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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篇一
2021年xxxxx纪检组织严格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协助xxxxx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严格要求,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贯彻落实集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印发《xxxxx2021年纪检工作要点》,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监督党支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二是制定印发《xxxxx党支部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将从严治党工作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监督领导班子切实负起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把从严治党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今年以来,xxxxx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班子成员在各部门/中心例行会议上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计2次,并结合各部门/中心的工作实际,对业务环节的廉洁防控风险点“点名”提醒。
2.坚守担当,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向党组织汇报制度,每半年通过支委会形式汇报xxx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提醒监督党支部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纪检委员每半年对基层一线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结合xxxxx工作实际,调研重点关注科研采购、疫情防控、铺张浪费等方面情况,进一步掌握基层一线情况,明确纪检监督的“着力点”。三是持续加强关键节点监督,在法定节日前夕通过微信工作群向全体职工发送节日廉洁提醒,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节后及时上报《重大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单》。
3.加强教育,构建廉洁从业氛围。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常态化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公司和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组织观看《治乱清源》、《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酒驾警示教育》等纪录片。组织参观“xxx纪念馆”,参观周恩来“廉洁家风”图片展。通过“理论学习+实地参观”的教育模式,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素养。二是利用廉洁宣传园地展板、卫生间广告牌等形式进行廉洁宣传,让廉政文化入眼、入脑、入心,积极营造廉洁从业氛围。三是严格落实廉洁谈话制度,每季度安排廉洁谈话,全年实现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谈话全覆盖,谈话内容聚焦“谈人谈事谈责”,着重关注不同领域的廉洁防控风险,提醒时刻绷紧“廉洁之弦”。
4.提高认识,积极开展专项监督。一是积极配合集团巡察组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秉持“无遮盖,不遮掩”的工作态度,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如实汇报给巡察组,并分门别类整理好相关整改佐证材料,确保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严格落实公司及集团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强化员工关心关爱,督促做好自我防护,杜绝麻痹思想,坚决有效防止疫情反弹。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监督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坚持“教育”和“排查”两手并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记生命重于泰山,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业务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四是对照2021年xxxxx公司党组巡视发现典型问题自查自纠,坚持靶向定位、精准整改,明确整改目标和工作重点,针对查找的5项问题,研究制定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落实,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落实。
5.加强保障,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一是加强纪检干部政治建设,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央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党史纪检监察史等内容,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纪检干部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坚决杜绝“灯下黑”。二是积极参加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通过专家解读,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责能力。三是把常态化自学当作重点工作来抓,通过“三会一课”、纪检干部专题学习等形式,及时掌握上级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参加集团党史、纪检监察史知识竞赛并取得满分,为更好的开展纪检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1.建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月历”:根据集团党风廉政工作考评指标,结合部门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月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至每月,实现工作任务“可视化”管理,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1.廉洁教育的形式不够丰富。廉洁教育大多以“读文章”、“听讲解”等形式开展,形式单一,员工接受度和参与度不高。
2.廉洁教育内容不够充实。本年度虽也组织全体党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学习了上级指示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但教育内容多聚焦在“正向”引导层面,对于利用“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有所缺失,导致廉洁教育缺少一定的震慑力,未能触及灵魂,教育效果有待提高。
3.廉洁宣传形式单一。廉洁宣传主要利用楼道宣传展板、卫生间广告牌等线下实体图片展示的形式进行,未能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的立体宣传模式,导致廉洁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显著。
1.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坚持廉洁从政。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加强警示教育,重视教育成果转化。积极组织开展“庭审旁听”、“监狱警示参观”等活动,利用实际、生动的违法违纪案例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洁教育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廉政教育成果转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指引。
3.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扎实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做到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篇二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断深化作风和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使各级各类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现依据市局党组“每月一次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纪检组统筹组织实施。重点事项由主要负责人确定;专门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确定;协助事项由机关各科室确定;临时事项依据上级安排确定;“两个责任”落实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局纪检组直接实施。
各级党组织、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成员、全体党员或公职人员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任务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抽)查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据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情况。
2.作风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坚决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工作情况。
3.纪律建设和审查情况。重点检查党章、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的执行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和审查的情况。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履职、分工负责、不断提高行政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公正性、公开性、有效性的情况。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依据上级或本级决策部署进行保证政令畅通。
每月一次重点抽查;每季度一次综合检查;暗访工作随时进行。
1.每季度综合检查时对各类责任主体打分并按累计得分除以检查次数计算年终考核成绩。
2.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下达《行政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已经构成违纪违规的行为下达《行政监察决定书》或《纪律检查决定书》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纪律追究或行政问责。
3.每季度向市局党组提交一次监督检查情况专报。若遇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篇三
上半年以来,大河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解。镇纪委牵头研究了《大河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部门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科学预防腐败。镇纪委牵头制订了《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凡属涉及到“三重一大”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确保了决策的民主、科学、正确。在土地整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流转三个领域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把握“明确岗位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三个环节,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以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不断深化“三资四统”制度落实,加强村级工程和资金管理,严把款项拨付审核关,基层经济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制订了《大河镇“阳光农廉网”信息报送制度》,努力打造“网上政务”、“阳光政务”,全面上传惠农、涉农政策和资金数据等应公开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廉政氛围。深入开展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检查机制建设活动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知党纪条规,增强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提高了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沿路刷写廉政标语10条,印发廉政知识小册子200余份,指导上河村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推进廉政文化在基层的广泛传播,在全镇营造出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一律在食堂就餐,迎接上级检查不摆果盘、不摆鲜花、不配香烟。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未发生利用婚丧嫁娶寿庆借机敛财和违规等现象。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大河镇《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狠抓工作纪律,重点对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等问题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当面批评指正、下发督查通报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通过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全镇党员干部自律、自警意识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日益融洽。
五是严肃案件查处,维护党纪权威。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制度建设,所有信访案件必查必果。上半年接待了田口村、尖山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结了群众信访诉求。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上半年办结案件2件,分别给予2名违纪党员党内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纪委监督检查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不足,下一步,镇纪委将按照上级要求和监督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纪检监察部于2018年12月5日至30日,对公司所属各项目及机关部门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这次考核,采取召开民主评议、查阅相关资料的方法进行。共下发民主测评表122份,收回122份,查阅资料35份,测评项目班子成员38人,测评16个机关部门。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1) 日常内业资料检查(权重分50%):查阅相关资料,对项目支部基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 民主测评(权重分30%):采取填写测评表的形式,收集被考评单位职工对本项目班子成员或机关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意见、建议和评价;
(3) 纪委评价(权重分10%):公司纪委反馈的各单位在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时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4) 领导评价(权重分10%):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项目班子成员及机关各部门逐一进行考核打分评价。
(1)被考评的38位项目班子成员综合测评得分均在92分以上,其中超过95分占19人;项目职工对项目班子整体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其中北京地铁项目满意度90%,基本满意10%、深圳项目92.3%,基本满意 7.7%,其他项目满意度均为100%。
(2)被考评的16个机关部门综合测评分均在95分以上。(机关部门内业资料分值以所属7各项目内业资料的平均分值计列;由于市场部和投标部业务特殊性,仅以机关人员民主测评计列。)
(3)被考评的7位公司领导人员测评分均在94分以上。
附件:
1、《项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
2、《机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
3、《公司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篇四
上半年,公司纪委坚持以xxx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监督执纪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范围明确、责任内容明确。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与下属14个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部门与部门内中层干部逐级签订责任书,督促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夯实责任主体,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通过及时提醒、协调组织等方式,加强对公司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党组织生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等的监督,上半年参与并监督党委会议4次,党政联席暨总经理办公会议3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5期。
(二)强化监督执纪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上半年,按季度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开展常规监督检查,通过查看资料、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各部门对中央出台的各项规定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走访检查过程中,认真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经营业务开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和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座谈,就加强改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多频次的基层交流,及时掌握各部门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查找日常管理漏洞,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实现抓早抓小抓常态。
二是加强节日专项检查。推进节前专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明确专项检查内容,围绕公车使用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公款接待和公款购买高档白酒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车辆的现场核对,人员在岗在位情况与签到册的核对,财务凭证和报销发票的查阅,未发现违规使用公车使用和人员不假外出情况。
今年五一期间,纪委牵头,抽调监察室、财务部、资产部、人力资源部和党政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召开检查动员会议,进一步明确检查要求和检查组成员的分工情况,通过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接受举报、查阅账目和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公司下属的22家单位以及总公司机关开展节日期间工作纪律、作风问题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去释放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让员工时刻保持警醒,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三)强化干部管理。
一是组织定期廉政谈话。纪委书记坚持每半年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5月,纪委书记分别对公司22个下属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集中廉政谈话,谈话主要重申各项纪律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并听取各部门是如何开展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中,各部门“一把手”也表示会继续加强部门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谈话交流,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执行“逢提必考”。严格按照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考试试卷结合年初公司纪委下发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更新考试内容,使得更加贴合工作实际。上半年提拔任用干部4名,共组织4次任前廉政考试,其中有一名干部考试不合格,暂缓任用,在后面安排的补考中,廉政成绩合格后进行任用,通过严格考试纪律,进一步增强新任干部廉洁自律和继续坚持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廉洁勤政意识和法纪意识。
三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情况,推进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制定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上半年为47名党员干部建立廉政档案,为干部的晋升提供直接参考依据。
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严”的不均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层层衰减;二是有效的民主监督氛围还不够浓厚;三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等有效的氛围约束机制还有待加强。
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精准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围绕公司全年工作目标,把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廉洁工作机制贯穿到全年各项工作之中,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监督。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全程参与公司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总经理办公会以及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活动,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二)明确职责定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聚焦重点人、重点事,精准监督、精准识别、精准发力。协助公司党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持续开展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突出公车使用、公务接待、工作纪律等问题,加强廉洁过节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加强廉政教育,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弘扬廉政文化,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三)落实“一岗双责”。各下属单位的“一把手”既要承担业务经营工作,又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竞争不断加剧,在履行“双责”的时候总是倾向于业务经营的一侧。为改变这一现状,一方面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另一方面要认真探索党建和业务经营的有效融合点,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的模范效应,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岗双责”。
(四)深化专项整治。要以“三个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排查相关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四风”,重点查处公车私用问题、违规收送礼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决纠正个别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慢虚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加强常态化检查,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大力弘扬廉政文化,树立新风正气。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篇五
(2021年11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 2021年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7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4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4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普及、外商投资法实施、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开展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制定实施衔接过渡期帮扶政策情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情况,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情况,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情况,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业运行情况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情况,各类主体开展科普工作、履行法定责任情况,科普工作有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情况,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况,地方政府落实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跟踪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落实措施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小农户作用、完善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金融为农服务能力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分配与发行情况,专项债资金的投向、拨付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绩效与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债发行和使用的监管与监督情况,专项债在发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改进相关工作、加强人大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监督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开展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就业整体情况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情况,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就业容量和质量的主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疾病防治、近视防控、心理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农村儿童营养改善等情况,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的主要举措,儿童健康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及调研的重点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产业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情况,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调研财产所得、资本所得分布情况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方面的制约因素和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调研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情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情况,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整治、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制度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监督,依法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声环境状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系统状况、环境风险状况等,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对照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贯彻实施法律制度情况,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法律保障措施,破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情况,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情况,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名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长江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围绕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人民法院涉外审判、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等开展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确保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建设法治中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三非”外国人)治理的基本情况,在来华签证审查、口岸边境管控、行业部门管理、违法行为查处、非法移民遣返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思路,“三非”外国人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外事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重点调研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监察官法稳步实施,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的总体情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察工作情况,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情况,健全内部监督、加强外部监督情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人民法院履行涉外审判职能情况,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情况,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情况,维护海洋权益情况,深化国际司法执法联动情况,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情况,涉外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情况,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情况,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情况,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不断完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制度,提高报告质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健全完善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发挥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规定和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改革举措要求,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执行及其效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批准2022年预算决议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情况,2022年1—7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重点支出预算与政策执行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202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研究处理关于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各类国有资产及管理的全面情况,特别是各类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分布、变化等情况,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保护利用情况,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问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明确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社会保险精算平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支出标准化建设等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改进财政资金管理的工作安排及政策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形式审查、主动审查的机制和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做好公民、组织等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制度,加强同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联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积极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加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开展培训和案例交流,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拓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和使用范围,推动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建设本省(区、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主动跟进、汇聚力量、发挥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改进工作的合力。二是要严格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法律责任。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22年度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附件: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听取和审议监督方面的报告时间安排表
2022年度常委会计划听取审议25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包括专项工作报告14个、计划预算监督报告5个、执法检查报告5个、专题调研报告1个。此外,结合其中2个报告开展2次专题询问,另有7个专题调研报告视情况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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