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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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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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双方书面约定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当事人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详细的协商和讨论。合同范文的使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账户号:__。

承租方(乙方)地址:___电话:___传真:___银行账户号:__。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变动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_____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_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二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乙方:

(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英文名称为(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元,其中××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元。

乙2方:×%××元。

乙3方:×%××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

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时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名,其中甲方派出×名,乙方派出×名。

2.董事的任期为×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方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给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

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它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

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它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的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以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方要以合适的平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国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中方签名:外方签名:

【金融类。

(二)】。

目录。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

通知书。

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三

甲方根据________出立的________号文/决议已获准购买/从乙方租赁_________项目项下的__________设备,估计设备价格为____________。现甲方向乙方申请由乙根据甲方按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以甲方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同意的条件向双方都接受的卖方购买该设备并通过双方将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作为租赁物件出租给甲方使用。

甲方承诺:

二、参与上述购买的谈判并在购买合同上签署,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购买合同一旦订立,即同乙方订阅融资租赁合同;。

四、在乙方接受本申请后_____日内向乙方汇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估计设备价款的______%即_____元,除非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履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订立、生效或履行,甲方将不要求乙方退还该保证金。

乙方承诺:

一、受理甲方的上述申请并将据以开展工作:

二、在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发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签订立、生效或履行的情况下,将保证金按________银行_____年期企业存款利率记息还甲方,记息期限自乙方收到租赁担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

本申请书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申请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

乙方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受理方: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

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_______号文。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四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乙方:

_____(以下简称甲1方)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甲2方)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元。

2.合资合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元。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方,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付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_____为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_____以前任者的_____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_____与董事的_____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_____为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_____、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_____。_____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国_________协会进行_____。

_____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_____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_____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字。

中文签名:_____外方签名:_____。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五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____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币______%/年的利率计算)。

4. 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润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六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乙方:

_____(以下简称甲1方)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甲2方)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元。

2.合资合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元。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方,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付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_____为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_____以前任者的_____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_____与董事的_____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_____为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_____、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_____。_____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进行_____,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国_________协会进行_____。

_____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_____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_____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字。

中文签名:_____外方签名:_____。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七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乙方:

_____(以下简称甲1方)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甲2方)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元。

2.合资合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方,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付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国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字。

中文签名:_____外方签名:_____。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八

甲方根据________出立的________号文/决议已获准购买/从乙方租赁_________项目项下的__________设备,估计设备价格为____________。现甲方向乙方申请由乙根据甲方按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所提出的具体要求和以甲方就涉及其利益的部分所同意的条件向双方都接受的卖方购买该设备并通过双方将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作为租赁物件出租给甲方使用。

甲方承诺:

二、参与上述购买的谈判并在购买合同上签署,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上述购买合同一旦订立,即同乙方订阅融资租赁合同;。

四、在乙方接受本申请后_____日内向乙方汇付租赁保证金,金额为估计设备价款的______%即_____元,除非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履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订立、生效或履行,甲方将不要求乙方退还该保证金。

乙方承诺:

一、受理甲方的上述申请并将据以开展工作:

二、在融资租赁合同已充分发行或因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而未能签订立、生效或履行的情况下,将保证金按________银行_____年期企业存款利率记息还甲方,记息期限自乙方收到租赁担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

本申请书自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申请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

乙方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九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种融信贷和租赁为一体的新型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包含有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融信贷和租赁为一体的新型租赁合同。

(二)出租人是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购买的。在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时,出租人尚未实际控制租赁物,这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正是通过出租人购买自己所需的租赁物,以解决自己购买资金的不足,达到融资的目的。

(五)出租人需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丧失对该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六)出租人对租赁物无瑕疵担保责任。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来购买租赁物的,因此,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并承担索赔不成时的损害后果。但是如果承租人是依赖出租人的技能来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出租人对租赁物应当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融资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但是租金并非为使用租赁物的代价,而是“融资”的代价。所以,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

1.按约定购买租赁物。出租人在购买租赁物时,是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但出租人不能自己选定出卖人和租赁物,它必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而订立的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以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要求。

2.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不仅可以对抗出租人的所有权,而且可以对抗对租赁物享有其他物权者的权利。

3.协助承租人向出卖人索赔的义务。根据出租人与出卖人的买卖合同,出卖人不履行买卖义务时,出租人可以向出卖人索赔。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往往将此权利转移给承租人,而由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行使索赔的权利,同时出租人承担协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

(二)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1.按约定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地点、支付时间、支付币种以及每期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适当承担在租赁期间内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3.对租赁物保管、维修的义务。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保管、维修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4.合同终止时返还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往往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有义务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十

甲方(资金方)。

乙方(借款方)。

(一)、总则。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安排好清洁、干净、无犯罪性质的资金为乙方的项目融资。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保证,有能力从银行开出存款单,作为乙方项目开发的融资条件,并同意以相应项目担保,采取项目拖管的方式融资。

(二)、融资及其相关条件。

1、币种:美元。欧元。人民币……。

2、融资总金额:

3、融资条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银行存款单或信用证或保函。

4、开证银行: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或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国际知名银行。

5、借款年限:3——20年期。

6、一次性贴息6-8%。

7、融资年利率:2.95%(暂定)最终确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笔款时美联储公布的长期贷款利率为准,而且该利率在借款期限内不变。

8、首批过款:万美元。

9、后续过款:按双方商定的过款计划执行。

10、查询方式:swift。

11、操作方式:银行对银行。

2、为了监控资金更好地运作,甲方派出两名人员进入项目公司领导层,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宏观)。

13、如因乙方经营不善而造成亏损,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按中国有关法律进行核定乙方相关资产,以其相关资产划给甲方。

(三)、操作程序。

1、双方完成一切融资条件条款谈判前期工作后,首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对本合同进行签约确认。

2、经传真签约确定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同时乙方提供接款银行坐标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关于融资的决议书、全权委托书等。

3、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半个月内从银行开出正本银行存款单,并将银行存款单原件扫描件e-mail给甲方。

4、甲方银行收到乙方银行开出的正本银行存款单扫描件e-mail后,通过swift进行查询,经查询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银行发出付款通知。融资合同书文本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5、甲方付款通知发出后在21个银行工作日内将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银行。

6、在第一笔款到位后,余款在3—5个月内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后,甲方在每年12月15号之前,凭乙方开户的相关银行向甲方开出的利息单取息,同时银行开出第二年的利息单交由甲方。

8、乙方开出的银行存款单在一年零一个月后自行解冻。

(四)、法律依据。

巴黎国际商会icc500(1993年)最后修订版条款。

(五)、共同遵守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约,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合同条款;根据icc500条款,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合同执行icc500条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灾、战争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不按合同条款操作而导致交易终止或违反合同条款者视为违约。

4、乙方保证开出的存款单和有关资料文件为合法真实,如经甲方银行查证发现虚假不实,则视为违约。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条款向乙方拨款,则视为违约。

(七)、解决纠纷终止。

双方发生违约纠纷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仲裁,仲裁地为北京,仲裁机关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

(八)、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为中文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一致书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十一

雇工合同即“雇佣契约”。当事人一方(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或契约)雇主(以下简称甲方)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____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____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版00%的工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____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

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

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十二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完成之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数质,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岗位、从事工种等),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数(质)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乙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或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非标准工时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工资计发方式为:______________,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即月工资包括________________等方面。

(三)每月工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资支付方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1.甲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签订有集体合同的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3.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的基数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但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需要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操作证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部分条款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到期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四)甲方应在解除、终止乙方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乙方应将其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变化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十三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以下劳动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从事的营业范围:_________________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园林环境绿化、景观工程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养护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园林器材、机械的销售;雕塑、喷泉、仿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1、在甲方从事的营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为公司创造效益。2、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公司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人透漏。3、遵守公司人事、财务等其他规章制度。4、公司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度,假期安排参照国家统一安排可试做调整。5、每周六向公司书面汇报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6、试用期自签署合同之日起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双方均无异议,乙方则成为甲方正式员工,其他不变。

三、报酬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以货币形式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2、每月30号支付报酬。3、不再另行支付通讯费和西安境内差旅费。

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1、甲方无故未能如期支付乙方报酬的,每拖延一天,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元整作为违约金。2、乙方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应返还在此期间从公司获得的一切收入。3、乙方未能尽心尽力,违反职业道德,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乙方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视情节予以处罚。5、乙方请假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当月报酬将延迟至下个月支付,且每日扣除人民币5元;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视为离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六、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十四

目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_____合同。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乙方:

_____(以下简称甲1方)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甲2方)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法定代表: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第二条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条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元。

2.合资合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元,其中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

证明书。

7.合资期间方,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付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

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

劳动合同。

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以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六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国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字。

中文签名:_____外方签名:_____。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十五

(20xx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

法释〔20xx〕3号。

^v^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xx年2月24日。

为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v^合同法》《^v^物权法》《^v^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第二条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第三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第四条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支付情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行折价补偿。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赁物的公示。

第五条出卖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绝受领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物严重不符合约定的;。

(二)出卖人未在约定的交付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满后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未及时通知出租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承租人以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为由,主张减轻或者免除相应租金支付义务的除外。

第七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出租人转让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受让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或者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条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二)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

(四)出租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易标的物为租赁物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的,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同于他物导致承租人不能返还,出租人要求其给予合理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合同的解除。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意外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十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四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第十六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第十八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十九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影响甲方的经营和形象,或与甲方竞争市场,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三十七条乙方的工作岗位涉及甲方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内,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

第三十八条乙方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年(月)内,不得到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元。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九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三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第四十四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六条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七条。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九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

第五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二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乙方:(签名)。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单位(盖章)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之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数﹙质﹚量要求。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工作﹙工作地点、岗位、从事工种等﹚,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数(质)量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乙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或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非标准工时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工资计发方式为:,每月工资为:元(人民币大写:),即月工资包括等方面。

(三)每月工资支付时间:。

(四)工资支付方式及要求:1.甲方必须以货币的形式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签订有集体合同的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2.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3.甲乙双方约定加班工资的基数为:),但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需要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操作证书;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部分条款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三)合同到期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条件,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四)甲方应在解除、终止乙方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

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应分别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乙方应将其家庭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变化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_________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违法经营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一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提成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量标准,提成工资单价为_________。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_________条中明确。

第十二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甲方:乙方:日期:

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篇十七

借款人:_________(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___元(大写:人民币___)。

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年。

1、借款利息为年息___,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___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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