纠正到位,并如实上报。在自治区、市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过这次自查自纠,各乡(镇)、局各股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个性问题拿出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逐一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要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落实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社会救助监管工作。设立服务监督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农民群众举报、投诉和政策咨询,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乡镇干部的一线监管作用,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每年要对上年度的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并形成制度化,切实保障社会救助各项惠农政策贯彻好、落实好。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四
全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公信度,让社会救助政策深入人心,推动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xx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民发〔2015〕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主题是:“救助有我·镇村行动”。
“救助有我”就是以组织志愿者为主,走村串户宣传救助政策;“镇村行动”就是以村社为主,以村民为主,开展针对性的宣传。
二、活动内容
突出宣传低保政策,并做好民政有关的医疗、老人、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救助政策以及优抚、安置政策的宣传。
采取多种形式,把社会救助政策送进村社、送进院落、送进农户、送进村小、送进医院、送进公交;召开院坝会,设置宣讲站(台),开通广播宣讲社会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等有关政策;办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大造声势,让广大群众生动直观了解救助政策。
三、活动的'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外郎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叶xx任组长,副镇长彭xx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民政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田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日常事务。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筹划阶段(9月25日——9月30日)。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资料和人员准备,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24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借助本辖区的宣传资源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
各村(社区)要通过组织志愿者开展宣讲、召开学习会、张贴标语、横幅、组建宣传队伍、设置政策宣传咨询台、流动宣传车、开办专栏、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社会救助政策知识解答》宣传光盘等方式进行宣传,在10月15日—10月22日,镇政府选择1-2个村、院落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评估总结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将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形成总结材料。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与“做困难群众贴心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活动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文化、市政等部门的配合,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民政工作、为老百姓办好事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保障活动效果。
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要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与惠民资金检查、城镇低保复审、城镇低保公示审核等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民政救助政策、办理审批程序、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要密切关注宣传过程中发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帮助老百姓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九眼桥社区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宣传周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并结合社区实际,计划于2013年10月21日——10月27日在社区范围内开展以“阳光救助暖万家”的社会救助宣传活动, 积极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知晓度。
本次活动将以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进行,以“阳光救助”为重点,帮助社会各界即时了解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扩大社会救助工作的影响力。
1、充分利用社区公开栏、公示栏等公众场所,张贴宣传手册,宣传资料,以“什么人可以得到救助”、“如何申请审批救助”等为核心,详细说明社会救助的标准、条件、申请、审核、审批、资金筹集和发放、监督监管等关键环节。
2、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市民关心、关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充分利用新型社交互动媒体,丰富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
组织专门人员在社区基层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政务微博等互联网媒体上进行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面和公信力。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五
我县有各类残疾人2.53万,约占总人口的6.33%,他们绝大多数都生活在农村且家境相对贫困。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得到政府和全社会特别关心和特别扶助的队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县残联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积极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有了较快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高度重视残疾人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残联与民政、人保、卫生、教育、财政、扶贫、司法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单位能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合作,切实履行各自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各乡镇都建立了残联组织,配备了残联专职干部。残联组织建设和救助体系建设及其有关工作已初具规模,努力使广大残疾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的残疾人得到了应有保障和有效服务。
(二)积极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推进扶贫解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与集中就业。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每年举办几期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努力促成残疾人再就业。
为41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救助,累计资金近30万元;
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368件,累计资金10万余元;
为8000余名残疾人建立了康复服务资料档案;
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户,累计改造资金6万元;
为80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2.08万元;
举办了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共培训城乡残疾人104人;
安置居家托养200户,合计资金9.1万元;
完成残联系统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5户,累计发放改造资金11.25万元;
完成住建系统残疾人危房改造25户,累计发放补助资金超过40万元;
为全县826位低保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护理补贴;
为残疾人创业典型提供了100万元的康复扶贫贴息贷款。
(四)丰富了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社会各界关爱扶助残疾人等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利用有关残疾人节日开展残疾人康复知识宣传活动,发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资料。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关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培育和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助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在井冈山报、省残联月刊上发表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新闻报道,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培训体育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残疾人工作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县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仍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一)残疾人救助范围不宽。残疾人康复和其他疾病治疗的费用本应该是由政府、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解决,但由于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对缓慢和在城乡发展之间的不平衡,政府、社会和家庭三者承担的能力有限,很多残疾人得不到相应的治疗和康复,尤其是0到6岁的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工作得不到大力发展。目前对残疾人采取的救助措施基本上都是以低保划线,只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救助,使得一些家庭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或处在低保标准边缘的残疾人很少获得有效的救助,比如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除了要求是重度残疾人外,还必须是低保户。另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是按家庭人均收入计算的,绝大部分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由于没有收入,又不可能单独立户,而无法获得救助。此外,我县现在残疾人登记持证率只有31.8%左右,加上宣传力度还不是很够,使部分应该获得救助的残疾人游离于救助范围之外,难以完全实现应助尽助的要求。
(二)残疾人救助标准偏低。残疾人中,绝大多数的生活状况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很大一部分残疾人生活仍处于贫困线上,目前,财政缺乏相应项目配套资金支出。近年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也存在较大阻力,以往是由财政代扣,现在改为由单位自行申报,去年仅教育系统的残保金就欠缴20余万元,经费相对不足,影响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救助工作的开展。现行的低保标准,是根据日常生活基本开支设定的,只能解决最基本生活问题。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残疾人的一些特殊的开支,如精神病人长年服药、拥有代步车的残疾人耗油费用等等,这些开支仅靠低保是远远不够的。再如对残疾人患重大疾病的救助标准,与目前昂贵的医疗费用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难以为济,有的残疾人只好“小病扛,大病拖”,有的患病后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危及生命,家庭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
(三)残疾人救助机构不健全。承担贫困残疾人救助工作的主要是残联系统。目前,最突出的矛盾是乡镇残联的机构配置与日益增多的残联工作业务不甚相称。随着残疾人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基层残联机构显得越来越重要,任务也越来越多。现在我县的乡镇残联虽已配备了残联理事长和残联专干,但是乡镇理事长仍是民政所长兼任的,只是挂了个头衔,乡镇残联专职委员是公益性岗位,每月工资为500元,他们对政策的把握和业务知识相对缺乏,不能很好的适应残联工作特别是救助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另外我县缺乏相应的残疾人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仍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
三、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几点建议。
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仍需做好和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保障服务长效机制。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改善基层残联干部和专业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做到人员、经费、场地、职责四落实。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建立xx县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再就业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拓展救助服务途径,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推进残疾人服务再上新水平。
(二)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一要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事业投入的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情况,以财政预算的形式,保证残疾人救助资金投入的可持续性,切实提高救助范围和水平。尽快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依法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实现应收尽收。二要逐步将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标准、处于低保标准边缘、生活存在严重困难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并给予专项救助。在最低生活保障中,应对无劳动能力、需要他人照顾的智力、精神和残疾等级二级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单独核算,给予全额低保。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发动社会爱心人士、慈善机构,设立专项救助基金,促进残疾人救助事业的发展。
(三)健全残疾人医保服务体系。一要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医疗费用支出的补助力度。逐步改善和解决目前残疾人医疗救助资金相对不足的突出困难与问题。二要在医疗保障体系中,建立单独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如残疾人就医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贴,将残疾人肢体矫治手术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诊疗目录,提高残疾人住院费用和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设立实施精神病患者在家后续治疗用药的补助政策措施。三要加快专业医疗和相关的康复机构建设,尽快建成我县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以满足广大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的实际需求。
(四)加快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市政设施和建筑物等必须设置规范的盲道、便道等无障碍设施,已经建成而未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要尽快改造。交通运输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改造力度。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和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必须建有规范的`无障碍设施,同时要加大对挤占、损坏盲道等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日常维护管理。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出入、通行方便,把有关工作机构和活动场所设立在房屋底层。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xx〕25号)和《永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永民函〔20xx〕7号)文件精神,我区被定为全市“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县区。为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全面加强我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我区网格化管理和党务村务民主协商监督月例会的成功经验和优势,借助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全国115个县区之一)和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县区(全市唯一)的机遇,积极探索社会救助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的路径,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推进防返贫工作,打造“精准救助先行区”,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建设“精准救助先行区”为目标,强化党建引领,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机制,探索精准救助、主动救助、全域救助的“党建+社会救助”新模式,将社会救助与基层党建、基层社会治理、防近贫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行“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全面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组织牵头、民政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社会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向心力、凝聚力、亲和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社会救助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着力构建资源融合、分类施策的综合救助体系,逐步实现精准救助、主动救助、全域救助、高效救助。
按照“方便群众、无缝对接”的要求,将村(社区)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实现网格管理“一格一员”的标准。注重将党员按程序招聘为网格员,将优秀网格员发展为中共党员,建设一支高素质“零距离”为民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建立“支部领导、支书负责、支委包片、党员联户”的“党建+社会救助”帮扶机制,实行“一对一”联户帮扶制度,每名党员帮扶1户以上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按照“缺什么帮什么”原则,制定帮扶措施,明确联户帮扶工作内容,建立常态化党员联户帮扶长效机制,实现精准帮扶。
依托“党建+社会救助”网格体系,利用“智慧零陵”公共服务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居民群众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就业就学务工信息、收入财产信息、残疾就医信息、遭遇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报告,村(社区)、乡镇(街道)即办直办代办,区级平台(中心)交办、督办,相关部门(单位)办结反馈,减少困难群众来回跑的现象,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社会救助改革,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动态管理更高效。实行城乡低保精准补差救助,改“评”为“算”,变“分档救助”为“补差救助”,实现社会救助高效化、精准化,不断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实行社会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一卡通”发放,实现资金封闭运营,管理使用规范,监督精准高效。
(三)依托“党建+社会救助”网格体系,利用“智慧零陵”公共服务平台,将“党建+社会救助”帮扶工作职责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将社会救助问题线索上报纳入“城乡网格化平台信息系统”问题事件上报内容。利用扶贫监测预警机制,将预警信息及时交办乡镇(街道)和相关区直部门处置,及时反馈、及时销号。利用党务村务民主协商监督月例会议事制度,将群众困难问题发现纳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日常监督内容,及时反映、及时处置。把困难群众上门变成基层党组织和网格员登门,实现政策找人,提高救助时效性,确保高质量主动救助。
对象全覆盖。利用党员联户帮扶机制,党员与困难群众建立点对点、面对面的救助帮扶联系,将包括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支出型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帮扶范围,实现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全覆盖。地域全覆盖。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不设户籍限制,可直接向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享受跟当地居民同等的救助服务。措施全覆盖。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和救助需求,按照相关救助政策,分别给予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等各类救助帮扶,实现救助政策全覆盖,救助措施全落实,按照一户一党员、一户一方案细化帮扶措施,从根本上推动解决困难群众政策理解不够,困难求助问题,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推动我区社会救助工作人性化、智能化快速发展和高效、快捷、优质的社会救助服务。社会力量全参与。以村(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员、网格员为主体,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社会救助、防返贫和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和爱心活动,通过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对“党建+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宣传,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类别化、差异化、个性化救助需求,与政府救助形成有效互补。
三、实施步骤。
各乡镇街道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基层党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需要上级推动解决的重点难点事项、基层党组织人员构成、办公设施建设等情况,为全面开展“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研究推行“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推行“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选择1-2个条件相对较好的行政村(社区)全面开展“党建+社会救助”先行先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在试点基础上,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现场会,组织各乡镇、街道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对全面推开“党建+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实现全覆盖。
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党建+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成效,于20xx年11月30日前向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报送工作总结。区民政局派出工作组对试点工作进行评判验收、并向市民政局报送试点工作的评估总结,迎接市民政局的评估验收。
加强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探索基层党建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党建+社会救助”,不断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更好发挥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强大支撑,促进基层党建走实走深。
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机融合。通过“党建+社会救助”,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包联帮扶责任机制,让党员包联帮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社会救助常态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和救助质量。
统筹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信息研判,及早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通过“党建+社会救助”,做到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及时响应救助诉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用活监测预警机制,提升发展能力,带动贫困群众长期稳定脱贫。通过“党建+社会救助”,不断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机制,落实困难群众的各类救助政策,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奋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组织保障。
区委区政府成立“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分管党建的副部长、区民政局局长、区乡镇振兴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提高“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工作的政治站位;要强化党建引领、健全体系机制,切实强化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全力完成“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形成一个切实可行的成功经验。
区级安排“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经费2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
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党建+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反映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党员群众参与热情,为深入推进“党建+社会救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弘扬优良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把工作从墙上落到地上,落到群众心坎上,推动“党建+社会救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七
我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实际出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并逐年加以健全和完善。
(一)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20xx年9月我县出台了《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发[20xx]36号),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进公开公示、加强动态管理,建立起“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动态管理、社会发放”的管理运行体制,积极推行“阳光政务”,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县19xx年初步建立起城市低保制度,20xx年农村低保制度开始全面实施。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把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城乡低保提标列入为群众办实事内容,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873户、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270、2元;农村低保对象xx人,发放低保金xx万元,人均补差水平达到145元。
(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低保标准,逐年提高社会助标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我县再次提高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120元,实现了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二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我县成立了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一步加强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能力。
近年来,我县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覆盖面逐步扩大,医疗救助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xx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县民字[20xx]36号),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小病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将解决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的医疗难作为重点,提高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分层次实施救助。截止目前,农村医疗累计救助4759人次,发放救助金额xx万元,并资助26324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金额43。8万元;城市医疗累计救助xx人次,发放救助资金xx万元,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看病难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好《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xx]9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府厅发[20xx]31号)的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困难,我局20xx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xx]34号),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对生活出现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xx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1、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资金保障机制和筹措机制不够健全,不能满足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2、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创新,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1、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思想认识和具体行动必须与党和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力求宣传政策要详尽,执行政策不走样。
2、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意识。
3、加大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坚持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督查形式和内容,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以上是我县救助工作的汇报,如有不足,请提出建议或意见!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八
1、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14户,保障人口25人,三无对象1户,一般对象13户,月享受金额4673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新增2户,下半年新增低保户1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变更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一切低保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均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无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2、积极宣传低保政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和社区低保户定期进行低保等有关政策学习,全年定期组织低保户学习3次,并组织低保户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19人次。
3、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正常有序地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发挥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作用,基本做到无错保、漏保、人情低保的现象的发生。对a、b、c卡人员及时分类上户调查,及时掌握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动情况,同时还通过邻居或栋组长侧面了解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变动情况。
4、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居民群众,并做好信访记录。对前来咨询低保的群众,仔细讲解低保政策和申报程序以及所须的申报资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走访调查,给予答复,并对反映问题的群众的姓名保密。全年接待来访10余次。
1、积极宣传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和精神病人药物救助政策,组织社区工作人员、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和社区居民进行有关政策的学习。我社区医疗救助5人,救助金额18080元。社区低保户谢英身患尿毒症、肾衰竭,每星期2次往返医院进行血透治疗,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家庭生活困难。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后及时探望慰问,送上了慰问金,同时也积极为她办理大病医疗救助,为其解决实际问题。
2、对社区低保户和特困居民和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并做了详细的记录,及时准确地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的对他们实施救助。
3、按工作程序正常有序地开展救助工作。尤其与需救助的对象进行深入的交流,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意见和解决办法。及时对救助的对象采用正确的救助方式进行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九
xx市交通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共建和谐社会”战略方针,结合交通行业实际,从为职工办实事着手,认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弱势群体进行帮扶,并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满腔热情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今年的如下:
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局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市交通局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市交通系统社会救助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1、对下岗工人再就业实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凡持有下岗证明从事道路运输的业户,可享有减免运输管理费的规定,20xx年对30多户下岗职工减免运输管理费3万余元。
2、对市区内1000余台农用三轮、四轮车免收了运输管理费,今年7月份起又免收了1吨以下四轮拖拉机的养路费,合计免征80余万元。
3、免征了出租汽车的运管费及城区内运营的出租车免征客运附加费,跨出城区的出租车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共免征近500余万元。
4、从事个体客、货车辆参加准驾培训的人员,可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享受减免驾驶员培训费10的优惠。20xx年减征、免征各种费用近600余万元。
建立健全”送温暖”工作机制。市交通局及其所属各单位均建立了困难职工预警预报机制和特困职工档案,对特困职工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马楼村和百善镇道口村,送去1500元慰问金和生活必需品,慰问困难户10户。”两节”期间,我局自筹资金慰问局属集体企业困难职工,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孤寡老职工,虽然进入低保但生活依然十分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成员患病给家庭带来负担生活较为困难的职工和困难党员、军烈属、企业军转干部等270户,共发放慰问金5.02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捐款,今年向扶贫解困难办公室缴纳捐款2.2万元。
扎实开展”育才关怀”行动。市公路局直属分局养护道工孟建才遗霜吴传荣的子女:孟玲、孟生姐弟俩,于20xx年7月双双考入了普通高校,因其父早已病故,其母无固定职业,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在危难时刻,交通局和公路局党委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并号召职工为他们捐款1.9万余元,解决了当年入学各项经费。今年,局党委又积极请示市金秋助学办公室,在市领导的关心下,市金耿助学办公室又为他们资助4000元的学费,解决了部分困难。8月底,汽运公司对所属单位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女进行了慰问,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积极创造就业机会,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汽运公司成立了营销公司,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竞争上岗的办法招收下岗职工19人,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下岗人员的困难问题。
我局下属集体企业xx市汽车修理总厂,停产多年。多年来,职工一直拿不到工资,20xx年7月进入破产程序,宣告破产时,该厂97名职工中有58名职工按政策办理了退休手续,有39名职工不够退休条件,处于失业状态。由于管理不善,该厂资产损失殆尽。目前,该厂仍欠交退休职工医保金和在职职工养老金及失业金共计100余万元,尽管交通局党委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主动找社保部门进行协调,争取各方面支持,仍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这部分职工领不到失业金、文化水平、技术水平低、就业难度大,只有个别人员吃了低保,生活较为困难,成为不稳定因素之一。
汽运公司改制初期有289人下岗,20xx年公司步入良性发展后有部分人员。
实现再就业,部分人员按政策办理了退休,但目前仍有210人下岗,目前这部分人员要求上岗,就业压力较大。其欠他们要求补交20xx年9月以前(20xx年9月以后已续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大约共需150万元),以及20xx年8月以前的生活费(20xx年8月后正在兑现)。短时间内公司很难解决这些问题,造成部分职工思想不稳,另外,公司发展生产资金不足,工人工作环境较差,由于缺乏资金,汽运公司汽车修理厂不能建设相应的厂房,工人一年四季都在简易蓬子下工作,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1、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部门社会共建和谐社会,加强救助领导机制和救助体系,形成上有人抓,下有人管的工作局面,使之形成网络。
2、制定交通部门社会共建和救助责任制,并纳入考核内容,认真落实社会救助信息通报制度。
3、根据交通工作实际,认真调研,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共建和谐交通。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十
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xx〕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xx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xx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xx年为6325户10763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xx年为99040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
20xx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xx〕35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xx年制定完善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xx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xx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13个(其中灾后恢复重建11个;改扩建2个)。灾后恢复重建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总面积15561平方米,总投资2990万元。目前,大桥乡敬老院正在内部装修;老厂乡敬老院、马路乡敬老院、迤车镇敬老院、火红乡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余6所灾后重建、新建敬老院的征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建上村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并已审核通过,图纸已经审核通过,地勘已经审核通过,县发改局已批复,前置审计已经结束,现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中旬可以开工建设。改扩建新街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地勘已经审核。
20xx年我县乡(镇、街道)共有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105人。原来转由民政局核报预算的现有44人。全年为14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28.01万元。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的城乡低保数据已导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人员核对、审核审批工作正有序开展,整个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数据量将与民政台账一致。
我局把建立xx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关于请求批准成立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请示》(会民请字〔20xx〕26号)上报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县编委会20xx年9月29日研究,同意xx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加挂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
一是年初xx县人民政府转发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公告的通知》(会政发〔20xx〕35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今年来,对全县12.36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手工信息核对,及时、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一)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基层低保工作部门人少事多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立正式民政机构和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补助标准太低。从20xx年以来,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月人均供养标准都是104元。20xx年1月起,农村低保a类人员月人均已经达到156元,补助标准已远远高于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由于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属“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三无人员,104元的补助标准已无法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
(三)敬老院建设项目手续难办。由于相关部门规定多、程序多、要求多,新建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困难较大。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群众多,据统计,全县尚有低保边缘贫困人口10万余人,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困难重重。
(五)我县2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均不属于事业编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敬老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由于我县23个乡镇(街道)都有的金融机构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形式发放,资金量大,按月发放存在一定困难。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十一
截止12月末,全市保障人员78743人,月发放保障金497.1万元,累计发放保障金5836.9万元。全市城市低保人均补差达到63元,超过省里要求的人均补助60元的目标。
(二)严格资金管理。年初,全市落实地方财政低保资金预算540万元。省拨我市4229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拨到位。在国家补助资金没有及时拨付的情况下,全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由地方自筹资金按月垫付发放保障金,做到了足额按时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6个县(市)区通过银行、邮政部门全部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
(五)深入开展社会保障试点工作。按试点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承担领取失业救济期满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对无力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本人按低保标准发放生活费的工作任务。主管领导和救灾救济科人员都被抽调到市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任职,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的同时,利用全市试点动员会的机会,对各县(市)区领导进行低保业务培训。同时配合劳动部门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进行核定,保证了城镇社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十二
一、城乡低保制度执行与实施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支柱之一,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最后安全网”。规范最低保障制度的实施有其必要性,可以将有限资金集中救助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低保制度在促进社会认同,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保障权利实现和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也导致了救助以外的效果,在满足基本需求以外的外延不断扩大,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纳入实施范围,潜在问题逐渐凸显。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助“福利依赖”的形成与低保配套的多种优惠政策加起来比不少行业工资还实惠的多,享受低保吸引力也就越大导致处于低保边缘的人千方百计得到低保待遇,吃政府“皇粮”,可以不要钱,但要低保证;二是降低就业欲望,就业积极性下降,由追求工资收入,转为追求福利待遇,威胁用人单位不许招其就业,甚至出现就业工资与低保救助倒挂,也要看重低保;三是造成新的不公,低保户与低收入家庭之间仅不到三百元差距,但随着低保待遇含金量增加,使之成为反差,由此造成居民之间,干群之间关系紧张,甚至冲突,直接威胁社会稳定。
实施难点。
1、利益分配和协调问题。
利益分配是低保制度实施的难点,其一低保涉及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其二救助标准低,达不到保障最低生活的目的,提供名目繁多的救助太高,不工作与工作又相差无几,就会养懒汉,不利于发挥个人潜能。已经获得低保待遇的,除非自己退保,否则很难取消低保待遇。
2、调查取证问题。
1)“合法”创造条件获取低保待遇,如提供医疗诊断,真假难辨。
2)隐性就业不申报或者瞒报。
3)人为失业,有劳动能力、没病却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找到工作。
或有适合工作不干等(规正人员有意透露身份使之应聘失败)。
4)隐瞒工作收入,让单位开无收入证明或低收入证明。
3、特殊人权退保问题。
“归正”人员,由于暂时无工作让其享受低保待遇,然而当他们就业或者发生隐性就业,要取消低保待遇时,他们便软磨硬泡甚至威胁社区,明知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但如果没有做通工作还要继续给予保留,否则他就破罐破摔,这也是居民最反感的。
二、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实施效果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专项救助均可按照正常程序依法救助。
三、从实际工作经验来分析低保制度、专项救助制度与临时救助制度的关系,怎样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基于低保制度的科学规范管理,低保内涵越来越丰富,从保障基本生存权到除保障基本生活外,还有医疗、教育、住房等优惠。各种单项救助和慰问措施同时集于低保家庭,促使部分有就业能力的形成“福利依赖”。
四、各级社会救助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基本状况,工作重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社区帮贫扶助工作涉及到社区福利委员会、社区卫生。
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区共建协调发展委员会,工作人员均为两委一站人员。
(二)帮贫扶助工作需要进一步专业化,救助同时需要进一。
步激发低保家庭的发展需求,有效把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相结合。
(三)。
1、对不同年龄段实行分类救助,如就业年龄段、非就。
业年龄段等;
2、对救助对象分类救助,如病重、残疾、无业等;
3、对救助项目分类,如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
五、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的主要核查手段,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实行规范化管理信息网络化、社会政策配套,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科学设定低保金。
六、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社区依托居民救助评议小组,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多渠道调查核实,经评议小组综合评议,审核后在社区公示栏公示,如无异议,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建立台账,填写基本情况表,由于家庭收入未进行网络化、居委会无权到金融机构核查家庭存款情况、有价证券等存在的问题。
七、工作存在的其他问题和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享受低保待遇的年龄越来越趋于年轻化,与受教育程度成正。
相关关系,从就业状况来说,失业致贫越来越多多,因病残致贫却很少。
2、对制度的认识,审核过程虽然对有就业能力的而不就业的低。
稳定后,以代扣代缴形式,向救助部门缴纳捐助款。此项制度的实施,可以使救助形成符合传统道义的良性循环,正可谓“你帮助我,我帮助他”,有效抑制“骗保”、“福利依赖”现象发生,实现低保的动态管理,同时又可减少利益分配不公。
居委会2010年3月25日。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篇十三
1、截止xx年5月,全镇共发放低保、医疗救助等xx元,其中镇负担xx元,市、区负担xx元。
其中:
(1)最低生活保障:4267人次,xx元;发放粮油卡、临时帮困补助券2305人次,145267元;居民医补412人次,xx元;节日补助545户,xx元。
(2)重残无业:1024人次,xx元。
(3)医疗救助:135人次,xx元,其中,区级医疗救助:91人,xx元,市级医疗救助:44人,xx元。
2、积极开展节日帮困送温暖活动,xx年春节,镇三套领导班子走访慰问特困家庭、大病重病对象共47人次,xx元。
3、1-5月发放特困家庭个案市民帮扶、一次性临时补助10人次,xx元。
4、xx年第一第二季度发放支内知青帮困补助13360人次,xx元。
1、依法办理,公开公正。
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宣传单、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羣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并当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羣众的监督。实行无条件申请、有条件审批,并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业务培训,熟知政策。
我镇于5月15日开展了为期一天的xx镇xx年社会救助工作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副镇长xx策做了会前讲话,共有60多名居委社救工作协理员和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出席参加学习,期间,区民政局社会科佘科长为我们分析了xx镇低保享受的现状,并讲解了低保申请条件和受理过程,使居委低保工作协理员明确了低保的操作规范和流程,这有利于低保救助工作的依法进行,也有助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地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
培训还通过区委党校特邀华师大的心理培训师许荻枫上了心理与沟通的课程,讲解如何更好地与羣众沟通,如何倾听百姓心声,如何切实解决羣众困难。一天的培训可谓受益匪浅,从政策上使协理员们更为了解知晓,从心灵上让大家更能站在羣众角度换位思考。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
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我镇每个季度都将对全镇800多人次的低保居民进行复审,在此过程中,要求低保户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在我们进行户籍、婚姻状况、家庭人员变动等一系列初步审覈后,再将其送市收入覈对中心进行审查,并密切关注覈查结果,对于不符合享受低保的人员,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并对于停止低保的人员逐个电话通知,解释政策。对于收入有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更新其低保金额,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在今年的两次复审中,净减低保73户,164人。最后,还要对所收材料证明进行整理、做好归档工作,这样有利于社区的低保工作呈现出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1、元旦走访,寒冬送温暖。
元旦春节期间,为了让更多困难羣众能够感受到社会温暖,确保广大羣众能过一个愉快祥和的`佳节,我镇精心安排了镇三套班子、条线部门负责人对镇上47户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在走访前,我镇认真准备了慰问品和慰问金,在走访过程中,送到困难羣众心中的不仅是这些慰问品、慰问金,更多的是将一份关怀、一声问候、一股暖流送到羣众家中,各领导都关切询问了困难户的生活现状,耐心聆听了羣众面临的困难,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进一步了解羣众疾苦,促进了xx镇和谐发展。
2、爱心企业,慰问困难家庭。
端午节前夕,在副镇长章羣策的陪同下,xx集团总经理黄文财、总监刘晓等一行人带着爱心与祝福,来到了困难学生吴xx和患尿毒症10多年的大重病患者马艳萍家。xx集团黄总亲手送上了慰问金与礼物,并详细询问了他们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树立信心,积极面对困难、战胜困难。xx的吴xx小朋友更是写来感谢信感谢镇政府领导和丰树集团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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