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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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精选20篇)
时间:2023-11-09 10:44:20     小编:MJ笔神

读完这本书,我对现实世界有了不同的看法和理解。写读后感时,可以引用书中的名言或关键句子,以突出主题和观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激发大家对于该书的兴趣和共鸣。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的第三章。这一篇主要讲了孙悟空不满自己的官职,非要当齐天大圣,就回到了花果山去了。玉皇大帝听了非常生气,派托塔李天王和哪吒带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托塔李天王命巨灵神去挑战,没过多久就逃跑了,后来又派哪吒去迎战,结果也败下阵来,玉皇大帝看到这猴子这么有能耐,就让他当齐天大圣去看管桃园,可他看见桃子就流口水,就饱饱地吃了一顿,发现自己闯了大祸,一个筋斗又回到了花果山。

我从中知道了看见自己想要的东西要禁得起诱惑,不要用偷的方式去获得,这样的方式是不对的。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他们把别人的东西尽早还回去,这样才不会闯祸。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二

在学校里度过了三个月,对她来说简直像一个世纪那麼长。她在学校吃的东西很少,冬季的星期日很乏味,他们吃的冷肉和面包少得可怜。回校以后,他们渴望围在火炉旁,可是那里总是被大孩子占住,像他们这样小的孩子只好蹲在他们后面,用围巾裹住冻僵的胳膊。

自从她来到学校,便没有见过他,但他终究来了。一天下午,我手里拿着块写字板,正为一道算数题犯难,突然看到一个人走进教室,是那位在里德舅妈客厅的那个男人。

见到这个人,她立刻觉得很沮丧,里德太太曾恶意告诉他品德不端,他把简。爱的事情毫不留情面的说了出来,最后让教师们把她的坏品性改过来。于是她觉得无比的愤怒和耻辱。彭斯走过来,对我说,没事。彭斯劝她吃点东西可是她哭了起来,最后倒是她先开了腔,“彭斯,你会和一个说谎的人在一起吗?”“简,你错了,学校里没有一个人会瞧不起你,而且我敢肯定,很多人都会同情你。”“怎么可能。”“这里的人都不喜欢那个男人,现在,会有好多人同情你!”一会老师来了,叫彭斯和简爱过去,安慰了简爱,简爱心里才好受了一些,把他们俩招待了一晚上,那天晚上,他们享受了一次盛宴。

寒冬过后,一个明媚的春天,阳光和煦,可是学校里却闹了斑疹伤寒。很多小孩进了拥挤的教室,整所学校变成了医院。

在学校了,好多小孩都死去了,草草的埋掉了。就这样,死亡成了常客,简爱和其他健康的人从早到晚玩耍,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彭斯也病了,是肺病,简爱去看望她,要走的时候,彭斯不让他走,天色已晚,简爱和彭斯搂在一块,睡着了,早上,简爱醒了,可是彭斯永远也起不来了。彭斯永远的离开了简。爱。

这一章写出了学校里生病,简爱的好朋友彭斯离开了她,她很痛苦,写出了好朋友之间的友情!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三

昆虫,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生物,昆虫学家法布尔就用自己的眼睛细心观察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昆虫有螳螂、蝗虫、天牛、红蚂蚁、蟋蟀、狼蛛等等。这些昆虫有益虫,也有害虫。千奇百怪的昆虫,在法布尔的描述下,让我也想去“探望”这些昆虫了。

我曾经也试过去观察一些小小的昆虫哦!就说观察蜗牛吧!

在一个雨天,我回家时意外地发现小区中庭有许多蜗牛在爬来爬去,我觉得很好玩,就抓了几只回家养着。我先拿一个空的巧克力盒把这些蜗牛全部装进去,在放几片青菜叶进去,然后,我就写作业去了。写完作业,我去看看我的小蜗牛,哈哈!菜叶已经被它们啃了好多小洞洞,真可爱!可是好景不长,过不了多久,那个盒子就很脏了,妈妈说,盒子太脏了,会转播病毒,所以,只好连蜗牛带盒子把他们扔掉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四

好句:只见他顿时长得身高万丈,头如泰山,腰如峻岭。

第三回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

炮云起处荡乾坤,黑雾阴霾大地昏。江海波翻鱼蟹怕,山林树折虎狼奔。

诸般买卖无商旅,各样生涯不见人。殿上君王归内院,阶前文武转衙门。

千秋宝座都吹倒,五凤高楼幌动根。

将宝贝擅在手中,使一个法天象地的神通,把腰一躬,叫声:“长!”他就长的高万丈,头如泰山,腰如峻岭,眼如闪电,口似血盆,牙如剑戟。

这段写的也很好,是敖广参孙悟空的:

水元下界东胜神洲东海小龙臣敖广启奏大天圣主玄穹高上帝君:近因花果山生、水帘洞住妖仙孙悟空者,欺虐小龙,强坐水宅,索兵器,施法施威;要披挂,骋凶骋势。惊伤水族,唬走龟鼍。南海龙战战兢兢,西海龙凄凄惨惨,北海龙缩首归降。臣敖广舒身下拜,献神珍之铁棒,凤翅之金冠,与那锁子甲、步云履,以礼送出。他仍弄武艺,显神通,但云:‘聒噪,聒噪!’果然无敌,甚为难制。臣今启奏,伏望圣裁。恳乞天兵,收此妖孽,庶使海岳清宁,下元安泰。奉奏。

还有冥界参的一本:

冥司秦广王赍奉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表文进上。。。。

幽冥境界,乃地之阴司。天有神而地有鬼,阴阳轮转;禽有生而兽有死,反复雌雄。生生化化,孕女成男。此自然之数,不能易也。今有花果山水帘洞天产妖猴孙悟空,逞恶行凶,不服拘唤。弄神通,打绝九幽鬼使;恃势力,惊伤十代慈王。大闹森罗,强销名号。致使猴属之类无拘,猕猴之畜多寿,寂灭轮回,各无生死。贫僧具表,冒渎天威。伏乞调遣神兵,收降此妖,整理阴阳,永安地府。谨奏。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好朋友姜成然,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的.第三回《受招官封弼马温》,下面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话说孙悟空闯完龙宫拿了如意神铁——定海神针,又让龙王拿了一套披挂就回了花果山,玉皇大帝看了东海龙王、西海龙王、北海龙王、南海龙王给的状子,又看了看十殿阎罗给的状子,一看又是这个猴头,气的火冒三丈,让天兵天将把孙悟空捉来,可是天兵天将都失败了。

这时候太白金星说:“陛下不必着急,孙悟空在阳间也没有什么事,就让他到天上当一个官不也可以吗!”玉皇大帝问道:“孙悟空上来当一个什么官呢!”太白金星道:“就让他当一个养马的小官吧!让他养我们的天马,这样我们的天马会更健康,这个孙悟空也不会游手好闲啦!这不是一举两得的好办法吗!如果他干得好,我们就给他奖励,如果他做的不好,我们就惩罚他。”玉皇大帝觉得太白金星的办法可行。就派太白金星下去把孙悟空请上天,太白金星驾着祥云来到了花果山,孙悟空从来都没有当上什么官,就毫不犹豫的和太白金星上了天,玉皇大帝说:“孙悟空你可愿意来我们这里当一个官吗,孙悟空说:“愿意,愿意,太愿意了。”就这样孙悟空当上了弼马温,他日夜不休的养马,把马养的肥肥胖胖的,腿越来越粗,性格也越来越好。

有一天,一位天兵看见弼马温正在自己的地盘胡闹,就说:“弼马温,你别得意,你以为你有多大呀!”孙悟空说:“你这个天兵快点回去,要不然我弼马温大人就要惩罚你。”天兵说:“就你这个不入流的官还在这里胡言乱语,让这里风高浪大,现在还说自己是大人,你还是好好呆着吧!”孙悟空问他的助手:“不入流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很大呀!”助手说:“不是,是小的不能再小了。”

孙悟空气的脱掉衣服,抽出如意神铁,一直打到了南天门回了花果山当了齐天大圣。

我从这个故事里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忍耐性,一时的失败算不了什么,我们要争取更大的成功。从太白金星身上我明白了,遇事应该多动脑筋呢。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五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六

昆虫记这本书是向我们介绍的,在这些昆虫中有一些事对我们有利的,有的是对我们有害的,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在这册语文书中有写到法布尔的篇课文叫《装满昆虫的衣袋》在这篇课文中大家可以知道法布尔是一个什么人了吧!

在这本书中,大家可以知道有些动物的昵称,比如:红蚂蚁:回家的路;小条纹蝶:恋人的气味等等看完这本书时我觉得法布尔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昆虫家,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在于探索世界的真面目,法布尔从小就开是观察小虫子在他长大以后,把他的成果写成了一卷又一卷的《昆虫记》,并在他高龄达到八十六岁时把第十卷《昆虫记》完成了。在法布尔九十二岁时,他成了世界的骄傲和自豪!他一生手观察和思索,所以他才有今天的这种成果。

法布尔为什么要写《昆虫记》这本书呢?我想是因为他想让我们了解到更多关于昆虫知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七

去年六月份入职,就看到同事的办公桌上有一本叫“干法”的书籍,听这个名字,就感觉讲的是关于工作方面的内容。后来下班的时候,就翻开书来看了一看,感觉还不错,对人生和工作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一口气把书看了一半。然后就丢在那里了,直到最近公司发了这本书,又重新复习了一遍,感觉半年前看了,很多都忘记了,于是想到写读后感也算是一种备忘录。下面我把书中的重点内容结合自己的想法阐述一下。

第一章,磨练灵魂提升心志。讲的是我们为什么要工作?书中的观点是:提升心志。我认为很有道理,工作同时能让我们度过有价值的人生。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极度浮躁的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的飙升,物价的上涨,我们担心未来的同时产生的一种浮躁和恐惧的心里,坐立不安,很难静下心来工作。很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把工作当做是资本家剥夺的工具,很多人的工作的观念就是打工养家糊口,不思进取。然而在这个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时代里,很多人面临被社会淘汰的困境,因为人生的价值问题。所以要有好的心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积极的投入到工作里。工作是人生最尊贵、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工作中的困难年和挫折是人生的起点,也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就我个人的言,我为什么要工作?我的回答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而工作。工作能造就人格,也能扭转人生,也可以激发智慧。努力工作能助你实现美好的人生,工作中我们必须每天反思,并认真、诚实的工作。全神贯注与自己的工作可以磨练灵魂,造就美好的心灵。

第二章,让自己喜欢上从事的工作。将的是我们如何投入工作?首先,我们需要改变心态。作者为什么50年的时间里能够一心一意的专注于工作呢?他的回答是:那是因为我付出了努力,我让自己喜欢上了自己的工作。其实,就是一个兴趣爱好问题,我们需要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把工作中的事情当成兴趣爱好来培养。没有哪一个人,天生下来就是喜欢某一件事的。后天的兴趣需要我们专注某一领域和努力培养。比如做软件开发的,其实刚开始我们刚开始什么都不知道,随着不断的学习,现代社会问题的增多,很多问题需要软件来解决,然而随着我们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如果我们全力以赴,途中兴趣也会慢慢增强,于是兴趣就培养起来了。做自己喜欢工作,无不是人生的一种享受,不给工资我都要干,给了工资我更加积极的干。

第三章,以“高目标”为动力。书中提到:工作要持续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我们的人生需要目标的指引,我们的工作同样需要目标的指导,同时通过自我的努力,来实现目标,实现人生的价值。目标的重要性,人人皆知,在实现目标的途中,我们还要认真思考,多总结、多反思。做每件事,我们都需要抱着实现目标的强烈愿望,竭尽全力地去做,始终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奔跑,并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公司有公司的目标和战略,我们每个人也需要有,这样才有不断向前发展的希望。

第四章,持续就是力量。抓紧今天这一天,专心致志于一行一业,不腻烦、不焦躁,埋头苦干,人生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接触丰硕的果实。当遇上难以克服的困难,认为“已经不行了”的时候,其实并不是终点,而恰是重新开始的起点。持续的力量能将“平凡”变为“非凡”,每一秒积累成今天这一天,每一天积累为一周、一月、一年、乃至人的一生。这和孔子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很类似。就拿目前的工作来讲,每天积累一个小的知识点或经验,人的一生中会积累多少的知识和经验啊。每天阅读1小时书籍,几年后便可成为行业专家。关键不在多,贵在坚持。

第五章,追求“完美主义”。这样才能出色完成工作。这和最近公司发的“细节决定成败”有点相似,要完成一个产品,99%的努力是不够的,1%的差错可能导致产品出现问题,客户不认可,导致公司财产损失。任何时候不允许出一点差错,只有抱着完美主义的思想,我们才能出色的完成工作。“最佳”是同别人比较,比起来最好,这是相对的价值观。低水平中也有最佳。我们要“完美”。因为没有东西可以超越完美。

第六章,“创造性”地工作。工作中需要创新,每天都要钻研创新。创新多一个国家、企业乃至个人都需要十分重要的意思,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敢于做没人敢做的事,创新需要勇气,更需要持续不断毅力。如果每天工作墨守成规,不思改进,必将落后,久而久之被时代所淘汰。即使是平凡简单的工作,只要不断钻研和创新,也会带来飞跃性的进步。在每天的工作中时刻思考“这样做是否可行”带着为什么的疑问,今天胜过昨天,明天胜过今天,持续不断的对工作进行改善和改良,最终一定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结束语:工作结果=思维方式w热情w能力。投入极大的工作热情,发挥自我最大的工作能力,再加上正确的思维方式,就能把工作做得最好,给出一个最好的工作结果。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八

在资本主义盛行的世界里,简爱就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她善良坚强,自尊自爱,敢于追求人格平等。《简爱》是我第一本读的外国名著,合上书,心中对简爱的敬佩是少不了的,但回过头来,“现在社会中真有像简爱这样的女子吗?”现在的人们常常在金钱利益中,迷失最初的自己,少了一份坚定,少了一份对尊严的`重视。

《简爱》的问世,敲击了无数人的心灵,它曲折的情节和生动的描写使得人们对它爱不释手,不愧是一部久经不衰的经典!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九

红岩给人们塑造了革命者的光辉形象,骤然间矗立在读者面前,给人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读完红岩并写一篇红岩读书心得会让自己得到更多的收获。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红岩第三章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红岩》,这本书描述的是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收到国名党反动的特务机关残酷的压迫,但是,他们在监狱中顽强的与敌人进行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人,她的名字叫江竹筠,大家都亲切的叫他江姐。在这本书中,敌人在狱中残忍的折磨她,用夹手指,灌辣椒水,做老虎凳去折磨一个弱女子,想让她吐露事情,一次次酷刑使她疼晕过去,但是她却咬紧牙关。她的坚强令我佩服,她的不屈令我震撼。我想,要是我必须会经不住折磨而说出军情,比起她,我们是多么的渺小。

在书中,我还认识了“小萝卜头”他的眼睛很大而有神,正因营养不良而又瘦又高。因此大家爱怜的称他为“小萝卜头”虽然他看起来瘦弱,但是却肩负着为狱友送信的重任。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此刻我最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期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我在这个假期中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一本关于红色经典的书,一本对我影响很大的书。那就是《红岩》。

这本书所记述的是一九四八至一九四九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小说的主要情节集中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政治犯的监狱里。在这样的魔窟里,避免不了对血肉酷刑的描写,但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两种政治力量和两种精神力量的较量。对许云峰、江姐等共产党人,敌人尽管可以进行肉体上的摧残,但在由精神和信仰筑成的铜墙铁壁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在狱中斗争的中心线索之外,小说又以地下党组织的城市运动与华蓥山根据地的武装斗争为另外的两条支线,这三条线索交织成一个整体,揭示在敌人统治的地区和严密控制的监狱里,共产党人牺牲、赴死、将生命化为胜利的曙光的精神风貌以及反动派在濒临灭亡之际垂死挣扎的丑态。

而这本书的作者罗广斌、杨益言也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根据这些亲身经历,他们于一九五七年写出了革命回忆录《烈火中永生》,随后在这个基础上创作了长篇小说《红岩》。

它让我们看到了那些敌人的惨无人道,也让我们看到了江姐和许云峰等共产党人将生死置之度外,不怕身体上的痛苦也要坚持下去精神。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也是令我最敬佩的是江姐,特务们为了从江姐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而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中,俗话说:十指连心。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当时的那种艰难、痛苦,也知道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是由无数战士的鲜血换来的。即使他们已经遍体鳞伤但他们仍然坚持不懈。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了中国变得强大,为了百姓过上好日子。即使他们的身体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可是他们坚定依然自己的信念,何曾想过要屈服,而我,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很容易倒下,有很多的计划还没有实行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这样怎么能够成功呢?这样怎能对得起那些革命烈士的牺牲呢?我们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一定要好好珍惜,是多少人拼死换来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报答他们,让他们的痛苦和坚持没有白费。

忠诚与背叛,是两个对立的词,忠诚(正确的事)会被人歌颂,背叛(正确的事)会被人唾骂。不只现在是这样,在革命期间也是这样。

在重庆革命期间,出现了许多著名的共产党人:许云峰、江雪琴、余新江……,也出现了很多阴险狡诈的反动派的人:徐鹏飞、甫志高、陆清……,《红岩》这本书是写这些共产党人被捕,然后到反击、越狱的革命斗争的全过程。

私人感情。从何说起呢?首先是让他的.一个同志陈松林去重庆大学活动(这不属于他的工作范围内),接着想把书店扩大(书店是党的备用联络站,他在里面工作),招收新的店员,进一些有激进性的读物。这是什么行为!要知道,在那时,特务横行,主要是抓共产党人和这样的人。而他却有这样一种想法:“要在革命斗争中露出头角,而不被时代的浪潮淹没,就应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可能发展自己”!他还想着要“混个司令员”!个人主义太重了,共产党员李敬原就说他是“利令智昏”。这样还当什么共产党员呢!他还说“党还给我了什么好处”!像他那种人一点也不为党和人民做点贡献的人,必定要退出党;只为自己的生命、权利、地位做事而害于其他人的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不可原谅!

你知道祖国的山河为什么这样美丽如画吗?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这样红吗?《红岩》,它会告诉你。每一次读《红岩》时,我都会有个心声:烈士们,当雄浑的国歌慢慢响起的时候,当五星红旗渐渐升起的时候,那一刻就证明你们是中国民族的骄傲,是中国民族的象征!

我永远也忘不了1949年11月27日那一天,国民党反动派在逃窜前夕惨无人道地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歌乐山大屠杀,两百多个英雄啊!在重庆解放前夕,歌乐山仰天长啸,悲声壮绝!书中那一副副真实的照片,那一首首豪壮地诗句,那一桩桩感人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革命先烈与敌人进行英勇斗争的可歌可泣的画面,展现了他们敢于牺牲自我的乐观主义精神。

在《红岩》这本书里,我佩服江姐,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了她的十指的时候,还是那么沉着冷静,并且她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我也佩服许云峰,他在书店能敏感地意识到潜在的危险、在茶园为保护同志机智冷静地面对叛徒、在宴会上巧妙识破敌人的阴险陷阱等等,都显得他是那么机智勇敢;我更佩服华子良,即使写他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他的形象却深深地映在了我的脑海中,那疯疯癫癫的样子使每一个人都看不出破绽,应该说是一点破绽也没有!却没想到他是共产党最重要的人员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

他们这样无怨无悔地忘我牺牲是为什么呢?我深深思考着,突然想到烈士们豪壮的诗句:为了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愿意把这牢底坐穿吾愿吾亲爱之青年,生于青春,死于青春。战士的坟墓比奴隶的天堂更明亮。嗯!我明白了!革命先烈们用鲜血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也换来了新中国!烈士们的每一首首诗,每一句句话都深深震撼着每个炎黄子孙的心灵。

《红岩》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它领着我们热爱中华,保卫中华,领着我们奔向世界的顶端,成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接班人。我永远相信!在东方的土地上,红岩精神将放射万丈光芒,普照全世界!

在假期的时候我读了《董存瑞》、《邱少云》和《红岩》三本书,他们的英勇事迹令我非常感动。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红岩》中的小萝卜头的故事。

小萝卜头原名叫宋振中,他出生才八个月,就和妈妈一起被国民党反动派关进了监狱里,吃的是发霉发臭的牢饭,穿的是妈妈改小的囚衣,住的是一年到头不见阳光既阴暗又潮湿的牢房,这样时间一长,他被折磨的面黄肌瘦,长得脑袋大身子小,监狱里的叔叔、伯伯们心疼极了,都亲切地喊他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六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想让他出去上学,可特务们怕暴露他们的罪行,硬是不让。但是小萝卜头非常想学习,渴望读书。经过小萝卜头的父母和狱友们的多次斗争,特务们才同意由监狱里的黄显声教小萝卜头念书。小萝卜头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学习非常刻苦,不管牢房里冬天多么寒冷,夏天多么严热,他总是趴在地上写呀、算呀,不知疲卷。因为小萝卜的行动比较自由,所以常常为狱中的叔叔阿姨们传递消息。可惜的是,在1949年9月6日,他和父母同时被害,年仅9岁。

一个身处监狱,才几岁的孩子就懂得要刻苦学习,多么的不容易啊!我们现在的生活、学习条件比小萝卜头好得多,就更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努力读书来回报他们当时抛头颅洒热血,为我们换来美好生活的英雄壮举。在今天的和平年代里,小萝卜头的故事已深深地埋藏在我心底,他时时刻刻对我敲响警钟,我们只有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条件,发奋学习,天天向上。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

第三章《大闹天宫》讲的是,东海龙王和阎王告了孙悟空的状以后,玉帝欲遣兵捉拿,太白金星建议,把孙悟空召入上界,做弼马温。孙悟空到了天宫,知道了弼马温只是个管马的小官后,便打出天门,返回花果山,自称“齐天大圣”。玉帝派天兵天将捉拿孙悟空,孙悟空连败巨灵神、哪咤二将。孙悟空又被请上天管理蟠桃园。他偷吃了蟠桃,搅闹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宴、还把太上老君的金丹吃了个精光。孙悟空知道自己把祸闯大了,逃离天宫,回到了花果山。

读了这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都希望有自由,但没有人可以拥有无限的自由;那些想拥有无限自由的人,得到的往往是自由的束缚。人也不能过于骄傲,骄傲会让人迷失了自己。孙悟空就是因为骄傲自大,大闹天宫,终被压在了五行山下。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行为不值得效仿。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一

这三章的主人公主要是阿列克塞和他的外祖父、外祖母。他的外祖父是个万分个性的人,时好时坏,情绪很不稳定,有点儿像青春期里叛逆的少年。他有时对家里人很好,但有时又把一个犯了小错的人往死里打。其实,我觉得,这个小家庭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阿列克塞的外祖父之因此会变成这样,是正因他小的时候生活环境太恶劣,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创伤,因此才会如此的喜怒无常。

而阿列克塞的外祖母,我认为她是个善良的人,是俄罗斯所有女性的榜样,她不但心地善良,而且聪明能干,思维也很机敏,因此才能在大火中保全一家人的性命。她是所有女性学习的榜样,难道不是吗?最后就是阿列克塞。

阿列克塞有一个悲惨的童年生活。他经历了无数次外祖父的毒打,小小年纪又没有了父亲。但在这本书中,阿列克塞的童年给了我们一种哀伤与欢乐同在的感觉。他的童年里有毒打和挨骂,但同样也有嬉戏与玩耍,也能听见他那童真的欢笑。阿列克塞是个思想上很有主见的孩子,他的心灵没有被外祖父家的黑色势力扭曲、摧残。他很坚强,同样又有强烈的好奇心,这些都帮忙幼小的他一步步走出自己的成长足迹,帮他在分叉路口时,选取正确的人生路,远离残暴与杀虐,留下善良与清纯,不再重新走上外祖父的人生路,而是去闯荡自己的世界。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二

在暑假里,我读过很多书,有:《水浒传》,《乌丢丢的奇遇》《爱的教育》等等。其中,我记忆犹新的还是那本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曹文轩,他是当代著名作家。这本书里主要写了农村孩子的情感,和生活的快乐。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桑桑,他带我们走过过了6个春夏秋冬,品味了他人生中的酸甜苦辣让我们了解农村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份欢乐。

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不能忘记。一年级,桑桑不懂事,想吃鱼虾。自己把蚊帐拆开,当成网去网鱼虾。结果,被母亲大骂一通。晚上没有蚊帐睡的桑桑,被咬得浑身上下都是包,难过极了。看到这里,我想到自己也做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我有一颗糖果,我把它种下了地,等它长成糖果树。等了半天,还是没有出来。最后,爸爸告诉我糖果是不能种的,我才明白。

以后,我们也一定要向桑桑一样,快乐的生活下去!

这本书令我了解到了很多不一般的故事,令我终身难忘!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三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着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活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四

《童年》的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写的是高尔基在面包店和杂货铺工作的日子,在这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件悲痛的事:“高尔基的外祖母去世了。”我觉得,一个人坚强与否是看他怎样面对挫折和失败。高尔基就是一个坚强的人。

后来,高尔基与“霍霍尔”离开面包店,来到乡下,在一个杂货铺工作,可是由于农民烧房子后,出于对愚味的农民的看法,离开了杂货铺,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了洛马斯开始了新生活。

我觉得,虽然小说最后主人公没有上大学,但是,他却上了另一所更好的大学“社会”!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吸允着社会发展,创载各种财富。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定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灵魂的洗礼,心里如雨后的晴空一样清新蔚蓝。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五

前几个星期,我看了《草房子》的第三章——白雀(一)当中的第3到第7小节,下面就让我带领大家来进去书海吧!

桑桑帮白雀和蒋一轮送信,让他们见了面,这时,我觉得桑桑就快要成为一个十足的小媒人了。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桑桑竟然会因为不让别人以为他偷看了白雀给蒋一轮的信,而把信扔到了小河里。

当老师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揪紧了。我想,说不定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呢。最后,老师也说了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可老师读到这里就不再往下读了。还说什么“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这不是有意倒俺们的胃口吗?哼,不过,的确是很让人期待哟。

不过,桑桑也有责任。如果他把信给蒋一轮,白雀就不会生气。白雀不会生气,也就不会去见那个什么谷苇了。那样的话,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六

初中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名著,其中有一篇就是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出生在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直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七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狼王梦》,故事讲得是紫岚在失去丈夫黑桑后,在艰苦困境的条件下生下了自己的子女。她独自担当起了养育后代的使命。克服了种种困难,将孩子们一个一个培养成了草原的精英,并具备了冲击狼王的实力。但现实是残酷的,她的三个儿子或死于金雕利爪之下,或中了猎人的机关,或在争夺王位时惨遭杀害。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媚媚和外孙,紫岚与金雕进行了殊死的搏斗,最后与对手同归于尽。而她的孙辈们将逐渐长大,为实现前辈们的遗愿—狼王梦想,去战斗、去拼搏。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她的生命,她不顾一切,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功的保护了她的后代,我也相信,她的后代一定会成为狼王的。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为我操碎了心。可我呢,了解她的烦恼吗?知道她的忧愁吗?体会她的苦衷吗?关心她的健康吗……除了伸手向她要这要那,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关爱,又何曾用心去关注过妈妈的喜怒哀乐?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身边的点滴开始,学会关爱我们的父母吧!哪怕是为他们倒一杯茶,拿一双拖鞋,扫扫地或者洗洗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很是受益匪浅。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八

这三章的主人公主要是阿列克塞和他的外祖父、外祖母。

他的外祖父是个万分个性的人,时好时坏,情绪很不稳定,有点儿像青春期里叛逆的少年。他有时对家里人很好,但有时又把一个犯了小错的人往死里打。其实,我觉得,这个小家庭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阿列克塞的外祖父之因此会变成这样,是正因他小的时候生活环境太恶劣,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创伤,因此才会如此的喜怒无常。

最后就是阿列克塞。

阿列克塞有一个悲惨的童年生活。他经历了无数次外祖父的毒打,小小年纪又没有了父亲。但在这本书中,阿列克塞的童年给了我们一种哀伤与欢乐同在的感觉。他的童年里有毒打和挨骂,但同样也有嬉戏与玩耍,也能听见他那童真的欢笑。阿列克塞是个思想上很有主见的孩子,他的心灵没有被外祖父家的黑色势力扭曲、摧残。他很坚强,同样又有强烈的好奇心,这些都帮忙幼小的他一步步走出自己的成长足迹,帮他在分叉路口时,选取正确的人生路,远离残暴与杀虐,留下善良与清纯,不再重新走上外祖父的`人生路,而是去闯荡自己的世界。

这章总一个小男孩——小茨冈,他是一个孤儿,是外祖父发现他的,并收留了他。

他在家里占有特殊的位置,外祖父对他并不像对儿子那样,总夸他有出息。

主人公从外祖母那知道,在早春的一个雨夜里,他们在房门旁的长凳上发现了他,当时他裹在围裙里躺着,他勉强还能叫出声来,外祖父本来把他送到公安局,外祖母还是自己留吧!

开始外祖母叫他茹克,正因他经常像只甲壳虫嗡嗡乱叫还满屋子爬,小茨冈是个朴实的人,而且常常把外祖母惊得目瞪口呆。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童年》,听妈妈说,这是伟大的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这一本书很经典的。听了妈妈的话,我迫不及待的翻了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刻读完,每时每刻都在捧着这本书,生怕它跑了似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辽沙,从小他的父亲就过世了,他的妈妈带他来到了一个染布坊,他外祖父的家,之后,阿辽沙的乡亲离开了阿辽沙。阿辽沙怀着难过的情绪在那里度过了一天又一天。阿辽沙的外祖父十分凶,经常用棍子把孩子打得满身是血,有时甚至打得昏过去。而他的两个舅舅也很吝啬,是个无赖,整天吵着要分家产,在这个家庭里,几乎每一天都有争吵声,有时候还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但幸好,阿辽沙的外祖母还很疼他,一向护着他,一向在阿辽沙的心灵受到重大的打击时鼓励他,给他奋斗的勇气。

阿辽沙在外祖父家时也遇到过许多好朋友,有快乐的茨冈,房客和长辈彼得大叔。然后在故事的最后,阿辽沙的母亲死了,阿辽沙也离开了外祖父和外祖母,一个人独立生活去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阿辽沙像一只被人欺负的小羊,从小就被人虐-待,欺凌,但最后还是学会了独立。阿辽沙的外祖父就像一个冷酷的杀手,对孩子只会打骂,从不温柔,阿辽沙的外祖母就像一只温和的老羊,又慈祥又温和,而阿辽沙的两个舅舅则像两个吸血鬼,不停的吞着父母的财产,不知羞耻。

阿辽沙虽然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从没低过头。在羞辱下,他不屈服,在病魔面前,他凭着顽强的意志不倒下。虽然他微不足道,但他凭借了惊人的毅力,不向困难低头,战胜了一切挫折,说明了阿辽沙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

读完之后我感悟很大,一个人的童年是完美的,正如冰心奶奶所说的一段话:提到童年,总使人有些向往,不论童年生活是快乐,还是悲伤,人们总觉得是生命中最深刻的一段。

其实,这本书里所描述的阿辽沙的童年,与我们此刻的童年相比较一下,我们的生活真的是比阿辽沙的生活好多了,因此我们就要珍惜幸福,不好生在福中,不知福。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九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我们的感受汇写成读后感,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我的班助出书了。20__年的9月与王哥初相识,王哥是我们09级园艺二班的班主任助理,当时叶超任我们班班长,我任我们班团支书,组织班级活动时经常跟王哥在一起。

对王哥的第一印象是清秀帅气,慢慢了解多了知道王哥篮球打的特别好,文笔特别好。王哥会和我们班男生一起打篮球,会给我们班举行很走心的班会。一直到王哥毕业那年我们才知道王哥得了鼻咽癌,那次班会王哥已经说不出话了,他把想说的写到了黑板上,当时我们很震惊,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再以后王哥毕业了,对王哥的关注就是看他发的状态和朋友圈。王哥这十年抗癌路,不敢想象他经历了多少磨难。他一天吃饭就要花上6个小时,每天还要锻炼,还要工作,虽然艰难但他一直很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揭露了一个叫福贵的人的一生。

福贵虽然历经磨难,但他是幸运的,年轻时享受过,落魄了之后,多次徘徊生死之间,朋友战友先后离去,他还能回到家中,与妻儿团聚。后半生妻儿一步步先他而去,留他一人在世上孤苦,但在精神世界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任何磨难都不足以击垮他,他没有因为重重打击而倒下,而是带着那头老牛,继续生活。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不容易的,单单活着都不容易,要想活得好更是难上加难;生活从来不会以你希望的方向发展。经历过苦难后,才明白其实这才叫生活。

人生会遭遇许多事情,其中很多是难以解决的,这时心中被盘根错结的烦恼纠缠住,茫茫然不知如何面对,如果能静下心来处理,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面对任何事情需要保持一颗安定的内心,有些事情只有在经历过之后才会理解,才会蜕变超然,看待善恶一视同仁,用一颗慈悲的心和同情的目光环顾世界。

看完了《活着》。作为一个旁观者,觉得福贵的一生是满满的悲哀与伤感。但是如果真的把自己代入或者只是倾听,就会觉得,福贵的叙述里多是对生活的接受与满足。无论是好是坏都接受,甚至认为所有的都是上苍赋予的报应和福祉。

这本书和《四世同堂》有相似之处,但是这本以第一人称叙述之后,所有的遭遇都像在身边真切地发生,有真切的欣喜、悲哀、可惜,是凡人的情感。亲切真实。而四世同堂就好像有一种尤其的悲壮,家国的豪情裹挟着我,令我感觉自己要变得伟大以相衬。

最后福贵和他的牛福贵说话,说有庆、二喜、凤霞、苦根耕了多少分田地。看到这些名字,这些生命的血液在沸腾后平息,鼻子有些酸。

本来想评论福贵,他大概过了酸楚的一生。但是,谁知道呢,除非在一个人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后,谁也没有办法评价他有没有幸福的一生。又,一个人是否幸福,并不在于他人的评价里。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很快地读完了这七天,每一天的故事问我也不能清楚记得。故事的主人公好像平淡淡的性格,宽容又善良。善良好像不是什么表扬的词,本身跌宕的命运也在他平淡的诉说中透着温馨,是内心充满爱的人。

看完《活着》的时候,受到很大冲击。相比而言,这本书看完没有想象中的绝望。每一个故事太真实,真实的像每天的新闻头条。当看到这些故事,不再觉得骇人听闻的时候,说明我们对人性的底线早就大开眼界了。

可能是看的太快了,又关掉了书评大家的评论,所以当看完自己的心里没有太多起伏的时候,我就在想现下的我处于麻木的状态。

对自己状态的无知,对外界问候的慌张,对新闻事件的冷漠。等到再恐怖的事情出现,也没有感知的时候,对生命缺少敬畏,对生活也会缺少热爱。

读这本书的时候,人生处于很晦暗很压抑很无望的阶段,那一天下着雪,心境加环境加这本书,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心碎绝望的哭不出来。

对,就是哭不出来,我看不到“活着”想表达的对生命的敬畏和追寻,我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亲人家人死去,很悲惨的死去,我甚至不敢细细去琢磨去品读,我想快点看,想把苦难快点过去。

可是这个过去了还有下一个,我几度合上书,不想看了。书的最后,老人和牛,在田边,我不记得还有没有老人的孙子了,因为已经很无力很虚弱了。一本书?用了很大的力气才看完。几年过去,这本书没有再被翻开,可是看这本书的情景却不忘。有时回味一下,它还是给了我力量。

活着就是很重要的,曾经真的思考很多,思考生命的意义,自身的价值,就像走进了死胡同,这是一个死循环,直到有一天突然明白,哦,活着,就是活着而已,这是一个状态,也是一个延续的行为。

活着,两个普通的汉字,组成一个平淡的词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凉而又悲伤的故事。

记得儿时经常听人感叹:“活着就好”,当时还小,对于这种虽平淡却又承载太多的话语并没有多加思考,只是单纯的知道,活着是好的。直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才知道自己所理解的是有多么肤浅、片面。文中的主人公福贵,一个从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富家子弟,变成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看过了太多的人世事故,这中间有过多少无奈、惆怅、伤心、痛苦、绝望,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最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活着》。

活着真的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让你看的一次又一次心疼的厉害。

它讲述了我们国家过的历史性灾难全部发生到一家人的身上,作者不遗余力的告诉我们,生命怎样一次一次的摧毁你对活着的希望。

文中用了很平常的口吻,用文中主人公对第三者的故事讲述视角来记述,故事简单,朴素,却直抵人心。

作者用沉重的口吻一次一次讲述每个人离去时候的痛苦。看着这些普通的文字,却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有扎心的刺痛感。

文中主人公看着一个又一个至亲离开自己,十多岁的儿子、刚生产完的女儿、自己的媳妇儿、女婿、最后连相依为命的外孙也离他而去,这样的打击下,一般人早就承受不住了,他还是坚强的活着,也记述了一位与生命抗争到底的英雄,那个年代,活着是人们唯一的意志。

人总是不能从心底接纳无常。目睹他人兴盛时,轻谑以对,自诩看破世事;自己繁华时,却痴想世事永恒,人事亘古。我们总是洞悉了别人的无常,又蔑视了自身的幻灭。福贵,是你让我繁复的心激不起杂乱的涟漪,是你让我不再控诉人世的不公、命途的不平,是你让我开始学会简单地为自己活着。

福贵,我不禁幻想你在破屋前逝去的模样,你的内心深处一定会被曾经霸道地占据,曾经的荒谬莞尔后倏然长逝,弥漫心田的是不可磨灭的华生枯寂的苦难,那是你一生最宝贵、最真实的记忆。包含一生历经的晶莹泪滴滑眶而出,随即被尘世的无常所淹没。满带笑容的你阖目而去,任由我凭吊罢。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二十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三部,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写的是高尔基在面包店和杂货铺工作的日子,在这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件悲痛的事:“高尔基的外祖母去世了。”我觉得,一个人坚强与否是看他怎样面对挫折和失败。高尔基就是一个坚强的人。

后来,高尔基与“霍霍尔”离开面包店,来到乡下,在一个杂货铺工作,可是由于农民烧房子后,出于对愚味的农民的看法,离开了杂货铺,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了洛马斯开始了新生活。

我觉得,虽然小说最后主人公没有上大学,但是,他却上了另一所更好的大学“社会”!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吸允着社会发展,创载各种财富。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定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灵魂的洗礼,心里如雨后的晴空一样清新蔚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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