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法律工具之一。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可以进行合同条款的修改、删除或增加。以下是一些合同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一
现甲、乙、丙三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借款年利率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需要一笔资金。
第三条丙方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
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第四条借款交付。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将借款资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以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及利息。
1、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2、乙方应于每______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
3、借款人偿还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汇入出借人的银行卡:
第六条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按合同约定时间清偿本金、利息;
3、乙方按照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偿还本息的,视为违约,甲方则就逾期部分的本息按每日______计收违约金,直至全部本息还清为止,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借款时间共________年零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借款人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人的货款,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人退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货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1.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约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追回借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人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有权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侧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1.4.计息期:
(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1.7.美元: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1.10.______月:日历______月。
1.11.______日:日历______日。
1.12.________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和借款人。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合同号码:________金额:________(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美元)。
商品名称:________。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____。
交货条件:________。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__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给卖方。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4.1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4.2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
4.3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4.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4.5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5.1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5.2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正副本一式二份。
5.3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2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
6.3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6.4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7.1借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影响。
7.2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6个月libor加年率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7.3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7.4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________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________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7.5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11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为________号帐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
7.6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8.1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30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8.2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________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________万美元。
8.3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数的分期金额。
8.4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9.1承担费:自本合同签字日的90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________%的承担费。
9.2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____%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________天内支付。
9.3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于本合同签订日________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9.4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10.1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10.2任何在本合同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的,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合同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10.3担保要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10.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产生相反的效果。
10.5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合同的规定时。
11.1由于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合同能继续执行至完毕。
11.2如果在30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的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11.3本合同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________仲裁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本身或其财产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知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13.1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银行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用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13.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13.3合同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合同以英文书写。
(2)本合同有关各方之间有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________书写。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四
保证人应当在借贷合同中明确自己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明确的,视为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责任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再起诉保证人要求还款。在连带担保责任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还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起诉。
民间借款担保人免责问题。
按担保法规定,担保人在几种情况下免除担保责任:
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
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
其次还有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
民间借贷担保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五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丙方借款,乙方自愿为甲方以下内容的借款提供抵(质)押担保。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小写):
(三)借款利率:借款月利息率逾期则在此基础上加收。
(四)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丙方承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三条抵(质)押担保物。
(一)抵(质)押质物名称:
(二)抵押物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不影响丙方行使抵押权。
(三)抵押物保管:由乙方自行保管。(其房产证、土地证由丙方保管)。
第四条甲方承诺:
(一)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挪作他用;
(二)保证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还款。逾期则加付利息_____。
(三)甲方委托丙方将上述借款中的_____。
第五条本合同是借据的组成部分,与借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是甲、乙、丙三方在完全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友好达成的。就本合同和借据的全部内容,经甲方和乙方提请,丙方已作了详尽的说明和解释,现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和借据全部内容的认识完全一致。
当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方和乙方对丙方的要求放弃抗辩权。
甲方:
乙方:
日期: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六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七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提供乙方借款计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出借款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利息按结算。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借款由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范围为乙方偿还本息、逾期违约金及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八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抵(质)押人(乙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债权人(丙方):
住所地:
第一条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丙方借款。乙方自愿为甲方以下内容的借款提供抵(质)押担保。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小写):。
(三)借款利率:借款月利息率逾期则在此基础上加收。
(四)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丙方承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三条抵(质)押担保物。
(一)抵(质)押质物名称:
(二)抵押物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不影响丙方行使抵押权。
(三)抵押物保管:由乙方自行保管。(其房产证、土地证由丙方保管)。
第四条甲方承诺:
(一)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挪作他用;
(二)保证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还款。逾期则加付利息_____。
(三)甲方委托丙方将上述借款中的_____。
第五条本合同是借据的组成部分,与借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是甲、乙、丙三方在完全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友好达成的。就本合同和借据的全部内容,经甲方和乙方提请,丙方已作了详尽的说明和解释,现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和借据全部内容的认识完全一致。
当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甲方和乙方对丙方的要求放弃抗辩权。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九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月15日,我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有两个担保人:xx。截至20xx年6月19日,已偿还贷款及利息合计79,721.67元,剩余贷款70,278.33元。特此申请撤销住房公积金担保人xx的担保资格,望批准!
申请人:xx。
xxx年7月7日。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
连带责任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也可以作为保证人。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三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风险告知: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含连带责任保证人)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如导致诉讼的,因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包含但不限于法院收取的保全费、甲方为采取诉讼保全而由担保公司或担保人提供担保物而产生的'担保费等)、执行费及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方的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风险告知:保证责任免除问题。根据《担保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约定期限不明确的,在一般保证时,主债务履行届满6个月后,在连带责任保证时,超过6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同时通知担保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甲乙丙三方身份资料。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连带责任担保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二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三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乙方应每月付清利息不得拖欠。
五、乙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0.6%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六、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作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还清为止,担保范围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惠州市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三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_________________。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全程担保: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_________________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_________________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_________________。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编号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币种)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止。
三、保证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全程/阶段性)担保。
四、保证人违约的,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份,债权人、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四
编号:
______公司:
______公司与贵司之间签定的借款担保合同,由我司作为担保人。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借款人民币______元整由于______原因无力偿还,给贵司造成损失。现我司承担担保责任,自愿以______或______财产为______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将分______次偿还欠款。
第一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______公司。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五
保证方: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签字)。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六
乙方:
丙方: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乙方:
丙方:
有担保人的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七
出质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
种类利率。
期限 年个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
年月日金 额年月日 金 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人贷 款 人。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负责人 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
(1) (2)(3)。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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