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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一
为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20xx年xx期间全县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生活必需品物资价格,满足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根据县政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攻坚阶段的焦灼期,特别是临近xx,受xx期间适逢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消费需求旺季、国际疫情形势日益严重、国内疫情零星散发、低温雨雪天气增多、人员流动加剧等因素影响,出现了部分群众心理上产生恐慌、购物囤物现象。时下,保物资供应,稳市场价格,稳定心理预期尤为重要。要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切实做好我县生活必须品和重要物资保障供应和稳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物资保障由县发改局指导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做好保障工作,主要承担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xx年xx期间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等重要物资保障投放供应及协调联络工作职责。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将密切关注20xx年xx期间疫情发展的态势和重要生活物资供应情况,如因疫情引发米、面、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紧张或居民米、面、油、肉、蛋、奶、菜重要必需品生活物资无法保证供应,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启动应急预案。
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是xx年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供应企业由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定点承担,负责全县群众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储备、供应、投放、保障。多美汇惠鲜生超市及多美汇生活馆以及老实人超市积极配合供应。各商场超市要互通有无,协调联动,避免无序竞争。
一是精准施策保储备。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是xx年宝鸡市冬春蔬菜储备定点企业,储备冬春蔬菜1200吨以上。按照县城区人口每人每天1斤粮、3两油、1斤菜、半斤肉的标准,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统筹市场资源,拓宽采购渠道,加强农超对接,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库存储备粮(包括米面)60吨、油12吨、新鲜蔬菜60吨、肉7吨、奶3000箱、蛋3000斤的投放储量,需保证为期10天的生活必需品储备。结合市场形势,积极争取市上冷冻猪肉储备投放,确保市场供应。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老实人超市加强配合。
二是落实责任保供应。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区的百合超市、福多多超市及县城老区的鑫森超市、天宝超市要坚持全天营业9小时以上,保障全县米、面、油、肉、菜、蛋、奶和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物资的充足供应,蔬菜品种要丰富多样,既要有白菜、土豆、萝卜、菠菜、青菜、蒜苗、大葱等一般应季蔬菜,又要有黄瓜、西红柿、青笋、西葫芦、豆角,青椒、豇豆等时下紧俏的反季节蔬菜。县医药药材公司要做好口罩、电子测温体、84消毒液、酒精、疫情防控器材等投放供应。
三是多措并举稳价格。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区的百合超市、福多多超市及县城老区的鑫森超市、天宝超市米、面、油、肉、菜、蛋、奶和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物资的价格原则上与xx前商品价格持平,不得高于市场价格。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老实人超市也要加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稳定。
四是细化举措强管理。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超市、老实人超市、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要加强管理,通过临时顶岗、合理排班、动态调岗、增加员工薪酬等措施,统筹安排工作人员上岗。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轮休,做好张弛有度,积极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五是科学应对防疫情。陕西新贸物流配送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超市、老实人超市、多美汇惠鲜生超市要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超市入口处要设立检测点,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执勤测量体温,顾客出入超市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员工上下班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在每天营业前后对营业场所和计量器具等设施进行消毒处理。企业负责人要承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
六是强化措施稳预期。各商场超市负责人和员工一定要提振信心,增强战胜病魔、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要做好员工的心理疏导工作,稳定员工情绪。要通过板报、专栏、显示屏、微信群、广播等渠道宣传疫情防控常识。引导顾客理性消费。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二
为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县内出现成品油供应紧张时适用本预案。
(四)原则。
按照“确保公共事业,关注重点企业,统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成品油资源,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成品油供应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应急预案启动后,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6)在成品油供应恢复正常时,决定解除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督促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向县政府报送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的启动和预警解除的建议,分析市场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并负责成品油资源的配置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对加油站及仓储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委宣传部:负责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的宣传报道;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县发改局:负责跟踪监测成品油及其他关联商品价格变化,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负责协调重点工程建设用油。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工业生产用油。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学校(单位)用油。
县信访局: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成品油应急情况下的社会稳定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和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置因抢购油而引发的各类治安事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审核拨付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补贴资金以及县政府安排的应急专项经费和专项补贴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路长途旅客运输、客运出租、城市公交、城乡公交行业用油,及时组织协调成品油的公路、水路运输。并做好国、省干线公路保畅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业生产用油。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用油。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打击取缔未取得证照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负责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消费者对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的投诉,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成品油供应企业、场地的监督检查,消除消防隐患。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负责调配和保障成品油的供应资源,维护所属加油站的秩序和安全,落实加油站加油的应急措施,确保油品供应;负责在成品油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向上争取计划配置,加大供油力度。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自身职责制定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下的子预案。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保密内容向外泄漏,防止引发社会混乱。
(一)县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预警等级划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相对紧张):部分社会加油站出现停止供应;全县成品油市场需求量明显超过中石化xx支公司的正常供应量,成品油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明显影响全县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的情况。
橙色预警(比较紧张):全县社会加油站停止供应,中石化xx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二分之一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加油站出现排队加油,加油秩序难以维持的情况。
红色预警(极度紧张):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四分之三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市场剧烈波动,需要向市级相关应急机构报告,申请市际调剂。
(二)成品油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密切关注我县成品油供应情况,当本公司成品油总库存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出现短缺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情况向县应急办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在达到预警等级时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当成品油市场波动趋于平稳时,各加油站基本能保证24小时有品种齐全的成品油供应,且后续油源能够保证市场需求时,结束执行应急预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进入预警程序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协调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做好成品油供应、库存、油源落实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一)进入黄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4、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各加油站、点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
(二)进入橙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6、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密切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群众在紧缺状态下合理消费。
(三)进入红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2、确保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和交通用油,确保县城正常供应;
5、县新闻媒体随时报道各加油站、点成品油供应情况,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广大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一)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成品油购、销、存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成品油供应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应急状态下实行日报告制度。
(二)信息发布制度。
应急领导小组在成品油应急期间定期向社会发布成品油市场供应信息。
(三)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反映成品油市场应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成品油最低储备保障。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汽油、柴油最低库存量必须保持在1天的消耗量以上。最低储备库存未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动用。
(五)运输保障。
各平台、镇(街道)和公路、交通、经贸等相关部门做好成品油运输道路保畅协调工作。
3、公安部门要维护正常治安秩序,当出现由于成品油紧缺而引起的加油秩序混乱,甚至出现哄抢、冲击加油(点)和政府机构以及出现暴力行为等突发事件,公安机关要迅速介入,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员、车辆,保护加油站(点)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七)安全保障。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加强对加油站、点和油库供油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商务、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可疑因素,防止加油设施人为破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合理调配油源,实施限量定点供应。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服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配合应急领导小组保证成品油市场稳定有序供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油源增加库存。
根据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的预警等级,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按照“先公共、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向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定点加油站名单,重点保证重点项目、客运车辆和政府公用车等用油。
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全县成品油资源统一配置,定向、定量、凭证供应等必要的非常行政管制措施。
(九)新闻宣传保障。
1、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最新油源信息以及定点加油站、点加油状况,以便合理疏导加油车辆,避免交通堵塞。
2、县委宣传部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报道的管理。新闻媒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报道有关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防止不实报道。
(十)奖惩制度。
1、有下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置成品油应急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及时准确报送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为成品油应急事件出谋划策,成效显著的;其它特殊贡献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后果的;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后,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应急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情况对外报道不利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三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衡水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衡水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衡水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衡水信誉楼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四
为做好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设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长: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发改委主任、xx经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五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引发的生活物资必需品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市场供应,制定本预案。
组长:叶炳如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东旭党组成员、副局长。
葛洋洋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姚勇党组成员。
程刚党组成员。
成员:各股室及市场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
2.做好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判断市场运行状态。
3.及时向区委、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市场异常波动态,统一组织、配合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市场保供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应急商品调剂、征购及组织调运等工作,保证市场供应。
4.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理性消费,稳定市场。领导小组下设市场监测信息组、市场供应保障组。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商务局(2021)3号文件执行。
市场监测信息组:组长:姚勇,成员:王全、黄紫妍。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市场监测,适时发布市场监测信息,有效指导生产经营,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稳定市场预期;负责政策措施的宣传,市场运行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市场供应保障组:组长:罗东旭,成员:王全、任长娟。负责了解和掌握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口罩消毒液等应急商品储备量和市场需求量,联系和组织货源,协调重点流通企业将应急物资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当生活必需品供求严重失衡,出现异常波动,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和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等现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接到生活必需品或成品油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并同时上报市商务局。
一是启动应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及时掌握各区域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定应急状态。
二是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区商务局各股室及中心、大队应各司其职,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配合,抓好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积极对接相关应急企业,做好市场供应稳定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应急预案落到实处。
四是按照区局领导小组安排,及时组织生活必需品供应、报告市商务局调动市级储备冻猪肉投放市场,确保市场供应。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六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好全县商务流通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应当贯彻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的基本原则。
本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商务部、省商务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而制定的。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县商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永宁任组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刘小如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郑晓宁副局长、王志强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郑晓宁(兼任)承担。职责主要是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储备和销售。
三、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一)监测的主体、内容和对象。
监测主体:县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监测对象:生产和经营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收集、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二)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局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须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监测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县商务局和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实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启动了市场运行监测应急机制,摸清市场储备底数,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动情况,全力以赴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和保供工作。
(二)指导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每日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做好市场设卡防护工作,每日专人负责登记,测量体温,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三)确定盂县主要骨干企业2家:盂县西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盂县秀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应急网点4个:山西凯通优鲜商贸有限公司(凯通店、凯悦城店、优鲜店)、山西鑫帝商贸有限公司、盂县田森超市广场店、盂县佳元亨泰商贸有限公司(斑马鲜生)等企业为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企业,骨干企业和应急网点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力度,确保生活必需品物资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四)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不得进行活禽、鱼类等的现场宰杀销售,全面禁止人工养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买卖。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密切产销对接,拓宽货源渠道,加大粮油、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火腿肠、瓶装水等商品市场供应。同时,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
我局实行包保制,加强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精神,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卫生整治。
(二)农贸市场开门营业前要进行内外大清扫,大整理。
(三)严格要求市场所有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所有管理人员、柜台营业人员要佩戴口罩上岗;有发热咳嗽等相应症状的员工要休息或就医。
(四)张贴告示,告诫有发热及咳嗽症状的人不要进入农贸市场;不要带宠物进场。
(五)张贴告示,建议市民理性消费,不要囤积,建议市民戴口罩进市场,建议市民错峰买菜,避开人流高峰;注意并确保市场秩序。
(六)所有运货车辆都要按要求进行定期消毒。
(七)动员并组织商户积极备货,满足供应,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补货及时、正常供应和价格稳定,杜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七
为保证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承德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货有可能引发的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价格猛涨或供应断档、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市场供应应急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
2.1监测的主体、对象和内容
1、监测主体:县商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2、监测对象: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供应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3、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市场动态及走势,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所面临的的紧张或危机程度。
2.2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各监测点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启动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2.3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我县食盐应急有关规定执行。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我县和市、省、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划分为三个状态级别:
(一)一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全县范围内出现生活必
需品大量集中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二)二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县内较大范围或主城区、部分乡镇出现生活必需品大量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三)三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乡镇范围内或集贸市场出现生活必需品大量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上述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不包括时令蔬菜、水果等因季节、气候变化所引起的规律性正常波动。
2.4市场异常波动的确认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后,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确证,核实确证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
3.1应急组织机构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
3.1.1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
县政府成立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运和投放工作。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广播电视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粮食、物价、工信)、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力和石油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在预警状态下,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联系制度,协调市场供应的有关问题。
3.1.2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部门具体承担监测、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备所需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信息组、市场供应组、支持保障组和市场监管组,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履行相应职责。
3.1.3各组工作职责
(1)综合信息组: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相关事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舆论宣传,稳定人心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及文件管理工作。
(2)市场供应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工作。
(3)支持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所需的资金、能源和交通运输。
(4)市场监管组: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3.2部门分工及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县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协调做好负面信息处理。
(3)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的跟踪报道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4)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部门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及市场调控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综合运输协调、保障电力、石油等能源供应。粮食部门负责组织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定点加工,综合协调粮油等重要商品储备的动用和投放,并协调组织各应急供应网点做好应急粮油供应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工信部门负责食盐的调拨、县内外食盐的调入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及时将合格的食盐运送到批发单位、零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和社会集团用盐单位保障市场供应。
(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6)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按预算级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补偿。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以维护市场稳定。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9)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打击和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借机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和计量、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认真的监督管理。
3.3指挥系统的启动
县政府批准启动预警后,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小时内集结到位,立即投入市场供应工作,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在突发事件引起异常波动的情况下,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
4.1舆论宣传引导消费
县委宣传部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按照有利于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情况,为媒体记者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消除消费者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4.2组织货源保障供应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指定单位对生活必需品进行采购加工,保障市场供应。
4.3异地引进调剂货源
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4储备物资投放
首先动用县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储备物资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市级物资储备。
4.5相关配套设施
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6价格干预定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干预和定量销售制度
5.1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必要时对生活必需品实行定点生产、定点储备、定点销售制度。
5.1.1定点生产
(1)面粉、大米、食用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确定县内重点面粉、大米、食用油加工企业和储备库作为定点供货单位。
(2)猪肉。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全县生猪活体养殖场作为货源基地,定点屠宰厂作为肉类加工供货单位。
(3)鸡蛋、奶制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确定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品加工企业作为货源供应基地。
(4)蔬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组织重点蔬菜生产基地,作为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5.1.2定点储备
(1)面粉、大米、食用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确定重点粮油应急储备企业为定点储备单位。
(2)食糖。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经营食糖的重点流通企业作为全县定点储备单位。
(3)猪肉。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生猪活体储备场、肉类冷藏企业作为全县定点储备单位。
(4)鸡蛋、奶制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县内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制品加工企业作为货源基地。
(5)蔬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负责,由于蔬菜保鲜期短,不宜长期储存,根据“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原则,我县蔬菜的应急储备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协调县政府做出安排。
(6)食盐。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负责。县盐业专营公司作为县食盐储备单位,合理布局储备库点,具体做好食盐承储工作。
5.1.3定点销售单位
(1)面粉、大米、食用油。将全县商场及大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2)猪肉、鸡蛋、食糖、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将全县大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3)蔬菜。从县内蔬菜基地和农贸市场统一调配。
5.2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5.3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力、石油等部门及企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热、电、油等能源供应,要优先安排,满足需求,不得停供、限供。
5.4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调运方案,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不得乱设关卡进行检查,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物资的调运,要优先安排。及时发运,保障运力。
5.5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保障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通过财政预备费等渠道解决。应急商品储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及运行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按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由县财政合理补助,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
6.1县级市场异常波动重点监测单位
永辉人和超市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
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广超市有限公司
承德北雁商城商贸有限公司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贸城
丰宁满族自治县浩翔商贸有限公司
6.2奖励与责任
6.2.1对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机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预案更新与管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本预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八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九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基本满足了我市城乡居民日常消费需求。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常住人口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蔬菜供应自给率偏低、部分蔬菜品种结构性依赖,中心城区蔬菜应急保供能力不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苏政发〔20xx〕149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蔬菜生产市场供应促进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连政办发〔20xx〕19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中心城区日均蔬菜消费350吨左右。其中地产蔬菜占40%,市外调入蔬菜占60%。中心城区蔬菜主要通过市农副产品市场批发上市。外调货源主要来自山东、海南等地,平时应市品种有30余种,全年超过100种。
(一)品种少而精。适当储备少数耐储或常规品种,遇有紧急情况,确保调得出、供得上,确保应急之需。
(二)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推动应急保供,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经营大户、种植基地以及农户的作用,缓解蔬菜供应矛盾。
(三)储备应急与临时调运相结合。商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以商代储、市场运作的办法对代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全程跟踪监管,以备应急调用;若应急预案实施后供应仍然紧张,则启动临时调运措施,增加货源供应量。
重点储备大白菜、包菜、土豆、洋葱、冬瓜等常规蔬菜,总量不低于1000吨,保障市区6天消费。
(一)启动时间。一般适用于突发事件及每年12月到次年3月。
(二)启动监测报告。重点批发零售企业遇到蔬菜价格一周上涨30%以上或蔬菜断档脱销,在1小时内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商务局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省商务厅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三)启动响应。市商务局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及时投放储备蔬菜,督促批发市场、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千方百计扩大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应急处置。市财政局做好应急储备经费调度工作,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管,做好舆论宣传与引导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报道,消除市场恐慌,引导正确消费。
(一)加强应急储备,确保市场供应。市商务局负责安排蔬菜储备品种及数量,督促连云港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选择有条件的'经营户落实在库储备任务,确保蔬菜应急储备刚性保有量动态平衡;视情况组织调运市外货源,增加蔬菜上市量。
(二)强化设施建设,提高保供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新建冷链仓储设施,提高我市蔬菜保供储备能力,对列入市重点储备项目的新建冷库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财政补贴。
(三)加大资金投入,有效落实预案。据测算,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年需资金100.6万元。其中,在库储备按1000吨计,每吨补贴760元(共分四项:仓储费320元/吨、轮换装卸费120元/吨、损耗加工费270元/吨、占用资金利息50元/吨),计76万元,为刚性开支;临时调运补贴方式,根据实际发生的天数、运输吨位、免收的进场费数额,给予定额补贴,按6天考虑,计24.6万元(其中,运输补贴100元/吨,平均每天210吨,计12.5万元,免收的进场费每天约2万元,计12万元),为柔性开支。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商务局牵头落实蔬菜应急储备保供工作,制定中心城区蔬菜应急储备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储备保供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财政局在市菜篮子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蔬菜应急储备资金,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同时做好资金的审计。
(三)加强监控督查。市商务局建立反应快捷、通畅灵敏的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对蔬菜市场动态监测巡查,加强应急保供工作日常督查,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跟踪监管。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xx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xx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xx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xx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xx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xx信誉楼超市、xx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xx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xx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一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在xx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xx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信誉楼超市、xx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xx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二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我市蔬菜自给率不高,发展蔬菜生产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稳产保供要求,为了逐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能力,增加自给率,特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全市20xx年第一、第二季度每月蔬菜种植面积及产量同比增长15%,新增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以上蔬菜基地新增面积100亩以上,全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10%,力争全年平均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市蔬菜在田面积在16000亩以上,每月保障供应蔬菜8000吨以上。
1.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市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全年及各月生产任务,确保全市全年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基地,落实新增基地面积。
2.统筹资金投入,加大蔬菜生产扶持。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规模蔬菜基地扩大春季蔬菜生产规模、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各地也要统筹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扶持。
3.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基地生产条件。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要覆盖到蔬菜基地。防城区要重点布局防城—那梭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
4.加快土地流转,解决蔬菜生产用地。各地要利用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化解土地流转困难及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力度。
5.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投资融资平台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镇村组织支持服务,合力发展蔬菜产业。
6.及时组织农资调运,保障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供应。掌握农资、种子经销企业经营情况和物资储存情况。
7.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组织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扩大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提早生产、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任务完成,确保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打好蔬菜生产基础,对我市春季蔬菜生产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规模。
争取市财政“菜篮子”蔬菜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二)支持方式。
1.支持蔬菜基地提早生产。对基地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3月种植的蔬菜面积给予奖补,每亩100元。资金用于补贴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用工等项。
2.支持种植大户、蔬菜基地扩大基地面积、新建蔬菜基地。
(2)对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地租、机耕费、大棚、灌溉设施及其他蔬菜生产农资支出。重点奖补新增或新建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
3.鼓励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建设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在今年2—6月建设蔬菜大棚10亩以上的,给予大棚主体建设资金投资总额50%的奖补。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20日。
2.10亩--50亩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验收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50亩以上奖补项目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蔬菜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填报防城港市蔬菜生产扶持项目申报表(附表1),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需要详细列出建设内容及预算。
项目核查审核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项目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核验不少于30%项目。
4.项目验收及核验时间:2—3月种植奖补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新增基地面积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7月上旬。
5.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补助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及时拨付项目业主。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和生长情况,掌握蔬菜种植计划、投资计划和新建蔬菜基地情况,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及时统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落实每周一报。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十三
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请专业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项目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消毒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他害虫,对工作人员、商户以及业主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公司建立以管理公司负责人为首的防疫工作小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应对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的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
莲花生活广场项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传染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上一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协助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散.
成立应急防疫指挥部:负责疫情控制协调指挥工作,指挥部由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商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管理单位负责人负总责.
上报:
传染病:在流行病发病期间,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如发现发热、上吐下泻病人,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院诊治,如医院诊断为传染疾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通知政府主管单位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按照报告程序向上报告。
食物中毒:无论工作人员、商户或业主,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及时向政府主管单位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同时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通知食品供应单位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按照报告程序向上级报告。
1、成立项目卫生防疫小组,负责项目流行病疫预防和控制.
应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防疫部门的`直到和要求做好防控消杀等工作.
2、经营场区的管理:经营场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循环良好。保证场区通道通畅无积水.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并有专人每天负贡清理.设专岗提醒人群做好自身防护,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
内空气流通,并安纱扇防蝇.冬季配备取暖设备,保持室内正常温度。
5、公共卫生管理:项目有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工作,及时清理垃圾,集中运送装入容器,传染性垃圾应设置专用收集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混装.卫生间应有专人负责打扫,保持卫生间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6、安全管理:建立应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贡进行检查落实.每日开展巡查,对不明身份或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做必要控制并上报政府及相关防疫部门。
7、宣传教育管理:设置公示、学习和娱乐场所,供群众学习防控知识、自我心理疏导等。制止谣言传播,消除恐慌。
8、饮用水管理:职工饮水由现场饮水站提供开水,夏季供应清凉饮料或绿豆汤.盛水容器并有专人管理,保证工作人员能喝上符合卫生要求的白开水。
9、流动人员管理:配合防疫要求,在必要时期对流动人员进行查验、管控。工作人员有疫区接触史的一律按要求,自我隔离,建档监测并上报政府及防疫部门。
10、必要时配合建立隔离区:现场设立隔离区,隔离区设立醒目标识,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疫情扩大。项目各入口设置大门,没有大门的用围挡封闭.围挡、大门应牢固严密,保证切断市场与外界的直接接触。
对于疫情密切接触者,进行重点隔离,密切接触者严格按防疫部门要求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其他人群不得与隔离人员接触,隔离人员不得到隔离区外活动。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隔离区的消毒工作。并记录消毒台账。
对隔离区人员每天进行体检,并认证做好记录。
做好对隔离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做好隔离人员思想工作,排除恐慌心理,积极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出走和不服从管理的事件发生。
保证隔离区内人员的生活物资供应,并随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使用高峰期间的物资供应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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