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应该是真实、客观和有深度的,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泛泛而谈。读后感的语言要简练明了,符合自己的表达风格和读者的阅读习惯。以下是一些读者写的精彩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一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二
闹天宫,镇东海,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这些话,说的自然便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孙悟空了。在读了《西游记》第三章以后,我更是感到了猴王爱憎分明、放荡不羁的`性格特点,同时也被他深深地折服了。人不能有傲气,但必须要有傲骨。而在这一点上,又有谁比得上美猴王呢?我想。
《西游记》第三章内容不多,只讲了孙悟空称王、去东海寻兵器、大闹冥界等事,可是却足已凸显人物性格。面对东海龙王,他面无惧色,把那镇河的铁棒都拿来做了武器,还让四海龙王给他送披挂;进入幽冥地府,他大打出手,把十代冥王惊得魂飞丧胆,连猴属的生死薄都被他一并勾销。面对一切事物,他都公然不惧,放荡不羁,尽现英雄本色。面对威压不屈服,面对敌人不软弱,这才是美猴王,这才是真英雄!通过作者栩栩如生的描写,我仿佛就看到了一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孙悟空这个人物形象在中国具有那么大的知名度了。
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形象,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四海龙王、十代冥王在他面前真是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声。读了这一章,我对写作、对生活都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原来,写作还可以这样写,人生还可以这样过。我被美猴王的形象所深深地触动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三
在资本主义盛行的世界里,简爱就是那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她善良坚强,自尊自爱,敢于追求人格平等。《简爱》是我第一本读的外国名著,合上书,心中对简爱的敬佩是少不了的,但回过头来,“现在社会中真有像简爱这样的女子吗?”现在的人们常常在金钱利益中,迷失最初的自己,少了一份坚定,少了一份对尊严的`重视。
《简爱》的问世,敲击了无数人的心灵,它曲折的情节和生动的描写使得人们对它爱不释手,不愧是一部久经不衰的经典!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四
在学校里度过了三个月,对她来说简直像一个世纪那麼长。她在学校吃的东西很少,冬季的星期日很乏味,他们吃的冷肉和面包少得可怜。回校以后,他们渴望围在火炉旁,可是那里总是被大孩子占住,像他们这样小的孩子只好蹲在他们后面,用围巾裹住冻僵的胳膊。
自从她来到学校,便没有见过他,但他终究来了。一天下午,我手里拿着块写字板,正为一道算数题犯难,突然看到一个人走进教室,是那位在里德舅妈客厅的那个男人。
见到这个人,她立刻觉得很沮丧,里德太太曾恶意告诉他品德不端,他把简。爱的事情毫不留情面的说了出来,最后让教师们把她的坏品性改过来。于是她觉得无比的愤怒和耻辱。彭斯走过来,对我说,没事。彭斯劝她吃点东西可是她哭了起来,最后倒是她先开了腔,“彭斯,你会和一个说谎的人在一起吗?”“简,你错了,学校里没有一个人会瞧不起你,而且我敢肯定,很多人都会同情你。”“怎么可能。”“这里的人都不喜欢那个男人,现在,会有好多人同情你!”一会老师来了,叫彭斯和简爱过去,安慰了简爱,简爱心里才好受了一些,把他们俩招待了一晚上,那天晚上,他们享受了一次盛宴。
寒冬过后,一个明媚的春天,阳光和煦,可是学校里却闹了斑疹伤寒。很多小孩进了拥挤的教室,整所学校变成了医院。
在学校了,好多小孩都死去了,草草的埋掉了。就这样,死亡成了常客,简爱和其他健康的人从早到晚玩耍,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彭斯也病了,是肺病,简爱去看望她,要走的时候,彭斯不让他走,天色已晚,简爱和彭斯搂在一块,睡着了,早上,简爱醒了,可是彭斯永远也起不来了。彭斯永远的离开了简。爱。
这一章写出了学校里生病,简爱的好朋友彭斯离开了她,她很痛苦,写出了好朋友之间的友情!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五
昆虫记这本书是向我们介绍的,在这些昆虫中有一些事对我们有利的,有的是对我们有害的,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在这册语文书中有写到法布尔的篇课文叫《装满昆虫的衣袋》在这篇课文中大家可以知道法布尔是一个什么人了吧!
在这本书中,大家可以知道有些动物的昵称,比如:红蚂蚁:回家的路;小条纹蝶:恋人的气味等等看完这本书时我觉得法布尔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昆虫家,法布尔一生最大的兴趣在于探索世界的真面目,法布尔从小就开是观察小虫子在他长大以后,把他的成果写成了一卷又一卷的《昆虫记》,并在他高龄达到八十六岁时把第十卷《昆虫记》完成了。在法布尔九十二岁时,他成了世界的骄傲和自豪!他一生手观察和思索,所以他才有今天的这种成果。
法布尔为什么要写《昆虫记》这本书呢?我想是因为他想让我们了解到更多关于昆虫知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六
昆虫,是我们生活中很常见的一种生物,昆虫学家法布尔就用自己的眼睛细心观察写出了《昆虫记》这本书,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这本书中讲了许多昆虫有螳螂、蝗虫、天牛、红蚂蚁、蟋蟀、狼蛛等等。这些昆虫有益虫,也有害虫。千奇百怪的昆虫,在法布尔的描述下,让我也想去“探望”这些昆虫了。
我曾经也试过去观察一些小小的昆虫哦!就说观察蜗牛吧!
在一个雨天,我回家时意外地发现小区中庭有许多蜗牛在爬来爬去,我觉得很好玩,就抓了几只回家养着。我先拿一个空的巧克力盒把这些蜗牛全部装进去,在放几片青菜叶进去,然后,我就写作业去了。写完作业,我去看看我的小蜗牛,哈哈!菜叶已经被它们啃了好多小洞洞,真可爱!可是好景不长,过不了多久,那个盒子就很脏了,妈妈说,盒子太脏了,会转播病毒,所以,只好连蜗牛带盒子把他们扔掉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的第三章。这一篇主要讲了孙悟空不满自己的官职,非要当齐天大圣,就回到了花果山去了。玉皇大帝听了非常生气,派托塔李天王和哪吒带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托塔李天王命巨灵神去挑战,没过多久就逃跑了,后来又派哪吒去迎战,结果也败下阵来,玉皇大帝看到这猴子这么有能耐,就让他当齐天大圣去看管桃园,可他看见桃子就流口水,就饱饱地吃了一顿,发现自己闯了大祸,一个筋斗又回到了花果山。
我从中知道了看见自己想要的东西要禁得起诱惑,不要用偷的方式去获得,这样的方式是不对的。在我们生活当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我希望他们把别人的东西尽早还回去,这样才不会闯祸。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八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狼王梦》,故事讲得是紫岚在失去丈夫黑桑后,在艰苦困境的条件下生下了自己的子女。她独自担当起了养育后代的使命。克服了种种困难,将孩子们一个一个培养成了草原的精英,并具备了冲击狼王的实力。但现实是残酷的,她的三个儿子或死于金雕利爪之下,或中了猎人的机关,或在争夺王位时惨遭杀害。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媚媚和外孙,紫岚与金雕进行了殊死的搏斗,最后与对手同归于尽。而她的孙辈们将逐渐长大,为实现前辈们的遗愿—狼王梦想,去战斗、去拼搏。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母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她的生命,她不顾一切,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成功的保护了她的后代,我也相信,她的后代一定会成为狼王的。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母亲,她为我操碎了心。可我呢,了解她的烦恼吗?知道她的忧愁吗?体会她的苦衷吗?关心她的健康吗……除了伸手向她要这要那,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关爱,又何曾用心去关注过妈妈的喜怒哀乐?同学们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从身边的点滴开始,学会关爱我们的父母吧!哪怕是为他们倒一杯茶,拿一双拖鞋,扫扫地或者洗洗碗……“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很是受益匪浅。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九
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能够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凡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凡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凡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源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
向稻盛和西乡学习人生的王道。
对于此书的体会,我认为,当下还不够深刻,还有颇多道理没有悟透,,权且有什么说什么。
一、无私---提升心性的根本。
作为企业家也好,领导者也罢,无私才会公正,这是在我的日常工作中深有体会的,书上说舍私欲断私利才能行正道,往往在我以往的工作中没有遇到问题的时候思路和头脑都会判断,经常是一遇到问题的时候就开始自我保护自我防备,核心根本还是没有做到舍私利。以后在这方面也要有意注意。只有舍欲才能至诚,至诚才能利他,利他才能收获别人的信赖。
二、考验。
要求员工,不允许在办公室网购、邮包就慢慢的减少了,网购的狂潮也因此停了下来。
成功也是一种考验---考验的是你能否经得住荣誉和光环还有内心的虚荣与骄傲。我们部门成立至今有过失败有过荣誉,也曾面对考验没有经得住的时候,谦虚并不懈努力使我们最终走出了考验的大坑。
三、利他。
第三章利他中有几句话对我很有启发。
求利之心于人力十一与生活部可或缺,但是这种欲望适可而止寻觅德高望重、品行端正之人,将这种人放在真正重要的职位上以爱己之心爱人,如希望己方获利,就要让生意伙伴、客户获利,让他们满意。
四、大义、大计、觉悟、王道。
我理解的大义就是出发点,
企业经营需要大义,我们做企业也好做部门的领导也好,都必须以至诚之心依正道行事。领导者首先应该明确企业应有的目标,确立符合企业大义名分的企业目的,同时努力使这种目的为员工所共有,全体员工都乐于齐心协力为企业做贡献。只有领导者动机至善私心了无才能获得成功。
企业的大计就是要明确方针,从整体全局观、长远考虑。在企业里和。
五、真心、信念、立志、精进。
六、希望。
时时刻刻怀有感谢之心,感谢今日明日又能重新振作。
稻盛和夫先生的这章“论努力”在告诉我们为何努力?怎么做?是用自己的经验给在职场中拼搏的我们一份指导,让我们沉淀自己的心,然后思考努力的意义!
如果问大多数的人为何要工作,大部分的人一定都是为了温饱,为了生活,为了家人更幸福!可是工作是艰苦的事情,如果我们只是为了生活而去工作,只会让自己的心变得更累,让自己的身体感受到更大的压力,也让自己变成一个不断运作的机器。所以要学会在工作中寻找乐趣,让自己在工作中体会到自身价值的实现,从而学会去爱上工作!成与败,只不过一纸之隔,同样的努力,同样的热情,成功者就是那个敢于突破的人!我们常常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也经常在工作中体会到失败的滋味,这个时候,很多人选择绕道而行,宁愿绕更远的路也不愿意直面解决困难,因为在大多数人的心里,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必定是难以穿越的障碍,也有一部分人,他们把困难看成一次次的挑战,迎接挑战是他们生活和工作的乐趣,他们喜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因此他们也具有更快的效率,永远行走在别人的前面!而这其中的一部分人会从遇到的问题中去反思总结,知道自己的长处,更了解自己的不足,通过不断的学习和阅读去充实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而不是满足与荣耀的桂冠而不能自拔。
领导者都需要优秀的部下来帮助自己,那么如何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就成为了领导者最大的问题!首先,需要学会为自己的团队制定最好的计划,给他们一个看得见的未来,让他们也为之奋斗;
其次领导者必须要有百分百的热情,只有这样才能够去感染团队,让团队充满干劲;
最后要学会尊重人才,学会知人善任,去充分挖掘每一个人的长处,将之放到最有利的位置,让他得以从工作中得到生活和心灵的满足。
最后,还是要回到最原始的因素,想要努力,想要成功,就必须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只有拥有身体的健康,才能有努力的资本和成功的希望。因此,认真的过好每一天,认真的对待自己的身体,然后再去努力!
最近公司组织开展《活法》读书会。该书作者是创立了进入世界500强行列的京瓷公司和kddi公司的稻盛和夫。他在70余年的人生中,不断地思考人生的意义,即人的正确的“活法”,也就是人应有的生活态度。《活法》一书就是这种思考的集大成之作。读罢此书,我确实受益匪浅。
首先,“活法”实际是一种人生观,它立足于做人最基本的伦理观和道德观。它启发我们要遵循“不说谎、不给别人添麻烦、真心诚意为别人、不贪心、不自私自利”这种最基本、最朴实的做人原则。在工作中,我们可以把它作为行动的指针贯彻始终,总是坚持把他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生活中抓住事物本质,复杂问题简单化,原则问题单纯化,看似错综复杂的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人只要坚持真理活着就很简单,其实真理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深奥。真理就可以用“作为人,何为正确”这句极其单纯的话表达。人生也好,经营也罢,都可以遵循这样的原理原则,如此,就不会犯大错。
我认为它是一种积极的“乐观论”,它提醒我们衡量自己的能力要用坚信自己可能性的“将来进行时”这种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稻盛说:“生命只有一次,万万不可浪费,要“竭尽全力”、真挚、认真地或者——继续这种看似朴质的生活,平凡的人不久也将旧貌换新颜,变成非凡的人。”感想:要想成为非凡的人,就必须节约利用时间。要想节约利用时间,就必须要有强大的自制力。要想有强大的自制力,必须能抵挡住各种诱惑。蓝城集团的企业宗旨“讲道理,走正道,得正果”也是一种很实在的正值思维方式。在正确的思维方式的指导下,我们还得倾注燃烧般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心无旁骛、埋头眼前的工作,持续付出真挚的努力,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
再次,不完美不要紧,贵在持续“精进”。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人往往就是在不断的历练中接近“完美”。人生有一个理想的境界,工作会有一个完美的期待,但不论我们努力想要达成,结果却难尽人意。但神佛或宇宙的意志,并不是要爱已经成就了某种事业的人,而是爱努力想要去达成某种事业的人。想要达成却没能达到,反省自己的不足,从每天开始依然坚忍不拔,朝想达成的目标继续努力,想把事情越做越好,这样的人才能获得拯救。在昨天努力的基础上再下功夫改进,努力做到今天比昨天稍稍前进一步,明天又比今天做得好,每一天都付出真挚的努力、不懈的工作、扎实的行动、诚恳的修道,这才是真正可贵的。
果报应法则加以改变。人的命运绝不是天定的,根据我们自己的意志,讲道理,走正道,必然得正果,反之则会招致祸害。你努力工作,脚踏实地,自然会成就一片天地;
时时反省,磨砺心志,持续努力,你的人生迟早会有质的飞跃。
《活法》一书融入了稻盛和夫先生一生的智慧和经验,它启示我们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里坚持简单正确的人生准则,持续精进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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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一
前几个星期,我看了《草房子》的第三章——白雀(一)当中的第3到第7小节,下面就让我带领大家来进去书海吧!
桑桑帮白雀和蒋一轮送信,让他们见了面,这时,我觉得桑桑就快要成为一个十足的小媒人了。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桑桑竟然会因为不让别人以为他偷看了白雀给蒋一轮的信,而把信扔到了小河里。
当老师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揪紧了。我想,说不定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呢。最后,老师也说了那信里写了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可老师读到这里就不再往下读了。还说什么“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这不是有意倒俺们的胃口吗?哼,不过,的确是很让人期待哟。
不过,桑桑也有责任。如果他把信给蒋一轮,白雀就不会生气。白雀不会生气,也就不会去见那个什么谷苇了。那样的话,就什么事儿也没有了。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二
《童年》的第二章和第三章主要写的是高尔基在面包店和杂货铺工作的日子,在这一段时间,发生了一件悲痛的事:“高尔基的外祖母去世了。”我觉得,一个人坚强与否是看他怎样面对挫折和失败。高尔基就是一个坚强的人。
后来,高尔基与“霍霍尔”离开面包店,来到乡下,在一个杂货铺工作,可是由于农民烧房子后,出于对愚味的农民的看法,离开了杂货铺,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了洛马斯开始了新生活。
我觉得,虽然小说最后主人公没有上大学,但是,他却上了另一所更好的大学“社会”!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吸允着社会发展,创载各种财富。
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定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灵魂的洗礼,心里如雨后的晴空一样清新蔚蓝。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三
在暑假里,我读过很多书,有:《水浒传》,《乌丢丢的奇遇》《爱的教育》等等。其中,我记忆犹新的还是那本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曹文轩,他是当代著名作家。这本书里主要写了农村孩子的情感,和生活的快乐。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桑桑,他带我们走过过了6个春夏秋冬,品味了他人生中的酸甜苦辣让我们了解农村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份欢乐。
其中,有一个故事令我不能忘记。一年级,桑桑不懂事,想吃鱼虾。自己把蚊帐拆开,当成网去网鱼虾。结果,被母亲大骂一通。晚上没有蚊帐睡的桑桑,被咬得浑身上下都是包,难过极了。看到这里,我想到自己也做过这样类似的事情,比如说,有一次,我有一颗糖果,我把它种下了地,等它长成糖果树。等了半天,还是没有出来。最后,爸爸告诉我糖果是不能种的,我才明白。
以后,我们也一定要向桑桑一样,快乐的生活下去!
这本书令我了解到了很多不一般的故事,令我终身难忘!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四
这三章的主人公主要是阿列克塞和他的外祖父、外祖母。
他的外祖父是个万分个性的人,时好时坏,情绪很不稳定,有点儿像青春期里叛逆的少年。他有时对家里人很好,但有时又把一个犯了小错的人往死里打。其实,我觉得,这个小家庭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阿列克塞的外祖父之因此会变成这样,是正因他小的时候生活环境太恶劣,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创伤,因此才会如此的喜怒无常。
最后就是阿列克塞。
阿列克塞有一个悲惨的童年生活。他经历了无数次外祖父的毒打,小小年纪又没有了父亲。但在这本书中,阿列克塞的童年给了我们一种哀伤与欢乐同在的感觉。他的童年里有毒打和挨骂,但同样也有嬉戏与玩耍,也能听见他那童真的欢笑。阿列克塞是个思想上很有主见的孩子,他的心灵没有被外祖父家的黑色势力扭曲、摧残。他很坚强,同样又有强烈的好奇心,这些都帮忙幼小的他一步步走出自己的成长足迹,帮他在分叉路口时,选取正确的人生路,远离残暴与杀虐,留下善良与清纯,不再重新走上外祖父的`人生路,而是去闯荡自己的世界。
这章总一个小男孩——小茨冈,他是一个孤儿,是外祖父发现他的,并收留了他。
他在家里占有特殊的位置,外祖父对他并不像对儿子那样,总夸他有出息。
主人公从外祖母那知道,在早春的一个雨夜里,他们在房门旁的长凳上发现了他,当时他裹在围裙里躺着,他勉强还能叫出声来,外祖父本来把他送到公安局,外祖母还是自己留吧!
开始外祖母叫他茹克,正因他经常像只甲壳虫嗡嗡乱叫还满屋子爬,小茨冈是个朴实的人,而且常常把外祖母惊得目瞪口呆。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童年》,听妈妈说,这是伟大的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这一本书很经典的。听了妈妈的话,我迫不及待的翻了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刻读完,每时每刻都在捧着这本书,生怕它跑了似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辽沙,从小他的父亲就过世了,他的妈妈带他来到了一个染布坊,他外祖父的家,之后,阿辽沙的乡亲离开了阿辽沙。阿辽沙怀着难过的情绪在那里度过了一天又一天。阿辽沙的外祖父十分凶,经常用棍子把孩子打得满身是血,有时甚至打得昏过去。而他的两个舅舅也很吝啬,是个无赖,整天吵着要分家产,在这个家庭里,几乎每一天都有争吵声,有时候还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但幸好,阿辽沙的外祖母还很疼他,一向护着他,一向在阿辽沙的心灵受到重大的打击时鼓励他,给他奋斗的勇气。
阿辽沙在外祖父家时也遇到过许多好朋友,有快乐的茨冈,房客和长辈彼得大叔。然后在故事的最后,阿辽沙的母亲死了,阿辽沙也离开了外祖父和外祖母,一个人独立生活去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阿辽沙像一只被人欺负的小羊,从小就被人虐-待,欺凌,但最后还是学会了独立。阿辽沙的外祖父就像一个冷酷的杀手,对孩子只会打骂,从不温柔,阿辽沙的外祖母就像一只温和的老羊,又慈祥又温和,而阿辽沙的两个舅舅则像两个吸血鬼,不停的吞着父母的财产,不知羞耻。
阿辽沙虽然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从没低过头。在羞辱下,他不屈服,在病魔面前,他凭着顽强的意志不倒下。虽然他微不足道,但他凭借了惊人的毅力,不向困难低头,战胜了一切挫折,说明了阿辽沙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地方。
读完之后我感悟很大,一个人的童年是完美的,正如冰心奶奶所说的一段话:提到童年,总使人有些向往,不论童年生活是快乐,还是悲伤,人们总觉得是生命中最深刻的一段。
其实,这本书里所描述的阿辽沙的童年,与我们此刻的童年相比较一下,我们的生活真的是比阿辽沙的生活好多了,因此我们就要珍惜幸福,不好生在福中,不知福。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五
第三章能够说是集中描述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的一节。“小茨冈”正因家里穷,父母养不活他,就将他抛弃在外祖母的家门口,外祖母把他养得壮壮实实的。阿列克谢来到外祖父家时,他已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阿列克谢每次挨条,他都要伸出手臂去挡住外祖父狠命抽下的鞭子,每次他都说“下一次我不管了”,但临阿列克谢又一次挨打,他又伸出手臂待人受过。他还教给阿列克谢挨打时要懂得的秘诀,正正因如此,他成了阿列克谢的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作家也没有回避他身上的缺点。如他偷东西这一例。他是聪明的,机灵的,但他的聪明才智却得不到健康的发展。在那个人压迫人的社会里,他被压扁了,扭曲了,埋没了。作家透过这一艺术形象,向旧社会提出了沉痛而有力的控诉。
此外,他描述了节日晚会,是此章中的一亮点,但调子上还是比较沉重的。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六
《童年》是讲述阿廖沙个人成长跟生活经历的自传小说,也是反映广阔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小说,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的童年浸泡在甜蜜中,没有战乱,没有纠纷,只有爱的阳光的温暖,只有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美好的,最值得回忆的时光,可对高尔基来说呢?寒假里,我细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心久久不能平静。
细读《童年》,犹如走进一个书卷里镌刻的黑暗社会,聆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诉苦,它虽然没有大部小说的气势雄伟,却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感慨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美好善良的.人物:外祖母冒死救火,给阿廖沙讲奇幻的童话故事;正直本分的老匠人;用自己手臂夫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爱好科学的房客“好事情”——他们的可贵之处是他们处于黑暗中,依然出淤泥而不染,让人在一片混沌中嗅到芬芳!
然而,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多么脆弱。也许,这些磨难对于现在同龄人来说,不会发生也没有一个人做得到,但是,万一发生了,我们是不是也应向阿廖沙这样勇敢地面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顽强的毅力跟坚定的信念,以他分明的善恶跟强烈的同情心,克服了各种困难,追求自己的理想,他是一个“大写的人”!
读完全文,我心犹如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然。是的,阿寥沙这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面对丧父之痛,他默默承受,面对毒打,侮辱,以及自私贪婪、野蛮残酷的小市民,他以微薄之力反抗。十一岁便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到外面谋生。在外祖母美好品质的行熏陶下,他憎恨黑暗的社会,同情不幸的人,对美好的生活充满了憧憬。他反抗外祖父的毒打,在愤怒中,他几乎要杀了殴打母亲的继父,阿廖沙,这是一个多么充满正义,不畏强暴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每当我面对磨难踌躇不前时,阿廖沙这苦难的童年浮现在眼前。幼小的阿廖沙能坚强地挺过,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我们擦擦泪水,保持着生活的勇气跟信心,向前冲啊!永远以积极的,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今后的人生!
论语第三章读后感篇十七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我们的感受汇写成读后感,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活着第三章读后感范文,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我的班助出书了。20__年的9月与王哥初相识,王哥是我们09级园艺二班的班主任助理,当时叶超任我们班班长,我任我们班团支书,组织班级活动时经常跟王哥在一起。
对王哥的第一印象是清秀帅气,慢慢了解多了知道王哥篮球打的特别好,文笔特别好。王哥会和我们班男生一起打篮球,会给我们班举行很走心的班会。一直到王哥毕业那年我们才知道王哥得了鼻咽癌,那次班会王哥已经说不出话了,他把想说的写到了黑板上,当时我们很震惊,也不知道如何安慰他。再以后王哥毕业了,对王哥的关注就是看他发的状态和朋友圈。王哥这十年抗癌路,不敢想象他经历了多少磨难。他一天吃饭就要花上6个小时,每天还要锻炼,还要工作,虽然艰难但他一直很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揭露了一个叫福贵的人的一生。
福贵虽然历经磨难,但他是幸运的,年轻时享受过,落魄了之后,多次徘徊生死之间,朋友战友先后离去,他还能回到家中,与妻儿团聚。后半生妻儿一步步先他而去,留他一人在世上孤苦,但在精神世界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任何磨难都不足以击垮他,他没有因为重重打击而倒下,而是带着那头老牛,继续生活。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是不容易的,单单活着都不容易,要想活得好更是难上加难;生活从来不会以你希望的方向发展。经历过苦难后,才明白其实这才叫生活。
人生会遭遇许多事情,其中很多是难以解决的,这时心中被盘根错结的烦恼纠缠住,茫茫然不知如何面对,如果能静下心来处理,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面对任何事情需要保持一颗安定的内心,有些事情只有在经历过之后才会理解,才会蜕变超然,看待善恶一视同仁,用一颗慈悲的心和同情的目光环顾世界。
看完了《活着》。作为一个旁观者,觉得福贵的一生是满满的悲哀与伤感。但是如果真的把自己代入或者只是倾听,就会觉得,福贵的叙述里多是对生活的接受与满足。无论是好是坏都接受,甚至认为所有的都是上苍赋予的报应和福祉。
这本书和《四世同堂》有相似之处,但是这本以第一人称叙述之后,所有的遭遇都像在身边真切地发生,有真切的欣喜、悲哀、可惜,是凡人的情感。亲切真实。而四世同堂就好像有一种尤其的悲壮,家国的豪情裹挟着我,令我感觉自己要变得伟大以相衬。
最后福贵和他的牛福贵说话,说有庆、二喜、凤霞、苦根耕了多少分田地。看到这些名字,这些生命的血液在沸腾后平息,鼻子有些酸。
本来想评论福贵,他大概过了酸楚的一生。但是,谁知道呢,除非在一个人出生之前和死去之后,谁也没有办法评价他有没有幸福的一生。又,一个人是否幸福,并不在于他人的评价里。
在空闲时,我还是喜欢看书。看的书很杂,除了课本书籍之外,名著小说都看,不刻意拘束于单一的形式。而一般只是略读。而当看到《活着》这本书时,最多想到的还是葛优演的电影,关于徐福贵跌宕的人生。
很快地读完了这七天,每一天的故事问我也不能清楚记得。故事的主人公好像平淡淡的性格,宽容又善良。善良好像不是什么表扬的词,本身跌宕的命运也在他平淡的诉说中透着温馨,是内心充满爱的人。
看完《活着》的时候,受到很大冲击。相比而言,这本书看完没有想象中的绝望。每一个故事太真实,真实的像每天的新闻头条。当看到这些故事,不再觉得骇人听闻的时候,说明我们对人性的底线早就大开眼界了。
可能是看的太快了,又关掉了书评大家的评论,所以当看完自己的心里没有太多起伏的时候,我就在想现下的我处于麻木的状态。
对自己状态的无知,对外界问候的慌张,对新闻事件的冷漠。等到再恐怖的事情出现,也没有感知的时候,对生命缺少敬畏,对生活也会缺少热爱。
读这本书的时候,人生处于很晦暗很压抑很无望的阶段,那一天下着雪,心境加环境加这本书,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心碎绝望的哭不出来。
对,就是哭不出来,我看不到“活着”想表达的对生命的敬畏和追寻,我只能看到,一个又一个的亲人家人死去,很悲惨的死去,我甚至不敢细细去琢磨去品读,我想快点看,想把苦难快点过去。
可是这个过去了还有下一个,我几度合上书,不想看了。书的最后,老人和牛,在田边,我不记得还有没有老人的孙子了,因为已经很无力很虚弱了。一本书?用了很大的力气才看完。几年过去,这本书没有再被翻开,可是看这本书的情景却不忘。有时回味一下,它还是给了我力量。
活着就是很重要的,曾经真的思考很多,思考生命的意义,自身的价值,就像走进了死胡同,这是一个死循环,直到有一天突然明白,哦,活着,就是活着而已,这是一个状态,也是一个延续的行为。
活着,两个普通的汉字,组成一个平淡的词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凉而又悲伤的故事。
记得儿时经常听人感叹:“活着就好”,当时还小,对于这种虽平淡却又承载太多的话语并没有多加思考,只是单纯的知道,活着是好的。直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才知道自己所理解的是有多么肤浅、片面。文中的主人公福贵,一个从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富家子弟,变成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看过了太多的人世事故,这中间有过多少无奈、惆怅、伤心、痛苦、绝望,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最近看完了一本书,名叫《活着》。
活着真的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让你看的一次又一次心疼的厉害。
它讲述了我们国家过的历史性灾难全部发生到一家人的身上,作者不遗余力的告诉我们,生命怎样一次一次的摧毁你对活着的希望。
文中用了很平常的口吻,用文中主人公对第三者的故事讲述视角来记述,故事简单,朴素,却直抵人心。
作者用沉重的口吻一次一次讲述每个人离去时候的痛苦。看着这些普通的文字,却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有扎心的刺痛感。
文中主人公看着一个又一个至亲离开自己,十多岁的儿子、刚生产完的女儿、自己的媳妇儿、女婿、最后连相依为命的外孙也离他而去,这样的打击下,一般人早就承受不住了,他还是坚强的活着,也记述了一位与生命抗争到底的英雄,那个年代,活着是人们唯一的意志。
人总是不能从心底接纳无常。目睹他人兴盛时,轻谑以对,自诩看破世事;自己繁华时,却痴想世事永恒,人事亘古。我们总是洞悉了别人的无常,又蔑视了自身的幻灭。福贵,是你让我繁复的心激不起杂乱的涟漪,是你让我不再控诉人世的不公、命途的不平,是你让我开始学会简单地为自己活着。
福贵,我不禁幻想你在破屋前逝去的模样,你的内心深处一定会被曾经霸道地占据,曾经的荒谬莞尔后倏然长逝,弥漫心田的是不可磨灭的华生枯寂的苦难,那是你一生最宝贵、最真实的记忆。包含一生历经的晶莹泪滴滑眶而出,随即被尘世的无常所淹没。满带笑容的你阖目而去,任由我凭吊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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